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西州来的康郎君。”
盛唐余烬 第十一章 疗伤
“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比起洗澡的念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刚才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演给对方看的,从同伴的反应来看,效果不错。
“志烈。”疼痛稍稍减轻一点,刘稷便看着他的眼睛,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旁的人呢。”
杨预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当中,突然听到他的问话,不禁愕然相向,此刻的刘稷,给予他那种陌生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在对方的眼神,他甚至看到了毫不掩饰的......怀疑。
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杨预定了定神,从出事的那天开始说起,听着他的讲述,刘稷眼神变得越来越古怪,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原来,他们一行人本该有九人,其中七人是随从,四个是杨预的手下,三个是他的部属,目地是位于大小勃律交界处的一条河流。
所谓的大小勃律,在三十多年前还是一体,吐蕃人入侵之后,原来的勃律王室逃到了小勃律,也就是后世的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省。
天宝六载,唐人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分别从安西和陇右两个方向对吐蕃实施打击,安西的这一路由著名的高仙芝所带领,一举灭掉了依附于吐蕃的小勃律国,俘其王及其妻吐蕃公主,献俘于朝。
同时,另一路由时领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名将王忠嗣越过积石山,攻入青海湖一带,那一仗,让另一位名将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叫哥舒翰。
小勃律被唐人攻占的时候,吐蕃人的援军刚刚到达了大勃律,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贺菩劳城,由于唐人砍掉了连接两地的一座桥梁,使得吐蕃人只能望河兴叹,眼睁睁地看着唐人推进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说起来也是郁闷,天宝年间,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大唐的国力达到鼎盛,当朝的那位天子又喜好边功,再加上名将辈出,吐蕃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艰难了许多。
河西、陇右方面好不容易走了王忠嗣,却来了个更狠更不要命的哥舒翰,安西方面的高仙芝更不用说,小勃律被占据五年多,吐蕃人硬是没敢下手,还得天天防着,不知道唐人哪一天就会打过来。
这就是他们二人来到此地的目地,那座连接大小勃律的桥梁,是吐蕃人的生命线,修好之后便派了重兵把守,他们在刺探的过程中,不小心被发现了,刘稷被打伤后昏迷,杨预带着众人拼死相救,最后只余了他们两个。
“......那达囊乞何等勇猛,我等皆非他一合之敌,某的四个部属,有三个命丧他手,若非你的那位忠仆,舍命挡下,你我焉能逃脱?”
刘稷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不确定:“伤我那人,就是达什么乞?”
“可不是?说实话,某近日连连噩梦,都是拜这厮所赐,五郎,你当日旧伤未愈,如何能这般.......”
“神勇无匹么。”看来那一战给同伴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刘稷帮他说出了后面的话,眉毛轻轻地一扬:“那......他为何要杀我?”
这个问题问得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可杨预仔细一想,心里一惊,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当他起身去开门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刘稷将那把短刀握在了手中。
盛唐余烬 第十二章 答案
打开的房门很快被关上,一阵暖暖的香风袭来,刘稷不禁皱了皱眉头,女人?
他抬起头,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姿,迈着细细的碎步,款款而至。
绣花附禣、及地长裙,元宝状的花冠将秀发高高束起,横插的步摇上,两颗落珠随着脚步轻轻摇曳,虽然面部被薄纱遮住了,可是交叉在腹部的一双小手,细腻白净,绝不是普通人家能生出来的。
离着约一步远,来人停下步子,动作自然地抬起手臂,露出一截凝雪般的皓腕,纤纤秀指抻开面纱,艳红的唇瓣轻轻嚅动,一阵细语如薄雾般飘来,渺杳无踪。
“便是你杀了达囊乞?”
后世的女友同他一样是个军人,平素偶尔会化个淡妆,但绝不可能如眼前之人一样,充满了媚惑,当那张面纱被揭下时,他竟然出现了片刻的失神,连对方的问话都忘了回答。
原来这世上美丽的女人,不需要千篇一律的网红脸,甚至不需要青春,女子面若银盆,眼如弯月,柳眉入梢,眼角已经有了细密的皱纹,但依然无损于她的美丽,还有......高贵。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世上真的会有人天生具有某种气质吧,刘稷收敛心神,还没来得及说出什么,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是奴唐突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吉桑央措。”
刘稷猛地反应过来,这个身着吐蕃服饰,名字奇怪的女子,说得竟然是一口流利无比的大唐官话!
他没有吱声,只是眼神冷了下来,场面显得有些尴尬,好在屋里还有一人,杨预不知道是不是同样震惊,这个时候才站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某家河西杨预,这位是......”他伸手指指刘稷,发现对方的眼神有异,就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转向女子:“娘子不似吐蕃人。”
“自然,奴姓曾,族中行九,陇右人氏,吉桑央措是奴的吐蕃名,原因么,便如这位康郎君一般,你说是么?”女子毫无意外,坦然答道。
刘稷面上的疑惑更甚了,可内心却是无比震惊,刚刚他终于听到了同伴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少见于史书,可是对于曾经精研过丝绸之路历史的他来说,如雷贯耳。
杨预,字志烈,出自甘州杨氏,如果历史不出现意外,十年之后,他将成为河西节度使,以及整个西域的最高行政长官,河已西副元帅,当时,西域三镇安西、北庭、河西与朝廷的联系已经被吐蕃人切断了,他们实际是在孤军奋战。
刘稷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此时的杨预,不知道有没有三十岁,按照记载,他应该还是安西大都护府辖下的一个小军官。
“郎君不信,那奴便自己说罢。”女子见他依然不加理会,有些无奈地挪动脚步:“可否容奴坐下说。”
也不等对方答话,便坐在了方才杨预的那个位子,眉头轻怵,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成熟的风韵。
“你是否在疑惑,达囊乞为何会杀你?”
刘稷出人意料地摇摇头:“我不解的是,达囊乞当初为何会放过我们。”
此言一出,就连杨预都惊住了,经过刘稷这么一提醒,才好像反应过来,赶紧走到他身边。
“原来你猜到了,那奴就从头说起吧。”女子拿起桌上的一块虎皮,在手中把玩。
“天宝六载,高开府伐小勃律,为了断绝吐蕃人的增援,毁了婆夷川上的藤桥,唐人撤兵之后,只留下了三千戍军,吐蕃人无时不刻想着收复失地,奈何内忧外患,一时顾不上这里,于是才有了五年的平静。”
女子说得很仔细,刘稷听得很认真,这些细节正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去岁,高开府败于大食人之手,调离了安西,吐蕃人便起了心思,那座藤桥,被他们用了七个月修好,消息是奴遣人送出去的,这才有了你二人之行。”
“事情原本很顺利,可是在返程的时候,你们被守军发现了,他们封锁了河岸,你们只能往回逃,为了消除吐蕃人的疑心,我只能出此下策,命人杀了你们的随从。”
女子迎着二人的目光,苦笑着摇摇头:“不错,达囊乞和他的那个组,都是我的人。”
“难怪,难怪。”杨预恍然大悟:“某背负了一个伤者,居然还能摆脱追兵,还自以为得计,真是可笑。”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如果让别的组来做,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你们。”
女子的解释并没有放在刘稷的心上,因为那些发生在他来到这个世上之前,而现在,最关心还是另外一个问题。
“这么说,杀我不是你的主意?”
“不是奴吩咐的,却同奴有关。”女子点点头又摇摇头,步摇上的两颗珠子发出清脆的响声,就像风铃一样悦耳:“这个原因,奴知道事情的经过之后,有了一个推断。”
“达囊乞想用你的首级,激起大唐,特别是安西诸将的怒火,引得两国兵锋相向。”
刘稷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理由,下意识地问道:“为何?”
不能怪他吃惊,如果按女子所说,要做到这一点,杨预明显是个更好的人选,不仅因为家世和身份,他的父亲,目前是安西镇的高级将领,怎么看,都比一个粟特商人要紧。
女子仿佛被他的话惊了一下,睁大眼睛打量了一番,见他不似开玩笑,嘴角线渐渐拉开,秋水般的眸子渗出盈盈的笑意,手臂微抬,很自然地做出了一个掩嘴的动作。
“奴待郎君以心腹,郎君便是如此敷衍奴的么?”说着,她轻启朱唇吟道:“白虓噉,曜无双,杨鹄子......枭五郎”
最后三个字被她故意拖了个长音,眼睛像是粘在了刘稷的身上,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安西四俊,奴何其有幸,一日便见了两位,先是预郎君,接着就是你。”女子两条细长的柳眉一挑:“京兆刘家,状元公的嫡子,安西大都护府最年轻的郎将。”
“五郎,还要奴说下去么?”
盛唐余烬 第十三章 来历
京兆刘家,状元嫡子!
刘稷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努力抑制脸上的表情,自己苦苦追求的信息,就在不经意间送到了跟前。
京兆府就是长安,相当于后世的帝都,能够在这等地界扎下根来的,都是有钱的主儿,房价怎么也得往十万上头走吧,每平。
老爹是状元,自己是什么郎将,就是赢在了起跑线上啊,更重要的是,姓刘,而不是什么粟特商人康采恩。
还有什么‘安西四俊’,但凡能够为世人所知的名声,无论是好还是不好,至少说明家中殷实,否则哪有本钱刷声望。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刘稷松了一口气,看着那双诱人的红唇,差点就脱口而出:“你丫倒是继续啊,光姓刘还不够,哥们儿叫什么啊?”
不过临到嘴边,却变成了另外一番说辞:“既然娘子都知道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错,达囊乞和他的四个人,都是我杀的。”
屋子里的气氛再度尴尬起来,杨预暗自挪了一步,以防出现什么不测,曾九娘毫不动容地看着刘稷,笑魇依旧:“枭五郎,果真名不虚传。”
“他们几个生了歹意,又技不如人,死便死了,怨得谁去?奴在此还要向郎君告罪。”
看这个女子的神情,是真没把五条性命放在心上,刘稷心中的戒备又多了一重,面色淡淡地说道:“此事先揭过,你究竟是何来历,为何会有吐蕃人做为手下?”
女子的笑容凝结在脸上,神色慢慢地黯淡下来,声音更是无比低落,整个人陷入了回忆当中。
“那是景龙四年,奴年方五岁,被挑中为殿下的侍女,三月里,公主奉诏远嫁吐蕃,陛下带着百官一直送到了始平县,临席作酒足足停了三日,方才涕泣而别,那一年殿下不过九岁,虽然送嫁的是她的爹爹,可心里想的,却是宫里那段日子,陛下待她有如亲女,这份亲情从此再也没有了。”
这些话在刘稷的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忍不住开口打断她:“你说的殿下,可是金城公主?”
此言一出,就连杨预都看了过来,曾九娘怵着眉头,轻轻一点:“除了这个苦命的女子,还会有谁?”
原来是这样,进入总参二部成为情报参谋之前,刘稷所在的部队,曾经长期驻扎在青藏高原地区,对于西羌自治区的历史自然不陌生,后世的华夏人大概只知道文成公主,孰不知金城公主在那里足足呆了三十年,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
正因为这样,她在羌地有着无数的传说,什么度母的化身,什么二妃抢子,如今居然有个活生生的见证者,让他不由得产生了兴趣,要知道,到目前为止,金城公主已经逝去将近十三年了。
屋子里,曾九娘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此刻听起来,竟然有几分神秘感。
“当年她的夫婿,也就是如今的吐蕃赞普尺带珠丹只有七岁,两个孩子除了一个仪式,便各自有各自的居所,不知怎的,这个赞普对她非常冷淡,哪怕在成人之后,都很少会同她住在一起,如此一过就是三十年。”
曾九娘叹了口气:“这三十年里,大唐同吐蕃时战时和,每一次吐蕃人吃了亏,就会以殿下的名义上书朝廷,以求缓兵之计,过后稍有机会,便会刀兵相向,后来更以她的名义,向大唐要来了九曲之地,说是什么汤沐之邑,如此一来,从大唐到吐蕃,没有人再会关心这个女子。”
“当今陛下即位之后,原本的一点香火情也全都断了,殿下曾经数次写信,求人辗转送到长安,想要结束这种痛苦,哪怕回去做个女居士也好,可是全都没有音讯,慢慢地,便断了念想,每日里除了诵读佛经,便是等待着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她的眼睛里泛起了泪花,那种凄凉老死的情景,让两个男子都心有戚戚,故事的结局不出所料,十三年前,公主郁郁地在自己的居城闭上了眼睛,消息传回长安后,当今的天子辍朝三日,却连一个吊丧使者都没有派出。
“殿下走后,我们这些侍者,老得老,死得死,也没有剩下多少人了,我在这里呆了四十年,已经无家可归,反而结识了一些有势力的部族,他们想要利用我唐人的身份,我何尝不想利用他们。”
曾九娘拿出一块锦帕擦了擦眼角,面上恢复了平静:“达囊乞不是吐蕃人,他和他的手下全都是苏毗人。”
在这个知情女子的介绍下,刘稷二人对于吐蕃才算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与历史上很多的割据政治一样,吐蕃也是由大大小小的很多部落组成的,所谓的五茹就是这么划分的。
苏毗部被征服以后,划为了吐蕃的第五个茹,也就是苏毗茹,后世的资料里,有时候会译成孙波茹,他们其实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为了笼拢这个部族,吐蕃人给予了他们的首领很高的地位,比如现在的苏毗部首邻末凌替,就担任着“尚”这个职位,除他以外,还有许多重臣都是苏毗部的权贵。
尽管如此,苏毗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恭顺,暗地里小动作不断,特别是在这些年,大唐的国力处于鼎盛,对吐蕃渐渐形成包围之势,从多个方向不断地进行蚕食,更加剧了他们的离心。
“你的意思是,苏毗人有异心?”很久没有出声的杨预开口问道。
“嗯,如果大唐能持续地加以攻击,最好是打几个胜仗,就能将吐蕃赞普的亲军调离逻些城,也许会促成苏毗人起事。”
对于她的判断,刘稷不置可否,吐蕃这个国家从建立之初就内乱不断,唐初赫赫有名的噶尔家族,甚至被连根拔起,侥幸活下来的不得不投了大唐,这个苏毗部会不会叛乱,他并不怎么关心,反正吐蕃王国在历史上一直活到了大唐统治的末期,二者几乎同时灭亡。
“你是想,让我们将吐蕃人架好桥的消息传回安西?”
“光是这样,不值得我走上一趟。”曾九娘摇摇头:“吐蕃人换了主官,来人带来了三个东岱的军队,是他们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将领,名叫息东赞,你们万万不可轻敌。”
听到她的话,杨预也就罢了,刘稷的脸色微微一沉,嘴里不住地念着这个吐蕃人的名字。
“息东赞,息东赞。”突然间他眼睛一亮:“尚息东赞!”
曾九娘有些茫然:“他现在只是个东本,不过此人志向远大,终有一天会成为吐蕃的大尚。”
刘稷颇有同感地点点头,“三尚一论”,这四个人给大唐带来的灾难,甚至超过了安史,同他们相比,所谓‘安西四俊’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盛唐余烬 第十四章 相信
后世,刘稷是在军校学习的时候,被总参情报部门挑中的,当时的他,并不是部队中军事技能最好的一个,却有一项常人难以企及的优势,或者说是天赋。
语言。
他是晋陵人,入伍之后就来到了西羌,不到两年的时间,竟然学会了晦涩难懂的羌语,同时对当地的民俗、历史、文化、宗教都有所了解,这才引起了部队领导的注意,选拔他进了军校。
有意思的是,当时部队有个传言,这个小伙子之所以会拼命地学习羌语,是因为看上了当地的一个羌族姑娘。
转入情报部门之后,这项特长被发挥到了极至,在华夏新丝路政策的影响下,情报人员成为开拓中亚地区的主力和先锋,他每到一国,都能迅速地学会当地的语言,短短的几年下来,他的脑子里已经塞进去了七、八种小语种,就连仅流行于小半个克什米尔地区的巴尔蒂语都能说上几句。
现在,他就身处巴尔蒂地区的中心位置。
看着那张保养极好的面容,刘稷莫名地想起了那个传言,或许人真的需要一些动力,才会突破自己的极限。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说自己是为了追求女孩才获得了天赋,那么眼前这个女子,又是出于什么动机,来做这一切呢?
在两个男子的注视下,曾九娘显得从容不迫,甚至有些享受那种灼热地逼视,事情谈完,该离开了,她将手里把玩了许久的虎皮纹章放下,缓缓地站起身。
“预郎君、五郎,兹事体大,你等返程之行还须做些安排,奴就此别过了。”说完盈盈便是一福,竟然行了个唐礼,配合那一身紧致的胡服,别有一番优雅。
“我等之事,叫九娘子费心了,杨某在此......”杨预忙不迭地作揖回礼,话还没有说完,一个黑影飞快地从他身边掠过,然后便是一声惊呼。
“啊!”
只一瞬间,刘稷已经将女子扑倒在桌子上,曾九娘的腰身被压成了弓形,更显得峰峦突起,粉颈被铁钳也似的手指掐着,头部被迫后仰,精致的面颊现出一丝痛苦,一双美眸里尽是不解。
“咯咯”
出人意料的是,不过片刻功夫,曾九娘迎着刘稷凶狠的目光,竟然止不住地笑了起来,美好的曲线随着她的动作不住地起伏,看得一旁的杨预口干舌燥,却又不明所以。
许是见对方不为所动,娇笑声停了下来,她伸出一根手指,缓缓在刘稷的手臂上划过,美眸中秋波流动,声音更是舒媚入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