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鞭炮是华夏人发明的,这一点无庸置疑,鞭炮的基础是黑火药,它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后世的史学家们还有争论,但是大致脱不出唐、五代这个时期,原因很简单,唐王朝崇道,道士在华夏的历史上,起到的作用不光是一种为统治阶级平息内部矛盾的松散的宗教,还有许多的其他的作用,比如医生、政治家、旅游家、以及最重要的一种。
化学家。
传说中,黑火药就是他们炼制丹药的过程中,最早发现的。
李白只是一个刚入道不到两年的菜鸟道士,道龄还不如李腾空长,修为估计除了打架,也没有后者深厚,不过刘稷不在乎,他看中的并不是对方的布道能力,而是其他。
“硫磺......硭硝?”
前者很好解释,是一种有着特殊味道的淡黄色粉末,任何一个道士都不会陌生,而后者,同样在道家典籍中有记载,李白的记忆力很不错,直接将那些记载背了出来。
“先时有人得一种物,其色理与朴硝大同小异,朏朏如握雪不冰,强烧之,紫青烟起,仍成灰,不停沸,如朴硝,云是真硝石也。”
这个记载来自于一位叫做陶弘景的奇人,他是南北朝时期的一位伟大的炼丹士,所谓炼丹,其实就是早期的生物制药和化学实验,只不过最后能得出什么,并没有一个量化的依据,但是对于一名道士而言,这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关系到长生之术,也是刘稷忽悠他,最大的倚仗。
因为,在道士们的努力下,已经无限接近于黑火药的产生了,最多再过几十年,它就会出现在道家的典籍记载中,那么很有可能,成品已经出现,只是没有人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
他需要这种划时代的产物,作为一名军人,还是特种兵,自己所接触的火药类型数不胜数,可其中的大部分,都需要复杂的化工体系,那恰恰是他最不擅长的领域,没关系,一步步来,刘稷相信,总有一天,科学而严谨的体系,会在自己的手中诞生。
因为他有着来自于千年之后的见识。
好在这个时代,道士是一种体面又有前途的职业,至少李白,已经从半信半疑,变成了将信将疑,刘稷直接为他指明了方向,还有地点。
“青海?”
“青海,原属吐蕃人,如今,已是我大唐治下的临洮郡,城外十里有山名湟,山中产硫,硝石,将之采出,碾成粉末,混以木炭,燃之有硝烟,味重而刺鼻,不可近人,会损伤肢体,发肤。”
李白抬起头想了想,不确定说道:“你都知晓了,还要某做什么?”
哥们儿没时间去找啊,刘稷言辞恳切地说道:“在下身负朝廷之责,难以远离,听闻先生素来喜爱远游,青海虽远,亦是我大唐之土,难道先生就不想去看看,赋诗以记?”
顺便探一探这些东西埋在哪儿,好不好开采,当然了,这种言外之意,他相信李白这么聪明的人,一定能听出来。
果然,李白的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意动,刘稷赶紧趁热打铁。
“这是在下私自拜托先生之事,做为酬劳,另有缠资奉上,还望万勿推托。”
李白的眼中一亮,嘴里却说道:“真要去,哪能让你破费呢。”
“应该的,哥舒郡王幕下掌书记高适,新任临洮太守,先生认得他吧。”
“三十五郎,他在那里为官么?”
“正是,家父在文部当差,告身是前几日下来的,明春恐怕就要上任,先生若是有意,不妨与他同行。”
李白一听,马上有了决定,与好友同行,倒是一个不错的借口,而且在他的心里,出了陇右就是青海,离着关中,并不算多远。
见他答应下来,刘稷松了一口气,在这个年代,如果要找地质专家,依然只有一个选择,道士,只有他们才既有闲又有相应的知识。
忽悠诗仙去为自己找矿,刘稷觉得这才是穿越以来,最大的成就。
虽然府中依然挂着白幡,李林甫的葬仪早已结束,灵柩也在天子的恩赐下葬于帝陵之侧,并没有如其生前所愿,返乡入土。
如今的相府,变成了郡公府,他的长子李岫,降等袭了广陵郡公,几个靠前的儿子,也多少升了一些闲散官,而长婿张博济,则因吐蕃的这一趟,直接升上了礼部侍郎,并将主持来年的正旦大典,可谓是意气纷发。
谁知道,仅仅个把月之后,事情就来了一个令人始料不及的转折。
“罗希奭被劾了?什么时候的事。”
“前日里,听闻天子当场就下令拿人,这回子,只怕已经锁拿入京了。”
张博济忧心仲仲地说道,李岫看了他一眼:“你与他有什么首尾么?”
“不光是某家,还有岳丈。”
“你担心他们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郑昂是杨大夫养的一条狗,杨大夫素来与咱们府上不对付,他突然发难,难道只是想牵出某家?”
李岫沉默地看着他,心里想起的,是父亲临终前的那一席话,原以为不过是杞人忧天,结果这么快就灵验了。
“某还在丁忧之期,你亦可上表守制,舍了这身官袍,杨国忠若是还不依不饶,某家进宫去求至尊,博济,你细细思量,早些决定,不要等到囚车进了京,那就晚了。”
张博济的手脚一阵冰凉,李岫的话,摆明不会淌这趟混水,可若是官都不做了,那这么久以来的辛苦,又是为了哪般?
他如何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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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二百五十一章 教习
危机之后,封寒月的日子过得平淡而清静,父亲的恩赏下来了,她成为了国公的女儿,做为朝中新贵,应酬自然是少不了,男子由父亲与阿兄出面,女眷有母亲和嫂嫂应付,她这个未出阁但有了婚约的女儿,当然有着说不出的清闲。
闲则无聊。
无庸家人特意提醒,她也知道,这里不比龟兹,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大事,父亲也难以平息的大事,铜镜里面那张绝美的容颜,只会招来灾祸。
给家人和恋人。
足不出府,只能找些事情来做,于是,从来为她所不喜的女红绣活、管家理财这等事情,就成了每日里的必修课,每当觉得枯燥无味想要偷懒之时,那些令人绝望的时刻,便会提醒自己,这份清闲得来不易,任性或许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好在每一天,都会有人送来一些吃食、玩物,虽然没有一个字,可她知道,是谁送来的,那也是她在这种无聊当中,唯一的惊喜,到最后慢慢地成为了期盼。
可不知道为什么,今日都过了午时了,依然没有任何动静,害得她绣样乱了针脚,帐也算错了几处,侍女们知道内情,想笑又不敢。
好不容易完成了作业,封寒月抬起头,下意识地看着门外,侍女有些不忍心,劝说了一句。
“许是今日有事耽搁了,晚一些才到呢。”
她的视线没有动弹,就在这时,从洞开的房门,窜出一个黑影,快如闪电般地消失在外面。
“阿狸?”
封寒月站起身,兴奋地跟了出去,动物的嗅觉要比人强,她的心跟着“砰砰”直跳。
傍着门框朝外看去,黑豹已经跑到了游廊的尽头,正与一个身影打闹在一块儿,封寒月的嘴角微微上扬,现出一个美妙的弧度。
刘稷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除了封浩的娘子,还有一个中年妇人,一身青布袄裙,同样的青布包头,身后背着一把长剑,正是人称关中四绝之一的公孙大娘。
“这豹子好生精神,是你们从小养大的么?”
封浩娘子笑着答道:“可不是吗,我还没进门,它就已经在这府里了,算是老人了呢。”
刘稷与它玩了一会儿,拍拍它的头站起身,一眼就看到倚着翘首望着自己的少女,不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三娘,看看谁来了。”
封浩娘子看在眼中,故意说了一句,少女面色微红地走出来,眼睛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之前的那点小期盼,全都化作了惊喜。
“嫂嫂,五郎。”
“三娘,这位公孙大娘,是府上新请来的内教习,你们认识一下。”
封寒月听了嫂子的话,抬起头来,突然发现这位公孙大娘有些眼熟:“你......你不是?”
公孙大娘笑着一颌首:“你可以叫我大娘。”
“你们认识?”
封浩娘子诧异地问道。
刘稷在一旁解释道:“我同阿封提过。”
“既然是认识的,那就更好了,人我带到了,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己慢慢聊,有什么事,差人叫我。”
封浩娘子知趣地说道,她算是看出来了,人家根本一早就认识,小两口没准还有私房话要说。
等她一离开,封寒月就跑到了刘稷的面前,看着眼前俏生生的少女,刘稷有种忍不住将她抱进怀里的冲动,可最终只是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阿封,公孙大娘,是我请来保护你的,还记得玉门关外那件事吗?”
“嗯。”
“大娘说承我一个情,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了这一个法子,请来与你做个伴,顺便学点武技防身。”
就算不防身,塑塑体形锻炼身体都是好的,刘稷当然不会明说了,少女很高兴,连连向大娘道谢。
“我去看看你的侍女,既然是教习,总不好白拿束修。”
公孙大娘借故离开,好让他们俩有一个单独相处的时间,这一点从当初在玉门关时,就看出来了。
“五郎。”
等到无人打扰了,少女总算可以痛痛快快地扑进情郎的怀里,倾诉自己的相思之苦,刘稷心怀歉意地搂住她的腰,鼻间传来好闻的香气,令他不忍放手。
“你都听说了?”
“嗯,娘同我说了,咱们的亲事,要缓上一缓,五郎,我好害怕。”
“我也怕,所以我还在想法子,你别担心,或许,不会等太久。”
刘稷的话让她面露喜色,随即眼中又是一暗:“若是太难,就不要勉强了,一年半载嘛,我能等。”
“可我等不起,阿封,我要带你走,去北庭,你愿意吗?”
“当真么?”封寒月甜甜地一笑,看得他心中一暖。
“只要你愿意,我会尽全力去做。”
“我自是肯的。”
在他灼热的注视下,少女慢慢低下了头,光天化日之下,刘稷没有做出什么过火的举动,只是将她紧紧搂住。
请公孙大娘进封府,是缘于玉门关的一个约定,当初刘稷救下二人,又放过了他们,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公孙大娘自然是满口答应,至于南霁云,更是刘稷极力争取的目标,他需要人才,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于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南霁云被他请到了军营里,做一个技术教头,其实就是为他的人做陪练,江湖的打法与军中的技艺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他想知道,通过配合上的训练,自己的手下能不能对付这类高手的突袭。
当然了,刘稷自己也需要这种高强度的对抗,来逐渐回复到后世的水平,遇强则强,是他的性格,从一开始的疲于招架,到后来慢慢地,也能打出一些反击,进步之快,就连南霁云本人都感到吃惊,因为这种对打,并不是教授弟子,完全要靠自己的领悟,刘稷的学习能力,在他这么多年来遇到的对手当中,是最强的一个。
而更让他不解的,明明有一个好家世,前程似锦,这个十余岁的少年郎,却像拼命一般地勤奋苦练,似乎在准备着什么大事。
直到有一天,刘稷无意中的一句话,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八哥,若是请你们去除掉一个人,需要多少悬赏?”
南霁云没有应承,因为他给出的名字是。
安禄山。
盛唐余烬 第二百五十二章 刺杀(一)
从幽州,也就是后世的帝都那一块儿,到京兆府,所走的路线,大致上与安史之乱时,叛军的进军路线相同,一路上所经过的,全都是大唐最精华的地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造成了战后人口和经济的大幅度萎缩,
由范阳出发,经河北道、河东道、都幾道越过天险潼关进入京幾道,然后是华州的华阴、郑县,沿着渭水向西,便到达了京兆府的边缘,渭南县。
“乖乖,怕不得有数千人?”
陈金扮作一个农夫,混在瞧热闹的百姓当中,实则在数着过路的人马,这是一支庞大的马队,除了范阳兵马本部,就连那些被缚在马上的异族俘虏,也是一人双马的配置,显得浩浩荡荡,极为雄壮。
看到眼前的情景,刘稷才明白当初严庄所说的并无虚言,安禄山进京的排场大小,使得任何想要有什么动作的人,都会再三思量,他也不例外。
当先引路的是本地驻军,人数不多,但熟知地形,范阳兵马为数至少也有三千,人人身着唐军制式装束,却是各个种族都有,而其中多半都是异族人,弓马娴熟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人人身形彪悍,眼神凶狠,一看就是那种不怕死的虎狼之师,以安史之战的来看,他很是怀疑,就算此时朝廷想要捉拿,安胖子也能凭这三千曳落河,一直杀回幽州去。
从渭南县西去,他们走得官道与渭水平行,四下全都是毫无遮拦的平原地带,数条人工引渠,将这一带变成了丰饶的粮仓,难怪数千年以来,关中都是汉人的起家之地,帝王之资。
一路跟着过了栎阳、新丰,眼见着就要到灞桥驿了,刘稷和他的人都找不到一点下手的机会,无论夜里宿于何处,对方的警惕性都不会有丝毫降低,刁斗森严、高垒深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准定就会以为,自己的计划已经被人洞察。
那么安胖子防得究竟是谁?便不言而喻了。
骊山,是他们最后可能的机会,手持伏远弩,准备来一个远程狙杀的刘稷,再一次见识了对方的狡诈,一模一样的七、八辆车驾,混杂在数千人的队伍里,从外表上根本就看不出安胖子坐在哪一辆上,那些精锐的杂胡骑兵,在经过山下的时候,明显向着山林的一侧做出了警戒之势,
这个胖子太警醒了,难道说,历史上他曾经经历过刺杀?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走,去灞桥驿。”
刘稷不会乱来,更不想白白牺牲弟兄们的性命,将弩机背在身后,带着手下潜入了山林中。
灞桥,是跨越灞水的一座便桥,驿位于桥头的不远处,此地离着长安城,已经很近了,按照规制,会在驿中歇息,等待朝廷的安排。
此时,驿丞带着馆中的驿卒,早已将整个驿馆腾了出来,做为京城占地面积最大的驿馆,足以容纳这里所有的兵马。
一乘又一乘华丽的车驾直接驶入主院,每一乘都是相同的形制,就连色彩也是一般无二,驿丞等人看得目瞪口呆,闻讯匆匆赶来的吉温也是愣了片刻。
“老吉。”
从其中的一辆车驾上,走来下一个高大的身影,整个人看上去,如同一座敦实的肉山,加上长得又高,众人只觉得眼前一暗。
“郡王,这是......”
安禄山每向前一步,地面都会发出轻微的震动,脸上肥肉一耸一耸地,鼻下的两撇曲胡,随着他的动作,颤颤微微,一双眼睛眯缝着,像是永远没睡醒一般。
“老高特意嘱咐的,严庄和阿浩不知去向,事情有些古怪,某家不得不防啊,你来了这些天,可曾查出些什么。”
吉温摇摇头:“杨大夫府上,都说不曾看到严先生离去,也不曾留书,某花了些心思,在市面上打探过,确实无人见过他出城,至于田都尉,他手上有三百余人,怎么也不可能出事,料想是出关去了,一时未能赶回来吧。”
“进去说。”
两人进到早已准备好的主院,为了容纳他的身体,这间屋子进行了特别地改造,高度和宽度都比寻常屋子大上许多,就连床榻也是加固过的,安禄山不习惯跪坐,盘着腿坐在上头,整个人靠在垫子上,却没有去解身上的衣物。
“杨国忠让某家解来李相国通敌的证据,你说,他会不会起了什么别的心思?”
“郡王怀疑,严先生之事,另有内情?”
“老严心思缜密,无论发生任何事,绝不会如今日这般,无影无踪,又没个交待,老高怀疑,他出事了,放眼天下,能让他出事的,还能有谁?”
“可杨大夫为何要这么做?”
“哼。”安禄山冷哼一声,用胖乎乎的手指挠挠背,嘴里继续说道:“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李相国一走,本王便是他最大的敌手,这一次入京,先是他想与某家联手,栽李相国一个通敌之罪,可那会子,李相国还没死呢,如今人都死了,再来这一手,又有什么意思,老高让某一定要防他,若不是事情太急,又何至于让阿布思那个贼子,逃出漠北?”
吉温点点头,安禄山两大谋臣,一名严庄,一名高尚,也就是他嘴里的老高,两人很少离开范阳,这次特意让严庄前来坐镇,便是为了与杨国忠合作,毕竟李林甫给人的压力太大,让安禄山寝食难安。
“你这里安排得如何了?”
“寿王有几分犹豫,不过某看他已经心动了。”
“当男儿当成他这样,真不如死了算了,若是到这地步,还不敢放手一搏,本王倒是真得打算捧他上位,只要想到,他不得不呼娘子为母,某家就兴奋无比,哈哈。”
安禄山仰天大笑,似乎真得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吉温干笑不已,好容易等他停下来,将朝廷后面的安排,一一说出来。
“代天郊迎?”安禄山再一次笑了起来:“想不到,当真便宜了他,也罢,先看看这位寿王,究竟有没有胆子罢。”
盛唐余烬 第二百五十三章 刺杀(二)
灞桥驿外,南霁云的动作,有着与身形不相符的轻灵,刘稷不得不尽全力才能跟上他的起落,两人高的院墙,不需要搭人梯,一个起伏就能攀上墙头,然后伏下身将他拉上去。
“你不是说不来吗?”
“来让你死心而已。”
南霁云伏在墙头,眼睛在黑夜中闪着光,下面的驿馆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嘻笑喝骂、划拳猜枚的声响,以及穿梭往来的身影。
“看到没有,那些獒犬,是奚人牧羊所用,最是灵敏不过,任何动静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为何你知道得这么清楚?”
南霁云没有答他,自顾自说道:“周围这一圈,一共有36对这样的畜牲,几乎没有空隙,安禄山防得不光是外人,还有自己人,你挑驿馆下手,就是为了避开营垒,还有胡人侦骑,这一点很聪明,但是没有用。”
“就算你出奇不意,从天而降,避开那些畜牲,他的住处,明暗守卫不下三十人,从屋顶到地下,皆有。”
刘稷默不作声地听着他的讲述,这些情形,严庄一早就同他说过,只是职业习惯使然,他还是想要亲自跑上一趟,以便取得最直接的印象。
“若是你以为,这些守卫就是最后的屏障,那便大错特错了。”
“安禄山是杂胡出身,从捉生将一路厮杀,立功无数,才得张守硅的看重,升到军使、兵马使,最是桀骜不过,刀头舔血,以命换命,你也未必能伤得了他。”
刘稷转头看了他一眼,奇怪地说道:“有人雇你杀过他?还是,你与他有仇。”
“你猜错了,什么都没有。”
南霁云的脸被大块的黑布包裹着,看不到表情的变化,可是那双眼睛,募得收缩了一下,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告诉你这些,想到法子了么?”
刘稷摇摇头:“法子很多,只是看值不值得。”
南霁云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轻哼了一声:“说来听听。”
“就以这驿馆为例,想混过这些畜牲,只需暗地里打晕一个驿卒,换上他的身衫,既然知道有守卫,让人引开就是了,一个不行就两个,至于安禄山,我为何要同他打,下毒狙杀,只要能让他现形,一发弩箭,凭他如何了得,我也有把握伤到他,至于这伤口......”
南霁云听得一惊,突然想起玉门关外的那一幕,对方根本不是一个正常行事之人,反而有一种为达目地不择手段的狠劲,他的心里不由得一寒,只听得刘稷的声音又传来。
“要杀一个人,可以跟上他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是一年两年,摸清他的一切行踪,做到比他自己还要熟悉,总会有下手的机会,因为是人就会懈怠,八哥,你是游侠,不是杀手,这样的活,不适合你。”
南霁云总算知道,那股寒意从何而来,如果有一天,自己成为此子的目标,他也不知道,会在何时飞来一支弩箭,或是何时饭菜里有问题,只有千里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你为何不做?”
“有计划,有应对,有退路,还要估算出成功率,才能确定值不值得去做。”
刘稷盯着驿馆的中心位置,那里多半就是安禄山的居处。
“要做,就要做到极致,首先要弄到驿馆的平面图,每一处屋子的结构,做到心中有数,进退有据,而不是凭空猜想,这样在进出的时候,才能不走弯路。每一个地方,在哪里接应,在哪里伏击,你比敌人清楚,就比他们更占先机,而每一个细节,都会决定成败,事先做好预算,将每一种可能性都考虑进去,你就能算出,成功的可能性,不至于因为过度冒险,而让自己白白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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