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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葛逻禄人会不会趁机扩大势力?突骑施、石国、昭武九姓诸国会不会趁势而起?拔汗那等大唐的友邦,会不会因此离心?等等一切,都要解决。
就这样,差不多半年的时间,王正见呆在龟兹城的日子屈指可数,最近病得不行了,才不得不躺在了后衙,经过从河西等地延请的名医诊治,得到的都是一个磨棱两可的判断。
“但求天命,尽人事而已。”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该吃吃,该喝喝,等着哪天两腿一蹬闭上眼。
他还闭不上眼,多番努力之下,仅仅半年的时间,安西的戍军又恢复到了战前的数目,虽然其中以新募居多,表面上依然不可轻侮。
大唐的国力,在这一刻,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威力,在这种威慑下,以石国为首的战前反唐联盟,争先恐后地向他输诚,将一场决战定位成了遭遇战,一万多人的损失,对大唐这个庞然大物而言,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让他无法安心的则是大食人的态度,如果这一趟不能达成盟约,就意味着整兵备战,集结在小勃律的那支兵马,须得立即回师,朝廷好不容易竖立以吐蕃人为主攻方向的策略,也会因此而少了一只脚,一旦有不顺遂的情况发生。
他的族兄,那位被陛下养在宫中,曾经视如已出的名将,就是他的下场。
“蹬蹬”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后堂,显得异常清晰,原本紧闭双眼躺在榻上的王正见,赫然睁开了眼,直到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竟然撑着双手,自行坐了起来,动作之快,让周围的那些个仆役全都反应不及。
看到他的样子,来人的脚下一滞,没想到已经奄奄一息,随时都可能醒不过来的老人,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嘴里更是发出一迭声地催问。
“人是不是回来了?”
来人是他的心腹老仆,闻言心头一酸,放低身段,快步走到他的身边,在耳边轻声说道:“方才进的城,由白都督他们迎下的,已经传了消息过去,马上就会到府,阿郎,不如躺下等着,也是一样。”
王正见深吸一口气,脸色平静地打断了他的话:“开中门,叫人来侍候更衣,老夫要亲迎。”
开玩笑,怎么可能会是一样?
小勃律,在天宝六载被大唐征服之后,便在此地设置了归仁军,仍然治孽多城,也就是后世的吉尔吉特市。
与大勃律不一样,本地的平均海拔只有一千五百米,而且地形开阔,印度河、吉尔吉特河、罕萨河在此交汇,形成了附近少有的冲积三角洲,再加之雨水充足、光照时间长,非常适宜农耕。
自从二十多年前吐蕃人的势力进入这一带,勃律人便从斯噶尔河谷迁移到了这里,五年前随着唐人的到来,中原先进的农耕种植技术得以传入,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农田水利,在里面辛勤劳作的,既有束发短偈的唐人、也有胡人服饰的勃律人。
唐人的驻军大营,便是沿着河岸而设,全都是不利于耕种的沙石地面,重重营垒像一个个的小山包,布满了整个河谷的空隙。
刘稷还是头一次亲眼目睹古人的行军布阵和结寨扎营,营寨的周围,被高过一人的栅栏围了起来,每隔上一定的距离,就会竖起一座大约三、四米高的哨楼,上面除了两名哨卫,还有提供警讯的金鼓之器,营门口,更是被一排拒马拦着,守门的军士执枪肃立,一动不动地样子,和后世也没什么区别。
带着自己的告身,他被引到了一处独立的营帐外头,尽管之前已经验过了,守在这里的军士依然将他挡下。
“都虞侯帐下,来者何人?”一名中军将校神色严肃地喝道。
“刘五,特来向段虞侯缴令。”
刘稷学着军中的礼节,双手抱拳,身体微屈,目光平视前方,恭身答道。
幸好这个时代通行姓氏加排列的组合法,否则,他连这一关都过不去。
听他报上,这名中军显然知道情况,示意他在原地待命,自己转身走到帐前,朗声唱名。
“归德郎将、右领军卫京兆府善信府左果毅都尉员外置同正员、乾坑戍主、上骑都尉刘稷,帐外侯见。”
少倾,就听到帐子里传来一个低沉而有力的声音:“可。”
中军转身做了一个手势:“请。”
却只见这位年轻的郎将目光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没有听到一般。





盛唐余烬 第二十二章 何从
军中虞侯,掌纲纪、法度、刺探,非刚正坚毅之士不能任。
现年三十三岁的段秀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他在史书上出现伊使,就不是以武勇见长。
他的帐中,正前方的大案上,堆着几撂数尺高的文碟,左右四个小几,同样堆着高高的文书,几个军中书吏正在埋头书写着什么,见到有人进来,也毫无动作。
倒是他自己,缓缓停下手中的笔,从文案中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番,站在帐中的年青人。
这一瞧之下,顿时就发现了某种不寻常,只不过出去了一趟,前后十来天的功夫,那个飞扬跳脱、眼角恨不得翘上天去的刘五郎,怎么看着竟像变了个人似的,沉稳了许多?
段秀实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此时的刘稷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总算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和后世一般无二,感觉就像绝境中抓住一根稻草,本以为失去了一切,没想到命运还给他留下了一点念想。
哪怕为了这个名字,他也无法轻易舍弃性命,因为,这是后世的家人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了。
“属下见过虞侯,此次奉命前出敌境,已探得吐蕃人虚实,情况可能同咱们料想的不太一样,他们......”
刘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摆摆手给打断了:“闲话休提,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又是这个问题,刘稷感觉到头开始疼了,自从穿越到现在,他一共就见过四个人,其中三个都问出了同样的问题,余下的那一个很可能是来不及问,就被人给拖走了。
这个什么乞很有名么?他真想问一句,不过话到嘴边,只是点点头:“是。”
“照理说,有告身为凭,杨预的话为证,这份功劳,就应当是你的,斩首五级,还含了一个有名的勇士,以上阵之法,哪怕就是取中获之数,策勋三转加官一级都是寻常,可那毕竟是在敌后,你二人一路逃亡,兵器、马匹、甲胄皆失,连个旁的佐证都没有,某真得如此报上去,难保军中有人不服,你可知晓?”
说完这句话,段秀实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仿佛那上头有一朵花。
他是在等,等刘稷的抗辩,甚至已经做好了,此子会暴怒喝骂的心理准备。
可让人失望的是,那张年轻的脸上平静依旧,眼神里也没有一丝波澜:“九人出去,只余得两人返来,不用他人说,我自己就心生愧疚,那什么劳什子功勋,不如转为厚赠死者的抚恤,倘真能如此,属下足感盛情。”
段秀实的惊异更甚,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仍是沉声说道:“藤桥一战,你奋勇先登,力破数百人之阵,这等跳荡之功,也不要了?”
“人临死境,自当求生,侥幸逃得一条性命罢了,何敢居功?”
咄咄怪事,段秀实再也难掩心中的惊诧,谁不知道在这安西之地,无论是上一代节度使高开府,还是这一代节度留后封常清,都对此子爱护有加,没功还能蹭上点儿,实打实的功绩,谁敢抹杀?
去岁那场大败,因为朝中李相国的掩盖,逃回来的所有人俱有加赏,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十五岁小子,一跃之下连升三级,成为大都护府最年轻的郎将,不知道羡煞多少人的眼。
想到这里,他突然记起来,正是这番经历,此子就像变了一个人,行事乖张、放荡不羁,成为府中一害!
难道说,再度经历生死,又把性子给转过来了?
这个认知,竟然让他感到了一阵不适应,正想温言安抚几句,一个极大的声音,连同一个黑影,突兀地冲了进来。
“段老四,五郎在你这处么?”
动静太大了,就连刘稷都忍不住想要回头看一眼,两旁的书吏却是视若无睹,显然已经是见怪不怪。
是谁,能在这等森严的所在,毫无顾忌地横冲直撞,就连素以刚正闻名的段秀实都只是苦笑而已?
龟兹镇,位于天山南麓,图伦碛北部边缘,也就是后世的塔里木盆地。
南有于阗、西有疏勒、东有焉耆,三镇加上天山山脉,将其严严地遮护起来,因此才会成为安西大都护府的府治所在。
龟兹城便是原来的龟兹王城,城分内、外两阙,内城多官署,权贵之家,是其统治的核心。
通往内城的官道上,两列仪仗缓缓而行,马上骑士一边高举着涂金铜盘的龙虎双旌旗,另一边举起的则是一条长长的旄尾,黄白相间的豹纹如灵蛇般舞动。
其后依次是两支麾枪,两面门旗,全都执在身披明光铠、腰挎横刀的节度使牙兵手中,在这些仪仗后面,两骑并排而行,靠左的是一个身高七尺的大汉,跨下的突厥俊马,犹如一头大狗般,他做出一个凝神倾听的表情,眼睛却一直盯着前方。
“程将军此次出使,一去数月,奔波万里,想必很辛苦吧?”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曲发深目,却做唐人打扮,身上穿着紫色暗纹圆领朝服,戴着三梁远游冠,一派富贵气像。
“略尽绵力而已,不值什么。”
大汉欠了欠身,状似恭敬地答道,这个答案太过中规中矩,令老者有些皱眉。
“将军谦逊了,劳苦功高,征尘未洗,小王于府中备下了薄酒,不如先随我去略进些,”
“中丞还在等着在下,不敢稍歇,等得了闲,定当上门叨扰一二,请都督莫要怪罪。”
这个程疯子!居然推得一干二净,男子没能得到想要的答案,也不着恼,眼见着内城门在望,放低了马速。
“那就说好了,到时候,再与你接风。”
“多承都督盛义。”
大汉抱拳朝他致了一礼,速度丝毫未减地跟上了前头的仪仗,在他的身后,近千牙兵组成的骑队隆隆驰过,如同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
直到整个队伍消失在门内,男子和他带来的那些人才慢慢转了方向,他们要去的是位于外城中心位置的龟兹都督府,那里原本是城中的刺史府。
之所以要说原本,是因为这位男子才是城中士族领袖,一方首领。
唐人所封的世袭龟兹都督、龟兹国王白孝节!
“大王,程疯子的嘴如此严实,事情倒底是成了?还是没成?”督府长史,也是同为王族成员的另一男子不解地开了口。
白孝节不紧不慢地拽着笼头,意有所指地说道:“本王方才试探于他,他不加思索地就拒绝了,连个磕都没打,结果不是很明显么。”
“那就是,成了?”
“成了,未必是好事,不成,也未必就是坏事。”白孝节摇摇头,一脸的忧色:“王中丞没有几日了,不到一年的功夫,安西又要换个主人,是好是坏,只有天知道,你等最好约束下人,不要妄生事端。”
叮嘱了一句之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老七呢?”
众人有些茫然,还是方才那人答了一声:“昨日便领兵出了城,像是往东方去了。”
他和他的从人都是默然不语,如今的大唐皇帝喜好边功,换一任边帅,也就意味着战事要起,去年的大败,府内精兵一扫而空,而这位王中丞,上任伊使就在聚集兵马,这钱粮可都是从他们身上出的。
对于他们这些本地士族来说,什么建功立业都是妄言,只有脚下的土地才是实实在在的,毕竟这里已经被唐人统治了五十多年,他们连私底下的交谈都用上了官话。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白孝节看着天边的乌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盛唐余烬 第二十三章 搭档
安西大都护府,以及天宝初所设的四镇节度使衙署,都在内城的中心位置,位于整个城区的中轴线上,坐西朝东,正对着长安城的方向。
取‘代天牧民、封疆万里’之意。
唐制,节度使赐双旌双节。旌以专赏,节以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
此时的大都护府上空,就飘扬着六面赤色的大旗,每一面都是由宫里的绣女,用上好的贡绸制成,方面牙边,烈烈生风。
从洞开的府门进去,左武卫大将军、安西副都护程千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节堂之下的老人,须发皆白、削瘦的面颊上现出异常的红色,只有一双眼睛,依然透着猛虎般的威势。
安西、北庭万里之地的主人,竟然在此亲迎!
“王公,老中丞。”程千里大步上前,想要扶持一把,却被老人用眼神制止住了。
“事情有结果了?”老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令他担忧不已,却不敢造次,规规矩矩地后退几步,从随从的手上接过一卷文书,双手呈上。
“属下奉中丞敕令,持节出使大食,前后数月,终是不辱使命,今和议已成,特此奉上约书,请中丞亲视。”
在听到不辱使命四个字之后,王正见松了一口气,脚下一阵虚浮,他摆摆手,让属吏接过文书,随手翻了翻,上面汉文、大食文字各占一半,印鉴、签押一个不缺,这才面露喜色。
“好好,进去说。”
一边说,一边带着他,转身进了节堂,才站了不过一刻,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
坐在象征四镇最高权力的大堂,程千里莫名地有些拘谨,哪怕此时堂上只剩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属下是正月十七抵达飒秣建的,与那里的官长齐雅德初步接触之后,他对属下一行的到来未作刁难,某就感觉事情可能会成,在他的引见下,属下跟着去到了木鹿,此城据飒秣建,西去三百里,是大食人位于呼罗珊的总督府,与他们的主官达成了这份和约。”在后者的注视下,他将此行的过程一一说出,因为顾及老人的身体,只是略述一遍。
“这个齐雅德,是否就是去岁致高开府所败的那人?”王正见静静地听完他的讲述,开口问道。
“正是。”程千里点点头。
“此人观感如何?”
“身量还不如属下高,看着不似勇武之辈,应当是个智将吧。”
听到回答,王正见就知道这家伙没有理会自己的用意,不过他也没有苛责,而是继续自己的疑问。
“此议,你以为,做得数否?”
“这......”程千里心里一惊,顿时明白过来,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谨慎地开口。
“以属下看来,大食人应当意在巩固,至少目前没有进犯之意,此议当有八成可信。”
八成?王正见有些意外,以目示对方,想要知道,他会说出一个什么道道来。
“属下非是妄测,大食人止步于河中之地,就连昭武诸国都不曾留难,显是力有未逮。据吾观之,大食在飒秣建驻兵不过万余,属下让人打探过了,他们对于河中各城,并没有催发之意。若是真有大举,兵力可以隐藏,意图可以隐藏,征用民夫、调集粮秣,这等明面上的功夫,怎么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吧。”
的确是这个理,王正见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结果,遣你出使之前,老夫就料到了,若是他们有意,最好的机会就是去岁九月里,老夫刚刚接掌安西之时。”
对此,程千里也是佩服不已,要知道,那时候,安西各镇可是人心惶惶,都以为大食人会趁势进军,一举端掉大唐五十多年的统治。
主帅高仙芝意志消沉,连带着整个四镇都没了生气,只有这个老人,接到诏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驻地,同时带来了近一半的北庭戍兵,并马上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安西防御体系,这才一举稳定了府内形势。
“其实此行,还另有所获。”
程千里的话让王正见有些意外,这倒是无心栽柳了。
小勃律,也就是大唐的归仁军,驻军大营的一个角落里,飘出了一股带着烟火味道的肉香。
刘稷提着一条处理过的羊腿,用短刀一点一点地剔去毛皮,然后穿在一根削尖的硬木棍子上,棍子的另一头,做成了一个之字形的摇把,有点像是后世农村水井上用的那种。
火堆已经生好,将羊腿连同棍子架在两个木杈上,调整好合适的高度,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旋转烧烤装置,他匀速地转动木棍,另一只手,抓起一把碾过的粗盐,慢慢地撒上去,很快那种炙烧的香味就飘散出来。
看似专心致志的同时,耳中不时听到的声音,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今日军议怎么说的,打还是不打?”
“王老儿情形堪忧,怕是撑不了多久,打不打的,由不得咱们,封司马遣了人回府,怕是人还没到,那边已经......把讣告发来了。”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极高的大汉,目测至少也有一米八五,和段秀实一样都坐在胡凳上,样子有点像后世的小板凳,不过他足足高了后者大半个头。
“慎言,一府中丞,两镇节度,老儿老儿,也是你能叫的?”段秀实打了他一下,压低了声音:“你个牯蛮子,嘴上能不能有个忌讳,叫人听到,又是一桩错处,你是嫌这镇守使当得太过容易么?”
“都是自己人,怕甚。”
大汉‘嘿嘿’咧嘴一笑,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刘稷身上扫过,继续说下去:“谁不知道那王......中丞的打算,想要拿咱们弟兄们的性命,去捧程疯子那厮,我呸,他也配?”
刘稷不动声色地做着自己的事,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用不着介绍,他也猜到了这个被段秀实称做‘牯蛮子’的大汉是谁。
封常清的传奇经历,是因为高仙芝的器重,两人的组合,完美地诠释了‘搭档’这个词。
每当高仙芝出征时,就会任命封常清为节度留后,负责一应后勤事务,两人默契的配合,才造就了前者不败的神话,当然那是在怛逻斯之前,
而在安西,还有一对类似的组合,如果说,段秀实干的是封常清的活,那他便会是那个摧城拔寨的主将。
他的确当得起,因为此人就是以一把陌刀打遍西域,令胡人闻之胆寒,号为“神通”,时任右威卫将军、疏勒镇守使的猛人。
李嗣业!




盛唐余烬 第二十四章 浅见
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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