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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虽矣
而且老实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好,但我还真的不内疚。我也不会假惺惺地,事后又痛哭流涕说当年是被逼无奈——要真是被逼无奈,我直接就去死了,也不碍着什么。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
或者说,我为什么老是抗拒不了那些蠢萌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求和期盼呢?
讲真的,动物不会掩饰、不会背叛,主要是因为以它们的智商还做不出来那些事儿。它们傻乎乎的,所以往往只能专注于一个人、一件事,而非它们天性忠诚。
真奇怪。我为什么还忘不了那几个妖族朋友。
明明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了,我已经能够很豁达地承认,在修真界的那种环境下,不相信人族才是妖族的正确做法——毕竟不是谁都像我,拿妖族的内丹和躯体没用——不相信我的友谊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就像猪不会相信屠夫,因为屠夫喂它吃的,要它用命去还。
他们也不应该相信我。因为一旦在心里培养出“也有对妖族有好的人类”这种念头,他们会在往后死得连渣都不剩;因为妖族的内丹可以助修士进阶,妖族的骨骼和毛皮可以炼器,妖族的血肉可以食用而无后患。
所以他们重伤后接受我的帮助都只是虚与委蛇,所以同行都只是迫不得已。
我能理解。我是说,我很难受,但完全可以理解。
保护自己当然是对的。
我真的超理解啦。但我真的超难受。
都是世界的错。
我又不蠢,我能感觉到,在最初,在刚被我救起来的那几年,他们真的相信我。
可怀疑的种子一直存在啊,存在于妖族的血脉里,要他们世世代代都牢记,甚至不需要谗言浇灌,只要有时间。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期待它们痊愈后围着我撒娇摇尾巴吗?不是啦,我没那么幼稚,也是真的没有耿耿于怀。我只是很难过,这种难过在那个世界贯穿我人生的始终,有时候它很浅很浅,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在我忘乎所以的时候,猛然冲出来,要我丢盔弃甲,要我涕泪横流,要我鼻青脸肿,要我狼狈不堪。
我恨自己看不开,恨得累了,又觉得没多大点事儿。
捡那些猫猫狗狗回来的举动像个傻瓜,可我一直都是个傻瓜啊。想想真是蛮值得自豪的,这三千年前后我有些变化,但这变化没有让我面目全非。
如果我不捡它们,它们会很快死掉;如果别人不是来害我的,我也不乐意他们死掉。
这个时间点,三楼只留下值班的医生,我同他打了招呼,去看我送来的猫狗。
它们被专业人士照顾得很好,三只小猫挤在一起睡得香甜,受伤不重的猫狗待在各自的窝里,皮肤患病的狗和很老的狗单独住在隔离间。他们都机敏地醒着,见我来了,低低呜咽几声,没有打扰别的小动物休息。
十二只都胖了,但很老的那一条狗却依然那么瘦。他太老了,无法吞咽食物,只能打吊针补充营养。
我陪着别的猫和狗呆了一会儿,临走前停到它的笼子外面。
这衰老的狗轻轻转头看我。
它太老了,又老又丑。毛发稀疏,皮肤起皱,眼神浑浊。我探手抚摸它,它的毛梳顺了,摸起来很枯,鼻子干燥。
医生告诉我,这是一条拉布拉多,它年轻的时候聪明又健壮,在同类中非常优秀,主人也精心照料它。它可能是临死时不愿主人看见,离家出走;也可能是太老了,忘记了回家的路。
“你好啊。”我小声说,“你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对不对?”
你又没有老年痴呆,你只是老了,怎么可能忘记回家的路。哪里会有狗忘记回家的路呢?就像想回家的中国人,是绝不会放弃的。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8节
我也不愿意死在爱我的人面前啦,我特别理解你,真的。
我们都很老了,只是你一看就很老,我看起来不老。两个老人想来是很有话可聊的吧?虽然眼睛花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
我摸摸它,好像看见了疲倦的,丧家之犬一般的自己。
“回去吧。”我小声说,“分离是很难过,可是生老病死,这些自然的规律,并没有什么可悲伤的。”
我也很想去死啦……真的,这和年轻人大受打击后丧失生活期望不是一回事,也绝不是一个悲观的、哀怜的念头。
只是我真的老了。
你看你这个样子,吃不下东西喝不下水,浑身病痛,呼吸都费力,都这样了,还活着干什么呢?是啦,有些人求生的意志无比强大,咬着牙挺着,是很勇敢和无畏,可坦然地,有尊严地迎接死亡,难道不是勇敢和无畏吗?
死亡只是一个结局而已,尤其是对一个老人来说。
它不能单纯地以悲剧而论,因为悲伤是生者的。
你活着就是为了生者啊。
我打开笼子,拔下针头,为它注入一点灵气。这条老狗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原地打了几个转,然后目标明确地朝着门小跑。
我赶紧跟上。
我一路跟着他跑,看着他不断加速,逝去的时光借助那一点灵气在他身上重现,在夜里昏黄的路灯下,他快得像黑色的闪电,帅到爆!
他冲进一家小区,值班的保卫高声喊:“元帅!”
“汪!”他叫。
他把叫声远远甩到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真的很喜欢女主:)
你们真的不留言吗?!!
第7章
我的好心情简直隔着十里地都能闻到,在接受我连续两周的投喂后,李衿终于忍不住第一个问了:“你这是中彩票了?被人包了?”
寝室里只有两个人,她说话放肆了很多。我们四个没有派别,但李衿和我的关系要好一些,或者换句话说,尽管谈不上反感,徐晶晶对她的圆滑和私底下混乱的生活还是颇有微词的,而水杏呢,只有脾气,没有智商,所以李衿对她们相对疏远一点。
我笑眯眯:“没有啊,庆祝晶晶拿到公派资格嘛。”
李衿委婉地说:“中午你带回来的那一蛊老鸭汤,吃着像是风汇楼的味道……”
我笑眯眯:“就是风汇楼的啊。”
李衿倒吸一口凉气:“昨天的东坡肉,前天的糖酥鲤鱼,大前天的佛跳墙……”
我笑眯眯:“要么是风汇楼,要么就是我私下里找的小店,怎么样,好吃吧?话说你也真是能忍,吃过好的,再去吃食堂也没见你嫌弃。”
李衿说话都要破音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我还是笑眯眯:“安心,安心,绝对不是什么不义之财。”
李衿喃喃:“原以为你是寝室里最傻白甜的,结果你的秘密最要命……徐晶晶的事是你帮的忙?能耐还挺大的啊。”
“本来就是我捅的篓子,擦下屁股罢了。”我说,“说吧,要我做什么?最近我挺忙的,要不是急事就先往后放放。”
宠物店里的十二只还没找到处理方式,也是伤脑筋。猫倒还好,放生了也能活的自在,小一点的再养养,也能放生,可是狗放生了……那就是一个悲剧啊。稍微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猫不需要主人,狗却不能没有主人。
野猫是高贵从容的,但野狗却只有胆怯和仓皇。
而且拜灵力所赐,无论动物还是小孩子都粘着我。
感觉在那十二只小动物心里我已经是主人了……糟糕,原计划是想办法送人呢,现在对上它们的小眼神,都觉得完全无力反抗……
要安置它们,就得买个房子。要买房子,里面还有宠物,就得住过去照顾,不然雇人的话还不如把它们都送出去。那么问题来了,寝室的小伙伴怎么办?爸妈那一关怎么过?
后者还好忽悠,前者……总不能叫小伙伴都搬出来和我住吧?
还是得想办法送出去。
李衿说:“你还有多少钱?我想买房。”她说了个豪华公寓的地址,“差不少才够付全款。”
得,必须得送出去了。
我停住,打量她片刻,她坦然与我对视。
我以前一直挺奇怪,为什么在外面心肝冷得像冻了几千年的冰坨子的李衿对我们这么好,修真界走了一遭才明白。
她身上缠绕着倒流的时间线和和混乱的因果,她的气息里带着强烈的仇恨、怨怼与不甘,换成大家都能看懂的说法,李衿是重生的,并且重生之前受过我们三人的恩惠,最终穷困潦倒、含恨而终。也就是说,发生在她身上的,是一个众人喜闻乐见的重生复仇故事,目测会he。
我于周易推演一道并不精通,所以也只能粗略看出上一世她活到三十九,未婚、无子,亲缘尽断、反目成仇。这命……诚实地说,以她面相,没有在幼年夭折,算是很不错了。
李衿的家境很糟。说四个词大家就懂了,农村,继母,亲戚,重男轻女。光靠着脑补都能想象出她挣扎着考到这座城市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知道她很拼,底线低,爱钻营,但没想到在这能人遍出的地界,她也能混得那么好。
别扯比什么道德观了,有些人衣食无忧,出去混纯粹是为富贵所迷,她们是不值得被谴责和同情的,我对她们也没什么看法;可是李衿不一样,李衿她要是混得不够好,乡下那一大家子儿什么腌臜破事儿都干得出来,她能被拆了骨头吃到肚子里,指不定哪天就被卖到山沟。
当然了,重生是有一定加成作用,但是她唯一的金手指就是重生,所以说到底还是凭借她自己的才智——因为命运这个东西,实在是过于坚韧,也同样过于脆弱,她重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改变她的人生走向。
要是有专注卜策的天师在这里,一定会对她的命运很感兴趣。
时间逆行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大概难度和成圣持平,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因果,涉及到天下苍生,连圣人也做不到。只有天道爸爸能干出这种事来,就像只有天道能承认圣人成就圣位。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非常珍惜的范本,观测她的命运,能近天道。
当然啦,要非常厉害的天师,才能看出端倪。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9节
“差多少?”我拿出手机问,“卡号给我。”
李衿说了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和房价比起来只是个尾数。
“你还真有钱啊!”我惊叹。
“你有没有?”她问。
我收起手机,“没有那么多,过阵子给你吧。”
我在心里寻思怎么快速赚到一大笔钱,上次弄到的是我运气好撞上的,这次就说不准了……倒霉被怨气缠上的人可不多,有钱的就更少了——真是,我还没被钱这玩意儿难倒过呢。
“你哪儿来的钱?”李衿不放心地追问,“你有多少给我多少好了,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免啦,你把户口拿出来费了不少力气吧?赶紧买完,免得招惹晦气。”
她停了一下,问我:“不劝我买稍微差一点的吗?”
可你是重生的诶,你非要买,还一定要全款买,那肯定有你的道理啊。
我想了想,“没有必要。你想买,我有办法——那你就买最想要的好了。”
因为能顺应自己的心意,对你和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多么必须,并且幸福的事情啊。
李衿便意会了一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也不明白她意会了什么。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心眼儿太多,见微知著的本事也强,你上街买瓶醋,她都能花上好几个小时咂摸你今天是吃螃蟹还是吃饺子。
这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很喜欢聪明人,只是聪明人一般都不大喜欢我……毕竟买瓶醋回家后加糖兑水喝的,恐怕也没几个。
作为借钱给她的回报,我把猫狗的去处交给李衿处理,特别嘱咐她要找确定是要养的主人。收到我发过去的图片,李衿简直惊呆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猫猫狗狗的?还都是杂.种?”
“捡的,贵的品种人能扔?就是串串。”我说,“串串怎么了?我捡的串串都聪明,通人性。你找不在乎纯不纯种的人收养。”
李衿点头应了。
我回头就开始琢磨怎么赚钱。
毕竟生活挺无聊的,当找个乐子呗。而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弄到这么一笔钱,除了违法犯罪,还真没几个主意。
我对违法犯罪没有心理压力,主要是时间太紧了,连违法犯罪都不行,弄不到这么多现金是一说,赃物出手又是一说。像是别的渠道,我虽然大概知道招数,可又不熟练,总得先有一个半月的让我观察观察,想好怎么处理身份,然后才好下手吧?
显然李衿是等不了太久的。
然后我等到了那个我驱赶了怨气的女人的电话。
啰里啰嗦旁侧敲击了一大堆,表达了一个意思,说大师您是个有真本事的,上次那么辛苦您,我儿子想请您过来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请您务必赏光,让我们尽尽心意。
这是送钱来了啊!我遵循常理推辞了一下,表示哪里哪里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随后果断答应了。
说起来,这家人也有点儿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寝室,就没普通的。
:)
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0节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用了多个老梗:)
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啊,就是悲伤又平静吧。
一切的感情其实都很稀薄了,但就像把感情无数次分成二分之一,剩下的无限小,但大于零。
感情这东西跟面包渣很像对不对?你捏碎它,捏得最碎,反而是挤出空气后最坚实的那一部分,存在并且永恒。
作者其实在试图诠释一种很虚幻的心境。
又模糊,又清醒。
所谓太上忘情。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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