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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虽矣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1节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2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没接,靠到椅背上,让他把钱给我。
我拿过钱,三两下折成一个爱心,扔到他怀里:“拿着吧,见面礼。”
“你把我的钱还给我做见面礼?!都不给我换成新的!”他大叫起来,“你!你不可理喻!”
我背过身挥手,“拜拜。”
走出老远,还能听见李衿温声细语地安抚他。
李衿这么聪明,配个傻乎乎的小鬼还真亏……不过傻子听话又能解决她家里的破事,也不错。
我慢吞吞地走啊走,走到太阳近西斜,如血的残阳染红了霞光,感觉自己又完美地浪费了一天时间,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临走前,我在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一杯西瓜汁,叼着吸管出门,迈下最后一级阶梯后,我停住了。
一个人“啪”的砸到地上,我没躲,血溅了我一脚。
整条街都安静了一秒。
跳下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利落的短发,黑色短上衣和牛仔热裤,长得带着英气。她满面惊愕地与我对视,而后猛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尸体。
我一边喝着西瓜汁一边也低下了头。
尸体是面朝下的,肢体扭曲,鲜血流向低洼,活物般灵活地蠕动着,粘稠地连成血泊。她炸裂的脑袋与我距离不到半米,黑色的运动鞋上沾着红红白白的液体。
身后的面包店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匆匆逃离的脚步,有人报了警,人们迅速聚拢,在远处围成一圈,冲着我和那女人的尸体指指点点。有人满脸兴奋地拍照,可能是赶着发朋友圈;有人马不停蹄地拨通了电话进行直播,说得唾沫横飞;有人看着我,面露同情。人们的脸上写满了形形□□的生动情绪,惊讶、恶心、愤怒、厌恶、好奇、快乐、幸灾乐祸……外圈不断有人靠近,扯着嗓门打听出了什么事。
这里嘈杂得像个菜市场,绝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像是过节一样快活。我站在目光中心,心里不堪其扰,犹豫着要不要走开。
然后我听到亡者空寂的声音。
“对不起。”那个女人说,她低着头,看着我的鞋子,“没办法再穿了吧?”
考虑到围观人群,我没有像个白痴一样自言自语。
作者有话要说: :)
第11章
警.察来得很快,我买的超大杯西瓜汁才刚喝完,他们就到了。
最先当然是驱散围观人群、拉上警戒线,我握着空杯子看着,注意到拉警戒线的一个年轻的协.警小姑娘当场吐得死去活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警察过来,男的现场拍照,女的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话,估计是看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我吓傻了。
“你还好吗?”她说话时很温和,小心翼翼地正面接近我,那样子像是我是个什么既危险又珍惜的猛兽。虽然某种程度上说我的确是。
我问她:“你有纸巾吗?”
她被这个问题弄得措手不及,但反应很快地从兜里拿出一袋餐巾纸,放在摊开的手心伸向我。我接过纸,把喝空的一次性杯子递给她,蹲下来擦干净鞋子。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3节
黑鞋面还好处理,白色的鞋边上有一些血呈现半凝固的状态,红褐色的血迹边缘只靠擦是擦不干净的,我站起来,把脏掉的纸面折叠,从女.警.察的手中拿回杯子,抽出吸管,把纸巾塞进去,最后将吸管重归原位。
透明的杯壁上还残留着西瓜汁的泡沫和细碎的瓤肉,视觉效果不要太美妙。
女.警.察的脸色已经不太好了,她看我的眼神完全转变成看什么变态杀人狂的警惕。我冲她笑笑,她无意识地放松下来,带我坐上警.车。
让我失望的是,直到进了警.察.局开始做笔录,我也没有得到热的饮料,或者一条橘红色的毯子。
他们对我的态度都比较,嗯,如临大敌?
至于么,新手也就罢了,老资历也没见过特殊一点的目击者?这种情况下随便哪个学医的都不会痛哭流涕瑟瑟发抖,虽然受到一定的惊吓是肯定的。
好吧。我连一点惊吓都没有,确切的说我什么情绪都没有,是值得警惕。
一系列例行公事的个人资料登记,然后才进入正题。
问话的是个老警官,慈眉善目,向我提问时很巧妙地调整着语气和表情。第一个问题是请我讲述我目睹的全过程,他问得很小心,旁边拿着笔的小年轻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了风声,虽然觉得可能是错觉,”才怪,“还是停下了。她从我面前掉到地面,听起来就是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她头和脸朝下,脑袋都破了,血和脑浆还弄到我的鞋子上,当场死亡。尸体看上去很破碎,惨不忍睹。”
“你真的听到了?”他表示怀疑。
“我听力很好,比方说门后面那个小徐正骂我怪胎,我听得见。”
他咳嗽了一声,又问我:“你表现得非常冷静,鉴于目前还不确定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能不能解释一下?”
默默杵在一边的死者发话了:“不是他杀,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杀。”
我说:“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是战地记者,小时候就经常看到残肢断体的照片,还有一些急救过程的录像。她这样刚死的还是挺正常的,严重得多的我都见过……死了好久变成蛆床啊,被野生动物撕裂啃食啊,肚子被碾爆了屎尿血肉糊成一团啊,然后那个人还没死……”
写字的年轻人发出一阵干呕,“够了够了够了,我明白了。”警官急忙打断我,叹了口气,“什么家长啊,这些东西也不收好,小孩子不懂事翻出来了也没发现。”
我觉得我还是要给我爸妈说话的,“那倒不是,是我好奇心太重。我十一岁他们过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喝多了,我偷偷翻他们的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看见的。我爸妈会设的密码也就那几个,两下就猜准了,看完之后我又原样放回去。”
年轻的那个忍不住问了:“你看了就没有什么什么反应?恶心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什么的?”
老警官没拦着,显然也有些好奇,死者也凑到我面前,兴致勃勃地等我的答案。
她惨白泛幽蓝的皮肤水波般荡漾着,明显是灵力不足的体现。明智的决定是赶紧找个阴气重的地方吸取力量,夜里活动,而不是大白天跑到正气煌煌的“公堂”附近作死。
这逗逼怎么死的?
“当然有了,又不是圣人。虽然知道我爸妈是干什么的,对这个行业也有些了解,做了不少心理准备,看了那么多东西也折腾得我去了半条命。”我一语带过,“我爸妈太忙了,我们很少有相处时间,他们不太了解我,平常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很纵容,所以我只要假装发脾气,问他们为什么非要做战地记者,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就好了。”
“你既然受不了,就不要全部都看啊。”年轻人说。
死者看了他一眼,作出和我一模一样的评价:“妈.的智障。”
老警官无视他,对我点点头:“感谢配合我们的工作,你可以走了。”
天黑了,晚上十点了。
我打开导航,根据提示,打出租车回寝室至少也要花一个半小时,寝室大门已经关了。我没有带身份证,没办法住宾馆,徐晶晶住得太远,李衿——谁知道她在做什么好事。
这下不好玩了。
死者飘在我旁边,看我搜索的目标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热情邀约:“可以住我家啊!住我家住我家!备用钥匙就埋在铁树下面!”
我戴上耳机,回答她,“我不认识你,而且你才刚死我就去住你家,没有嫌疑也要有嫌疑了。”
她一惊:“你看得见我!”
“对。”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钱铮,人民币那个钱,铮铮铁骨的铮。”
我说:“你可以叫我一越。”
“什么一月?代号?你们组织都是你这样的人?一到十二月?”
“一是那个一,越是越过的越。”我说,“你想太多了,没有组织,这是我的名号。”
我曾经在外行走时最常用的道号。一为始,越取挚友之国,“乐”的谐音。
我的第一个朋友,越国国君。
他无法修炼,一生都只是凡人,在我的注视下寿终正寝。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他都是个昏君,没有音乐他什么都不是——要他耕作,最孱弱的农人都比他优秀;要他治国,最昏庸的大臣都比他明智;要他著文,简直是要他的命。
可一旦有了音乐,你会原谅他的,就像你原谅弥尔顿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帕格尼尼是哑巴,就像腐烂的泥土开出最绚丽的花。
他是个蠢材,他的音乐里却有人间天下。
“你是个道士?修真?真的假的!”钱铮说,“好吧我懂了,我都成了鬼了,这世界再奇怪我也不会吃惊了。”
我不置可否,反问她,“你是怎么死的?不是自杀意外他杀,还有别的什么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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