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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白毒不侵
seven作为小众圈子摇滚乐队,虽然不比国内外某些一线组合来得红,但也有自己最忠实的听众,微博粉丝数已近五百万,所以人气颇高,这一刻安可的呼声更是喊得此起彼伏。
主唱应亦伦是个酷帅男人,一众乐手里属他外形最抢眼。应亦伦手挂在麦克风架上虚搭着腰,一个半小时的连续演出让大家都有点喘,特别是他一路唱下来就没停过,自然是最累的那个,但也乐在其中。
“今晚的安可换个玩法吧,”应亦伦甩了甩头发上的汗,朝舞台下面的观众比了个“1”的手势:“我要找一个人,请他上来跟我一起完成这最后一首歌。你可以唱,也可以只弹奏让我来唱,都ok。大家觉得可以吗?”
“好!”
“wow!太酷了!”
“安可!安可!安可——!!”
台下早已经人声沸腾,应亦伦的一番话使得气氛被推向了一个不在预料内的小高峰。一些小姑娘们激动得手舞足蹈,有举着酒瓶高声尖叫的,也有拿着灯牌荧光棒冲到舞台下往台上扔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激动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完全释放了开来。
“什么呀,”郑鹤沅抱臂起身,有些哭笑不得的朝秦笛道:“诶,现在的阿伦怎么这么会来事,安可还不忘互动宠粉?啧啧,果然是比当年的你有情趣多了啊。”
“又来,”秦笛哑然失笑:“好坏我都退出了,就不能不提当年?”
“偏不,”郑鹤沅挑着一边眉毛扭过头去看他:“我就是不高兴。为什么你就没有这么好玩的时候?不行,你得还我,让我也看看你这个冰块脸问我们观众主动要掌声的样子。我要把你彻底拉下神坛。”
“胡闹。”说是胡闹,可脸上却不见半分愠色。秦笛伸过手,在郑鹤沅腰上轻轻拍了一下:“坐下好好看。”
那一头薛眠撞见这二人打情骂俏似的斗嘴,可能是酒喝多了后劲翻上来,脸上又红又烫,眼眶里也总是湿热湿热的,就像打完哈欠后眼底冒出的那一层水膜,雾润润的,看人的时候仿佛都浸在水里,模模糊糊又忽远忽近。
从舞台上打下来的追光灯正跟着应亦伦数数的节奏往观众区扫去,想要抽一名幸运观众,方法得够随机才有意思。只等蒙着眼睛的应亦伦数到哪个数叫暂停,灯光打在谁身上,谁就有这份荣幸能和偶像合作安可了。
十个数的倒数时间,七八束白色追光灯在偌大的观众区里无规律的扫过,时而东北角,时而西南角,时而照在站台区,时而又落到座位区。
最后三个数终于响起,烘托气氛的紧密鼓点也跟着“咚咚咚”的从音响里敲响传出。应亦伦手搭在蒙住眼睛的眼罩上,随着一声响亮的“一”喊出,所有追光灯在这一刻汇聚成唯一的一束巨大亮光,投落在了幸运的座位区。
“让我们看看这位观众是——”
摘下眼罩的应亦伦眨了眨眼睛稍微适应,随着灯光找看过去,整个观众区的人潮该站起的站起、该踮脚的踮脚,目光全都不约而同的往光源处投去。
“就是你了,”应亦伦微笑一指:“二排五号桌,请上来吧!”
巧了。
二排五号桌正是郑鹤沅他们这桌。
白色光束从天而降,整张圆桌都被罩在其间,万众瞩目的焦点须臾间便聚拢到了这一桌的四个人身上。
应亦伦人高马大,微微往前倾了点身体,胳膊松松的搭在麦克风架上,举着话筒对台下笑:“哇哦,一点意外的惊喜啊,被选中的这桌观众里……好像坐着一位我们的老朋友。”言毕手一伸,做了个“请看”的手势。
秦笛退出seven不过三年,但在团时间却长达九年,资历稍老一点的粉丝不可能认不出他。刚刚一直没人发现观众区里居然坐着这位乐队老马,只能怪灯光太暗,要是有人知道当年被称为“seven之魂”的前队长秦笛竟然就坐在他们旁边,只怕早就扑过来喊着合影留念要签名了。
随着应亦伦的这一指,全场还有谁没把目光投向这一桌。从小范围的窸窸窣窣推推嚷嚷,到蔓延至最外围站台区的一声声激动呼喊,声音迭荡鼎沸就像潮水一样推过来,细分辨,那里面只重复着一个名字——
“秦笛!”
“秦笛!!”
“秦笛!!!”
秦笛当然听到了,也看到了。他靠坐在座位上,抬手朝舞台上的应亦伦轻轻挥了下,脸上噙着抹淡淡的笑。
工作人员反应快,眨眼就递来了一支话筒。秦笛接过来,回首朝四周人群也挥了下手,然后起身举起话筒,一手插在口袋里,看向舞台道:“很高兴今天能来现场。首先要恭喜seven,今晚的演出非常精彩,大家都很棒。”
“wow!秦笛好帅啊!”
“他声音好好听,跟阿伦的一样好听欸!”
“天呐,秦笛是不是要上台表演?要是去表演,那是不是就算阔别三年后seven的第一次大合体?”
围在近处的人群尤为激动,有说话的,有拍照的,还有跃跃欲试着想要冲过来求合影的。秦笛微笑的看了看人群,然后转身向舞台那边继续道:“而这个安可尤其棒,因为连我也有四分之一的机会被选中了。”
“哈哈哈哈……”人群一阵骚动哄笑。
“秦哥知道大家都很期待接下来的安可,”台上应亦伦招了下手,笑着去接话:“所以不如把这四分之一给放大一下,今晚的安可就是秦哥了,大家觉得怎么样?”
大家以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做出了回答。
“安可既然是随机,这样否决掉其他三位的上台机会,恐怕不太好。”秦笛语气温和,顿了顿,略作思索后道:“不如给我们几分钟时间商量,稍后给大家一个人选。”
应亦伦但笑不语,转头去问台下观众答不答应。观众们有起哄说就要看秦笛上台的,也有说得尊重秦笛个人意愿的,毕竟被抽中的人选的确是四个,总不能厚此薄彼的无故涮掉其他人的公平机会。
后台放起了暖场音乐,人群的目光暂时从这一桌移开。秦笛将话筒交给工作人员,刚一落座就被郑鹤沅瞪着眼睛看过来,气呼呼道:“你上啊?”
“不上啊。”秦笛一脸无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你不上谁上?”郑鹤沅今天穿的是便装,也没有化妆做头发,不似平时在镜头前西装领带的精英模样。加上刚刚聚光灯照过来时他反应迅速的用手挡住脸,所以没人发现这里其实还坐着一位大名人。
“说了不再登台,就一定不会再登。”秦笛放下酒杯,忽然转过脸去看费南渡:“不然你上?”
这一场下来,自始至终费南渡都仿佛抽离在外。任周遭哄闹,任灯光照来,任应亦伦在舞台上将他们指出,任自己暴露于上千人的灼灼目光中,他自岿然不动,慢条斯理的只管喝着杯子里的酒。
然后低下头点了一根烟,嘴角上扬着笑了一下:“你敢。”
秦笛当年做告别演出时曾站在舞台上对所有人说,这场表演结束后,他将永不登台。所以哪怕今天是以安可的形式站上去,他也不会答应。至于费南渡,那就更不可能上去了,不过是句消遣的玩笑,秦笛当然清楚,笑着拍了他肩膀一下。
那么郑鹤沅呢?
呵,还用问吗,他要是能上台,刚刚还捂着脸干嘛。公众人物最怕的就是花边新闻,虽然没谁规定主播台上的主持人下了班不能泡酒吧看演唱会,但要登台献唱这么招摇,保管明天天还没亮小道新闻就已经满天飞,到时候且得被台长请去喝早茶。
“不然你去跟阿伦说一声?”还捂着半张脸不敢露面的郑鹤沅不禁泄了气,凄哀哀的朝秦笛喊话:“玩过头就没意思了。你让他们多唱两首当安慰粉丝,放了我们这桌吧。”
“我去。”一个明显带着酒意的声音突然响起。
郑鹤沅错愕间回过头,见薛眠扶着桌面站起身,脸颊泛红,眼神飘忽,眼睛却出奇的亮,目光在同桌三人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大义凛然的丢下一句:“我上。”
要按郑鹤沅的描述看,这人这会儿已经踉踉跄跄立地不稳,但话倒是说得挺溜,思路也清晰,并不像一般意义上的“醉酒”,只不过是被酒精暂时麻痹了控制身体协调的神经,但清醒的思维还是给他留下来了。
“……不是吧?”郑鹤沅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跟着起身扶了一把:“你愿意上台?看不出来薛眠你胆子还挺大啊……欸,那回头邀请你再上一期我的节目吧?跟上台唱歌差不多,只要不怕暴/露在大众……”
“小沅,”秦笛适时出声,把已经跑偏的话题拉回来:“你的节目先放放。薛眠,你确定要上台?”
“确定啊,”薛眠冲郑鹤沅笑了一下,拍拍他的手示意不用扶了,拿起酒杯将剩下的小半一口饮尽,朝秦笛道:“早唱早结束,这么拖着也耽误时间,那就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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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歌手薛眠登场——呱唧呱唧~~~
好滴,今天还有一章,稍后见!
——爱你们~





竹马 笙曲13
秦笛真有些惊到了:“seven的歌你会唱?”再一想:“不会也没事,找你能唱的随便一首歌,乐队可以给你伴奏。”
“不瞒你,还真不是全会。”薛眠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是在seven的舞台上唱别人的歌也不太好,反正就一首,我会跟乐队商量一下的,你们放心。”
站在薛眠的立场上看,他之所以突然一改低调风格,主动请缨登台献唱的原因,的确只是觉得这么耗着不是个办法。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这一桌人,如果观众最期待的秦笛不能上场,这结果已经够让人失望,那至少得有个人站出去把安可顺利完成了吧?但如果秦笛通知乐队,取消这轮随机选出的安可,改用别的形式替代,薛眠不知道这算不算演出事故,现场的观众能不能接受。
倒真没想过自己这么勇猛无畏的请缨上台,其中是不是有酒精上脑的缘故。
所以酒壮人胆,在郑鹤沅他们还在你来我往的讨论谁该登场的时候,薛眠已经一言不发的给自己灌了满满三大杯。趁着酒意上头,视线模糊了,一会儿就看不清台下的人海了;胆子放大了,随他唱成什么样也不用担心被嘘了。平时贯彻良好的“低调”二字被酒精麻痹得暂时醒不过来,干脆一鼓作气,也省去了他人的为难。
“好,”秦笛点点头:“我带你去后台。”
薛眠放下酒杯,仰起头深深呼了一口气。说不紧张也不现实,多少还是有点怵的,但话已经出口,又没有更妥当的办法能解决问题,那就不问前路,只管走自己的吧。
迈步离桌,擦身而过时垂在身侧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手握住。薛眠低头,费南渡也正好抬脸看过来,二人目光相接,费南渡率先开口,神情认真的问:“想好了?”
薛眠心道就算没想好这会儿也来不及了,便没当回事,只挂着点笑脸玩笑道:“要是太难听,你们可得把耳朵捂好,出了事我可不负责。”
费南渡依旧抬头看着他,然后淡淡一笑,松开手道:“去吧,好好唱。”
秦笛带着人来到后台,那里应亦伦正在和工作人员商量演出最后的收尾,见秦笛出现,舒然一笑,举手朝对方挥了挥:“哥!”
秦笛将人带到,没想到应亦伦对薛眠还留有印象,他记得当年南方小镇的某场音乐节,薛眠曾和他们一起坐飞机去到现场,虽然是被一个人带过去捧场的。而在那之后的几次场合里他们也见过几回,所以秦笛没多介绍,只叮嘱应亦伦道:“薛眠第一次上台,你们照顾点。”
“我还以为会是你上呢,”应亦伦说话间不免有些遗憾,耸了耸肩道:“你还真是言出必行啊,说了不登台就真连台角都不碰一下。”
“别啰嗦了,准备准备吧。”秦笛拍了拍薛眠的肩:“酒醒了没,一会儿没问题吧?”
“肯定没问题,”应亦伦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笑:“那年薛眠不是还在你那录音棚里录过歌么?后来我们都听了,觉得简直惊为天人啊。”说着拿胳膊拱了一下薛眠的背:“欸,想好什么歌了没?”
刚才往后台来的路上薛眠吹了几分钟的冷风,即便有点酒醉这会儿也给吹得差不多醒透了,朝秦笛摇摇头,说自己没事,然后给应亦伦报了一首迄今为止他唯一会唱的seven的歌。
“成灰?”应亦伦颇是意外的笑了两声:“不是吧,这首歌好老了……你怎么没学学我们最近这两年出的新歌,可比成灰好听。”
《成灰》创作于九年前,彼时薛眠已经和费南渡分手,也因为这个原因,对任何与费南渡沾边的人或物,他都选择了一刀斩断。包括秦笛,也包括seven。
以前他是会听seven的歌的,虽然不经常,而且也只是单纯的听,并没去跟着学唱,可那之后他就有意识的主动避开了与这个乐队相关的所有消息。
《成灰》是唯一的例外。
当年,室友陈桦给他看了一个号称乐坛野外新人金曲集锦的视频,里面凑巧就有这首《成灰》。薛眠一开始没听出来这是谁唱的,只觉得曲调和歌词都很入耳,后来倒回去想看第二遍的时候才发现演唱者竟然是seven。
工作人员准备就绪,秦笛站在后台就近观看。应亦伦带着薛眠准备登台,怕他紧张,上台前特地给他加油打气:“没事,这歌我虽然很久不唱了,但毕竟是自己的歌,你只要好好发挥,我保证不给你拖后腿。”
薛眠被他逗笑:“你是专业歌手,应该我拖你后腿才对吧。”
“嗐,都一样。走,上吧。”
应亦伦不愧是天生的歌者,聚光灯下的他与后台慵懒闲聊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只见应亦伦手握麦克风朝台下再度沸腾起来的观众挥了挥手,用激扬的嗓音高声道:“大家久等了,谢谢。马上我们将进入的安可环节,我本人其实非常期待。大家都看到了,安可最后选出的和我合作的这位观众,此刻已经站到了我旁边——”
应亦伦拍了下薛眠的肩,抓过他一只手扬起来和观众们挥手致意:“来吧!把你们的目光都看过来!他不是别人,也是我认识多年的一位老朋友。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等秦笛上台,但他已经在几年前选择了退出舞台,所以今天这样一个场合真的不适合他,也不该勉强他,希望大家能尊重他的决定。”
“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现在站在台上的这位朋友,他的歌唱得非常非常好,不亚于任何一位专业歌手。你们要是不信,那就一会儿等着把双手借给我,把欢呼送出来吧!”
“哇哦——!”
“好帅啊!阿伦你是最帅的!”
“阿伦我们喜欢你!”
“安可!安可!我们要安可——!”
万众瞩目的舞台上,绚烂的灯光从头顶、从身侧、从四面八方照射过来。薛眠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一个暴风漩涡的中心,狂热的欢呼与尖叫声直冲耳蜗,那声音甚至带着一种无法描述的温度,将他刚刚平息下去的身体又一次点燃,顿时浑身热血沸腾,原先还有些紧张的情绪倏然间被扑得一干二净。
他不是明星,也没登过台,做不到像应亦伦一样对观众的热情应付自如。但既然耳边能听到掌声和欢呼,那就证明大家对他的登台安可并没有排斥。心里的顾虑被消除,不由的跟着放开了心态,举手朝台下挥了一挥,收获一片响亮的“安可”海潮。
应亦伦朝身后打了个响指,音乐开始响起。
为歌曲伴奏的当然是seven其他几名队员,因为是最后一首歌了,大家都很兴奋,除了鼓手实在挪不了位置,其他几个队员都小跑着奔过来,分立在应亦伦与薛眠左右,将他们二人围在中间。
应亦伦给了薛眠一个眼神,前奏在这时结束——
当车轮碾过未破晓的黑
烟火余烬碎裂在心脏里挣扎欲飞
年少的誓言像破旧的收音机
听起来已不再那么美
但背负它我从没说过累
激扬的音乐,强烈的节奏,一首老歌将台上台下千余人瞬间拉回到过去。那熟悉的却又已经许久没再唱响的旋律如今重新回荡在脑海中,回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与心里,如隔世般的震撼与感动。众人的情绪被逐次点燃,会唱的不会唱的都在这一刻敞开心怀引吭高歌,加入到大合唱的队伍中。
是烈火叫嚣着让我一路向北
把质疑烧在风里一把成灰
扬起的尘埃它终将落地
告诉我出走半生不后悔
不后悔,成灰
不后悔,我无所谓
不后悔
终将成灰
成灰……
演出是十点半散场的,比原计划拖延了半小时,收获的效果却超出了主办方之前的预期。
后台师傅们开始进进出出忙着拆下灯光和布景道具,秦笛带着郑鹤沅去化妆间见应亦伦等人,薛眠坐在后台一张折叠凳上休息。不知道是不是刚刚那歌唱得太激动用力,他这会儿头有点昏沉沉,缺氧似的迷糊。
仰靠在墙上闭眼休息,顺利完成了任务让他一下子卸了力,倍感轻松。耳边工人师傅们搬东西的声音忽远忽近的传来,薛眠缓了一会儿,再睁开眼,见两边摆着还没被搬走的架子鼓和电子琴。
也不知道怎么了,脑子里快速闪过了一道亮光,薛眠扭过头盯着右手边的电子琴看了看。
又看了看。
然后鬼使神差的伸过手,在琴键上按了几个键,跳脱的音符“叮叮”响了两声,便又消失不闻。
薛眠拉起椅子坐了过去。
修长的十指落在黑白的琴键上,他低着头,神情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手,脑海里有个旋律逐渐浮出水面,从几个单调的音节,到连成一句,再到一长串,一段。
是从没离开过记忆的一首歌。
这歌有曲,有调,也有词,但没人听过。
第一个音符按下,薛眠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停住手,给了点时间控制住它,然后再伸过去,去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手随心动,一串舒缓灵动的音符从他指间徐徐飘出,像星河边的皎月,也像密林里的晨雾。薛眠闭上眼睛,一处不错地弹奏着,但他没开口和唱,只是轻轻的弹,慢慢的弹,把这段或许是用烙印的方式刻在骨子里的乐章一点一点释放了出来。
直到最后一个尾音余音绕梁,迟迟不散。
停下跳动的手指,薛眠睁开眼,有些出神的盯着指间这排黑白密码看了一会儿。
全身的力气好像被在一瞬间给轻易卸去,微弯着背,像个从战场上冒死归来的残兵。
薛眠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蓦地抬起头,却撞上几米之外投来的一束深沉目光。
费南渡立在那儿,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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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本章节故事就结束啦,明天开启新篇章,嘻嘻(#^.^#)
——爱你们~




竹马 角斗1
因为都喝了酒,秦笛便让服务生给大家找了代驾。本来说要再去酒吧坐坐的,不过明天是周一,薛眠还有工作要忙,便相约下次再聚。郑鹤沅明天倒是轮休,但他馋那一碗宵夜汤已经馋了一晚上了,哪里还肯多留,四个人三辆车,各自打道回府。
从车库取了车出来,秦笛二人先走一步。薛眠和费南渡的代驾都还没到,二人将车停在路边等,下车的时候费南渡见薛眠脚步有些虚浮,便问是不是酒劲上来了。
“可能吧,”薛眠捂着嘴打了个哈欠:“但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不晕也不难受,就是有点困。”
时间已近深夜,要按照薛眠平时不加班的生物钟,这会儿早已睡下。不过繁华的都市向来是个彻夜不眠的美丽怪物,越夜越光彩夺目,明艳照人。
“明天我要去趟美国。”费南渡低头点烟,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薛眠怔了一下,怔的倒不是对方要去美国这件事,而是他干嘛要跟自己说这个。
“出差吗?”薛眠便问了一句。
“不全是,”费南渡收起打火机:“顺道也见个朋友。”
薛眠第一个想到的是jc,可转而又觉得想多了。费南渡在美国生活了十年,不可能只有一个朋友,只不过因为自己听过的只有jc,所以才会想到他。
薛眠稍稍斟酌了一下措辞,以一颗平常心问:“什么时候回来?”
费南渡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淡淡道:“半个月吧。”
其实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出趟商务差花半个月很正常,但如果是一直留在同一个地方半个月,那是有点久了。听他话里意思目的地就只有美国一处,并没其它地方,想来应该是有很重要的事需要在那边长期逗留。
有公事,显然也有私事。
“那……一路顺风。”薛眠将短暂看过去的目光从对方脸上移开,一样面朝着呼啸而过的车水马龙,道:“我下周也出差,去英国,也……”顿了顿:“也要很久,大概一周左右。”
一直到话都说出了口了,才惊觉为什么要主动说这个。
费南渡叼着烟看了他一眼,语气似戏似谑:“原来少了云汉安排的工作,大翻译还是半点不能闲。”
听出他话里的玩笑意味,一时间胜负欲冒头,薛眠不甘示弱的“反击”回道:“非凡本来就不靠云汉一家过日子,想闲一天的确很难。”
费南渡被他这番不饶人的话给逗到了,摇着头笑了笑,没再多言。正好两人的代驾同时赶到,司机上了车,薛眠正准备开口道别,却被费南渡抢了先:“要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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