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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吃鱼
“林湘,”跪在蒲团上,她对夜色说:“我今天去了惜流芳,随便看了看你父亲写的其他戏本子。”
“我可以把它们都烧给你一份。我觉得,还是他最后留给你的那出戏写得最好。从林家离开时,我带走的银钱并不算少,或许,我能把它搬到戏台上?”
“你应该会想听戏吧?”
“哪怕只有一次,就唱给你听。”
室内的烛火无声摇晃,她不说话时,周遭安静得可怕。
林湘对原主是有愧的。
这个姑娘活得辛苦,死的也不甘心。她才十七岁,还要大把的年华没有浪费,还要太多的事没有体验。
在这本名叫《凤游异世》的玛丽苏np女尊文里,原主只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工具人。七小姐,书里是这么称呼她的。
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被让正夫捧杀宠坏了的庶姐推入水中,染病而亡,换来母亲林娘子盛怒之下、赐给庶姐的一顿鞭刑。
庶女跟着一命呜呼,冷艳女杀手魂穿异世,开始了她在女尊世界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主角生涯。
老实说,这部小说的剧情写得还算精彩,可那些都和原主没关系。落水后风寒入体,奄奄一息之际,她只想着自己还没去过的爹爹的住处,怀着在那里安稳度日,娶一房夫婿、生一个孩子的朴素愿望去世了。
然而,继承了原主一切穿书而来的林湘,却无法完成她的心愿。
林湘不想和任何人生儿育女、相伴一生,夫妻间一地鸡毛的那点破事她看够了,也听腻了,只想一个人逍逍遥遥,自由自在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原主爹爹生前写下的、留给原主的戏本子,搬到舞台上,给死去的林湘听,也给这世上的人听。让其他人知道——有一个叫林湘的姑娘,她很爱她的父亲,非常爱,非常孝顺。
雕花香炉中,线香燃到尽头。
翌日,邻居家的公鸡把林湘叫醒了。
她痛苦地挣扎着起床,洗漱完走出家门,在巷口那家特别好吃的食摊买了饼子和胡辣汤。
林湘不爱吃葱,每次都要跑到做饼的小哥面前——其实人家年纪比她小,说给她做个不放葱的。搞得脾气暴躁的小哥现在已经养成了每日特意为她做个不放葱的酥油饼的习惯。
刚一落座,小哥便将一只盛满汤的粗瓷碗搁在她桌上,说:“今天的你起得太早了,饼还没做,要等一会儿。”
“哦。”林湘点点头,捧着碗小口喝汤。其实,这个点才是大多数人吃早饭的时间,她等了好一会儿才抢到座儿。这小鬼摆明是在讽刺她平日起得晚,但的确如此的林湘无法反驳,只道:“明天我也会早起。”
“今天就不要饼了,这会儿人多,你去忙吧,再给我上个茶叶蛋就行。”
林湘吃东西很慢,在这个世界的土着看来,她磨磨唧唧像个小爷们,至少,在辛茗看来如此。
林湘是他见过最没女子气概的女人了,不务正业,早上不起床,两顿并做一顿吃,人还挑食,只会站在他面前温吞吞地说“请给我做个不放葱的饼”。
哦,对,连脸也长得小家子气。
两个月前,巷子尽头那间大院子里的人家搬了出去,害他们家丢了一天几十文的买卖。辛茗一直盼着再有人住进来,结果,人是住进来了,可这家伙抠门到连个下人都没有。
熟练地给饼一一翻面,他瞄了一眼林湘的位置,很好,她的鸡蛋刚吃完,碗里还剩半碗汤,此刻正在用汤勺舀汤往嘴里送,模样丑死了。
常和辛茗一起玩的朋友徐语却被她迷得不轻。非说她生的容颜如玉、皓齿明眸,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璨璨生光,用词让辛茗酸倒了牙。
除了那张脸,她压根就没一点儿配得上自己的朋友。辛茗愤愤想。
有一日,徐语趁她吃完饭起身付钱的工夫,故意和她撞了个满怀,一屁股歪倒在地上,她傻不愣登将人扶起,连声道歉,末了还掏钱给徐语买了两个酥油饼。
辛茗冷眼看着徐语用一副急嫁的表情跟她搭话,那女人应了两声,确认徐语没事后就直接回家了,让少年的春心碎了一地。
不过,那日多挣了两个酥油饼钱。
饼皮两面煎好,辛茗一铲把它放进竹编餐盘里,然后将油亮亮脆生生的酥油饼端到林湘面前:“你点的没放葱的饼。”
“一共十一文。”
“哦,好的。”林湘低头去翻钱袋。
看着女人爽快掏钱的动作,辛茗轻轻扬起嘴角。这女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好糊弄。
嗯,今天又多赚了一个酥油饼钱。
林湘并不知道辛茗如此复杂的心理活动,她只是默默感叹这小哥做的饼一如既往的好吃。
感谢小哥百忙之中还愿意抽空敷衍她一下。
“中午你们出摊吗?”吃完了早饭,她问在一旁坐着的小哥的家人。
“中午我们是不做的。”小哥的父亲低声回答。
小哥的父亲叁十出头,面孔苍白,体态消瘦,常年的操劳让他的头上已有白丝,可过于出众的长相将这一切融成一种几近病弱的风流。林湘每天都来他家吃早点,一半的原因是他家东西确实好吃,另一半的原因就是他。别误会,她对人夫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只是习惯性地发善心照顾人家的生意。
大家活得都不容易。
“好吧。”林湘遗憾地走了。她还想用这家超好吃的酥油饼招待短工呢。
想到即将要和超级大帅哥见面,大清早起床似乎也没那么苦逼了。
书店离小院不远,大约几千米的样子,林湘加快脚步,步履轻盈地在街道间穿行。
辛茗正在给饼翻面,锅铲停下来的时候,林湘已经走远了。他没在意,继续招呼眼前的客人,完全不知道无意之间,自己究竟错失了多少个酥油饼钱。
林湘抵达惜流芳所在的街道时,元宵已经到了。
凭借这具身体5.2的优良视力,她一眼就瞅到了几十米开外那张昨日见过的脸。林湘吓了一跳,提起裙摆就往前跑。
完了,她一定迟到了。
为什么要想不开把见面时间定在早上七点钟啊,劳动人民起床早你又不早!林湘后悔极了。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等急了吧?”气喘吁吁在元宵面前刹住步伐,她左顾右盼、四处打量,并没有在男人身边看见眼熟的面孔。其他人长什么样来着?叁次元脸盲的林湘着实想不起来。
对于她的问题,元宵只是摇头,从手势到表情一个也没变化。
林湘已经开始后悔雇了他,这人啥意思?想了又想,她问:“你是想说,我没迟到?”
元宵点头。
vvvvv
+写到一半想给寻书倒杯热茶才发现古代没有热水壶。热水壶是一个英国人在19世纪末发明的。连水都没法保温,想喝热水只能现烧。
古代真惨啊。
+这章提到的动画是《日常》。
+看到大家的留言真的很开心。我是一个很需要收到反馈的人,刚发文的时候很害怕是单机,因为这篇文日常比较多,和po的主流风格应该不太一样,今天心情忐忑的登了po,本以为不会有人看的,结果!!谢谢你们看我写的文字!以后也希望收到大家的留言!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四)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
那就好。
林湘松了口气,恢复了冷静,“既然你先到了,那我们先进店等其他人吧。”站着怪累人的。
她走在前头引路,开了门才发现,元宵还在原地待着。
林湘只好又走回去,指着自己的店面,加大了与元宵的对话音量:“先进屋?”
元宵还是不动,垂眼看她,很坚定地摇头,没有一丝要妥协的意思。
林湘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里是女尊男卑的古代,像元宵这样容貌出众的男人,的确不方便和她独处一室。
出于礼貌,她只好陪着元宵在路边傻站着,好在对方是个哑巴,林湘不用硬着头皮找话题和他尬聊。
又等了一会儿,短工们陆陆续续到了,互相通过姓名,她领着五人进了店铺,分配好每人负责的书架,让他们把架上的书全都搬回后面的库房。
众人拾柴火焰高,几个力气大的短工一齐出马,下午的时候,全部的书籍都归入了书箱。
书店不知关门了多久,林湘准备把店里的书都搬回家晒一晒,视保存状况分出好劣,分类出售。熟悉门路的短工叫来了几架拉货的牛车,大家合力把书箱都抬了上去。
几架牛车一起入巷时还引起了围观,林晓坐在打头的牛车上指路,顶着众人的注视和小声议论,把因抬箱子而酸痛不已的腰背挺直,心态都要爆炸了。
别看她让她瘫着行不行。
寻书早早听到动静,穿着过去的丫鬟服候在门外。她是林湘特意请来充场面的,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群年轻力大的短工要是知道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住,指不定会起什么歪心思。
寻书从容淡定的模样很能唬人,众人一下牛车,她就接手了指挥工作,站在一旁当监工,看着几个短工把箱子全数搬进前院。
工人都很听她的话,干活时也不闲聊了,手脚比林湘指挥时麻利得多。或许自己应该维持老板的高冷,不应该表现得那么和气,林湘在心中自我反省。
尤其以及特别是——她不应该烂好心,见其他四个两人一组、而元宵却一个搬箱子,就自不量力上前和他一起抬的。
林湘怨念地盯着元宵搬箱子的背影,这家伙一个人干活比她帮忙时快了一倍不止,这不河里。
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拖累的林湘默默离开,她还是去给车夫结账去吧。
第二天,痛苦地起了个大早,坐在巷口喝汤的林湘握勺的手微微颤抖。她无比深刻地意识到: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这个世界的女人都力气大,但这具身体就是个弱鸡,性别红利与她无缘。
太惨了。
她需要抹点红花油冷静一下。
进了隔壁的药房,她选择性地忽略了见过她出糗的柳大夫,等着抓药的小童闲下来,帮她拿治肌肉拉伤的药油。
“林老板,是身子不适吗?”清朗和煦的男音响起。
林湘抬头,无辜地睁大眼,假装自己才看到他,嘴角扬起一抹僵硬的笑容:“柳大夫早上好啊。”
柳砚青也假装没发现林湘对他的抵触,冲她招招手,他道:“早上好,林老板,看病请到这边来。”
柳大夫说得这么明白,林湘只好磨磨蹭蹭走过去,从袖袋中掏出洗净迭好的手帕交给他,“您借给我的帕子,放心,已经洗过了的。”
接过帕子放好,柳砚青的询问声温温和和的:“双臂可是疼得厉害?”
见对方眉毛上扬,一脸你怎么会知道的诧异表情,他解释道:“昨日林老板搬箱子时我看到了,故而妄加揣测了一下。”
“我从小没做过什么重活儿,让柳大夫见笑了。”林湘不好意思地低下眼睫,因为干了一点活就变成这样怪丢人的:“书箱太沉,搬完一觉起来胳膊疼,就想来买点药油擦擦。”
“除了手臂,还有其他地方难受吗?”柳砚青的问话声不疾不徐,如同老友谈天,舒适和煦,吞音吐字间却有种促使人以实相告的力量。
林湘抬手扶了一下腰,老老实实答:“昨天闪到腰了。”
“可否让我检查一下伤处?”他问。
林湘自然是配合医生看病的,她点头,听从大夫的指示乖乖伸出手臂。
“这个力道会觉得胀痛吗?”柳砚青的身子凑过来,手指捏了一下她上臂处的软肉。
“还好。”林湘吸了吸鼻子。或许是因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离得近时,柳大夫身上能闻到一股微微的清苦味儿。
怪好闻的。
“那,这样呢?”手臂感受到的力道又加重了一点儿。
“疼。”
“伤得不重,只要不碰重物,擦几天药油就好。”又在手臂的其他位置按了几下,柳砚青松开手,给她的手臂下了诊断书。
林湘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没想到柳大夫望闻问切全不落下,突出一个无微不至。他先是让林湘张嘴伸出舌头,又用一把小木锤轻轻敲了几下她的腰背、询问她的反应,把过脉搏,再细细问过她的作息和日常习惯,最后才提起笔写下药方。
柳砚青的一举一动专业严谨,分寸适当,既饱含医者应有的专业素养,又不乏女尊社会男女间该有的矜持与距离。望着他提笔书写的侧影,林湘想,身为一名男性,能在这个时代独自经营一家药店,柳大夫是真的很厉害。
“药油一日两次,汤药一日一副,早晚煎水服用。切记,少食辛辣,不可久坐。”把药方交给她,他仔细叮嘱。
林湘肃声应下,移步去另一个柜台抓药。
她其实很排斥医院这个地方,爱屋及乌,连药店也不喜欢,其他病人纷乱的交谈声让她本能地感到压抑和紧张,像是下一秒就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
可是柳大夫……他就像他身上那股草药味一样,让人觉得舒适又安心。
有这样的人做邻居,以后邻里关系一定很和谐吧。莫名的,林湘对日后的开店生活有了些许期待。
抓好了药,林湘迈着老年人的步伐继续督工去了。她走之后,专注于处理药材的柳砚青抬起了眼。
自搬到这里时,隔壁的书舍就一直紧闭门扉,没想到,最后让它开张的,竟然是一位不善交际的年轻女子。
不过,这倒不是一件坏事。
想起对方在听到他说要喝药时,那一刹那复杂生动的表情,他不由摇头微笑,看骨相,林湘已经十七八岁了,却还保留着一颗澄澈的赤子之心,和这样的姑娘做邻里,不坏。
奇异地,两人的想法处在了同一频道上。
腰酸背痛的林湘今日并不在状态。
元宵大帅哥的脸不能治愈她身上的伤痛,铺天盖地的灰尘更是让一切雪上加霜。
“我给了钱的”,在心里说服自己,她把带回家洗净的蒙脸布发下去让短工们防尘后,就站在一边旁观他们工作。
闲下来旁观之后,林湘才发现,元宵在这群短工中的处境其实并不算好。
他年轻、力气大、勤劳肯干,又不能说话,所以,最麻烦最危险的活永远被推给了他,哪怕林湘已经明确划分了每个人的工作范围。
吃午饭时,林湘坐在远处,竖起耳朵听他们唠嗑。这群人并不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劳动群众,他们对元宵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某些事由元宵来做更妥当更漂亮。
他既然力气大,一个人搬箱子也没问题;他身手那么好,上房梁打扫也更稳当。
林湘连火都没地方发。
她能说什么?说你们不能欺负人,我发的工资一样所以你们干的活也要平均?这些人只不过是认为由元宵来做效率更高而已。连元宵本人也不排斥被这样使唤。
事实上,如果他是个正常人,又长得不帅、没引起她注意的话,林湘可能都不会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妥。
人家凭本事挣钱吃饭,她却因为对方是个哑巴,就随意散发同情心觉得他可怜,这是不是一种来自正常人的傲慢呢?
林湘怎么也想不明白。
大扫除到达尾声是下午四点左右,她去街道上的一家餐馆买了很多馅饼,又要了一大壶酸梅汤,苦哈哈地提着一堆东西回了书店。
分完其他人的食物,她进库房去找元宵。他手头还有一点活儿没忙完,此刻仍蹲坐在库房的梁木上,活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
林湘将食物放在靠墙的木桌上,仰起脸喊他:“元宵,馅饼和酸梅汤我先放在这儿了,待会儿忙完了记得下来吃。”
她记得元宵很抗拒和她独处一室,所以,话一说完,她就出门走了。
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元宵从梁木上跳下来。他身手很好,落地时发出的声响很轻,如同一只轻盈跃下高墙的黑猫。
东家留下的食物还摆在桌上。他伸手一摸,用油纸仔细包好的馅饼还热气腾腾,酸梅汤也正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快吃完的时候,熟悉的短工在外头叫他,问他活干完没有,说该走了。
将剩下的食物匆匆咽下,元宵跟着众人一起离开了这家店。
时至黄昏,晚春的天气还带一点燥热,走在路上,他摸了一下腰间的荷包,那里面装着东家结算的工钱,沉甸甸的,元宵想起他总是遇到的那条流浪狗,今天可以给它吃顿好的。
几个短工在他前头一路走一路聊,说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元宵听她们提起这两天的雇主,个个夸赞不已。
“今晚的伙食还真不赖。”一个短工说,“别的不说,这梅菜放了荤油就是香,赶明我也让我家那个做一回儿。”
其他人纷纷拆台,打趣说依她平日的吝啬样,怕是只肯让家里挑黄豆那么一丁点儿大的猪油和馅,哪里能做成今日馅饼里那种油滋滋的口感。
平素元宵对她们的闲聊并不在意,听过即忘,从不留心,他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关注。可今日,那些碎语流言并没有在脑海中消失,他竖起耳朵,但女工们的聊天重心很快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上,再不提这个雇主。
结了茧的指头在荷包上不自然摩挲了两下,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家店铺的方向,黑白分明的眼眸中染上一层迷茫不知所措的意味。
方才他吃到的饼里并没有梅菜,是肉馅的。
vvvvv
没错没错没错,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多年的亚撒西大法!万能温柔拳!湘湘对人好却性子怂,开后宫就指望这个了。
还有,元宵就暂时下场啦。这次以后湘湘有一段时间遇不上她。没办法,他每天要工作,和湘湘的行动轨迹对不上。下一个出场的男主,d某,尚黎光。两章之后。之前用abcd称呼,是因为名字没定。取名真难 lt;( ; ? ; )?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五)觅得一如意妻主
惜流芳内。
短工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林湘坐在柜台后的靠椅上,目光在打扫一新、窗明几净的室内逡巡,然后用拳头轻轻锤了一下自己的脑壳。
自己这个爱胡思乱想的毛病早该改改了。这些短工都是很认真细致的在干活,这点很好,她为什么要过分纠结于其他人之间是如何相处的呢。
归根究底,她和他们,一生或许就见这一次面。
这顿晚饭也是,不该由她来管。
一手提着已经空了的酸梅汤壶,一手提溜着包好的中药,林湘把店门关了,揉揉隐隐作痛的胳膊,想到还要把壶还给饭馆、多走两条街的路,她就觉得浑身难受。
回到家里,她连饭都不想做了,只就着凉水吃了几块上次从鸣玉坊带回来的糕点。
煎药用的砂锅她还没收起来,仍搁在厨房。泡好药材,她按照柳大夫写下的煎药方法,倒好水守在炭炉边看着。
林湘不喜欢苦味,上辈子朋友调养身子喝中药的时候,她恨不得躲得远远的。熬得发黑的药汁在她看来,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苦意。
可自打穿书之后,身边的药就像没断过。
原主身子骨不好,不然也不会因为掉进初春的池水中就去了。她穿来后,身体就更差了,大病一场掏空了这具身躯,最初那段日子,无论夜里将被子裹得多紧,她的身上始终都是冷的。
半个月前,从林家搬出来一个人住在这间小院后,林湘开始学着自个儿给自个熬药,虽然她性子惫懒,有一顿没一顿的,但人已经精神多了。
谁知道,不过是帮着搬箱子时出了点汗吹了点风,柳大夫就说她体虚受了凉,给她开了好几天的药。
或许这辈子自己都离不开它了。喝着热热的苦汤,林湘苦中作乐地想,人每天要喝八杯水,早晚的药汤和叁餐一算,她连烧热水的工夫都省了。
将炭炉里没烧完的红炭拢进火盆里,她把火盆端进了卧室,脱了衣服,站在火盆边给自己擦药油。
因为不爱运动,上辈子的林湘身型微胖,但这具身体却偏瘦了,手腕只细细的一条,皮肤又生得白嫩,林湘在美院学素描时画过不少裸模,没一个像原主这样,从头发丝到脚趾盖无一处不是美的,若出水芙蓉亭亭而立,清丽无匹。
若不是去世的早,估计会有许多儿郎想要嫁给原主吧。
可惜了,穿书的人是她,白白浪费了这身好皮囊。
费力地给后肩揉上药油,她穿好衣服,瘫倒在床上,窝在棉被里,一动也不想动。
明天不早起了,她是老板,她说了算!
“饼凉掉了,我又煎了一下,口感可能比平时硬一些。”
又是日头高照,小哥把碗和盛饼的盘子放在她面前。他没想到林湘的早起只坚持了两天,为她做的饼早放凉了。
“哦。”林湘今天恹恹的,没什么胃口,不太想动油腥,“麻烦再给我拿个茶叶蛋。”
她垂着眼,一点点给鸡蛋剥壳,冷不丁听到谁在说话:“我能坐在这儿吗?”
林湘抬起头,说话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年纪看着和小哥差不多大。男孩穿着一身轻薄的春衫,一头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编成轻巧的花样,身上飘来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他望着林湘,黑色的眼睛里闪着羞涩又期盼的光彩。
“哦,好。”林湘有点惊讶。这里的小孩都起得早,现在已经日上叁竿了,她几乎没见过这个点儿来吃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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