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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吃鱼
“你要点什么?”男孩坐下后,小哥走了过来,语气不善,林湘从没听过他用这种态度招待食客。
坐在她对面的男孩却没有在意,弯了弯嘴角,他笑得很甜,“和这位姐姐一样就好。”
不一会儿,小哥就冷着脸端上了食物,男孩小口小口的吃着饼,微鼓的腮帮让他显出一种可爱的朝气。
林湘已经想起来了,她之前见过这个男孩。
还真有缘分。
“只吃一个饼,够吗?”她问男孩。这个年纪的孩子食量都大,在长身体,一个饼估计吃不饱。而她今天没什么胃口,那个酥油饼动都没动,打包也不方便,给了别人反而省事。
男孩一愣,羞涩地抿唇,白净的面孔渐渐红了,他小声道:“我食量不大的。”
林湘有点尴尬。她不太会和陌生人聊天,现在已经在后悔了。将心比心,上辈子她也不希望别人认为她吃得多。她刚刚的发言有点像拐弯抹角的骂人。
她如坐针毡,只好加快了喝汤速度,决定赶紧闪人。
“倒是姐姐,每次只吃一个饼,会不会不够?”不一会儿,徐语问她,眼神关切,声线如蜜,听得林湘直起鸡皮疙瘩。她对“姐姐”这种称呼向来接受无能,上辈子她妹每次这么叫她,都是找她要钱的前奏。每次听到,支付宝就会少好几百块。
和这个健谈的男孩嗯嗯啊啊聊了一会儿,她喝完了汤,用手帕捏着自己没吃过的饼子溜回了家。
“怎么样?”辛茗敲了一下傻不愣登望着她背影的徐语,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就为了和她说两句话,鞋样子也不买了来吃饭,值吗?”
“阿茗,你不懂。”徐语仍望着那抹窈窕的背影,顾忌其他食客,他将声音放得很轻:“你要是生在我家,也会这样的。”
“我娘她已经催着我嫁人了,与其让娘把我卖了,不如我亲自找个好人家。”
“她长得这么俊,家里有钱,人又和善,既没有娶夫,也没有长辈需要我伺候,”这些不该由待嫁儿郎道出的话,徐语只敢悄悄说给辛茗听,“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她?”
辛茗不知道该如何劝他。
他知道徐语说得有道理。像他们这种人,一生所求的,除了一个好妻主,还能是什么呢?可是,他也清楚,那女人并不是徐语能抓得住的。没错,正如徐语说的,她住在附近最大的房子里,不像他们一样对吃穿用度锱铢必较,还有富人家才有的挑食毛病,连相貌也出挑至极,这样的妻主附近哪个儿郎不心动呢?可人家凭什么看上他们?她是天上的月亮,是帝京达官贵人才能出入的气派食坊,而他们呢,只是地上的草芥,是街头巷尾最常见不过的食摊。
旁观者清,辛茗看得真切,她不在意在她面前努力表现的徐语,不关心他出现的原因,只当他是个麻烦,就像她不在意那个放凉后又煎了一次的酥饼一样,只是火候过了,她却宁愿给了别人也不想吃。
徐语只是急病乱投医,太想摆脱那个家,所以哪怕希望渺茫,他也宁愿孤注一掷。
“钱你还是留着买鞋样吧,一顿饭我还是请的起的。”辛茗将之前徐语的饭钱又还回去。
“谢谢阿茗!”徐语笑嘻嘻接了,和他咬耳朵,“等我的好事成了,我再好好谢谢我的好阿茗。”
“少没正经。”辛茗一把推开他,又给他拿了些刚出炉的食物,这才开始收拾林湘的碗筷。
让徐语放弃这种话太残忍,他说不出。
“阿茗,你父亲是不是又病了?”
“嗯,老毛病了,一换季父亲就要咳两天,已经喝了药,我让他留在家里照顾笑笑。”
“那就好。”没了林湘在场,徐语不再小口吞咽,叁两下吃完了早点,他擦了擦嘴,道:“快收摊了吧,我帮你把东西弄回去。”
二人把桌椅杂物都收回推车上,辛茗套上拉车的带子,拖着它慢慢往前走,徐语则跟在他身边闲聊。
“你怎么样?有想嫁的人吗?”路上徐语问他。
“再说吧。”辛茗含混过去。不嫁人这种惊世骇俗的念头他不想让徐语知道。
觅得一如意妻主。这个念头他小时候想过,前两年母亲撒手人寰时想过,现在却不在意了。
上有多病的父亲,下有稚龄的小弟,他们离不开辛茗,辛茗也不愿离开他们。
他一走,这个家就散了。
“你总是这样不开窍。”徐语撇撇嘴,絮絮叨叨:“你就小我两个月,十五岁生辰也近了,你父亲该为你操心这件事了。找一个好妻主依靠比什么都要紧。”
闻言,辛茗前行的步子慢了下来,望着徐语,汗津津的额发下,他那双黑亮干净的眼睛也如同水洗一般,将少年人特有的执拗劲儿彰显得淋漓尽致——
“你信不信?不用找人依靠,就凭我和父亲两个人撑着早点铺,照样能活得好好的!”
“我知道,早点铺的生意是不错,可你们存下钱了吗?你父亲的病是个无底窟窿,你一个人是填不满的,万一将来——”徐语只当他在赌气没想通,继续劝他。
“徐语!”辛茗瞪了他一眼。
“好,我不说了。”徐语说错了话,忙给他赔不是:“累了吧?我拉一会儿?”
“不用。”辛茗哼了一声,气呼呼地拉着车走得飞快。
就像他能拉着车一路走回家一样,他也能拉扯着这个家,把每个人都照顾好。少年如此笃信着,就像笃信着明天太阳的升起。
vvvvv
+这章算是辛茗个人回?不要把他对湘湘的评价太当真啦,他虽然旁观,但也是局中人,因为徐语,他看湘湘其实挺不顺眼的。嗯,大纲里,他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别扭劲儿没发,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年下嘛,这样挺可爱的。
+话说,我笔力挺差的,像主要角色的性格,一笔两笔都铺不开。特别是柳砚青,小柳对不起!我呢,就慢慢写,诸位您且将就看。
+下一章更新要等两天,在忙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六)春阳集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叁天日上叁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盯着前院里摞得满满当当的书箱,夕阳下抬箱子的痛苦回忆瞬间涌上心头,林湘默默移开了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个……让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林湘准备先去摸摸这一行的行情,哪一类的书更加畅销、从哪进货、定价多少,她一个只会埋头画画的愣头青都不知道。
不懂就去学。
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好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家家书店慢慢地逛,从帝京知名的大书坊到街头巷尾的旧书店,她把帝京各处跑了个遍,努力做好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装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看书,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口味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很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一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睁大眼睛做出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五官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十来天,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已经逃离了故事的主场——女主角的身边,安逸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不只一个,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角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默默对比着这家店卖的书籍和其他家的异同之处,冷不丁看见书架转角露出一片月白的裙角。
在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她立刻认出,这衣裙的样式是男儿家的,还是高门大户家的少爷才有的打扮。
繁琐、精致、行动不便。
无论当权的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让异性穿上这么一身,束缚住一个人。这里的男性算幸运了,作者没有恶趣味让他们裹足穿小鞋。
她脚步一顿,不再往前。
虽然市井的普通男人能抛头露面,甚至有机会像小哥、柳大夫、元宵那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出现在书店里,也是一件稀奇事儿。
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转过木质的立架,翩然向她步来。
林湘低眉,退了一步,靠在身后的书架上。
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响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林湘还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的美人了,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他的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儿以后的风华。
这种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把它们保留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看着这位将书又放了回去,她也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个人的气质有些熟悉。
没等林湘想起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他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阳集》?”那公子问,声音温雅清和,气息却有些发虚,给人一种病弱之感
《春阳集》。
听到这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向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清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阳集》,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凤游异世》是林湘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她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男主塑造得都很不错,尤其是尚黎光——
尚黎光出身名门,母家代代清流雅望,因为生来体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这世道对男子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孕、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故而,他母亲在他小时便感慨:若托为女儿身,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
尚黎光却偏不肯认命,他固执地以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因此,在察觉到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他当机立断,选择了与女主合作,凭借自身的智谋与才干,为女主执掌皇权出了不小的力。女主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爱,未入后宫,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女主。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佩服。
“《春阳集》?”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只是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尚黎光的话语依旧平和温雅,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是失落的,“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既然贵店无此书册,奴便不多打扰了,告辞。”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见他要走,林湘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点激动,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
好吧,她只是不忍心让尚黎光失落而回。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成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刻印了诗集刊售。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女主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很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扔进书堆里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还没行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却是不时兴的旧款,打扮也很素净,一头长发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辫子垂落,不饰珠玉。若非容貌实在出众,眼睛又明亮澄净,她的外表都算有些失礼了。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问:“姑娘看过这本诗集?”
“看过一点点。”林湘目光有些游移。她能说前天在闲文斋买下它的时候,她只认真看了尚黎光写的那首吗。
“那,姑娘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林湘知道,他在渴望得到肯定。
而这个问题对林湘而言,就像让她去弹野蜂飞舞、做高数题一样难。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林湘咳了一声,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尴尬地攥住袖子,她瞄了尚黎光一眼,本想把他的诗背出一句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她又不喜欢撒谎,最后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一说出这话林湘就知道要完。尚黎光多骄傲一个人,哪能接受自己的诗被人看过就忘呢?林湘本想让男主摆脱一家家书店寻觅诗作的悲伤故事的,结果,她好像无意间成了男主角心理阴影的一部分。
下次,下次再见你时,我会告诉你答案的。她想这么对尚黎光保证,可没等开口,耳边就传来一声叹息。
那叹息很轻很轻,却重重压在了林湘心上。“姑娘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姑娘只是好心指路,奴不该问姑娘这些。”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斗笠,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飞快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喂给他一颗,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漱过了口,才小心翼翼地劝,“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他抚平衣衫的褶皱,又成了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发哑的嗓音还能看出刚才的狼狈:“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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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
+写尚黎光超顺手。上帝视角就是好啊,可以一口气把他的背景和设定都放出来。但柳砚青和元宵这种,人设到现在只揭了个幕,湘湘,你慢慢去认识他们吧。不过尚黎光有点惨兮兮的哈。我不是故意的,按照男女主性格,故事自然而然成了这样。为了防止有人问提一句,原女主是男的,在原书里就是男的,尚黎光和他是合作关系。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七)吹过旷野的清风
从书店里出来,林湘郁郁不乐往家走。
她不喜欢说谎话,也缺乏哄人开心的口才,不然,上辈子也不至于和父母闹得那样僵,只逢年过节才回家一趟。
尚黎光的那声叹息同样唤起了她的心理阴影,这下扯平了,他们两个人都因为这场对话受到了伤害。林湘自暴自弃地想,要制造一个所有人都受伤的世界也太简单了。
她努力牵起嘴角,闷头走了一会儿,停在街口的点心铺称了一包麦芽糖。
不是粘稠的胶状物,糖被切成了适合入口的小方块,林湘往嘴里丢了一颗,甜丝丝的。这糖的甜度刚好,不像过年时父母为她准备的巧克力糖。代可可脂的味道甜到发腻,她七八岁嗜甜的时候特别喜欢,吵着要吃,结果十七八、二十岁了,每次回家,她屋里的零食还是这个。
林湘陷进了往事里。
“林湘姐!”直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林湘才回过神,惊觉自身不知不觉走岔了道儿,站在了一条从没来过的旧胡同前。
叫住她的人是徐语,他从胡同的另一头跑过来,有些局促地在她面前站定。
最近吃早点时,林湘总能遇见他,这是个很健谈的男孩,喜欢和她搭话,有时又莫名的害羞,挺可爱的。
“小语。”熟人的出现让林湘勉强打起了精神,“你在这里是?”
少年摇摇头,没多解释,只说:“碰巧。”徐语不敢告诉她,他就住在这附近。这里的房子比林湘住的地方差太多了,连他身上的衣服也是,一点也不漂亮,方才他冲动了,一心只念着要见她,却忘了顾及周遭的环境。
林湘只是随口一问,记着手上还提着买来的麦芽糖,她把包装抖开,让徐语从里面拿糖吃,“我刚买的麦芽糖,你吃甜吗?要不要来一点?”
徐语不好、也不想拂她的意,偷偷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他用两指捏了一块,放进了嘴里。
他的个子比林湘矮上一头,含着麦芽糖,徐语仰起脸,晕晕乎乎地凝望林湘近在眼前的眉目。她的嘴角微微翘起,脸颊的酒窝是单个的,只在左边有浅浅的一点,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落在他身上,徐语几乎能在她的瞳孔里发现自己的倒影。
糖慢慢被唾液煨化了,他只觉得连她望过来的目光也是糖味的,简直能拉出丝儿来,从舌尖甜进心里。
“借过。”清澈干净的少年音连同熟悉的小车一起出现。
“小哥,叔。”林湘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她揪着徐语的衣袖,拉着他往路边挪了挪,“这么早就出晚摊啊。”
“夏天快到了,现在日头长些,这个点儿正好的。”方兴岱含笑看了眼兀自神思恍惚的徐语,说:“我和阿茗先走了,你们聊。”
“小哥你等一下!”秉持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林湘把纸包往放慢了前进速度的少年眼前一送,“吃糖不?”
叫住他就为这个?慢下步子、准备卸力放车的辛茗握紧了车把,在心里暗自气恼,他就不该听林湘说话。
“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少年抛下这句话,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路并没铺青石板,车一经过,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往回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她好像得罪了这个小孩,最近见她,小哥总没好脸色。自己只不过是每天早晨都让他单做一个不放葱的饼而已,好吧,这很过分。
林湘在心里反省了一下下自己的错误,并且坚决不改。比起被人甩脸色,还是饭里有葱更可怕。
和徐语说了会儿话,林湘心情明快多了,回到家里,和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对着自己列出的书店清单,算着还有几家没去过。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找好了,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除了高考和毕设,林湘还从没这么认真过。
她就不信,开个店而已,她还能再把书店经营倒闭一回。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一遍书架、改修店面、趁着出太阳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林湘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哦,对了。她还需要新换一块招牌。
林湘这些日子去的书店取名都很明白,招牌不是以“斋”和“坊”结尾,就是带个“书”字,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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