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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的肖像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走出咖啡馆时,厚重的夜色下,明亮的灯光中,我见到停车场上停着一辆气派十足的黑色悍马越野车。这车子显然被重新刷过,呈现出浓厚的黑暗哥特风格,车头架着一个黑色的逆十字架,引擎盖上画着白色的蝙蝠翅膀。其余边边角角也皆装饰着造型怪异的图案和饰品。
安邦德显摆的跑到车前,伸手做了一个夸张的邀请手势,对缇丰王子说:“这位尊贵的小姐,请你和你的朋友们上车,我的车子空间宽敞的很,你们坐在其中,绝不会感到拥挤。不过我请求你坐在我的身边,这样可以更好的观赏沿途的风景。”
我一听之下,勃然大怒——这小子果然居心不良,之所以大献殷勤,居然是为了泡·妞?缇丰王子对他少假辞色,他居然打蛇随棍上,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完全不把咱们这些人放在眼里啦。他前一会儿还与陆檀动手动脚,现在居然将咱们笼统称为“缇丰的朋友们”,真是欺人太甚,道德败坏。
我想要骂人,缇丰王子仿佛未卜先知,用严厉的眼神制止住我。他笑着说:“你真是太体贴啦,安邦德先生,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安邦德笑得合不拢嘴,鞍前马后替缇丰王子搬行李,像忠犬一样绕着他跑来跑去。我咬牙切齿,气的差点儿把自己舌头给咬断,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缇丰王子坐上副驾驶座。
陆檀倒是十分淡然,仿佛早就预料到这人的尿·性,我偷偷问她:“这混球先前揩你的油,好的差点儿没亲嘴,此刻本性毕露,丑态百出,小姐难道不恼他么?”
陆檀笑着说:“我恼什么?缇丰王子是男人,到时候身份揭露,难道还能出什么乱子?这男人都是喜新厌旧,朝三暮四的腔调,我早就看得惯啦。”言下成竹在胸,看来她身经百战,也不是头一次被人抛弃了。
我心中不以为然,暗想:缇丰王子这般花容月貌,莫说他是男人,就算他是雄性猩猩,我也照样疼爱有加。
越野车沿着小镇的道路前行,安邦德一路吹嘘,说这辆车如何如何贵重,他如何在世界各地到处旅游,生意如何如何红火,他家在欧洲如何如何受到尊敬。
我忍不住问:“敢情这位兄台在国外是横行霸道,可把国内的老祖宗给忘光了吧?”
他被我呛了一句,恨恨的喘着粗气,可碍于缇丰王子的脸面又不敢还嘴。我透过反光镜,看见此人对我怒目而视,只怕心情糟糕起来,可能会把我抛出车外。
开了大约十分钟路程,车子转入一条山道,四周全是冷松,被刺骨的寒风一吹,树木哗哗作响,白雪从树上抖落在地,不少小动物在林间偷偷观望我们的举动,而大型的野生动物则在黑暗中贪婪的注视着我们。
绕着盘旋的山路又行驶了一会儿工夫,他把车子停在一栋造型别致的豪宅前头。
这宅子仿佛一个不透明玻璃围成的堡垒,外貌呈现椭圆形状,充满现代时尚的气息。他伸手掏出钥匙,远远按下开关,整栋建筑的灯火突然亮了起来,灰暗的玻璃突然变得清澈透亮,内部白色的灯光如潮水般涌入黑暗,刹那间照亮了夜空。
这豪宅极为高大,楼层几乎有国家博物馆的恐龙骨头展区那么高,从外面看去,这豪宅之内整洁而利落,各种设施应有尽有,有客厅、书房、台球房、厨房、整齐而美观的客房卧室,甚至还有一个室内游泳池。”
他炫耀般的看了我们一眼,缇丰王子点了点头,赞许的说:“安先生,你的住处非常别出心裁,我还从未见过这么现代化的别墅。”
这几句称赞不卑不亢,有礼有节,言语得体,显示出良好的修养和不凡的贵族气度,安邦德笑了几声,眼神中对缇丰王子更加敬重。
他在门口按了门铃,对着对讲机喊道:“道尔先生,我回来了,还有一些客人,请做好接待的准备。”
我们等了很久,没有任何人回答。
他局促的笑了起来,朝我们看了几眼,灰溜溜的说:“这懒汉,准是跑哪儿喝酒去了。”又大声嚷了几遍,确信别墅内无人应答。他气冲冲的用指纹开了门,我们踏入别墅之内,我隐隐感到一股暖流瞬间包裹全身。
安邦德大声说:“整栋别墅虽然宽广,但加热系统从启动开始,抵达正常温度,仅需一分钟的时间。只要我们一踏进别墅,电脑就会自动进行各种安排。”
我们啧啧称奇,走了进去,他领着我们走到客厅之内,我们这才看清这客厅也装饰的离经叛道——红色的围墙,风格狂野黑暗的雕塑,尖刺和利刃组成的吊灯,十字架和骷髅装饰的壁炉,挂在墙上的画也都内容荒诞。
他笑着说:“诸位,你们千万不要害怕,我这人平时就喜欢收集一些中世纪风格的东西,比如这些雕塑和画像,比如吸血鬼的牙齿和狼人的皮毛。”
缇丰王子装出不安的模样,他说:“安邦德先生,你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爱好呢?”
安邦德见他惊慌,顿时紧张起来,小心翼翼的说:“雪儿小姐,你可千万别因此产生偏见,我虽然喜欢这些东西,但我这个人还是非常热心的,而且没有怪里怪气的念头。你只管放心,放一百个心吧。请坐,请坐,让我稍尽地主之谊。”
说完,他一个健步,在咖啡机前头按下按钮,不一会儿功夫,他端着一个大盘子走了上来,盘子上放着热咖啡、热饮料以及各式各样的名酒。
他让我们随意,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冲我们举了举酒杯,大喝一口,望着缇丰王子,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说:“雪儿小姐,你们既然不知道檀香木节,为什么要来到这儿呢?”
缇丰王子说:“当然是为了旅游,我听说山脉背后有一个闭塞而又美丽的小镇,所以就带着我的朋友一起过来玩。”
安邦德用力点头,说:“请允许我冒昧的问:您看起来是如此超凡脱俗,几乎让人以为您是某国的公主,或是豪门的女儿。可为什么您的朋友都是些本国人呢?”
缇丰王子说:“我由于工作关系,恰好在本国定居,因而认识了这些朋友。”
安邦德自然又一阵附和,嘘寒问暖,旁敲侧击,想要从缇丰王子嘴里多挖掘些讯息。他毫不遮掩对缇丰王子的兴趣,甚至有些冲动,几乎对咱们这些人视而不见。看来这人性子外露,不懂得作伪,而且急功近利,一旦认准目的,便绝不会有半点犹豫扭捏。
安邦德问了一会儿,见缇丰王子对他不冷不热的,似乎不怎么看重他的金钱与豪宅,若不出奇制胜,只怕这女孩儿也不会把自己放在心上。他眉头一紧,眼珠一转,又露出矫饰的笑容,神秘的说:“诸位,其实除了商人之外,我还有一个隐秘的身份,今天与你们投缘,我索性告诉你们一个惊人的大秘密吧。”





面具的肖像画 十三 魔神教
男人总喜欢夸夸奇谈,满嘴火车,这是某种原始本能在作祟。就像孔雀开屏,就像鸟儿啼鸣一样,这是一种求偶的方式,当他们吹嘘的天花乱坠的时候,其真实性不免大打折扣。
缇丰王子似乎很感兴趣,湛蓝的眼珠闪着动人的神采,他说:“什么大秘密?”
安邦德朝她靠近了些,东张西望,语气凝重,说:“你知道吗?雪儿小姐,其实世界上有许多超乎想象的怪物,就是传说中那些可怕的妖怪,这些怪物隐藏的很好,平时我们一点儿都不知道,但是,这些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
我忍住笑意,憋得快要断气了。这小子不是在说废话吗?而且他身边近在咫尺的那个女孩儿,她本人也许就是他嘴里说的那些怪物。
缇丰王子“噢?”了一声,微笑着说:“安先生,你语气有些怕人,我可以问问你说的怪物主要是些什么吗?”
我死死忍耐住哈哈大笑的冲动,但已经坐立不安了,我站起身,深深呼吸,心中涌起看好戏的雀跃之情。但我其余的同伴们还镇定的很,这群虚伪的家伙,这些深沉而可怕的混蛋。
安邦德走到墙边,取下一柄大砍刀,将刀刃抽出,用危言耸听的口气说:“瞧瞧这柄刀,这柄斩魔刀曾经杀死过玉石寺潜藏的鬼怪,那是一个长着牛头的怪物,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牛头索命官。”
他将刀扔在桌上,一跃而起,又拿出一叠符印纸,用阴森森的口气说:“这些纸符,你看看,可真了不起。据说是昆仑山上王母封印天下鬼怪的千万符印。”
他又从四处取出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玉石吊坠,比如模糊不清的画作,比如一本厚厚的插画书,每拿出一件东西,他都要唠叨一番,说出那件东西的来历,脸上的表情忽喜忽悲,比他嘴里说的还要精彩。
不幸的是,经过我那双千锤百炼的火眼金睛的一番鉴定,我可以打包票,他拿出来的这些东西全都是伪造的。每一件物品的年代都不超过二十年。
他浑然不觉,兀自吹嘘道:“我安邦德虽然有钱,但我可不是那种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这十年多来,我在世界各地旅行,踏遍天涯海角,走遍幽墟迥漠,寻找这些异样怪物的踪迹,听到过无数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也见到过不少令人捉摸不透的异象。可以说,我是一位黑暗秘密的专家,一位勇敢无畏的探险者。”
他根本就是吃饱了撑的,有这些钱,还不如去夜·总·会一掷千金,享尽青·楼之乐,赢得薄·幸之名呢。看看他这些年整出来的东西,可以说毫无意义,白白浪费了十年青春。
他搓搓手,见缇丰王子依旧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顿时深受打击,他仿佛内心备受煎熬,脸上表情阴晴不定,似乎有口难言,进退两难。他咬紧银牙,苦苦思索了老半天,大声说:“但在所有这些可怕的秘密之中,最令人惊讶的,还是那些血族的传说。”
缇丰王子嗯了一声,眼睛微微睁大,嘴巴微张,困惑的问:“血族的传说?你指的是那些吸血鬼吗?”他的表现真是天衣无缝,他不是说自己演技很差吗?这表演根本可以提名奥斯卡奖了啊?
安邦德见缇丰王子来了兴趣,刹那间倍受鼓舞,他说:“没错,吸血鬼,就是吸血鬼。你知道吗?电影和小说之中那些吸血鬼的传说,听起来挺不真实的,对吗?可实际上它们都是千真万确的。这些吸血鬼——虽然数量很少,而且都住在很偏远的地方,比如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特兰希尔瓦尼亚这些鸟不拉屎的东欧国家里,但——我必须指出——他们确实和我们共存于世。”
他说对了一半——除了刚格尔族系的人之外,其余血族都是些贪慕享乐的家伙,他们可不愿意待在荒郊野外,而是潜伏在人口密集的都市之中。这小子依旧在随口胡诌呢,如果不是缇丰王子在场,我真可要笑掉大牙了。
我拍拍大腿,直呼冷气,嚷道:“这是好可怕!好可怕!还好这些家伙都住在山沟沟里。如果他们住在城市中,我们哪还有太平日子过呀?”说着拼命朝同伴们频频眨眼。
安邦德得意起来,说:“你们知道七年前的伦敦大劫难吗?就是恐怖分子劫持核电站,引爆核弹,将整个伦敦毁于一旦,沦为了人间地狱的事?”
陆檀说:“这还有谁不知道啊?”
安邦德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说:“我和你们说呀,这事儿其实并不是恐怖分子捣鼓出来的,而是一个名叫亚克·墨慈的血族魔神制造的灭顶之灾。”
他这话可半点没错,可这事儿万分隐秘,被血族高层和凡人政要遮掩的严严实实,他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这下子我们全懵了,沉默如瘟疫般在客厅中扩散开来,缇丰王子表情严肃,默然不语。
他以为咱们不信,立即跳起来说:“我知道这事儿听起来挺邪乎的,但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儿。大概三年之前吧,我在澳大利亚的大堡礁旅游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几位亚克·墨慈神教教会的隐秘会员。我当时可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但和他们挺聊得来,他们其中有几位研究神秘学的炼金术士,我和他们谈起这些远古轶事,越聊越是投机。”
亚克·墨慈教会?那可是我几个月前杜撰出来的名词,用来吓唬基督教法王厅的名头,可怎么会有这般巧合?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一个教会?
安邦德说:“那几个炼金术士可真的有不得了的本事,他们教会中也真的有几位非常了不起的血族,他们崇拜那个远古的吸血鬼——亚克·墨慈。我于是花了一大笔钱,加入了他们神教,获得了亚克·墨慈教会的教徒身份,而且还得到了一件神教的护身符呢。”
说着,他从口袋里慎重的取出一件红色护身符,上面是一个金属的正十三边形,正中有一个闭眼的人脸。这护身符制作异常巧妙,在空气中摆动的时候,发出诡异的风声,仿佛某种野兽在远方号泣。
缇丰王子说:“能给我看看吗?”
安邦德迫不及待的将护身符放倒缇丰王子手上,用柔情似水的声音说:“请过目,雪儿公主,请过目。”他顺手在缇丰王子洗白嫩滑的小手上摸了一把,我一见之下,觉得心头涌起一股无名火,仿佛这人当场给了我一个耳光一般。
缇丰王子仔细端详着护身符,目光如镜,其中透出隐隐的担忧。他皱眉说:“可怕,真是可怕而不详的东西。”
安邦德说:“你可千万别害怕,雪儿公主,我怎么说也算是教会的一员,我曾经在一次聚会中见过教会中的血族成员,他们粗看上去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而且他们平时也不怎么杀人。哈哈,至少我没见过他们杀人。”
缇丰王子将护身符递到我手上,问:“面具,你怎么看?”
安邦德一见我拿着他的宝贝,脸色骤变,站在我身边,紧张的盯着我,仿佛我是手脚不干净的小贼似的。我心里有气,瞪了他一眼,细细抚摸这护身符,见到护身符的轮廓上刻着微妙的文字,这是吉普赛人中流传的巴普多利亚古文字,这些流浪的民族曾经用这样的文字来进行塔罗牌的占卜。
我念道:“伊塔洛凡,亿美奇亚。。。。。图尔乞。。。。列万塔,列罗胡歌,奇塔,塔几莫。”
安邦德听我嘀嘀咕咕的,没好气的问:“你在胡说些什么东西?”
我说:“此乃护身符上的文字,此乃对佩戴者的警告,也是对佩戴者命运的占卜。”
安邦德“哈!”了一声,脸色不太好看,他说:“这可真是稀奇,亚克·墨慈教会的教主都不知道怎么念这些文字,你随口就能说得出来?这上面说了些什么?”
我喃喃的说:“将教会秘密泄露给教会之外的人,将会受到教会仲裁者的处死。”
安邦德一把将护身符抢了过来,骂道:“你小子从遇到我之后就没说过好话!老子好心接待你,其他人都挺讨人喜欢的,就你这小子对我横眉竖眼,冷嘲热讽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想住在这儿的话,快点给我滚出去!”
我说:“安邦德先生,我并非随口胡言,这是占卜的语言,我相信每一个护身符上的文字皆不相同。这上面刻得日期恰好在今天,也就是说,亚克·墨慈教会的人早就预知——你在今天将泄露教会的秘密,他们将会派出刺客监视你,如果你果真泄密,你将遭受极刑。”
他骂道:“胡说八道!老子捐给教会最起码一个亿的美元,他们还倚仗我呢。”挪动健壮的身子,用粗壮的手臂拧住我的胳膊,推推搡搡,想要将我推出房间,我慌张的惊叫起来,声音在空旷的别墅中回荡。
就在这时,大厅门口颤颤巍巍的走来一个人。这人浑身上下全是鲜血,歪着脖子,嘴里不停冒出绿色的水,眼神麻木,肢体扭曲畸形。
安邦德大吃一惊,匆忙放开了我,惊呼:“道尔先生?你前面到哪儿去了?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这人显然受到过巨大的折磨,他正是安邦德豪宅之前失踪的那位门房。




面具的肖像画 十四 吸骨怪
道尔先生虽然依旧如生者般行走,但他模样凄惨,如果我没看错,他显然已经死了。
他从肺部挤出凄厉的喊叫声,有些像狂犬病人歇斯底里的疯吼,脖子被拗断,浑身骨骼松松垮垮,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一边走,一边从身体各处流下粘稠的绿色液体。
从味道上分辨,这似乎是变质的胃酸。
安邦德本来还打算上去质问这人的不尽责,等他看清道尔先生的处境时,顿时反应过来,吓得屁滚尿流。他常年在外奔波,虽然身形壮硕,但此刻却敏锐至极,一个灵巧翻身,从沙发上一跃而过,跑到墙上,取下一柄斑驳的长剑,喊道:“大伙儿别慌,这是干将莫邪锻造的山河降妖剑,雪儿公主,快点跑到我后面来,我一定豁出性命保护你。”
他说得好听,现在挡在死去的道尔先生面前的人可是我呀。我朝后退了几步,四处搜寻,从陈列柜中取下一个水晶皇杖。安邦德心痛的嘟囔一声,嚷道:“雪儿公主,你让你的朋友当心点,这可是约翰三世教皇摸过的伏魔权杖呀。”
缇丰王子还没回答,忽然间,大厅内的灯火突然熄灭,自动中央空调也停止了运转,似乎有什么人关闭了别墅的电源。大伙儿惊慌起来,纷纷从手边随手捡起硬物防身。安邦德又连忙喊道:“大伙儿可千万不要乱砸东西,这些可都是有来历的宝贝。”
他话音未落,我听见远处“梆”的一声,似乎别墅的备用电源自动生效,过了片刻,大厅中亮起了幽暗的灯光,我陡然见到道尔先生狰狞的脸正横在我面前,脸上满是绿色黏液,双眼空洞,眼珠发白,整个脑袋摇摇欲坠的耷拉在脖子上。
我大声尖叫,把伏魔权杖砸在道尔先生脑袋上,只听一声清脆的碎裂声,水晶权杖四分五裂,道尔先生后退几步,如同软泥般瘫倒在地,惊人的恶臭从他尸体上散发出来。他这下可算彻底消停了,等等,万一他刚刚没死,这笔人命账岂不是要算到我的头上?
安邦德心痛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说:“这是我花了一千万买的权杖呀。”
我安慰他说:“伏魔伏魔,这权杖既然得此名目,此刻战死沙场,也算的命里注定,不枉其名了。”
就在我们忙乱之际,小唐忽然惊声尖叫起来,她指着我对面的大厅门口,仓皇的说:“那儿有个人!那儿又有个怪物!”
我连忙去看,发现那个人穿着开襟的黑色长衫,头上包着红色头巾,脸型消瘦,面目惨白,双眼几乎全数漆黑,双手交叉在胸前,神态冷漠而残忍,倚靠在大厅的门上。这人脖子上挂着一个吊坠,模样与安邦德之前那个一模一样。
从他的模样来看,他显然是一个血族,只是不知他是卡玛利拉还是萨巴特的人,或者他属于哪个族系。
安邦德举着山河降妖剑,用惊恐的声音问:“指。。。。指骨先生?你是墨慈神教的指骨先生?你为什么会来这儿?道尔。。。。道尔先生是你杀掉的?”
那位名叫指骨的家伙走到人群之中,大喇喇的坐在沙发上,用冷峻而轻蔑的目光环顾大厅,他朝男扮女装的缇丰王子凝视片刻,似乎在惊讶他超凡的美貌,随后又对着安邦德说:“安先生,黑神谕女士说的没错,她知道你肯定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如果我没记错,这是你第三次在外人面前炫耀墨慈神教的隐秘信息了。”
安邦德嘿嘿干笑起来,朝后退了几步,他说:“第三次?我怎么不记得了?”
指骨用手指瘙着下巴,他说:“这还仅仅是我观察到的情形,也许有更多的时候,我对你泄密之举一无所知。你似乎很喜欢用这样的法子讨好女人,难道对你而言,神教的誓言和重要性还比不上这些凡人吗?”
安邦德似乎稍稍平静了下来,他摸索着坐上沙发,面对着远处的指骨,青铜剑放在腿边,双手握拳,哀求着说:“指骨先生,那些女孩儿都不怎么相信我说的话,她们只不过在故意敷衍罢了。那些女孩儿全都没什么脑子,除了钱和男人,她们什么都不知道。”
指骨的笑容令人寒冷,他说:“她们的确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此刻,她们的尸体正沉睡在地底深处,被蛆虫和老鼠钻得千疮百孔。”
安邦德吸了一口寒气,浑身冒起鸡皮疙瘩,一只手又摸上了降妖剑,他勉强笑道:“指骨先生,你可真会开玩笑。”
指骨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说:“黑神谕女士曾经预言说,在今天这个时候,你会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背叛誓言,向外人说起咱们神教的一切。她告诉我:如果你果真这么做的话,那我将毫不犹豫的杀死你,也杀死所有听到过这秘密的人。可惜,真是可惜。”
他说可惜的时候,眼睛对准缇丰王子,这个血族混蛋也对他动了心了。
缇丰王子装出担惊受怕的样子,站在月光之下,浑身颤抖个不停。我几步溜到他身边,低声问:“王子殿下,你认识这人吗?”
缇丰微微摇头,说:“我从未听说过他。”
指骨站起身,拍拍手,笑着说:“那么,宣判完毕,安先生,可耻的叛教者,永别了。”
他的手指骤然伸长,仿佛射出的子弹一样朝安邦德飞了过去,两人之间隔了六米的距离,可指骨的手指一闪而过,刺入安邦德的肋部。安邦德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刚刚捏紧青铜剑,就已经痛得死去活来,叫的宛如杀猪一般。”
指骨手指一勾,一根湿漉漉的尖骨头从安邦德身体里飞了出来,在指骨手上开始融化,指骨将尖骨头放在自己肩膀的皮肤上,顷刻之间,那根骨头消失不见,而指骨脸上则露出沉迷的神色。
安邦德苦苦挣扎,可已经虚弱的不像话了,鲜血从他肋部缓缓流下。无策见了于心不忍,急忙上去将安邦德扶住。指骨也不理会,继续眯着眼睛,似乎享受着吸收骨头的快乐。
缇丰王子轻声对我说:“这人是曦太族系的人,这是他们擅长的吸骨秘术,他们可以借着吸收凡人的骨头,而增强自己的生命力和体质,这人不简单,他至少是个难缠的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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