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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军阀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东方奇侠




爱国军阀 建国后疯狂土改
950年6月朝鲜战争的爆发,特别是0月间志愿军入朝作战,对中国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正如陶铸后来所说:如果说**中央过去主张土改要温和一点,那是因为战争没有了,搞得太激烈了社会震动太大,不利于统战。现在抗美援朝战争打响了,战争的震动那样大,我们正好可以着手解决国内镇反和土改的问题了。而且,经验也证明,“必须以革命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5]
0月中下旬以后,**开始放手在全国推动镇压反革命运动。月,**又紧接着全力督促广东、广西、福建等省立即开展全面的土改斗争。正是这一战争形势的到来,对南方等尚未开展土改和正在土改过程之中的省区,产生了重大影响。
**华东局一向注意反对“左”倾偏向,这时也开始强调放手。[6]结果原本受纪律束缚的江浙各地土改干部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管起来。”[7]无锡一县遭跪、冻、打的有72人,青浦县龙固区几天里就打死了7人。奉贤县5个区被斗的245人中,被打的2人,被迫下跪的75人,被棒打的5人,被吊打的人,被捆绑的人,被剥光衣服的0人,每人一般受多种体罚。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的事情。苏南各县(市)土改期间召开村或联合村斗争会64次,乡以上斗争会609次,斗争人数达224人。一个苏南区土改期间仅斗争会上就打死了数十人,并造成了29人自杀。
西北局因为有947年的教训,再加上西北地区不少地方没有地主,因此一直也比较谨慎。但这时也不能不开始要求干部放手,自然也出现了几乎相同的情况。如平利县四区双河乡对地主、富农、中农以及工商业者40余户进行了全面清算和罚没,连茶缸都不放过。[9]长安乡王曲区斗争地主、富农“打、跪、拔胡子、脱衣服已成习惯”。渭南县九个区一个市的统计,因土改干部乱施刑罚、疲劳审讯逼供逼死了7个地主,5个普通农民和富农、小商、干部及小土地经营者各一人,造成上吊、跳井、自刎镇安县分了富农的土地,竹林管区征收了半地主式富农的自耕地。石泉县7个乡斗了4名旧保甲人员,并把他们和地主集中起来强制劳动。南郑5个乡,平均半数地主成份者被打,自杀了96人。安康县惩治了地主66人,管制了57人,自杀了2人,紫阳县一度将地主几乎全部管制起来。[2]
和华东、西北相比,中南局明显走得更远。它一上来就明确提出:此前的土改试点地区普遍因为“防‘左’纠‘左’太多”而存在着“和平土改”的偏向,造成了严重的“夹生饭”现象。因此,必须让干部了解,土改不是单纯分田和得到经济果实,土改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土改后的农村真正成为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乡村。为此,不能束手束脚,“不要过早和过分地强调防‘左’”,不要让群众感觉规矩太多,对真正群众大动起来发生的过火行为,不应泼冷水。总之,要搞“斗争土改”,“放手发动群众,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农民反封建的革命运动”。[22]
**中央这时对中南局的这一指示表示了赞赏,并马上转发给各中央局。当然,对乱打、乱杀的后果依然心有余悸的**等,也注意到了中南局指示太过于偏重强调反右倾的倾向,因而特别提醒中南局:“应增加一些防止‘左’倾危险的指示”,指出扫地出门、乱打乱杀等错误不许再犯。然而,这恰恰是中南局认为土改发动时不应去做的,因此它并未在这方面给予重视。[2]
由于公开强调要敢于放手,并尖锐地提出了反对“和平分田”的要求,中南各省党政部门层层贯彻,一些一直感到束手束脚的基层土改干部,尤其是军队和农民出身的土改干部,自然容易变得十分激进。尽管,950年6月2日中央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明令“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但不少地方的土改干部和贫苦农民全然不顾。湖北潜江重点乡李家大台、紫月两村,共4户,工作队进驻后,硬是划了64户地主,69户富农,“地富合计占总户数22%”。他们还将所有所谓“地主”扫地出门,迫使这几十家农户(其中多户实为富农)全家外出讨饭求生。其他的“富农”(实为中农和贫农)亦多被剥夺,只是没有被逐出家门而已。[24]汉川县土改工作团亦大张旗鼓地斗地主、打恶霸,全县土改、镇反先后杀了数百地富及反革命分子。其做法之简单激烈,导致了普遍的恐慌情绪,许多并无多少劣迹的地主富农,甚至一般农民纷纷自杀。十一区个多月有7人自杀身亡,三区亦在同样时间里自杀了人。其中且多为女性。[25]
中原各地陆续开始土改之际,四川省尚处在退押反霸斗争中,双流县95年初两个月就枪毙了497人,4人(7男,6女)因恐惧被斗被逼而自杀。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562人,也造成222人以自杀相抗。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4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就有6人之多。[26]随着土改开始,一些干部更习惯性地把上级号召的“政治上打垮”理解为一个“打”字,“因而在斗争中产生放任暗示和组织打人的情况”。据报,“有的还带上打手,以捆、吊、打人代替政治上的打倒地主,阳奉阴违,报喜不报忧,在赔罚、镇反、划成份等各个环节上交待政策,分别对待不够。有的地方经领导上具体指出来的问题,亦未实际的去做,因而在各个环节上死了一些人,结果大多报为畏罪自杀。”[27]营山县0%的村子发生了吊打和肉刑的情况,全县被划地主多达760户,其中自杀了26人(总共自杀0荣昌县七区4个乡,54个村,共划地主66户,76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4村共划中小地主5户,就打死了5人,平均每家一个。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用刀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有地主生恐被斗,硬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当场撞柱而死。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自杀了96人(男9,女57),当场斗死6人(男9,女7);斗争后几天里又病死、饿死了66人(男42,女24),加上关押致死的2人(男,女4),总共死了90人(男9
广东东江惠阳县潼湖区欣乐乡土改伊始就乱打乱吊地主,不但打吊,而且乱挖底财,该区发明了20种吊打人的方法来逼底财。5月0日至6月5日6天中,就打死6人,逼死人。增城斗争地主中实行吊、打、绑、埋(埋至颈)、关5种办法,还动用火刑,强迫农民签名参加吊打,否则不分果实。[0]惠阳县因此自杀了9仅5-月间,[2]北江地区就造成了64人自杀。潮汕专区则造成了755人自杀。[4]兴梅专区仅5月20日至6月7日,就逼死了20全省5-月连打死带自杀,共死亡4000人左右。[6]而全省-月份非正常残废的数字更加惊人。仅一个东江地区在95年上半年土改开始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569人,其中地主成份者2567人,富农成份者047人。镇压了其中的642人,另有2690人因绝望和恐惧自行了断了生命。
但是,对于已经如此激烈的土改运动,中南局仍批评为“和平土改”,并经**中央同意,派陶铸等来广东,撤换了“在农民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7]的华南分局领导人方方,并从各地补派了000名土改干部。新一轮土改从952年春夏开始,几个月时间就造成了更大范围的伤害,大批过去多少受到保护的华侨被打成地主、富农,许多人被剥夺了财产。惠阳潼湖区欣乐乡又捉地主00人,使用肉刑打、吊、?烟、灌水,十村用木棍自胸碾至腹碾出大便。博罗有用小蛇、大蚂蚁装进地主裤裆,还有吊**、熏烟火、坐水牢、睡勒床、点天灯、假枪毙等刑讯方法。东莞290人自杀,20人是地主成份。[9]仅恩平县在这一轮土改中因重划阶级就多划了地主09户,按政策标准等于错划了将近三分之一。也因此错斗7户,279人;错捕了46户,55人;被吊打户,27人;因错打、错捕、错斗、错管制,致死22户,26人;错戴帽子2户,40人,并导致0人自杀,其中地主达570人,富农0人,有的全家7口全部自杀。[40]另据华南分局通报,从2月日至月6日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因为残酷吊打,一度竟造成了05人自杀的惨剧,全区这段时间先后自杀了6在这一阶段土改运动期间,广东全省农村不算被镇压的,光是自杀就死了7000人之多。[42]
类似的情况在各地档案中有太多的记载,仅此即不难出,950年,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以后开始的南方和西北地区的土改运动中,过度的暴力现象,和对富农的严重伤害,绝不是偶发的和个别的。它们在许多地方存在着,并且在一些地方造成了极为恐怖的后果。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应当指出,和947年的暴力土改风潮相比,它们还是局部性的,并且是与**中央的三令五申相违背的。即使是中南局,我们也可以找到它对这种乱打乱杀乱划成份和伤害富农等作法进行批评和纠正的相关文件。这也是中南各省土改过程中,这种过度暴力现象很不平衡,也还没有发展到普遍失控地步的原因所在。[4]
但是,在这里值得格外注意的是,针对地主富农的这种打击越多,**基层党政部门所到的来自地主富农分子的敌意、反抗和报复也就越加明显和激烈。这种情况反过来也就越发促使**多数地方领导人高度警觉,绝不相信地富丧失了财产和地位,就应该给其以一般人一样的待遇。在这方面,习惯于从理论和策略高度考虑问题的**中央态度固然有所不同,但上述所举**中南局在富农问题以及在反对“和平土改”问题上坚持己见,促使**中央改变政策的例子,可以说明,**地方实际工作部门的意见是足以改变**中央的法的。下面这个例子正好可以进一步说明各中央局对中央政策的这种影响作用。
95年5月0日,**中央鉴于各地土改走向尾声,开始从恢复经济和统战关系的角度考虑对多数已经接受了现状的地主适当采取羁糜政策,并据此发出了一个关于土改后安置地主就业的指示。指示要求各级干部在土改完成的地区,劝说农民“主动地向那些表示服从的地主和缓一下”,“以便争取多数地主参加劳动,耕种自己所分得的土地,维持自己的生活。对于地主阶级中的知识分子或有其他技能,可能从事教书或其他职业者,应允许他们从事其他职业,或分配教书工作给他们。对于确实没有农业劳动力,而能作生意者,可以允许他们作生意。”要让他们了解,“他们的底财,可以允许他们挖出来,投资生产,不再没收。他们以后生产所得,不论多少,均不再没收。”只对于有劳动力,能从事农业劳动,又无其他职业者,应强制他们劳动,不允许他们游手好闲以讨饭为生。对于那些继续顽抗的地主,除应继续斗争外,“亦可把他们编成劳役队强迫他们劳动。”[44]
这一指示没有得到各地的拥护和响应。相反,各中央局对向地主表示缓和的作法多不赞成。他们深信遭到土改严酷打击的地主分子,绝不会安分守己,多半都会怀恨破坏或反攻倒算。华东局因此提出了一个与上面的指示完全不同的管制和改造地主的文件。内称:“在土地分配已经完成地区,为了防止地主反攻复辟、窃取农民的斗争果实,继续压迫农民,必须对他们提高警惕,并严格地进行管制,不能稍有麻痹懈怠。”“在对地主管制期间,应强迫他们参加劳动和经常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同时并进。乡人民政府和乡农民协会,应近期按期召集地主训话,检查其劳动改造及遵行管制规定的情形。”只有“对确实长期安分守法积极劳动并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可以“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45]
对于华东局的这一文件,**中央亦不能不表示赞同,并转发各地参考执行。它只是表示,“在实际执行上为免于疲劳群众和流于形式主义”,最好将“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一句,改为“表现较好的地主分子”,在同条末尾“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一句后加“或免予管制”几个字。它说明,它之所以主张对地主要略给些希望,只是为了“更策略些”而已。[46]
然而,来自地方上的这种报告多了,**、**等人的法也很快就变过来了。只过了将近一年半,**中央就根本改变了在这一问题上的法。它并且开始修正原定地主劳动满5年、富农不剥削满年就可以给他们公民权的决定,[47]强调对地富恢复公民权利问题,“根据各地区不少地富的破坏活动及抗拒政府法令的行为,目前似不宜做统一的明文规定”,只可个别试点。[4]**后来甚至根本反对轻易给地富分子“摘帽子”。他表示说:“过去规定摘地主帽子一般是三、五年,现在来,恐怕要到三十到五十年。”**解释说:因为苏联过去是把地富都驱逐了,而我们没有这样做,还和地富在一起,因此如果界线划不清会很危险。。。




爱国军阀 建国后一刀切土改
建国后**土改对地主(实际上也包括对富农)简单一刀切的做法。显然,这一政策并不纯粹来自于意识形态,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与**的现实考虑相关联的。**早期的农村政策,只把矛头对准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并不主张反对小地主。大家都清楚“小地主生活亦苦”,也受帝国主义、军阀和大地主的压迫,故相信从统一战线的角度应当联合小地主,共同反对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50]直到927年明确提出土地革命的方针,宣布“无代价地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时,仍公开承诺“属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5]改变对小地主的这一政策,开始于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因为要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必须给农民以好处,而中国南方许多地方没有大地主,只能拿小地主开刀,因此再不提区别大小地主的事情了。[52]
抗战期间,**因为放弃了土地革命的政策,改行减租减息和“三三制”,有了许多开明士绅的统战对象。因此,当946年**中央不能不再行土改之初,自然又一次突出强调起区别的问题。在《五四指示》中,它就明确提出了“对待中小地主的态度应与对待大地主、豪绅、恶霸的态度有所区别”的具体办法。[5]947年2月日,**也重申了这一政策,要求“对于一般的富农和中小地主,在土地改革中和土地改革后,应有适当的出于群众愿意的照顾”。[54]但这一政策因无法满足众多无地少地农民的愿望和需要,在947年4月之后实际上被负责土改工作的**放弃了。自此,从947年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都不再有区别的提法和政策。[55]
对于大中小地主应否在土改政策上加以区别的问题,郭德宏曾有过专门的讨论。他的观点是:大地主一般占田多,且与官府、军队勾结,强取豪夺,民愤较大。中地主没有这样大的势力,“小地主往往只占田几十亩,生活比农民稍为富裕,一般作恶也不多。”因此,在土地改革中先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对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是有利的”。[56]但读**的《寻乌调查》,可以发现郭上述论点的前提似不够严整。
**在调查笔记中这样写道:“(寻乌)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显特别作用。中地主是全县权力的中心。他们的子弟许多是进中学校的,县政权如财政局、教育局、保卫团等也是他们抓到的多,特别是祠堂蒸尝费用,几乎全部在他们掌握之中,小地主及富农是很难过问的。”[57]
作为外国留学生的日本人秋山良照,当年随中国的土改工作队亲身参加了广东地区的土改工作,其印象中广东一些地方的地主,也有类似的情况。在村地主中的实权派往往并不很大,但是十分蛮横霸道,和地方军政都有勾结。用他的话来说,“很像以前日本恶霸头子”,常常无恶不作。[5]
与此相反,一些大地主,因为身为军阀或属社会名流,长年住在城里,与佃户往往不直接发生关系,其对农民的直接压榨反而要少得多,民愤也小得多。[59]上海一农民就回忆:“当时租种的土地是一个地主家的,这个地主家在大团,很有钱,所以收取的地租较少。每年每亩收棉花50斤,谷子90斤。地少的、没开店的地主则要收75斤棉或5斤谷。交完地租后就没有什么负担了。”[60]还有一些大地主,确有直接欺压农民的种种事实,但因为历史上对**帮助较大,其乡间的罪恶反成其次了。如陕西的李虎丞等即是。[6]
值得注意的是郭德宏所强调的小地主多数不富裕,这一点过去从来不讲,却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亲历过土改教育和斗争的黑龙江珠河县元宝村的贫苦农民,对村里地主的印象是:“韩老六,做过维持会会长,屋里没啥玩意儿,住得比他好的,那有的是。”“他那小房,那叫啥,搁现在还不如咱各家盖的小仓房呢!小草房,也就三间,就是有两洋窗户”。“老婆是个教学的,教音乐……她会做缝纫,放学回家没啥事儿,就蹬机器,噔噔的。给小学做个操衣啥的,穷不喽嗖的,挣两个钱,也维持不着啥生活。”“实际上他也只是个经营地主,土地不是他的。他是经营……珠河县地主的地,帮着收租,帮着往外租,从中间得好处……和书上写的不一样*。”其他像地主“李兴广、贾明其、刘锅子,就这些人家,家里养活大车,还有马,一大家子,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过年一口年猪都不杀啊,就为攒几个钱啊,……攒俩钱就买点儿地,攒两钱就买点儿地,都是这样的地主。”“那时的地主,一清早撅着棉裤撅着棉袄,腰里头扎个绳子,一弯腰冬天都露出腰来,露肉,他也没有什么衬衣。全都是拼补家增,一块豆腐切两半吃两顿。那时一块豆腐就一分钱。”他们的法是:那时的“地主啊,富农啊,比一般人能宽裕一点。至于说好得很,比一般人非常富裕,我所到的不是那样。”“其实那时的所谓大户人家,他和现在的贫困人家距离都挺大,不能比,还不如现在这个生活不富裕的人。他不如。他也得去劳动,他吃的也都是一般粗粮。”[62]
类似的调查资料也不少。如前引日本人在昌平县小汤山五里外的阿苏卫村所做的调查,即使是村里有田60亩的最富的地主(兼自耕),全年也只能靠吃高粱、玉米等粗粮度日,他家与其他农户在吃饭问题上的最大区别,就是逢年过节多少还能吃上一点白面,约占全家年消耗粮食总量的%左右。在衣着上他们也与一般农户的差别不大。夏天都赤膊以尽量节省布料,冬天鞋帽极少花钱上市场去买,多靠边角布料自己缝制。被服通常要穿上三四年才会更新,因布料质量较次,故往往一两年后就会破损,也都是补了又补坚持穿用。[6]
比阿苏卫村多一倍农户的密云县小营村,情况差异较大。全村因出租土地或雇工耕种而可以称为地主者不下5户,其中5户占地00亩以上00亩以下,4户占地50亩以上00亩以下,6户占地6亩以上40亩以下。但占地最多者,也是家庭人数最多者。如占地00亩的王鸿逵,全家20口人,人均占地不过5亩。该村人均占地最多的一户,达到45亩。但无论占地多少,能够区别贫富者,主要在住房。个别人均占地多的地主家庭,不仅有瓦房住,而且院内有自家的水井。但即使这样的家庭,在衣食方面也与其他农户无甚差别。即一年四季以小米、玉米、高粱和甘薯为主食,夏季一日三餐,冬季一日两餐,极少能够吃上米面和肉类。被服亦同样粗布缝制,女人从不使用脂粉。[64]
杨懋春笔下的山东黄岛辛安台头村的富裕农户,除了招待客人和春节会稍精致些以外,平时的饮食与一般农户并没有显著的不同。特别是在农忙时,还一定要提供给雇工较好的伙食。[65]河北望都县志记载:农民“中上之户,饭皆粗粝,中下之户则皆搀粮和菜为食。”[66]至于食物衣物方面的消费,数量和质量也相差不多。侯建新的统计,河北地富人家每人每年平均消费棉布-20尺,贫农则为0-2尺。地主平均每人有被子2条,富农平均每人5条,,中农平均每人2条,贫农平均每人0
建国初四川省遂溪县附西乡有过类似的经济调查。据报,在农民眼里,多数地主和一般农户的主要差别体现在吃上。在农民来,一年四季0%的时间能吃上大米,就是地主的生活;60%的时间能吃上大米,就是富农的生活;中农一年有一半时间能吃上大米。贫农一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能吃上大米。而当地小地主居多,如第八村地主5户,生活状况与富农差不多。[6]
西康省土改委员会调查组建国初也曾对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做过经济调查,其中具体调查了各阶层的收入情况。从占地比例数各阶层差距很大。如该村地主0户,5人,人均占有土地是本村中农的4倍,是贫农的但其每年人均实际收入约59石谷,只相当于本村中农年人均收入的倍,是本村贫农年人均收入的将近5倍。而中农和贫农的实际消费状况又如何呢。可详见下表:
表二:四川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土改前后贫农中农年生活消耗统计表:
成份黄谷巴盐布炭清油桐油肉零用折谷
贫农解放后257斤2斤4两4斤5斤2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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