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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前世今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美丽的阿朱
我对所有的恶意嘲骂都充耳不闻,她们哪里会知道,心随花一起香是比喝了酒更令人沉醉的感觉,哪里会明白看到蝴蝶飞舞时你的心也随着飞翔舞动的美丽,她们是庸俗的人,每天劳劳碌碌忙进忙出,不是柴米油盐浆醋茶,就是老公孩子炕头热,在菜市场为了买到特价菜而逛来逛去,在街头巷尾和三姑六婆对别人家的事儿飞短流长,她们既不懂得爱情的动人,更不会明白相思的苦味,对月不会伤怀,对花何曾落泪,凡事跟她们不同的人,凡是出类拔萃者,无论是你思想的先进明白,还是你艺术上的想像大胆,就算在爱情上曾经惊世骇俗,便一律斥之为疯子。凡是他们所不懂者,所不理解不赞同的,便皆是疯子所为。
一群孩子围拢来,他们手牵着手,把我围在中间,他们蹦蹦跳跳,好像藏族男女在跳锅庄舞,鼻子下面还挂着清亮如水的鼻涕,他们叫着嚷着,姚远姚远,要嫁很远,嫁到日本,变成汉奸,汉奸汉奸,潜伏身边,爱看樱花,却露了馅,小心提防,莫要上当,假装疯癫,野心如狼,虽然漂亮,莫要迷恋。我喜欢他们可爱的样子,喜欢他们天真浪漫的叫嚷,他们随口编排着骂人的童谣,却像歌声一般琅琅动听,他们哪里懂得什么是汉奸,什么是日本,只是听了大人的教育,人云亦云,但他们知道我漂亮,这却是出自本心,孩子的眼睛是最纯净的,他们最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所以我开心的跟着孩子们一起跳,一起叫嚷,欢快得像过什么节日。远处的大人们哈哈大笑,他们不是因为欢乐,而是出于讥讽,他们哪里会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大家都知道我爱樱花成痴,所以叫我花痴,其实我一点也不花痴,于是他们又叫我日本鬼子,简称日本或者鬼子。当我想起和何方初遇在樱花树下的情景时,我明白了,爱樱花不是无缘无故的,那代表着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印刻着我人生最幸福的瞬间,看到樱花,就像回到了初恋。
他有些腼腆的站在我面前,长身玉立,高大健壮,黑黑的头发不长,短短的留海微微向左,整个人显得非常有精神,他笑起来有些像陆毅,憨厚的样子,我不敢看他,其实早用余光瞥了好几眼。
我还以为是桃花呢,看,粉色的花儿连成一片,像夏日清晨太阳初升时的红云,绚烂多彩,摇曳生姿。他说。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说,是不是婀娜多姿,像一个二八少女似的美丽?你以为你是普希金,还是拜伦?写诗呢。
他搔搔头,不知怎么接腔,我于是拿起手中的书读了起来,其实书里的字连成一片,在阳光下闪烁,像是飞舞的蜜蜂,我根本一个字都没有认出来。我想也许我不该讽刺别人,就算诗人又有什么不好?虽然早过了全民崇拜诗人的年代了,曾经的青年若说不爱文艺,不喜欢诗,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青年,似乎你的年龄突然就被拔高了好多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不知道北岛、舒婷,不能对顾城杀妻,海子卧轨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就会感觉自己是一个文盲,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被残酷的抛在文化之外,落在潮流之后,沉在庸俗的深渊之中。而现在诗人却已经成了穷酸的代名词,谁还说爱好文学,说自己写了什么什么,别人就会问:赚了多少钱?除此之外,他们别无关心。才子皆受非笑,财子才受追捧,酒桌上流行的是段子,乐闻的是黄色笑话,只宜谈些谁与谁好,谁偷了谁之类的绯闻,酒桌之外是打牌,唱歌,跳舞,此外也谈政治,不过所争的无非是毛主席好还是邓主席好,蒋介石是否无能……但诗在我的心目中,依然是至善至美的,能令人怦然心动的,我的发笑一定让他误会了,难怪会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我看他一眼,想说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我一个女子,何必搭讪一个陌生男人,就算他长得像陆毅又如何?爱误会不误会吧。
请问卫生院怎么走?他问。也许他想离去,又不甘心。其实卫生院就在不远,一条斜斜的小路下去,便是卫生院的大铁门,院子之后一幢三层楼房,破破烂烂的掩印在湖光山色之间。(哦,不经意间,就背起了鲁迅。)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5章 讲述
你就是新来的大学生啊?我很高兴的问。
想不到你竟听说过我!他也兴奋起来,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医院里这几天都在说呢,说……说有一个高材生,竟然自愿到我们这穷乡僻壤来工作,真是难得啊,院长逢人便夸,现在这样的年轻人不但不多,简直是绝种了。这不就是当代的雷锋吗?
把主动来乡镇工作比喻成雷锋,明显的不伦不类,我有些迟疑,因为我想起大家谈论他时的表情,那不是赞赏,而是笑话。
是不是说我是大傻瓜呢?
我笑了,还真不傻呢。我说:对啊,是有人这样说,我也觉得傻呢,人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进城,你却主动要求来这穷地方,不说别的,在这种地方,要设备没设备,要助手没助手,你学的知识未必有用武之地呀。
他又是腼腆的笑笑,没有说什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将来是否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我有一种直觉,也许会发生点什么的,人生的故事有时候就像一本小说,而我们自己就是作者,虽然我们还无法像上帝一样,完全主宰自己的人生,有时候甚至无法把握前进的方向,更别说一路之上会遇到的风浪、颠簸、意外种种,但你往哪条路走,这却是能够选择的。我不能预料我们将来的故事会是什么,动人的,平淡的,完美的,悲伤的……当时不能,现在我也回想不起来结局,但至少,不会是幸福的,否则,现在站在上面,穿着雪白的婚纱,挽着他手臂,笑脸如花,陶醉在亲朋祝福里的人就不是她,而是我了!
何方,你是否愿意娶罗婉作为你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罗婉,你是否愿意嫁给何方作为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开始举行婚礼了,司仪说着千篇一律的祝福话,我看到何方的脸上有不悦之色,我理解他,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何况这形式还是如此不伦不类。这里不是教堂,我们心中也没有上帝,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呢?不愿意也不会走到这里来了。但我喜欢这种形式,有时候形式也是幸福的一种。罗婉笑得如此灿烂,这时候的她是最美的。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衣服能像婚纱一样让你光彩照人,能让你容光焕发,能让你轻舞飞扬。但她的美丽给我的不是享受,而是一种酸溜溜。
就在这一片喜庆欢乐之时,忽然一个人冲上台去,对准何方就是一耳光。这一耳光又脆又响,遮住了音乐声,主持人当场懵住了,吓得哑了声。我也懵了,感觉那一耳光打的不是何方,而是打在我脸上。新婚之时,当着这么多的亲朋好友的面,新郎却被人殴打,这叫他情何以堪?我觉得他的颜面就像被万千人踩踏的雪,污了颜色。是谁,竟敢如此放肆?然后,我看到了后面那个女子,是曾真,是这女子,她真的是疯了!就算再大的悲伤,也不应该这样啊,那是你曾经爱过的人,何必却要变成恨?
新娘也被怒火点燃,她美丽的脸庞变得狰狞,她高举起戴了白色手套的玉手,似乎就要与人撕打起来,但她终于还是忍住了,也许她害怕,这将成为今日本市最大的新闻,它将像爆炸的雪球,飞进千家万户,从此她走在街上都将是一个笑话,人人将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朋友圈里,微博上,将到处是她的相片,穿着美丽的婚纱,却一脸狼狈。我能想像那些新闻的标题:《女子结婚,前任大闹婚宴》;《婚礼上两女争夫,大打出手。》;《谁是小三?婚礼上两女子决战华山之巅》……
我不知道何方是不是被打懵了,他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有闪避,没有还手,就像一个木偶,不会思想,不会愤怒。
哥,你干嘛呀,你别打人。曾真叫着,一边拉住那男子的手,苦苦的哀求。
我打你狗日的,我妹妹到底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她?你这个始乱终弃的陈世美,攀上高枝就丢弃糟糠之妻,我今天打死你。她哥还作势要打何方,却被曾真死死拉住了。
这时,全场的人已经回过神来,一时嘈杂之声四起,整个酒店大厅闹哄哄的,有人怒骂,有人惊奇,有人疑惑,议论纷纷。罗婉的爸爸怒吼一声,站了起来,说,这是哪里来的野狗,竟到这里来横行?今天是我老罗嫁女的好日子,虽然说我是虎落平川,龙潜池底,但也不至于被狗来欺,给我打!
话一落音,便有两个男子跳上来,对准曾真的哥哥就是两拳。把他打倒在地。这两位身强力壮,一脸蛮横,若非是在婚礼上,只怕当场就要见血。曾真的哥哥头上挨了一拳,眼睛肿了起来,形成一个黑眼圈,遮住了眼珠。两人还要继续打,曾真大叫,别打了,别打了!挡在哥哥面前,拦住了两人。两人见她是一个女子,迟疑不决。罗婉叫道:就是这女子使的坏,打她!
两人听了她的话,就要动手,却见先前如泥雕木塑的何方,忽然窜上前去,挡在曾真面前护着她,叫道:住手,别打她。
罗婉又是悲伤又是愤怒,吼道:何方,你到底是跟我结婚还是跟她结婚?你到底要护着谁?
何方说,我当然是跟你结婚,你问得奇怪。但不要打她。
可她破坏我们的婚礼,还叫人打你,你看你的脸,都肿起来了。
叫他们出去就是了,今天是我们的婚礼,这样打来打去,怎么是了?
什么怎么是了,打一顿再拖出去不就结了?
我不想我们的婚礼变成战场!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忘旧情,你就是要护着她。
她爸爸终于愤怒了,指着何方的鼻子说:小子,胳膊肘该向着哪边拐都弄不明白吗?弄不明白娶什么我女儿?你给我滚开,不然连你一块儿打。
但何方不站开,罗婉叫他:你站开吧。
他还是不挪步,说,你们谁也不能动她,要打她,先打我吧。
她爸爸冲上去就给了他一个耳光,说,你以为就不敢打你?你这样的人,脚踏两条船,也配娶我女儿?你给我滚出去!
我的心一颤,感觉到无比的痛,我差点忍不住冲向台去,对着罗婉爸爸的脸狠狠抽几巴掌,可是我不能,他们疯了,我不能疯。我只是在心中喊,疯女人,两个疯女人,你们打了何方,打了你们爱的人,让他颜面扫地,让他心痛难受,你们就开心了嘛?你们这叫什么爱?你们懂得什么是爱?你们都是疯子,都是不可理喻的神经病!
罗婉忙上前拉住爸爸的手,叫道:你别打他!
她爸爸愤怒的说,他都这样对你,你还护着他?
她说,今天是女儿结婚的好日子,你就忍着点好吗?爸爸。她爸爸终于被劝得坐下去了,他强忍着怒火,脸胀得通红。
何方说,这婚结不下去了,咱们……我在心中大叫赞成,别结婚了,千万不要再娶这样的女子,此时悬崖勒马,未为晚也。快快,千万千万。
他没有说完,她不让他说完,她的愤怒已经消散了,只剩下悲伤,她说,何方,请你别说了,爸爸打了你,是他不对,如果你恼怒,那你怪我好了。现在是咱们的婚礼,被这两个人搅和成这样,如果我们半途而废,那就遂了她的心,如了她的意了。面子已经丢尽,可我们要把婚礼举办下去,否则不但面子,里子也将一点不剩。刚才我没有阻止他们打人,是因为他打了你,如果他打的是我,我一定没有这样愤怒,这一切只因为我爱你,关心你,希望你理解。她又转身向曾真说:现在事情闹到这一步,你满意了吧?
曾真哭着说,哥哥要来,我没有要他来,我劝他求他,无法阻止他。对不起!
罗婉说,要不是看在何方的面子上,今天就叫他死在这里。你这个疯狂的女人,我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你,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现在你带着他离开吧,没有人会动他,但如果他还要闹事,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曾真俯身扶起哥哥,慢慢走了出去,没有再看她一眼,也没有再看何方一眼。
一场闹剧之后,婚礼继续下去。就像刚刚这一切全没有发生,欢笑又浮现在众人的脸上,杯筹交错之声又不绝于耳,音响里欢快的歌声震耳欲聋,一切的繁华喧嚣都如一场梦,在耳际萦绕,我的思绪不知飘到了哪里,但我的脸上微笑如花。有些泪只能流在心里,有些痛只能独自承受。
再次见到何方,我的心中五味杂陈,我有些恨他,为什么就如此匆匆忙忙的把自己交出去?但我又有什么资格恨他?而更多的,我是对他充满了怜惜,他在结婚这样的大事上,却遭遇了如此尴尬的事情,当时他心中的愤怒、难过、惶惑、忧伤、迷惘一定交织着,就像风雨交加的天气,被打得零落的花朵,我想像如果是我,将会怎样?一定哭得晕过去,不愿意再醒来。有时候死去,或者晕倒都是逃避的方式,可他却不能不面对,困惑之后还得强打精神,笑着听别人或真心或假意的祝福,端着杯向亲朋好友敬酒,说着言不由衷的感谢。我说,何方,真难为你了。
他笑笑,说,有啥难为的?
唉,结婚碰上这事,是够难受的,不过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别去想它吧。
他说,是啊,结婚摆酒实在是够麻烦的了,我说不用摆,罗婉偏不听。累得人啊,腰酸背痛。对了,你怎么不来喝酒?
我惊愕的望着他,说,我来了呀。
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
你没注意吧,太忙,又被人打了。哪里还有心思看我来没来?
被打?谁打我了?
你原来老婆曾真的哥哥啊,他打你两个耳光,结果你现在老婆的爸爸,也就是你的泰山大人又叫人打她的哥哥,那混乱呀,你夹在中间,一定头都大了,我真为你难受。
这次是他愕然的望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像看一个怪物,这让我很受伤,我同情他,他却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什么意思嘛,我说,为什么这样看着我?脑子被打坏了吗?说完噗嗤一笑。
他也笑了,说,曾真没有哥哥,她就一个妹妹。罗婉的爸爸也不在了,前些时就死了,跳楼的。
那那天来闹事的人是谁?是她堂哥?表哥?或者是朋友?那个站起来叫人打她哥的老者又是谁?是罗婉的伯父?叔父?
那天没人闹事啊,一切平安顺利。
我想他是不是受刺激了啊,我亲眼所见,他居然说没有这回事。这事虽然令人难受,让人尴尬,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就像猛烈的暴风雨,只要你扛过了它的吹打,就是雨过天晴,何至于像鸵鸟似的把头埋进沙子里去呢?难道说他的失忆症又犯了?我张大了嘴,几乎要惊呼出声,前段时间他出车祸,听说失去了记忆。怪不得他根本记不起我跟他在樱花树下的相逢。可是,你忘记谁都可以,怎么能忘记我呢?当初,你说我已经印在你眼中,刻在你的心上,溶入你的血液里,你的灵魂,你的记忆,每一处每一丝都有我,就像面前吹起许多水泡,每一个泡泡里都是你的面容。你说,要忘记我,除非把你的眼睛刺瞎,可眼睛瞎了还有心,除非把心也摘掉,可心摘掉了你还有血,除非把血液抽干,即使你化成飞灰,化作青烟,你还有灵魂,你灵魂里的我是无论如何也消不去了。可你竟然把我忘记了,可悲的是,我也把你忘记了。我们都高估了记忆的深度,都高估了爱情的力量,却低估了失去的痛苦,低估了时间的力量。不,但我还是想起了你,想起了我们在樱花树下的相逢,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发的那些海誓山盟。我没有忘记,失忆只是暂时的休眠,你一定也一样。
你真的失忆了吗?我问他。他不语,我说,如果你真失忆了,你怎么知道曾真有没有哥哥?怎么知道她有一个妹妹?你又怎么知道罗婉的爸爸已经死去?
是她告诉我的。
谁?罗婉吗?
他再次沉默。我不想再问了,他忘没忘记曾真,这对我重要吗?也许我跟她有同样的命运――失去了同一个男人,但我跟她又是不一样的,她不是我的重复,也不是我的延伸,我相信,在何方的记忆深处,我们有着不一样的位置,也许我藏得更深,但我的地位一定也更重,她如果曾经在他的心上,而我,却在他的灵魂里,不只是曾经。
我记起了何方说海誓山盟时的样子,但我却记不起他说的话语。我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秋夜,天上星星稀少,月光暗淡,我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下身是一条绿色裙子,挽着他的胳膊在卫生院后面的山路上漫步。夜凉如水,落叶在地上积成堆,一阵风吹来,它们便翻动飘舞,发出哗哗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自己孤单的身影,在这个秋夜里,显得无比的楚楚可怜。就在这时,他适时的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温度,让我由楚楚可怜变成楚楚动人。他对着我的耳边轻轻呢喃,我记不起一个字,却深切的记得他那时那刻所表达的全部爱意,那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交流,是血液和血液的融合,是心跟心的紧贴。我由此沉醉在一种大欢喜中,像是沉醉在一曲打动你心灵的乐曲里。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他,就像用照相机按下快门,从此留下你的样子,时间的流逝无法让它淡去,岁月的侵蚀无法让它消失。
何方经常来跟我聊天,仿佛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并不喜欢朋友这个词用在我们之间,但我仍觉得欣慰,我以为他之所以与我一见如故,也许正是心中还保留着爱我的气息,这是一种下意识的亲切,是自然而然的欢喜,就像大地渴求着春雨,就像草木见到了阳光。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醋意,我故意叫他讲述和罗婉相爱的故事,笑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充满好奇,又担心是否受得了他讲述时幸福的样子。
但他并不愿意讲,好像他根本就不想提起,也许他并不爱她,只是受不了她的纠缠,男人有时候傻得天真,心软得没有原则,一辈子的爱情也可以因为几滴眼泪,几抹笑容就付出,甚至一次夸奖,一次效劳就出卖,他们没有女人对爱情的洞察力,对真爱的孜孜以求,他们可以为了美色放弃灵魂的寻找,可以为了温柔放弃刻骨的陶醉。我为他感到不值,他走过太多的岔道,虽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失之交臂,但他先是错失在曾真的怀里,又掉进罗婉的网中,当有一天他明白,我才是他身上抽出的肋骨,才是他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他前世就已经认定的人,他是否会为曾经的选择感到痛苦悔恨呢?如果他是一把锁,而我就是那把开锁的钥匙,可他把它遗失了,于是找到了别的钥匙,那些钥匙占据了锁孔,无论怎么扭,也打不开他的心门,甚至因为扭得太重,断掉了,锁孔中插着断成半截的钥匙。而我来了,可却已经太迟,我无法再插进锁孔中,打开他心上的锁了。我感到惶恐,因为我是一把找到自己锁的钥匙,而他却是锁孔被人占据的那把锁。我只能绝望的站在旁边观看,看那些折断的钥匙骄傲的以正统自居,我甚至无法告诉他,我才是那把配他的钥匙。我只能以朋友的玩笑,不断的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来掩饰心头的落寞。也许我应该先寻找到打开我记忆闸门的钥匙,如果我们曾经的故事全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记起每一个点滴,每一个细节,我就知道怎么重新插进他的锁孔中,打开他的记忆,打开他的心门。
我因此对他的往事喜欢追根问底,可他是一个失忆的人,他能记得什么?也许他没有真正失忆,但我作为朋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他愿意跟我讲,自然什么都会跟我说,如果他其实连我也记得,却要假装忘记,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跟他正在聊天,一向严肃的他忽然说了一个笑话,逗得我开怀大笑,眼泪都差点流出来,正在这时,罗婉远远走来,一脸的不悦,说什么事这么开心?我说,开心就是开心,一定要有什么事吗?其实我听到她刚才嘟哝的一句话了,跟一个疯子也这么聊得来,这人是不是也疯了?我懒得理她,就装作没有听见,反正特立独行的人,在别人眼中都是疯子,天才也皆是疯子,美人也皆疯,你说我疯,你明目张胆的抢别人老公,难道不够疯吗?这时何方被同事叫走了,我便问她,你是怎么把何方抢到手的?我用一抢字,就像春秋笔法似的,暗含讽刺,可她却浑然不觉,还洋洋得意的讲起他们的故事来。
她说,我每天晚上都去相思520吃饭。终于有一天遇见了何方。你可以说我是在守株待兔,但我觉得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缘分的。没有道理他会不来。
那天晚上风雨萧萧,但饭店里开着空调,温暖如春。我要了两个菜,一瓶劲酒,独酌着,我其实知道,姐喝的不是酒,是孤独。他进来了,一个人。我想,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哈哈大笑,笑她用词的不伦不类,她横了我一眼,很是生气,我只得抑制笑声,请她继续讲下去),终于让我等到了他。我靠窗而坐着,看到他就坐在我的隔壁卡间。我按铃叫来服务员,轻声给他点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和一瓶他最喜欢喝的高档白酒,叫服务员直接送过去了。
酒菜上了,我听到他说,这不是我的。
是你的,一位小姐帮您点的。已经付帐了。
他很疑惑,站起来四处观望,想看看是哪一个帮他点的菜。但我坐在凳子上低着头,隔着隔板,他根本看不见我。我却看到了他,不禁想笑。
对不起,这菜我不能吃,你端下去吧。我听到他说。
可是都已经付帐了,而且也无法退。
既然已经付帐了,那随便你自己怎么处理吧。反正不明不白的东西,我不会吃的。
那放在这桌上,至于您吃不吃,是您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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