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七年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竹下梨(书坊)
它的高傲是有原因的。在董策旁边,侯方域却是骑着一匹大青驴,那大青驴浑身油光儿毛亮,倒是很上乘的牲口,看上去就很顺眼。它大约有一米二三的高度,在驴子里面算是个儿头很大的了,但是跟董策那匹枣红大马相比,就实在是太过不起眼儿了一些,足足矮了半个身子。看那样子,那匹枣红色大马一蹶子就能把它给踹死。
而且这大青驴似乎也是对自己这位身材庞大魁梧的远房亲戚很是畏惧,不敢与之并肩而行,落后了半个身位,任凭侯方域怎么驱赶都是不肯向前。
侯方域本就比董策矮了不少,胯下的坐骑又比董策的矮的了不少,而且还落后了这半个身位,以至于看上他就跟董策的跟班儿一般。
侯方域侯大公子的脸色可是一阵青一阵红的,再又一次试图让这驴子争气一些失败之后,他纷纷的骂道:“这不争气的狗东西。”
董策瞧着哈哈笑道:“侯公子,不若咱俩换换,何如?”
“当真?”
侯方域自然是瞧得出来这乃是董策的爱物,却没想到他竟肯割爱,当下便是大喜。但是转眼就有些沮丧的挥挥手:“罢了,罢了,你那马太凶,我若是上去,怕不得让他给一蹄子撂下来,那就不美了。”
他虽然是个书生,却算不上文弱,当初为了强身健体,还很是跟着家中的护院武师学了些剑法,不过也没下什么功夫,这会儿早就已型的晋北边地的大林子,树与树之间,间距并不是多么的密集,但是面积很广大,一望无际,看上去就跟一片浩大的海洋也似。
现在已经是数九隆冬,不少大树的叶子都掉光了,不过这里却并不是只有一望无际的灰白色,其中还夹杂着一抹一抹浓重深沉的墨绿色。这里最多的树种有三类——松树、杨树、白桦。
这个年代,晋北的大片山林保存的还是很完整的,当然,这完整是和后世相比较的,较之前朝,森林已经是被砍伐的非常厉害了。
实际上,明朝是对于这片地区的森林破坏的最严重的时代。
虽然战国、秦汉、北朝、隋等,均在这片地区内外筑过长城,但其修筑时间和规模均远远比不上明朝。明初,退至塞北外的蒙元势力亡明之心不死而频繁入侵,后鞑靼、瓦刺、俺答等部相继崛起,不时入侵骚扰。故从明初起,就开始筑造长城及关堡等一系列防御工程,以后不断反复增筑修筑,成了以外长城和内长城为主体,并配有甚多关堡和更多烽火墩台等、纵深甚远的系列化防御工程。
大明朝二百七十余年几乎是连续不断修筑、扩建和加固长城和其他防御工程。其规模之浩大,修筑之深长,以及设防体系之完备,都是以前各朝无法比拟的。
经反复不断地大筑内外长城和附属墩台等建筑物,以及大量筑造城池等防御工事,加上施工人们的工棚房舍,以及工具、架木、烧火用材等,当然要搜索砍伐留存于深山高山的森林,这是大量砍伐树木的最主要因素。另外,九边长期驻军数十万,再加上军官家属、随员等,对森破坏当然接连不断。燕王篡位后,将国都由南京迁于北京,大体在元大都旧址上重新建造京都宫殿等建筑群。历时长而规模大,工匠达二十三万人之多,民夫上百万,工程繁浩,用木甚巨,其木材皆取自此处。光绪《山西通治·大事记》卷八十六载:“永乐四年诏,以明年建北京宫殿,分遗大臣采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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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四 非易事
起先是摧毁洋河、桑干河流域山林。嘉靖三十六年至万历初,又远至五台深高山和大同南缘一带陡峻深山高山采伐,将偏远处森林也摧毁了。
在明皇室大肆砍伐山林,并允许商人变卖大宗木材的影响下,此处驻军和商民亦随之大肆滥伐。由于大木已贫乏,是故木材价贵,而价格越贵,贩运大木便越是大利可图,故官商军民群趋而至,争相砍伐,沿线山林成风,摧毁山林极严重。
嘉靖到万历初,滥伐之风越益剧烈。大约不到百年,已几乎将大同以南森林摧毁“净尽”。
现在也就是在大同之北,接近塞外的所在,还能看到这般大片的林子。
这些大木已经不知道生长了多久,无论是白桦杨树还是松树,都有数十米的高度,高者更是达到百米,最粗者可数十人合抱,便是细的,也要数人合围。
白桦和杨树的叶子已经掉光了,只剩下树皮斑驳的光秃秃树干,在地上耸立着,直插云霄。
地上一层厚厚的落叶,一脚踩下去,只觉得松软无比,脚下不知道多少叶子被碾成粉末的。
董策回身笑道:“侯公子,可是要一起进去?”
侯方域本来见了这大片的深山老林子,是有些胆怯的,但是董策如此一,他自然道:“那是当然,还要见识一番汉臣兄横刀马上的英姿。”
董策摆摆手:“单靠我可是不行,而且这打猎,也不像是公子想的那般轻松舒服。”
他完之后,便是吩咐一行人进了林子,俱都下马,若不然在林中根本无法正常行走。虽这林子树与树之间是很宽敞的,但是也能不足以骑马前进,一旦马速加不起来,在灵活性上就反而不如步行了。
林子里面很安静,除了众人的脚步声和战马偶尔发出的几声嘶鸣之外,一片静寂。
这会儿毕竟是冬季,万物安静,该冬眠的也冬眠了,还有许多躲在洞里面不出来,林子里面活动的兽类便少了很多。其实古人虽然常,春秋读书,秋冬狩猎,但实际上秋季狩猎自然是很好的,正是各种野兽禽类美美的吃了一年,最为肥嫩肉厚的时候。但冬季狩猎,就不怎么算是好时节了。
不过董策这次本就是为了寻个由头儿能增进一下和侯方域的感情,至于猎物什么的,多少有儿就行,却是不在乎别的。冬天至少野鸡野兔什么的,还是很不少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往前走了大约二百多步,便是寻到了一处林间空地,有一条河自林中流来,河不宽,但是很深,陡峭的河岸足有一丈左右的高下,把密林远方撕开了一条裂口。
河在这片周围大约数十丈的空地上顿时便的开阔起来,足有两丈来宽,弯弯的转了一个弯,折而向东流去。
这片林中空地上面杂草丛生,一片黄色的荒凉,间或生了不少灌木,一丛一丛的。空地地势起伏不平,像是低矮的丘陵一般,河就从其中流过。年不过这会儿河水早就已经冻得结实了,这河水也不深,怕是已经上上下下冻透了,冻成了一个大冰坨,上面结实的直接可以跑马。
在河边还能看到大大的蹄印爪痕,想来是封冻之前还时常有野兽在此喝水,只不过现在这些痕迹也给冻得很硬了。
这会儿可没什么气垫减震鞋之类,众人都穿着厚底儿的布棉鞋,也就是后世常的千层底儿了,踩在坚硬的地上都有儿硌得慌。
“行,就在这儿吧!”
董策四周看了一圈儿,吩咐了一番。
他把家丁们分成了四队,每一队四个人,分别负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你们每个人都散开,各自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把范围扩大,拿着弓箭,见了猎物便放箭,能射死就射死,若是射不死,则大声呼喊,把它们往这边撵,然后大圈儿往里头逐渐收缩,最后集中于这片空地。这里地势开阔,没有树木遮挡,最是适合射猎,明白了么?”
“是!”
众家丁轰然应诺。
董策手下,基本上都是农民出身,压根儿就没有一个猎户。这也是理所应当之事,毕竟晋北这片山地森林给砍伐的太重,太狠,就算是原先是猎户又能如何?山林都给砍光了,还不得换一个活计?
所以他手下的家丁没一个有狩猎经验的,董策也没有。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猎。
而且这个时代打猎,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一些书中或者是话本儿里头或者是一些文人墨客的图画中,狩猎,尤其是冬季狩猎,都是一件充满了英雄色彩和浪漫色彩的事情。横刀立马,长箭纵横,鸣镝响处,野兽毙命,很是英雄豪气,男儿仗义。
这等场面不是没有,只是很少见。比如皇帝若是想要打猎,自有千万人为其驱策,那就很轻松舒服了。比如几乎堪称是历史上最爱打猎的皇帝,大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此君最好打猎,皇帝生涯中怕是三分之二的白天都在打猎中度过的。而其不但爱打猎,更爱声势浩大的打猎。
每每行猎,都有数十万皮室军随行,选一块儿肥美膏腴的大草原,十几万皮室军将士放出数十上百里去,把所有的猎物都往中间位置驱赶。还有各种擅长口技的猎人,不断的学着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它们给引诱出来。
这些猎物往天祚帝选定的位置逃窜,而这位至尊,身边猎物滚滚而来,只要天祚帝张弓搭箭射过去就可以。这许多猎物,总有能够射中的不是?而且他身边还有数千精悍勇士随行,一旦有什么人熊大虫之类的凶狠猛兽出现,则立刻有武技高明的武士过去吸引猎物的注意力,然后箭法高明的武士开始射击猛兽要害,却不使其毙命。这最后一记,自然是由天祚帝来完成。
猛兽毙命,众将士山呼海啸万岁,这等情景,自然是让人豪气迸发,快意无比。
但是这也是只有皇帝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比如像是董策他们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猎物。
野兽不是傻子,相反,它们虽然没有文明,也没有文字,但是论起奸诈狡猾的程度来,比人类也逊色不了太多。见人类杀来,他们可不会认为这些人类是来做善事的,自然是逃得一干二净。
或许只有没见过人的傻狍子除外,问题是这儿没狍子。
一般来,打猎也是个劳动密集型的活计,人越多,就越好办事儿,猎物也就越多。
若是一个人的话,那就不大好办了,单人行动,基本上就是摸清动物的生活习惯,活动范围,然后做好准备——比如上药箭、挖大坑、设套子、下陷阱等等。然后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便是在不远处等待就好了。白了,其技术含量和冬天里用篾筐和米儿捉鸟雀处在一个水平线上。
这种一来是规模有限,也就是能抓个鸟儿,抓个兔子了,大的牲口一来是对付不了,二来就算是打死了也拖不回去。而且其中还会存在不少的变故,比如碰上个水貂或者是狐狸这种灵巧的兽,通常碰到这种皮毛珍贵而肉几乎没人稀罕的兽,猎人为了保证皮毛的完整性,都不敢射箭动粗,只好跟在屁股后面撵。而这些兽又是灵巧的紧,速度也快,追丢了不定,就算是最后追上,也往往得追个一日半日的,不定就得累的大病一场。
董策现在手底下有将近二十个人,这还算是不错,可以在局部范围内实行一场围猎了。
而这打猎,其实对练兵也是很有好处的,建奴为何打猎厉害?昔日的蒙古人为何打仗厉害?为何草原民族自古以来几乎就是天生的战士。
他们在草原上围猎,已经是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而打猎和战争,几乎是相通的。包抄围猎、恐吓驱赶……那些几乎是从猎人直接转型过来的建奴的将官对这一套也是再熟悉不过,其中基层军官的技战术水平几乎是不会弱于明军的,甚至比已经腐烂的明军还要远远胜出。
再加上强悍的身体,精准的箭术,极为能吃苦的习惯,使得他们对上明军,自然是无往不利。
董策他们还吃了一个亏——没带猎狗。猎狗可以帮着主人驱赶猎物,可以追逐受伤的猎物,甚至可以直接去撕咬不怎么大的健康猎物。若是能带上两条狗的话,就算是单枪匹马,也足以对付一头凶猛的野猪了。
众人都是带了弓箭的,为了防潮,都是装在弓袋里面,这会儿便纷纷拿出来。箭带的不多,每个人大约只有十支左右,不过这也足够使用了,实在不行就用顺刀。反正此处还没有深入山林,当是没什么大型猛兽的。王通又安排了一遍,众人便是纷纷遁入林中,开始行动了。空地上只剩下了董策和侯方域两人,侯方域对这里是很好奇的,四处转着瞧,野外寒气太盛,冻得他时不时的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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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五 想让我做什么?
董策向他笑笑:“侯公子,可喜欢吃兔肉么?”
“喜欢呐!”侯方域咧嘴一笑:“‘酱香居’的辣兔头儿我是最喜欢的,平日里便爱吃些。家中厨子怎么都做不出那等味道来,只好去酱香居寻那老板借了个师傅去府上专门儿做。不过这是那酱香居老板传子传媳不传女的祖传秘方,却是不好强拿过来,那酱汁,都是老板每日专门往府上送去的。”
董策笑道:“今日便让公子尝尝最鲜嫩肥美的野兔炙!”
“野兔炙?”侯方域眼睛一亮:“遮莫此处有野兔?”
“何止是有?这处地界儿,简直是为野兔子天造地设的一般,最是他们喜欢打洞挖窝儿的所在。”
董策指了指四周:“野兔最喜欢生长于靠近农田的林子里,这林子,最好是树的种类多一些的。最好的地界儿,便是林子里头的灌木丛,杨槐的林子,是最好不过的。而在这附近,一定要有水源。附近有水源,那灌木和树叶树枝野草里头水分就多,而且一般还生长着不少的野菜,野兔是最爱吃这等东西的。而且冬天的草根儿,也是格外的多。”
“你瞧这儿,到处都是低矮丘陵,四处灌木极多,旁边有一条河,林子外头就是阳和卫的农田,少人管理,夏日的时候,白菜野菜豆类乱七八糟的是不少的,它们也爱吃。”
董策往前走了两步,面前是个半丈来高的土疙瘩,上面长了一丛灌木,灌木丛中间有一个不大的缝隙,董策指着地面道:“你瞧瞧,这地上有什么不对?”
“有什么不对?”
侯方域很是感兴趣,弯着腰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忽然咦了一声,惊喜道:“这儿,好似是条路。”
“没错儿。”董策笑道:“野兔黄昏开始出来,整夜活动,天明回窝儿。白日天色阴暗或细雨蒙蒙、路断人稀时,也出来觅食。这些东西生性机警,耳聪目明,速度极快,天敌虽多,能抓到它的却是很少。但有一桩,这些野兔特别喜欢走多次重复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这些路,便是兔路。”
话间,董策已经是把弓箭拿在手中,他手里拿着长箭指了指那土疙瘩:“你再瞧瞧,这上头有什么?”
侯方域已经是完全进入了状态们,仔细看了看,惊喜的差儿跳起来:“这儿有洞!是兔子洞?”
“没错儿。”
董策头,向着侯方域道:“想不想亲手猎到一只兔子?”
“想。”侯方域眼睛一亮,然后又是一暗:“可是我不会使弓箭。”
“无妨,无妨。”董策笑道:“这些兔子冬日活动也不大灵便,你捡根儿棍子在这土疙瘩边儿上候着,瞧见有兔子窜出来就一棍子抡下去,不定能打到。”
“好嘞!”侯方域依言捡了根儿棍子,很是兴冲冲的站在那土疙瘩不远处。
打了个呼哨。他那匹枣红色的大马本来和其它的战马在一起啃着草根儿,一听董策声音,立刻便是跑了过来。
董策指了指那处土疙瘩,抚摸着马头了几句话,这枣红大马随他许久,也能明白他的意思。硕大的马脑袋晃了晃,四蹄翻飞,忽然便是冲着那土疙瘩冲去,借着前冲的势头,竟是三两下窜了上去。
那土疙瘩也能不大,而这枣红大马又是体积庞大,重量夜大,顿时便是踏的地面重重的一震,那土丘似乎都是哆嗦了一下。
有不少打洞在上面的野兔立刻是受到了惊吓。它们打的洞跟旱獭比可是不怎么专业,是用前爪挖成的浅浅**,这种**,长约一尺,深半尺左右,刚好将整个身子蜷缩进去。若是春夏秋日,则身子半露于外边,前浅后深,以簸箕状,脊背比地平稍高,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受惊逃走或觅食离去,都是非常的方便迅速。
但是到了冬日,它们也怕冷,便是整个身子蜷缩进去。
这么一震,警惕性极高的野兔顿时便是飞快的窜了出来,董策和侯方域都看到了不少灰黄色的身影极快的窜了出来。
董策早就已经张弓搭箭,眯着眼睛盯着那里,忽然一松手,嘣的一声轻响,一声很细微尖叫,一支兔子便是被射穿了脖颈。那大箭力道未消,又钉进了坚硬的地面足有半尺来深,把它给钉在了地上。那野兔还未死,身子微微的抽搐着,血流出来染红了地面。
而另外一边,却是传来了侯方域惊喜的大叫:“我打中了,我打中了。”
董策循声看去,便是瞧见侯方域一手拿着棍子,一手叉着腰,哈哈大笑。在他的脚边,还躺着一只野兔,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了。
董策暗暗道:“还真是好运气。”
起来也当真是侯方域的运气,方才兔子窜出来的时候,以董策这等目力尚且看的不太清楚,更别他了。这等读书种子十年寒窗下来,都有些近视眼。他只是凭着本能,下意识的挥棍子一抡,结果竟是正正的敲中了一只野兔的脑袋。
当下就给砸晕了。
侯方域也顾不得脏了,伸手便拎着那兔子的脖子向着董策走来,很是炫耀道:“哈哈,汉臣兄,哈哈,在下这棍法,真真是不错吧?”
他现在可谓是兴致极高,心情也是极为的愉悦。前所未有的体验很是新鲜,而亲手猎到了一只兔子,也让他充满了成就感。
董策哈哈一笑:“侯公子真是好运道。”
侯方域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刚想几句谦虚的话,一张嘴,又是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来,就像是刚偷了一只鸡的狐狸。
董策大致也摸清楚这位侯公子的性情了,用一个字儿来形容,就是——真。真性情,不做作,不拘束,想到什么便是什么,有儿放荡不羁,有儿魏晋古风。而他的家世地位以及本身的才学,也足以支撑他如此做。
不过可不要以为他傻。
董策很清楚,他一儿都不傻,甚至连董策都摸不大清楚他的虚实。
董策把那兔子接过来,顺手拧断了脖子,道:“若是公子有兴致,待会儿还可以亲手炙烤。”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侯方域这个读书人丝毫没有君子远庖厨的觉悟,反而一连声的答应着,显然是觉得自己做出来的味道才是格外的鲜美。
董策把那两只野兔扔在一边,把箭拔回来在地上擦了擦,拭干净了血迹便是寻了个高处站在上面,警惕的四下看着,随时准备射杀被驱赶来的野兽。
侯方域手里拎着个木棍子,怔怔的瞧着他的背影,忽然喊道:“汉臣兄。”
“怎么了?”董策略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到他站得有些远,便道:“你离的近一些,待会儿若是给勾出头野猪来,一时射杀不了,让它瞧见你,可是有些危险。”
侯方域应了一声,往前走了两步,高声道:“汉臣兄,你可是想要在下做些什么?”
董策心里一震,心道终于是到了子上了。
他其实很忙,非常忙,磐石堡还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他,家丁队这些骑士们的下一步训练也即将开始,实在是没时间四处墨迹。但是他却能陪着侯方域饮酒对对,能陪着他打猎探奇,甚至还能放低姿态,对他各种迎合。
之所以做这些,不过是为了能够结识他,并且双方有了一定的交情,然后请托他办一件事儿而已。
当然,若是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为了利用他的话,那么这两日的相处,董策觉得这个朋友是可以交得的。至少他作为一个诗书传家的世家子,作为一个已经有了功名的文人,对武将并不歧视鄙夷,而且为人也很是不错——当然,那时不时的发颠儿除外。
如此之人,可以结交,并且长期保持友谊。
如董策这般两世为人,如他这般心机算计,如他这般心有大志而步步险恶如履薄冰,如他这般——已经是不可能有单纯的友情友谊什么的了。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会抱有一定的目的,但是至少,董策不会给侯方域带来什么损害,相反,也是让他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条路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董策这般努力,倒也是让两人的关系增进的很快。只是在他看来,现在还不到时机,两人现在的交情,到不了那一步。若是心下着急,惶惶的出来,不定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起到反作用。而一旦如此,这条线儿就算是断了。
按照他的计划,是再有个三两日,等火候到了,再寻一个机会,顺理成章的开口。为此,他还准备了一千两银子的酬金,这个数额,对于只是一介白衣公子的侯方域来,已经不算少了。
却没想到,侯方域自己提了出来。“为何这么?”董策转过身来,收了弓箭,深深的看了侯方域一眼,缓缓道。侯方域笑了笑:“我可不傻。汉臣兄你的性子,这几日瞧着,多少也晓得一些了。刚严酷烈,隐忍果决,却不是那等等贪图享乐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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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六 万里哼
他顿了顿:“在下在阳和城中自也是有些关系的,也着人打探了一番汉臣兄。你现如今独掌一堡之军政,招募流民上千,安置无以为继,事务繁忙之极。而汉臣兄你却是能丢下那些事,在和在下宴饮,游猎,若是汉臣兄你没什么其他的目的,那在下只能是看错了人。”
他眼睛盯着董策,面色郑重道:“在下只想知道,汉臣兄可是只想利用于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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