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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妾身很担心,人家会说娜哈是胡女,不肯来教」
云初笑道:「无非是一些钱财罢了,我们出」
崔氏道:「还需要夫人亲自出马,妾身的脸面不够,哦,还需要请出玄奘大师的名头」
云初摆摆手道:「随你去卖弄,不管怎么样,先把礼教嬷嬷邀请来家里再说」
崔氏道:「妾身先去备礼,然后先去打问一下口风再说,如果人家应承了,再请夫人出马」
打发走了崔氏,云初抬头瞅一下正在无聊的揪着树叶子还一脸傻笑的娜哈,这个时候在这个傻孩子的心里面,应该正在幻想自己甜美的爱情吧。
没关系,她还可以再高兴一些,毕竟这样朦胧的爱情应该是最美的,如果不美,云初也一定会让这一场爱情变得完美无瑕。
让娜哈在这一场爱情生活中受益一生。
至于那个钱心宇愿不愿意配合的事情,云初不做考虑,他既然敢图谋娜哈的钱,那么就应该付出等同的代价,且不管他付不付得起。
女人一旦怀孕之后,就会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身上,所以对外界的事情没有那么敏感。
这也是人家所说的一孕傻三年。
虞修容在听丈夫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激怒如狂恨不得现在就冲到那个钱九陇家中将那个惯吃软饭的小白脸撕成碎片。
对于娜哈,虔修容这个嫂嫂可是真的当成宝贝来看的。
「现在怎么办?」虚修容盘腿坐在床上,凶狠的看着云初道。
「还能怎么办,发乎情,止乎礼,而后相忘于江湖」
「要是忘不掉怎么办?」
「那么,这个钱心宇会死的无比的美丽」
「为什么要让他死的无比美丽呢,这不是更让娜哈忘不掉他吗?」
「这可不一定,有些人的死,只会让活着的人变得更加坚强,会让活着的人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的美丽,非常的值得好好生活下去,咱妹子的心智到现在都不成熟,还是孩子心态,她的爱情还属于过家家的状态,有
人愿意用命来陪她成长,没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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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第一六五章 道法自然?
长安的夏天,酷热难耐。
而长安的有钱人们都开始换上了绸衣,绸衣很漂亮,就是很透,穿一件绸衣就跟没穿一样,所以,大家一般都要穿上三件以上。
即便是如此,绸衣依旧很透,虞修容穿上之后被狂怒的云初大声呵斥着去换掉,连胸前的一对蓓蕾都挡不住的衣服穿它做什么。
虞修容哼哼唧唧的不情不愿的去换上了厚衣服,还不断地埋怨云初,但凡是长安的贵女都是这么穿的。
云初承认自己的开放程度远不如唐人,所以当娜哈穿着一件澹黄色的裙子跳出来让哥哥看看,还问好不好看的时候,云初的怒火简直快要掀翻房顶了。
这个死孩子穿的衣裙自然非常的好看,问题是除过肚兜内裤能遮挡一些东西之外,就连娜哈肩头上的一颗朱砂痣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而肚兜这种东西一般是小姑娘,小孩子们才会穿,像虞修容这种成熟又美丽的贵妇是不屑一顾的。
崔氏从外边走进来,云初瞟了一眼,还好她虽然也穿着绸缎制作的衣裙,里面却被厚厚的棉布衣衫给遮挡住了,没有把云初这个家主刺激的三尸神暴跳。
别说虞修容跟娜哈带给云初的刺激,云初连仅仅穿着肚兜却光着屁股的云瑾,云锦两兄妹的样子也无法忍受。
虽然两个孩子胖都都的跟年画娃娃一样,云初还是认为自己的儿子,闺女的隐私应该受到保护。
云初去辽东打仗之前,还不是这样的,长安人的风气还是趋于保守的,大家梳着传统的发式,穿着传统的衣衫,做着很传统的事情,也同样过着传统的生活。
自从大唐军队不断的出击,把别的地方的有钱人全部抓来长安当奴隶之后,长安的风气就变化很大了。
妇人们人人都已梳着胡人或者高句丽,新罗,百济人夸张的发式为荣衣着也在像胡人的衣着进化,以轻,薄,透,漏,奇,怪为主要装饰点。
戴假头发,把自己的脑袋弄得跟花熊一样大,脸上开始贴花钿,除梅花,莲花,火焰纹,还有小鱼,小鸭,小鸟式样的。
最要命的是妇人的领口,云初出门作战之前啊,妇人的领口一般都会紧紧的贴在咽喉处,再加上繁复的花段,啥都着不见。
现在好了,她们的领口正在不断地向下敞开,最可怕的是西市上招揽酒客喝酒的胡姬们,大半个肥都都的胸脯都落在外边。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种事情已经成了唐人妇人的日常。
虞修容跟娜哈换上了以前的衣衫,云锦,云瑾两个孩子的屁股也被包在短裤里了,李思穿着小小的朿胸襟裙,拿着一柄比她脑袋小不了多少的团扇,看起来比娜哈这个孩子更像是一个优雅的仕女。
自从这个孩子的头发开始变得密集了,虞修容就喜欢把能上头的装饰物都插在这孩子的脑袋上。
不是虞修容媚俗,而是为了安慰李思这个孩子久远以来要把脑袋变成头饰展台的雄心壮志。
每一次去栖云寺,云氏基本上都是空群出动,就连腿好之后,还是不愿意动弹的老猴子都被仆人连带着他的裘皮堆一起抬上马车。
再加上崔氏带着的四个丫鬟,肥九带着的六个仆人,云氏一家就浩浩荡荡的离开了侯府。
天热的时候,正是长安勋贵们离开长安城的家去城外的别业度假的好时候,因此云氏一家的马车混在长长的军队伍里一点都不起眼。
霸上的地势高,因此比城里清凉的多,再加上那里树多,水多,是长安城外,仅次于骊山的避暑胜地。
才出城门云初就看到城外的林荫道边下站着很多无所事事的富家公子。
那些人的目光全部锁定在路过的马车上,而同时马车帘子往往会掀开,露出马车里坐着的衣着清凉的女子。
看这些人的衣着,大部分都是国子监的学生,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在读书,或者吟诗,甚至还有人张嘴唱着缠绵的情歌。
云初本身就是国子监里出名的恶霸,哪里会不知晓这些人想要干啥。
见别的富贵人家敢怒不敢言的样子,云初没有维护蓝田侯府荣誉的想法,在国子监的时候他就是着名的恶霸,现在依旧是。
所以,他骑着枣红马就杀了过去,宝马如风,云初出手如电。
手里的软柳条被他使唤的如同鞭子一般,从头抽到尾部。
一般的纨绔子弟云初只抽一柳条,遇到钱心宇这种打定主意吃软饭的纨绔,云初狠狠地抽了两柳条在别的纨绔脸上,云初只留下重重的一撇,在钱心宇的脸上,云初留下了重重的一撇一捺。
抽完之后,看着这些纨绔子弟们抱着脸鬼哭狼嚎的,云初不由得升起一股子非常浓重的没落之意。
他记得他上国子监的时候,里面的学生就算有一些废物,也不至于像这些人一般废物的如此彻底。
在自己上国子监的时候,温柔这种可以跟着他冲锋陷阵的学子虽然不多,却也不少,像狄仁杰这种可以以一人之力打翻两个壮汉的学子,就很普遍了。
不像现在从头抽到尾,竟然没有一个人可以避开他手中的柳条,尤其是那个钱心宇居然捂着脸哭泣了起来。
云初知道娜哈在偷偷地朝外看,他假装不知道,让这个孩子看看软蛋是是啥样的也好。
在大唐,当一个纨绔子弟其实是一个力气活,必须比家里面的长子更加厉害才能当上一个真正的纨绔。
所谓纨绔,第一就是有钱,第二便是有才,第三一定要有一定的容貌,如此才能算的上是一个合格的可以依靠女人飞黄腾达的纨绔。
长安城里的公主很多,很多胡人大臣家的子女也不少,总体上来说都算得上是一条捷径。
没有以上三点,那么就必须有强悍的身体资本,当年嫪毒能成为秦始皇嬴政假父,就是因为人家的身体条件好到了极致。
不是云初看不起眼前这些人,他们连长安真正的纨绔贺兰敏之的一根毛都比不上,至少人家能把吐蕃大妞顿珠迷得死心塌地的,这本事一般人没有。
娜哈眼瞅着向她投来含情脉脉眼神的钱心宇被哥哥用柳条在脸上写了老大的一个人字。
这个没心没肺的姑娘,竟然笑了起来,且笑的前仰后合的,丝毫没有心疼檀郎被哥哥抽脸的心思。
虞修容对小姑子的表现很满意,这就说明所有的事情才刚刚开始,还没有进入不可自拔的热恋时期。
云初的举动赢得了那些有钱人家的一致好评,还有几家特意送来一些吃食当谢礼。
云初抽人的时候是先报了自己的名字之后才开始动手抽的,摄于云初威名,几个纨绔捂着脸跑了,还有几个纨绔高声叫骂着,声称要请家里的长辈出来主持公道,唯有钱心宇捂着脸,将自己满是仇恨的目光从指缝中间投注在云初远去的背影上。
从长安城开始,直到霸上,栽满了棉花,云初一边骑着马走,一边关注着路边的棉花长势。
如同他预料的那样,今年,棉花的长势不好不说,还出现了很多的蚜虫。
以前发现有蚜虫的时候,只需要往棉花苗上喷药就能防治,现在云初手里没有农药,所以他也没办法,年初的时候曾经恳求老神仙给他配出来几种可以有效杀死虫子的毒药出来,结果被老神仙给拒绝了。
以他道家的说法就是——无为而治。
他们认为世上出现的任何东西都是有原因的,包括这种吃棉花的虫子,然后再以道家生生相克的道理,既然出现了这种病虫害,大自然自然会有克制这种蚜虫的东西出来。
老神仙还说,人不能过于贪婪,作物下地之后,天收三分,地收三分,云人得三分,如此才能称之为道法自然。
老神仙心胸宽大,可以装下自然万物,看任何事情都从广义的范畴里去看,只看总体是不看个体的。
云初不一样他是治民官,考虑的就是一家一户的得失,一家不成就有一家哭。
蚜虫已经出现了,再加上棉农们的人心已经散了,所以今年的棉花减产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看着叶子已经开始发黄,还开始起卷的棉花,云初心中毫无波澜。
明明是一件事关棉花产业生死的大事,人们只关心棉花能带来的利润,至于棉花该是一副什么模样,是没有人去管理的。
关中大地上也该出现一次棉花的灾害了,要不然会让所有的人以为,种棉花这种事,真的是稳赚不赔的一项实卖呢。
在马车走到霸上的时候,云初在棉花地里看到了一颗秃头。
整颗秃头被太阳晒得黝黑锃亮,等秃头听到马车声音,直起身体的时候,云初才发现,这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和尚便是玄奘大师。
娜哈跳下马车,飞快的向棉田里的玄奘大师飞奔过去,跑到跟前了还高高地跃起,像一只乳燕一般投向玄奘大师的怀抱。
玄奘大师的脸上浮起笑容,张开了双臂,让这个穿着澹黄色衫子的小姑娘,沉没在他那一袭宽大的青色僧袍里。




唐人的餐桌 第一六六章 蚜虫的治疗方法
跟往常一样,玄奘大师眼中依旧只有娜哈,虞修容,甚至在崔氏向他施礼的时候也颔首微笑。
两个走路都走得不太稳当的孩子他见了,更是欢喜。
至于云初跟老猴子两个人,玄奘大师就像是没有看到一般。
对于这种反应,云初早就适应了,同时老猴子也非常的适应。
在他看来,一个和尚生了一个儿子,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好事情。
老猴子很理解玄奘的心情,云初却没有办法理解,他一直期待能跟玄奘大师来一场推心置腹的谈话,可是直到今天,这个老和尚依旧不给自己这个机会。
云初觉得他从那个世界突兀的来到大唐这件事,用佛法没办法解释清楚,用爱因斯坦的理论可能会解释的更加透彻一些。
云初在老和尚停脚的地方看了一下,地上有一个钵盂,还有一支毛刷,钵孟里有绿了吧唧的蚜虫在蠕动,数量非常多,看样子,刚才老和尚躲在棉田里干的就是用毛刷把蚜虫从棉花上刷下来的勾当。
云初觉得老和尚干的这件事情真的愚蠢极了。
棉田一望无际,蚜虫多的数不胜数,一个人一天又能拯救多少棵棉花苗呢?
老猴子见到玄奘一般就会年轻起来了,不管怎么说,玄奘都是他的师傅,在师傅面前他还没有道理认为自己是一个老人。
棉田里还有别的和尚存在,他们干的事情与玄奘干的事情是一样的。
不过因为总是要修永远都修不成的闭口禅,云初跟他们打招呼的时候,他们只是含笑稽首笑容中充满了悲天悯人的假笑。
云初总是喜欢从一件很美的事情中挑拣出其中的恶毒来,怀疑一切才是他受过的教育告诉他必须这样做。
云初作为一个从艰难困苦中走出来,一个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一个曾经经历过最残酷背叛,最痛心失误,最后走向光明的队伍的后代。
怀疑一切,并坚持走自己路才是他心中最坚定不移的信念。
这种信念不是李治的皇权能收买的,也不是玄奘的佛法能感化的,更不是老神仙的道法可以救赎的。
他有自己的信念。
玄奘用刷子刷下来的蚜虫自然不能弄死,因为和尚们不杀生。蚜虫自然也不能放到别的地方,这样一来,和尚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其余的和尚们将自己钵盂里面的蚜虫统统倒在云初手里的钵盂里。
于是云初就得到了,满满一钵盂的蚜虫。
抱着钵孟回到栖云寺里,玄奘正坐在水池边上,将双脚浸泡在水中,跟娜哈说着话,不知道娜哈在说啥玄奘听得非常愉悦。
老猴子瞅着玄奘对云初道:“想好怎么处置这满满一钵孟的蚜虫了没有?”
云初道:“没有想出来,我准备静观其变,毕竟这些蚜虫都是和尚们抓来的,如果死了,罪孽应该在和尚们的头上,关我屁事。”
老猴子低声道:“当年我与玄奘大师一起在戈壁大漠上旅行的时候,玄奘大师不是没有杀过生。”
说完话,还冲着云初神秘的笑了一下。
云初就找来一块湿布,盖在钵上,还把钵盂放在窗台上,这些蚜虫能不能活下来,看命。
没有错,这就是云初的应对之法,因为和尚们跟道士们在有些道理上是相通的,比如——听天由命。
逆天改命这是儒家才会讲究的东西,世上所有的宗教,都有听天由命的说法,所以说很多的宗教人物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都表现得极为从容。
云初希望这一钵盂接受过佛法洗礼的蚜虫也能做到这一点。
栖云寺里凉风习习,柿子树挡住了大部分阳光,云初仰面朝天躺在一张竹床上,才发现柿子树开花了。
柿子花很朴实无华,没有惊艳的外形,就是一串串澹黄色的小花,它隐在叶片间,远远的看去,你看得到叶看得到枝,但看不清它的模样,更别想嗅得到实实在在的花香。
所以说,柿子花开的非常的无聊,不香,花朵不好看,即便是这个样,还把自己的身体藏在肥厚的叶子后边。
虞修容带着全家老少去了栖云寺,老猴子裹在皮毛堆里又睡着了,云初自然也准备酣睡一场。
“明善大师,你可以说话了吗?”
“啊呀,嘴巴长在脸上就是用来说话的,你干嘛要修闭口禅呢?”
“要不要喝点酒啊,我还特意去光福坊给你带来了一些狗肉,听说是红烧的,你最喜欢这东西了”
即便是隔着一堵厚厚的,高高的墙,娜哈诱骗僧人破戒的声音依日顽强的传过来。
这一次僧人们似乎非常的坚定,即便是隔着一堵墙,云初也能想见明善大师正用和善的笑容对着娜哈。
少林寺僧人的日子过得很苦,由于在深山里面,布施很少,据说只有山下的一千多亩地维持着生计。
因为是一个穷寺庙,没有佃户,所以很多僧人在拜佛修行的同时,还要种地。
听说娜哈给少林寺花了不少钱,才让少林寺山门口的韦陀将他的韦陀杵从杵在地上,变成了横在臂弯上。
也就是这个缘故,少林寺的和尚们对于继续驻扎在栖云寺才显得心甘情愿。
想到这里,云初也就不要由自主的想起他那个时代的少林寺大和尚,说起来真的很不错,将少林寺弄成了一个大公司,唯独没有了修佛者。
第二天,云初揭开钵盂上已经干燥的麻布看了一眼,里面的蚜虫大部分都活着,当然也有不少死掉的。
云初给麻布喷了一些水,继续覆盖在钵盂上,他满怀期待的等待着这里面的蚜虫全部死光。
通过娜哈云初告知玄奘大师,他捉来的蚜虫已经死了很多,娜哈却没有带回玄奘大师的回答。
娜哈说,玄奘大师就是无声的笑了一下。
很敷衍的完成了哥哥交代下来的任务之后,娜哈就带着李思,云瑾兄妹提着一个篮子继续去蛊惑那些少林寺的和尚们破戒去了。
少林寺的武僧是不可以吃肉喝酒的,这一点娜哈也知晓,但是她就是喜欢带着酒肉去引诱那些和尚犯戒。
有的时候,云初真的不知道娜哈这是在给和尚们投食,还是真的有什么奇怪想法。
自从怀上孩子之后,虞修容就不肯在院门里纳凉睡觉了,按照她的说法,她肚子里的孩子可是一个正经孩子,可不敢睡在外边被一些奇怪的东西给冲撞了。
她这样样说是有根据的,被李义府从监牢里弄出来的那个声称能读懂甲骨文的叫做淳于氏的小妾,在李义府去河北道担任黜陟大使的时候,给他生下来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居然长着尾巴!
虽说李义府去河北道已经一年了,淳于氏于三天前才生下一个属于李义府的孩子这非常的夸张。
但是,李义府非要说是“情深所致!”
别人也就没有办法再说啥了。
毕竟,这孩子的来历太神奇,生下来的时候,多了一条半尺长的尾巴。
晚上的时候是虞修容最喜欢的时光,这个时间,她可以靠在丈夫怀里,两个人悄悄的说一点不足与外人道的闲话。
“夫君在辽东的时候有没有想我?”虞修容抬起一条腿指在云初的身上低声道。
“想阿,尤其是睡在烂泥地里的时候,就想抱着你的身子睡觉”
“没有干点别的?”
“也不好干别的,在辽东很多时候睡觉的时候身边都是同胞”
“怪不得妾身没有身孕呢,原来是这样啊”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是怀孕了,信不信我能把家里一把火给点了?”
“嘻嘻嘻……人家李义府就能……哈哈哈”
看着虞修容笑的满床打滚,云初不愿意继续在栖云寺说这些流氓话。
见窗外的明月将大地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就起身来到院子里,就着月光掀开了钵盂上蒙着的湿布。
才掀开湿布一群长着翅膀的飞虫就从钵盂中腾空而起,看不清这些虫子的颜色,一个个被月光照耀成了白色,翅膀更是透明的很可爱。
眼看着这些虫子冲天而起,在窗户边上盘旋片刻,就一股脑的朝天空上的明月飞了过去。
在夜空中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群,就不断地拔高,拔高,最后飞过高墙去了隔壁的栖云寺。
云初瞅瞅钵盂里剩余的半碗死掉的蚜虫,纵身一跃,就抓住了墙头,双臂用力一下就上了高墙。
高墙另一边的亭子里,玄奘正在抄写经书,在亭子上方,点着一盏极为明亮的鲸油蜡烛灯。
那些刚刚从云初这边飞过去的小飞虫,此时正聚拢在蜡烛灯的边上,极度的想要冲破灯罩与火焰来一场亲密的接触。
玄奘放下手中的毛笔,转过头看着云初道:“现在你明白了吗?”
云初看着玄奘大师,叹口气道:“多谢大师教会了在下一个灭除蚜虫的法子”玄奘大师大笑道:“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些”云初笑道:“大师想知道什么,在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玄奘大师道:“你已经想好如何骗我了吗?”云初摇头道:“在下不敢”




唐人的餐桌 第一六七章玄奘六根不净了
云初低声道:“弟子是一个愚蠢的人,还请大师明示,同时,弟子心中也有无数块垒,想要请教大师,以解开尘封的往事”
玄奘指着云初道:“你这孽障,来此只是为了毁我佛心的吗?”
云初摇头道:“弟子一无所知啊”
玄奘站起身看着站在墙头上的云初道:“等我解开我心中的疑惑,再来消弭你胸中的块垒吧”
云初又道:“蚜虫化为飞虫,大师这是要我有所变化吗?只是不知大师说的变化到底是啥呢?
大师不妨说出来,如果可行,弟子一定遵行无虞”
玄奘考虑了一下道:“待我翻译完毕这些经书,再来好好地与你这孽障好好地论一论那些不可言说的事情,去休,去休”
被玄奘大师驱赶,云初就跳下了高墙,才跳下来,就看到老猴子蹲在一个黑暗的地方,眼睛一眨一眨的瞅着云初,脸上还带着极为猥琐的笑容。
“邪魔外道?孽障,你是他的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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