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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授魂予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姜小叶子
“你这蠢崽!”
大眼被打的火直冒,脱下鞋底就准备冲下去打大顺。大顺拎着菜刀对着大眼冲过来。大眼跑出去没五步,转身就往回跑了。旁观的人再也忍不住了,一起哄笑了起来。大顺停下来,觉得大家一起笑的很热闹,于是也和大家一起笑了。看到大顺笑了大家笑得更热闹。大顺看到大家笑得更开心于是笑得得意忘形起来。把手中的菜刀扔了,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大眼臊红的脸,恨恨的看着大顺。大顺把刀扔下的一瞬间,大眼冲上去一把按住大顺。不停地拿着巴掌抽大顺。大顺惊恐的趴在地上绝望的哭嚎着。大眼媳妇蹒跚着脚步想要拉走大眼,但是大眼已经气得够呛,根本就拉不开。他媳妇也是没力气拉了。坐在路边上看着,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流泪。闹剧收场的很平静,晚上大眼借了一百块钱,跑到邻村卖肉的家里称了七八斤肉回来。大顺眯着肿胀的眼睛,一个人坐在祖堂的门槛上开心的吃着。
晨晨大伯家里今晚也很热闹,大伯沈英和儿媳妇蒲芸正在吵架。说是吵架其实更像是蒲芸在训话。
沈英端着饭碗眼睛斜盯着地面,嘴里不停地嚼着一口饭。这口饭已经被他嚼了十来分钟。好像永远也嚼不完咽不下一样。沈英的儿子沈伟平静的吃着菜,桌上一共四盘菜,一盘冬瓜,一盘干豇豆,一碗鱼。一盘红烧肉,沈伟能吃在沈家湾是公认的。所以四盘菜很快就要吃到底了。
蒲芸还在训话,沈伟轻轻的问了一句:“你还吃不吃饭?不吃了我就吃光了啊!”蒲芸没理他,继续的骂沈英。沈英碗里的一碗干饭还是一碗干饭,就如同他脸上像石雕一样的表情。
骂了半小时,蒲芸停下来,吃了一口饭,想要夹菜,一伸筷子发现盘子已经全部空了。
“嘭!”蒲芸把碗筷猛力的摔在地上,碎在门边的一块碎片兀自的转着。“一群吃了要死的东西!”说完就上床困瞌睡去了。
沈英冷冰冰的坐着,碗里的饭冷的很彻底,沈英丝毫没有察觉,还是一口一口的往嘴里送。
第二天一早咸孟骑着摩托车从沈伟家路过,蒲芸立刻喊道:“咸孟叔停一下!”
咸孟停车,问蒲芸有事?蒲芸从屋里拿出一包苕粉丝。“这是我上次回娘家,娘家那边给我的,上次你帮伟宝揽到一笔活,一直想给你送过去感谢你下。你大忙人发财忙,屋里经常冇得人。今个看到你就给你了。”
咸孟笑了笑,“我还以为冇事,伟宝是我老侄,帮他不是应该的。”
“这不一样啊,他的亲爹是指望不上了,不拖后腿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还想他有本事跟咸孟叔一样真是想破天。”
咸孟的脸有些发热,沈英年纪是他这一辈里年纪比较大的,咸孟见到他也要叫声哥。现在听到侄媳妇这样说,咸孟居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咸孟叔啊,你以后要帮着沈伟一下,你看他一顿饭吃的升把米,这样吃下去哪个屋受得了,你也晓得这一屋人冇得什么本事。总不能坐吃山空!沈宇两姐弟每年读书...也要不少的钱。”蒲芸的嗓门总是很响亮,屋里的沈英吧嗒吧嗒的抽着大前门。刺鼻的劣质烟味充满着房间。
蒲芸又和咸孟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多,后面基本上就是蒲芸一个人说,咸孟偶尔说一两句配合一下。
最后交谈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结束,咸孟松了一口气,蒲芸却十分的满意。咸孟走了没多久,蒲芸骂沈英的声音再次响彻沈家湾。沈英家的邻居都已经见怪不怪。
晨晨第一次拿到工资,感觉薄薄的十几张纸挺有分量的。这十几张纸也意味着晨晨的广东之行即将结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万卷书好读,无非青丝对白夜,皓首换尘埃。万里路难走,困在寸步度千里,风华易沧桑。
狼行千里吃肉,狗走百里吃屎。出来一趟晨晨愈加深刻了对这句话的体悟。
晨晨不想作狼,更不想做狗,他想超脱于狼狗。忽然他想起大醉一月的嵇康,然后晨晨笑了,这终究不是魏晋啊!
晨晨和沈小鹏回到老屋里,一切都还是旧样,无非房子到处都是一股浓浓的腐朽的味道。
隔壁大伯家的老屋已经倒了一大半了,沈小鹏皱着眉。“你以后睡到二伯家!这屋子我怕经不起风雨!”晨晨答应了。更多的时候晨晨依旧还是睡在这里。这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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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桑梓变龙沙
晨晨的成绩下滑的很厉害,自从从广东回来之后,晨晨就越来越不喜欢安安静静的坐在教室里听那些老师讲一些没用的话。他已经认识到老师教的那些答题技巧真正面对社会的时候完全是用不上。唯一实用的也就是最普通的物理知识。那些伟大的牛顿定律啊、开普勒定律啊,都已经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理论了。至于将理论变为现实的事,晨晨从来没想过会是自己来实现。因而他干脆不想。
2008年这一年晨晨过得很有意思,他做了很多以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他和几个小伙伴一起跑到邻村去偷鸭子、偷鸡。
五六个小伙伴骑着自行车奔驰在邻村的道路上,不停地搜索着村子里的目标,发现落单的就跑过去拎着棒子一棒子下去就搞定。
前几次晨晨只负责做好这些鸡鸭,后来晨晨参与了一次,他拿上自己最喜欢的一根竹板,在小河里追着鸭子。看着鸭子在他前面张着翅膀,短小的鸭腿急速的奔跑的样子晨晨就心血澎湃。一板子下去,鸭子躺在地上无力的抽搐着。这幅画面是如此的凄美。
以至于晨晨澎湃的心血忽然感到些许冷意。
莫名其妙的冷。
沈家湾最不缺的就是长辈。长辈最喜欢的就是教育晚辈。晨晨他们的行为被村子里的大人知道了,于是在一次下大雨的时候,晨晨几个人被叫到一起,在沈龙家集中开了一次家务会。会议很简单,就是要明确一点。出去偷鸡偷鸭是谁的主意。不需要晨晨他们说什么,晨晨被理所当然的冠上组织者的名头。
晨晨听着一群人在那叽叽喳喳的数落他的罪行,笑着走了。其他几个叔伯婶嫂看着晨晨离开。没有说什么。他们自己家的孩子已经洗白了,还需要再为他做什么吗?
过了一个星期,晨晨到沈彬叔家里去接父母的电话,还没进房间,就听见沈彬的媳妇在和父母讲自己在家里和一群孩子在外面偷鸡偷鸭,晨晨惊异地发现,在大人的口里,变成了是他带着一群人去的。
成人的世界真的不懂。晨晨也不想去懂。他已经在沈小鹏的身上感觉到过未老先衰的味道,他不想变得和沈小鹏一样。过完这年夏天,北京奥运会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晨晨发现一直忙于生计的沈智居然在奥运会期间盯着电视看着中国队,不断地为中国队加油。晨晨忽然觉得中国农民真的很可爱。可以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可以为国欢呼为国呐喊。
老房子老了,沈华打电话回来告诉晨晨明年年初准备建新房。晨晨忽然觉得老房子真的比印象中的老了好多!屋梁上的扬尘依旧积得很黑很厚。已然多年未清扫了。
2008年奥运会是火热的,到了年底就顿时一股寒意席卷中国。
距离学期结束还有一个星期,沈家湾开始下起纷纷扬扬的大学。瑞雪兆丰年在老人的嘴里不时蹦出。结果蹦着蹦着脸就开始黑了。这雪下起来咋没一点停的意思呢?晨晨11月25日登上前往东莞的火车,些许是有些运气,26号全线封车,沈小鹏没法前往广东过年。晨晨坐在车上,想着住在老屋里的场景。忽然担心这老屋能不能抵抗得了这最后一场风雪!
2008年的风雪是晨晨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一场风雪。很多年以后再想起来晨晨也会感慨。想起堂哥沈智家屋顶上自己堆的雪人两个多月都没融化,但是这就已经让人惊讶的了。更何况那一年祖国遍地是游人的盛景
最让晨晨惊讶的是老房子的坚挺,那一年沈家湾的老房子倒了八幢,摇摇欲坠的它居然傲然屹立着。直至沈华将新房建起了大半年,老屋的外屋才倒了下去。
如今已经被沈华改成了一个小菜圃,一年四季,时令蔬果不断。沈家湾比以前热闹了。白天一群开档小孩在大马路上占道为王,晚上各方游手在咸孟安排的地方一掷千金。
警察进沈家湾逮了咸孟好几次,结果咸孟总是在“群众”的掩护下安全撤离。如今咸孟已经不出面了。这不影响他在沈家湾的地位。
咸龙还是老样子,除了白发更白皱纹更皱,基本上没变化。
晨晨又一次回家探亲,下午沿山路到山上走走。发现山已经比路还要整洁。光秃秃的山,光秃秃的海,光秃秃的脑袋想发财!
沈家湾的人都发财了,尤其是沈伟家。清理狗窝时一把火烧掉了四千块钱。蒲芸当着男人的面,说:“老娘把钱藏在狗窝里,狗都不晓得,烧了就烧了吧!”挂榜崖快要看不见了。以前光秃秃的崖壁如今渐渐被植被覆盖了,遥想当年,砍柴火都是要爬到绝壁上的。时代变了就是好啊!
沈华老了,但只有五十出头。沈小鹏已经完美的接过沈华的权威。晨晨每次看着沈小鹏既佩服又怜惜。
太阳照常升起。村子里的老人已经走了一批了,包括晨晨的三伯沈豪。沈家湾的麻将桌远近闻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断。无论上屋垅还是下屋垅,至少三圈。
路修通了,沈家湾的桂花价格还是那么多。大量的桂花树外销,沈家湾桂花的产量已经下降了不少。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之所以打桂花卖桂花就是为了富起来。如今还是桂花让自己富起来呢,结果还重要吗?结果怎样不知道,大顺家的牛没有了,大顺不能再欺负老黄牛了。所以大顺每天清晨的歌谣有些伤感――
“啊·······呜呜呜呜······啊······诸天神佛!满天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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