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画风总是不对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riverqueen
走了一路剑法之后,张致和才停下来,转头看到几乎被埋进沙堆里的沈中玉,不由大窘,赶紧过去,手剑并用地将他挖出来,说道:“是我忘形了。有劳沈先生护法。”
沈中玉睁眼见到他眉间紫气氤氲,知道丹种入腹,过不了多久就要结丹,含糊答道:“无事,无事,你倒是好悟性,你师父是从哪里把你找来收徒的,真是好福气。“
张致和把他重新背起来,才应道:“遇到师父才是我的福气了,当年青州大旱,师父是把我从饥民的汤锅里捞出来的。若无师父,我此时都轮回了。”
“你是天生的修道种子,老天爷如何舍得你死?”
“沈先生说笑了,不知有多少人天资胜于我,根骨胜于我,只是不曾有仙缘罢了。便是我门中许多师兄师姐,也是天资过人,更别说千万年来不知有多少惊才绝艳之辈。我如何敢称这一句。“
“你这话说的不对,有自知之明是好事,但太过谦了则近伪,且为修行人,连自己都不能直视,如何修行?”沈中玉真心想把他抢过来当徒弟养,自然耳提面命十分上心。
“先生说的是。”
老祖画风总是不对 第九章
西风凛冽,马蹄声碎,黄沙漫卷,……
锋利的马刀反射着白惨惨的寒光,饮足了人类的鲜血,在粗糙的大手中灵活地格挡,割下那些怯懦商人的头颅,马刀的主人在狂妄地大笑,御使着□□的马在商队中奔跑,马蹄一扬,然后踏在跪下求饶的人背上。
哭喊,求救,祈祷、挣扎和反抗的声音像被闷在一个密封的罐子里,神灵无瑕听到这样的求救,也无人会知道他们的生死……
就在此时,远方的沙丘后转出来个步行过来的人,眼力颇好的马贼头子看到张狂大笑道:“哈哈哈哈,迟不来晚不来,偏等老子开张的时候来,孩儿们,抓了他们!”说着,他已经一马当先就冲过去了。
本来在大漠中望山跑死马是常有的事,那个马贼不知道是不是欢喜地昏了头,对自己这么快就冲到去沙丘跟前的诡异丝毫不觉。他冲到过去,看到是个白嫩俊秀的年轻人,最让人高兴的是,他背着的那个男子更是相貌俊美,看着让人邪火大炽,到时候一起卖了能有个好价钱!
他举起锋利的马刀,想着吓唬他一下,让他自动投降,不要坏了品相,喊道:“你这两个小白脸,乖乖得别乱动。跟爷去享福吧。”
被背着的那人听到这个,笑得说话都抖了,道:“阿致,阿致,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调戏了,你呢?”
眼前的年轻人听到这个,脸色古怪,道:“暂时还没有人这样做。”并指如剑,一道剑气自马贼眉间穿过。那个大汉一下子僵立在原处,然后从马上倒了下来,竟被受惊的马踩了两脚。
这年轻人,自然就是张致和,叹了口气,说道:“下辈子做个好人吧。”
后面那些喽啰跑到跟前,看到老大无缘无故就死了,倒也有些胆气,举起马刀就要冲锋上前,张致和自然不会畏惧这些凡人,而且这些马贼手中血债累累,杀了更不会有什么愧疚之心。
虽背着个成年男子,从容走近,步法飘逸,如蛱蝶穿花,竟无一人能近身,抬手就一道剑气,不久就将那些马贼全都打倒在马下。
原来被马贼制服的商人们见到这般景象勇气大生,挣扎越发剧烈,甚至抢过马刀杀了几个还在看守他们的马贼。
等到张致和走到跟前,那些商人竟将剩下的马贼都解决了,一个看着是上了些年纪的长者上前跪下叩首就道:“第巴谢过仙师相救。”
张致和忙道:“老丈客气了。”
现场十分惨烈,一地人头乱滚如葫芦一般,浓浓的血腥味刺激得令人想要呕吐,老弱妇孺们一边为收拾同伴的尸体,一边唱起了古老的挽歌,众人相和,不算好听,但沉郁悲凉,有几个人更是又哭又唱,声音都哑了。
张致和在旁听着,看着,内心生出个想法,若我不是为师父所救,只怕我也如他们这般生死不由己,因此道心越发坚定。
第巴收拾了些金银之物,弓腰送来,张致和忙道:“不必,我们二人迷了道路,正想问问要如何往朔方走?”
第巴笑道:“这可赶巧了,不瞒仙师,我等也要去朔方做生意,若仙师不介意,便一同上路如何?”
张致和听到这个,喜道:“如此便谢过了。”在沙漠中找不了路的日子太可怕了,便是修行人也怕。
沈中玉在他背上闷笑着蹭来蹭去,哈哈哈哈,这分明是不认路,张致和虽没有听到他的笑声,但也感觉得到背后热烘烘的,怕是笑出来的热气都呼到自己背上了,就不知道有没有连口水都沾上。
第巴又问:“敢问,两位仙师如何称呼?”
“贫道张致和。”
“贫道沈中玉。”
第巴忙道了两句纳福,然后就吩咐人牵了两匹骆驼过来与他们代步,道:“这马贼养得好马,附近必然有绿洲,等到了,再请道长用饭。”
“老人家太客气了。”张致和一边说着,一边扶沈中玉坐到骆驼上。沈中玉上到骆驼上,也向第巴拱了拱手道:“老人家是走熟了路的,还请关照。“
“不敢当。”第巴口里说着,脸上却带了几分热切。
第巴果然是惯于走路的老商人,商队重新集结出发后走了不过半天,果然就见到了天边的一抹绿,骆驼在空中大力地嗅了下鼻子,发出一声响亮的喊声,像喊了号子一般,竟小跑起来。
不多时,天边的一抹绿色就成了触手可及的胡杨林和沙拐枣,以及满到快要溢出岸边的一汪碧水。
都是老商人,除了有些还年轻的急冲冲过去,一头扎进水里,吃了满满一嘴沙子外,其他人安排下牲口饮水,才用水袋接了水来分喝。女人们一边唱歌,一边在胡杨林下铺了几张灰扑扑的毯子,开始煮开水,准备晚餐。
在一派忙碌中,第巴却也不忘让自己的女儿来请沈张二人到胡杨林下的毯子上就坐,奉上掺了蜜糖的酒。
张致和喝了两口,觉得甜滋滋的,想起了沈中玉那一匣子甜点心,忍不住微微一笑。
沈中玉喝了大半,放下酒碗,说道:“老丈太客气了。有事自便才是。”
第巴听到这个,脸色微微一窘,道:“什么事也不比招待贵客重要。”
“休说这个,我们兄弟乃是闲云野鹤一般的人,老丈不必这般客套,不然你我两不得安。”
第巴笑了笑,又敬了两回酒,才说道:“此地荒僻,我带儿郎们去打两头野兽回来下饭。”
张致和觉得这语气不对,刚要说话,被沈中玉按住。沈中玉道:“老丈请去,我们兄弟辟谷多年,就不必了。”
“饮食粗陋,不敢奉上。”第巴说着,恭敬退去了。
张致和等他走远了,看着沈中玉,说道:”他说谎了。“
“没有呀。”
”他说的不是什么野兽,是其他。“张致和正色道。
“哎呀,我的张道长,要知道沙漠中复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你要管?”沈中玉似笑非笑地说了句。
张致和看向那边,妇女含笑地给男人们整理衣物武器,看着自家汉子们上马挥刀,第巴也一改刚才的谦卑样子,显得威严而沉稳,骑着马在聚集起来的马队里巡了一圈,一挥手,带着众人离开。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道:”管不了。“
不曾亲身感受过刀伤的人不能说原谅,这事张致和还是明白的。
“没错,我等修行只修己不度人,不然也算是入魔了。“沈中玉眯着眼躲闪着从树梢投下的阳光说道。
“说来,我等修仙竟如此无用。”
“无用就对了,若有用的该是神,不是仙。”
“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张致和忽然间想起了这句话,本是经典,旧日诵读无所觉,但此时此刻才知真味。
沈中玉听了却答道:“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器免成。”
二人说到最后,竟相对大笑起来。沈中玉笑了一会儿,向后一躺,道:“你也来躺会儿。”
老祖画风总是不对 第十章
等到傍晚时分,又是一阵马蹄声声,百骑裹着俘虏、金银、带着血和尘沙凯旋而归,张致和眼尖看到那些被捆着双手,拉着排成行,走得跌跌撞撞的俘虏,多是妇孺,连个比车轮高的少年都不曾见,也猜到是发生何事了,一皱眉,却不愿再看了。
第巴收拾了些精巧的金银首饰用个托盘托着送来与沈张二人挑选,张致和向后一躺半眯着眼,当没看到。沈中玉曲起中指,在面前的矮案上敲了敲,说道:“我早就说过,我等兄弟辟谷多年,饮食之物却是不必了。”
第巴自觉收回金银,躬身道:“喏。”脸色隐含了几分欣喜,更多的却是遗憾,金银虽重,却不及和一个仙师搭上关系来得好。
沈中玉人老成精,看到他脸色变化,就猜到他内心想法如何,也不计较,只想把人打发的远些,不要扰了二人清净。
第巴向后退了两步,却将自己的幼女唤来,道:“在这伺候着。”
沈中玉看到一个不过十三四的少女,皮肤微黑,低着头恭顺地行了个礼,却又忍不住抬头打量二人,眼珠灵动地转着,颇有几分活泼生气,也不发作,道:“你自己寻个地儿坐着,有事,我们再喊你。”
“好。”她伶俐地应了声,又道了句:“我叫宝音。”坐在一旁,一边摆弄着裙摆,一边看向这边。
沈中玉戳了戳张致和的腰眼,道:”这就不高兴了?“
“原先是不高兴的,但细思一下,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吧。”马贼作恶,是因;合家被诛,是果;商人报仇,是因;杀人,是果;这其中因果纠缠不休,一入其中,却是不由自主了。
“这样想也可以,但我等修行人执道而行,不昧因果。”沈中玉说道,若因为畏惧因果,只能躲在山林中行气打坐,如何能修大道?求道本就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没有行,如何悟?没有悟?如何知行合一,去寻大道?
张致和听到“不昧因果”四字,咀嚼了两回,却呆愣在原地,过了一会儿,脸上泛出喜色,道:“我想我明白了“,然后就跟那个小女孩宝音说道:”你们抓回来的那些人会怎么处置?“
宝音答道:“自然是都卖去做奴隶。”
张致和取出一个光华耀眼的赤金手镯,递给她,说道:”这个给你父亲,这些人我赎了,等出了沙漠就放了吧。“
宝音看着那个耀眼的手镯,大着胆子接过来看了看,然后又塞回去,说:“用不着这般,你说的话,父亲定然都会听的。”
“给你就拿着吧。”
宝音却向后一躲,跳了起来,说着:“我去问一问父亲。”说着,就跑了出去。
张致和看到沈中玉在旁看着自己,脸色微窘,说道:“先生勿谓我伪,我只是良心不安。”
“你自问心无愧,何必问我?”沈中玉不再调笑,正色道。
张致和闻言,顿了顿,也正色道:“是,先生,我明白了。”
一会儿,第巴跟着宝音回来,又好一阵的客套推让,最后那个赤金镯子还是留在了宝音手上。
宝音轻轻晃着手,看着手上流光溢彩般的赤金镯子,心里更是高兴,对沈张二人更殷勤了十分,见缝插针就奉茶送水。
这时已到了晚上,用过晚饭,男人们弹起了胡琴,妇人们也开始乐歌舞。歌声伴着琴声传来,这歌词连绵不断,如远方绵延的云,又似悄悄吹近的风,丝丝地往人耳朵里钻,听着便觉得酸鼻,只是不懂歌词意思,总有几分无趣。
在旁的宝音姑娘看到两人起了心思,在旁解说道:“这是我们族里流传很久的曲子了。在很久以前,有个寡妇叫做乌勒丹,在你们中原人的语言里面应该叫做朝霞。她的丈夫也是跑商的,也是死在马贼手上,同行的人只带回来了他的衣物。她听说之后就唱了这首曲子……“
她结结巴巴地将歌词翻译成中原的语言,听在二人耳里却是干巴巴的。最后,张致和说道:“你教我你们族里的语言吧。”
宝音看着他,瞪大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好吧。”但还是很怀疑地偷偷看了他两眼,大不了一个月,这学得会吗?
张致和说到做到,明日就开始跟宝音学胡语,若宝音没空,就跟其他人学。作为一个筑基修士,不过七日就已经能流利地用胡语与人交流,正在跟他们文字如何书写。可惜的是,这些商人很多都不认字。认字的就只有几个领头的,且也是会看不会写。
张致和只好借了他们流传的经书来看。这一族胡人出自天山南麓的赞国,举国信奉莲花宗。而莲花宗是昔日西方佛国,莲花世界莲台寺的分宗,自莲台寺回于魔劫之后,寺中僧人无一能活,而其分宗、别派纷纷崛起,共有莲花宗、法台派、净居寺等等,其中莲花宗则在西域控制了赞国这个胡人小国,发展十分兴盛。
看了不到半个月,才入了玉门关。张致和看着第巴放了那些奴隶离去,便往文房铺子里买了笔墨纸张回来,就在客店大堂的桌子上,一提笔就将经文默写了大半出来,和书里的不无二致,连虫咬蠹啃的痕迹都描了出来。
第巴拿过书对照了半日,道:“上师写的好经文,不若与我了吧。”
张致和不喜这老头算计太多,便只是挥挥手,道:“老丈客气了。”,然后问在旁咬着手指的宝音小姑娘,道:“如何?你可再唱一次我听了。”
宝音姑娘脸上红了红,道:“好。”
第巴自觉讪讪的,收起字纸就出去,招呼伙计安放行李,解马放驴。
宝音绞着手指站在桌旁,看到张致和提笔认真地看着自己,脸上绯色更盛,小声地唱了起来,带着几分笨拙而充满灵气的小心翼翼,歌声也如小鸟扑翅一般飞出,先是低空滑翔,而后越飞越高,渺入天际。
女孩子的声音本来娇嫩,但唱到最后大概也是想起了这一路上死的人,变得哽咽起来,一首挽歌唱得不只是凄怆,更带着几分凶狠的嘶哑。歌声飘到街上去,到这里来做生意的胡人不说,听到熟悉的曲子也跟着唱了起来,一时间竟似是半城哀乐,一城相思。
张致和顷刻写完,然后另寻了一张纸,想了想,依韵将歌词翻译成中原文字,七字一句地写下。沈中玉一侧头,看过去,就看到他写字端正挺拔,颇有剑修杀伐果断之风,只是这大作还不如字好,却是七言的民歌:
瀚海黄沙漫卷空,行人尚在东复东。
河水涛涛过不得,梦度关山若飞蓬。
月白沙冷不见骨,魂魄依稀认旧容。
接引还应同枕席,醒来却是五更风
……
宝音唱完,用手背一抹泪,挨挨蹭蹭地过来,看到纸上方方正正、黑团团的字,丢开手就出去和人玩闹了,道:“看不懂,怎么念?”
张致和看着宝音出去的背影,一时愣了愣,摇了摇头,刚要将字纸收起,却被沈中玉按着,抬头看去。
沈中玉含笑道:“阿致写得好字,与我也写一张吧。”
老祖画风总是不对 第十一章
沈中玉含笑道:“阿致写得好字,与我也写一张吧。”
等闲小事,更不推却,张致和点头应道:“你要写什么?也写这个吗?”
“写个剑字吧。”
“好。”张致和应了声,簌簌几笔,一个云纹篆的“剑”字挥笔而就。
“这不是剑,再写。”沈中玉拉过写好的字,“撕拉”一声从中间撕开,掌心一震,字纸化为飞灰。
张致和错愕地看着他,闻言提笔,又写了一次,这次是真体大字,骨肉匀称,还是被沈中玉撕了。
再写一次,这次写的是流畅的行书,跌宕秀美,别出一流,自然也是被撕了。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每次刚写好,都被沈中玉抢过来撕个干净。写到最后,张致和也有了火气,提着笔,一脸倔强地看着沈中玉,道:“先生对我有何不满?直说就是,何必这般消遣我?!”
沈中玉手在桌上一拍,道:“我如何消遣你?你既不知剑,如何写得剑字?!”
“我如何不知剑?!”
沈中玉袖子一挥,满地的纸灰卷起,在空中漫漫扬扬地飘着,他指着这些纸灰说道:“这也算的是剑?!”
张致和抬头看到那纸灰翩飞如白蝴蝶,愕然,刚想答:“这自然不是剑?”却刹时愣住,想道,为何不能是剑?
张致和气势一凝,然后沉寂下去,如槁木死灰一般,忽然间由死转生,勃发出滔天剑意,一按纸,一提笔,手腕如坠钱囊,写得很慢,也很稳。
笔头之墨早就干透了,第一笔还有些墨色,到来第二笔只有浅浅的灰痕,但张致和不在意,额上汗出如浆,转眼遍身衣服都湿透了,但眼神却越发明亮。
本来围观的客店伙计等人都被张致和身上勃发的剑意唬得转头就走,连道好吓人呀。沈中玉却依旧端正坐在一旁,含笑看他写字。
一笔下去,唯两点墨痕,但剑意一以贯之,看着便是无边剑意收纳在方寸之地,张致和刚写完,就往后一栽,竟是脱力昏了过去。
坐在旁边的沈中玉一手把他按在肩上,看着他皱着眉、双目紧闭,手里还攥着笔不放。沈中玉掰开他的手,将毛笔取下,然后抚了抚他眉心,给他调整了一下睡姿,让他睡得更好一些。
一旁的客店掌柜见此,抖抖索索地走过来,刚要开口说话,谁知呼出的气在桌上一拂,桌上本还完整的字纸就成了飞灰,硬木桌子哗啦一声倒了一地,扬起一地的尘。
客店掌柜吓得一缩,哆嗦说道:”道……道长,这……“
沈中玉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从袖子里摸出一块赤金的小锭子,递于他说道:“这个赔你。”
“诶?是。”掌柜喜出望外,但看到他不愿多说的样子,接过金锭子便又退下了。
宝音小姑娘从门外挨挨蹭蹭地进来,看到这一地的碎纸、木屑,吓了一跳,看到沈中玉端端正正地坐在条凳上,肩上靠着张致和,心里惊疑不定,咽了口口水,想要退出去。
沈中玉一边抚着张致和的背,一抬头看到了宝音的身影,向她一招手,道:“过来吧,有何事?”
宝音看了看他,抓了抓裙子,然后就过去了,去到沈中玉跟前,带着几分小心翼翼,说道:“道长,张道长是怎么了?“
“他写字写累,自然就睡了。”
宝音看了看满地的纸,了然地点了点头,道:“真辛苦,写字好累的。”
沈中玉听到这话,一乐,道:”很是,你来这做什么了?“
“刚才张道长写的那首歌词,中文的要怎么念?我想学。”宝音说完,咬了咬嘴唇,隐有几分委屈。
“你父亲让你来的吧。”
“是,额,不是,我是自己想学的。”宝音忙道。
“无妨,我教你就是了。”沈中玉脾气破好地说道,“只是要过阵子,不要吵醒他了。”
“好。”宝音高兴地答道,显然对今日逃过一劫十分欢喜,行了个礼转身就出去了。
迷蒙中先是听到一声鸡啼,然后便是马嘶狗吠,车轮辘辘,人语细碎,眼睛眯着一条缝,看到外面是泛青的白,如鸭蛋壳上的颜色,人物车马就在这青白中行走,声音压低了,互相打着手势,仿佛是一幅荒唐的画;再看时,天色越白,声音越高,仿佛是日头高升给了人们无尽的勇气,也敢高声说话了,吆喝声,叫卖声响成一片,还有猫叫狗吠,马嘶牛叫,各种牲畜也跟着人一起大声嚷了起来……
要晚了,张致和忽地睁大了眼睛,发现自己睡在了沈中玉肩上,而沈中玉就端坐在客店大堂上一整个晚上,不由得又羞又窘,起来就向沈中玉连连作揖,道:“先生,小子无礼!昨夜实在是冒犯先生了。”
沈中玉挥了挥手,道:“有什么,我乐意。难道你不乐意?”
张致和忙道:“怎么会?先生若累了,也请歇着。”
沈中玉把手给他,让他把自己扶起来,活动了一下说道:“都是修行人,哪有这么容易就累了。”
在室内走动了两个圈,便又上路了。一路上,沈中玉却也重诺,一字一句地教导宝音那首民歌的中文译句如何念,张致和想说两句,就被沈中玉打趣道:“好好练字,别再写两个字就晕过去。”
张致和听到这个,也自觉丢脸,觉得沈中玉说得十分在理,但总有些少年心性,忍不住说道:“先生说的是,我也不是爱玩,就和先生说两句话。”
“嗯,你说吧。”
“忘了。”
等到了客店落脚的时候,张致和却是取了黄纸,朱砂,写了一幅字给沈中玉,道:“谢过先生教诲。”
沈中玉接过,折好收了起来,道:“你倒心思灵巧,竟把这当成画符了。不对,你往日就应该学过。”
张致和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学过是学过,只是学不好。以后我总可以画个剑符了。”
“还是写字,真想学画符,迟些我再教你。”
这般走走停停,渐渐路上新绿换了黄沙,张致和在路上看着行人越发多了,手提背负,车马货物往来不绝,就问第巴,第巴道:“这是快到朔方了,说不定,明天就能在朔方城里用午饭了。”
果然不久就在驰道的尽头看到了朔方城雄伟壮大的身影,这大城不仅宏大,且又精巧,历史却不算长,不过千来年,于长生之辈来说,自不算什么。且当初这城也不叫作朔方,就叫做莲城,乃是莲台寺的大德高僧如海禅师一力建成的,城中心就是莲台寺旧址所在,在当时:禅唱与佛号齐飞,光头共白日一色,满城都是大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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