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参见大总管
宜州有西南蕃、大小张、大小王、龙石、腾谢诸蕃,地与牂牁接,人椎髻跣足,或著木履,衣青花斑布,以射猎仇杀为事。
又南连邕州南江之外者,罗殿、自杞等以国名,罗孔、特磨、白衣、九道等以道名,而峨州以西,别有酋长,无所统属者,苏绮、罗坐、夜面、计利、流求、万寿、多岭、阿误等蛮,谓之生蛮,酋自谓太保。
大抵与山僚相似,但有首领耳。罗殿等处乃成聚落,亦有文书公文,称守罗殿国王。
罗殿国在何处,明代史料常称水西为罗殿甸,水西君长们亦常以罗殿甸国王自居。
虽然学界并不完全同意水西即罗甸,但罗甸国不在黔西北即在黔西北的周边地区,这是可以肯定的。
罗殿等处已粗具国家的规模,其所使用的公文应该是彝文。
因为该地是“化外真蛮”,游离于中央王朝的羁縻州县系统之外,不缴税,不服役,同宋朝廷的关系,仅仅体现在“市马”一类互惠的经济活动上,罗殿国的统治者们不大可能去学习汉文。
到明代后,这些君长国的上层人物才开始接受汉化教育。
根据彝、汉文献,我们可以对黔西北彝族政权作一大致的描述与分析。
在当地彝语中,君长国的政权称为“勾”,如乌撒称纪俄勾,水西称慕俄勾,播勒部称娄娄勾,磨弥部称古口勾等。
这种称谓含有某种神圣的意味,勾意译时又指白鹤,在彝书中频频出现,被描绘为具有超凡能力的圣鸟。
勾政权的最高统治者称“祖”,即“祖摩”,意译为“君”,其辅佐者有“摩”,意译为“臣”、“布”,即“布摩”,意译为“师”,指祭师、经师,彝书中往往三者并称,学界对此已颇多阐述,在此要补充的是,在黔西北民间口耳相传的许多“曲谷”即情歌中尚保留着对君、臣、布政权的记忆,如谷邳赖称情郎和情妹,进入了歌场。
君长居左,臣子居右,布摩居上位,男女情人居四周,反复排列位置,把爱根建立,把情根建立,男女情人居一处,有位置可寻,有秩序可依。
像是有学者在威宁调查时,据世袭布摩李幺宁所说,鹤勾、鹃、鹰分别象征君、臣、布,这可从文献中得到印证。
彝族源流云“君声象鹤声,臣声像杜鹃,布摩鹰的声。”支嘎阿鲁王亦载
君象鹤一样高洁,臣象杜鹃般能言,布摩好比,凌空展翅的鹰。
君、臣、布三者有一定的分工,据苏巨黎咪
贤君发号令贤臣作决断贤布摩祭祖。
君长掌权,与臣问计,高明的布摩祭祖。
布摩祭祖,必须熟习谱系,所以“布摩的重要使命,理顺宗谱为上”。
每个君长国都有若干布摩,或许只有知识渊博、“法力”深厚者才有为君效劳的机会,但各级官员甚至平民同样需要祭祖和理谱,所以其他布摩同样受到尊重与欢迎。彝书称
宗谱有秩序,布摩先问主人才行。若布摩先问,布摩祭祖,有章有法,功是布摩的。
或许彝书所载的君、臣、布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理念,在政权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对此并不完全遵循,例如除祭祖、叙谱外,布摩还广泛行使着各种权力。
黔西北彝族的政权与族权往往交织在一起,君、臣、布之间通常具有亲缘关系。
如彝书对乌撒部远祖有如下记载
默氏那咪录,诺陇邓,诺克博,诺濮迂之母。
君为诺陇邓,臣为诺克博,请莫布洛谷,在洛补夺朵,祭三代亡灵。
耐叟苦之女,叫叟苦咪嘎,嫁在德迤惹舍,是姆氏三子,即姆阿余,姆维遮,姆阿足之母。
姆阿余为君,管古苦地方;姆默默疑为维之误遮为臣,名扬纪古地,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礼仪。
又如世袭布摩亥索家,是从水西开基君长勿阿纳的上一代分出的。
臣与布可分为若干等级,形成了“九扯九纵”之制。在汉文史籍中,明神宗实录较早提及该制度的名称,康熙初年亲履水西的官员彭而述则谈到了该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后来的许多地方志根据彝书,对此进行了更详细的梳理,“九扯九纵”即根据事权的不同,将辅佐君长的臣与布分为九个品秩,总理行政的长官曰“更苴”,品级最高,史称
年高最贵者谓之庚尊即更苴,庚尊授木杖,鸠刻其上,往往宣慰有军国大事,则庚尊以鸠杖往决之,但首示可否而已,木皆用番书,多不可晓。
“穆魁”、“濯魁”辅佐“更苴”,参与军机大事,品级次之;“诚慕”“掌宗祠之祭祀,修世系之谱牒”,“白慕”“掌丧葬之斋醮。”
两者并为第三等级;“慕史”司文书,“掌历代之阀阅,宣歌颂之乐章”,同“执事左右”的“诺唯”、“禡葩”一起构成了第四品级;“骂初”、“骂写”是兵帅,管军事,“弄余”掌礼仪、办外交,“崇闲”督农事、管生产,共为第五级;“濯苴”、“拜书”管接待,“拜项”管门禁,“扯墨”管祭祀牲口,品级更次;“项目”管器物,同管礼物的“弄都”、管环卫的“初贤“,作为队长的“黑乍”列为一等;其余服杂役者又列为一等。
以上共八个品级,“少一而不足九者,盖录彝书者脱漏。”
君长们亦会任命统治区域内的其他族类的首领为官,“苗、獠寨大丁强,亦为祃写骂写、祃初骂初,自统其兵”。
上文简要叙述了君、臣、布三者共秉国政的制度,下文将进一步论述乌撒、水西的行政体制。
黔西北的基本行政单位称为“则溪”又译作“宅溪”、“宅吉”等,在此以水西为例,彝族源流云
慕俄勾,妥阿哲部,将十三则溪,设自家地盘。
第一是嘎娄,第二是安嘎,第三是陇垮,第四是斗堵,第五是朵勒,第六是于底,第七是洛莫,第八是热卧,第九是以著,第十是化角,雄所第十一,慕柯第十二,火著第十三。
妥阿哲部,则溪的顺序,这样排列的。
彝书水西制度所载与此相同,十三个则溪遍布水东、水西,直达贵阳城北三里处。
每个则溪都会设一个大仓库,用以保管征收来的钱粮,在彝语中则即仓库之意。
所以可以说每个则溪都有一个小市场,因为溪意为集市。
像是黔西北的地区一些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出嫁歌”对十三则溪的特征有生动描述,阿买恳载
妥阿哲境内,去来要翻山,是嘎娄则溪以飞鸟命名,指安嘎则溪高处出荞麦,中部出美人,指陇胯则溪骑马好比打秋千,指的都则溪步行路艰难,汉水不离身,指冬娄则溪犹如象背上搓绳,似象毛蓬松,指迂底则溪彝寨地势宽,汉寨地势大,指六慕则溪高山日不照,壑谷露不干,指热卧则溪彝家辖地内,掌权人辈出,指以著则溪云雾遮盖天,称霸于白岩,指化角则溪冬晴雪不干,夏晴露不干,指雄所则溪好比用银装饰裙子,好比用金装饰裙子,指慕胯则溪家中无丝绸,帐幔无限长,指火著则溪十三个则溪,慕胯地盘广,则溪势力大。
而管理则溪者都是君长的宗亲,根据水西地理城池考等彝、汉史籍的记载,阿哲家共有十二大宗亲。
每个宗亲都占有一个则溪,加上君长自己亲领一个则溪,这正是十三则溪的由来。
但君长所拥有的绝非只是一个则溪,崇祯七年1634水西君长、宣慰使安坤病故,无嗣,属下各土目争权夺位,互不相让,结果纷纷献地归顺,时总督西南军务的朱燮元疏云
臣查该司有宣慰之土,有各目之土。宣慰公土,宜还朝廷。各目私土,宜听分守。
宣慰之土究竟指什么地方,十二宗亲之一的卧这头目安世呈称
其宣慰公地,以著、则窝、化角、木胯、火掌、架勒、安架、的都、朶伱、陇胯十宅吉,插白、雨朶、内庄、则伱、雪革、化处、土桥、哥落、比那、仲已、仲巳、本捏、租写、朶拱、沙垄、却垄、西黑、阿东普、以墨、四着、骂个等白勒庄寨,宣慰既以无嗣,地方应行归籍。
可见,水西君主的土地遍及十个则溪,但并非十个则溪全是其领地。
事实上,每个则溪通常都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宗亲的土地,即“各目私土”、“目地”,另一部分即君长的土地,即“宣慰公土”、“公地”,以木胯宅吉则溪为例
木胯宅吉东至阁鸦驿,南抵女农革河,西连镇雄界,北搀蔺界,南北一百里,东西一百八十里,公地计五庄,人民共二十七寨,户口二百四十五房,秋粮每年共该仓斗米一千三百一十一石。
目地大小头目共六十二处,秋粮每年共算该仓斗米六百五十八石六斗一升。
则溪主要有两种职能,一是管兵马,二是管粮草,相应地设置了两种类型的官。
彝书水西制度云“各仓库派有管兵马、仓库的负责人。负责管戛勒仓库与兵马的是扯老底苏,管安戛仓库与兵马的是卜俄必迭”
大定府志亦载
水西十三则溪。木胯则溪管钱粮阿户,兵马阿五;火著则溪管钱粮归宗,兵马以义宣慰时,管堆钱粮之夷目号六慕濯色,管操练兵马之夷目号慕苴骂色。
但土地民奴和则溪的管理中提及的则溪官员有兵马元帅与城堡、营寨主管者两种,没有钱粮官,兹以陇垮则溪、戛勒则溪与朵能则溪为例
主管戛勒则溪城堡和营寨的,是液额苦帕家笃额阿切的女儿,住于彻堵底苏
陇垮则溪城堡和营寨的主管者,是妥阿哲即济火,水西君长国的开基者的幼子阿哲阿琪。兵马元帅是节能以义。
濮勺必迭,属于德布支系的鲁歹君长家。阿阔阿比,则是慕俄格君长正妻所生的儿子。他们都是陇垮则溪辖区的穆濯、奕续。
朵能则溪城堡和营寨的主管者,是纪启鲁洁。兵马元帅是阿施纳额。濮叶额增为兄,管理勿阿纳妥阿哲的六世祖家的地方,濮叶洛举为弟,是外甥家来当臣子,乃洛举土目。
陇勺阿再,初次来管朵能。额拐额知、阿阔阿叶、阿阔木依、阿阔觉道、阿阔额迭、阿叶德初、忍额德直,他们都是朵能则溪辖区的穆濯、奕续。
或许城堡和营寨的主管者即是钱粮官,土地民奴和则溪的管理只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这段材料还表明,则溪的官员们之间以及他们同君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有的是分封世系而来,历史久远,如阿哲阿琪系古代水西君长妥阿哲的幼子;有的是后来的君长所封,如陇勺阿再;有的是君长的母系亲戚,如濮叶洛举兄弟;有的是女性,如笃额阿切的女儿;有的甚至来源于其它彝族支系德布系,如濮勺必迭。
显然,统治权力的分享并不完全满足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这一原则长期以来被汉文文献和近代研究者用以解释水西的政治制度。
上述引文同时揭示,在兵马与钱粮官下面似乎还有职位更小的穆濯、奕续、土目等。
穆濯、奕续、土目等有时还是一种统称,包括了城堡、营寨的主管和兵马元帅。
如阿哲阿琪是陇垮则溪的城堡、营寨主管,但西南彝志却称“陇垮地的三家,额迭和那知,以及阿哲琪,都是慕濯和奕索。”
该书介绍了水西君长国的几个则溪及其主管者,每一个则溪讲完时,都要强调一句“所有慕濯和奕索续,其事迹不可忘记。”
每个则溪都必须向君长缴纳贡赋,何种情况应缴何种物品以及数量多少等在书面上都有详尽的规定,管理上完全做到了有规可循。
此外,君长分布在各个则溪的土地或许是由各宗亲负责耕种、管理,这可能也是他们的一项义务吧。
第三百二十六章 更替
包括乌撒地区亦实行则溪制度,这一制度据说是俄索折怒王建立的,折怒是乌撒历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元史载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
乌撒者蛮名也。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
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绲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唼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
折怒王的事迹在文献与口碑中多有叙述,彝书俄索折怒王称走路常要回头看,折怒王的故事有人传。
布摩用文字记录,歌手们代代传唱。笃洪纳娄的山陷了,折怒事迹也留传。巴底的海水干了,折怒英名不失传。
同书记载了他建立则溪制度的经过
俄索折怒王以鲁旺的方位,依鲁补的数字,支格阿鲁定的标记,设置九大则溪。
重振俄索蔺的雄风,再建立虎皮般的典章。
绿竹茵茵的莫则洛那洪,设置第一则溪;稻花芳香的俄补甸吐,设置第二则溪;松涛呼呼的德珠杓嘎,设置第三则溪;山青水秀的六曲博果,设置第四则溪;巍巍笃洪木谷,设置第五则溪;雾霭像青纱般绕着的耐恩,设置第六则溪;荞花像彩虹落地般的辞吐,设置第七则溪;五彩索玛按索玛即映山红簇拥的女武溢恒,设置第八则溪;好比斗柄绕着北极星,笃洪那娄是中央则溪。
彝族源流、水西制度所载与此同,可见乌撒实行了则溪制度。
上文论述了中央王朝大规模经营黔西北之前该地的制度与文明,由于彝书一般不注明著者及时间,使我们难以对其间的人与事作清晰的时间判定。
此外尚须指出,现存彝文献大都是明、清以来的抄本或石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仅仅反映明、清时期的历史。
因此结合上文所引的宋史、桂海虞衡志、云南志略、元史、贵州通志等宋、元、明三代的汉文献,可以肯定在元明甚至更早,彝文字已经开始运用,而各种制度亦粗具规模。正如宋人范成大所称
罗殿等处乃成聚落,亦有文书公文,称守罗殿国王。
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对黔西北的开拓日益深入,在此过程中,彝族制度如何因应,君长、布摩、土目的地位与角色发生了何种变化,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较为深入的探讨。
到了后面元、明王朝的开拓对勾政权的影响的话。
通过前文,可以看到,虽然明清时期有不少地方志的编修者根据禹贡、尔雅等古书将贵州划入梁州南境、荆州西裔,因此主张“黔于古始非异域也,入我版图,所从来远矣”。
但长期以来,黔西北等地区同中央王朝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时断时续的朝贡上。
像是唐宋时期,包括黔西北的鸭池河以西地区甚至没有被纳入羁縻州县的系统中,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
迨至元朝进军西南,在黔西北等地“设官料民”、屯田驻军、赐封土官,局面才开始发生变化,虽然如此,元王朝能够有效管治的地方大概仅限于与军队驻防地附近的区域,其余广大地区仍然掌握在地方土酋手中。
明代承元之旧,大为恢拓,完善与规范了土司制度包括设置专门的土司职衔、对土官袭替的更严格监督与控制、土司赋役与朝贡的制度化、要求土官学习汉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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