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参见大总管
时石敬瑭以割地、纳币的方式改善了与契丹的关系。
明宗朝,西面水陆转运使也已出现。
长兴三年,明宗任命张延播为凤州防御使兼任此职,当是常设之职。
二年初,明宗讨伐两川失败,战事已经结束。
随后两川发生火并,三年五月,孟知祥统一两川。
故明宗长兴三年张延播出任西面水陆转运使,当是为防御后蜀而采取的1项措施。
前言张虔钊为山南西道节度使驻节兴元府,兼西面都部署,此职当是为张虔钊所部筹划、调集粮草、军备而设。
作为位于兴元府北面不远的凤州正好充当西面军的后勤补给基地。
到了后周显德五年三月,世宗平定淮南,得14州、60县。
六月,以张正“充江北诸州水陆转运使”。
此时,战事也已停止,此职亦当是常设之职。
各地转运使为了确保沿边禁军军需的补给,不仅要整顿水陆交通、征发舟车人夫,而且还要经营物资的折博、控制存放在各州的系省钱物和州县所属财赋,并为此与中央财政部门三司保持联系。
五代常用三司官员出任一方转运使,应是出于这样1种考虑。
如后唐天成元年十月,任圜判三司,知成都富饶,遣盐铁判官“赵季良为孟知祥官告国信使兼三川都制置转运使”。
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八月,“以三司副使、给事中李谷为磁州刺史,充北面水陆转运使”。
后周显德二年九月,“以三司副使王赞为内客省使兼北面诸州水陆转运使”。
这样,转运使势必要扩大其职权范围,以加强对傍近州县和监、院、场、务的指挥统督,干预地方事务,乃至对州县地方官员拥有弹劾权。
册府元龟卷700牧守部贪黩就记载了这样1件事。
“张顺为楚州刺史,显德五年十二月己丑,赐死于都城外。顺发身戎伍,累迁虎捷厢主,历登、汝、楚三州防御使。在楚州日,尝隐落下榷税钱五十余万、官库丝绵二千余两,及纵部下侵民,民甚苦之。为转运判官冯瓒所奏,下御史府讯之得实,故置于法焉”。
冯瓒为转运判官,对楚州刺史行使弹劾。这与宋代转运司官员对所部履行监察权并无二致。
从时间、地点看,冯瓒当是江北诸州转运司官员,是上言转运使张正的同僚。
无独有偶,显德六年,世宗北伐。
王赞出“领河北诸州计度使。五代以来,姑息藩镇,有司不敢绳以法。赞所至发擿奸伏,无所畏忌,振举纲领,号为称职,由是边臣切齿”。
由此可见,五代末年,各地转运使已不仅仅是方面的转运官员、财政官员,此时它已拥有了监察权,同时又是监察官员。
从记载宋初史实的史料看,转运使还是州县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官员。
乾德元年963年平湖南,二年即从转运使张永锡之请,析朗州武陵县之两乡,别置桃源县。
乾德三年,平两川。
五年,即从成都府路转运使李铉之请,割简州之金水县、汉州之金堂县,建怀安军。
开宝元年968年,从西川转运使刘仁燧之请,割渠州之渠江、合州之新明、果州之岳池3县,建广安军。
开宝四年,灭南汉。
五年,岭南转运使潘美废春州,“以其地隶恩州。
至六年复置,仍并流南、罗水两县入阳春一县。
25又废勤州,以富林县入铜陵一县来属”。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转运使在行政上的权力。
又宋史和峴传言,峴,“雍熙初984年,知崇仁县,就拜大理评事。江南转运使杨缄以其材干奏,移知南昌县”。
可见转运使在人事方面还拥有“保举、移易官属”之权。
五代以来,由于各朝坚持贯彻削藩方针,采取诸如分割藩镇和支郡直属京的措施,一些唐时的雄藩大镇此时亦往往仅管辖两州,甚至仅有节镇所在州。
这样,中唐以来所形成的道州县3级地方行政建制实际上已基本解体。
各地转运使的设置恰好取而代之,以渐变的方式填补了这个权力真空。
它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代表中央实行对州县的管辖。
不过,此时“路”尚未出现。
正如前引王赞、张正所示,五代末,朝廷是以“河北诸州”、“江北诸州”来划分行政区的。
这点大家可以从宋初的史实中得到印证。
如长编开宝四年五月丁酉条的“广南诸州”,五年八月癸巳条的“京西诸州”,太平兴国二年976年正月条的“江南诸州”,同年十月癸未条的“陕西河北诸州”、“陕西河南诸州”、三年五月丙戌条的“两浙诸州”等等。
开宝五年十一月庚辰,“命参知政事薛居正兼提点三司淮南、湖南、岭南诸州水陆转运使事,吕余庆兼提点三司荆南、剑南诸州水陆转运使事”,则更雄辩地证明这1观点。
众所周知,唐代后半期发展起来的巡院是唐王朝对藩镇体制实施全面监察的组织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唐王朝在各地的财政、监察、行政机构,扮演着汉代州刺史般的角色。
但黄巢起义后,唐王朝分崩离析,国门之外,尽裂为藩镇。
进入五代后,各中央王朝的领土,除周世宗朝外,亦仅局限于淮河以北地区,因而,巡院历史地结束了其所承担的使命。
五代撤销巡院的时间,可能是在后唐明宗朝。
旧五代史天成元年十二月庚戌,尚见“诸道州府坊市死丧,取分巡院检举”之记载,但长兴四年时,巡院之上级机构中央诸道盐铁转运使衙的职员都押衙等的编制已拨归三司。
因此,巡院可能于此时前后废除。
这样看来,巡院的废除要比北面转运使的设置晚数年,两者还有数年的并存期。
职官分纪卷47诸路转运使条言,“五代罢巡院,始置转运使”。
主要还应从两者的职能上来理解。
五代后期出现的河北诸州转运使、江北诸州转运使,它在精神上的确继承了唐代巡院,两者在职能上、制度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故北宋张方平言“今外权之重,惟转运一道。百城号令,千里官吏之黜陟,财赋之弛敛,恩泽之流壅,民政之惨舒,郡县观听其风棱,国朝倚办乎外务,提众职之纲辖,实方面之师表。盖汉刺史之职,而唐度支诸道巡院留后之任也”。
至于到了宋代转运司路的形成与发展的话,在宋初的时候,转运司路就已经形成了。
因为太祖朝是宋代路制的草创时期。
除河北、淮南,五代时已设置地区行政常设机构转运司外,多数地区的转运司都设于此时。
乾德元年正月,以沈义伦为京西、韩彦卿为淮南转运使”,是宋代“诸道置转运之始”。
其后,同年春,任命沈义伦“为陕西转运使”。
到后来,相继平定荆南、湖南,设荆湖诸州转运司。
三年灭后蜀,设西川路。
开宝元年,设京东转运司。
开宝四年,平南汉,遂置广南诸州转运司。
开宝八年,平江南,九年二月,设江南转运司。
这样,除北汉、吴越、漳泉等尚未收复之地外,宋辖境内已全部设置转运司,有宋一代路制已初具规模。
太宗即位后,乘战胜之威,迫使吴越、漳泉相继归附,最后以武力消灭了北汉,以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太祖未竟的统一大业。
与此同时,他又对宋代路制建设进行积极的探索。
因而,太平兴国年间,也就成为宋代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以下逐路列述之
在京东太平兴国六、七年间,有石熙载曾任京东西路转运使。
而后文献仅见“京东转运使”,因而,可以推知太平兴国时京东曾分为东、西两路。
在京西太平兴国三年四月,曾分为南北两路。
河北“太平兴国二年,分河北南路”。
六年九月时,尚有“田锡为河北南路转运使。”之记载。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河北实分为两路。
而陕西“太平兴国二年,分陕西河北、陕西河南两路,各置使一员。又有陕府西北路,后皆并焉”。
据宋史程德玄传言,五年,陕府西河南转运使、左拾遗韦务昇坐纵德玄等于部下私贩鬻,责授右赞善大夫。
又宋史许骧传言,“六年,出为陕府西北路转运副使。会罢副使,徙知鄜州”。
与许骧同时罢为知州的有董俨,据长编所载,俨由淮南转运使罢知光州,在八年五月己巳。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陕西实被分为河北、河南、西北三路。
雍熙元年以后,文献中不见以上3路,而代之以“陕西路”。
可能兴国末3路又复合并。
淮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
从文献上看,太平兴国五、六年时,两路尚未合并。
时有胡旦、董俨分别担任淮南东、西路转运副使。
但据宋纪,雍熙二年八月以前淮南路已合并。
因此,合并可能为太平兴国末年之事。
江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
然据舆地纪胜隆兴府所言,“开宝九年,命知昇州杨克逊兼江南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事。时兼东、西两路,故治不在豫章。是年,又命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转运使,故漕台未有治所。雍熙中,杨缄为江西漕,始治焉”。
则此前东、西两路并未截然分开,西路应受东路节制。
江南东、西路,雍熙四年并为1路。
43雍熙以后文献惟见“江南转运使”,不见江南东、西路,可为印证。
荆湖太平兴国初,亦分为南、北两路。
长编三年五月丙戍条言,“诏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仍削三任,副使许奇除籍为民,夺先所赐钱五十万”。
又宋史李惟清传言,惟清,“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
可证。李惟清兼总南路之时,为七年九月至九年六月。44则兴国末荆湖仍分两路。
此即长编至道三年所谓“荆湖两路,或通置一使”。
西川开宝六年,分峡路。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为使两路“盐筴流通”,遂“命西川转运使申文纬遥兼峡路,峡路转运副使韩可玭兼西川路”。
二年二月,又“分西川为东、
46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七年八月,“废东川转运使并属西川”。
因此,在这期间,川蜀地区应分为西川、东川、峡路3个政区。此后,又复为西川、峡路。
至于广南,太平兴国时则仍开宝旧制未变。
加上太平兴国三年以后依次收复漳泉、吴越、北汉所立两浙东北路、两浙西南路、河东路,这样,太平兴国年间,宋应有京东、京西、河北、河北南、陕西、淮南、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北、荆湖南、西川、峡路、广南、两浙、两浙西南、河东等16路。
这一时期,路制调整无论是通过互兼、兼总,还是合并的形式,其总的趋势是趋向于合并成地域较大的政区。
这是由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地区财政密不可分所致。
经过这一时期的调整,宋代路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其后,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改福建路”。同年,荆湖并为1路。河北,“雍熙四年,分东、西路。端拱二年989年,并一路”。
广南,端拱元年,分为东、西两路。至道二年996年,置“广南东、西路都转运使”,而广东漕兼总两路。
同年闰七月罢。这样,至至道三年,宋分天下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路、广南东、广南西,则十五路之制,终于形成。
不过此制的实际贯彻要晚1年多,因为直至咸平二年999年三月戊辰,荆湖南、北路方始置两使。
新制的推行是有反复的。淳化四、五年993年994年间,为了提高三司的效率、杜绝舞弊现象,置三司总计使及左右计使等,依唐制分天下郡县为10道,即河南、河东、河北、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者属左计,在京西者属右计,但仅推行1年就“以非便罢”。
不过,此时的10道已与唐代的十道迥然不同,而更近似于至道十五路之制。
它比后者少京东、京西、荆湖南北、福建5路,这样,河南道可能统辖京东、西两路,而江南两道除江南东西路外尚统辖荆湖路之大部,福建路则属两浙道。
10道所辖过大,于事不便,故推行不久即废罢。但从文献来看,淳化末,并未见关西道、剑南道、河南道及其转运使之记载,因此颇有可疑之处。
至于太平寰宇记所列13道,我以为它只不过是1个地理区划,并未行用。
试想从中唐以来所施行的即是方镇体制下的道州县制,宋初绝无可能割断历史,断然行用唐朝前期的旧制。
宋代路制所管辖的是宋朝实际所控制的疆域,但宋初统治者绝不会就此表明他对沦陷于辽、夏诸国的汉唐故疆统治权的放弃。
宋初统治者是如此,五代统治者也是如此,因此,五代后唐长兴三年重新调整十道顺序,乐史太平兴国年间撰写太平寰宇记以13道为纲,主要表明本朝是代唐而兴的正统王朝和收复汉唐故疆这样1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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