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明之猫奴学士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映今月
争明之猫奴学士
作者:映今月
第1章 白猫
连绵的阴雨天气,给沉闷的夏天带来一丝丝清凉。在一处建筑工地的板房中,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拿着一顶白色安全帽,在湿滑的地面上摔了一跤。
“靠,什么破地面!”挣扎着爬起来之后,他忍不住嘟囔了一句,然后悄悄走进了项目经理办公室。
此人姓牟,按照老家的规矩,排在良字辈。家里人盼着这孩子以后能挣大钱,所以给他起名良鑫。靠着承包工程起家,外面的泥泞路面就是牟良鑫的杰作。
“呦,老牟,来啦。”项目经理张发财笑呵呵的扔给牟良鑫一支烟,“那些工程款我们不是早就打给你了吗,怎么还没发给那些工人啊”
牟良鑫接过烟,熟练地掏出打火机点烟,吸了一口,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我这不是想着再等等嘛,趁现在借出去多收点利息,蚊子腿也是肉嘛。”
牟良鑫是这里的工头,手下管着三百来号工人。他已经拖欠了工人们半年多的工资,总计上千万。
张发财也知道他的那点花花肠子,无奈地说:“你可得给我注意点,要是工人闹事,我拿你是问。”
“放心吧,还没谁敢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乱来。”牟良鑫对于这点还是很肯定的。
张发财拿起自己的那顶帽子,“走,跟我去转转。”
两人出了办公区,来到了工地上。牟良鑫随意的将那顶白色安全帽扣在了脑袋上,跟在张发财身边。
牟良鑫很是抠门,所有开支能省就省,就连这批发买来的安全帽,都是最便宜的那一款,两元一顶,一砸就碎的样子货。
就在两人走到脚手架下面的时候,由于雨天湿滑,一根钢筋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砸在了牟良鑫和张发财的脑袋上。牟良鑫头上那似是纸糊的劣质安全帽,压根就没起到防护作用,他倒在了血泊中。
张发财的帽子质量很好,这一下只是将它砸得有些晕乎,等反应过来,他赶紧喊人。尽管第一时间送医,但牟良鑫再也醒不过来了。
大明正德八年,杭州府。
一声春雷,扰动了沉寂的大地,整座杭州城被无尽的水雾所覆拢。
一名青衣小厮,胸口不知塞了什么,鼓鼓囊囊的。他头戴着八瓣黑布帽,顶上一朵绒球已经被雨水淋得不成样子。提着装满青菜的篮子,从侧门快步跑进了一座宅院。
“二狗,你怎么才回来这要是耽误了晚饭,陈管家非打断你的狗腿。”管做饭的花娘接过篮子,随口说了两句。
二狗甩了甩袖子,将上面的雨水甩得到处都是,“你以为我不想早点回来啊,这雨天路滑的,卖菜的都比往常少许多。我这是跑了大半个杭州城才买齐了你说的这些菜。”
“哼!鬼知道你又跑哪里去赌钱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花娘说完就提着篮子往后院走去,临走还白了二狗一眼。
二狗傻傻的笑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随后他从胸前的衣服里面,掏出了那个鼓鼓囊囊的东西,一只正在熟睡的雪白小猫咪。少爷这些天不知怎么了,自打磕了下脑袋,就跟丢了魂似的,成天念叨一些他听不明白的词,像是什么“项目”、“钢筋”什么的。虽然整不明白那些是什么意思,但作为一名尽心尽责的家丁,二狗想着法子哄少爷开心,花了一两银子,托人从布政使司衙门那里要来了这只雪白的小猫,只为了给少爷解解闷。
年仅十岁的李牧正趴在临窗的床榻上面睡觉。牟良鑫被砸晕之后,再次醒来就变成了李牧,就这么神奇。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无比兴奋,鬼使神差地来到这大明朝,定当有所作为。可随后,他就
第2章 二两
猫,是二狗买的。李牧为了笼络人心,让他报二两银子去找陈管家报销,二两银子对现在的李家来说可不算是小数目,自然是引起了后院的注意。
刚进房门,李牧就立马露出了欢天喜地的样子,抱着小白猫一路小跑到祖母身边,“祖母,您看!”
李秦氏接过李牧递来的小白猫,“真好看,乖孙儿你怎么想起来买这小东西”
“再过几天就是祖母您的生辰,我本想着过两天再将这个给您,可这些下人都到处乱说,全不想替我先瞒着。”李牧撅着嘴巴,可怜巴巴的站在李秦氏面前。
李秦氏的生辰在八月,而今才四月。她笑了笑,柔声说道:“你有这份心就好。不过你以后要用银子,先跟祖母说一声。你娘去的早,你父亲去年跟着船队下西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咱家就剩你这独苗,你父亲万一回不来,就只能指望你快些长大,撑起这个家。所以咱们要省着点过,知道吗”
李牧吐了吐舌头,“知道啦。”
“给它起名字了吗”
“二两!”
李秦氏摸了摸小猫那雪白的绒毛,“二两是因为花了二两银子”
“嗯,就叫二两!”李牧随口就给它定下了这么一个名字。
又随意聊了几句之后,李秦氏将二两递还李牧,“行了,抱着玩儿去吧。”
待到李牧离开,翠儿说到:“就这么只小猫花了二两银子,也太贵了吧。”
李秦氏端过茶杯喝了一口,“区区二两银子,我李家还是出得起。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你也要像今日这般,及时来我这里说。”李秦氏起初很是恼火,买只小狸猫就花二两银子,确实有些过分。但当得知是从布政使司衙门买来的,就不再追究。寻常人家想往里面送钱都难找门道,而李牧却能从那里买来一只小狸猫。这要是传出去,没人会嫌这只狸猫有多贵。小孩子玩心大了些,看来以后得好好管教。
李家现在很是低调,这些年先是丢掉了布匹的生意,又卖掉了为数不多的几个茶园,仅剩几间铺子勉强维持生计。作为一家之主的李德利,为了重振家业,去年倾尽家产又举债,凑足了本钱跟着船队去了西洋。家里就剩下李秦氏和李牧这祖孙俩,外加十几个使唤仆人。
李秦氏为了缩减开支,年初就将几名闲杂奴仆发卖出去,所以偌大的李家显得有些冷清。
李秦氏坐在窗边,看着外面阴翳的天空,“也该让牧儿做点正事了。”
天光渐暗,李牧的侍女萍儿从后院回来了。
“少爷,不好了!不好了!”
李牧正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肚子上躺着那只雪白的小猫,“怎么啦”
萍儿比李牧大五岁,这两年一直照顾李牧的衣食起居,“老夫人说想让你去私塾读书。”
“哦。”李牧连眼皮都没睁开,就淡淡的回了一声。
“少爷以前不是不想去吗”萍儿记得之前只要是提到读书,李牧就要死要活的去闹腾,怎么现在这么安静
“饭做好了吗”李牧摸了摸肚皮上的白猫,答非所问蹦出这么一句。
“刚做好。”
“那还等什么,吃饭去啊。”李牧一下子蹿了起来,全然忘了正趴在自己肚子上的白猫,让它直接摔在了地上。
“喵!”二两抗议的叫了一声。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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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资
吴庆山将手中的折扇啪一声打开,很是利索的扇了两下。这毕竟是自己的远房亲戚,他打算好好教一下。
“李牧,跟我过来。”
李牧乖乖的跟在吴庆山后面,来到一处书案前,上面摆好了笔墨纸砚。
“读书,最讲究天分。能者连中三元,愚者皓首穷经一生,也成不了秀才。”吴庆山说着,就打开一副卷轴,上面是小楷馆阁体的《三字经》。“我指一字读一字,你跟着念,看最后能记住多少。”
李牧跟着吴庆山用小半天读了一整遍《三字经》,期间吴庆山一直在暗中观察李牧,李牧现在正努力记忆,很是认真。既然来到这大明朝,他也很想试一下,下决心要好好读书,这以后万一真要是中个举人,那就赚大发了。后世常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太祖朱元璋扒皮充草的那套规矩早就成了摆设,在这大明当官赚钱也是不错的。
慢慢的,李牧就发现自己似乎记性很好,似乎所看过的东西都能印刻在心里。他一边假模假样跟着读,一边一目十行扫完了整篇。
“怎么样,记住多少”吴庆山放下手中的扇子,看着李牧。
李牧用手指着卷轴上面的字,开始读了起来,“人之初,性本善……”随着李牧不断的往下按读,吴庆山渐渐地就越来越吃惊,尤其是百字之后,这已经超出了他以前所见过的所有学员。李牧还是知道藏拙的,后面就打乱了次序开始胡乱说。饶是这样,也被吴庆山惊为天人。
“好!好!好!”吴庆山连说三个“好”字,他已经下定决心,好好教导李牧。以李牧所展现出来的天资,最起码也能考个秀才。殊不知李牧只是看了一遍,就已经将整篇的三字经背了下来。
整整一天,吴庆山都在教李牧《三字经》。这次是详细讲解,一五一十地给李牧讲里面的那些典故。李牧虽然上辈子只读过《三字经》的前几句,但里面所包含的那些典故却几乎全不知晓,现在正好趁此好好了解一番。
中午私塾管饭,所以学员都不必回家。出乎李牧意料的是,这个私塾里面女学员占了约四成。看来在文风鼎盛的江浙一带,还是比较重视教育的。
在下午的时候,吴庆山终于讲完了《三字经》。
“怎么样,记住多少”
李牧故意装出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差不多吧。”
吴庆山将李牧带到了东厢的一处学堂隔间中,这里面面摆着十几张书案,但是空无一人。
“这是张老先生授课的地方,从明天开始,你就来此处学习。”吴庆山说着就将一块木牌递给了李牧,“这是私塾的号牌,收好。我这几天要去趟南京城,张老先生的字很好,你先跟着练练字吧。”
“学生记住了。”李牧恭恭敬敬的说道,但心里却在念叨,这什么人啊,这才一天,就要丢下他去南京太不负责任了!
吴庆山至交好友约他到南京游玩,至于这个李牧嘛,读书非一日之功,回来再教也不迟。
私塾里有一口小钟,以钟声为放课信号。李牧跟着一群小学员从私塾门口鱼贯而出。
二狗早就在外面等着了,李牧个头稍高,所以二狗一打眼就瞧见了人堆中的李牧,“少爷,我在这儿呢。”
“二狗,你一直叫这名吗”李牧有些好奇。
“是啊,我本家姓赵,家里也没给起名字,从小就叫我二狗,好养活。”二狗憨憨的笑着。
“这样吧,我给你起个名字。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以后你就叫赵得助吧。”李牧随口就给二狗起了个新名字。
赵二狗很是开心,“啊!我终于有名字喽!多谢少爷!”
看着改名赵得助的二狗对自己千恩万谢的样,李牧有些心酸,这年代的人,有的连有自己
第4章 练字
“少爷说在私塾里练了一天字,太累了,所以就直接睡着了。”萍儿向李秦氏解释说。
“嗯。好好伺候着吧。”李秦氏说完就转身离开。
次日清晨,李牧早早地就爬了起来,在院子里又蹦又跳的,像是脱了锁链的野狗般,到处乱窜。
赵得助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看着活力无限的李牧,对萍儿说道:“你说少爷是不是前段时间把脑袋磕坏了啊,怎么这段时间总是怪怪的”
萍儿显然是不想搭理赵得助,“你脑袋才磕坏了呢,少爷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接下来一连三天,李牧不管是在私塾里面还是回到家中,只要有时间就像疯了一样练字。一手楷书无师自通,有了点韵味。
这一天上午,李牧又坐在那间空荡荡的屋子里面练字,当他写满一张纸后,拿起来瞅了半天,“哈哈哈哈!本天才真是太厉害了!”
就在此时,身后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瞎喊什么呀!”
李牧被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名年约十三四岁的少女,眉清目秀的煞是好看,正坐在那里,手执毛笔,看着李牧。
“你就是李牧”
李牧打量着这名少女,“你是”
少女放下笔,说道:“我爷爷说吴先生新收了个启蒙的小孩,他病了过不来,就让我来看看。”
“原来你是张老先生的孙女啊,幸会幸会。”李牧一脸正经的打招呼。可他现在的年龄配上这幅表情,分明就是假装正经嘛。“不知怎么称呼”
“张婉秋。”少女冷冰冰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起身走到李牧的书案前,拿起李牧沾沾自喜的那张写满字的纸。
“真难看!”张婉秋从能拿起笔的时候就开始练字,到现在已有十多年,再看李牧的字,确实是入不得眼。
李牧的暴脾气登时就上来了,“哼!分明就是写的很好,你这是嫉妒本天才,所以才不肯承认吧!”
“小屁孩,谁嫉妒你了告诉你,就你写的这字,我家里随便拽出一个人来都比你写的好。”张婉秋不甘示弱。
“切,谁信啊。吹牛我也会。”
张婉秋盯着这个比他矮一头的小孩,“行,不相信是吧,我这就写给你看。”说完之后,张婉秋就坐在那里,铺开一张纸,用毛笔蘸了点墨,开始抄写李牧那张纸上的内容。
李牧这才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这张婉秋从写字的姿态上就能看出颇有底蕴。执笔稳健,下笔有神。再看写的字,齐刷刷的仿佛从字帖上复印下来的。直看得李牧是目瞪口呆。
等待张婉秋写完,两相比较,李牧的字真的是入不了眼。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李牧哪肯轻易的就此认输,最起码嘴上不能输,“我这才自学了三四天,你比我大几岁,练字的时间肯定比我长,写得好也没什么。”
“三四天”这次轮到张婉秋目瞪口呆了,她还以为李牧以前有一定的基础,万没想到李牧就自己练了几天。
“对啊,怎么了”
张婉秋收束心态,很快就平静下来,“我怎知你是不是撒谎骗我”
这下李牧无语了,他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自己只练了几天的字。
“哈!你真的在骗我。”
李牧拥有者两世记忆,他练字的时间算上前一世,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再怎么厚脸皮也不愿意去骗人家一个小女孩,尤其是这样漂亮的少女。李牧赶紧转移话题,“你能教我练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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