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在大唐窃国的日子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无刀子

    跟着霍将军当兵苦,跟着李将军当兵也苦,跟着卫青当兵相对舒服一点,汉武帝之前是汉人害怕匈奴人,霍去病上战场的时候刘汉已经把名号给叫响了,轮到匈奴人怕汉人,卫青带兵的时候汉军还从未深入过匈奴腹地,那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还没响彻寰宇,号子喊出来的时候底气不足,底气不足就没法声如雷霆震荡四海。当时传到宣室的军报全部都是坏消息,卫青的捷报堪称振奋人心。李广和公孙敖牵制了匈奴主力,卫青偷袭成功不全是因为运气,他还有胆量,霍去病的战法已经剑走偏锋到妖邪的地步,反正王守善是不喜欢他的那种战法的。

    想通过一劳永逸以杀止杀的办法解决北方问题不可能,把匈奴人杀完了还有突厥人,突厥人杀完了还有别的游牧民族,修个水渠还需要人力去维护,沧海也能变桑田,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祖宗留下的爵位也是一样,女人喜欢永远,以为结婚就可以安心了,结婚生子后她的人生目标就基本完成了,男人要是混得跟她们一样靠攀高枝上位一辈子都要被人瞧不起。常胜将军卫青一辈子都无法摆脱姐姐卫子夫的裙带,相比之下霍去病那个私生子的身份都被人理解为逆境了,冠军侯的名气比卫青还响亮。

    真是成也驸马,败也驸马,当了皇帝的上门女婿可以获得接近皇家的机会,同时仕途也毁了,避免外戚干政嘛,有点雄心壮志的都受不了,有钱人家的上门女婿都是这个滋味,比靠着姐姐上位的卫青还不如,王守善觉得自己就像是台粪车,明明干的是一样的活却永远比武刚车矮一头。

    高官之子起点比普通人高,看似幸运实际上想要混出头更难了,只要一亮出自己的身份就有各种偏见,要么高看要么低看,就算放下身段去接近也会感觉到隔阂,还不如不报家门,等混出名堂了再说自己其实是某某人的儿子下属们只会感叹果然是名门之后。那种一来就报家门靠着祖宗的名气抬举自己的人只会换来一声“衙内”,手底下没兄弟跟着在同等级的人之中就会显得弱势,带着家童在身边壮势感觉更不对味,这些人都是耶娘给他准备好的,不是他想要的,可是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又说不出来,渐渐的他就跟卫青带的兵一样了,既不能跟李广一样打硬仗,也不能跟霍去病一样灵活多变,面对困境不知如何是好,渐渐成了庸碌无为的人。

    慈母多败儿,卫青就是个慈母,他带出来的兵战力不行何况是活在真正老母鸡羽翼下的小鸡崽儿,李家门荫制度就是让公子们能去基层历练,慢慢积累威信和人望,他从小到大认识那么多高官了,不需要继续留在中央积累人脉,自己的阿耶有哪些政敌他比当娘的更清楚,当娘的就舍不得,怕他到地方去吃苦,拼命用自己的关系给儿子找关系、捞职位,务必找一个轻松、赚钱又容易升迁的好位置。

    好坑都被这帮庸才给占了,外头人的可不会心疼娘的大胖小子,冠军侯哪个不想当,飞龙骑守玄武门就已经把羽林给压过一头了,除非李隆基亲自下命令不然就算是孙老奴来了他们也不会让出奇袭的位置的。

    突厥人是天子家臣,家臣只对家族效忠,与国籍、信仰无关。让突厥人看玄武门对李隆基来说就跟让自家养的旺财看后院的门一样,有人用了两万贯买敖犬么是因为他听狗贩子说它只对自己的主人忠诚,对其他人乃至雪域高原来的吐蕃人一样六亲不认。但实际上獒犬是一种笨狗,它不会作出为主人和朋友复仇的事来,狼会复仇,当人注视它双眼时在它的眼睛深处能看到人自己的影子。懦夫会色变,勇敢的人则毫无畏惧,有的时候它还会跟人一样狞笑,面对挑衅懦夫会尖叫着背过头转身就跑,勇而无脑的人则会作出不理智的应对挑战狼群,这个时候它会笑得更开心,对它来说是开饭的时间来了。

    城里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狼的,只有草原上才有,它们是腾格里派来的使者,突厥人认为它们是最好的老师,被狼视作猎物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仁者是要同情弱者不是成为弱者的一员。阴山之战是每个府兵必须学的,那一仗之后突厥人就认天可汗了,漠南再没有突厥的势力。当时李靖点兵十万,与李勣分兵进攻东突厥,李勣带走了主力李靖带三千骑兵攻击了恶水岭,那只是一个小要塞,很轻易地就被攻破了,他对守城的官军说自己带了十万人来抓颉利可汗,让他束手就擒,然后就将那些守卒放走了,这些人立刻逃回了定襄将李靖所说的话告诉了颉利可汗,颉利可汗立刻派人去探。

    那一年大雪纷飞,牛羊冻死无数,积雪可到胸口,突厥人擅长追猎,唐人擅长造假,雪地里留下的痕迹经过风雪掩埋模糊不清,像是大军走过留下的,于是探子回禀颉利可汗,李靖所言非虚,至于这支大军现在在哪里不得而知。

    突厥人打仗很少分兵,因为他们是部落制,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心思,如果分散开来可能会发生单独叛逃的情况,尤其是遇到可能会死很多人的硬仗,只要有条件能活下去投降也没问题。

    颉利可汗就以为李靖带了十万人攻城,定襄那样的小城哪里防得了十万人。当天晚上李靖来袭,颉利就跟惊弓之鸟一样仓皇逃走了,夜色阻挡了视线,没人注意到来攻城的只有三千人,这点人当然没破定襄城池。

    等他跑了回到沙漠边缘时再探敌情发现居然只有三千兵马,他就认定了这是先头部队,不论酋长们如何劝说他进攻都不愿意,阿史那是个大家族,又




第七百零一章 作室门之变(二十九)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自古以来阴山就是农耕与游牧区的分界,阴山西段没入阿拉善高原,东段止于滦河上游谷地,北边是干旱的沙漠,南边是蜿蜒而过的黄河。

    母亲是爱儿子的,黄河给山南人带来了水源,让这块土地适合耕种,然而山北却风沙散布,阴山就像一道屏障,将漠北吹来的寒风挡在山外,留给中原一片锦绣河山。

    冬天是农闲时节,府兵会在寒风之中操练,习惯了寒冷之后阴山的大雪就没那么冷了,吃饱喝足之后浑身都是热气,行军路上遇到了躲在帐篷里饥寒交迫的突厥人,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落难的狼,天气让他们根本没有斗志。一帮壮汉去打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李勣遇上的不是突厥兵,而是一伙难民,除了可汗叶护之外他根本就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利可汗将牲口从别的部落抢来了,他自己的军队可以吃饱其他人就没得吃了,老人、孩子、女人,长期饥饿的人不能立刻给他吃太饱,一碗米汤比什么灵丹妙药都能起死回生,缓过劲的突厥男女老幼抱着唐军嚎啕大哭。?利可汗被抓之后酋长们纷纷投降,狼都是这样,缓过劲之后还会继续准备报复,每个勇士都有复仇的灵魂,但是行军打仗需要食物,这一次酋长们再想征税发兵变得困难重重,游牧民族没有固定的家,把毡房捆勒勒车上拖家带口得投奔汉人来了,这些车首尾串联,像长龙一样缓缓驶向汉地,直到这时酋长们知道大势已去,乖乖带着妻儿老小来到唐长安了。

    民部尚书就是户部尚书的前身,一个尚书在突厥那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办公后人可能很难想象,尚书不是该在尚书省的公廨里和同僚喝茶聊天,有事没事还陪着皇帝一起到梨园看歌舞么怎么唐俭却在那冰天雪地的地方吃苦受罪呢

    得民心者得天下,汉高祖刘邦马上得天下,却不在马上治天下,文官不吃苦,百姓都吃土,观音土的滋味贵公子们肯定没尝过,刮地刮得黄天高三尺,冬天来了烧香料取暖,再有就是一种传说中的妓帷,公子躲在家妓的背后,让女人替自己挡寒风,这种人让他带兵去阴山北也要被冻死。

    没去过阴山北怎么可能知道沙漠里面不能种粮食,阿史那默啜耍着这帮没见过世面的文官玩,让游牧转农耕没那么轻易,第一步解决的就是灌溉问题,大漠里什么都有玉髓、玛瑙、狗头金,就是唯独没有水,怕冷到让女人帮忙挡风,难怪会被武则天一介女流之辈看不起。

    一旦河西走廊被外族占领长安就成了边镇,只要占了这个咽喉要道哪怕西去安西九千九百里天子一样要守国门,关中平原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只有河流才能成为阻碍,吐蕃人不是突厥人,他们能造桥,“英雄们”又要靠女人的裙带子苟延残喘了。

    皇后的女儿和宗室的女儿是两个概念,男人不堪大用只能靠女人和亲,金龟婿脱掉了那层金粉就是乌龟,关键时刻躲在女人裙底下的男人突厥人是不会服的,太宗留下的基业后人没能守住,三箭定天山是很解气,可是贞观时的仁义之师到薛仁贵这里成了要靠以杀止杀的屠夫,这种仗赢了下九泉到昭陵报道要怎么跟祖宗说去。

    粟特人也不跟中国人玩了,藩属国朝贡后让唐军帮忙打阿拉伯人一样置若罔闻,中亚诸国认了这个宗主国有什么用呢

    守安南的是个宦官,没公子爷的事,他在玩以杀止杀的把戏,僚人三天两头得叛乱,天竺丢了,吐蕃苯教排斥佛教,连带对唐人也排斥,阿拉伯人不吃猪肉,汉人百无禁忌什么都吃,东罗马帝国竭力摆脱中国对丝绸的垄断,好像就只有教廷跟中国的关系比较好,但是中国是信多神的,基督教也不喜欢中国人,也就剩下非洲可能还有人愿意跟中国人接触,他们也有文明古国埃及,可惜早就没了,只有法老墓里数不尽的黄金勾引盗墓贼光临。

    被人排斥的感觉很难受,习惯了就好,就跟一些女人一开始不愿意当娼妓,当着当着就会喜欢上那种感觉的,又享乐了赚钱又多,何必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黄脸婆,真是可惜耶娘给自己生了黄皮肤,要是生来就是白种人就好了。

    贵公子捧着钱上妓院,带着十数个目不识丁的家仆捧着缠头等着给她喝彩,商女不知亡国恨,痴儿不知穷家贫,一掷千金生胆气,满堂高呼郎有财。

    败家子把家里的房子、地卖了会风光一段时间,然而没有了财源手里的钱用光了就没了,打秋风的朋友一看他没钱了就不跟他混了,就跟重病的人回光返照一样,他看起来像是要好了,那股气一散人就过去了,只能一个人在烂窑洞里等死,午夜梦回自己风光时候的场景。

    ァ新ヤ81中文網 <首发、域名、请记住

    李世民能吃苦,但是让自己的老父亲住大安宫是真的是太不孝了,王守善这个外人都看不下去。

    由奢入俭难,习惯了辉煌巍峨的宫室,王守善很难想象这个占地不广的院落居然是鼎鼎大名的天策将军府。

    就算没有李林甫那样的奢华的唐门也该是个朱门,大明宫、太极宫、兴庆宫的门都是红色的,秦王府却是乌头门,通体都漆成黑色,门柱上描绘金色的虎纹,双开门扇上留有直棂窗,门板上包了铁皮,与其说是个王府不如说是官邸或者陵墓,森然威严,门口有两个穿着黑甲的禁军守护。

    人人都记得玄武门之变,李家父子之间的人伦惨剧,却忘了秦王府的女主人长孙皇后。

    太宗十三岁就结婚了,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先成家后立业是普遍的观点,有人认为早结婚、早生子就能提前享受人生,但是男人太年轻、玩心未泯就让他早早开始家庭生活,他自己都是个孩子养什么家,女人把结婚当成任务一样,这样的家庭能幸福才叫有鬼。

    就算嫁给一个有钱人,丈夫因为太年轻阅历不足没法承担家业,过日子还要靠从父母那里拿。一个会持家的女人会减少丈夫的开支,少从父母那里拿钱,跟别人比吃比穿提前开始过起少奶奶的生活丈夫从家里拿钱越多在家里越抬不起头。自己省吃俭用一点,住得差一点,多余的钱拿去收买丈夫手下的人心,凌烟阁功臣犯错了都知道找长孙皇后跟太宗求情。玄武门之变后五天,突厥人南下,饮马渭水畔,为了退兵李世民将国库给清空了,李渊仍然住在太极宫,李世民住在大安宫,当上了皇帝该搬家了,长孙皇后没有催老公快点搬到太极宫,是李渊自己提出要跟儿子换地方的。

    森严冰冷的宫殿里有个贤惠的女人带来了温暖,让这个到处都是机关算计的深宫里有了点人味,唐长安有个长孙皇后,汉长安有个窦漪房,她们两个都尚俭,天可汗、文景之治都少不得她们的一份功。女人却偏偏记得武则天,她留下了一个千疮百孔、破破烂烂的大唐给李隆基,肆无忌惮地买东西感觉肯定爽,在安乐公主看来当女王就是要不断买买买,这种女王一定会被推翻,众怒难犯,天下第一美人实行的



第七百零二章 作室门之变(三十)
    一口气裁军二十万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事,开元四年后三王子李玙遥领安西大都护,郭虔瓘被任命为安西副都护,执节度使符节,他一直当到死才卸任。他之后下一任安西副都护就是张孝嵩,他是文人出身,却被授予有机断专行的权利,在他之后由杜暹接任,他们都被调回了中央,就是这两个人帮着张说完成了西域裁军。

    西域是个赔钱货,人人都知道,实行精兵简政也是理论可行的,问题是安西那么大,番上宿卫又停了,中央的公子天天葡萄美酒夜光杯,边疆的战士啃馕,混着不知道有毒没毒的水过日子。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很美,但谚语里也有望山跑死马这句话,西域的太阳多毒辣,顶着那样的烈日跑马很快就会脱水,遇上大战一样要在白天骑行,晒黑都怕了何况是晒掉皮,甲胄上的铁片被太阳晒过后跟烙铁一样滚烫。

    人多至少能轮休,人少就没休了,去不了中原休整就算了,连最基本的休息都被剥夺了,当兵就跟公子家畜养的奴隶一样。

    西域不是只有龟兹音乐,还有黄沙和刀兵,西北军跟东北军一样也很讨厌中原人,只是幽州人直接了当,不服就是不服,西北有一种鸟叫黑百灵,它的叫声跟普通百灵一样动听,高飞时直冲云霄,受惊扰时藏匿不动,平时站在高岗、沙丘上鸣叫不休,它出生七天后睁眼,八天后就离巢,半个月就开始飞行,普通的鸟至少要被父母养半年的时间,它的童年却是短暂的。从新兵营出来之后新兵就要直接投入血淋淋的战场,不管他在老家是农夫、小商贩、手艺人、书生、樵夫,只要穿上了戎衣所有人只有一个职业——军人,有些人熬够了六年就回家,有些人一辈子都不想离开,让他退伍就跟要他的命一样,裁军到了后期必须狠下心将那些跟了自己半辈子的兄弟给劝退,那种苦文官是永远不可能懂的。

    ァ新ヤ81中文網 <首发、域名、请记住

    大漠黄沙,驼铃阵阵,尘暴一起就会很容易迷路,迷路了没水喝尿也要喝,血也要喝,不喝就要死,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一起扛,过去了当笑话谈,过不去就要做取舍,要么大家一起死要么让最有希望活着走出去的人带上仅剩的水源离开。把这种人裁下去,换上一个中央过来的娇子,大家表面上就跟百灵一样说得比唱得好听,转个身就在商量怎么把这些小爷给送回老家。

    军队既可以是最纯的地方,也可以是最黑的地方,老乡形成的派系明争暗斗不断,哥们儿活得太小白很容易被坑死的。

    完成裁军之后杜宰相走了,来了一个新的安西副都护名叫赵硕贞,他是中书舍人赵冬曦的弟弟,苏禄抗击阿拉伯人闯出了名堂,他心高气傲给监察御史杜暹面子不一定给姓赵的面子,杜宰相走了他撤出了安西四镇,不为别的原因,杜宰相不贪财,姓赵的没能服住那头狂奔的蛮牛,王守善离开新兵营第一年,也就是开元十七年的春末夏初就被火速带往前线,当时传来副都护赵硕贞被吐蕃人在曲子城斩杀的消息。先不论节度使为啥亲自上前线的问题,突骑施人扰边吐蕃人掺一脚干啥呢那是安西副都护,吐蕃和李唐当时还处于息战阶段,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啥呢

    仗打得稀里糊涂,反正队头指哪儿打哪儿,第一次攻城的经历王守善一辈子都记得,梯子上全部都是血和泥,被那么多穿着甲胄的壮汉踩踏后它简直摇摇欲坠,后面的人一直在推,他完全像是腾云驾雾一样“飞”上城头的。

    他第一个杀的是个突厥俘虏,他给一个长期饥饿的人吃馍,结果让那个突厥人撑死了,总归是无心之失。第二次杀的是个吐蕃人,那小子他完全不认识,他睁大了眼睛,像不相信唐军居然会让一个十六岁的娃上战场,后来被王守善一刀抹了脖子。

    为什么躺在地上的人不知道,拿着刀的人也不知道,战场上的小兵都是听命令行事,也许他天生就是屠夫,杀了一个人之后他根本什么都没感觉到,转头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西域的城头没有唐长安那么宽,横刀在这时候是很管用的。

    小的时候家逢巨变,他头一晚在义父家里独自过夜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恐惧需要克服,习惯了就好,当孤儿其实也没多惨,没有家室牵挂,想干什么都可以,没有娘就没有娘,总比地上躺着的那个白发人送黑发人强。

    活下来的人更需要勇气,死了的那个一了百了,了无牵挂,他在安西安息了。

    曲子城夺了回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埋葬尸体,清理城池,血如果不清洗的话会发招来瘟疫,这种事老兵是不会干的,一般都是由新兵来负责,当时他拿着个水桶正在清洗血迹,结果不小心将水泼在了一个路过的军官脚面上,他吓得浑身一个激灵,那种感觉比他第一次杀人还害怕。

    军官多狠呐,督战队杀自己人一点都不手软,何况那人穿着一看就不是普通人,锦衣罩甲,头戴羽翎,在他身后跟着的人个个全套铠甲,那并不是军团配发的那种鳞片甲,而是专门定做的铠甲,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中年人,因此显得那个穿着一身皮甲的小将格外显眼。

    那个小将的脸一下子和眼前的来瑱重合了。

    十年时间也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他变得黝黑、棱角分明,一点都不像初次见面的时候那种肉夹馍般白白嫩嫩、战战兢兢的模样。

    赵颐贞死了,来曜接任安西副都护,为前任报仇雪恨无可厚非,王守善终于想起来他是在哪里遇到来公子了。

    黄种人的脸基本上不会变,看起来比同龄的白种人要年轻很多岁,他自己的变化就很大,照镜子的时候他有时都会认不出自己是谁,何况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了。
1...223224225226227...333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