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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唐窃国的日子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无刀子

    “他们都在后院。”大一点的孩子百忙之中说道,一边说一边还揪着竹马的马头,死活都不松手。

    “我这儿有糖果子,你们要吃吗”玊玉将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亮了出来,两个小男孩争抢竹马的劲头缓了缓,似乎在美食的诱惑下犹豫了。

    “你们要是不吃我就给小妹妹了。”

    小孩子的世界里,任何东西都是有人抢了才显得珍贵。

    有了竞争对手,两个小男孩儿立刻丢下了竹马,跑过来将那盒果子给接住了。

    “谢谢玉姐姐。”大一点的男孩儿还记得礼貌,而小一点的孩子则双眼直勾勾得看着那盒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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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找鞋子
    “大郎,我的鞋不见了。”

    既然是要陪胡人一起玩,小女孩儿也只能放下怀里的果子跟着奉陪了,汉人崇尚席居,入室之前必须脱鞋,那个小女孩儿虽然只是在廊下坐着却还是将鞋脱了,此时光着一双粉雕玉琢般的小脚丫在半空中来回晃荡。

    “鞋你今天穿什么鞋了”大一点的男孩儿皱着眉问。

    “一双粉色的绸鞋,上面绣了蝴蝶,娘说走山路怕把鞋弄脏了,回了城才准我穿新鞋。”小女孩儿气得双颊都鼓了起来。

    “你脱哪儿了”

    “那,就在台阶下。”小女孩儿指着石头台阶,那里自然空无一物。

    “你是不是没穿鞋就过来了”大男孩儿怀疑得看着她,王守善仔细看了下她的脚底,很干净,连茧都没有多少,显然是很少走远路的。

    只要不是赤穷人家的孩子怎么也能混个草鞋、蒲鞋穿穿,做丧葬生意的自然不能跟其他商贩一样穿着绫罗绸缎见披麻戴孝的客人,不过穿双面料好点的鞋还是可以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帮小娘子找鞋子玩吧。

    王守善站起身,开始跟着小哥俩在院子里四处搜寻起来,满院子的明器堆得有些杂乱,他只能侧着身走,深怕一个不小心就将那些易碎的瓷器给碰倒了。

    普通百姓下葬时陪葬的明器一般用陶木石制成,除日用器物仿制品外还伴有家具、车船、禽畜的模型,随着纸业迅速发展,一些纸人纸马也开始流行起来。

    真正值钱的宝贝一般都放在棺材里,百姓是没有资格用椁的,棺材里甚至金珠宝物放得也少——有那闲钱埋地下便宜盗墓贼不如留给自家后人,想发财最好偷汉王的墓,要是能发现帝冢就更好了。

    有得必有失,盗墓贼普遍都子嗣艰难,有人说是因为常年在地下与阴气接触伤了阳气,也有人说是做了有损阴德的事被墓主和老天惩罚,反正在多子就为多福的汉人眼中,盗墓是个下三滥又薄福的行当。

    再怎么有钱,没子嗣还不是便宜了别人然后就有人出了让胡人下地宫探宝的主意。

    王守善也不知道那些挖坑让人跳的盗墓贼还生不生得出孩子,反正他在这丰邑坊呆着就觉得瘆得慌,他肚子里已经有个妖怪了,要是再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那他还活不活了。

    人少的地方怪事更多,更何况还是常年兵祸不断沙匪横行的西域。

    得了癔症人基本上就是没治了,在王守善入伍之前曾经有一个甲士在沙漠中和大队人马走失,虽然最后侥幸回来了,可人也疯了,而且他还疯的很怪,原本他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田舍汉,回来之后就能用梵文咏诵佛经,仿佛一下子顿悟成了得道高僧。

    这人回来之后就不再吃饭,连水都是他娘子灌给他喝的,就这么不吃饭光喝水过了大概一年多,人瘦的跟干尸一样,最后居然坐化了,王守善想着自己变成那样就觉得恐怖。

    鬼也是要分很多种,有的鬼就像雾一样只有个轮廓,仿佛风一吹就会消散,那种鬼连脸都看不清,有的就只有个背影,基本上也没什么害人的能力。

    越是闹得厉害的鬼长得越像人,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怨气冤气都是红色的,孟姜女投江之后一条河都变成了红的,之前他在果子店门口看到的那个红衣女鬼就跟普通女人没什么两样,估计那女鬼多半是能害人的厉鬼。

    人都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隔着一个摆满了明器的架子,王守善看到架子底下有一双粉色的绸鞋,那明显是小女孩儿穿的,不过现在它却穿在一双惨白惨白的脚上。

    那双腿布满了伤痕,看起来好像是被细竹枝抽的,伤口都是暗红色,跟那惨白的皮肤形成了鲜明对比。

    “你们刚才看见有人进来了吗”王守善紧紧盯着那双鞋,大声问那三个小孩。

    “没有。”他们异口同声得回答,但是王守善听到的却是四个人的声音。

    两个男孩儿的,两个女孩儿的。

    “妖怪,你听到了几个人的声音”王守善低声问肚子里的那个怪物,以前他找过郎中,不过还没见到人妖怪就开始在他肚子里翻江倒海,疼得他差点昏死过去,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妖怪和他的五感是共享的,他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碰到的妖怪都能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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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临皋之原
    “冤鬼”

    “冤鬼就是受了委屈又无处申诉的人死后所化,通常冤鬼不会害人,只会在他们认为有能力为他们伸冤的人面前显出身形,或者托梦的方式陈诉冤情,这个童鬼大概是想让你帮它,它想让你跟着它走。”

    王守善看着那双鞋尖对着自己的粉色绸鞋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他来长安也没干什么啊,怎么这么快就被冤鬼给缠上了。

    “你有没有把冤鬼赶跑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它们伸冤,别看它现在是冤鬼,要是我们不满足它的心愿它的怨气就会加深,随时都会变成厉鬼,贫道道行不够,届时恐怕难保善人的性命。”玊玉不负责任得说,她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怕打出娘胎开始修行她也最多修行了二十多年,只要执念不散鬼的时间就是无限的,天知道那位贵客到底有多厉害。

    王守善不想碰这种不干净的事,但是那个小鬼明显是缠上他了,他不想一辈子都背着个包袱。

    用粟特语不干不净得骂了一句,他迈着大步走到那双鞋边,犹豫了一下,还是蹲下身将它给捡了起来。

    这一次没有发生任何异常。

    他该松一口气么

    “好了,跟着它走吧。”玊玉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转身拂袖而去。

    “跟,怎么跟”王守善捧着双小孩子的鞋跟在她身后,觉得自己现在看起来像极了奴婢。

    “等出了门我再告诉你。”她头也不回得说“贫道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呢,先看看这个小鬼到底什么来头。”

    王守善想起那个红衣的产鬼,这家凶肆老板好像懂一些御鬼的招数,他家怎么还是出事了

    “这家人怎么了”他瞟了眼不远处的三个小孩儿,小声得在玊玉耳边问。

    她瞥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道:“孩子先天不足,回天庭侍候王母娘娘了。”

    王守善了然点头,有点为那个连看都没看过这个世界就去彼世的孩子惋惜。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两人重新走到遮雨廊下,玊玉在那个小女孩儿的身边坐了下来,此时她又恢复了初见时那和善的模样,笑容很甜,看着让人倍感亲切。

    但小女孩儿没理她,她朝王守善伸出手,索要他手中的鞋子。

    “还给我,那是娘给我做的。”

    他那个汉人阿耶活着的时候教过他,上了坟之后进门之前记得要把鞋子上在坟地沾上的泥土给弄干净,脱鞋入室要把鞋放好,鞋尖要朝外。鞋尖朝里是请客进门的意思,鞋尖朝外客人离开的时候穿鞋会很方便,这是待客的礼数同时也是清明的忌讳,以前每次家里来客都是他负责放鞋,从四岁开始他放鞋放了整整四年,就算他想记不住都难。

    如果不是那些沙匪来了,说不定他现在还在放鞋呢。

    王守善冲着那个娇气的小丫头冷冷一笑,她被那可怖的笑容吓了一跳,立刻乖乖坐好,再不敢任性了。

    “小妹妹,今天你穿着这双鞋都去了哪些地方”玊玉依然巧笑着,仿佛没看见刚才王守善吓唬小孩儿的举动。

    “回家换了鞋之后我就来了钟娘家,哪儿都没去。”小丫头两眼含泪,委屈得仿佛要哭了。

    “你上午是不是去上过坟了”

    小女孩儿犹豫了下,最后点了点头。

    看她那心虚的模样王守善就知道她肯定干了犯忌讳的事。

    白天是属于活人的,不过清明期间到处都在祭祀招魂,白天与黑夜的界限变



第十一章 妇人之见
    义父家的院子里种了株梅花。

    边疆的冬天是寒冷的,有时十月就开始飘雪,要等到来年的三月中旬积雪才会开始融化。

    那段时间是一年中难得的农闲,同时也是最冷的季节,每到这个时候义父就会将府中军户成丁的男子集中起来,训练他们战阵武艺,但是不知何时开始自愿来应征入伍的府兵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胡人。

    军中记功不公,奖罚不明,战乱频发,甚至还有将校为了私吞士兵的财产故意让他们去送死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罪魁祸首,去关中番上宿卫已经不可能,只有一无所有的胡人为了获得唐的户籍而愿意从军,身为胡汉混血的他在那个小小的城池中不再显眼,他觉得很高兴,但是义父脸上的愁容却越来越深了。

    如果那个时候不是义父而是别的折冲校尉的话救了他,他可能也跟台上的那些人一样成为奴隶。

    逃兵一旦被军人抓到就会被判斩刑,要是被地方官差抓到按律法就会成为奴婢,他是婢生子,原本该成为奴隶,但沙匪和义父却帮他改变了命运。

    为了钱粟特人什么都会当成商品来卖,甚至包括人,只是他们很狡猾,尽量不会卖唐国境内土生土长的汉人。仕人的审美还是更喜欢黑头发黄皮肤的女子,这样一来来自新罗的少女则成了富豪人家争相购买的抢手货。

    长安西市里有波斯官邸,那里是商人们聚会、买卖一等新罗奴婢的场所,而低一档的奴婢则会在西市以及周边的坊中公开售卖,来自豪强人家的买婢者会从牙婆、牙郎手中拿到名册,上面写着奴隶的特长、年龄、性别、国籍以及名字。看中之后卖家就会带着买家去看货,按照现在的行价一个像他这个年龄的健奴大概值得了五十贯,比他怀中的金饼要值钱的多,王守善忽然诡异得笑了起来,米济芬去东城真的只是为了交货那么简单么

    他孤身一人在长安必须万事小心,那个崇化坊潘家旅店他是断然不会去了,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得成了逃奴。

    过所除了验明正身之外还有防止拐卖人口的作用,但是王守善的过所上只写了西胡儿、颜色黑、黑发、青瞳、体高壮,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面貌描写了,胡人的样貌对华人来说基本上都一个样,如果不是衣服不同,华人根本就分不清粟特人和大食人的区别。

    他睡得太死了,如果不是进城时必须要验身份,米济芬说不定根本就不会叫醒他。

    草乌、铁花、曼陀罗都是极容易获得的迷药,他当时自持是米济芬的救命恩人,却忘了商人重利的本性。也许米济芬的本性并没有坏得彻底,不过王守善却不想冒这个险了,就像老庄所说的那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到了城里还是各活个的吧。

    王守善站在天街十字街心将那双粉色的绸鞋轻轻往天上一抛,等它们落地时鞋尖竟然同时指着一个方向——东方。

    都说东城贵西城富,在长安城中他就没见到几个乞丐,而出了京兆却能常见讨食乞儿,想来陪都洛阳应该也是差不多的繁华,身为皇帝李隆基可不能随意出皇宫,他所能看到的只有盛世。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但李隆基却是个多情到可以忘恩负义的薄情郎。

    兴庆宫原本是李隆基做临淄王时的旧邸,因喜好音律他常与伶人出入,待他平清内难成为太子后,他就将当时在云韶认识的乐工之女接进了东宫成了他的侍妾,这个女人姓赵,也就是当今太子李瑛的生母,后册封为丽妃。

    一个伶人的儿子成为储君还健康得活到了三十一岁要比命大还有几个人能胜得过太子瑛。

    神龙政变后皇位重归李家,但睿宗宠信太平公主致使公主干政,与太子李隆基夺权,李隆基生母跟李瑛一样早亡,虽为临淄王日子过的却并不好,皇后王菱便是在李隆基身处困境时与他完婚的。

    经过高宗及武则天的施政,昔日权势滔天的门阀已经大不如太宗时期,但余威犹在,皇后王菱为太原王氏分支祁县乌丸王氏王仁皎之女,王仁皎在甘泉府任果毅都尉时支持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韦后,拥立李旦为帝,同时立李隆基为太子。后又于先天元年与李隆基、儿子王守一一起抢先在京中动手,铲除了武氏残余势力,最终将太平公主赐死于家中。可以说王氏父女有恩于李隆基,如果不是王菱嫁给了李隆基远在西北的王家根本不会参与到命悬一线的皇位之争中。

    武则天退位之后,朝中顿时吹起反武之风,原本的武家贵胄不是被赐死就是被贬,就连武姓女儿也被贬为宫女,武落衡就是其中之一。

    她是神都皇宫之中长大的天之娇女,跟塞上江南长大的王皇后是完全不一样的类型,李隆基即位时武落衡十四五岁,正是亭亭玉立含苞



第十二章 踩街遇仙(上)
    以王守善的脚程,他估计从最南边的明德门走到皇城的朱雀门大概要半个时辰,骑马或许会快一些,不过敢在御街上纵马狂奔的恐怕只有少数人。

    现在长安城中所有街道统称天街,然而一开始天街指的其实是朱雀大街这一条街,那是皇帝祭天、迎接外宾、专门展现大国气象的要道,是华人的面子,世界的中心,长安龙脉所在。

    朱雀大街很宽,逾四十丈,要横穿需要点时间,王守善跟米济芬分手后过来看过,可是真正要横穿的时候心还是扑通扑通得跳,大街两旁修了两条大约一丈深上宽下窄的排水沟,想要从坊市到朱雀大街必须从桥上走过,御道以西的桥分别称为西一条、二条、三条、四条、五条、六条大桥,御道以东也同样有六条大桥,每条桥宽十丈,和东城的灞桥相比显得纤细小巧。

    朱雀大街是按照秦时驰道的标准修的,又宽又平整,即便到了下雨天路上也不会见积水,那些南北奔驰的马车大多集中在御道东侧中间行驶,速度快极了,要是贸然横穿很容易被撞上。

    御道很好认,从承天门出来过朱雀门至明德门铺了红色的花砖,砖上刻了五谷、祥云、吉兽、良禽等图案,皇帝祭天的位置在明德门外的天坛,祭天的时间是每年冬至之后,皇帝要驾驶六马御驾,所有皇室、在京官员都必须按品级在御道两旁跪迎。

    此时不是祭天的时候,朱雀门和明德门正门都关上了,明德门外只有最左最右两扇门打开,但从这两扇门进城的车马还是很多,不论骑手还是车夫各个满脸焦急,看起来好像有急事要办。

    王守善和玊玉站二条大桥的中间,和其他行人一起等着金吾卫放行。

    “今天过节,车马还算少的。”玊玉作为本地人,很得意得笑着,她的皮肤很细腻,金色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敷了一层金箔“皇城是三省六部的所在地,从含光门进,右手第一坊就是鸿胪寺和鸿胪寺客馆,善人如果需要使节帮办记得带上公验,最好能找个保人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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