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征服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零一月
以往那些粘滞的恶心感,完全被胜利的希望所取代,那是一种不同于以往为了打仗而打的仗,这一次……似乎多了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雅各布没有文化,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但他知道,不是金钱土地之类的。
是那些文绉绉的诗人所说的,什么高尚的,更值得赴死的。
那一刻,雅各布仿佛回到了三百年前建国伊始,军人最完美的时代。作为最普通的一名士兵,都有与敌人挥剑拼杀到死的觉悟。
所以,那些虚幻的战争中,逃兵老手雅各布,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后背交给过敌人,也不需要在同胞血肉模糊的尸体下,苟延残喘。
雅各布可以一直冲锋向前,和那些最勇敢的战士并肩齐驱,任何敌人都逃不过他们坚不可摧的长矛与战剑,他们的盾牌坚不可摧,阵线像是城墙一样密不透风。他们的友谊和荣誉,即便在一千年以后依旧脍炙人口。
雅各布就这样,和他的同伴不畏惧死亡和寒冷,在层层尸骨上一次又一次扬起斯瓦迪亚得雄狮战旗,为了一个赴死的机会争抢不休。
维吉亚人因为他们向斯瓦迪亚屈膝投降,诺德人的格陵兰岛也被战无不胜的帝**队缓缓推平。胜利永远眷顾着他们,他们的牺牲带来了国家的稳定和安详,为他们自己带来了荣誉。
最后,一个将军告诉他们:“你们已经为帝国打下了所有的战争!兄弟们,这是你们应得的和平!”
是啊,和平,美好的、永久的和平……
雅各布骑着驽马奔驰在两边都是金色田野的小路上,那些农夫惬意地耕种,和善地跟自己打着招呼,再也没有动荡和屠杀,斯瓦迪亚人可以安心地耕种斯瓦迪亚人的土地。
他也可以在自己家乡那个破破烂烂的村落,搭一个普普通通的木屋,娶一个不丑也不漂亮的村姑,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和自己的孩子讲述自己光荣的战斗……
可惜只是梦,而且该醒了。
“咳咳……”他睁开被打得通红肿胀的双眼,鲜血顺着额头的剑割破的伤痕,球滴状翻滚过他的眼角。脖颈在拖行过程中被石头狠狠刮过,现在就像是被剥开了皮一样,漏出粉红色的肉色夹杂着乌黑的血痂。此时此刻,脖颈几乎痛得失去了知觉
诺德人的拳头和他们的斧子一样,又重又狠,倘若正中太阳穴或者后脑,雅各布觉得自己直接就可以去见圣神了。
从来没有一个时候,雅各布如此狼狈、痛苦,但却也从来没有一个时候,他可以这么坦荡地面对自己,不必去逃避任何。
“至少这一次,我没有跑。”雅各布苦笑着心想“可能是因为,败的实在太快了……”
他抬起头,看着那个肩上扛着双手巨斧的诺德武士。他精良的锁子甲和卓尔不凡的号召力,都说明了他在这个族群中高贵的地位。
但他还不是最优秀的那个……雅各布惊恐地发现,这些所谓的‘野人’,居然比他们专业军官学院毕业的指挥官,更懂得什么是战争,他们的首领也更能知道一支军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回想起刚才和诺德人的对垒中,雅各布就想跪倒在兄弟们的面前道歉……他带领他们打了一场,结局必死的战斗。
本就装备和士气上输了一大截的斯瓦迪亚轻步兵,在正式战斗中,是被压榨的一塌糊涂。几乎完全是可以用挨打来形容,根本找不到北。
当时,那些新兵在训练场上,学的那些保命本事,统统忘了个一干二净。
这些几乎没见过杀人的小伙子,在诺德人的斧子面前如同纸糊的一样,根本就是一面倒的被收割。
除了送死,用尸体去阻拦那些可怕敌人前进的步伐,他们几乎无能为力。
这些糟糕透顶的斯瓦迪亚轻步兵,使出了吃奶的劲,去抵抗着诺德人套着锁子甲的钢铁之躯,带着哭腔拿起破破烂烂的长矛,笨拙地扎在、怼在诺德人坚硬的锁子甲和锅盖圆盾上,想要把那些恐怖的北方人打败、退走。
他们希望活着回家……但结果,却是被坚实的盾牌撞倒在地,被锋利的诺德矛钉碎心脏,被锋利不可挡的战斧轻而易举地磕破肚子,被日耳曼剑抹开喉咙。
没有人能抵抗这些训练有素,且战斗经验丰富的军队,他们是死亡的代名词,就像是当年的斯瓦迪亚军队带给卡拉德帝国那样。
斯瓦迪亚的土地上,被斯瓦迪亚人的鲜血染红……就像是当年卡拉德帝国的土地上,也处处沾满了卡拉德公民的鲜血。
历史的演绎,往往就是这样可笑地车轮般循环往复,只是那些阻挡车轮前进的螳螂,死的很惨。很长时间后,他们的肢体会被搅碎,扔进这片即将成为他
第一百一十章:骨气(下)
来自烂泥村的,黑加仑军第二中队队长,安度因,现在考虑着的,不是如何活下去,而是如何为自己选择一个最诺德人的死法。
这个还很青涩,脸庞白净可爱的诺德大男孩,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收起自己的软弱。前面的路还很长,要死还是死在路上,看起来体面一些。
现在,那个始终像兄长一样,在他耳边告诉他,应该怎么做的男人不在了。他也不知道沃尔夫是死是活,自身难保的安度因甚至怀疑,沃尔夫他们在那边遇到了更大的麻烦,正等着他去拯救。
走在海岸线上,安度因回想起,自己趴在地上,看着当时还不叫黑加仑军的战友们,被岚度等海寇按在地上摩擦后,沃尔夫盯着七零八落的部队,那绝望如斯的眼神。
但是那时候,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何绝处逢生的安度因,是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复杂的心情,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活下去一样。
那时候的安度因只知道自己很幸运,而且可以继续跟着聪明的沃尔夫征战下去。
所以在战后他很急躁,而且想不明白,为什么受了点‘小小’打击的沃尔夫,突然变得像是懦夫一样,趴在那个玛格丽特的怀里,像条小狗一样摇尾乞怜!
明明可以整理军队,明明可以进行扩招,明明还有许多诺德男儿应该去做的事,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女人身上
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沃尔夫在最消沉的时候,要用这些手段逃避现实,甚至考虑过自杀——不是因为懦弱,而是那种发自灵魂的绝望。
对于一个将领而言,军队打丢了是最大的失败和耻辱。
有生力量的崩溃,其实意味着,就连赌博翻盘的机会都失去了。尤其对于诺德人来说,失去了军队,就意味着失去了地位。
不过安度因比较特殊,他应该是连脑袋待军队一起丢了。在这待征服的土地上,几个农夫拿着锄头,一拥而上,估计也能要了他的小命。
可怜的安度因,他并不是一个擅长指挥和战斗的中队长,他只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可以说,整个黑加仑军中,最不应该落单的人,不得不面对四下无援的境遇。
他早已忘记了自己在这树林间穿行了多久,日光从最早的直射头顶,到现如今慢慢西沉。他穿着潮湿的皮靴,在泥泞的林间小路艰难跋涉,沙土泥巴混着雨水被甩进靴子里,磨得十分难受。
但安度因不敢停下来整理,生怕迟了一点,冷冷的长枪就会把自己扎个透亮。
偶尔会路过斯瓦迪亚的小块田野,安度因都会赶忙通过,有一次和一个农家女孩撞了个满怀都不敢吱声。
在那女孩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灰溜溜地顺着草地逃之夭夭,结果天知道这个丫头大喊一声,从稻田里窜出来几个拿着粪叉的农民,追着自己跑了好几圈,最后在脸上抹了一把泥躺在地上咬牙把自己塞进扎人的灌木丛中,才见了一条小命。
至于下手杀掉……要知道安度因绝对不会手软。只是留下血迹和尸体,和当地居民结怨,是一件愚蠢得不能再愚蠢的事情。
而在运气更不好时,安度因会遇到二十、三十人一组的巡逻队,他们装备粗陋且杂乱,但活动比较频繁,有的时候,安度因需要耐心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就是半个钟头。
那柄长矛越来越显得沉重、笨拙了,由于使用不是很灵敏,其实还有被发现的危险。
安度因虽然并不是经验十足,但他知道这种武器在林地里,尤其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形下,几乎是一根可以拖累死自己的木棍。
但可笑的是,安度因不敢撇下这根要人命的家伙。不是对黑加仑军的武器有什么所谓的感情,而是听信了沃尔夫的‘蛊惑’,那是一句介乎玩笑的话:“遇到斯瓦迪亚人的骑士,把长矛端起来对着他,然
第一百一十一章:盾女(一)
从血统论者的理论讲,普拉其实是诺德人中比较正宗的。诺德的维兰部落人,是最早驱逐原住民,在卡德加特建立起防卫据点的一支人马。他的家族历史,罗列出来足以让农民之子拉格纳羞愧地钻进地里。
可作为一个斯瓦迪亚的诺德领主,最近一直很亢奋,亢奋得有些不正常。
具体表现为:这个老光棍天天带着一百多号武装到牙齿的族人,在提哈高耸的城头上,找到刚刚和情人分别的罗斯,不厌其烦地指手画脚说上几个钟头,一直讲到罗斯换岗为止。
罗斯也是一个年轻人,骨子里时常热血沸腾,申请出战的请求书,堆上了里昂往下十二位指挥官的办公桌,并详尽罗列出来了自己作为一名轻骑兵指挥官,必须出战的十二个理由。
当然最后说的算的,还是那位对他寄予厚望的里昂军团长,这位大爷是不会惯着他的,罗斯只能每天穿着被擦得干干净净的盔甲,站在墙头上带着一群轻骑兵喝西北风。
罗斯只好当一个‘板凳将军’,坐看着士兵们在城垛掩体后巡逻,偶尔参与到和诺德人的对骂环节中,但其实谁也听不懂谁在说什么,甚至不同地域的士兵听不懂彼此在骂什么,但这并不重要,双方都感受到了浓浓的心意……
差不多每一段城垛上,都整齐排放着几架重弩,散落着几捆性能完好的弩箭。这种简单易操作的射击武器,即便是没有经验的普通步兵,也可以使用,并战斗中有不俗的作用。由于考虑到重量原因,重弩不方便单兵携带,所以就放在这些容易拿取的地方,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城墙下成片的诺德人则在砍伐树木,慢吞吞修筑着拒马营地,像是蚂蚁一样忙碌着。他们也考虑到了斯瓦迪亚人防御的坚固,也考虑到这些斯瓦迪亚矮子射击武器完爆他们一个档次,而且很有可能制作投石机等、盾墙和人力无法阻挡的大杀伤力武器,在营地周围制作了数量众多的楯车和攻城塔。相当一段时间内,双方都在维持并将维持着一种‘静止和平’的幻象。
然而在这充满紧张气息的准战场上,罗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爽——虽然不是很恰当,但这就是骑士应该驻守的地方,聆听着刀剑碰撞,北风呼啸。为自己寻找一个不愧名望的终结方式……谁说得好,骑士们是为了结束战争而战争,还是为了战争而战争
所以,开始时,听普拉滔滔不绝地讲那些和诺德人战争的事情,不能出城的罗斯感觉非常烦躁!
所有年轻人都有自命不凡的弊病,罗斯虽然很谦逊,但骨子里像个真正的骑士那样,有属于自己狂野。
普拉固然是罗斯的金主,可不代表这名年轻人能接受他在指手画脚。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所有见过罗斯的人,都明白罗斯平时温和平易近人,不图名利,和最下贱的奴隶说话,都是温言细语。
但一旦涉及到军队指挥权上,从来不肯含糊,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小白兔分分钟进化到集权狂人,凶神恶煞至极。
在之前,罗斯对待金发碧眼的诺德人普拉显得很恭敬,却也很冷漠。他不信任这个对自己太过无私的‘敌人’。
可是慢慢的,从谈话与接触中,罗斯发现,普拉史密斯不单纯是一个‘该死的诺德人’,更是一个无畏优秀的武士,一个优秀聪慧的领主,一个优秀非凡的演说家。
在这位诺德旧贵族耐心地接触下,原本被‘帝国中心论’所固化的贵族青年罗斯科迪,慢慢收起了他的冷漠和骄傲,像是最虔诚恭顺的学生一样,向这位诺德老师地下了高傲地头颅,放下了手中的剑,耐心地听这位特别的老师讲解,学习关于诺德人的一切。
“你需要知道,他们生活的环境……”罗斯听到的第一节课,是非常特别的“罗斯,你要想击败他们,就必须要知道,他们来自哪里。”
罗斯点了点头,他知道普拉虽然话多,却
第一百一十二章:盾女(二)
“那个禅达女人……迟早会害死我们。”
克温村的村长坐在自家屋子里面,无奈地看着对面那间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气味异常的浓烟,心中刹那间再次如同一万只那啥马奔腾而过:“兰顿伯爵把这个恶魔留在村子里,真是罪过!愿天主宽恕他的灵魂!”
他人老珠黄的妻子忙碌地收拾着午饭过后的残羹剩酌,把孩子们撵到屋子里面睡觉。这个家庭主妇和大多数斯瓦迪亚女人一样,对丈夫的话百依百顺:“看来领主挺喜欢这个禅达女人的,为啥不把她带走去城里啊”
村长用牙签刮了刮自己沾满黄渍的门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禅达人是异教徒,城里有主教……那些牧师他们会把这个娇滴滴、一身软肉的恶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这个禅达女人被没收,从此以后被扔进主教的房间里,啧啧,别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师,他们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强多了!”
那个黄脸婆把村长的手半推半就地挪开,脸上透露出满足的笑容,那张容颜慢慢被时间冲洗的脸,现今看过去还是有几分当年可爱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转过身去,继续忙碌着收拾家务。西蒙斯苦笑着摸了摸自己手边的拐杖,还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添乱的好。
克温村的村长西蒙斯,今年四十有余,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男人,是一个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战士。
然而实际上,西蒙斯是这个村的传奇,他的故事一直以来,是克温村老少妇孺茶余饭后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年轻的时候,西蒙斯曾经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个冒险者的身份游走四方。没有人知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晓他是不是贵族。
总之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西蒙斯没有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没有贵族标绘。就像是流浪汉那样无拘无束,却又像大家族的贵绅那样懂得礼貌。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旅行马,背着祖传的古剑和一面单薄的圆盾,跟随着不同的队伍,不求富贵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单纯是为了冒险而冒险。
那放荡不羁酷酷的样子,曾让很多少女怦然心动据说有贵族小姐时刻准备着为他私奔,但他拒绝了,一个人忠实着属于男人的浪漫。
他跟随着的,有时是一支佣兵,有时是一个商队,有时是一队赏金猎人。
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喜欢西蒙斯加入他们,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能够熟练的使用单手武器和骑兵复合弓,而且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甚至可以担当免费向导。
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人。何况西蒙斯的嗓音就像是吟游诗人吹嘘自己那样,值得一万次雷鸣般的掌声!可以想象,这个年轻的冒险者,日子如何滋润不已。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西蒙斯的身影。直到在那一次……有人看到西蒙斯和一群十恶不赦的绿林强盗鬼混在一起。那时候,人们以为这个在雪原追逐狐狸的猎人终于为了钱,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看不到他飘逸的游侠身影了。
那群足有三百多人强盗团,像是蝗虫一样扫荡了很久,每次人们都能看到西蒙斯坐在他的旅行马上,得意洋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战斗,却一直坚定不移地跟着这些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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