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全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陈健钢
当然,这一结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在东北地区因大量人口迁入,迅速升级为核心文明区后,受益于丰富水资源及农业技术的进步,成为了新的重要稻作农业区。
另一个变化的案例,是在华夏文明在北方孕育的初期,最初承担助推剂功能的,
并不是现在占据耕种优势的小麦,而是俗称“小米”的“粟”,古称“稷”。
同时参与竞争的,还有位五谷的“黍”(黄米)、菽(大豆)等原产于中国作物。
至于小麦,则是由西部传入中原的。
只不过,受益于旧大陆诸文明之间的地理交流,最迟在唐代,就已经成为天朝北方地区的主粮了。天朝本土培训的小米、大豆等物种,在这场主粮竞争中的落败,并不能抹杀它们在华夏文明起源中,作出过的卓越进步。
同时,这也不妨碍我们去客观评定,那些由不同m族培育出来的物种,对世界人口增长贡献力的大小。
事实证明,文明及技术的相互交流,对于各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
就后世
第730章 神赐之地(三)
关于中美洲原住民,是如何将类蜀黍变身成为玉蜀黍的,这一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
科学家们正在研究当中,并已初步揭开了迷底。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相比其它野生植物的驯化,人类在玉米的华丽转身过程中,花费了更多的时间,也需要更多的运气。
后世,在中美洲已经发现的,最早的玉米样本,位于墨西哥南部城市,“提瓦坎”的河谷当中,距今大约5000多年。
这些早期玉米,棒长不到三厘米,谷粒也只有50颗左右。
形态大小,与21世纪从米国引进的“玉米笋”类似。
一般认为,仅仅将“类蜀黍”,变成为“玉米笋”形态的初级玉米,美洲原住民就花费了3、4000年时间。
解读玉米的前世今生,并不仅仅是为了向培育玉米,及其它美洲原生农作物的美洲原住民致敬,更在于揭示一个道理:
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一个族群和一个文明更是如此。
简单凭借一些文化符号的相似性,就牵强附会的将其它文明,视为自己的次生文明,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
退一万步讲,即使历史上,真的存在部分殷人登陆美洲的情况,他们对美洲文明的成长,也很难造成质的影响。
就象我们不能因为中央之国在成长过程中,从旧大陆的地区,吸取并消化的部分文明因子,就认定华夏文明是由西而来的一样。
中美洲与墨西哥文明,虽然哥伦布代表“旧大陆”发现了“新大陆”。
但比较意外的是,这位冒险家并没有得到用自己名字,冠名这片大陆的殊荣。
赢得这一荣誉的,是一位叫作“阿美利哥维斯普西”的意大利商人。
1499-1501年,这位佛罗伦萨的意大利人,先后参与数次探索了南美东北部海岸,并发现了亚马逊河河口。
虽然完成这些工作的,显然不止阿美利哥一个人,甚至不会是主导者,但欧洲人正是通过他,
记录探险过程的出版物,获知了之前哥伦布发现的,其实并不是亚洲,而是一片新大陆。
有鉴于此,“阿美利哥”,拉丁文americus之名,开始成为了整个新大陆的名称。
需要说明的是,在具体命名之时,“阿美利哥”的发音,转变为了“阿美利加”(america)。
于是,整个新大陆就变成了“阿美利加洲”。
在拉丁文中,以a结尾的名字为阴性。
america与americus 的区别,在于它是一个女性化的名称。
之所以要有这种变化,是因为欧洲人在为各大洲命名时,习惯性的为除欧洲之外的各大洲,取一个女性化的名称。
很显然,这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命名法,但却无可厚非。
就象热衷于“华夷之辩”的中央之国,在对自己以外的国家和m族命名时,同样会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一样。
国人在使用时,一般会将“阿美利加洲”简称为了“美洲”。
至于将新大陆名称,放进自己国名的那个国家,则被译名为“米国”。
只不过,为了避免和大陆名混淆,米国的中文译名全称,并没有采用“阿美利加”而是“美利坚”。
假如,当年哥伦布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后世国人脑海中的世界霸主,兴许就叫“哥国”了。
哥伦布没能让自己的印记,出现在美洲和米国的名称里,说到底,还是他自己的失误或者私心造成的。
如果不是固执的,将新大陆报告成印度,并为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
冠以一个错误的“印加安人”之名,他本来可以让自己的名字,变得更伟大些。
当然,单纯从让自己的名字,成为某个地名的角度来说,哥伦布倒也不用感到遗憾。
第731章 神赐之地(四)
巴拿马全境,仍然被视中美洲的一部分。
实际上,最初设计运河时,位于中美洲最南端的巴拿马,并非是唯一的选择。
与苏伊士地峡选址的唯一性不同,“中美洲地峡”要狭长得多,使之选择面要更广。
即使在21世纪,在尼加拉瓜构筑一条新运河的设想,仍然不时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让国人感兴趣的情况是,出现在媒体中的“尼加拉瓜地峡”,背后的投资者来自于天朝。
基于我国当时过剩的产能、基建狂魔的名声,以及充裕的资金,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可能发生。
问题是,在如此重要的地理单元,修筑一条新的咽喉要道,所涉及到的,就不仅仅是经济和尼加拉瓜的内政问题了。
可以想见的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有看不见的地缘z治之手,在中间发挥重要影响力。
之所以会有因运河而产生的种种事端,归根结底是源起于“中美洲地峡”的狭长地形。
事实上,这并不是地形因素,第一次在地缘z治层面,影响“中美洲地峡”的命运。
超过2000公里的长度、平均100多公里的宽度,以及两面靠洋的开放性,
使得你很难在整个地峡区中,找到一个能够把影响力,辐射到整个板块的中心区。
由此造成的一个地缘z治后果就是,在这个总面积仅比s川省大一点的地峡区。
它总面积为52.328万平方千米,建制有:
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和巴拿马等7个国家。
狭小的国土面积,以及两面临海的开放性,同时让中美洲小国们,在全球地缘z治角力中,
拥有更加灵活的态度,或者说更多的投机性。
以它们与天朝的外交关系为例,中美洲长期是大员,显露其外交存在感的重要板块。
后世,仍与大员保持外交关系的中美洲国家,包括有:
伯利兹、大员译称“贝里斯”、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大员译称“瓜地马拉”。
洪都拉斯、大员译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等6个国家。
如果不是b拿马宣布与天朝建交的话,大员可以说,非常难得的在一个地缘z治板块,取得了通杀的外交战绩。
本质上,中美洲地峡国家的选择,与意识x态并没有什么关联,说到底只是一种经济选择。
毕竟,对于人口稀少、资源匮乏的小国来说,一次“金援”,就足以提升一届政府的政绩。
也正因为如此,随着天朝在全球经济影响力的增长,这种务实的态度,同样会帮助中美洲国家,重新作出选择。
位置最重要,且与天朝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b拿马,只是一切的开始罢了。
通行于巴拿马运河的船只,40%与天朝经济有关。
甚至可以说,与b拿马建交是天朝政府的主动选择,将之作为一个警告。
如果有需要的话,中美洲的其它大员邦交国,乃至她仅存的,全部20多个所谓“邦交国”,
都有可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改变它们的立场。
准确的说,“中美洲地峡”只是“狭义”层面的中美洲,因为在地缘z治层面上,中美洲的概念,通常还会覆盖墨西哥。
后者在无论在面积、人口还是经济上,都对地峡国家具有压倒性优势。
从这点来说,研究中美洲问题,重点应该放在墨西哥身上。
由于墨西哥及其以南的美洲地区,原为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并因此被称之为“拉丁美洲”。
第732章 神赐之地(五)
因为“玛雅文明”分布于“尤卡坦半岛”;阿兹特克文明则位于“墨西哥高原”南部。
单就探究中美洲文明和扩散问题来说,钥匙也在墨西哥身上。
尽管,都属于“玉米文明”区,但阿兹特克和玛雅文明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比如,阿兹特克人已经初步掌握了铜的冶练技术,但没有文字。
玛雅人则有成熟的文字,却没有青铜冶练技术。
概括的说,阿兹特克属于“高地文明”,玛雅则属于“低地文明”。
不同的地理环境,造成了两大文明不一样的气质。
以铜为例,玛雅人所处的尤卡坦半岛地势过于低平,缺乏矿脉,使之在金属冶炼技术上,迟迟未能突破。
相比之下,墨西哥高原在矿产资源上,就非常丰富了。
后世主要分布于墨西哥高原西北部的铜矿,能够让墨西哥的铜产量,跻身世界前十。
这使得阿兹特克人,有更多机会摸索冶金技术。
文字和金属这两大文明因子,并不能作为认定,阿兹特克与玛雅文明高低的证据。
从时间上看,源起于公元前1500年,直至公元16世纪,随着西班牙人入侵,
方告消亡的“玛雅文明”,比之兴盛于公元14-16世纪的“阿兹特克文明”,要久远的多。
然而,这并不代表,玛雅文明就是中美洲文明的起点。
前面我已经提到过,被誉为“中美洲文明之母”的奥尔梅克文明。
这个同样位于墨西哥高原南部的早期文明,起点时间要比玛雅文明,还要早上500年。
抛开其它的文明因子,单就中美洲文明最为重要的基础要素——玉米来说,其最初培育的地点亦是在高原南部。
这意味着,最起码从农业角度来说,中美洲文明存在一个由高地萌芽,再向低地扩散的过程。
阿兹特克虽然兴起时间晚,但它只是众多,墨西哥“高地文明”的最终幸存者罢了。
文明和农业由高地萌芽,再向低地扩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
这是因为,高地区域拥有更为复杂的气候环境,以及更有利于规避水患的地理条件。
以华夏文明及国人的初始主粮“粟”,即小米的传播路径来说,便是由高地属性的“黄河中上游地区”,向低地属性“华北平原”扩散。
不过,“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中美洲两大文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使之身上有更多的待解迷团。
比如,刚才提到的,为什么看似不缺乏农业基础的北美地区,没有能够在欧洲人到来之前,成为文明之地。
由于墨西哥高原本身属于科迪勒山系的延伸,米国境内的山系主体科迪勒拉有机会,
凭借这种地理连接性,从玉米种植切入,发展出自己的文明。
实际情况却并不容乐观,隶属于同一山系,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具备相同的气候环境。
阻止玉米文明北上的最大障碍是纬度。
这个论断看起来颇有些奇怪,后世米墨边境延绵于北纬26°-33°区间。
这个区间对应到天朝,则正好是“亚热带气候区”。
如此看来,米墨边境地带看起来应该是非常舒适,并且适宜人类生存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当大家开眼看世界时,经常要不时的告诉自己,“中央之国”在很多方面,还真是一个特例。
这种特例性,甚至会体现在生理上。
比如说,属于黄种人东亚类型的国人中,有“臭汗症”,也就是俗称的“狐臭”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大约只有5%左右。
在东亚人种之外,“臭汗症”的比例却高得惊人,高加索人种为90%,尼格罗人种则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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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 神赐之地(六)
几千年前,如果奥尔梅克人或者他们的后来者,想沿着那些山间峡谷向北迁徙的话,倒不是必考虑米国警察的堵截。
问题在于,聚落于墨西哥高原南部的原住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从气候类型上来看,没有被副热带高压,影响到的墨西哥高原南部,整体上属于“热带草原气候”。
中美洲原住民要想向北迁徙的话,首先要面临的,就是截然不同的气候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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