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当官那些年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惊年渡
“你的病,”曹正皱眉道:“你不是一直不承认吗”
“他们都以为我酒后掐人这个是怪癖,”刘岩清道:“其实不是……我、我有癔症!”
古代也有精神病,精神病人发作,就叫发了癔症。当然这癔症里,有的症状重,完全精神分裂,被称作“武疯子”,有的症状轻,平日看起来和常人无异,就像刘岩清一样,不喝酒的话,不会发作。
陈惇冷冷地盯着他。
四漆屏案!
四漆屏案是狄公案中的一个故事,说的是狄仁杰到江夏时,正好碰到一桩奇案。案情是江夏县令滕侃酒后入室休息时,忽觉头晕目眩,昏倒在地,醒来后发现,夫人的胸口插着自己的雕花匕首,惨死在床;而外间的丫环对此情此景却全然不知。闪舞
狄仁杰接案以后,和滕县令谈及夫人的情况。在县令的书房内,滕侃向狄仁杰讲述了自己书房内四扇漆屏的故事。第一扇是一位书生梦见四位仙女,他想娶其中最美丽的一位为妻;第二扇是书生赴京赶考;第三扇是书生考中进士,衣锦荣归,路过一座阁楼,楼上小姐与他梦中的美丽仙女一模一样,后来两人便喜结良缘;第四扇则是洞房花烛。
这四漆屏就是滕县令生活的写照。后来,第四扇漆屏被修改了。书生手中的笔换成了一把匕首,直插夫人的前胸。县令解释说,他患有一种癫狂症,第四扇是他病发时亲手修改的,他自己全然不知,情形之后又极害怕这一切成为现实,但最终还是在他病发时出现了“衙内血案”。
狄仁杰发现案情中有很多疑点,于是开展调查。他首先查清,县令所说全是谎言,是在为自己开脱,因为他知道,癔症杀人者不抵命。接着,他慢慢查清了真相,锁定了凶手。原来是一个窃贼夜里去县衙行窃,用药迷倒夫人和丫环,在偷窃时又想强奸夫人,夫人反抗,凶手就刺死夫人后逃走。此时,县令酒后回房,懵然不知。醒后见夫人被杀,就误以为是自己酒后所为,便向狄仁杰编造了“四漆屏”的故事。
陈惇嘴角翘起冷笑,静静听他的鬼话。
“我的病,早就有了……一旦喝醉了酒,脑子里就多了一个人,那人占了我的身体,”刘岩清解释道:“让我行凶,让我掐人……我根本控制不了我自己,而且这个病,根本没有办法治!”
一旦一户人家出现了“武疯子”,家人就要去官府报备,大明律中,沿袭唐法律规定,对于老幼疾之人在户籍登记时予以载明。如果行为人在犯罪后事发时,其户籍记载表明其确为废疾笃疾者,则其身份应该可以确认,也会从轻发落。
“你在户籍之上,”曹正道:“可没有载明废疾啊。”
“家母怜爱,”刘岩清垂泪道:“不肯呈报,只说我这病,不算病,能治好。”
曹正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疯病杀人,与一般人杀人不同,乃是疾病所致,不是故意要伤人。《周礼》中就有三赦之法,对小孩、老人及有疯病的三种人予以赦免;而大明律中,因疯病杀人者永远监禁……”
“你说你癔症,谁来为你证明”陈惇道。
“家中老母可以证明,”刘岩清道:“妻子可以证明!”
 
第五十五章 慰苍生
陈惇从公堂出来,看到了人群中像小鸭子一样朝他奔来的陶大临,道:“走吧。”
这案子已经审到了天黑,所有人精疲力竭。此案虽然终于确定了凶手,但凶手为患有癔症之人,不能量刑,其实就算刘岩清没有癔症,曹正也没有宣判死刑的权力。县一级的大辟之刑,都要省府决定,省府年终再往上递送刑部大理寺。
“看不出来,”陶大临兴奋地一双眼睛奕奕然:“你竟然还有治理刑名的本事!发奸谪伏,明察秋毫,破了一桩大疑案!”
陈惇哈哈一笑:“没想到你陶虞臣也会夸人啊,平时听多了‘无赖’、‘小人’这样的话,乍一听你说句好的,我真是受宠若惊。”
“你还原尸体伤痕的办法,”陶大临道:“是你让我抄的《洗冤集录》里记载的方法,可是你怎么知道郭仵作遮掩了伤痕”
“因为郭仵作掉包了初检报告。”陈惇道。
“你怎么知道他掉包了报告”陶大临穷追不舍。
“因为我看过,”陈惇道:“我过目不忘。”
“你为什么会过目不忘”陶大临又追问道。
“因为我爹娘生的我过目不忘。”陈惇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小孩一样,问这问那的”
“你、你过目不忘,你这么好的资质,为什么不考试”陶大临愤怒起来:“别看你会破案,你、你破案破得再好,不经科举怎能为官,你只能给别人当个主管刑名的书吏罢了!”
“那正好,我子承父业,做书吏也不错。”陈惇不以为意。
“你、你怎么这么自甘下贱呢!”陶大临拦住他:“明明天生就是读书种子,却整日想着往下九流钻!又是写话本,又是理刑名,你为什么要这样呢!”
“我自甘下贱,你说对了,”陈惇头也不回地走了:“你读书、做官好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是读了书能干啥,能洗清小桃的冤屈吗”
“我不能,你能,”陶大临就大声道:“你要是做了官,便能让天下所有像小桃这样的冤案,都重见天日!你能救的就不止一个小桃,而是千千万万个小桃!”
陈惇脚下一顿,身影很快融入了黑夜里。
陈惇并不为今日自己的成绩而欢喜。因为他即使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但他用的手段,却让自己感到了一丝寒意。闪舞
陈惇综合了所有的信息,无限接近地还原了杀人真相,但他没有证据,任何证据都没有。他没有可经得起推敲的证据证明是刘岩清做的,就不会存在明明是刘岩清做的,却没有证据这样的情况。因为‘是他做的’这个条件需要证据来证明,否则就是污蔑。
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条件下,陈惇所推理出的一切,都是“他心里认为是刘岩清做的”,这是陈惇自己的主观意识。陈惇对自己的判断越深信,他就陷入越深的网中。自古以来,只要是主审案子的人,在心中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和陈惇一样——就像曹正认为小桃是坠水溺亡,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但事实上,这个判断是错误的。
陈惇在设局的时候就在想,万一自己的判断,也是错误的呢
万一真的不是刘岩清干的,而是一个从未听过也从未想过会出现的人干的呢
陈惇经过了整整两天的激烈抉择,最后他决定相信自己的判断,干扰程序正义,而取得他最后要看到的绝对正义。
既然没有直接证据,陈惇就制造了一个直接证据。他让雪青把自己手上的金珠乘隙放在了刘岩清的屋子里。
有了这个东西,刘岩清可以直接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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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前因后果
县衙后堂之中,曹正和陈惇两个惬意地坐在藤椅上,喝着新酿菊花酒。
“老爷也在看《白蛇传》”陈惇看到曹正手边就放着精装版的《白蛇传》,心中得意却又不露声色:“看来这书果然是风靡。”
“新听睹、佐谈谐,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无过《白蛇传》。”曹正感慨了一番,道:“但是这世情话本,终不如现世离奇。”
陈惇就道:“金珠案,的确匪夷所思,让人啧啧。”
“你是这个案子的原告,你感触应该最深。”曹正哈哈一笑,随即神色一变:“你告诉我,你这个文弱书生,是怎么知道这案子的全部经过,从始至终仿佛亲眼看见一般不要告诉我这世上真有生而知之的人。”
“这世上当然有生而知之的人,”陈惇也一笑:“但不是我。我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情,说来大人恐怕不信,我是梦中忽然身处云端,俯瞰会稽县,云中忽然落下金珠二颗,一颗滚到了江中,一颗却轱辘轱辘滚到了一处宅院中。我看得分明,却不知这是何处。此时见到一个丫鬟从中走出,说百户刘岩清的房间如何如何,我才晓得。”
“你是说,”曹正哼了一声:“是小桃给你托梦”
“草民原本也不信这世上,真有幽冥渺渺之事,”陈惇一本正经道:“但今日见到真凶被缚,方知善恶有报,报应不爽的道理。”
曹正大概是一副“我就静静地看你装”的表情,努力控制了一下神色道:“那你觉得,洪家班的案子,也是幽冥渺渺之事”
“洪家班伏法,这是大快人心之事,可以告慰无数冤魂,也可告慰天下父母之心。”陈惇道:“不管何人所为,他一定不会以此为傲,因为他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也看到了想要的结果。那么这个人,和天下所有人的想法是一样的,那就是秉公、禁暴、济苍生、还太平。”
曹正非常赞许地点了点头,眼中却暗藏着洞悉。陈惇一看他那神色,就知道自己在这位曹老爷眼中,早都无所遁形了。不过他知道就知道,什么证据也没有。
“本县再问你一句,”曹正忽然道:“郭汜、刘岩清和沈长兴这三人里,你真正想告的人,是谁”
陈惇不由自主震了一下:“您说什么”
“本县的确在审案方面不行,不过却自有一套洞察之术。”曹正笑呵呵地摸着胡子,却逼问道:“本县看出来,你于三人中,最恨沈长兴,对吗”
陈惇一时半会全然无法辩解,只道:“老爷为何这么说”
“你年少,痕迹都露在脸上,任人揣摩。你堪破他人的局的时候,殊不知别人也在堪透你。”曹正道:“我说这话,不是让你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那也太勉强了。但让你学会喜怒不形于色,万事珍藏,万事收敛。”
陈惇当即便道:“谢老爷指教,陈惇受教于心。”
“现在说说吧,”曹正道:“沈长兴还有什么事情,不为人知”
陈惇感到曹知县是真的挺喜爱自己,不惜出言提点,但这个问题,陈惇前后思索无数遍,却不能回答他。
他不能把沈长兴做出的恶心事,堂而皇之地告诉曹知县。
沈长兴做了什么,那就要从那一晚陈惇和他的小伙伴们夜探沈府说起了。陈惇他们从地道进入了沈府的佛堂,看到一男一女相拥而入,恣意偷欢。之后又来了一个人,这人即是丫鬟小桃。
当晚陈惇他们只大致看到了小桃的模样,而对那一对偷奸的男女,却看得不仔细。但很久之后小桃的尸体被捞出来后,陈惇怎么可能不联想到那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小桃撞破了两人的奸情,被杀人灭口,为什么不可能呢
有了一个可供猜测的方向之后,陈惇知道,内宅的妇人是不好探听的,虽然说小桃服侍的是王姨娘,但怎么能因此说偷情的就是王姨娘你要说再探沈府,那是不会碰到那一晚上的事情了,毕竟小桃撞破了奸情,一般人不会再去的。
但这个奸夫,也许有一些痕迹可循。不得不说,陈惇一开始就将自己的目光锁定了沈长兴,因为好巧不巧,他在陈惇屁股后面光临了土地庙,他是知道马大在这里埋了东西的,那究竟是为了金条还是金珠而来,陈惇更偏向于后者。
什么是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东西
金珠。
来看看所有跟金珠有关系的人,且看丢失金珠的王姨娘、偷窃金珠的小桃、埋藏金珠的马大、想要找到金珠的沈长兴——所有人都围着这个金珠转。
再看看金珠的流失方向,王姨娘是头,沈长兴是尾,陈惇最先质疑的是中间这个顺序,因为据雪青所说,小桃绝不可能偷窃,那么有没有可能,是马大偷走了金珠呢
后来陈惇又一次提出质疑,马大一个大男人,无法进入王姨娘闺房,他只能指使王姨娘身边的人,那说来说去,还是小桃偷出了金珠。
陈惇按照头尾不动,中间互换的这条线路,推断出了第一个可能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和沈长兴在公堂上自辩所说的一模一样。然而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即郭汜的初检报告被人掉包,送回来的经过了增添修改。
这个案子霎时出现了一个重大嫌疑人刘岩清,但沈长兴也暴露了更多的东西。他找到郭汜修改报告,他要把小桃他杀改为自杀。只有杀人凶手,才会想尽办法遮掩证据,而其中刘岩清掉包了证据,沈长兴修改了死法。
两人是最大的嫌疑人,但陈惇更倾向于沈长兴,因为他觉得这案子一定和金珠有关,刘岩清和金珠的关系,他并没有找到。
直到莳花馆的姑娘证明了刘岩清有重大作案可能,陈惇才发现真相并不是他推算的真相,绕过了四个人之后,小桃死在了和金珠毫
第五十七章 考虑
沈长兴是间接杀人,而且他要做的事情,恰好在那一刻被雪青顶替了。所以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有杀人,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有杀人意图,而且意图这东西,说出来就像是笑话。
你在恨一个人恨得不得了的时候,是不是幻想过将人杀死这也是意图,但只要没有付出行动,有心无迹,那就不叫犯罪。
陈惇也可以将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曹正,告诉他沈长兴和王姨娘的奸情,告诉他小桃因为目睹了这个奸情而招致杀身之祸——但他不可以。
他一共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大明律》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奸杖一百……其非奸所捕获及指奸者,勿论。”
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凡妻妾与人通、奸,按律法规定,要抓起来绑送官府,官府会依律判决杖责八十,男女同罪。但是这一条往往不会执行,因为就在大明之前的元朝的一百三十年的时间里,按照《元律》的规定,“诸妻妾与人奸,夫于奸所杀其奸夫及其妻妾,及为人妻杀其强奸之夫,并不坐”,也就是说若是某人的老婆和人通、奸,这人杀死他老婆和、奸夫,并不犯法。
中国自古不是法理社会,而是人情社会。所以从古至今,各地有遇到通、奸案,丈夫直接杀死妻子与奸夫,带着头颅去自首,然而官府不根据大明律这一条,反而从人情伦理的角度,判处丈夫无罪。
实际上,大明律每一条都是细细推敲过,以保证所有情况都在法律的考量里。所以这一句话的精华是后面这一句——“非奸所捕获及指奸,俱无证迹可验,勿论”。
《大明律》对捕获通、奸有个非常大的限制词,叫“奸所”,什么叫“奸所”,就是通、奸的场地。只有当场捉奸了,看到赤、裸、裸的男女二人,丈夫才能将这二人扭送官府,甚至当场杀人。而若是没有当场看到淫、秽不堪的一幕,只是听凭别人说二人有不轨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指奸”,以及二人即算通、奸了,但是不是当场抓获,而是事隔一段时间或是其他场地,那都被认为是没有证据可以查验,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丈夫不能追究。
为什么要加个“奸所”这样的词为什么只有看到两人当场翻云覆雨,丈夫才能提刀杀人
因为如果没有“奸所”这两个字,丈夫可能会因为疑心,而将妻子和所谓的奸夫挨个杀死,造成极大的冤情——这是常见的一种,然而还有一种非常可怕的情景,那就是一个人想要杀掉妻子,他便说妻子和某个人私通,杀了妻子和这个人。www
又或者,一个人有个仇人,他想解决这个仇人,便把仇人杀了,然后回去把自己的老婆杀了,然后说我之所以杀他们,因为他们通、奸,最后如何,这个人会被无罪释放。
所以必须要当场捉奸,才能定罪。
陈惇要指认沈长兴和王姨娘私通,必须要当场捉住奸夫,否则不管沈长兴还是沈炎,都会为了保住名誉,反咬他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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