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夏谷
哥哥现在是长安城的十大商贾之一,经营着胭脂铺上官燕和酒楼欧阳明日。这欧阳明日,开在销金窝嫣红馆对面,生意自然好。而胭脂铺上官燕,竟在大汉的每一座城市都有专卖店,统一标价,除了美人醉和步步娇外,还推出了天仙子、钗头凤、青梅嗅三款。这经商头脑,确实超前,若不是相识甚久,我可能要疑心夏策是否也是穿越人了。
念奴也跟过来了。哥哥很宠爱她,特意为她建了一个金鱼馆,布置上模仿了东海楼里的金鱼居厢房。而且,从各地搜罗的海鲜,流水般往馆里送。念奴和小白自然欢喜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睡觉,跟她从我手里抢过去的粉色小猪猪似的。
奇怪的是,念奴居然活蹦乱跳。要知道,她往常一吃海鲜就会全身起红疹,所以刘珺对她偷吃海鲜的行径向来惩罚很严厉。东海楼那顿,念奴也没有过敏反应,难道说需要在海鲜里加什么抑制红点的药物吗每次问哥哥,他都摸着念奴毛茸茸的脑袋,笑而不语,眼里尽是宠溺。哈哈,我就想知道,那个妖孽刘胜看到,会作何感想。念奴糯糯地喊司马大哥时,刘胜的眼里可堆起了充满笑意的杀气。
午膳后,托仆人搬了一个酸枝木榻,躺在银杉树下纳凉。不知是孕妇怕热的缘故,我找仆人从冰窖里挑了两块冰,也不能解决炎热的烦躁。要是在未央宫,还可以死皮赖脸地跟着刘彻,进出清凉殿,蹭蹭太监摇起的孔雀扇。哎,使唤丫鬟,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还真的不能做违背原则的事。
瞅到佑宁领着一个丰乳肥臀的媒婆过来,我连忙起身,校对绿绮,开始了必备的无聊生活,弹琴。
比起弹琴更恐怖的是,处理大婚前的琐事。成亲有三书,聘书、礼书、迎亲书。成亲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时,这个胖媒婆,看起来是刘彻派过来存心耍弄的。她一张嘴,把刘珺夸得天花乱坠、举世无双也没什么错误。刘珺长相英俊,文比宋玉,武胜廉颇,虽然是骨灰级的腹黑薄情,但凭借大司马和襄王的地位,长安城的女人还是趋之若鹜的。不过,她对着我,言辞恶劣。说什么就我这种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番邦女人,是七世积起来的福气,才能嫁给刘珺为后。最可恶的是,明明是过来求亲的,我还得抄写十遍女戒,让胖媒婆带回兰兮小筑。
唯一兴奋的是,看到纳采时,男方赠送的大雁,这是刘珺亲自在狩猎场打下来的,只伤了大雁的翅膀,收到后要好生饲养,待大雁痊愈后,再放生。听佑宁翘起兰花指道,这大雁,代表着我出嫁从夫,像大雁般矢志不渝地守候自己的丈夫。哼,那也得看刘珺能不能做到从一而终。然而,观赏完大雁后,我还得边骂着胖媒婆边赶制一件衣裳给刘珺。和古人结婚,真是一把辛酸泪。
接着是问名和纳吉。有了前次的教训,胖媒婆念出我和刘珺的生辰八字时,我就开始装头痛,命丫鬟去请大夫过来。胖媒婆刚道了一个合字,就被佑宁拉走了。待他们走了,我悠哉悠哉地嚼爆椒海参,好不惬意。至于纳吉,我选择了假睡,让胖媒婆在太阳底下晒得脱了一层油,才伸伸懒腰,把事先准备好的聘书交给佑宁。哼,跟我斗,那胖媒婆得学会像我一样记仇才行。
这次是纳徵,即正式送聘礼。我在锦瑟园闲来无事,将纳徵查得仔仔细细,是个刁难刘珺的好礼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寒兰阁住得可舒坦了,谁让他赶我回家。
因此,佑宁的脚步声越近,我弹的调子也拔得越高,故意掩盖一切嘈杂之音。结果,慷慨激昂的《广陵散》,被扭曲成了菜市场大妈的叫卖声,听得我自己也差点摔琴而去。
“襄王写的礼书,堇王后请过目。”佑宁笑道,拍拍手,命几个壮汉拉来一车子的竹简。
我随手翻了一本竹简,悄悄地嗅了一下竹简上淡淡的寒兰香,忆起刘珺那双寒潭眸子,偷偷地乐了,但瞧到佑宁嘲讽的笑,立刻板起脸蛋,各种小伎俩在脑袋里乱窜。
“晚上,小公子踢得很厉害,搅得我睡不着觉。礼书就搁着吧,过几天再看。”我假装吃力地躺下去,捂着眼睛,一脸愁容,轻声道。
佑宁摇摇头,掏出两块金元宝,示意胖媒婆站着念礼书。
那胖媒婆见到金元宝,两眼瞪得贼大,光芒四射,急切地展现出她的女高音,如五雷轰顶般聒噪。
“十箱黄金,两担礼饼,八箱海味,鸡一对,猪肉十斤,比目鱼一对,椰子一对……”胖媒婆絮絮叨叨了半柱香,愈发地精神了。
“梨花酒多少”我眯了一阵,问道。
“堇王后需要多少”佑宁不怀好意地笑道。
我懒得问了,肯定是最少的分量,才两壶,念奴抢去一壶,小白再捍卫一壶,到我就没份了,刘珺的算盘打得真精。瞅了一眼还剩半车的书简,找一紫纱手帕盖住脸颊,继续昏睡。
“莲子、百合、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乾、龙眼乾各一箱……”那胖媒婆又念了半柱香,声音终于从打雷降到打鼓了。
 
第一百零三章大婚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夏夜,每一颗星星,都藏着秘密。
当我揉揉眼时,已置身于马车上,照例被刘珺搂在怀里。
那双寒潭眸子,出神地盯着两缕打了同心结的发丝,犹豫、狠绝、怜惜、冷漠,交织着矛盾的情愫。很少见到他如此焦虑的神态,眉头蹙成山丘,舒展不得。
我悄悄地探出手,替他抚平疼在心里的愁苦,浑然不知那颗鲛人泪再次闪着紫色的光芒。自从它沾染上我的血后,好像就爱发紫光了。
呜呜,如果旁人觉得我的脑袋生锈,那肯定是被刘珺的当归和白术给逼出来的。打着我体质偏寒的借口,天天晚上监督我喝药,还不许我吐出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即使有蜜饯相佐,也无法忍受中药的苦味。
“堇儿真乖,为夫一定叮嘱佑宁看着你喝完当归红枣汤。否则,罚佑宁禁闭虫室三日。”刘珺笑道,将虫室二字咬得极重,见我打了冷颤,拍拍我的背部,还趁机将我的嘴唇紧贴着他的,吮吸许久。
下了马车后,我气得跺跺脚,将刘珺从里到外骂了十来遍。他就知道利用我的弱点,来欺负我,还一副体恤妻子的好丈夫模样。
这虫室,并不亲身体会过其中的恐怖。只是佑宁去嫣红馆请刘珺之后的几天,在佑宁上药的时候,偶尔看见过他咬着木板,用烧红的匕首挖出钻入血肉的毒虫,痛得在屋外的我将手指头都咬出血了。自此,我待佑宁便推心置腹了。整个长安城,对我好的寥寥无几,我又不是真蠢,如何不会珍惜呢
回到锦瑟园后,哥哥似乎并不意外我会归来,瞅到我脖子上的鲛人泪发着紫色的光芒时,眼神顿时变得冰冷,倒真和欧阳明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吩咐婢女伺候我梳洗,便转身去了书房清点账目。
第二天,佑宁送来了嫣红馆的房契,还有万恶的当归红枣汤。接着,进行大婚的倒数第二步骤,请期。说是请女方确定婚期,那胖媒婆就直接说三天后,宜嫁娶,哪里有商量的语气。亏我搜刮了一大堆话来讨论婚期,顺便把那碗当归红枣汤晾着。哈哈,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结果是,大婚前晚,都得将当归乌鸡汤喝得干干净净,看得佑宁翘起兰花指咯咯地笑。哼,没良心的家伙。
最期待的是,电视剧里经常演的结婚前梳头要唱的歌谣。至于拜堂、喝交杯酒、结发同心之类的,刘珺早就和我在画船上做足了。成亲若只是两个人的事多好,看来刘珺还是记住了。
“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当我欣喜地将喜鹊紫檀木梳递给身后的人时,听到的却是念奴糯糯的声音,立即转过头,冷着脸。
“堇姐姐真笨,梳头时不能转身,又得重梳了。”念奴恼道,嘴巴里嚼着爆椒海参,难怪含糊不清。
蓦然,那一丁点对结婚的兴奋都化成沉沉睡意了。
辰时,笙歌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梳妆,而念奴抱着小白在榻上酣眠。
西汉的喜服,庄重严肃,本是红滚边黑色三重双绕曲裾,在我的赖皮请求下,被改成捻金凤纹大红鱼尾曲裾。头冠也由原先的红玉簪换成百合纹流苏金冠。
笙歌梳发髻的手艺,和她的武功比起来,差太远了。折腾了一个时辰,绾的朝云近香髻松松散散,令我对着瑞兽铜镜唉声叹气。然而,这性子冷的笙歌,捂着嘴巴偷乐。看见她笑了,心里也安稳。探望月出时,她总是在殿外舞剑,满怀愁绪,大概是宫中的生活不愉快,便暂借笙歌过来帮忙,没有还的意向了。在锦瑟园做夏家三小姐,可比当王夫人的大宫女自在。
最后,我不得不将念奴拽起来,哄骗又哭又闹的念奴替我梳发髻。念奴除了跟着南宫姑姑学会梳发髻外,没有任何与猪不同的技能。她那双胖乎乎的小手,明显是被那个妖孽刘胜训练得格外熟练,不到半个时辰,就替我梳好朝云近香髻,接着蒙头大睡。
抹了美人醉,擦了青梅嗅,描上金色兰瓣花钿,配上薄云鬓,果然是娇艳欲滴的新娘。我站在哥哥特意准备的水晶镜里转了许久,巧笑嫣然,连平日里不会说漂亮话的笙歌也称赞了几句。
黄昏,胖媒婆领着一顶花轿上门。西汉还没有嫁娶须奏乐放鞭炮的习俗,但十来个童男童女穿着大红曲裾,沿途唱歌谣,也热闹非凡。西汉也没有喜帕,新娘戴的是红纱斗笠。因新娘子脚不能落地,由哥哥背着上花轿,笙歌在一旁撑起红伞,念奴和小白负责洒金花。
大婚前,佑宁交待过,襄王娶后,不会像寻常百姓一样,骑着高大的黑马,亲自迎接我,而是在庙堂里等候,牵着我先去拜祭祖先,然后去未央宫跪拜太皇太后和太后,听她们老人家训话,总之膝盖跪疼为止,想想都惨烈。
“堇姐姐,赵王纳妾的阵仗好大呀。”念奴悄悄地掀起帘子,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笑道。
赵王刘彭祖居然留在长安城,还大张旗鼓地娶妾。我冷嗤了一声,真是人贱脸皮也厚过城墙。若刘彭祖伤害的是我的至亲,那就不是一场与牲畜发情这么简单。我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提高了警惕,脖子上挂的鲛人泪发出的光芒愈发地夺目。
砰地一声,花轿突然落地,外面闹哄哄的一片,笙歌拔出颤栗匕首作为防卫。听那胖媒婆来报,抬花轿的轿夫和另一座花轿相撞,新娘的脚落地了,正哭哭啼啼着。
“别误了时辰。”我取出臂上的一对金镯子,递给胖媒婆,冷冷地道。用红手帕擦拭额前的汗水,心跳被不祥的预感缠绕得很快。
半盏茶功夫后,起轿
第一百零四章逃婚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会原谅现在的我。
梦中,紫罗兰色的大海,波澜不惊。海面生着一棵粗壮得需要一千个孩童拥抱的银杏树。树下,有一银发美人,换了一袭兰烟云裳,这蓝色的缎子如烟如云,透着熟悉的芬芳,衬托得愈发无力地再用倾国倾城去形容她的容貌。那长长的水袖,以金黄色的叶子为伴舞的蝴蝶,旋转,跳跃,甩出,收回,行云流水间,步步绽开含苞欲放的兰花。所谓气如兰兮长不改,心若兰兮终不移,连那苍穹上的七颗红月,也被她孤傲的清姿惧怕得躲进乌云了。
“兰兮舞真美。”我看得痴迷,喝彩道。这兰兮舞,是根据银发美人的曼舞,一时兴起取得的名字,确实缺乏礼貌。
那银发美人淡漠地瞟了一眼,身上散发的冷气,足以将我冰冻。尔后,她跳入海底,消失不见。
正当我失神地思考这银发美人可是传说中的鲛人时,脑袋又被一紫冠砸中,疼得蹲下来流泪之余,却发现那微微凸起的肚子被一红叶簪子刺得浑身是血。
片刻后,紫罗兰色的大海,被鲜血染透,波涛汹涌……
“孩子,孩子……”我从梦中惊醒,哭喊道。
“堇姐姐,堇姐姐……”念奴抓着我的衣袖,哭得稀里哗啦,樱桃小嘴冒出一串串鱼泡泡。那黏在她旁边的小白,也蔫成病猫了。
察觉自己置身于疾驰的马车上,捻金凤纹大红鱼尾曲裾嫁衣已经褪去,穿的是素日最爱的紫烟罗曲裾,还蒙着堇色面纱。我费力地撑起身子,掀开车帘,望见了逐渐荒凉的原野和大约一百多人的随行车队,已猜测到此时与长安城相距甚远。
“停车。”我喊道。
然而,那背对着我的车夫依旧马不停蹄地赶车。只见,那车夫,穿着一件淡绿曲裾,清瘦些许,如一竿翠竹。
“给本宫停车,司马郎中令!”我竭力地喝道,肚子上的伤口撕裂,痛得紧紧咬住嘴唇,连忙用手去捂住流出的血。
司马迁听到郎中令三字,兴许是觉得刺耳,脊梁微微颤动一下。他对着并行的马车里的主人交待了一句,便放慢了马步,看着一列车队渐行渐远。恍惚间,看着他在阳光映照下的背影,读出了千年来吟诵至今的孤独。
“堇王后,是打算回长安城送死吗”司马迁勒住了缰绳,转身笑道。这笑,还是温润如玉的笑,只是默默地尝出一丝苦涩,好像一杯泡淡了的碧螺春。
“长安城发生了什么”我接过念奴抱来的枕头,靠在腰上,半闭着眼睛,冷冷地问道,丝毫不觉脖子上的那颗鲛人泪黯淡无光。
透过眼睛的缝隙,总有一种奇怪的意识,这司马迁盯着那颗随着我浅浅的呼吸闪着微弱的紫光的鲛人泪,仿佛见到故人般灼热。
“这鲛人泪谁送的”司马迁喃喃道。然后,他坐在我的身旁,替我处理裂开的伤口,噙着一丝玩味的笑,道:“堇王后,想听哪个版本”
那玩味的笑,果然转移我的注意力,不再去思虑司马迁为何对鲛人泪如此感兴趣。我皱皱眉头,舔舔舌头,十分自然地喝起念奴递给的热水。
“刚才卖糖葫芦的哥哥,说珺哥哥想要的是堇姐姐的朱雀命格,而不是小龙虾,所以堇姐姐心灰意冷,带着小龙虾逃婚,回夏国当大祭司了。”念奴的嘴巴翘得老高,从包袱里翻出的糖葫芦就在胖乎乎的手中晃着,馋得小白直流口水。
“还有,昨晚卖打卤面的姐姐,说堇姐姐是夏国人,不能与外族人通婚,否则生出来的小龙虾是个怪物。”念奴恼道。
怪物我呛得咳嗽了许久。摸摸扁平的肚子,虽然只是少块肉,但是钻心地疼痛。这是我和刘珺的孩子,即便两个相隔千年的人,产出的是怪物,我也想要。
司马迁轻轻地拍打了我的背部,十分娴熟地替我抚顺心中的郁结。那双温暖的大掌,柔软适中,不似刘珺般粗糙,所到之处激起颤动。
“最准确的消息,太皇太后下了懿旨,活捉杀害赵王凶手之人,赏千金,封万户侯。堇王后的命,还真是值钱。”司马迁笑道。
或许是和刘珺处多了,我也学会握成拳、点额头的思考习惯。
赵王刘彭祖,在我大婚之日,搞大阵仗娶妾,买通轿夫,借着花轿相撞,将我的花轿调换过来,抬到了郊外的森林,先是放狗攻击,再准备弓箭手,甚至能避开烟雾弹,如此周密复杂的计划可不是这个在落樱小筑被我报复得很惨的藩王能做到的。
还有孩子王七叶,从去年冬天,扮冻死骨接近我,这布局够深的。那时候,我和刘珺的情况不明,看不出有何利用价值。除非,我和念奴一样,从一开始,就被某些人知晓,是所谓的朱雀命格。不能得之,便除之。
那么,我和刘珺在河西走廊的邂逅是偶然吗他机关算尽,夺得我的心,可是许了李倾城江山为聘的承诺所有美丽的回忆,可是那画船上看的一场烟火,转瞬即逝
想到这里,眼泪很不争气地滑落。而念奴向来爱跟着我哭,也哭得梨花带雨。
“卫青作证,刺死赵王的那把颤栗匕首,是公孙敖先生送给堇王后的。廷尉张汤查出,当年公孙敖先生的妹妹被赵王羞辱而怀孕,结果投水自尽。尸体抬到乱葬岗时,恰巧有赶尸人经过,发现公孙姑娘的胎儿还有生息,便剖腹取之,正是长安城的孩子王七叶。”司马迁道。他叹了一口气,将念奴抱在怀里,柔声哄着,拂去眼泪。
“笙歌……笙歌还活着吗”我忐忑不安地问道。对于女人,成熟和单纯是一对反义词,受的伤多了,心也没有那么透明。司马迁故意地提及到赵王之死,让我想起了生命垂危的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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