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霖铃之羊脂白玉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半夏谷
哎,不得不叹自己的运气背。跟着张骞走走传说中的丝绸之路,是不可能的。匈奴人茹毛饮血,民智未开,野蛮得很,断不能为了平日里的八卦友情而同张骞一起陷进去。所以,我打定主意,爬完祁连山,就带着念奴,独自去河西走廊潇洒。埃及皇帝的沐浴香料,斯里兰卡的宝石、印度的纱丽礼服……都是过去窝在加拿大里没有心思去欣赏的亮丽风景,想想就激动。
然而,张骞命令众人将随行的马车丢弃,背上行囊走到祁连山山脚时,再美好的河西走廊半年游,也化作泡沫。这祁连山,伸长了脖子仰望,也忒高了吧。而且,山顶皑皑白雪,云雾缭绕,多看几眼,都双腿发抖。还是,躲在姑苏,买艘画船,比较惬意。
“堇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张骞很难战胜祁连山。”张骞不顾男女之嫌,拉住打算临阵脱逃的我,轻声道。
呜呜,我的支持,不存在一点利用价值。若是碰上一群匈奴人,我还能凭借索马里死神的称号,埋伏起来,放暗箭掩护。但是爬那座冰川地貌的祁连山,需要的可是强健的体魄和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
“诸位,堇姑娘,乃是夏国的大祭司,刚刚为我们测算了一卦,九天之内翻过祁连山,必能列土封侯。”张骞举起火把,振臂一呼。
“烤羊腿,烤羊腿!”念奴欢快地手舞足蹈,嗷嗷地叫嚣着。
果然,这群不怕死的随从,在张骞的鼓舞下,个个仿佛吃了铁般冲上祁连山,真当了那冰天雪地是那长安城里的小山包。所幸,正值盛夏,祁连山海拔低的地方,冰雪化了不少,这些随从的气焰可以拖得长一点。
张骞为了保证所有的随从能越过祁连山,留在队伍的最后。我拽着念奴,摆出苦瓜脸,并列而行。
话说,这甘夫,身长体阔,浓眉粗眼,穿着胡人的短衣长裤,露出半
第一百零八章俘虏
真正意义上的俘虏,是消磨了意志的可怜虫。
夏策离去后,我和念奴抢完了小龙虾,便急匆匆地背起包袱下山。当然,这包袱有翻查过,除了硬邦邦的干粮外,还有水囊、火折子和下饭的咸鱼干、虾仁干、瑶柱干,都是念奴爱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夏策是念奴的亲哥哥呢。
不过,我对夏策的好感恢复如初,以后他还是我的哥哥。因为哥哥还给我带来一件暗紫锦花白狐袄子和一支镂空寒兰珠钗,兴致勃勃地对着铜镜绾了坠马髻,穿起袄子,戴上珠钗,不仅暖和,还漂亮。瞅瞅念奴身上穿的樱红色熊猫纹银鼠褂子,配了宝蟾金簪,开心得合不上樱桃小嘴,冒起鱼泡泡,可爱极了。和张骞准备的又丑又冷的袄子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
一路狂奔下山,大概花了七八天,我和念奴终于来到山下的夏日塔拉草原。放眼望去,绿油油的地毯上,绣满金色的哈日嘎纳花,更有三五只成群结伴觅食的绵羊和奶牛,如游荡的云朵般点缀其中,好一幅壮美辽阔的草原风光。可那只馋嘴的小白,追着绵羊跑,口水都流成小溪了,就不太美观了。
估摸着张骞踏入河西走廊不久,接着他就会被匈奴骑兵掳去,还是在这片黄金牧场里玩耍几日比较安全。这提议一出,念奴和小白已经逮到一头小绵羊,嚷嚷着烤羊腿。结果,我哄了好久,用河西走廊的十串葡萄才拽得住她喝令小白跟着我们吃素。
夜里,堆起柴火,吃了干粮,随意铺了脱下来的袄子,便和念奴躺下来看天上的星星。草原上的星星,璀璨明亮,摘下来攒成项链,一定艳压四方。
“祭司姐姐,祭司姐姐……”念奴糯糯地笑道,指着一颗需要瞪大了眼睛才能察觉微弱的光的星星。
“祭司姐姐怎么会住在星星上呢”我笑道,忍不住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发现她的脖子上也挂着一颗鲛人泪。
那鲛人泪,闪着樱花粉的柔光,里面好像嵌入了一条小金鱼,盯得久点,似乎能感受到小金鱼的游动,或许是错觉吧。
“策哥哥告诉念奴的。”念奴的嘴巴翘得老高,恼道。
然而,当天晚上,关于紫罗兰大海的梦再次出现。那紫裙银发的美人静静地依靠在银杏树下,除了淡漠还是淡漠。突然,一阵樱红色的旋风卷过来,竟是念奴追逐海浪里的小金鱼。紧接着,海浪上掠过一只飞鸟,坠入海底,化成戴金色面具的白衣男子,眉心一点朱砂倾尽天下。他冲着念奴笑的时候,眼神里尽是宠溺,而对着紫裙银发的美人时,流露出了深深的愧疚。可是,我不喜欢这个梦,说不出什么理由。
掰着指头,数到七天,实在不能忍受草原上蚊虫的叮扰,决定去河西走廊过潇洒日子。说起这些嗡嗡的吸血虫,就一肚子的火。我和念奴,浑身都是又痒又痛的红包子,连脸上都不能幸免,气得我们把铜镜都扔掉了。
踏进集市里,我们不得不用手帕遮住脸庞,唯恐被路人瞧见这副鬼模样。可惜,祸不单行,才吃了几口摊子上香喷喷的羊肉串,就听到甘夫清亮的声音,大汉版的彭于晏呀,我连忙跳起来热情地向他招手。忽然,想起张骞若还在河西走廊的话,那么他们被匈奴抓住的事情还没有发生。顿时,寒毛都要竖起来了,拉着念奴拔腿就跑。据《史记》记载,匈奴人在打败夙敌月氏人后,用月氏王的头盖骨作成了饮器,可见其凶残。就算给我一打彭于晏,我也没脑袋去欣赏呀。
跑了半个时辰,累得半死,才知晓我和念奴已经靠近沙漠地带。这里算不上荒芜,随处可见红柳灌木丛。酷夏,正是红柳的花期,针尖状的花瓣,紫红的一片,看着像旅途人的希望。至少,挖了树根,能挤出宝贵的水资源。
呜呜,那个该死的墨菲定律又灵验了。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我和念奴刚掏出水囊灌几口水时,就被两个匈奴人用弯刀架住了脖子。本想出手解决的,奈何向我们这边骑马过来的匈奴人越来越多。使用睡眠针一秒钟撂倒一百来号的匈奴人,是不可能的,只得见机行事。
“右贤王,抓到两个支那女人!”其中一个匈奴骑兵跳下马,笑道,那炙热的眼神,燃烧着危险的火花,。
目前,匈奴的首领仍是军臣单于。龙城一战,军臣单于大败,自己也负了重伤。回到中央王庭后,不仅没有预想中的军心不稳、内乱加剧,反而匈奴人的士气高涨,控制了附近的乌孙、大宛、楼兰等蝼蚁小国,成了西域的霸主。而且采纳了右贤王伊稚斜的建议后,在河西走廊设置一定数量的关口,象征性收取保护费,大力倡导各国在此通商,并给予若有骑兵强抢货物,格杀勿论的承诺。
结果,匈奴经过龙城一战,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反而强盛起来,常常越过河西走廊,进犯大汉的领土,干起烧杀掠夺的强盗本行,弄得民不聊生。刘彻无奈之下,只得接受以太皇太后窦漪房为首的主和派坚持的和亲政策。为此,谒者之官汲黯上奏,指出襄王在龙城放走军臣单于,骄纵自大,应除去一切军务。这个汲黯,三天两头上的折子,都把长安城的权贵得罪完了。所幸,我私自压下来,毁掉了。不过,我非常怀疑,这些诸侯王,可能有和匈奴合谋,但从探子来报,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突然,听得周围的哄堂大笑和念奴的哇哇大哭,我才回过神来,原是手帕被揭开了,那些猥琐的骑兵将脸上的红包当作花柳病复发的梅毒了。
我的手指按上紫色手链的l字母,朝欲用弯刀挑开念奴的衣襟的匈奴人射了一支睡眠针,见众人望着那顷刻之间倒下的战友大吃一惊之际,冷冷地道:“叫右贤王过来。”
顿时,尘土飞扬,数十名骑着汗血宝马的匈奴将领,拖着一群汉人,奔驰而来。为首的,个子高出一截,生得腰圆体阔,浓眉杏眼,皮肤黝黑,耳垂戴着一只银耳环。穿一件银白色的窄袖袍子,肩膀上搭着一条黑虎皮,束着的金腰带上斜挂起箭筒,乍一看觉得粗犷,仔细打量之后,也是个混血的美男子。
“襄王后,许久不见,甚是想念。”那高个子匈奴人下马,单脚跪地,抓起我的手指
第一百零九章贤王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盛夏的风,卷起热流,裹着黄沙,来势汹汹。
马蹄声急促,踏行数千里,不见握着缰绳的伊稚斜有任何放缓的动作。这群野蛮子就喜好驰骋的快感,我暗暗地咒骂着,缩在他的怀里,蔫成一棵白菜,不敢动弹。
哎,都怪自己逞英雄,妄想通过威胁伊稚斜达到逃脱的目的。这一百来号的匈奴骑兵围成一堵墙,我带着个拖油瓶念奴,也插翅难逃。结果,伊稚斜对于我这个敢于反抗他的女人起了征服**,兴致大增。早知道,就扮自己拿手的柔柔弱弱,挤出几点眼泪,惹他嫌弃好了。
半个时辰后,在马背上一直战战兢兢的,防着伊稚斜毛手毛脚,被他放下地面时,腿软得走不动,咬咬牙,扶着墙壁勉强支撑起。
那个蠢念奴,一点危机意识也没有,匈奴骑兵见到小白很稀奇,她就噼里啪啦冒出一大堆关于她和胜哥哥如何饲养小白的故事,连小白都看不起她,摆出一张生人勿近的百兽之王的威严。
起初的几日,伊稚斜安排我们在河西走廊的酒舍住宿。这酒舍,以暗红色细螺旋纹圆锥状为屋顶,以镶嵌红玉石的毛毡毯铺就四壁,别具西域特色。但是酒舍外沽酒的西域美人,穿着印度的纱丽,跳起妖娆的舞姿吸引来客,似曾相识。
“先说清楚,是谁付钱,再入酒舍。”伊稚斜忽然弯腰在我的耳畔,轻声笑道。(参见第七章,再遇)
这语调,听着好生熟悉,我挠挠头发,百思不得其解。然而,那个贪吃的念奴,抱着小白,盯着别人家圆桌上的烤羊腿,冒起鱼泡泡,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不得不厚着脸皮,将她拽过来,还被小白的吼声吓得颤了颤身子。
“夏阙氏,你觉得哪座月神像更漂亮,紫衣这个,还是白衣的”伊稚斜指着酒舍对面的摊贩子,噙着一丝玩味的笑意,问道。
“仿照李倾城的容貌雕刻一个就是了。”我恼道。
这个伊稚斜,好端端地,模仿别人说话干嘛,阴阳怪气的,真浪费了他那张混血脸。朝戴着手镣脚铐的张骞望了一眼,才猛然想起当初在河西走廊,张骞也问过同样的话,我答的自然是这个酸不溜秋的嘲讽。(参见第十二章,成双)
蓦然,我不由自主地拉着念奴向后退。一年前,刘珺奉命来河西走廊迎接楼兰的月出公主,与正穿越过来的我相遇。当时光顾着烦恼那场暗杀刘珺的事件(参见第十一章患难)和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并没有思虑太多。这河西走廊,可是匈奴人的地盘,怎么可能允许一个大汉的诸侯王穿梭自如呢
然而,还没整理清楚头绪,我和念奴就被伊稚斜带入了一间厢房。那黄花梨木桌子上摆了一大只烤全羊,还有各式的花样糕点和瓜果。三只白玉碗里倒了马奶酒,三只陶瓷碗里搁置了烤羊肉串,要不要布置得和去年一模一样真是哭笑不得。
“念奴好喜欢伊稚斜哥哥。”念奴笑道,迫不及待地抓起桌子上的匕首,砍一块烤羊腿,往樱桃小嘴里塞着,吃得吧唧吧唧响。那小白也两眼亮晶晶,嗷嗷地向念奴撒娇,讨得一碗烤羊肉串。
伊稚斜哥哥瞧着念奴的语气,仿佛是旧识。我坐在念奴身旁,咽下一口马奶酒,还是那么腥,喝一点呛出几滴眼泪。
“念奴去年还说吃了烤羊腿,就要做伊稚斜哥哥的阙氏呢。”伊稚斜想凑近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却被我故意站起来拿念奴的马奶酒而挡回去了。
“念奴好喜欢司马大哥讲的祭司姐姐的故事。还有胜哥哥的樱花羊羹,策哥哥的小龙虾。”念奴糯糯地恼道,明显想耍赖一番。
“你和楼兰王私底下有什么交易”我啃了几口羊肉串,食欲不好,犯酸水,问道。
念奴是刘珺暗地里调过来的,估计是看中她会召唤狼群。那么,伊稚斜和念奴的相识,到底是刘珺的策划,还是伊稚斜的有意接近(参见第五十六章,新政)
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楼兰王派公主去大汉和亲的目的。楼兰地处大汉与匈奴之间,匈奴强盛,大汉求和,楼兰小国为求苟安,定是要两边讨好的墙头草。还有这个楼兰王,听张骞八卦过,是庶出长子,在前任楼兰王和王后暴毙之后登基的,娶了前任楼兰王的宠妾为后。(参见第十二章,成双)那么他的背后,可有大汉或者匈奴的支持呢
伊稚斜笑而不语,递给我一杯马奶酒。我一饮而尽,可不能让匈奴人小瞧了我们汉人。结果,连续三杯马奶酒下肚,面色红润,已有醉意,我就开始懊恼自己一个俘虏瞎较什么劲。
于是,伊稚斜再倒酒时,我将酒杯紧紧地抱在怀里,摇摇头,坚决不接受一滴马奶酒。多少肮脏事,都坏在这酒上,我还是懂的。奈何伊稚斜的爪子侵犯到我的胸口时,我只能弃掉酒杯而逃了。
结果,他的胳膊肘轻轻一拐,酒杯稳妥地落在他的掌心,给自己倒了一杯马奶酒,大口吞完,笑道:“本王还是喜欢单于赏赐的白玉浆,用大阙氏的奶水酿的,香醇可口,够辣够烈。”
用人乳酿酒蛮夷子就是蛮夷子,恶心死了。当然,我不是故意讽刺咱们的少数民族的。作为一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俘虏,我只能扬扬眉毛,努力地收敛起厌恶的情绪,去忽略伊稚斜投来的炙热的气息。
“右贤王还没回答本宫的疑问。”我恼道,只能把烤羊腿当作伊稚斜,一刀一刀地砍下去,发泄心头的怒气。
伊稚斜抱着一坛子的马奶酒一饮而尽,原本灼热的神色凝结成冰霜,单手迅速捏住我的下巴,指节收紧,骨头窸窣作响,一字一字地吐出:“本王很好奇,夏阏氏到底使用何种妖术,令襄王弃月出而不顾”随后将我摔在地上,冷嗤一声。
我瞅了一眼,肚子吃得圆滚滚的念奴趴在桌子上打哈欠,而小白乖乖地蜷缩在念奴身旁,半眯起眼睛着,便放心地爬起来,拍拍尘土,继续吃烤羊腿。
伊稚斜直呼楼兰公主的名讳,显然他与月出至少相识,或许还怀有倾慕之心。但是,大汉助楼兰王发动宫廷政变,篡夺王位,顺带获得了战利品楼兰公主月出。不料,伊稚斜胁迫楼兰王交出月出,楼兰王根本不在乎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的死活,就告知了和亲路线,由得匈奴和大汉去争抢。这也就是刘珺路过河西走廊两场暗杀的幕后剧情。讨厌的刘珺,居然借念奴的嘴巴说是为了夺得我的心而筹谋的,明明就是顺势而为。不过,得知伊稚斜对月出如此上心,是件有趣的八卦。
“可惜,月出不喜欢野蛮人。”当我意识到自己将心
第一百一十章漠西
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夜色渐浓,胡杨树在昏黄的月光下摇曳着沙漠中难得一见的绿意。
原以为这朱雀命格乃是一道极好的保命符,不料,片刻后,伊稚斜的鹰爪掐住我的脖子,力道一点点地加大。我从开始的气喘到最后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吸收氧气,脚不停地瞪他的下面,却始终被他灵敏地躲避。
“伊稚斜哥哥,你不可以伤害堇姐姐,念奴答应过珺哥哥,要保护堇姐姐。”念奴哭得越发汹涌,死劲地抱住伊稚斜的大腿,试图拽倒他。
而那个小白,真心怀疑它到底是不是小猫变异的,只会咬着念奴的衣襟往后拉,完全不懂得拿出百兽之王的威严,朝伊稚斜扑倒,或许当他的大腿是烤羊腿咬上一口也不错。
呼吸逐渐变得困难,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想起索马里狙杀的恐怖分子,有老人和小孩在其中,便放弃了挣扎。生命,没什么值得留恋,短暂或者漫长,最终都是一抔黄土掩盖住过往。
“祭司姐姐,你不能丢下念奴。”念奴索性顺着伊稚斜的大腿往上爬,眼泪鼻涕都沾到他的裤脚上。
念奴这一声祭司姐姐的呐喊,莫名地刺激了我混沌的意识。darren送给我的紫色手链被伊稚斜抛在了胡杨树顶端,此刻的我根本没有能够抗衡的武器,只得垂下手腕,凑近伊稚斜的箭筒,划上一道口子,靠着疼痛来维持求生的**。
当手腕上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滑落在羊脂白玉镯子时,落樱小筑那晚诡异的情境再次出现。镯子上镶嵌着的光芒,倒映在胡杨树粗壮的树干上,画起一串串紫色的海浪。而那几颗跌落在镯子上的血珠,分化成七个红色的圆点,如月亮般在海浪上冉冉升起。最奇特的是,脖颈上的鲛人泪也呼应着漂浮在空中,折射出一个曼妙的身影,缓缓地,移到树干上的海浪,淡漠地坐着。这身影,像极了梦中的紫裙银发的美人!
然而,伊稚斜缓缓地松手,比刘珺的还要粗糙的指腹,轻轻地拨开我额头上的发丝,静静地望着,仿佛那额头上绽开了一朵兰花,值得他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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