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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圣城

    “奥古斯都,我不忍你徘徊于选择的两难困境,你为全人类做出的牺牲令十二神为你感慨。生命之树让人类成为天神的奴隶,只有毁灭它,才能为人类带来真正的自由和辉煌。然而,我不能背叛茕孑。守护生命之树亦是我一生的责任。我与你一样痛苦、一样迷茫……”

    这台词什么鬼,要是我真能说出这种话,我就把带毛的椰子连壳吞下去!

    “亚兰,请遵从你的心!无论你选择站在哪一边,我们的友情都将天长地久。”

    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说完这句台词,就引来了台下的贵妇们的骚动,有人甚至高喊“天长地久”。

    我一边喝酒壶里的水,一边做出醉了的样子说:“奥古斯都,我这里正好有两把剑,与我比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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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过后,他日重逢必是敌我双方,就让我们最后以朋友的方式、以骑士的姿态,堂堂正正地比一场!”

    戏剧冲突在这一幕到达了最**,万神使徒偷偷在给奥古斯都的剑上涂上了见血封喉的毒,药,借比剑之名,让奥古斯都刺伤了他,决然赴死,解决了奥古斯都的后顾之忧。不得不说,这剧情算得上是跌宕起伏,编剧深碍贵妇小姐们的审美情趣,为虐而虐,强行爱而不得,强行为爱牺牲。

    问题在于,这个恋爱脑傻叉就是戏剧里的“我”。

    最后,我躺在堆满鲜花瓣的棺材里硬着头皮听台上其他演员给我唱悼词。台下的观众哭声一片,我估摸着可能前世真正的我躺在棺材里,给我哭丧的人都没他们这么动情。

    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把玫瑰花给我戴上,吟唱道:“噢——玫瑰!玫瑰是春天的头发,地球的光明,爱情的火炬……戴着玫瑰长眠的男孩,青春永存。安息吧,挚友,人类终将繁荣昌盛,盛世是我对你的诺言,共和国不朽!”

    我的责任是守护生命之树,共和国朽不朽跟我有毛关系?撇开我的个人因素来说,这剧里的人物塑造也实在有问题。奥古斯都一路走到高位,有抱负没野心,输出全靠圣父力。就连唯一一个能够展现人性的冲突,即理想和友情之间的抉择,也白白浪费了。人物若选择理想,算他是枭雄;若选择友情,算他是情圣。无论让他做出哪种选择,角色性格好歹是完整、丰满的,不像现在,万神使徒的死直接化解了矛盾,使得奥古斯都这个角色格外虚伪。

    真实的奥古斯都是一个可怕的冒险家,肆意追寻险境,一旦险境来临,他便展示出极佳的用兵才能。他的身心皆具耐性,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够忍受的极端环境,更能克制住人的各种**。他饮食并非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为了维持体力;他睡觉并非为了美美地休息,而是在为清醒时做准备。

    这些便是他的美德,也是他的劣性:极度反复无常,无视誓言,不敬神明,背信弃义。那位人间的大帝,令我发自内心地憎恨,却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战士、君王。

    为什么后世的人们如此热衷在上位者身上寻找爱呢——这明明比在他们身上寻找到一只死虱子还要困难。

    等等,奥古斯都走过来凑近我是要干什么?

    什么?因为观众反响太热烈所以要加戏?

    吻戏!?

    我从坟墓道具中跳了出来,一把甩开了头上的玫瑰花。

    奥古斯都的表情渐渐僵化:“亚、亚兰,你怎、怎么……”

    站起来的那一刹那,本来沉浸在悲伤氛围中的观众瞬间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叫好声,全场掌声雷动,叫好声一阵盖过一阵。

    我想,既然已经“诈尸”,在这么多观众的瞩目下,戏总还是得演下去。

    “奥古斯都,如你所见,我并没有死。死神将我送回了人间,让我一睹毒蛇的眼泪。”我抄起佩剑道具,借位捅入了那位男演员的腹部。

    演崩了,那就索性爽到底,至少在舞台上,让我通快地“手刃”奥古斯都吧。

    “黑暗逐渐淡去,消散于神殿倒塌的浓烟和遮天蔽日的乌云中;真正的日光随之而来,太阳露出了真容,却像日食那样泛黄。这不是我要的曙光。”我高声道,“让荆棘陪伴玫瑰去吧,我要去寻找我的曙光。”

    舞台上的点起了篝火,在火光背后,我一步步走向一片漆黑的幕后。

    《神之殇》落幕,环形的观众席上,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此起彼伏。

    演出结束后,回到幕后看到堆满办间房的鲜花、水果和珠宝我才知道,这场颠覆性的演出盛况空前。团长给了我丰厚的报酬并让我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再演出三场,就按照我改编的反转结局。因为最近帝国的经济蒸蒸日上,比起虚无缥缈的爱,许多年轻人更喜欢追求理想、成为自己的英雄。这种反叛情绪直接影响了观众对于这个反转结局的高喜爱度。

    其实只要放下我自身的优越感和之前对于戏子的偏见,演员确实是个挺适合我的工作:过目不忘的能力用在背台词上很有效,而且舞台给我提供了发泄表现欲的平台。自从我成为剑灵后,一直都生活在暗处,这让习惯万众瞩目的我很不习惯,阴差阳错做了演员,倒也让我找回了那种人群焦点的感觉。

    在第三场演出后,阿昙偷偷溜进了幕后。

    “阿昙,你怎么来了?”

    阿昙:“爻君,现在你已经赚到了远远高出预期的钱,离我说的三天,已经过了一天,我们该走了。”

    这么快?

    “不行,我得再多演几场。阿昙你看,这些花,那些吃的,还有数不清的钱,都是我们的!”

    “爻君!”她皱眉道,“别忘了,你是剑灵。一旦别人发现你其实并不能吃喝、你没有体温、你来自茕孑,他们就会将你当做一个怪物、一个混迹人类社会的异类。你还在不舍什么?你并不喜欢鲜花,你用不着这些食物,你也并不需要这么多金银珠宝。”

    “我不需要你来提醒我,我是一个剑灵!当初让我来剧团赚钱的是你,现在摧我离开的又是你,你以为在地下之城那种半桶水的骑士授剑典礼上定下了‘剑誓’,你就是我的主人了吗?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哼,茕孑人没有主人,我永远都不会是任何人的‘所有物’。阿昙,桌上的食物还有金银珠宝,全给你了,你走吧。对了,把剑留下。”

    阿昙海蓝色的双眸蓦地一黯,“你让我把剑留下?”

    “对啊。”现在的我虽然不再束缚于剑身,但剑若是受损,对我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只有剑留在我自己身边我才放心。

    阿昙说:“我并不是把你当做我的所有物。”

    “那就好,”我扬起了下巴,“我永远都是自由人。”

    阿昙又问:“你就这么渴望自由?”

    答案理所应当。“只要我的意识存在一日,我便要定了自由。”

    阿昙重重地拍桌子,“可我看到的,只是一个虚荣的、因别人盲目的崇拜而骄傲膨胀的蠢货!”

    我怒道:“从没有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在你心里,你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神吧,你根本没有真正接受你自己——”阿昙直视着我,目光灼灼,睿智而尖锐。“一个连真正的自己都无法面对的人,真是可怜。”

    阿昙声音不大,却震得我耳边嗡嗡作响。一股无名怒火窜了上来,我将一块重量不轻的金条蛮横地扔在她怀里,“我不可怜!无论在哪个时代,我都不可怜!拿着钱,找家高档旅店,滚。”

    阿昙低着头,一言不发。

    门外脚步声渐进,我猜大概是团长要来了,于是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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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快点走!”

    阿昙仰头望向我,眼神中夹杂着太多我不明白的情绪,良久,她紧握的拳头渐渐松下来,似乎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她扭头离开,没入夜色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爻君并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他自大,单纯,情商奇低,容易膨胀,自信的外表下有着自己看不到的自卑。戳不得他的痛处,一戳就炸毛;阿昙是他的反面,内敛,冷静,沉着,共通之处大概就是情商也不高,毒舌不讲究沟通

    ☆、被绑架了,别赞,要脸

    “爻,今晚您有重要邀约。”剧团团长在深夜突然通知我。

    “什么邀约?”

    “一位贵人想与您洽谈一下剧本的细节,”团长笑容晦涩,“她承诺支付您演出一场戏的酬劳的双倍。而您,只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轻轻松松地和她见一面聊一聊。”

    听起来很划算。我已经领教到凡人的世界有多麻烦,哪里都需要钱,没有钱和残废没有区别。我最好能在这几天里赚足足够阿昙生活一年的生活费。这样想着,我同意去见那位贵人,坐上停在后门的马车后,车夫立刻策马扬鞭奔向城东的城堡。

    城堡的内部风格奢华,金银闪片铺满了墙壁,可以看出主人恨不得将室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布置得闪闪发光。记得以前我也喜欢用金银和鲜艳的宝石装扮我的城堡,然后我的城堡就连续三年被评为茕孑最丑建筑,丑成了一道风景线,时不时有人会慕名而来看看它究竟有多丑。天神一族崇尚简约、高雅,从建筑物到衣服全喜欢弄成纯白色的。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自幼受到艺术的熏陶,久而久之养成了极为苛刻的审美。而我,则是著名的“品味低俗的草包”。

    我懒得理会这些人定的审美标准。我就是喜欢金色的还有珠光宝气的东西,又如何?如果全人类都既定一个审美标准,那样必然无聊透顶。

    我找了一张金光闪闪的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等了一会儿,我只等来了这里的管家——用金托盘捧着一件浴袍的管家。

    管家一边来拿我的剑,一边道:“爻先生,请您沐浴更衣。”

    我自然不可能把剑给他,“你们主人是有洁癖吗?为什么谈事情还要先洗澡?”

    管家诧异地看着我,随后意味深长地一笑:“原来,现在流行这种套路。”

    我就奇怪了:“什么套路?”

    管家:“装纯良装无辜,张口‘人家不懂’,闭口‘不要啊’。”

    “……大爷?”我觉得他好像误会了什么,可惜我实在不明白他究竟误会了什么。

    这时,地板微微一震,伴随着高亢的女声。

    “我的金眸美少年!!”

    我眉头一挑:“这怎么有条女肥龙?”不,利维坦要是在的话,肯定对这样有损“龙格”的外号表示强烈抗议,因此我还是叫她胖夫人比较好。

    “胖夫人!”

    “喂!你怎么可以这么叫我们美丽的未婚公主!”管家气得像一只炸了的河豚。

    “胖公主。”我立刻接受意见,改口为“胖公主”,然后悠然自得地坐回了金色的座椅上。“说吧,深夜找我有什么事?”

    咕嘟咕嘟。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胖公主,这是你流口水的声音吧。”

    胖公主羞答答地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嘴角,竟然真的被她擦出一大块水渍。

    “爻你长得真像神庙里男神的雕塑!”

    “呵呵……”

    说来话长,并非我像雕塑,而是根本就是人间的工匠按照我的模样做的雕像。我前世正赶上神像创作热潮,反正谁也没见过真正的神,工匠便按照天神一族的模板造神。由于我享受那种受到万人顶礼膜拜的感觉,便自愿给神殿工匠充当模特。万没想到,艺术界抄袭现象严重,一人照我的样子做的塑像火了,众人眼红,便都仿照着做。这一度导致各路男神长得都像我。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神赐,她向来喜欢同我竞争,包括在神像以谁做原型这件事上。如此导致的结果是,女神长得都像神赐。

    回过头来想想,要是真的在某个神庙里碰到了长得和自己如同亲生兄弟的雕塑,也是挺尴尬的。

    那位胖夫人或许没有想到本来是夸奖的话反而让我露出了尴尬的表情。她咬着手指,低着头娇羞地看向我。

    “双下巴。”我指了指,“挤出来了。”

    “讨厌!”她的视线忽然上移,看看穹顶,看看我,感叹道,“真像啊!”

    穹顶上画着一副硕大的壁画,壁画中最醒目的是一位金发金眸、背后有纯白双翼的半裸男性,竟然真的极其肖似以前的我。

    抬头就能看到一个放大版的自己,真是令人羞耻得想要变形。不过,这幅画是不是太像了一些?细节准确得过分,比如我的卷发较软,在迎风的时候就会被吹成直发;还有我的阿列侬双剑,其实并不是两把一模一样的剑,左手剑微微泛着银光,而右手剑淡淡透出猩红——好像画这幅画的画师不仅见过我,还很了解我似的。可这大概只是巧合。穹顶看起来很新,应该是最近二十年内才画上去,那个时候不可能还有人记得我的这些细节。

    目光刚从壁画上收回来,入目的就是一张近在眼前的肥嘟嘟的脸。

    “爻如果你很喜欢我的城堡,你以后可以一直住下去。”她笑起来的时候倒是露出些许肥肉下美人的样子,“我想吃了你。”

    像她这样的块头说出这种话,很容易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没在开玩笑。

    “爻,你怎么这幅表情?我知道,只有漂亮的女孩子说‘我想吃了你’才会让人觉得暧昧吧。”胖公主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眸忽然瞪得滚圆,我才发现,她的眸子竟然也是金色的,只不过这种金色只有在灯光下仔细看才会发现。“而我说‘我想吃了你’只会让你觉得我真的会吃了你吧?”

    她竟然准确地猜出了我的心理活动。

    “爻,为什么你在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决定不喜欢我呢?”她伤感地问。

    “喂,你是不是有毛病?如果早知道你叫我来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绝不会浪费时间。”

    “一个成年男子竟然不知道收到一个女人的深夜邀请意味着什么吗?”她的表情渐渐凝固下来,“都是一样的……你们这些英俊的男子一看到我的样子,就全开始假装贞烈。”

    什么鬼?凡人世界竟然有这种习俗?我真没想到有这层意味。茕孑没有黑夜,所以也就部分什么“深夜邀约”、“白日邀约”,男男女女坦荡开放,想要发展一段**关系不过就是唱个歌、聊个天就能决定的事,哪用得着这种暗示!

    “看来是我之前错误理解了你的邀约,”我大步离开,“现在我要走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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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

    “等等!”胖公主叫住了我。“你要为你的无礼付出代价……”

    我惊呼了一声。因为就在我要走的那一刻,突然发现我手腕上的剑誓灵契消失了。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阿昙放弃了剑誓,不再认我为剑灵。

    胖公主:“你害怕了?你还有机会的,只要……”

    此时我心乱如麻,只觉外人的声音聒噪,“闭嘴!”

    难道说刚才阿昙来找我的时候误以为我想提前与她分道扬镳?她在犯什么傻!?之前我答应过她要让她进入她心仪的学校,这个目标暂时无法实现,我说什么也得想法子让她在这个年纪得到最好的教育。这样就算以后我离开她后,她也能有本事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大陆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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