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烬之余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我问:“这里是不是异界?”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说的没错!”“我们无法外出,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
我问:“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
“不,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刹那间,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我喝道:“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我警告你们,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
他们群情激奋,指着我大骂,我果然没有料错!
我义愤填膺,体内真气流转,霎时打通任督二脉,内劲灌注四肢百骸,正准备奋勇上前,大杀四方,拉米亚急忙捂住我的嘴,说:“我们只想见一见奥斯莫,绝无恶意。”
他们喊道:“你们要见奥斯莫神?为什么?”
拉米亚说:“有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有差错,你们承担不起后果。”
他们怕了,一个村中的老人说:“我会带你们去见神明,但切记,在神明面前,你们决不能让他看见你们的武器。”
我冷笑道:“你是怕我们杀了他?”拉米亚熟门熟路地给了我一脚,这婆娘,我晚上会要她哭着求饶的,不过今晚好像没机会了。
老人说:“不,武器会触怒神明,你们都会没命,就像之前到来的所有误入者那样。”
我心头巨震,正想着该不该一见面就给那个恶魔一剑——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不给他三分颜色,他以为我不开染坊。缇丰喝道:“鱼骨,你如果再轻举妄动!我就阉了你!”
她怎么老用下三路威胁我?唉,真是最毒妇人心。
缇丰又问:“你们原本来自于....我们的世界?”
老人答道:“如你们所见,这里本是旧金山的唐人街,这些都是写在村子的地方志里的。”
“那你们怎会来到这儿?”
老人说:“这都亏了神明,是他将我们救到了这里,避开了世界末日。”
我问:“什么神明?他一定是个有钱的科学家,发现了先进的虫洞技术。”
老人瞪大暗淡的双眼,似乎我此言是对牛弹琴了。
缇丰:“老先生,你们怎么知道发生了世界末日?你们不是一直被封在这儿吗?”
老人说:“是从外界来的旅行者说的,而且并非一次,每一次、每一个旅行者都这么说。我们这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神明,从那时起,我们将此地命名为奥斯莫堡,以感谢神明的救命之恩,一代一代,传至今时。”
我搀扶住老人家,显得格外和蔼。拉米亚问:“你又捣什么乱?”
哦,我亲爱的拉米亚,这并不是捣乱,你想想吧,这件事的行事风格是多么像某个人——精通空间传送技术,并且有济世救人的心怀智慧,就我所知,唯有我英明神武的前世能办到。
是的,那位奥斯莫一定曾是圣·朗基努斯的门徒,他也一定会认出我的,到时,他会感激涕零的把这村子的一切权利都让渡给我,让我继承这救世主的威名,让我再成为此地的新神明。
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一事实,应该让他们为此惊喜。
我们走入一座漆黑的,窗户血红的高楼,高楼的大厅中央有一座高高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个怪人,他仅仅是个人脑袋,一个瘦而巨大的秃头脑袋,戴着一顶黑色王冠,但仔细看,在脑袋之下垫着一层红布,而红布之下,似有许多条蛇在蠕动。
奥斯莫睁开眼,他显得很不愉快,眉头弯弯,仿佛正在出殡的孝子。
他说道:“又是外来者,我警告你们,如果对我动武,你们全都得死。”
我是何等人物?怎会受此威胁?我踏上一步,说:“请问,你认不认得我?”
他说:“不认识。”
刹那间,我仿佛向一位相恋十年的恋人求婚而被拒绝的备胎一样凄凉。
过了一秒,我重整旗鼓,大声道:“你认不认识一位叫朗基努斯的教授?他可能长着大胡子。”
奥斯莫又说:“没听说过。”
我气往上冲,觉得自己像是在新婚之夜得知妻子出轨伴郎的新郎般很没面子。我刚想亮剑,拉米亚和缇丰同时给了我一巴掌,令我扑街。
缇丰说:“尊贵的阁下,我们是为一块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封印之石而来,不知他是否在你手上?”
奥斯莫说:“不。”
缇丰朗声说:“阁下,您既然是这里无上的统治者,就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
奥斯莫说:“我回答‘不’并非意味着‘封印之石’不在我手上,而是那封印之石并不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而是属于一位叫卡帕多西亚的古老吸血鬼。”
燃烬之余 二十八 侦查魔窟
缇丰对卡帕多西亚这个名字表现出显著的担忧。
我心想:“卡帕多西亚又是什么鬼?”但我没问,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注意力,从奥斯莫手里取得封印之石,而不是把几百年、几千年的事问个底朝天。
奥斯莫说:“如你们所见,这里是异空间。世界性的灾难发生前,我启动了避难程序,我的本意只是独自躲藏进入这地方,意外的是,唐人街的其他人也被卷了进来。而我,出于古怪的原因,变异成这模样,我相信我现在是个恶魔了。”
这话倒还在理,他这怪模样倒不比坛奇古怪多少,更及不上贝尔菲格了。
缇丰问:“你为什么能提前预见灾难?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
奥斯莫说:“我,曾是一位法师,人类时,我名叫胡莱,隶属于迷宫守护者,而且地位很高,可以说是顶尖的那几个人之一。我经过大量分析,认为会有一场浩劫,同时,我察觉到那些位高权重的血族在暗中准备着避难。”
我愕然道:“那你也不至于躲得这么隐蔽,掀起这么大动静。”
奥斯莫说:“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做得过了头。而且,我召唤的一个恶魔篡改了我的实验数据,导致殃及无辜。在我穿梭时空的过程中,那个恶魔与我融为一体,我成了奥斯莫,这个小空间的统治者,这个小空间的神,但我已无法离开,我甚至不能从这椅子上下来。”
我问:“那你该怎么上厕所?”
缇丰和拉米亚显然想要阻止我这个问题,可已经来不及了。
奥斯莫说:“我已经不用进食,也无需排泄。你为什么要问这么无聊的事?”
我心中想:“你说的事本就无聊。”
缇丰说道:“你做的不算过火,好几百人因为你的举动而获救,不管你是不是存心的,但这都是伟大的功绩。”
奥斯莫说:“事实上,我救了三千五百人,然而在最初的一年里,他们憎恨我,举着手电、手枪和菜刀想将我宰了,但在这个房间里,我一个念头就能杀死他们,所以他们退却了,我们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直至后来的旅行者向他们描述了现实的残酷,我们的关系才缓和。”
废钟说:“他们很崇拜你,将你奉若神明。”
奥斯莫说:“但他们不懂我的痛苦,我付出的代价。”他的垫子下方伸出一条蚯蚓般的手,指了指红白相间的地板上两摊血迹,他说:“我的妻子和儿子也加入了最初反抗我的人群,我很遗憾,他们如此自寻死路,我只是无法放过背叛者。”
他的语气很平淡,以至于我们无法感受到他的难过,都觉得他其实不在乎。
缇丰说:“我们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只要你把封印之石给我们。”
奥斯莫答道:“奥斯莫堡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恶魔的巢穴,是恶魔的故乡,他们常常蜂拥而来,杀死我的臣民。我尽力赶走那些恶魔,但并不足够,每当至暗时刻来临,就会死很多人。”
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缇丰说:“那些恶魔有多少?”
奥斯莫说:“每次来袭的不超过二十个,具体多少,我不得而知。我的法力范围不能延伸至街门之外,你们必须替我降服这些恶魔的首领,让他们转而为我服务,保卫奥斯莫堡。”
他用那怪物般的手递给我们一些水晶,说:“击败那些恶魔首领后,将水晶塞入他们的伤口,水晶能麻痹它们,把它们送来见我,我就会给你们封印之石,并告诉你们使用的方法。”
之后,他做了个送客的手势,大厅中走出一个穿着华丽的女恶魔,有些像那些紫色夫人,她说:“请随我来。”领着我们走出了宫殿,我认为这是个苦差,但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们走向村子的另一边,在那里用铁板、木头和铁丝筑造了围墙,围墙上居然有重机枪和火箭筒,真是开了眼了。
我问:“这铁桶阵还真不赖,弹药从哪儿来?”
女恶魔说:“原先唐人街里有帮派在地窖建了个军工厂,一小半的设备还能用。地下有地热,能有限的发电。”
她指着这一边的街门说:“唐人街四面的‘天下为公’之门,根据东方的传说,有辟邪驱魔的作用。在平时能帮助我们遏制住恶魔攻击的欲望,但到了至暗那天,防线就变得非常危急。”
我注视她半晌,问:“你不是恶魔?奥斯莫不是恶魔?你们难道不被辟邪驱魔?”
女恶魔说:“受奥斯莫允许的恶魔是可以进入四面大门的,何况我原先也并非恶魔,我曾是胡莱的助手,人类的名字是许琪,现在叫艾德里尔。”
她走到门前,说:“奥斯莫大人不甘心龟缩在这村子里,一味的防御仅有灭亡的结局,他想要在这儿建立一个兴盛的国家。我们需要强而有力的战士,也需要削弱外边的恶魔,更需要可依靠的盟友。”
这奥斯莫看着像是自闭症,不料却挺有雄心。我说:“你们是外来者,这些恶魔才是原住民,你们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艾德里尔说:“我们宁愿成为以色列,宁愿成为美利坚,也不愿从这世上消失,哪怕这意味着牺牲与屠杀。”
缇丰微笑道:“这正是人类的本性。”
我答道:“可不是吗?这也没什么不好,尤其在这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发现我还是个人类至上主义者。
女恶魔说:“根据侦查,从这扇门出去之后,一直朝前走,你们会抵达尖骨狱,尖骨狱是恶魔聚集的地方,也许会有成百上千的恶魔,请保重,务必成功。”
我大惊失色,说:“之前不是说只有十几个吗?”
女恶魔说:“都只是猜测而已。”
如果真有那么多,即使是缇丰也未必能保住我和拉米亚的小命。
我问她是什么颜色,她说是白色的,偶尔有红色的。
我问她有没有黑色,她说没有见到过。我又问肉色和粉红的呢?拉米亚给了我一巴掌。
唉,这些女人真不知整天在想些什么不正经的东西,偏偏她们的眼神像是我活该似的。
我认栽,我认栽,女人总是对的,真没地方说道理。
但为什么我觉得废钟看着我的目光也有那么一缕轻视?
走出阿莫斯堡,是不知名的树林和山地,这儿的树木像是烤肉用的尖树枝,光秃秃的,锐利如矛,到处飘荡着硫磺的气味儿,万物都被一层微弱的红光笼罩着,像极了古书中的地狱。
沿途,白色恶魔时常可见,它们采集着植物,也猎杀林间的野兽,是一些猎犬大小的甲虫,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躲开它们。
艾德里尔从山坡上探出脑袋,指向下方,那是一个深坑,像是月球表面的环形山谷,外形正是恶魔居住地该有的模样,尖锐、锋利、危险、血腥,黑暗,倒刺丛生,宛如鳄鱼咧开的嘴。
缇丰说:“鱼骨,去侦查一番。”
我服了药后,隐行下山,绕过挡路的恶魔们,地上堆满骨头,人类的,野兽的,都有,它们和人类一样都不挑食。
这些恶魔比现实常见的恶魔要矮小许多,大约在一米七、八左右。它们是人类变成的?还是本就如此?
洞穴中的恶魔比想象中少得多,这让我心中宽慰,粗略数了数,大约三百来个。如果缇丰有接近于瓦希莉莎的战斗力,这场战斗是可以应付的。她既是肉盾,又是输出,还能自疗,我甚至可以安心地在后方看戏。
巨大的呼噜声让我心里一颤,我看见山崖上躺着个黑色恶魔,睡得正酣。两、三个红色恶魔陪着它,也许是它的妻妾。我倒不知恶魔如果做出那种事是怎样的壮观,也许该拍些照片给贝蒂,这肯定销路很好,但....更可能让我身败名裂。
三座山崖,三个黑色恶魔,还行,缇丰也能对付,但我们得小心点儿了,我可能要出出汗,用用力....
我脚下突然晃动,脚步声震耳地传至,火光照亮洞穴深处,我见到一个熔岩恶魔从洞穴里走出,恶魔们轰动了,赶忙伏在地上,向熔岩恶魔行礼,熔岩恶魔抓起一个白色恶魔,像是啃鸡腿一样吃了它。恶魔的鲜血淅沥沥地打在地上。
他用金色的眼睛对准了我,我生怕阿蒙之水对它无效,立即施展念刃中的“无痕”,我将熔岩恶魔从心中排除,当我不想它时,它也对我熟视无睹。
这么做是掩耳盗铃,但海尔辛亲测有效,我不能想起那个...什么来着?总之,我必须强迫自己遗忘一些东西,一些危险。
哈哈哈哈,真是爱说笑,哪有危险?我只是在不知什么地儿闲逛而已。
某种巨大的野兽跟在我身后,我为什么会流汗?它似乎靠近了我,低头嗅着,火光照亮了前方,我还是让这它点儿好,尊老爱幼嘛。
它跟了我大约五十米,走开了。这个本不存在的东西一下子浮现在我脑海里,我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拔腿就跑。我担心它会追我,好在它也把我忘了。
山顶上,缇丰问我:“很棘手?”
我说:“非常棘手,是那种熔岩恶魔,和尤涅一样大的体型,力气也可怕的很。上一次和它冲突,它几乎把尤涅顶翻。”
燃烬之余 二十九 年度员工
缇丰质问艾德里尔:“你们的情报差点害死我的人。”
艾德里尔叹道:“抱歉,我们并不知道....”
缇丰说:“如果只有熔岩恶魔,我或许还能对付,但是鱼骨见到了一大群其余恶魔,我们人手不足。艾德里尔,你们必须也派人协助我们!”
艾德里尔说:“村子里的都是些普通人,他们即使有枪,单独遇上白色恶魔也是死路一条,我们帮不上忙。”
缇丰说:“可这样我们也没有把握。”
艾德里尔摇头道:“这是交易的一部分,抓不住恶魔,就别想要封印之石。”
我琢磨或许从奥斯莫那里偷窃至少比捕捉熔岩恶魔容易得多。
艾德里尔看我一眼,说:“我警告你们别打其余主意,奥斯莫能察觉任何进入他城堡的人。”
我怒道:“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艾德里尔说:“我看见你眼珠乱转,笑容狡猾,就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我万料不到我的表情竟出卖....不,陷害了我。
缇丰说:“我们或许可以把它引出洞,用神剑弹对付它。”
拉米亚说:“鱼骨对我说过,那种体格,神剑弹根本没用,他曾经打空一梭子神剑弹,一枪枪都命中脑门儿,可它还几乎无伤。”
我说:“而且它会喷火,火焰是血族的克星,对不对?”
缇丰眉头紧锁,让我详细描述发现它时的景象,以便找到什么规律,当我说起它曾跟踪我一段路时,她问:“等等,你是说,只有它跟着你,其余恶魔并没注意到?”
我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我问:“好像是这样,又好像不是。”
缇丰说:“你是怎么做到的?也许能用这种法子将它单独引出来。”
我无奈说了海尔辛传授的念刃“无痕”。
缇丰与密苏里一样,也是催眠术的大师,她思索着对策,渐渐面露微笑,说:“就是这样,熔岩恶魔很警觉,也很骄傲,它发觉了你,可又不敢肯定,你保持这种若有若无的联系就行了。”
她让我对她使用无痕,直至我与她建立了一种断断续续的心灵感应,她完全看不见我,可又认为存在某个可疑人物。她说:“就是这样,即使是我的心灵法力也不能做得更好了。”
拉米亚断然说:“大人,这样对朗基太危险,万一失效了,他将面临魔窟中所有恶魔的围攻。”
缇丰竖起四根手指,说:“如果事成,我给你四千万信用额。”
拉米亚急道:“不是钱的问题!”但这一次轮到我掩住她的嘴唇,说:“好的!公爵,全听您的吩咐。”
拉米亚回过头,抓紧我手臂,急促说道:“朗基,我一直不怎么管你的行动,可这一次太盲目了,你根本没练熟,而且你的阿蒙之水有剧毒,不能反复喝!”
我小声说:“我们不是说过了吗?若外出一起行动,你相信我,我相信你,绝不会因关心乱了分寸。”
她还想再说,我告诉她我是曾经对抗过亚伯的英雄,我其实深藏不露,她俏脸惨白,抿紧嘴唇,不再劝阻我了。
缇丰说:“道别完了吗?完了过来听我的计划。”
拉米亚是专业的战士,她很快摆脱了不安,镇定如常。缇丰说:“好样的,拉米亚,我会推荐你成为游骑兵的中将,你很快就彻底不用再外出辛苦,只要躺着数钱就行。”
拉米亚昂然道:“长官,我喜欢实地外勤,我只关心我的丈夫。”
缇丰让艾德里尔画了这一带的地形图,回忆来时的路,指着一处平地说:“这里是埋伏的最佳地点,两边的山足够高,鱼骨会将它引到这里。少将发射神剑弹,在它身上开个口子,我会吸引它注意力,设法阻挡它,废钟,由你负责将水晶送入它伤口。”
艾德里尔说:“这样体型的恶魔,水晶只有在它额头深处才能生效,浅的伤口未必可行。”
缇丰冷笑道:“你的要求可越来越离谱了。”
艾德里尔说:“我并没有加害诸位的意思,可我需要考虑我村子的安危,如果能让熔岩恶魔听命,将是奥斯莫堡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
我说:“我还想统治世界呢,做白日梦谁不会?”
艾德里尔不再说话,但我们别无选择,至少熔岩恶魔并不狡诈难测,而安布罗撒却让人难以捉摸。
缇丰说:“好,我和拉米亚会在它额头开个深口子,你最好确定这水晶不会让人失望。”
艾德里尔说:“我发誓它会有用的。”
我服下第二瓶药水,即使我感到了不适,可仍比预想中好得多。
他们开始移动,我也是。
洞里依旧凶险的让人喘不过气,我面对的是恶魔,字面意义上的恶魔,象征着凶狠、愤怒、歹毒、残忍的恶魔,或许我已经杀了许多恶魔,可恶魔也杀了不计其数的人,它们杀人的理由很纯粹——比如单纯的饥饿,比如单纯地泄恨。如果说纪元帝国尚算是可以理解的敌人,恶魔仍是末世所有人类最可怖的梦魇。
一条条岩浆流过地面的小沟渠,熔岩恶魔坐在一块斜着的平台上,那巨型岩石是专属于它的王座。
我不敢靠的太近,转过身,背对着它,将它送入脑海中的虚无,它只剩下一个轮廓,像是个影子。
它在找我,我开始朝洞外前进。其余恶魔困惑地看着它,但没有它的命令,它们不敢跟随。
那思绪很微弱,动荡很大,我必须保持微妙的平衡,如果记得太多,它会识破无痕,开始咆哮,让爪牙们袭击我。如果记得太少,它将如上一次那样对我失去兴趣。
我记得一本童话书中有吹笛子的人,用这样的方法拐走一个镇上的孩子。
但我正在拐的是个十多米高的、浑身燃火的巨怪。
它和其余恶魔一样,并不笨,但也不算聪明,这比完全的愚蠢更糟,因为更容易中计。而且,它很傲慢,傲慢地认为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
我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到了埋伏处,空中响起枪声,熔岩恶魔的喊声震得我耳膜出血,我抬起头,熔岩恶魔的额头正中挂彩了!拉米亚的枪法从不落空。
熔岩恶魔抬起头,朝拉米亚所在的那块岩石喷出烈焰。我见状大怒,一道“弑神”朝它斩去,熔岩恶魔腿上染红,但也只是一道小伤疤,它回过身,尾巴扫向我,我立即遁入阴影中。它这一击引发了塌方,整座小山的石头宛如雨落。
这巨怪稍稍停顿,似在判断局势,缇丰跳在半空,手中的血剑长达四米,身上是血液凝聚成的玫瑰色铠甲,她再朝熔岩恶魔劈出一剑,空中的血光宛如惊雷,她击中恶魔额头中的伤处,更多的血喷溅在外,那伤口已经很深了。
熔岩恶魔大叫,滚滚烈焰披散于全身,刹那间,真宛如魔王降临于世。缇丰背后长出血色双翼,扭转方向,避开了烈焰。血族对火焰有天生的畏惧,即使是缇丰也不能在阳光下生存超过十秒,火焰并非阳光,但它们的相似处让血族发自心底的害怕。
她喊道:“伤口还不够深!”
我使出激流,以神速跃起,再用暗云遮掩自己,用铁莲抵挡烈焰,那灼热的烈焰立刻将铁莲抵消,但我用雷刃再一次切割它的伤口。熔岩恶魔脑袋往山上一撞,我听到自己身体喀嚓作响,像是被踩碎的饼干。
疼倒不怎么疼,但更糟,我完全麻了。它瞪着我看了几秒,转过身,去找缇丰她们,因为我潜意识里一片空白,所以它也忘了我这个人。拉米亚赶来,将治疗针刺入我体内,我说:“不要紧,瓦希莉莎之血会治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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