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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明穿日子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宁小钗
七月的夜,青龙山山半腰天王庙打起了起更鼓,世代居住于此的人们不分男女老幼,携萝背刀,人人手持火把,川流不息的出了家门。
一时间大河两岸到处都是人,大人孩子都有,妇女尖锐的喊叫声,如同山野的母狼嚎叫。
火把的爆裂声中,人们等待着子时的到来。到了子时,在上游五里的人开始放药,打着锣通知下游,上游的男人会把小船在滩口一翻,泅水上岸,船上的石灰等混合制成的毒鱼药遇水融化,顺流而下的河中所有鱼虾会倒大霉,头晕眼花的浮出水面。
因春秋吴越的宿怨,本地有两个最强大的家族,姓勾的是大族,而姓吴的据说是吴国人的后裔,相对而言是青龙山一带的小族。
小族正因为族小,从战国时代起为了生存竞争,子弟皆练武如虎如豹,等闲没人敢招惹,又因为和越国人格格不入,千年以来一直居住在青龙山上,封闭而保守。
勾氏族人自称勾践后裔,向来是本地一等一的大族,开枝散叶,代代多富翁,多美女,族中读书识字的子弟远比舞刀弄枪者多得多,永远瞧不起吴氏族人,认为他们是野蛮的蛮夷。
反正从很久很久以来,两族动辄因很小的一件事而结下仇怨,直到最近为止,还是机会一来即发生争斗。
传说在唐代之前,两族时常约战,各派出相同的人数,在山脚下勾践练兵的地方相互厮杀为乐。石碑上记载,男子向前作战,女子则站在山上呐喊助威。交锋了,金鼓齐鸣,棍棒齐下,软弱者毙于重击下,胜利者用血染的巾缠在头上,矛尖穿着人头,唱着歌回家。
据说那时期用人肝下酒属于平常之事,最野蛮的时候还会把俘虏杀了吃肉,不过吃人肉其实是为了哗众取宠,敲锣喊着什么“吃肉吃肉,百钱一块。”以此来锻炼男人的胆量。除了灾年迫不得已外,中国早就不流行吃人了。
唐宋以来,祖先的仇怨和野蛮的习气早已荡然无存,南方成为最富足的鱼米之乡,两族虽仍不免有人以械斗为由,聚众相互抢掠牛羊,然智谋有余而勇气不足,完全与过去勇猛善战的习俗两样了,即很少闹出人命。
经历了元朝,两族更是歃血为盟,共同抵抗入侵的蒙古军队,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躲在深山里,时常下来劫掠,闹得官府扰不胜扰,几次围剿无效后,干脆宣布青龙山乃两族的牧场,你们去做不归朝廷管的土著吧。
明朝立国后,两族近乎一家亲了,如今大部分勾姓住河左,吴姓住河右,旱灾粮食不够吃呀,两族合作琢磨出了炸鱼毒鱼的道道。
族长老辈人先对喜欢寻事的家伙加以约束,严令不许闹事,传统佩刀是为了撩取水里大鱼,没有其他用途了。
吴姓有一对双胞胎兄弟,模样如一人,都有一口罕见的宝刀,据传是家传的神物,大概是吴越时期业已失传的青铜宝剑。
当年哥俩的父亲咽气之际,把一雌一雄的宝刀交给兄弟俩之时,同时嘱咐了一句话,“你们太祖父和祖父死前都说过,这刀一定要流那曾经流过你太太祖父的勾家第十七派属于朝字辈仇人的血,一定要记住,此仇不报就不配作吴家人。”
交代完了遗嘱,父亲随即咽了气,兄弟俩流着泪对天对祖宗发誓,一定要手刃仇家的血,不然一辈子不成亲。
然而后来兄弟俩到处打听,那什么朝字辈的勾姓族人早绝嗣了,好像只有一个女儿也在一次发大水时被洪水给冲走了,祖宗的仇无处可报了。于是乎,刀也没办法用来杀人,改成终年用在砍鱼打猎这类事情上去了。
时间一久,这事在兄弟俩的心里自然也渐渐淡忘了,照样准备娶媳妇生孩子。()





平凡的明穿日子 第一千一十章 大高明
今夜兄弟俩负责在上游把小船放翻,船儿撑到了应当沉船的地方,天还刚断黑不久。
这里是个杳无人迹的荒滩,相传五百年前,勾吴两姓族人曾在此河岸各自聚集了二百余壮汉大战过一次,结果是双方同归于尽了,无一男人生还。
据说因死伤惨重流血过多,导致元气大伤的两族认识到不能再这么任性下去,开始尝试和平共处,反正这里的石头皆是褐色,仿佛被鲜血所浸染似的。
好像此事不仅仅是传说,因为岸上还有官府立的石碑存在,上面的字迹早已模糊不清,总之因这个故事,附近从没有人烟。但又因为这里是来往船只必经之路,很久之前有了一座庙宇,有了庙则使得撑夜船过此地的人不至于心虚,寺庙的香火也因此还不错。
兄弟俩看看天空,时候还早,先出娘胎的哥哥说道:“还得一个时辰,咱们做什么?”
弟弟说道:“喝酒。”
船上有带来的一大葫芦黄酒,半只野山羊腿,一包干豆子,弟弟起身准备酒菜。
哥哥说道:“不急,时间还早得很,咱们去看看老和尚吧。”
这里除了寺庙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再远些时间就不够用了,哥俩放翻船后得到下游去凑热闹,他们的宝刀在数日前就已磨得锋利无比,不能错过砍大鱼的节日,一年才一次。
兄弟俩游上了岸,哥哥说道:“老和尚也不知道在不在,上一次是三年前了。”
并肩站立的弟弟望着天上的星月,不由得一声长啸:“好天气!”
小半年没下雨了,天气的确太好了。长空无云,天空是深蓝色的,群星如嵌在宇宙中的宝石,熠熠生辉,水边的流莺飞来飞去如仙人指路的灯。荒滩上的蟋蟀三三两两的鸣叫,清越沉郁,四周的环境荒凉而浩瀚,使人有种像英雄一样在古战场刀枪剑戟的缝隙间徘徊阔步。
因蟋蟀的声音,弟弟想起忘了携带笛子,惋惜的道:“有笛子好了。我们可以唱歌。”
哥哥没回应,放开脚步奔跑,忽然停下来凝神静听,听到山上的木鱼声了。
“上山看看和尚,这时候还念经。”
弟弟也没有回应,他不想上山。只想在附近转悠转悠,不过做弟弟的事事追随兄长,哥哥已经向山上走去,他也只得跟在了后面。
月亮的光芒照在滩上,林立的石头另一面为月光所不及,好似躲着鬼魅妖魔。萤火虫在月光下到处飞动,振翅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每当从头顶上飞过时,宛然如在虫背上骑着小仙女,常常能嗅到若有若无的一种香气。
“哥,小心蛇。”弟弟几步冲上来,腰上的刀瞬间出鞘。
“汉子怕蛇么?”哥哥对趴在树梢上受到惊吓的毒蛇视而不见,仍然堂堂朝前走着。
上了半山腰,人距离船大概有数十丈远。月光中的小船在粼粼波光上轻轻摇摆,目光尽头的下游平岗也沐浴在月色中,水面浮起了一层白雾,雾中闪着火光。一闪一闪。
兄弟俩眺望着,哥哥想起了旧事,“这里死了我们族中二百汉子,他们也死了二百。”
啪!哥哥的刀也拔出鞘了,顺手砍向路边的小树。砍断了不少树枝,弟弟马上有样学样。
哥哥一面挥刀一面说道:“爹临终时说的话你记不记得?我们的刀要饱饮仇家的血,只要我有一天遇到仇人,这把刀就一定会喝了他的血。不过可惜,朝字辈的烟火已经绝了,我们的仇是报不成了。真是委屈了这口宝刀,只能砍砍水中的鱼,山上的猪。”
“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哥你上去吧,我撒泡尿。”
“好,你快点上来。”
当下兄弟俩沿着窄小很不平整的山路向山顶攀登,随着与山庙的距离越来越近,与河水的距离越来越远,每次停顿回头望着山下,下面的一切皆如梦中景致。
继续上行,有时感到木鱼的声音很近,有时反觉得渐远,兄弟俩胡乱的把刀向左右劈砍,隐隐约约能听到木鱼声音之外的念经声了。
到了山庙门前,静悄悄的,山神土地小石屋中有一盏微光如豆的灯火。
月光洒了一地,一方空地有石桌石椅供人休息,里头的和尚似乎毫无知觉,朗朗的木鱼声起自庙里,气氛祥和干净,弟弟不愿拍门。
“哥,不要吵了人家。”
他自己直接坐到石凳上去了,并且把刀也放在了石桌上,忽然看到一把野花,应该是不久采来散乱的丢在那里。
弟弟诧异了,这绝对不是庙中和尚会做的事,年轻人好事多心,把花拿起来给哥哥看。
“哥,这里有人来了。”
“不奇怪。”哥哥不以为意,“很多砍柴的青年会爬到这里来烧香求神,想让佛祖保佑他得到女人的心。”
弟弟观察着花束,“我觉得这是女人遗下的东西。”
哥哥失笑道:“女人的又如何?这野花很平常,到处都是。”
弟弟羡慕的说道:“倘若是勾族那些顶美貌的女人呢?”
“近乎笑话。”哥哥缓缓摇头,“永远不敢来这里的,太危险了。”
“反正我猜是女人丢下的,也就可以说是被美人丢下的,我得带回去。”弟弟拿着花爱不释手。
哥哥无语的道:“只有小孩才做这种事。罢了,你还年轻,要拿去就拿去好了,却不要为此苦恼,哥会挣钱给你娶好看的媳妇。”
“嗯。”弟弟喜悦点头,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道:“哎呦,莫非和尚藏了?”
说到这里他自己忍住了,不敢亵渎出家人,而里头的木鱼声急转,似乎非常不满。
哥哥在月光下舞刀。做出祖传下来的种种刺劈动作,姿势优美,他的心全神贯注,在刀风中来来去去,进退的身手矫健不凡。
这汉子可以说是吴姓族中最纯洁的男人。也是身手最好的猎人,最勇猛的战士。而弟弟珍而重之的把山桂野菊藏到鹿皮兜子里,喃喃自语,他天生有几分诗人忧郁的气质,身体不及哥哥强壮,故在事情上多遐想而少成就。
原来按照这一带的山寨风俗。女子遗花被陌生男人拾起,则男人即可进一步对女子唱山歌,把女人的心得到,所以他在编织着浪漫的爱情故事。
弟弟是刚满十八岁的年青汉子,其实还不明白女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因凡是女子声音身段衣服上的颜色等等皆趋于柔软。天生好奇的欲-望使他对年轻女人有一种狂热,如今偶遇这一束花,主人自然成了他的梦中偶像。
这孩子平时就酷爱吹笛子唱歌,眼下明月清风使得他兴致高涨,先前不让哥哥拍打山门怕惊扰了和尚的功课,到此时,却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山歌。
承袭自春秋战国时期的吴国歌曲。世人已经很难听懂,大概是类似诗经里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或“你这心地善良的女孩,在梦中也不忘带一把花,因为这世上,也有做梦的男子,可以在梦中把花给他。”
总之弟弟很有作词的天赋。当微风轻轻吹到他的脸上,如同女孩的小手摩挲,他陶醉的又唱道:“柔软的风拂我的脸,我站在你的门前,等候你开门。不拘哪一天我也不嫌迟。”
忽然,山门旁的小角门开了,哥哥忙收刀说道:“对不住师傅,半夜三更惊扰了,咦!”
出来的竟不是庙里的老和尚,而是一位身材消瘦,剑眉星目,带着一身肃杀之气的年轻男人。
兄弟俩自小打猎,锻炼出野兽般的直觉,同时露出警惕的表情,这陌生男人身上的血腥气太浓郁了,不但杀过人,并且是似乎杀过很多很多的人,手同时按在了刀柄上,一触即发。
倒是男子神色很平静,也没有任何的防备,扫了眼哥哥手上的刀,赞了句“好刀”后,侧身一让。
后头是一身破旧僧服,人虽老迈却精神勃勃的老和尚,也是看了眼宝刀和刀鞘上的花纹,问道:“是第九族子弟么?”
弟弟意外的见哥哥恭恭敬敬的道:“是,宗字辈的。敢问这位是?”
老和尚说道:“远道而来的客人,护卫江山的将军,你辈真正的英雄,手刃过万千鞑子。”
难怪了,兄弟俩知道和尚的介绍应该是真的,出于年轻人对于英雄的崇拜,露出了仰慕的神色来。
不料那年轻将军冷冷的道:“我杀敌用的是火枪火炮,也不是什么英雄,战死的将士们才是英雄。”
老和尚笑了笑,问兄弟俩:“你们是荆南先生的公子了?”
哥哥说道:“惭愧!无用的兄弟辱没了第九姓吴族。”
和尚神色唏嘘,说道:“荆南先生过世很久了。”
弟弟傻愣愣的站着,茫然不知家族和老和尚有何渊源,哥哥说道:“是的,师傅与先父认识多年。”
“是啊,我们还是,唉!”老和尚想起什么再不说话,借着月光仔细端详兄弟俩的模样。
哥哥说道:“四年前曾随先父到过庙里一次,没有同师傅谈话。”
“嗯。”老和尚点头,遮掩了自己的心事,赞不绝口的对青年将军说道:“这可是真正的宝刀,来,把刀给我一下。”
弟弟赶忙把自己的刀抽出来,双手奉上,就见老和尚持刀在手,略一挥动,瞬间飕飕风生,寒光四溢。
哥哥努力回忆起父亲说过关于老和尚的话,青年将军则不为所动,再好的武艺在战场上也没有用武之地,短兵相接,战阵之术直来直去,顷刻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结局。
弟弟则兴奋的的抚掌,“师傅大高明,大高明。”()




平凡的明穿日子 第一千一十一章 一笑泯恩仇
老和尚似乎不愿多介绍年轻将军,而年轻将军似乎也没有交谈的意思,静静的站在那里,背部如同标枪般笔直,纹丝不动。
把弟弟的刀仍然放在石桌上,老和尚自己也在一个石凳上坐下,笑道:“你们俩都带着祖传的好刀,今天为什么事到这里来?”
哥哥解释道:“族长命我们坐船来倒鱼药。”
老和尚双手合什,不忍的道:“众生在劫,阿弥陀佛。”
“我们是在下面听到了木鱼声,才想起上山看看。到了这里,又怕妨碍了师傅晚课,所以在门前游玩。”哥哥继续解释。
“嗯。”老和尚欣然说道:“老衲听到你们唱歌,很奇怪,夜里是不会有人来的。那歌是谁唱的?很好听,你们谁是哥哥呢?荆南先生当年生了一对双生。”
“师傅看不出来么?”哥哥露出笑容。
老和尚不假思索的抬手指着他,“你一定是大哥,唱歌的是弟弟。”
弟弟害羞的道:“我胡乱唱的,师傅莫取笑。”
“哈哈!”老和尚站起身来,“无需害臊,这样的山歌听过太多了,还不止听呢,老衲年轻时也干过这样的事。既然来了,就请进去吧,喝一杯老衲酿制的蜜茶解解渴。”
长辈之命,兄弟俩无法推辞,当下跟在年轻将军的身后从小角门走进庙里。一进来是一个小小天井,周围有南瓜藤牵满的棚架,又有花花草草,有锈迹斑斑的青铜高脚香炉。
月光洒满庭院,古意盎然景致极美。弟弟初次来,东瞧西望的连声说道:“真是好地方,没想到这里这样好。”
老和尚说道:“不太肮脏就是了,寺里没什么香火,其他僧侣都跑了。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闲来无事栽一点花草,这南瓜今年倒不错,都快把架子压倒了。”
老和尚一边介绍,一边引三人走进了佛堂,他住在左边的禅房。进了屋。忽然兄弟俩看见一位十分好看的妙龄女子,姿态洒脱的坐在做工粗糙的大木椅上,喝着和尚款待客人的蜜茶。
老和尚说道:“这位姑娘是徐将军的未婚妻,此次要回京拜见长辈,然后拜堂成亲。呵呵,好啊!”
“大伯别说了。没完没了。”美人的俏脸一片绯红,落落大方的站起来,“一想到不经长辈同意,私定终身,我的脸上就火辣辣的。”
一直沉默寡言的年轻将军语气温柔,“不妨事,义父最是通情达理。”
他自然是徐灏的义子徐烬了,而女人是西域城头下的李芳姑娘,本姓勾,本地人氏,早年被洪水冲到了下游百里,被途经此地经商的李姓汉人所救,认了义女,带着她去了遥远的西域。
李芳的亲人几乎都不在了,自幼饱受族中的人情冷暖,是以不留恋没有亲人的家乡。不久改姓为李。因暗恋上了徐烬,毅然报名当了随军护士,此后追随徐烬一路南征北战,演绎出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
今年徐灏召唤义子回家,打算让他回辽东执掌兵权。徐烬便领着李芳回归中原,而李芳也带着他先到青龙山祭拜祖先,老和尚是她唯一健在的亲人,也是兄弟俩的父亲一辈子的仇家,英雄惜英雄的那种,多次决斗谁也杀不死谁,反倒成了朋友。
老和尚热情招待四位年轻人,得知侄女活着又有了终身依靠,十分欣慰,高兴之余谈了很多两族过去发生的许多故事,有些是年轻人不知道的,有些虽知道却没有这样清楚,令兄弟俩非常满意。
此外,老和尚还说了两家之间的恩恩怨怨,兄弟俩把这些事都各自默默记在心上,却不知眼前的美人就是他们发誓要杀死的仇人,大抵就算知道了也下不去手,两族的传统,永远是男人对男人,杀女流非是男子汉所为。
兄弟俩十分纳闷,老和尚貌似知道的也太多了吧?尤其是涉及到自家隐秘,看来正是知道的太多,所以成了和尚。
天色已晚,双方同时起身告辞,四大皆空的老和尚不舍的看着侄女,送他们走出庙门。
如此两拨年轻人一前一后的下了山,不到一会就到了近河的高岸。
月色如银,一切都显得美丽和平,风景因夜深人静而倍显凄清。如同兄弟俩对完不成誓言的惆怅,李芳多年返回家乡又即将远嫁的淡淡伤感,以及徐烬从战火纷飞的战场返回歌舞升平的花花世界的不适应,总之四位年轻人各有各的心思。
一时间,都面对着河水谁也没心情说话。
哥哥忽然说道:“我去把酒肉拿过来,徐兄保家卫国,请接受我们兄弟的敬意。”
徐烬说道:“你们身负重任,时候不早了,不要因我们而耽误。”
“不要紧,你瞧天上的北斗星,是三更子时,还早。”哥哥指着夜空,对弟弟说道:“我们过去。”
弟弟吹了一声口哨,在哥哥身后追随,兄弟俩的动作异常敏捷迅速,纵身高高跃起,轻盈的降落在河滩上,从一块大石上飞快的跃到另一个大石上,不久就到了船边。
李芳神色复杂的轻声道:“他们竟是我家的生死大仇,要是知道我的真正身份,不知该怎么想?会不会一刀杀死我。”
“不会的。”徐烬目光明亮,“他们都是心地善良的质朴青年,仇怨与女人无关。就算他们要杀你,也得踏过我的尸体。”
“不要。”李芳很害怕,“我没打算认祖归宗,就让这秘密与大伯一起永远过去吧。”
这时候兄弟俩拿着酒肉回来了,弟弟手里拿着凝着湿露的铜锣,说道:“香熄了,还剩三盘,不知什么时候灭的。”
哥哥说道:“没关系。看天象就成了。”
“可是远天好像起风了。”弟弟很苦恼,担心误了时辰。
徐烬说道:“不要紧,风从南方过去,云在东,无妨。”
“是咧。不要紧。”哥哥把酒肉摆在了石头上。
李芳注视着这三个同样优秀的青年,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刀兵相见,看着他们直接坐在石头上,一面拔刀割下鹿肉大口的吃,一面挨个倒举酒葫芦,咕嘟咕嘟的大口喝。非常羡慕男儿的豪放洒脱。
哥哥抬头对着月亮出神,说道:“山上的大师人好,不过他说知道我们的仇人,也认识家父,我有些怀疑他的身份。”
李芳心里一紧,赶忙低下了头。幸亏是夜里,不然很容易暴露她的紧张不安。
徐烬神色不变,如果兄弟俩打算追究往事,那他会如实相告,然后和兄弟俩来一次公平决斗,虽然他的武艺远没有枪法来的好。
弟弟说道:“哎呀,我们为什么忘了问他俗姓?”
哥哥说道:“没用的。他可以随便编个名字。”
弟弟笑道:“他还说会唱歌呢,年轻时不定做了些什么坏事,一把年纪出了家。”
李芳忍不住了,插嘴道:“才没有做过坏事,只是看破了红尘,冤冤相报何时了?”
“是哦,冤冤相报何时了。”哥哥有意无意的看了她一眼,展颜笑道:“受教,想我们兄弟俩这三年来无日不想着复仇,为此寝食难安。可今晚才知道,两家先人杀来杀去,都死了好多人。可我爹这一辈子没杀过人,也没对我们讲过先人的恩怨,临终前才交代下来。而对方家里明明已经没有人了。他老人家肯定也清楚,真不知道为了什么?”
李芳犹犹豫豫的问道:“那,那一旦你知道了仇人下落?会去报仇么?”
“会!”哥哥毫不犹豫的回答,随即笑道:“仇是一定要报的,不然枉自为人。”
李芳神色惨然,她太清楚两姓族人的习俗了,说了就一定要做到,甚至不死不休。
面无表情的徐烬注视着弟弟情不自禁的握紧刀柄,听他嚷道:“我不许你杀人,杀人要偿命。我生来不中用,还是我来报仇,哥哥娶妻生子传宗接代好了。”
哥哥大笑,仰头把最后的一点酒喝光,“傻兄弟,爹的遗愿是要刀喝上仇人的血,却没说要人家的命。咱家这一派只剩下你我兄弟二人,而对方也只剩下了一个女儿,冤冤相报何时了?莫非要杀的两家绝嗣?仇咱不报了,不报了,到此为止吧。”
徐烬至此终于动容了,他没想到一个山中青年会说出如此豁达的话来,并且他聪明的已经隐约猜到了未婚妻的身份,通过老和尚的只字片语。
到底兄弟俩故世的父亲荆南先生是位什么样的人呢?徐烬心生向往,应该是位和义父一样的超卓之人,这能从老和尚身上看出端倪,显然老和尚认为好友的儿子也不是庸人,尤其是他的长子,双方长辈要在不违背先人的遗愿下,彻底了断两家之间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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