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袖侧
他的女儿于是跟着外祖父母回去了江都。
南思文继续在帝都打拼。拼血,拼命。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江都看看女儿。
他终于是违背了王老板的意愿,弄死了张顺。
他站在王老板的面前,平静的表示,血债,必须血偿。张顺,是无论如何必须死的。但他许诺,绝不会像张顺那样背叛王老板。
但王老板这样的人,不可能会去信任诸如誓言或者承诺这一类的东西。他后来还是扶植了新人,制衡南思文。
但,他已经是暮年,南思文却还那样的年轻。有能力的人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能力不够的人,就是放到那个位子上,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一年一年的,南思文,终于还是一人坐大。他的名号,在帝都的道上,响当当。
王老板觉得幸运的是,他当初看中南思文,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因为他有底线。他果然没有看错。
他对南思文有着知遇之恩,因这一点,南思文始终没有背叛他。
但是王老板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里,终于大彻大悟了。那时候,他正搓着小叶紫檀的念珠,翻看着佛经。不知怎的,忽然就想通了。
他有六个孩子,包括妻子在内的不同的女人,为他了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这些孩子全都读了大学,逐渐接手了他手里的正经的生意。
但他们都知道,他还有着非常挣钱的隐藏在地下的黑色产业。巨大的利益使他们都忍不住觊觎。
王老板突然醒悟过来,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他的孩子们在南思文的手里,怕是过不了一回合。他的财富已经非常惊人,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离大限怕是不远了。
大彻大悟之下,他终于放手,让南思文彻底自立。投桃报李,他得到了南思文会照顾王家的承诺,给他的后代们结了善缘。
第二年,安然病逝。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十八年。
当初七个月就早产的女婴,已经出落成婷婷少女。她被她的外租父母教养得非常好,气质干净,行止优雅,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帝大。
帝大,当然在帝都。
她的父亲亲自到江都来接她,对她的外祖父作出了无数的承诺。承诺她的绝对安全。
她也是很无奈。所有人,都对她太过小心翼翼。每到这种时候,他们就会集体失忆,忘记他们从小就让她学搏击、格斗,现在已经是空手带黑带这件事。
但是能去帝都,她依然还是很向往。那是她的妈妈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是她离世的地方。
她渴望,去她走过的地方走一走,踩一踩她曾经踩出的脚印。
妈妈,是她人生中的一段缺失。
她的另一段缺失则是,一直到她和父亲走进安检门,她的外婆,都不曾看过父亲一眼。
她和他的父亲,并不算是亲近。虽然她一满十八岁,他就背着她的外公外婆,转了大笔的财产到她名下。
那是他表达父爱的方式。她虽与他不太亲近,却也知道,他非常爱她这个长女,或许,不输于爱他的儿子。
因为她知道他爱她,为了不让他失望,她在他家住了几天,最后还是拒绝了他提出的希望她长居在这里的想法,坚决的住进了帝大的学生宿舍。
报道的那天,她的父亲亲自开车去送她。她的外公外婆从早上就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
对他们的小心过度,她很无奈,也只能忍耐。她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的外婆告诉了她当年她妈妈去大学报道发生的事。她终于懂了他们对她的小心翼翼和保护过度。
因为懂了,所以她忍了。
女儿和他不亲近,不肯住在家里,南思文内心很是失落。
但他知道,他的女儿像她的母亲,也像她的外祖母。这三个女人身上,确实有一些东西,他不懂,却有着格格不入的距离感。难以消融。
他亲自开车送女儿去报道。顾清夏当年是怎么被拐,他也已经知道。他和他女儿的外祖父母一样,对这个像极了顾清夏的女孩,保护得像个玻璃娃娃,唯恐她受一点点伤害。
帝都本就是个人流汹涌的城市。报道日的大学门口,更是摩肩接踵。
九月的帝都,热气还未消尽,雨水却日渐稀少,燥得狠。
南思文才停好车,从后备箱拿出女儿的行礼,手机就响起来。他看了眼,对女儿说:“你外公。”
他恭敬的接起,谨慎的汇报。却因为信号不太好,略略走远了几步。在一再的保证孩子的安全之后,他终于挂了电话。
转身,女儿原本站立的地方却空空如也,只有行礼箱孤零零的靠着他的车子。仿佛她从未存在过。
南思文的内心,突然升起了极大的恐惧。
他失了冷静,慌乱的大声叫着:“明秋!明秋!”
“爸爸!”女儿的声音却自身后响起。
他遽然转身……
女儿站在阳光下,手上拿着两瓶矿泉水,神情微诧。
年轻的女孩皮肤白皙,面孔秀美,眉目五官,宛然……便是当年的小霞。
一如他无数次梦见,她回到他身边……
他一时愣住……
他年轻时不知道多少次梦想过能出人头地,而后体面的等着小霞回到他身边……
可,纵然他真的已经成了城里人,已经成了有身份的人上人,有了足以供养女人们过上奢侈生活的身家,小霞……也永远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了……
阳光下,少女愕然的看见,父亲泪流满面……
【全文完】
泥 第92章 番外之一:胜子
胜子其实姓李。他的大名,叫作李胜。
没错,和李盛就一字之差,发音完全相同。
李盛身边的人第一次知道的时候,莫不笑喷。可这个事儿,李盛和李胜也都没办法,谁叫名字是爹妈给的呢。
只能说,他俩有缘。
李胜和李盛一样,也是老京城。他们小时候,都是住在大院里。可大院跟大院,不是一回事。李盛住的,是部队的大院。李胜住的,是胡同里的大杂院。
农村人往往会羡慕城里人,羡慕他们住在城里,有城市户口,有工作。他们并不清楚,在一个大城市里,人和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从小活在特权和富贵中的,也有生来就在贫困的底层挣扎的。这个无法选择,端看投胎技术。
胜子的投胎技术,毫无疑问是特别差的那种。
他出生在一个低保家庭。
妈妈多病,常年卧床。爸爸一条腿有点稍微不灵便,是个环卫工人。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一家子老的病的小的,全指着他爸那点微薄的工资养活,除此之外,就只有每个月那点点低保金。
可胜子其实并不是独生子。他其实还有个哥哥。
胜子的哥哥当然也姓李,他的名字叫作李利。
李利从小就是个有些迟钝的孩子,因为别人叫他的时候,他经常会没有反应。大家会因此笑他。他的父母也从来没想过要带他去医院看看。“去医院”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件昂贵的事情。
直到后来,小学里搞体检,才检查出来,李利的一只耳朵是聋的。天生的。
李利因此拿到了残疾人证,李家因此有了生二胎的指标。
二十多年前,什么独身主义,丁克家庭,什么不生孩子过二人世界的概念都还统统没有。这个国家的普遍大众都认为,多子是多福的。大家不能多生孩子,是因为有政策管着,有罚款悬着。要都有免费的指标,大家肯定可劲的生。
于是才有了李家的老二,取名字的时候取了“胜”字。这样兄弟俩合起来就是“胜利”,虽然是反着的,也是个好词。
胜子其实对他哥印象很淡薄。他那时候毕竟是小。
他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哥死之前的那段时间,他突然有钱了。
突然就拿了崭新崭新的衣服回来穿,还有给妈妈的药,给奶奶的补品。甚至给他这个小了好几岁的弟弟,也有新衣服新球鞋。
但比起这些,胜子更开心的是,他哥有钱给他买零嘴!那段日子,他就跟个小哈巴狗似的黏着他哥,可怜巴巴的用眼瞅着他哥。他哥就牛掰哄哄的领着他去了胡同口的小卖部,牛掰哄哄的掏钱给他买零食。
胜子觉得他哥掏钱的样子太帅了。
那段日子,真是幸福。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哥就没了。胜子,突然就变成了李家的独子。
他并不是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约知道是他哥闯了大祸。这次的祸真大了,把自己的命也丢了。
有穿得讲究体面的男人去了他们家,跟他爸妈和奶奶讲了很久的话,然后离开了。后来他们家经济上忽然就宽松了很多。爸妈也不再老为没钱拿药而发愁了。
他当时的年纪,知道什么是“死”,但死究竟有何意义,他其实懵懵懂懂,不是真的明白。他甚至没有太伤心,只是爸妈告诉他以后再也见不着哥哥的时候,他就知道再没人给他买零食和新衣服了,才难过的哭了一场。
直到后来他在家一个人孤零零的,再没人陪的时候,他才慢慢的体味了到了什么叫“死”,什么叫“再也见不着”。
慢慢的,这个懵懂的孩子,才真的开始为哥哥的死感到了伤心和难过。背着人,偷偷的哭过几回。
可他毕竟年纪小,他有他的玩伴,他要上学,要做作业,要看动画片,要在胡同里撒了欢似的和别的孩子疯跑。慢慢的,哥哥的脸,就模糊了。
要不是刻意提起,他甚至会产生他生来就是独子的错觉。
他的学生时代,一直就处在这种放养散养的状态,就这样混着混着,高中就毕业了。
许多大学生一毕业踏入社会,会觉得茫然。但实际上,每年都会有一群也是初入社会,却比他们更茫然的人。这群人,就是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却没有读上大学。这群人,他们对社会的茫然和恐惧,要远超大学生、中专生、职高生和技校生。因为大学生有学历。中专、职高和技校生,有一技之长,有明确的就业方向。
只有高中生,是完完全全的茫然,完全不知道前路在何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或者能干什么。
一点过度和衔接都没有,他们就从不许打扮、不许玩、不许恋爱的仿佛与世界和社会脱离的学校,被推倒了光怪陆离的现世。
在胜子的茫然中,胜子他妈拖着病体,天天去街道哭。天天哭,天天哭,就给胜子哭回了一份工作。
胜子就上岗了。
他的工作特别简单,就是剪棉纱。一把特殊的剪刀,一大团棉纱,按照要求剪成一小坨一小坨。剪得太小太大都不行,必须大小差不多。
工资是按件记钱,三分钱一坨。
胜子剪了一个月的棉纱,因为手还生,速度上不去,只挣到了几百块钱。换回来的是夜里疼醒,发现右手在痉挛。
在无法入眠的疼痛中,胜子睁着眼睛看着简陋的天花板。才只有十八岁的他,分外的迷茫,并绝望。
他知道这决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但他不知道他想要的那种人生,要怎样才能实现。
他想要的人生,其实挺简单,就像他的某些从大杂院搬走里的邻居那样。
从小就认识的人,渐渐长大,分道扬镳。有些人家就从大杂院搬走了。不再常联系,但是隔个一年两年的,发小们也偶尔会聚一回。
他年纪小些,以前没参加过。但是高三那年,有一次聚会,正赶上还在做特种兵的老猫回来了,老猫就带他一起去了。
饭桌上,他见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邻居,年纪要大他不少。他隐约还能记起来以前夏天的晚上他光膀子跟大家一起坐在路边打扑克的样子,还有后来他白天卖衣服,晚上支起摊子卖羊肉串的事。
他记得有一回,有人跨界来收保护费,把他给打了。他顶着乌眼青回来喊了一嗓子,胡同里的小子们二话不说就跟他去了,胜子那回也去了。他年纪小点,战斗力不行,大腿让人给踹青了,后背挨了一棍子。但是那伙子人还是让他们这片的人给赶回去了。
后来那人招待他们吃羊肉串,胜子腿上背上虽然疼,但是吃得特香。
感到自己讲了回江湖义气,并有一种找到组织般的虚幻的归宿感和使命感。谁叫那时候,看的都是程浩南和山鸡呢。
胜子自觉自己是做不成程浩南的,但他梦想成为山鸡。他渴望有一个程浩南式的大哥出现,对他慧眼识金,然后带他一起装逼一起飞。
可惜没有。
几年后他跟着老猫在聚会上又见到了那个邻居。他早就不卖羊肉串了,据说开了餐厅。他是开着私家车来的,西装革履,经常故意把左手放在桌面上,好让别人看清缝在左袖子上的西服的商标。是名牌!电视广告里经常看见的那种。
饭桌上,那邻居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结账的时候,大家都不吭声,只有他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都别动,今天我请!”
特别潇洒!
胜子想要的人生,就是像他一样。
其实老猫的工资待遇,那时候很高。部队本来就待遇福利高,老猫还是特种兵,比别人还更高。老猫家里,本来条件比胜子家强不到哪去,就因为老猫出息,过得比胜子家好多了。
胜子因此不理解,为什么老猫在这种饭局上不潇洒一点,不讲一讲他有多牛掰。不主动跟那邻居抢一抢买单。
买不买的,抢一下也好看点,长脸。
可老猫就是不吭声。他安静的吃饭,安静的喝酒,安静的抽烟。别人不敬他,他不主动和人碰杯。明明在一张饭桌上,胜子要是不特意去看老猫,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许多年后,胜子的老板李盛赞叹过,他告诉胜子,这是一种本事。
但当年的胜子,当然不懂。
在剪了三个月的棉纱之后,胜子终于对这种生活绝望。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他常常感觉自己在剪的是自己的生命。
胜子本来是个小聪明有,大事上很难作决定的人。但他在绝望中,不顾母亲的哭泣责骂,还是毅然辞工。他给部队里的老猫打了个电话,厚着脸皮跟他借钱。老猫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了。老猫听了之后,二话不说就给他把钱打过来了。
老猫以前,和他哥关系特好。他从小,就猫哥、猫哥的叫他,跟在他屁股后头。
胜子用从老猫那里借来的钱报了个驾校,学车,考驾照。几个月后,他凭着他的驾照和帝都的户口本,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卧病在床的妈,才喜笑颜开。
胜子很庆幸自己是个帝都人。
每个地方都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帝都也不例外。出租车司机、环卫工、商场售货员……有些工作要应聘,帝都户口是硬件。
站在更高的,放眼全国的层次上来评说,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当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但是站在胜子这样帝都最底层的小市民的角度来说,这是这个城市、这个政府,对他和他所属的这个阶层,最有力的的保护。
让他们,不至于无饭可吃。
当胜子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可看不起外地人了。因为胜子是一个老京城。老京城,特别胡同里那种,就特爱看不起外地人。
直到胜子离开了校园,进入了残酷的社会,他才知道,比起辛勤诚恳、吃苦耐劳,他跟他看不起的那些外地人……差远了。
因此他是真的庆幸自己是帝都人,有帝都户口。
他的投胎技术,跟很多人没法比,却比另一些人要好得多。
那个时候帝都刚刚开始整顿出租车行业。司机师傅们刚开始穿上黄衬衫。
胜子穿了一年的黄衬衫,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拉活,接客,任何时候都在路上。夏天用个大可乐桶装凉水喝,冬天带个杯子,后备箱放个暖水壶。
比他爸强点。他爸做环卫工的,冬天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午饭都是冰凉冰凉的。
挣的钱也比他爸强点。他的父母因此非常满意。
和剪棉纱剪到手发颤的工作比起来,他自己也满意了。他毕竟是为自己的人生抗争过,奋斗过了。
中午的饭点,他和他的同事们会固定的聚集在某一条路边。他们吃了饭,也会休息。或者躺在车里眯一觉,或者在人行便道上铺上报纸,大家围成一圈打牌。
他的同事们年纪大些,大多有啤酒肚。脱了衣服光膀子,有些人的胸,比a罩杯的女人还大。一天到晚就坐在驾驶座上不动,晚上回家又累得筋疲力尽,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锻炼身体,保持身材了。
胜子也就是仗着年轻,还没脱离不留存脂肪,精瘦精瘦的少年期,身材才能入眼。但可以想见,若干年后,他也一样会有着怀胎六月般的肚腩,和比女人还大的胸。
但胜子想不到那么多。他一天一天的就这么过,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拉客的时候,会有那种衣着光鲜体面的,出入高档写字楼或者昂贵的时尚餐厅的乘客。胜子看着,也会觉得羡慕,但从来没觉得那是他可以踏足的世界。毕竟,与他的生活太遥远。
慢慢的,中二少年时期,关于程浩南和山鸡的梦,在毕业后短暂的时间里就湮灭在现实中了。
直到,他遇见了李盛。
这个改变了他人生的人。
那天中午,他坐在路边打着牌,就那么随意的一撩眼皮,看见了路对面的那个男人。
那一瞬间,没有什么风起云涌,天地际会的感觉。他就觉得那个男人特别的……特别的……就是他旁边明明一个人都没有,他都特别的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怎么说呢,胜子看了他一会儿,才意识到,那个男的身上,给人一种贵气逼人的感觉。在他跟前,你下意识的就会收敛。
那会儿李盛穿着西装,外面套着黑色的外套,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夹着烟。隔着一条不算宽的机动车道,静静的望着这边。
胜子就突然想起了小马哥。他觉得这男的,就差往脖子上搭条白围脖了,否则,妥妥一个小马哥。
虽然隔着一条马路,但胜子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那个男的在看他。这一圈人里,他隔着马路遥望的,是他。
然后那个高高的男人把烟扔在地上碾灭。胜子觉得他这个动作也特帅,也是有点像港片里的感觉。胜子心里想着这个动作他回去要练练,练熟了,到于小兰面前做做,帅!猫哥看不上她,她别想东想西了,好好看看就在她跟前的他呗。
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人穿过了马路,径直走到了他的身前,说:“我要个车。”
他是对着胜子说的,他要的是胜子的车。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按照排队的顺序,还没轮到胜子。但是当那个男人在一圈人里,眼睛里只看见胜子的时候,他们都莫名的没说什么。气势上,就被压住了。
那个男人,真的是贵气逼人。
这样的男人,他们见的少。因为这样的人,通常,不需要坐出租车。
男人就上了胜子的车,他报了个地址,很远。几乎要绕着三环半圈。
路上,胜子就一直在说话。
帝都出租司机的爱聊,能侃和自来熟,全国都是有名的。胜子所有的天赋点,似乎都点在这上面了。他特别的能自来熟。
车里就一直都响着他叽叽呱呱的声音,偶尔有那男人的轻笑,或者提问,或追问。这一路,胜子过得还挺愉快的。跟乘客聊天侃大山,也是他的人生乐趣之一。
他偶尔从后视镜里瞥一眼,便能看见那男人狭长的眼睛从镜子中看着他。他的目光太过锐利,让胜子感到莫名的不安。他还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辆黑色的大奔。作为一个专职的司机,胜子还是有些敏感的,他忽然意识到,那辆大奔已经跟了他很久了。难道要去同一个地方?真是巧。
到了目的地,那个男人没有立刻下车。
他说:“我最近要招个生活助理,你有没有兴趣?”
他给了他一张名片:“有兴趣的话,给我打电话。”然后他下了车。
那名片很简单,就一个名字,一个电话。他叫李盛,居然跟他同名,笑死了。
他奇怪那名片上为什么没有公司没有头衔,没有一大串的座机号分机号和传真号。他见过的名片都是这样的。他不知道名片也分很多种,有商务名片,也有私人名片。
胜子对这个叫李盛的男人的提议兴致缺缺。生活助理,听着就感觉不好,像是那种伺候人的活儿。他知道,南方管这叫马仔,说白了就是跑腿儿小跟班儿。
帝都人啊,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都有着奇怪的高傲。他们不愿意做诸如保姆之类的工作,觉得是伺候人的,低人一等。
胜子把名片随意的放在手边,挂挡起步。他走到路口,觉得往前走有点偏僻,可能拉不着什么人。他就麻溜的调了个头,往反方向走。自然便要再次路过刚刚他放下那男人的地方。
他下意识的往那边看了一眼。隔着马路,看见了那辆一直跟在他后面的黑色大奔,停在那个叫李盛的男人身前,司机下车为他开门……
胜子就愣在了那儿。
直到后面的车用喇叭嘀他。
他回家后一直回想着那怪异的一幕,心中有着怪怪的感觉。他又掏出那张名片细看,李盛,他叫李盛。
两天之后,他决定给李盛打个电话。他想,就去看看怎么个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只要不是骗子或者传销就行。他要是敢叫他交试用期押金,或者押身份证什么的,他就抬屁股走人。他可不傻,平时的娱乐除了打牌,就是看报纸了。那些骗局,骗不了他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