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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吹小白菜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第119章 萧弈把她护在身后
南宝衣呼吸一滞。
面前的权臣大人身姿高大,穿章丹黄锦袍,勒着四指宽的金腰带,缀流苏宫绦,外罩一件暗红色绣烟云纹大氅,整个人俊美高贵,金相玉质。
被他这么温柔地凝视,南宝衣小心脏怦怦乱跳,一时间竟不敢直视他。
她脸蛋红透,细白小手不安地搅动裙裾,睫毛轻颤得厉害。
正呼吸不过来时,“啪嗒”声响,一只崭新精致的红绣鞋,从她袖袋里滚落。
她连忙捡起来。
可惜已有眼尖的公子哥儿瞧见。
他振臂高呼:“兄弟们,绣花鞋在她的袖袋里!快抢啊!”
话音落地,一群男人“呼啦”全涌了过来!
都是些糙汉子,闹喜时不知轻重,竟不顾南宝衣还是未出阁的小姑娘,争着抢着要拽她的衣裳!
南宝衣惊吓不已:“二哥哥!”
萧弈把她护在身后,面色冷漠地一挥宽袖。
那群冲过来的大老爷们儿,还没来得及摸到少女的袖角,就狼狈地跌倒在地!
萧弈沉声:“冲撞了本侯的妹妹,谁担待得起?!”
宋世宁紧张地跟着道:“闹喜归闹喜,可不能胡来!我表妹年岁尚幼,诸位不得无礼!”
不过绣花鞋总算是找到了,算是过了拦门这一关。
南承书亲自背着南宝蓉,把她交到宋世宁手中。
府外围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笑闹着抢宋府管家派发的喜糖。
爆竹声声,南宝衣踮着脚尖看看姐姐上花轿。
南宝珠趴在她耳朵边,小声道:“娇娇,祖母和我娘都哭了呢!”
南宝衣望去,祖母穿端庄的枣红五蝠袄裙,由二伯母搀扶,两人目送花轿远去,一边笑一边抹眼泪,瞧着十分令人心酸。
她轻声:“嫁女儿时,长辈们大约都很舍不得吧。”
前世她嫁给程德语时,她老爹那么没心没肺的一个人,也在宴席上嚎啕大哭呢。
南宝珠若有所思,“我哪怕嫁了人,也是要三天两头回家看我爹娘的!我夫家若是不许,我就揍他们!”
南宝衣被她逗乐了。
她见萧弈就在旁边,小声道:“二哥哥,我若嫁了人,你会伤心难过吗?会不会也偷偷抹眼泪呀?”
萧弈看白痴般看她一眼,沉默着跨上骏马。
身为女方的兄长,他是要去送亲的。
南宝衣自讨没趣,朝他的背影扮了个鬼脸。
她又牵住南宝珠:“珠珠,咱们也去送亲吧!去瞧瞧新房,也陪大姐姐说会儿话。”
南宝珠天生爱热闹,欢喜应下。
送亲的队伍,敲锣打鼓朝宋府而去。
宋世宁娶到了暗恋十多年的姑娘,自然要好好显摆,因此在府里大摆流水宴,全城的百姓都可以来吃。
南宝衣酒足饭饱、闹完洞房时,已经入夜。
她喝了半盅酒,热得很,不耐烦乘坐马车,非要徒步回府。
南宝珠拗不过她,只得把她交给萧弈,自个儿坐马车回去了。
此时夜雪伶仃,长街夜市人声鼎沸。
萧弈牵着马走在后面,默默看着前面一蹦一跳的小姑娘。
她穿嫩黄玉扣上袄、胭脂红织金马面裙,娇气地搭配了一个彩锦流苏云肩,随着脚步跳跃,灵蛇髻上的珍珠发钗叮铃作响。
走了小半条街,她忽然在街心转身,捧着脸歪头:“二哥哥,我好热呀!”
萧弈面无表情。
喝酒本就生热,再加上一路蹦蹦跳跳,不热才怪。
南宝衣作势要解开云肩和袄裙,“热得很……”
萧弈皱眉,上前按住她的手,“不要胡闹!”
“可是我有点热。”
“在雪地里滚一滚,就不热了。”
南宝衣嫌弃:“我只是微醉而已,还是能分辨好话和歹话的。你怂恿我在雪地里打滚,是把我当傻子戏弄吗?我才不愿意在雪地里滚,要滚,也该去护城河里滚!那里水冷,凉快!”
萧弈默了默。
凉快是凉快,只怕她滚进去以后,就游不出来了。
说着话,忽然起了冷风。
簌簌细雪漫天飘零,轻柔地落在小姑娘的眉梢眼角。
萧弈伸手,耐心地替她拂拭去雪花,“冷不冷?”
南宝衣的热气被吹散,也酒醒不少。
她把手笼进袖管,“是有些冷的……”
谁知那双手还没笼进去,就被萧弈捉住。
小姑娘的双手细白绵软,是用无数芙蓉面脂娇养呵护出来的。
萧弈捧在掌心,轻轻替她搓了搓,又俯首呵了几团热气。
这动作着实亲昵。
南宝衣怔愣片刻,想缩回手,却被他紧紧握住。
她仰起头,小脸无措:“二哥哥?”
“若是冻伤了手,手指会红肿如萝卜,十分丑陋。”萧弈吓唬她。
南宝衣爱美得很,平日里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都精心呵护,并不愿意手指头变成胡萝卜。
她乖乖由着萧弈替她暖手,朝四周打量,“二哥哥,咱们怎么走到翰林街来了?”
萧弈没吭声。
小姑娘喝醉了酒,吵着闹着要来翰林街拿卖书的分红,他想抱她上马,她就哭闹不休地撒泼,实在很难哄。
没办法,只得纵着她来翰林街。
南宝衣笑道:“来了也好,我去书铺拿分红。二哥哥,待会儿拿到银子,我请你吃滴酥水晶脍啊!”
长街灯火一望无际。
她站在花灯下,眉眼弯如月牙,脸蛋红扑扑的,细雪落在云髻和眼睫眉梢,当真娇艳如芙蓉花。
四周路过之人频频顾盼,竟有男子看痴了眼,走着走着就撞翻了摊贩,引来一片混乱。
嬉笑声里,一辆装饰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
车前挂着的灯笼上,题写着一个“程”字。
竹帘卷起,坐在车厢里的青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模样清秀隽永,是邻家少年的温润模样。
他穿着裘皮大氅,借着两盏琉璃灯,正翻看儒家典籍。
小厮添了些灯油,“马车晃荡,看书对眼睛不好,公子还是休息片刻吧?”
青年合上书。
他瞥向窗外。
细雪簌簌,金钗之年的少女,双手捧脸,歪头娇笑时两靥甜甜,正对着面前的青年撒娇。
夜市的灯火下,当真极美。
他看得入神,直到少女消失在视野中,才慢慢收回视线。
小厮调笑:“刚刚那位姑娘真好看!如果公子的未婚妻也有这般容色,才算与您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呢!”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第120章 她一步步走向程德语
青年面色沉了沉。
他的未婚妻是南府五姑娘,南宝衣。
听说她粗鄙浅陋、不通诗书,原以为只是误传,可她的信却证实了这一点。
从前南宝衣给他寄信,全是情意绵绵的闺房话,也不嫌恶心。
最近这一封,张口闭口都是银子,不愧是出身商贾的姑娘,文章里充满了铜臭味儿,简直有辱斯文!
小厮见他脸色不好看,立刻赔起笑脸:“夫人不是在信里说,还为您物色了另一位南府姑娘吗?听说叫南胭,美貌出众,姿态娴雅,颇通诗书。虽是外室所出,但南三老爷十分宠爱那位外室夫人,料想嫁妆什么的,不会比南宝衣差。”
青年揉了揉眉心。
他不想为这些俗事烦恼,见前面有一座还在营业的书局铺子,吩咐道:“停车,我去买几本书。”
马车徐徐停在路边。
程德语刚踏出马车,就见书局门口起了争执。
掌柜的把一沓宣纸丢到雪地上,满脸嫌弃:“什么酸溜溜的诗文,还想请我为你刊印诗集?做梦吧你!就这种诗,酸不拉叽的,就算刊印成册,也没人买!”
说完,气势汹汹地回了书铺。
一位美貌年少的姑娘,不过十三四岁年纪,身姿犹如弱柳扶风,小脸苍白可怜,无助地弯腰拾起那些稿纸。
寒风卷起她的袄裙,有种出尘之美。
一张稿纸被吹到程德语脚边。
他拾起,只见上面的簪花小楷极为清丽婉约,写的乃是闺阁小诗,引经据典的,倒也齐整。
他把稿纸递给少女,“你写的诗?”
南胭垂着头,小声道:“小女不才,让公子见笑了……”
“我以为,写的倒是极好。”程德语笑了笑,“毕竟是闺中女子,能写诗作词,实属了不得。敢问姑娘芳名?”
南胭俏脸微红,心中泛着暖意。
她参加完南宝蓉的婚礼,就独自来到翰林街,寻了一家最大的书局,本想效仿那位“陈词唱穿”,也写书大卖,谁知道掌柜的翻了几首诗,就讥讽她东施效颦,还说她的诗都是无病呻吟,矫情的很。
如今遇见知音,还是如此俊俏年轻的公子,她自然高兴。
她柔声道:“小女乃是南府的姑娘,名唤南胭。不知公子贵姓?”
程德语愣了愣,随即笑出了声。
“公子笑什么?”
程德语温声:“巧得很,我们两家竟是相识的。我乃是程太守家的二公子,程德语。”
说着,温柔地朝她作揖行礼。
南胭急忙回了一礼,心脏怦怦乱跳。
没想到眼前这位公子哥儿,竟然是程德语!
想来,他才从盛京城游学归来。
初遇便是惺惺相惜英雄救美,真是天助她也!
她红着一张俏脸:“刚刚被掌柜的羞辱,令程公子见笑了。”
程德语望了眼她抱在怀里的稿纸,“你的诗秀丽工整,自然曲高和寡,寻常粗人欣赏不来。”
南胭俏脸更红。
这两人说话的功夫,萧弈和南宝衣终于走了过来。
南宝衣盯着长街对面那对男女,满脸不敢置信。
程德语,回来了?!
那少年穿着华贵的貂皮大氅,侧颜温润如玉,瞧着斯文儒雅,却只有她知道,他的心有多么恶毒!
他辜负发妻,在新婚之夜与南胭勾搭成奸。
他不忠不义,与人合谋窃取南府滔天富贵,害南家满门被抄!
他休弃她还不够,在老皇帝巡游蜀郡中风晕厥时,因为钦天监说要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女子前往御前侍奉冲喜,于是他干脆利落地把她献给老皇帝,卖做冲喜的宫女!
隔着满街灯火,南宝衣死死盯着程德语。
她娇弱的身躯不停发抖,紧紧握着细白的双手,指甲几乎掐破掌心血肉,却根本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她一步步走向程德语,胭脂红的裙摆在寒风中烈烈翻涌,像是翻涌着无数血海深仇。
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萧弈冷着脸把她拉进怀里,“找死?!”
南宝衣闭上眼,哭着抱住萧弈的劲腰。
泪水濡湿了他的衣襟,晕染开圈圈深色。
萧弈心尖微颤,宛如钝刀割肉般疼痛。
他蹙着剑眉,冷眼睨向远处的程德语和南胭。
他认得那个男人是程德语。
难道小姑娘是因为发现未婚夫和姐姐言笑晏晏,所以吃醋痛哭?
可是,她明明说过想要退婚……
或者她只是嘴上说要退婚,但心里面依旧爱慕程德语?
是了,她写的话本子,都秉承着“打是情骂是爱”的精神,无论女主角被怎样折磨,依旧对男主角情意不改。
南娇娇,恐怕就喜欢那种调调吧?
萧弈觉得自己仿佛抓住了重点。
但小姑娘哭成了泪人儿,到底叫他心疼。
他寒着脸给她擦去眼泪,“再哭,就把你扔进护城河。”
南宝衣的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哭过一场,心情舒畅许多,仿佛前世郁积的所有不平和怨恨,都随着泪水烟消云散。
而余下的,是有仇报仇的果断。
但报仇之前,她得先退婚!
她对萧弈道:“二哥哥且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来。”
她走到书局门口,“哟,这不是姐姐吗?这位公子是谁呀,瞧着一表人才衣冠楚楚的,莫非是你姘头?”
她故意如此说话,既能羞辱程德语,还能给他留下自己粗鄙浅陋的印象,好叫程德语主动跟她退婚。
程德语眉间微蹙。
刚刚看见这小姑娘容貌极好,他还曾有顷刻动心。
可是如今听来,她的言谈十分粗俗,真是有辱斯文。
既然她唤南胭“姐姐”,想必她就是他的未婚妻南宝衣了。
想起那些信,他不觉更更加嫌弃她。
南胭暗暗得意。
南宝衣定然没认出这位公子就是程德语,所以才胡言乱语。
如此也好,叫程公子瞧瞧南宝衣有多粗俗,才能叫他退婚另娶。
她端起大家闺秀的架子,温声道:“娇娇,不得胡言。这位公子乃是程家二公子,是你的未婚夫呢。”
“原来是程家哥哥!”南宝衣露出心花怒放的表情,“程家哥哥,你什么时候回锦官城的?怎么也不去南家跟我打声招呼?多年未见你变化好大,娇娇好想你呀!哟,你这貂皮大氅真好看,多少银子买的呀?”
她伸手就去摸程德语的大氅。
程德语十分嫌弃,重重拍开她的手,“当心碰脏了!”
南宝衣捂住被拍红的手背,沉默了一瞬。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第121章 权臣大人好乖啊
她缓缓抬眸,嘴角挂着浅笑,“这件银灰色貂毛大氅,好似是用我祖母送去程家的那件貂皮做的。没想到,程家哥哥竟如此爱惜,连碰,都不让人碰……”
程德语脸色难看。
这件貂毛大氅,是他母亲派小厮送去盛京城的,银灰色貂毛十分罕见,他知道贵重,因此穿的时候从来小心翼翼。
没想到,竟然是南府的馈赠!
想起刚刚拍开南宝衣的动作,他脸颊微烫,只得努力绷着脸,冷淡道:“身外之物罢了,谁送的都一样。”
南胭跟着打圆场:“是啊,一件大氅而已,程公子并非买不起。只是程公子爱干净,因此不习惯外人碰他衣裳。”
“姐姐好了解程家哥哥哦!”南宝衣赞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他的未婚妻呢。也是,你二人站在一块儿,当真是郎才女貌狼狈为奸狼心狗肺——”
“南宝衣!”程德语厉声。
“小女子才疏学浅,如果有用错词儿的地方,还望二位海涵。”南宝衣福了福身,眼尖地注意到南胭抱在怀里的稿纸,不禁笑道,“怎么,姐姐也学那‘陈词唱穿’,打算写书售卖不成?”
南胭不愿在南宝衣面前丢脸,因此否定道:“当然不是。这些稿纸都是我素日里写的诗,只是拿出来装订成册留作纪念而已。售卖自己写的书,未免太过沽名钓誉。”
说着,悄悄望向程德语,仿佛是在祈求他不要拆穿自己。
程德语身为男人,被女儿家用这种眼神凝视,自尊心瞬间爆棚,朝她温柔一笑,以示安抚。
掌柜的正巧抱着扫帚出来扫雪,瞧见南胭还杵在这里,不禁嫌弃:“我都说了你写的诗酸了吧唧的,我们书局瞧不上,不可能帮你刊印售卖!你这姑娘好不懂事,怎么还杵在这里?!走走走,别耽误我扫雪!”
谎言被拆穿,南胭紧紧捂住稿纸,一张俏脸忽红忽白。
程德语像是一朵解语花,温柔道:“曲高和寡,做生意的商贩,自然不明白诗词的美妙之处。”
他瞥向屋檐下。
书局在那里支了书摊,摆放的都是流行的通俗话本。
他随手拿起一本《奸妃上位手册》,讥讽道:“像这等内容低俗的书,却能在南越国大卖特卖,可见百姓眼光极差,没福气欣赏真正高雅的文章。”
“正是如此。”南胭满脸凄怆,“此乃整个文坛的悲哀,程公子,凭你我之力,恐怕还不足以扭转那些百姓的眼光和水平。不如奏请太守大人,将这些通俗话本列为禁书,由官府出面封禁。”
南宝衣被他们逗笑了。
这两人一唱一和的,不去演双簧简直可惜!
还封禁,程太守哪来的权力,大肆封禁书籍?
她正色道:“诗词歌赋虽然难得,但通俗话本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我以为,百姓喜欢的东西,便有存在的价值。”
“娇娇此言差矣。百姓喜欢的未必就是好的,应当由官府出面,推行真正高雅的文章,让每位百姓都能得到艺术的熏陶。”南胭掷地有声,一副敢为天下先的表情。
南宝衣讥讽:“我怎么瞧着,是你的诗集无人问津,因此记恨上了那些通俗话本?”
程德语不悦:“南胭姑娘孤高雅致,怎会妒忌别人?南宝衣,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他郑重地转向南胭,“我初回锦官城,打算后日在观雪湖设宴,宴请城中权贵子弟和士女。其中一些人家中开办书局,如果南胭姑娘愿意,不妨到场赴宴,我好替你引荐,也叫他们知晓你的才女之名,为你刊印诗集。”
南胭大喜过望,急忙福了一礼,“多谢程公子厚爱,胭儿却之不恭!”
程德语又转向南宝衣,“虽然不愿承认,但你确实是我的未婚妻。后日观雪湖设宴,你能来便来,不能来也不强求。毕竟届时免不了对着冬日风光吟诗作词,你没有才气,会很丢脸。”
他离去后,南胭喜不自禁,也捧着诗集登上雇来的马车。
她挑开窗帘,挑衅般望向南宝衣:“娇娇,后日观雪湖之宴,我是必定要前往的。你若愿意,我倒也能代你做两首吟诵冬日风光的诗词,不叫你丢了脸面。”
南宝衣弯起眉眼,“不劳你费心。”
“那我等着妹妹的‘大作’。”南胭得意一笑。
南宝衣目送她的马车远去,忍不住踢了踢积雪。
书局掌柜抱着扫帚凑过来,“南五姑娘,那位是你姐姐呢?啧,你是没瞧见,她抱着一沓诗集进书局,只拿鼻孔看人,张嘴就要我们替她刊印售卖,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真以为自己是诗词大家呢?呸!瞧不起谁呀!”
南宝衣想起他刚刚拆南胭的台,忍不住朝他竖起大拇指,“掌柜大叔最棒!”
她从掌柜那里拿了分红,兴冲冲跑到长街对面。
权臣大人好乖啊,她让他等在这里,他就真的牵着缰绳等在这里,半步都没挪!
她心里甜甜的,得意地朝他晃了晃信封,“是卖书的分红!二哥哥,你想吃什么,我请你呀!”
萧弈与她并肩往前走。
想起刚刚她和程德语说话,张口闭口都是“程家哥哥”,他心里很不舒坦,因此就连周身气度也阴冷许多。
路边有许多摊贩。
他在一家摊位前站定,“我想吃这个。”
南宝衣正低头数银票呢,这个月她赚的不多,只有区区六百两。
她抬眸望去,原来权臣大人想吃河鲜。
这家摊位装饰奢华,显然是整条街最贵的一家。
想起被权臣大人坑走的两万多两银票,她的心情顿时有些微妙。
她是要攒银子的人啊,可不能大手大脚地花销。
于是她勉强笑道:“大冷天吃什么河鲜呀,我觉得烤番薯不错,不如我请二哥哥吃烤番薯?又暖乎又能填饱肚子……”
关键是便宜呀!
才五文钱一个!
萧弈望向另一家摊位,“既然不想请河鲜,那就换辣炒兔肉。”
辣炒兔肉也挺贵啊!
南宝衣讪讪:“二哥哥,要不咱还是选烤番薯吧?姜大哥说了,常吃粗粮对身体好……”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第122章 沁园春·雪
萧弈睨她一眼,凉幽幽道:“我请客。”
“太好啦!”南宝衣立刻来劲儿了,欢呼雀跃地奔向最贵的摊位,“二哥哥,我要吃辣炒田螺、爆炒大虾!再来十几个串串!”
夜市里的路边摊不像宴席那般讲究,它们只注重色泽和味道。
在街头支起一口大锅,新鲜田螺用辣油爆炒,放入葱花、蒜泥、酱料等调味,那个鲜香啊,整条街都能闻到!
锦官城位于川蜀,吃食偏辣,南宝衣虽然爱好甜食,但也相当能吃辣。
她鲜少有吃路边摊的机会,此时抱着装满辣炒田螺的牛皮纸袋,不顾形象地用手拈起田螺,满足地吸吮。
萧弈看着她。
小姑娘毫无吃相,宛如彻底融入喧嚣的夜市里,活生生的气息扑面而来,是真真切切站在他身边的。
像是察觉到他的注视,她仰起头,甜甜地弯起眉眼,“二哥哥,你也要来一颗螺吗?”
她嘴边沾着酱汁,咧嘴笑的模样,令人不忍直视。
“有辱斯文。”萧弈拿汗巾替她擦了擦嘴角,“叫小二把串串打包,回家再吃。”
南宝衣笑着应好。
然而从翰林街到南府那么远,她是不愿意走回去的。
她小声道:“二哥哥,走路多累呀,咱们骑马好不好?”
萧弈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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