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哈里森心里直打鼓,却不得不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高深莫测的点点头,问道:“城中的情况怎么样?”
“东门已经被打开,**团一营正在全力抵抗他们的突进。另外,城中突然出现很多来历不明的乱民,已经多处出现混乱。”
煮酒点江山 219章 血洗长街
219章血洗长街
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士兵在临死的一瞬间,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以后打死也不做通信兵了,那不是人干的事。
雨终于还是忍不住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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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220章 奔袭八百里
220章奔袭八百里
箭去如虹,滚石如雨,杀声震天,血流成河。
城内城外,四处火蛇惊起,浓浓的黑烟,似乎要把天都遮住了。今天和昨天一样,艳阳是依旧高挂。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
战斗整整打了一夜,经历过双方无数次争夺的东门城墙,已经严重的破损,那些彻于高墙上的巨石,已经到了小风一吹,就往下掉的地步。靠它们来守城?它们早已经失去了守城的功能。
现在死守着浪天城不倒的,已经不是石头,而是用血与肉组成为的新城墙。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他们正用自己年轻而热烈的生命,拚死阻挡着那些如水一般拼命涌进来的敌人。
地上早已经被血给湿透了,哪怕今天的太阳是那么的毒,也烤不干这地上的血,浓重的血腥味,飘满了整条街道。那种腥臭,足以让人把昨天的晚饭给吐出来。如果他们昨天有吃饭的话。
“爷爷,那些坏人会不会冲进来?”小女孩有些无助的问着爷爷。她家的房子,就离着战场不过二百米左右,从那破碎的窗户,她可以看到整个战场的实况。
女孩的爷爷面色凝重而坚定的摇头道:“不会”
“为什么?”女孩不解的问道。
爷爷摸摸女孩的头道:“因为我们有不死鸟军团。”
是的,我们有不死鸟军团,这是很多浪天城民此时的想法。他们相信,遇不死鸟不死,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现在是谁在进攻浪天城,他们都希望那些人失败。因为他们喜欢现在的生活,他们还想继续不死鸟军团来到之后的生活。
以前,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子弟兵。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他们知道了。原来人民的子弟兵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他们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收,不会因为什么战备而拆老百姓的房子,不会随便拿老百的东西,不强抢民女,上青楼同样给钱。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觉得,只要这样,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死鸟军团做到了这些,所以他们拥护不死鸟军团。
他们希望,不死鸟军团能赢
胡忧,不死鸟军团之主。此时他正挺立在堡宁城的城头之上,嘻哈的笑容,已经在他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胡忧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因为经过谈判之后,三国联军的最后一支部队,已经于昨天撤出了堡宁。他本是带着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等一众大小美女,来这城头之上,弄什么野餐活动的。
可是十分钟之前,一个混身带血的士兵,突然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虽然距离还很远,但是胡忧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
那战士受了很重的伤,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右胸,血不停的从他的伤口处流下来,就连坐下的战马,都被血给染红了。要知道,那原来是一匹白马。
落后那匹血马两个马位的是候三。他带着百来个士兵,小心的跟在那战士的身后,亦步亦趋,看起来有些奇怪。
“候三在干什么?”扶辰也同样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脸疑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难道是三国联军不讲信义,偷袭了候三的部队?”
说话的是旋日,正在串肉片的她,无意中看到胡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马上跑了过来。与她同时跑到胡忧身边的,还有黄金凤和西门雪。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浪天出事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不过他瞬间就明白了那个士兵是来意和候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士兵,肯定是浪天方面派出来报信的通信兵,而候三因为驻军城外,所以先胡忧一步,发现了这个通信兵。通信兵之所以还坚持往前走,那是因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给胡忧报信。而候三之所以亲自护着,那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通信兵,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要帮助他完成这个最后的命令。
胡忧说完浪天有事之后,转身就跳下了城墙,就连离胡忧最近的哲别,都没有来得急拉住胡忧。
“少帅”
“少爷”
“主人”
一群大小美女全被胡忧突然的动作给吓着了,就连平时最沉稳的旋日,都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堡宁城楼比起别的城虽然不高,可也足足十米呀,这么跳下去,那是会死人的。
胡忧没有理会众女的惊呼,他在空中,打出了飞天抓,在城墙上借了两次力,以无比潇洒的势态,安全落地。
如果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得到掌声,但是此时,他不需要那些东西。脚一落地,他就冲着那队士兵冲过去。
那重伤的通信兵远远看到胡忧,灰暗的眼睛闪出了光芒,已经快要干涸的血液,再次热烈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夹了夹马肚子,坐马得到信号,加快了速度。
千里奔行,哪怕是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都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它非常的努力,也不过只是比刚才加快了一点点速度而已。
城头上了众女,看到这个情景,全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扶辰甚至已经扑到了纳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少帅”士兵用已经干裂开的嘴,发出抖动的颤声。
胡忧的心里,闪过一丝悲痛,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千里报信的战士,不是来看他哭的。
胡忧强压着给战士查看伤情的冲动,冷静的说道:“**团通信班下士李广俊,你要报告什么军情。”
李广俊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激动和自豪,因为他终于通过胡忧的嘴,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出色的士兵。军中一直有传言,只要是出色的士兵,少帅胡忧都会记住,并能准确的说出他的名字。李广俊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听到胡忧叫他的名字,这一次,他听到了。胡忧少帅叫得很对,一字不差的叫出了他的名字。
“少帅,浪天紧急军情”
尽管已经全身无力,但是李广俊依然给胡忧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军礼。
胡忧赞许的看着李广俊,严肃道:“报”
“是”李广俊大声的回报道:“浪天以西二百里的白云城主康拉德,于19日夜,调集二十五万大军,突袭我浪天城。敌军来势凶猛,东城门曾一度失手。现哈里森少将正带**团,野战团死守浪天城。”
李广俊边说着,边艰难的从怀里拿出战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好几次都滑开了衣襟。候三看着心急,想着上前帮他,不过被胡忧用睛神给阻止了。
几经努力,李广俊忠于把哈里森教给他的战报,拿了出来。记得接这份战报的时候,他们一共有十八个通信兵,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胡忧郑重的接过还带着李广俊体温的战报,李广俊全身是血,但是这战报却一滴血都没有沾到,除了微微有些褶皱之外,这战报被保护得是那么的完好。
当然完好,这是十八个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的。
李广俊在把战报交到胡忧的手上之后,就不动了。他的脸上,带着安慰而自豪的微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坐下的战马。
胡忧给李广俊行了个军礼,对旋日道:“记一等功,厚葬”
“内卫团集合”哲别满脸杀气的娇喝道。
内卫团的士兵在微微发了一愣之后,马上飞快的执行命令。他们都知道,这个平时基本看不到人影,像摆来好看的团长大人,终于有行动了。
三万内卫团的士兵,在哲别的一声令下,连营帐都不收拾,一个个披上战甲,冲进马营。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三万带甲的内卫团战士,队列整齐的集合完毕。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羡慕的看着这三万内卫团的战士。他们是不死鸟军团之中的精锐,他们虽然从组建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打过一仗,但是却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实力,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么不战,战必惊天动地。
三万战士,三万匹战马,三万把特制的马刀,散发出来的,是久经训练,百战余生的战士才拥有的杀气。
胡忧一身不死鸟黑色系军服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这个年轻的少帅身上。
此时的胡忧,与他们平时所见到的完全不一样。平时的胡忧,脸上永远带着笑,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都能很轻松的跟他谈笑,而不会感觉到紧张。他就像冬天的暖日,给人温和。
此时的胡忧不再是暖日,他是一场风暴。无边的霸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不敢正视。如果说平时的胡忧,给人兄弟般的感觉,那么现在的胡忧,展现出来的是帝王之气。熟悉胡忧的士兵都知道,要有大事发生了。
胡忧端坐于马上,环视了三万内卫团的士兵一遍,突然一举手中的霸王枪,调转马头,如箭一般,电闪而去。
“跟上。”同样一身戎装的哲别,娇喝一声,响彻全场。三万内卫团士兵,应声而动,急追已经跑出老远的少帅胡忧。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胡忧这次出动,居然没有带着他的三个军师,吴学问,西门雪和旋日。
少帅这是要干什么去?
这是所有士兵心中的疑问,此时就连紧跟在胡忧身后的内卫团士兵都不知道。
“什么,胡忧亲率不死鸟内卫团冲我们而来?”张口镇守江中原听到这个消息,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江中原今年五十多岁,是条有名的老狐狸,堡宁城被围,胡忧以浪天王的名义,发下不死鸟令,命令各地驰援堡宁的命令里,张口镇也在其中。不过江中原装傻充愣,跟本一兵没发。
师爷猛点头道:“是的,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胡忧的公告可是说了,不驰援者,按通敌罪论处。看来他这是要拿我们张口镇开刀呀。这可怎么办好。”
江中原眼皮一跳道:“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我又不是他儿子,他说驰援就驰援?”
师爷慌道:“现在不是儿子不儿子,哦不,现在不是讨论胡忧是不是目中无人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胡忧的人最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什么?”江中原一下站了起来,骂道:“你怎么不早说,二十分钟,我们应该怎么办?”
师爷道:“大人,我们不如投降吧。趁胡忧的军队还没有攻城之前”
“投降?”江中原犹豫着,他到不在呼什么面子问题,只是这大好的张口镇,每年可以给他带来哗哗的金币,无数的美女,就这么放弃,他舍不得呀。
“大人,别犹豫了。我们张口镇才一万守军,跟本不是胡忧的对手。早点投降总好过城破好。”
江中原心里七上八下的也没了主意,张口镇有什么实力,他自己清楚得很。张口镇对外号称有三万守备军,事实上不过只有一万人,而且这一万人中,还有一千人,是挂名的。全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外甥娘舅之类的沾亲带故之人,他们全都是占一个位子,拿一份饷银。打仗?还是算了吧,有些还在吃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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