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好,投降,咱们投降。只有胡忧能让我安全撤出张口镇,这镇子我就给他好了。命令士兵,四门大开,放下武器,不放任何人轻举妄动”
江中原说着自己也急急跑向西门,准备亲自迎接胡忧的到来。
江中原刚刚赶到西门,就看到远处沙尘滚滚,三万身穿黑色军服的不死鸟士兵,像一片乌去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直扑而来。
看了眼身边那不停发抖的守备军,江中原在心中暗叫侥幸,还好自己觉得投降,不然想靠这些人靠胡忧打,跟本就是找死。
“少帅,前面是张口镇”哲别在胡忧的身边大声的叫道。马跑得太快,小声了跟本听不见。
“冲过去”胡忧下令道。
胡忧当然知道这个距堡宁城一百二十里的张口镇。之前他还打算等三国联军退军之后,以张口镇开刀,掀起一股风暴,把堡宁到浪天之间的城镇,全都强行的收入不死鸟军团之中。为此,他都已经做好了全盘的计划。
可是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康拉德,打乱了胡忧的计划,挑起了胡忧的愤怒。康拉德居然敢趁浪天城空虚,突然发起进攻,真是不可原谅。胡忧向来都是想着怎么欺负人家,什么时候让人这么玩过。
赶偷袭浪天城,胡忧要让康拉德付出代价。他要用三万内卫团士兵,长途奔袭八百里,先把康拉德的菊花白云城给暴了,再与哈里森两面夹击,一举把康拉德给灭掉。
三十万大军,哼,康拉德以为他们三十万大军就了不起了吗,想踩着老子的头做巨人,他也配
看着那如狂风一般刮过的不死鸟军团,江中原坐在地上,久久说不出话来地。那脸色苍白得连半点血丝都没有。
过了好半天,江中原才擦掉脸上的汗问师爷:“这胡忧在干什么?”
师爷也一头雾水,愣愣的说道:“不知道呀。他们似乎奔东门而去了。看样子似乎是要出城。”
江中原道:“西门进,东门出?这不是穿城而过吗?这张口镇他不要了?”
师爷猛的心一跳,兴奋的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误会,误会了,胡忧不是中我们来的。他只是路过,路过打酱油的恭喜,恭喜,恭喜大人,咱们是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呀。”
江中原脸上的血色,也慢慢的回来了,长长的松了口气问道:“这么说,我们是歌照唱,舞照跳了?”
“当然。”师爷得意道:“我早就说嘛,胡忧没有理由冲我们来的呀。看,让我说中了吧。”
“啪”江中原一巴掌啪在师爷的脑袋骂道:“你那娘的什么时候有说过这话?”
师爷干笑道:“嘿嘿,那个,我是在心里说的。”
“滚你的蛋,别跟老子玩这套,快去两美人来给好爷压压惊。这个不死鸟,差点被他吓死,借过说一声就得了,弄那么凶干什么。”
大田,安阳,拱洞,红水,麻江.......内卫团在胡忧的带领这下,一路穿镇过城,识像的,乖乖开城门让胡忧的部队通过,不识像的,胡忧是二话不说,挥军就打。
洞冰镇破,宝玉城破,深思镇破,胡忧带着内卫团像一头疯牛冲进稻田里一样,是让者无事,挡着破。一天之内,横穿十八座城镇,突进八百里,出现在白云城下。
许多被胡忧破城的人,直到现在才回味过来,原来胡忧的目的地是白云城。在后悔不失的同时,那些城主不由一个个破口大骂,信息不灵害死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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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221章 战地之歌
221章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去。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入大牢里,让士兵打扫完战场之后,就地休息。再次强调一遍,不许打扰老百姓。”
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射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说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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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222章 胡忧被虏
222章胡忧被虏
白云城。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傻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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