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妓(别名:52号会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桑榆
母亲一下慌了,慌张的把李乐乐往衣帽间里拖,父亲也一脸紧张的走出衣帽间,查看外面的情况。
母亲挪开专门放舞鞋舞衣的柜子,在木地板上找到个小门,打开门,一个小小的地下室露了出来。李乐乐大吃一惊,她怎么从来不知道家里还有这种地方。
母亲让她赶紧进去,紧张的神情,让李乐乐来不及问为什么,就被推下了地下室。
地下室很小,只能容纳两人。看样子是新挖的,里面还没来得及装潢,只有一个很小的洞,能够借助天花板的色玻璃,看清衣帽间发生的事情。
李乐乐看着母亲把门关上,又将柜子移回原位,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母亲小声警告:“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许出来,不许说话,知不知道。”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草履の虫(二)
母亲走了,没两秒,又回来了。她倒退着往衣帽间走,面前是位李乐乐不认识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一把将母亲推倒在衣柜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不顾挣扎反抗的母亲,拖着她,往里走。随后又进来两名男子,一个光头眼镜男,一个独眼纹身男,他们穿着短袖,胳膊上是丑陋的刀疤,密密麻麻的布满整只手。
“那个男人呢?”中年男人问。
“死了。”独眼男说。
“你确定?”中年男人似乎很不放心,皱着眉头说,“别忘了上次的事,人都还没死绝,你就走了,送去医院,差点救活。”
独眼男笑嘻嘻的说:“放心吧,同样的错误我绝对不会犯第二次,这次死得透透的。”
中年男人满意的点了点头:“那就好,你小子就这点好,吃了亏就会长记性,不像这个女人,永远不长脑子。”
母亲的双眼瞬间瞪大,一手抄起旁边的花瓶,向中年男人砸去。‘咣当’一声,花瓶成了碎片,中年男人吃痛的抱头骂道:“贱人,你敢打我!”
光头见中年男人受了伤,气得一巴掌扇过去,母亲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她盯着衣帽间的门,想要往外爬,却被纹身男抓住右脚,往宽敞的地方拖。
这时,李乐乐看清楚了一个东西,那个纹身男的手指上,有一条很小很致的黑蛇纹身。然后她木讷的看向另外两人,发现那两个人的食指也有着同样的纹身。三条黑蛇,给人的感觉诡异、阴森。她想要大叫出声,让他们放开妈妈,却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话来;想要拍打地板,冲出去救妈妈,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就像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囚住了她,让她动弹不得。
然后她看见纹身男停了下来,冲光头和中年男人摆了摆手:“可以开始了。”
光头兴奋的蹲在瑟瑟发抖的母亲面前,露出一排被烟熏得发黄的牙齿说:“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我又能看见好久没见的景色了。”
中年男人拍了拍光头的肩,示意他起来,自己蹲了下去,语气遗憾惋惜:“这是你自找的,不能怪我。”
“动手吧。”中年男人站了起来,背对着母亲,闭着眼,冷漠中带有些许不忍。
纹身男像看好戏似得倚在一旁,看着光头拿出一包东西,打开——一套美的刀具,从大到小的排列整齐,各种型号,应有尽有。
光头取下最小的那把刀,抵在母亲额角说:“把你的皮给我吧。”
刀沿着发际线的位置轻轻划过,划拉开细腻的肌肤,露出里面的嫩肉,肉与肉的纹理间不断地涌出红色的血。从脸、脖子、锁骨、乳房、肋骨、腰、臀、大腿、小腿、脚踝……渐渐地,一张完整的人皮从母亲身上剥了下来。
衣帽间成了血海,沿着木板的缝隙流动,滴答滴答,流进了地下室的洞里。
一只眼睛正对着洞口,一眨不眨,血就这样滴进了那只眼睛里。眼睛却像没有知觉似得,仍旧不动也不避闪。
李乐乐没办法动,仿佛她的灵魂早已出窍,只剩一副躯壳在那静静立着,连呼吸都停了。
光头将那张薄如蝉翼的人皮轻轻地叠在一起,放进小箱子里装好,脸上是骇人的笑:“这么完美的皮,做出来的扇面肯定好看。”
“走吧。”中年男人没搭话,只是催促道。
那三个人走了很久,李乐乐还是没有动。临近黄昏,萧笛妈妈见她家的别墅没开灯,觉得不对劲,再加上萧笛一直没回来,所以到李乐乐家看了一眼。
她和李乐乐的母亲从小一起长大,结婚后又特地将两家人的房子买在了一起,两人情如姐妹,甚至还有彼此家里的钥匙。她打开门,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倒在地上的李乐乐的父亲。她大叫着往里冲,去找她的朋友,然后在衣帽间看见个血淋淋的人,一身红,头发都没有,连头顶都是红色的。她立马掏出手机报警,又大叫李乐乐的名字,即使发出这么大的动静,李乐乐依旧没动,也没说话。
谁都不知道衣帽间还有个地下室,地下室还有个李乐乐,直到警察来了,对整栋别墅展开地毯式搜索,才发现通往地下室的暗门。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草履の虫(三)
李乐乐被警察从地下室救了出来,出来之后,她还是保持着困在地下室里的模样,不动也不说话。由于是目击证人,警察反复问了她很多话,可她都没有回答。萧笛妈妈看不下去了,冲过去,抱紧她,哭着说:“她就是个孩子,已经被吓成这样了,你们还逼她!”
专门模拟犯人画像的警察有些尴尬,解释道:“女士,您别生气,因为监控被破坏,我们只能从目击者身上得到犯人的画像。”
“那你们就不能等她缓缓吗?她才17岁,受到这么大的刺激,第一时间难道不是应该得到心理治疗吗?”
警察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们已经通知医院了,但现在路况正堵,救护车还要一会儿才能到。”
萧笛妈妈依旧护着李乐乐,让她的头靠在自己怀里:“那也不准问,要问也换个人来,对小孩子说话也不知道温柔点。”
李乐乐就这样被送进医院,她在医院住了快半个月,省内有名的心理医生几乎都找遍了,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因为神的呆滞,很少进食,只能靠营养液来维持生命,半个月下来,本就纤细的身体瘦得可怕。最后还是萧笛父亲从外省请来了位在国内也算得上权威的医生,积极治疗了一个月,才让她开口说话。
“蛇……黑色的蛇。”李乐乐坐在病床上,双眼目视前方,像是在看什么东西,眼睛却没有聚焦,琥珀色的瞳孔空洞灰暗。
“什么蛇?哪有蛇?”医生见李乐乐终于肯开口说话,立马反问道。
她的眼睛定了定,小小声的说:“手指上,他们手指上有蛇,黑色的,还会吐舌头。”
医生耐心的引导:“他们是谁?”
“坏、坏人。”
“他们做了什么?”
“妈妈,妈妈没了。”
“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有一个光头,戴着眼镜。”
“还有呢?”
“一个只有一只右眼,手上好多纹身。”
“还有吗?”
“还有一个鼻梁很高,眼睛……眼睛……”
说到一半,李乐乐突然抱着头,吃痛的叫:“我的头好痛,眼睛、眼睛怎么了,不,我的眼睛,眼睛里有血,我看不见,我看不见了。”
后来,她就真的失明了。
医生说,那只是在受到重大神打击后,产生的神障碍,从而引发的暂时性失明,只要积极接受治疗,是有康复的可能性的,不过也不能轻视。所以萧笛妈妈一刻也不敢耽搁的住进了医院,和护工一起陪护。
自打李乐乐进了医院,萧笛每天放学也会来,每次来的时候总是背着书包,把作业带到医院做。然后一边做作业,一边同她聊天,聊的内容千奇百怪。有时候聊聊课堂上发生的事,有时候聊聊路上遇到的一些趣事,但能聊的事只有那么多,说完就没了,所以他常常绞尽脑汁的胡编乱造一些古怪的故事。
什么三条腿的狗在路上讨饭、一只翅膀的鸟躲到谁家里赖着不走、聋哑人因为一个笑话突然开口说话、二郎神投胎成三只眼的猫……越到后面,故事越夸张离奇。
“这个世上是不可能有三只眼的猫的。”
那天下午,坐在窗边的李乐乐突然开口说话。萧笛吓了一跳,他正在编六根手指的女人如何成为钢琴大师的故事,就听到李乐乐很冷静的指正他:“而且二郎神也不会变成猫,因为哮天犬不同意。”
李乐乐站了起来,一步步走向萧笛,配合着他胡说八道:“要变也变成狗,这样才方便他和哮天犬沟通。”
萧笛欣喜若狂,差点冲上去抱住她:“你眼睛好啦。”
李乐乐笑了笑,这些日子从头脑混沌,到看不见,再到思绪一点点清晰,最后恢复正常,她想了很多事,所以当走出阴霾时,她直接说道:“你能带我去警察局吗?我有事想要跟他们说。”
萧笛傻呵呵的笑:“好,我先给我妈打个电话,然后直接去警局。”
李乐乐点点头,等萧笛出去打电话后,主动换掉了身上的病号服。
来到警局,专门负责她父母案子的警察接待了李乐乐。此刻的李乐乐头脑异常清楚,她把那天回家后所发生的事,爸妈说过的每一句话,那些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节、动作,都悉数告知,包括戴眼镜的光头要做人皮扇面的事。
听到‘人皮扇面’四个字后,警察愣了愣,做笔录的手一顿,渗出好大一块黑墨在纸上。
“怎么了?”李乐乐问。
警察摇了摇头:“没什么,你继续说。”
她说得口干舌燥,连着喝了好几杯水,走出询问室后,第一时间就去了趟厕所。走出卫生间,路过一间房门虚掩的办公室时,她听到了那个问话的警察的声音。
“真的是那伙人干的?”
“应该没错,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是他们做的,只有这个人才会变态的把人皮剥下来做扇子玩。而且根据口供,嫌疑人的特征也很吻合。”
“唉,真是可惜,看来这个案子只能放弃不管了。可怜那个小姑娘了,那么小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是啊,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
李乐乐听到这话,又转身回了卫生间,把自己关在小小的格子里,蹲在角落,她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那些信息。
十分钟后,她走了出来,刻意绕开了那间办公室,走到另一头,看见萧笛正站在走廊上。背着书包,埋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发呆,并没有发现拐角处的她。李乐乐静静的看了他两秒,然后转身走向另一边的楼梯,下楼、离开。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草履の虫(4)已修
“真的是那伙人干的?”
“应该没错,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是他们做的。只有这个人才会变态的把人皮剥下来做扇子玩,而且根据口供,嫌疑人的特征也很吻合。”
“唉,真是可惜,看来这个案子只能放弃不管了。可怜那个小姑娘了,那么小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是啊,不过这也没有办法。”
李乐乐听到这话,又转身回了卫生间,把自己关在小小的格子间里,蹲在角落,想着什么。
她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那些信息。
十分钟后,她走了出来,刻意绕开了那间办公室,走到另一头,看见萧笛正站在走廊上。他背着书包,埋着头,盯着脚尖发呆,并没有发现拐角处的她。李乐乐静静的看了他两秒,然后转身走向另一边的楼梯。
下楼、离开。
她不想回家,也不想去医院,无处可去的李乐乐,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在路上漫无目的的乱走。一直走到天黑,也没有回去的打算。
路边一辆面包车呼啸而过,刮起一阵冷风,她缩了缩脖子,看见那辆面包车停了下来,慢慢倒退。面包车停在了她的面前,车门突然打开,从里面伸出只男人的手,一把将她抓了进去。她听见抓她的那个男人说:“华哥,没想到还能捡漏一个。”
李乐乐落入了人贩子手里,刚认清这点时,她悲哀的想,反正爸妈已经没了,自己也不应该活着,大不了一死。但一起被抓的那个叫何莉的姐姐却告诉她,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能放弃,她们一定会逃出去的。
“就算逃出去,我也没地方可去,我家人都死了。”李乐乐说。
“没关系,等我们出去了,我养你,供你上大学。你别看我现在邋里邋遢的,那是因为被他们抓住没办法打理自己。我可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x大你知道吧,我就是那儿的学生。”
何莉的眼睛里有光,那样的光,在父母没去世前,她也曾有过。李乐乐酸了鼻子,抱着何莉哭,告诉何莉,自己的父母是如何被害,而她却什么也没做,只知道躲着。现在警察也不管这个案子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她没有那个资格。
何莉安慰她:“你妈妈让你躲着,就是希望你活下去,所以你做得很好,你妈妈要是知道你这么乖,她会很欣慰的。你要是真放弃了生命,她才会生气。”
后来,车里又多了个吴萍,何莉像安慰她那样,哄着吴萍。明明也是涉世未深的何莉从来没有害怕过,也没有放弃过希望,一直坚定的相信她们会逃出去。然后她们真的逃了出去,虽然最后真正逃走的只有李乐乐一个人。
李乐乐听何莉的话选择了报警,可警察赶到关押她们的城中村时,华哥一行人早就跑路了。为了留下来等待消息,李乐乐开始在警局附近的餐馆打工。
刚开始的时候关于何莉她们的消息还不停传来,警察几乎每周都会告诉李乐乐,案件进行到了哪一步。到后来,局里的事渐渐多了,警察分身乏术,需要同时负责好几起案子,关于她们的消息也渐渐没了。
那一刻,李乐乐突然发现,光靠警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她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失望的离开了那个地方。
当她背着包,踏进汽车站时,面对人来人往的旅客,突然失了神。她发现离开这里后,自己竟然无处可去。站在售票处,望着长长的队伍,和大屏幕上红色的字,她突然眼前一亮。
那块巨大的屏幕上滚动着各个地方的发车时间和票价,在一片红色中,李乐乐看到了一个她神往已久的城市——d城。
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那个声音的主人似乎很开心,很大声的冲她说:“我们一定要一起去d城上大学。”
眼睛有些湿润,李乐乐拉紧了书包带,深深的呼了口气:虽然不能履行诺言了,但去d城看看也好。
她买了前往d城的车票,一路奔波,到了这个从小就想来的城市。她穿过大街小巷,去了和萧笛约定要一起去的每一个地方,吃了和萧笛说好要一块吃的每一种小吃。李乐乐像个游客,在这座繁华的不夜城度过了几个夜晚,几个白昼,就当要离开时,她看到了一个和那群人有着同样纹身的男人。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草履の虫(五)
从安颜家离开后,简清在面对空荡荡的大房子时有些无力,噩梦开始反复的找上她,整宿整宿的失眠,弄得她不得不开始服用神类药物。叶斓见她状态不是很好,甚至好心的给她放了个假。花姨虽然心有不满,觉得简清最近上班越来越不积极,但真正的大老板发话了,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在简清走的时候,拉着简清的手,不停地诉说不舍。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早点回来,别玩疯了,忘了会馆的生意。
虽说是放了假,可简清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这十年,她兢兢业业,为了让花姨看到自己,为了在52号混出点名堂,她一刻也没休息过,如今得了一个大假,反而手足无措起来。叶斓约她出来,见她连怎么放松都不会,于是给她出了个去旅游的主意。
简清笑笑,拒绝了:“算了吧,也不知道去哪儿,年纪大了,总觉得哪儿都一样。”
叶斓托着腮‘啧’了声,鄙夷道:“你这个人真不会享受,我就是最近有事,不然现在这个季节,气温正好,我肯定出去玩。”
简清问:“那如果是你,你会去哪儿?”
叶斓拿起桌上的手机,翻了翻,翻出条消息,递给简清:“这是我前几天看到的旅游线路,你看看,听说这条自驾游路线在网上正火。”
简清粗略的看了看上面的旅游地点,那些城市大多都认识,都是些知名的旅游城市,所以她很容易的就在一堆城市名中找到了w市的名字。
“要去吗?”叶斓问她。
简清的视线从手机上转移,看向叶斓,摇了摇头:“不去了,没兴趣。”
叶斓回手机,叹气道:“可惜了,听说现在w市枫叶正红,很值得看呢。”
枫叶是w市最出名的景色,每到秋天,总是会有各地的游客慕名前往。记得有一年,因为常季街的人太多,她和萧笛跑去玩,还走散了,吓得她哇哇大哭。后来萧笛找到她,怎么哄都没把她哄好,最后还是他学电视剧,送了她亲手做的枫叶书签,她才勉强原谅了萧笛。
她真的好多年都没看过那么红的枫叶了。
简清突然有些犹豫:“那我再考虑看看。”
到家后,简清开始拾行李。她一向雷厉风行,既然决定要回去,那就早点动身。当她提着行李箱,到地下停车库时,刚好看见萧笛的车停在角落。
萧笛早就搬到了这里,所以当时简清才会在停车场遇见他。虽然这段时间他们没有电话联络,但偶尔总能在小区碰上。虽然舍不得,但真的需要搬家了。简清心想,搬了家也好,得触景伤情,也能和萧笛保持距离。
她把行李放进后备箱,想着等回来后,再说搬家的事,便直接开车去往w市。
到w市时,正是周末,常季街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大多都是跟家人、朋友一起出来玩的,除了成群结队的伙伴,还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只有简清形单影只。
一群高中生突然从旁边的树丛里窜了出来,嬉戏打闹,嘴里嚷嚷着一句话:“我一定要考上南大,像何吟那样当医生。”
何吟,好熟悉的名字。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学生也会看《d城的南大》,她还以为这么古早的电视,早已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里。经典就是经典,任时光如何匆匆,它亦会永存。
记得那年《d城的南大》大结局,她也和萧笛在枫树下,挤在萧笛爸爸的镜头前,一齐冲着镜头发誓:“我们一定要考上南大,到d城去。”
电视剧总是会给小小年纪的我们心里埋下一颗种子,它会悄悄萌芽,会茁壮长大,最后长成参天大树,成为我们心中不可撼动的信仰。只是简清在种子成为幼苗的时候,就生生的掐断了它。
离开常季街,简清辗转来到了当年所住的别墅区——源慕院。时代在进步,城市在发展,源慕院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只有富人才有资格住的小区。周围多了许多楼房,高楼大厦的建起意味着这块曾经的世外桃源不再安宁,汽笛声的嘈杂,导致喜欢追求安静的有钱人搬离了这里,更导致曾经门禁森严的别墅区,如今谁都能进。
现在想想,也正是因为外人根本进不来,爸妈才会一直以来都不爱关门,总想着邻居串门也方便。
简清走进别墅区,越往里走,人烟越是稀少。她沿着记忆里的路线来到阔别已久的家门前,发现院子里的花圃长满杂草,木栅栏也已腐蚀,看来这栋房子久无人居。也是,一间凶宅怎么可能卖得出去,想来那些富人会搬离这里,也有当年凶杀案的原因。
她在门口彷徨了很久,几次想要转身离去,因为真的没有勇气打开那扇门。最后还是在临走前,想起也许自己可以找到一些警察没有找到的线索,才又转身回了别墅。
能找到吗?不知道。
找找看吧!万一找到了呢。
简清从旁边的花盆底下拿出把生了锈的钥匙,插进门锁里,扭了扭,没想到真的打开了,她本以为得翻窗户才能进去来着。
开门,进去,屋内沉默许久的寂然被打破,阴飕飕的刮起一阵冷风,有一张发了黄的纸离开地面,低低的旋转几下,又悄悄的落在地上。简清定睛一看,发现那是张同学录,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而在那张纸的寄语栏上,写着潦草的几个字:
我在d城等你。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草履の虫(六)
“萧笛,你给我站住!”
一声怒吼在校园内响起,引得放学回家的学生们纷纷侧目。只见一位穿着校服,脸蛋白皙红润却气呼呼的女生,迈着两条纤细的长腿快步去追前面的清瘦少年。女生好不容易追上了,挡在少年面前,叉腰质问:“你跑什么跑!”
少年将书包松松垮垮的背在一边肩头上,偏过俊秀的脸,故意不去看女生,也不吭声。女生见他这么倔,心里也不高兴,赌气说:“你要是真不理我,以后就别和我说话了!”说完转身就要走。
少年吓得立马拉住她,气也消了大半,替自己说话:“明明是你做错事,怎么比我还凶。”
女生暗暗得意的挑眉,清了清嗓子,脸上是俏皮的笑:“那你不准生气了。”
少年红了脸,嘟囔着:“本来我也没怎么生气。”
女生哼哼道:“那你还走那么快,我都追不上了。”
“李乐乐,你真的很霸道。”
少年委屈得像个小媳妇,也难怪从小班上的同学就老是起哄。要不是因为那些人今天又笑话李乐乐,她也不会放话说以后不和萧笛做同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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