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戏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冬日樱桃
顾嫣然只说明日来带她坐车去东部的机场,便离开了。靳筱拿着那个钥匙,仿佛上面还带了一点四少的温度。
她动了动嘴唇,想要发出一个音节,又或者哭,可是仿佛都没有什么力气。
她只觉得胃一阵缓慢的抽搐,原来悲伤这种情绪,连接的不是心,也不是脑子,而是胃。
空落落的,想吐,压抑像爬虫一样占据她的胃壁,让她一阵阵的恶心。
还有希望呀,没那么糟,她安慰自己。
《永乐大典》,真奇怪,他自个的书房,却默认靳筱该熟悉似的。
可她确然是知道的,是她上回喝醉了酒,偷看了他的杂志,又弄翻了他的《永乐大典》。
这个人,总是知道许多事情,又不说出来。
靳筱扶着扶梯,一步步地往上走,她中午没有吃什么东西,这会没有力气,这段楼梯,仿佛十分漫长,长到让她走着走着,都想缓一缓,把自己心里的难过吐出来一些。
那是在四少一排书柜里的下层,靳筱把永乐大典搬出来,看到后面带了锁的暗格。
只有一个小小的包裹,她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纽约花旗银行的存款凭证,黄金的质地,上面印着她的头像。
是她毕业证上的照片,依稀还能看到一张拘谨的脸。
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筹备这些的,申请美国的学校,花旗银行的凭证,她也不知道他居然可以想这么远。
靳筱从前不知道四少有没有把她算在他的未来里面,兴许他还没来得及。
他只是很傻气的,花了许多的力气,去筹备他妻子的未来,筹备了许多许多,大约是太琐碎了,让他忘了他自己。
他把它当做一个每日的工程,一点点置办,来让她能够在异国好好地,体面地生活,而不必为生计奔波,像这个年代的许多人一样,挣扎着活着。
她捧着那份存款凭证,脚有些软,一时间头晕,又瘫坐在地毯上,不小心打翻了另一个箱子,掉出一个小小的酒瓶子。
靳筱认出来,是上回被她偷偷喝掉的那一瓶。那箱子里有许多许多琐碎的东西,比如一个小小的羊毛手套,大约是四少小时候的。
他真是念旧的很,而她从前都不知道。
如果要走,也要带着这个箱子走,靳筱想。
往后也要同四少看,她如何将他珍视的东西,给保护着带出来了,她对自己说。
好像这样勾勒着未来同他邀功,给了她一些力气。她拿将那酒瓶子和羊毛手套放进去,小小的箱子却一时合不上了。
靳筱伸手,重新整理里面的东西,无意间看到一本英文书。
是一本神话故事。
她心里动了动。
书页已经翻了黄,似乎是从洋人手里辗转来的,靳筱翻开扉页,莫名觉得很熟悉。
她心里被一种冲动推着,却不敢相信,因她脑子里的念头离奇到了荒谬的地步,可她颤着手指,往后翻。
她脑子里出现一个小小的男孩子,他们俩从祖母的房间里找出了墨水和钢笔,那个男孩子说,要教她写她的名字。
记忆像一滴落在荷叶上的水。
他们抱着墨水和笔往丛林里跑去,好容易到了地方,靳筱说,要先写psyche(普绪克)的名字,因为她最喜欢这个角色。
他们翻到了那一页,一行一行地去找普绪克的名字。
童年的阳光定格在她拿起一支陈旧的钢笔,刚刚下笔,却涌下大滴的墨水。
20岁的靳筱终于翻到她记忆中的那一页,原本叙述少女远渡冥河寻找爱人的地方,是一片已经暗了颜色的钴蓝墨渍。
她的眼泪倏地落了下来。
做戏 入秋
信州城的秋季,风总是很大,这座城市从没有一个讨人喜欢的时节,连秋天都像是给寒冬打个头阵,虚张声势地耀武扬威。
颜徵北困守在信州城已经十余天了,颜徵楠早已将主要的兵力向北转移,困守孤城的部下,13师和15师,已零零散散地投降。
可他还守着。
偌大的信州城,剩下的1000多名守军,竟全是他从韶关带过来的。
算不算壮烈,他想。
可是壮烈这个词,从没有那个军人想用在自己身上。
信州城自然是守不住了,被军阀占据了十余年的城池,再一次要改天换日,颜家的守军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早已疲于迎战,转移的转移,投降的投降。
可总要有人殿后,颜徵东没有提,可是他心里明白,革命军第几十次攻城地时候,四少同大哥说,“你走吧,我留在这里,假意投降,为你拖一些时间。”
颜徵东没有说话。
四少笑起来,“你也说过,我是纨绔,我投降,姑且可信,你假意投敌,便不可信了。”
他说了这话,突然想到兴许这是他们兄弟两个最后一次见面,他的大哥在过去几十年对他的欺侮和陷害,不是没有恨过,也不是想要和解。
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清楚。
也许是因为他军校只上了两年,便被迫转学了,该打磨的没有打磨干净。
于是还是心软,还是英雄主义。
在这场代表家族的战争里,在被轻视、无视、当做废柴的二十多年后,他突然想要当一次主角。
哪怕就这一次,让他证明一次。
这是最后一场属于他的战役。
———-
“10月10日,革命党攻入保安门,信州城被围攻了40天后,终于被革命军占领。”
是一个月前的老报纸了,露出了一角,被主人家瞧见了,又不露痕迹地拿了盘瓜果,给盖上去,重新坐好了。
那女子笑了笑,复歪歪斜斜地躺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
新政权,新气象,信州城这座老城,百余年经历过太多的新气象了,以至于连“新”这个字,都像是市政府重新刷上的白漆,刺鼻、破败、又自欺欺人。
沈景算是个女作家,军阀时期不受当局喜欢的独立女性,如今成了新政府树立的榜样,连旧日供稿的杂志社都要人来采访她,说要特地为她这样的女子开一个专栏。
都说文人清高,可文人要真的谄媚起来,花样总是比谁都要繁多,纵然是来捧她的,又让人止不住地不自在,想要同来人找找麻烦,来平衡自己心里头的别扭。
可不是谁都想给政府站台的。
就算站了,也要摆个不情愿的姿态。
“做人啊,是很辛苦的,”沈景看了一眼对面的女主编,过了半晌,吐出了一团小小的烟圈,接着道,“我父亲从前送我读书,是觉得知识可以让我明事理,更知道怎么好好度过一生。”
“若我呆在家里,大抵是同我母亲,还有别的姑姑、姨姨一样,操持家务,一方天井,数十年,不过一眨眼的事。”
她笑了笑,有一点狡黠,好像故意提起对方的兴趣,又要给它落空,“你会否想让我说这样不好?女子应该出去读书?可是我却不这样想。”
她又吸了口烟,陷入了沉思,“我读了书,发现人生原来有许多我未曾想过的悲苦,从前我觉得父亲一个冷眼便是天大的事情,可如今,”她偏了偏头,看向桌子上的信封,“一笔稿费,一份薪酬,多说一句话,都有太多荒谬和无能为力了。”
她说到这里,想到什么,突然笑起来,声音也高了一些,“我还记得我写《九连环》的时候,还有男人逼着我把结局改成圆满的。”
仿佛是一个极好笑的段子,让她说到一半,便忍不住笑出声,又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晓得那个人是谁?”
她喘了口气,终于可以说出一段完整的话,“是你丈夫,颜家的四少爷”仿佛要去看看对方的反应,又有些调皮地提起声调,“你不知道哦?”
靳筱听见“颜家的四少爷”,手指动了动,却仍旧镇静下去了。
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很久没有人提起,又好像时不时地,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她耳边。
从韶关来到信州,已过去数月了,靳家的人早已逃到了北方,从前觉得得意幸运的姻亲,如今生怕招来举族的祸端,一家老小便早在破城前跑到北方老家里去。
至于那个在韶关的四少奶奶,是生是死,大抵成了茶余饭后的一句唏嘘,“死了吧”,“谁晓得”,又或者,“颜家不定会管她”。
没有人知道她的面容,也不晓得她的名字,只晓得她姓靳,是个胆怯的、无能的小官女儿。
无人知晓,行动便方便了许多,信州城流传她早已卷了钱财,跑到美国去了,毕竟这个年代,这才是正常人该做的事情。
靳筱自然可以跟顾嫣然走,去美利坚,拿着她丈夫给她的钱,去重新开始生活。
就像战场上那个男子,其实可以跟着兄长跑到西北去,或者干脆投了降,接受革命军的改编。
可是他拒绝缴械,又带着20多个伤兵,跑到蛇山,顽抗到最后一天。
傻气不傻气?
可靳筱觉得自己明白的,这种明白,和北京、上海的报刊,称赞四少是“信州笼城勇士”,是不一样的。
他当然勇敢,他还坚定,在他的心里,有太多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想要保护的东西。
所以傻气。
她想同他一样,傻气一点。
于是她带着吴珍妮给她的信,来到了信州。
靳筱看着沈景,嘴角一点点扬起,却也无什么太大的波动。她在《郁金香》这些日子,自然听过编辑们茶语饭后提起如今被俘的颜姓军官,曾经买下了他们杂志社,下了许多荒唐命令。
最开始听到这回事,细细问了,经不住红了眼圈,旁人问起了,靳筱又只好遮掩,说自己眼睛这两日畏光。
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因她从前不爱出门,如今也看不出来是什么大家的少奶奶,只晓得她是拿着吴珍妮的一纸任命书,便来空降做了主编。
可沈景却瞧出了她。
从前见过,亦或者另有所谋,靳筱并不愿意细想。她来信州,周青却比她还要紧张,生怕让人发现,她同那位战俘的关系。
可是她却宁愿被发现了,这样兴许还有一些见到四少的机会。
靳筱的神色同她对面的女子比,像是故意慢放的电影,连眸子里的温柔都是落后了几帧才一点点流露出来,又蓦地隐去了。
“我不知道,”她轻声道,回了神,又提起笔,收敛了神色,继续记笔记,把话题拉回来,“所以比起你留学、写作、去不同的地方,你其实更喜欢母亲那样的生活?”
《郁金香》在做女作者的专访,大抵也是响应新上任政权的意思,吴珍妮托人给了她一些名单,《九连环》的女作者沈景,便是其中之一。
她来访之前,周青倒提过沈小姐几句,说她刻薄、敏感,但是不是坏人。
周青说着又笑起来,说她若是坏人,便不会敏感,不敏感,便不会去写作。
大抵是沈小姐刻薄的名声远大于敏感,杂志社的同事都不愿意采访,靳筱倒不在意这些。
毕竟世上的苦,比采访一个坏脾气的女作者要糟糕多的,她也都吃过了。
沈景未从她面上看出什么波动,便没趣的哼了声,也不回避她的问题,“我很想给你一个答案,或者迎合你去说,尽管自我独立的生活很辛苦,但更有意义,”她神色瞧起来正经了一些,“但是说实话,我并不知道。”
她想了想,好像很想把自己的思考过程分享给她,“你有没有听过夏娃吃善恶果的故事?”
“她如果不吃,便不会知道什么是有限生涯的枯燥,什么是无望,什么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走通的路,”她眉毛挑了挑,看起来很嘲讽,“什么是你努力一百倍也比不上一个胯下有玩意的男人。”
她看向靳筱,“你觉得夏娃后悔吗?”
靳筱没有说话。
她自己回答了,“我觉得她后悔过。”
她们都沉默了一会,沈景开口,“我看这个问题倒不如问你,比起你现在在杂志社做主编,你其实更喜欢你过去做少奶奶的生活?”
想来靳筱方才故作姿态介绍自己是《郁金香》的新主编,到不定对方是在看她的笑话。
沈景也许不靠谱了一点,可至少她很坦承,纵然她这样其实越界了,靳筱却不愿意同她遮掩,于是她回答她,“我没有选择。”
她没有选择,这也不是她能左右的事情,革命党冲入了信州城,颜徵楠已带着老父亲跑去了北方,颜家的大哥侥幸逃脱了,在许多的日子里,她祈祷着那位大哥可以带着四少逃到西北去。
可是没有。
颜家战功赫赫的大儿子和三儿子,速来对四少爷嗤之以鼻,说他玩物丧志,笑他没有抱负。
可守到最后的,却是那个小儿子。
她没有选择。
但凡她有一点选择的权利,都不会是这个样子。
这是对沈景的采访,话题自然要落到对方身上,沈景歪了歪头,“我也没有选择,我父亲也没有问过我,要不要出洋,要不要做什么知识女性,”想到这期专访大抵达不到杂志社的初衷,幸灾乐祸一般地,沈景又道,“可是没有选择的并不止我一个,这世界上的许多人,都是没有选择的。”
“既然人类的历史就是吃了善恶果的历史,那么男人和女人,其实都一样。”
都再也回不去伊甸园,都会感到后悔,都在挣扎里自我证明,其实困顿里偶尔的光辉和精彩,足以胜过去在一方天井里的一成不变的安逸。
沈景对她张开了手臂,像拥抱的姿态,“欢迎来到人间。”
靳筱应该绷着的,做一个严肃而职业的编辑,遇见再奇怪的受访者,也要保持平静。
可她突然笑出来,她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就好像她所有的放不下和无法割舍,都被只不过因为,她在20多岁才恍然大悟,人生的悲苦是无法免疫,也无法选择的。
所有人都一样。
靳筱点了点头,道,“是啊,”有一点无奈,“这就是人间。”
她翻过了笔记本,抬起头,看向沈景,收敛了笑容,“那么,对于颜家的四少爷,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做戏 番外:关于看剧
南下信州的路上,我做了个梦。
我梦见了我父亲。
真奇怪,我很久没有梦见过他了。
我知道他这个人很糟糕,同我亲近的人也大多这么认为,日子久了,便觉得这个人不值得我耗费心力。
可我还是梦见他了。
梦里我只有八九岁,一个人在旧屋里,很害怕。
我听见有人的脚步声,以为是大哥派的人来了,就冲过去要把门锁上。
可是门还是打开了,是我父亲。
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是很多年前在我记忆里的样子,或者更年轻一些,瞧起来有些急。
他说,我马上要走,过来拿东西。
然后便要转身走了。
那一刻我突然喊住了他。
他回头看我,没有不耐烦,也不冷漠。
我上前去,抱住他,说,爸爸,我好想你。
我在梦里拥抱过我想要见到的人,比如我母亲,或者像今天这样,拥抱了我父亲。
其实梦里是有感觉的,我能感到我母亲的温度,她像我小时候一样,温暖的,带着茉莉香。
就像脑神经送给你的,最真实细腻的幻象。
很多年前我思考过我要走的路,像我这样的,如果自己不同自己筹谋,便没有人愿意操这份闲心了。
我当然有恨,有不满,想要做给旁人看看,想要报仇,想要夺走那个位子。
子言说,你这个人,或许麻木,但是不冷血,不如去想想自己的退路更恰当。
我从前觉得不冷血是个褒义词,我在军校的两年,校训便是&
良心血性&
。
我接纳并认可我受过的教育,军校的也好,留洋的也罢,毕竟我母亲并没有来得及教导我许多事情,于是我把人生的道理,求诸于师长。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亲生母亲身边长大的人,学到的同我是不太一样的。
可以没有良心。
也可以没有血性。
我在外读书的几年,花了许多时间和自己和解,劝服自己并不是被父亲抛弃的那一个,努力放下过往,从容平静地生活。
隔着一条大洋,许多腌臜事到不了眼前,便容易以为它们不存在。因而我一面积蓄力量,一面觉得日后回国,不如便离开家里,避开争斗,去南方做实业去,若顺利,便在那里安家,信州城里许多人便能安下心,我也乐得自在。
可旁人却不这样想。
大抵是我锋芒还是太露了,留学回来,刚刚踏上故国的土地,便被颜徵楠送上了战场。
时至今日,我仍旧觉得颜徵楠不像我父亲的儿子,倒像是天生权力场里滚大的,没有边界,也没有底线,在这个乱世里,倒确然有兴风作浪的资本。
北方的战火把我的实业梦炸的粉碎,我到了前线,才知道自己所在的部队是去做炮灰送命。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便在于此,颜徵楠让我死,不过是一纸调任,连死法都是最微不足道的那一种。
一颗流弹,或者一枚地雷。
我小时候在军校没有读几年便被迫转了学,从此在操场踢球,在星辰下喝酒,做一个旁人眼里的浪荡子,后来去留学,抛开平日的买卖人脉,我也算是个专心功课的普通学生。
可最后救了我命的,还是我少年时期,懵懵懂懂地在军校里的那两年。
我活下来了,尸体堆里捡了一条命,还歼灭了一小队敌人,立了个不大不小的军功。
授了勋,表了彰,阴差阳错成了正式军人,然后被一脚踢到省政府,做一件不咸不淡的差事。
面上的不咸不淡,可背地里的监视查探,并没有少过,我便干脆过了段清闲日子,翘班,遛鸟,听戏。
我喜欢听戏,戏剧把矛盾冲突放置地太过密集了,于是一场2小时的戏,会让人萌生现实好过那帮哭丧主角的错觉感,忘却了在这个见鬼的年代里,长达几十年的人生,不一定就比戏里面好几分。
有一回赶上了女中学组织活动,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的,似乎是第一回来看歌剧,又是意大利的剧团,都兴奋的很。
我刚看完了上一场,未想到接下来还有演出,便去售票处问询,演的是《蝴蝶夫人》,已没有什么好位子了。
我虽从前看过,却也是许多年前了,还是个刚到美国的穷学生,要等开场前30分钟,拿着学生证去抢剩下的空位子。
隔了许多年,我在母国赶上了这场演出,竟然还是要买开场前剩下的位子。
可我还是买了。
我私心想着,大抵这样,我说不定能回到自己做学生时候的心境,没有被战场洗礼过,还有天真和热血。
回到那个美国东海岸的小城,灯光暗下,我便能假装自己还坐在鎏金的演出大厅,身旁是一个穿着小礼服的白人女子,隐隐约约的佛罗瑞斯香水味。
信州没有看歌剧穿礼服的习惯,坐我身边的女孩子,便规规矩矩地 穿着蓝色的学生校服,不声不响的,也没有同其他女孩子聊天。
我从前也约女孩子看戏,可《蝴蝶夫人》这样的剧,我是不大爱约人的。因女孩子多半会哭,到了第三幕,我便要去给人递手绢,擦眼泪,抽泣的声音盖过上面的唱白,便很扫兴。
女子哭的时候便容易觉得自己是主角,仿佛天底下的委屈都在她红彤彤的鼻尖上,还总觉得自个儿掉眼泪,是给男子寻机会。
可真是太可笑了,若是我当真爱看女孩子哭哭啼啼的,何必来听歌剧,不如回去看驯鹿的红鼻子呢。
另一半不哭的女孩子,又更加无趣了些。约一个女子,在大都会歌剧院看剧,她不笑、不怒、不喝彩,便多半是英文不好,又或者素养不高,若是这样的情状,倒不如两个人相约去看灯会,还来得快活一些。
可这些话,我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便是面上,也要体贴温存的作态,上一回教顾嫣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便被她说,我这样的,换个皮囊便要存钱买媳妇才有人嫁。
那又如何呢,日后我娶了女子,纵然搬回了家里,也不过是日日的逢场作戏,同她递手绢,或者陪她看灯会。
总不会伤筋动骨,不算什么大难题。
一场歌剧如果陪太多人看过,再重温时,一半的心在剧情上,一半的思绪便不自觉会飘到过往的许多事情上。那个萨城剧院的白人女子,或者约纽约日商的女儿看戏,又或者一次选修的戏剧课。
我这样神游了大半个歌剧,被身旁的一点动静吸引了注意。
我的听力很敏锐,大抵是因为关键时刻可以救我性命,在女高音的间歇,我听见一声短促的呼吸声。
是我身旁的女学生,我偏头看了她一眼,灯光刚好扫在她的脸上,一滴泪水从眼睫毛处滚下来,此外再没有别的什么神情。
像玻璃小鸟上挂了个的水珠子,不像哭,倒像是无意间沾上了水。
油画家喜欢这样画女人哭泣的样子,没有大喜大悲,只是流泪,旨在一种圣母般的悲悯。可是我身旁的女学生,倒像是打小习惯隐去自己的存在感了,以至于一场歌剧下来,我再没有听见别的声音。
我没有看她,但能察觉她伸出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大抵仍旧在哭。
连擦拭眼泪都像怕惊扰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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