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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赤军
没错,阿飞还没成年,便终于因缘际会,捞到了一匹小儿马来骑。他内心有点儿兴奋,还有点儿紧张,伦家指点他说:“放心,是个人就会骑马,你只要用双腿夹紧了马肚子,就不会掉下来。这马温驯,只要不是放足疾奔,骑马根本就不用学。”
阿飞隐约觉得这话好象在哪儿听过似的……啊,对了,《丁丁历险记》里的卡尔库鲁斯教授说过:“是个人就会开车……”
氏勋带的东西可就多了,光换洗的衣服、鞋袜就有两套,还配着巾帻和头冠,以彰显他士族的身份,打成一个大包袱,最后还塞进去一大袋铜钱和两片扎在一起的木牍——阿飞估计那是写给老家亲戚的信。这么一大包东西,身为主人的氏勋当然不会自己来扛,也不忍心让胯下骏马负担,于是一股脑的全都扔阿飞肩上了。
阿飞一边笑脸向人,一边在心中咒骂:“我靠还真他喵的沉……那么多钱,这要换成银锞子、金叶子,应该就轻省很多了吧?也不清楚这时代金银能不能直接流通……”
出得庄院以后,三人就策马小跑着往西方行进。根据规划,西南方的列水(大同江)入海口附近有一个小小的集镇名叫南浦,可以找到渡海的船只,然后他们就乘船前往山东半岛,在东莱郡治黄县上岸,再从那里前赴北海郡。
阿飞一路上没话找话,狂探氏勋的口风。这几年他跟在氏勋身边,仗着脑筋灵活,嘴巴更甜,早就得到了氏勋的绝对信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可以将这位少主玩弄于股掌之上了。氏勋既信任他,嘴巴不设防,又是满肚子的疑惑和愤懑,于是很快就被他探了个底儿掉。
果不出阿飞所料,是郡中稔熟的书佐派人来通知氏伊,说张太守经过数年的水磨功夫,竟然已经把郡丞和都尉全都扯上了他的贼船,于是打算就在明后天派发郡兵,以私通高句丽的罪名,抄了氏家的庄院,砍了氏家父子的脑袋。
氏伊叫儿子不必担忧,说类似风波他早就有所预料,并且安排了应对之策。他要儿子先离开乐浪,往北海去投靠大伯父氏宜——“趁夜便行,不必多带从人,有两名武艺出众者相伴即可,以免走漏风声。最晚后日即可抵达南浦,那是初四,当日有条大海船出航前往青州,船主是为父的好友钱某,你也曾见过的。”
氏勋一开始不肯走,担心父亲的安危,然而氏伊淡淡一笑,安慰他说:“某与那张贼交恶数岁,他为郡守之尊,某又岂能不未雨绸缪?待庄中收拾停当,明日凌晨,某便北上藏到增地去,彼处县尊与我有旧,定能善加安置。倘郡兵赶追来时,某亦联络了高句丽王宠臣大加优居,便引高句丽兵前来抵御。退一万步说,事或不协,也能潜入高句丽,国王心慕为父久矣,许诺授某主簿之职。汝且宽心去吧,不必为某担忧。”
我靠还真是私通高句丽!看起来张太守给这家子定下的罪名,不是欲加之罪啊,而他喵就是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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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第九章、惊雷投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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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后的发展,可以用一句古诗来形容:“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对,对于阿飞此刻身处的时代来论,那不能算古诗,而是未来诗……
总之,一主二仆三人策马离开氏家庄院,走了还不到三里地,天色才刚有点儿显得黯淡,余晖铺满了大地——估摸着也就酉时二刻的样子——突然便见一条火龙从远处沿着大路迤逦而来。氏勋心里本就藏着事儿,担着惊呢,见状急忙下马,扯着从人就避到路旁的小树林里去了。三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一望,只见那是一列土兵,瞧架势起码五六百人,全都各执长矛大戟、环刀铁剑,匆匆便往氏家庄院方向而去。
“糟了!”氏勋狠狠地一咬牙关,“难道是郡中提前派发了兵马前来吗?”
他猜得还真不错,原来郡中书佐才刚派人渡过列河,去给氏伊通风报信,后脚就被张太守给拿下了。随即张太守就命令都尉率兵先行,前来搜捕氏家父子,他亲领大军次日跟进。
氏勋当即就想骑上马,抄小路回庄去警告父亲,但是被阿飞和伦家两个硬生生地给扯住了。按照伦家的想法,这时候就算背插双翅,或者身具御风之术,估计也赶不大及,少主此去分明是自投罗网嘛。阿飞则编造理由狂拖后腿说:“太守欲坑陷主人父子,少主不归去,终是一大心病,所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应该不会伤害主公;少主若归去了,主公才会有危险哪!”
氏勋瞥了阿飞一眼,不过好在这几年当中,阿飞口出奇怪之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氏勋只当那是夷人的谚语,也不追问。
按照阿飞和伦家的意思,主公既有准备,应该不难脱身,少主还是应该按照事先的计划,出海回老家去。况且己方势单力孤,面对好几百的郡兵,就跟三只小蚂蚁似的,就算回去了也于事无补,还不如回老家北海找到亲眷,再想办法哪。
可是氏勋坚决不肯听从——先回北海?黄花菜都凉了啊,就算能想出什么奇谋妙计来,也不可能让老爹死而复生啊!所以他最后还是带着两个奴仆,暂弃了坐骑,小心地蹑在兵卒之后,返身回到了庄院附近。远远的,只见那些土兵发一声喊,便左右散开,将氏家庄院团团包围了起来。接着庄院某个角落响起一阵喧哗之声,似乎有人在喊:“莫要放走了奸贼!”
过了不久,兵众中突然又暴出一阵欢呼:“已擒获那老贼了!”氏勋目眦欲裂,拔剑出鞘,便待冲过去救人,却被伦家用力按住了肩膀。
阿飞还是那套毫无根据的说辞,认定只要儿子不自投罗网,老子的性命便可保全——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氏勋又不是什么名闻遐迩的豪杰之士,张太守有必要因为忌惮他,而暂且留他老爹一条狗命吗?可要是不这么说,眼看着氏勋奋力挣扎,就非得冲回庄院里去,他作死不要紧,作为家奴的自己不可能不随后紧跟啊,到时候难免玉石俱焚——自己这块来自两千年后的人造玉,可不愿意陪着这古代的顽石一起赴死。
氏勋这时候是彻底地乱了方寸,他掩耳盗铃一般竟然勉强相信了阿飞编造的理由,愤怒、恐慌、担忧等种种情绪反复纠缠、酝酿,最终还是决定等夜半以后再潜入庄院去探个究竟——“天色既晚,郡兵不会离开庄院。庄内地理我均稔熟,便悄悄潜入去,若能救得父亲,一起逃出最好,事或不协,便与父亲一并死了吧!”
探查的结果,偏偏中了埋伏,估计是求仁得仁,跟他老爹一起挂了——太守恨这爷儿俩入骨,不大可能留下他们的性命。而伦家在掩护少主的时候,也连中数矛,被捅成了个血人儿,跑出来没太远,才向阿飞通报了氏家父子同时殒难的消息,就一跟头栽在地上,也很快便咽了气。
只剩下一个阿飞,因为夜盲症而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庄外接应,侥幸逃得残生。接着,这位穿越客经过反复权衡,活下去的欲望逐渐被活得更好的欲望所压倒,他终于决定铤而走险,于是摇身一变,打算顶着氏勋的名字,跑北海去招摇撞骗。
他各方面都考虑得很清楚了。首先,乐浪僻居一隅,北海又在青州,这时代人员往来的频率极低,低到令人发指,只要他躲进北海氏家不随便出来见人,谎话就不大可能被揭穿。其次,氏勋才一岁多点儿就被老爹抱到乐浪来了,氏伊除了那封信也没有交待任何信物,老家应该也没人辨认得出真假。
更重要的是,阿飞靠着在氏家庄院住的这些年,八卦之魂暴发,把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各种事情都打探了个门清,甚至包括氏家父子的生辰、氏勋身上没有任何胎记、氏勋过世老娘的高矮胖瘦、出身门第,就没有他不清楚的。这么说吧,氏家的奴仆未必能知道多少主人隐私,氏家父子对那么多婢仆的了解也有限,全庄院中,甚至包括其它几所庄院,举凡跟氏家主仆有关的情报,阿飞知道得最多,他认老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所以在改换装扮以后,他就一路狂奔,直往南浦而去。本来按照常理,张太守虽然想将氏家一网打尽,所以才会秘密发兵来围,但仅仅逃出去一个夷人奴仆,应该是不会在意的,不会派人来追。但万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该考虑到,万一有人交待,那夷人奴仆还带着一封氏老爷的亲笔书信,本打算到内地去投亲的,保不齐张太守为免节外生枝,会对这个可怜的小奴紧追不舍哪。
所以虽然没有坐骑,阿飞还是加快脚步、晓行夜宿,正好初四天亮前赶到了南浦,登上了氏伊提到过的那条海船。海船船主虽然认识氏勋,但这时候阿飞还没必要冒名顶替,所以也根本不在乎。
那位姓钱的船主倒是过来问了:“公子面生得很,请教台甫?”阿飞随口回答道:“姓杨名过字改之,乐都人氏,欲往中原游学。”
乐都是乐浪最东北的一个县,他就不信这整天跑海的家伙还能对乐都的士人全都一清二楚。
果然,钱船主连连作揖:“原来是杨公子,幸会,幸会。只是如今中原不大太平,杨公子的游学之路,怕是非常坎坷啊。”
“哦?”阿飞明知故问,“如何的不太平?船主来往青、幽两州之间,所见所闻必然广博,还要请教。”
阿飞跟了氏勋好几年,这土豪派头学了个十足十,他又识得字,多少有点儿古文的底子,跟普罗大众截然不同,故而丝毫也没有受到怀疑,一路上跟钱船主交谈甚欢。钱船主还在心里想:“这位杨公子毫无士人架子,也不鄙视我等商贾,似是个可交之友啊。”
根据钱船主的介绍,本年年初,关东州郡起兵讨伐董卓,双方在中原好几处战场都厮杀得不可开交,最后董卓干脆一把火烧了雒阳,把皇帝给挟持到长安去了。不过这也是上半年的事情啦,对于下半年的状况,钱船主的资讯也相对滞后,几乎一无所知——阿飞肯定知道得比他要多。
阿飞主要绕着弯地问他相关青州东莱、北海等郡国的情况。据钱船主说,这几年黄巾流贼时常侵扰青州,地方上很不太平,不过东莱太守蔡伯起、北海国相孔文举都是贤二千石,安抚流民、鼓励耕织,搞得还算不错。
这季节西北风最盛,照理说海船高扯起帆来,侧着风势而行,用不了两天就能见到山东半岛,然后沿着海岸再东行个一天左右,即可在黄县境内靠岸。可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眼看着目的地在望,突然也不知道从哪儿刮来一阵东南风,“呼”的一声就把船给刮离了海岸,接着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
这功夫阿飞正在船舱里跟钱船主对酌,雷声突然响起,多少心里有点儿鬼的他,猛的一抖,竟然把筷子都给扔了。钱船主安慰道:“海上风雨本是常事,杨公子不必惊慌。”阿飞低头捡起筷子,随口就套了后来刘皇叔的话答道:“一震之威,乃至于此。”心里却在祈祷:“贼老天啊,你别再出夭蛾子了,就让我平平安安到达北海吧——这声雷就算是你给我送行了,保佑我如同刘备一般逃出樊笼,从此虎入深林、龙游大海哪!”
所谓“心诚则灵”,对于一个压根儿就不信老天爷的人来说,估计老天爷不怎么会保佑他。惊雷之后是狂风暴雨,颇大的一条海船在汪洋当中,就好象开水煮汤圆似的,不停地翻翻滚滚、上上下下,还不到半个时辰,干脆就一个漂亮的侧翻,把所有人全都给扔海里去了。
好在阿飞对这贼老天也实在没抱什么奢望,提前就把包袱牢牢地绑在了自己身上,自己则紧紧地抱住了桅杆。还没等海船翻覆,桅杆先就折了,阿飞一个猛子扎入水中,然后就“咚咚咚”地望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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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来看我这部书的朋友们。有些朋友可能要问了,你写三国,我们熟啊,可是为啥瞧来瞧去,就见不着一个有名的人物呢?这跟纯架空有啥两样?请各位稍安毋躁,这不是猪脚还在朝鲜半岛上打晃嘛,那时候朝鲜半岛上有啥名人了?眼见得猪脚就要跑中原来了,那名人出现的可能性自然暴增。马上,马上就有了,请各位耐心瞧下去,瞧得高兴了,顺便帮忙投个推荐票啥的。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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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第十章、海隅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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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前一世的时候老家在海边,打小就会游泳,虽然算不上什么运动健将,一般情况下也能在海水里泡上几个小时,还不至于很快沉底儿。可是他没想到,自己才落入海中,明明双手抱牢了断桅,却照样直奔海底而去……
“我靠什么玩意儿这么沉啊!”幸好他脑筋还算清醒,赶紧伸手到包袱里去,把那一大袋子铜钱掏出来给舍了。虽说无钱寸步难行,但该舍的时候还得舍,要不然就只好舍命啦。
东南风刮啊刮,阿飞抱着桅杆漂啊漂,终于在第二天黎明时分漂上了岸。顺风顺水而来的倒不仅仅是他,还有十来具尸体。
仰躺在沙滩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好不容易恢复过来,阿飞就解开包袱,把东西全都掏出来晾晒。他最关心的是那封书信,好在这时候的书信是写在木片儿上的,两片木牍并合,用绳捆扎,如今打开来一瞧,字迹略有些模糊,应该问题不大——“幸亏不是后世的信纸啊,要不然就全泡汤了”。
收拾好东西,阿飞背上包袱,站起身来,蹒跚地挪到一具尸体前面,抬腿踢了两脚——“嗯,不动,死透了。”俯身就开始剥衣服。当然啦,他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也不是真想把人剥光,只是搜查一下有没有什么可用的东西——比方说干粮啊、钱财啊、武器啊、手机啊……
唉,这个时代压根儿就没有手机啊,也不知道自己漂到了什么所在,这附近有没有住家,有没有城镇……
翻了半天,一无所获,恨得阿飞朝尸体上又狠狠来了两脚。然后下一个目标,终于被他找到了围在腰间的一串铜钱,已经散落了大半,光剩下三四十枚了——“真是舍命不舍财的典范啊,值得我辈充满敬意地骂一句**。可也怪了,这家伙竟然没有沉底儿还能漂着,难道是因为肚子上脂肪太厚?”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毫不客气地把那些铜钱解开下来揣进自己包袱。
第三具尸体竟然就是那可怜的钱船主,喝了一肚子的水,死得口眼不闭。阿飞默默地朝他鞠了个躬,伸手帮忙合上了他的嘴巴和眼睑——然后继续开剥,也继续地一无所获,于是再次踹上两脚。
等到了第四具尸体旁,他才刚抬起腿来,谁料那尸体突然间竟然活了,左手一翻,牢牢抓住了阿飞的脚踝,随即轻轻一扯,就扯得他一个倒栽葱。这一惊可非同小可,阿飞倒不是怕什么僵尸作祟,他连老天爷都不信,还能信鬼怪吗?只是这厮手上的力气未免太大一点儿了吧,自己可不要剥人不成反被人剥!
才大着胆子从地上坐起来,想要逃跑,但那只铁钳一样的大手仍然紧抓着自己的脚踝,使他难以挪动。再看那尸体也同样坐起来了,瞪了他一眼,开口问道:“原来是杨公子,你要做啥?”
“你、你、你认得我?”
“同船而行,曾听船主称呼过。”原来那是个青年壮汉,估摸着身量不低,生得虎背熊腰,双手如同蒲扇一般,麻衣吸透了水裹在身上,勾勒出一身疙里疙瘩的犍子肉。一张国字脸,蚕眉鹰眼,鼻直口阔,短短的络腮胡子,听口音却不似乐浪人氏。
“某、某姓杨名过字改之,请教台甫?”阿飞大着胆子问道。
那年轻人终于松开了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作揖回答:“不敢,某为乐安人氏,姓史名义,草字伯仁。”说着话左右望望:“只有你我二人幸免于难吗?”
“这可说不准,”阿飞缩了缩脖子,一边盯着史义的动作,一边慢慢爬起身来,“本来以为史兄你也……”他正待再去查看下一具尸体——有人瞧着,就不好再剥衣搜尸了,但他本能地感觉这位史义史伯仁有点儿危险,还是尽量离远一点为好。
可是才刚迈步,突然那史义一挺身,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阿飞就觉得跟有座泰山压下来似的,不自禁地就趴到地上去了——“你、你干嘛!”史义把他按伏在地,同时自己也趴下了,低声在他耳边说道:“噤声,有人来了?”“有人来又何必……”“他们手中都有兵刃!”
阿飞大着胆子抬眼朝远方望去,果见施施然踱过来六条大汉。正是十一月间,气候本就寒冷,海边则更是北风凛冽,但那六人却全都只穿一件短袖的麻衣,露出肌肉虬结的胳膊,下身也仅用一条兜布裹裆,光着两条毛腿,赤足无鞋。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柄环首刀,瞧上去形质虽非上佳,但都磨得锃亮,映着朝阳熠熠生辉。
史义按着阿飞的脑袋,两人都趴在沙滩上装死。可惜那六人便正朝着沙滩而来,逐渐走近,已经可以听到他们粗豪的话语声了——
“怎样,没说错吧,暴雨之后,这海滩上必有落难之人。”
“好,搜一搜他们身上有无财货——听说这有钱人啊,会把金子打成薄片儿裹在身上呢,要是发现一个,咱爷们儿可就发大财啦!”
阿飞心中暗道:“真是普罗大众贫乏而诡异的想象力啊……身上要真裹了金子,还能漂上岸来吗?肯定沉底儿了吧。”可是想起才揣到自己包袱里的那些铜钱,他却又有点儿拿不大准。
“倘若都是些穷鬼怎么办?”有个大汉问道,“咱们不是白跑这趟了?还不如去东镇那边砍几个坐商,勒索点铜钱出来。”
“穷鬼就穷鬼,”有人笑着回答,“穷鬼也有三两肉,起码这几日咱们是饿不着了,哈哈哈哈~~”
我靠这帮土匪不是真的吃人吧?阿飞就觉得一股凉气从后脑勺往下,直透五脏六腑,差点儿就尿了裤子。
听声音,这些家伙已经来得近了,随后便是稀稀簌簌的,貌似是搜身的声音。隔了少顷,突然有人叫道:“这个还活着!”随即是利器入肉之声,是临死前的惨呼,是匪徒们的“哈哈”大笑。
阿飞觉得肩膀上的压力陡然散了,于是不自禁的一抬头,就见那史义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不远处一条大汉扑将过去……
阿飞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惊世骇俗的程度,虽然在前一世看了不少武侠电影,到处都是不符合力学原理的吊威亚,但这和真正的爆发纵跃,就视觉效果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家伙是干跳的还是撑竿跳的?怎么能这么高……”阿飞只觉得目眩神摇,就见史义一纵两米高,横跨五米远,瞬间就到了对方的眼前。那大汉手里的环首刀还插在一具尸体上,来不及拔出,本能地抬左手在面前一挡。史义就在空中出腿,奋起一脚,只听“喀”的一声,似是骨骼折断,同时这大汉打着旋地倒飞出去,整个脑袋全都扎进了沙滩里。
其余几人见状大惊,各执兵刃疾奔过来。又见史义轻轻落地,从尸体中拔出那柄环首刀来,也不回头,仿佛脑后长着眼睛似的,反手一划,一条大汉便刀折头落。此时另一条大汉已经撞到他的身前,举刀便砍,却被史义左拳挟着劲风打出,正中敌人胸口,打得胸骨粉碎,胸口凹陷。那刀虽然依惯性砍下,却已轻软无力,史义肩头一耸,刀便落地。
另三条大汉奔得近了,见此情景,不禁魂飞魄散,掉头就逃。史义右手长刀掷出,正中一条大汉后心,同时身体却往相反方向倒纵出去,并且在空中转身,奋力一拳,泰山压顶,几乎把一条大汉的脑袋整个打到了腔子里去。他所有的动作全都一气呵成,毫无殆滞,仿佛早就计划好,并且演练了无数遍似的,才将敌人打死,便顺手揪起尸体来,朝最后一条大汉全力掷去。
那最后一条大汉被同伴的尸体正正击中脑后,顺势便朝前飞出五米多远,“扑通”一声落入海中。
阿飞彻底的惊了,这拳拳到肉,一招一杀,我靠就算叶问也没这么猛啊!他只觉得两腿发软,并且裤裆里有点儿热乎乎的……
史义眨眼间格杀六人,随即纵跃回来,落到阿飞身边。阿飞吓得双手抱头,哭喊道:“别杀我,别杀我啊~~”
史义才刚伸手,他就是全身一哆嗦,裤裆更加湿热了。好在史义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杨兄勿惊,这些贼徒毫无人性,我故杀之,岂有加害旁人之意?”
阿飞缓缓地放下抱头的双手,愣愣地望着史义:“你、你、你说你叫什么来着?”“某叫史义。”“你真的叫史义?你、你、你……好生厉害……”
倘若这史义不叫史义,而是叫……比如说典韦、许褚、张飞之类的,估计阿飞还不至于如此惊骇。想不到一个无名之辈就如此厉害,那么这时代那些纵横沙场的猛将,得要强到什么地步去啊?一刀砍翻一个排,一枪洞穿一个营?原来古书上说“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那不是在夸张,那都是真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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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第十一章、天生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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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好一会儿以后,阿飞惊魂方定,通过一连串的分析和脑补,才勉强得出了比较靠谱的结论:身为大将,不光个人能打,还得能排兵布阵、领兵作战哪,所以象史义这号猛人会在史书上籍籍无名,也就顺理成章了。记得《魏书》里曾经提到过一个鲍出,也是很猛,但一直就没做官,所以只是作为孝子的典范被记了寥寥数笔而已。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历史因为阿飞的穿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蝴蝶效应。说不定在别的平行时空中,这位史义就是员名垂青史的猛将兄,只是在这个时空,要不是阿飞到来掺和了一下,说不定他就在这回海难里淹死啦,故而其名不彰。
不管怎么说,史义确实猛到了几乎荒诞的地步,阿飞这才明白自己刚才觉得他很危险,想要离远一点儿,确实是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不过这史义对自己倒还算温和,或者不如说,竟然有点儿文质彬彬的,不似个大老粗——也对,他不但有名还有字,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说不定也是位士人老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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