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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不对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北境有冻离
贺怀景本来就一肚子火气,贺家也算是名门,他身边的人无论出于什么心态,都是捧着他敬着他,哪有人像周渺这样凶过他?于是,他咬着牙,伸手推了一把周渺:“你有什么资格做他的情人?他明明有喜欢的人,那个人未必就是你!”
这话不亚于一把刀,狠狠地插在周渺的逆鳞上。其实贺怀景推人的力气不大,然而周渺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听了这话又生出些恍惚,一时不察,竟然真让贺怀景推得趔趄了两步。他下意识往旁边一抓,想要抓住点什么支撑自己,没承想手背撞上了调整植物形状的铁丝网,被狠狠地划了一道细长的口子。
周渺疼得倒吸了口气,他右手上被划开的伤口立刻就渗出血来,不过几秒,血就顺着他垂下的手流下来,在指尖凝成许多血珠,一滴滴掉在地上,看着模样很吓人。
贺怀景也愣住了,他本意并不想给周渺造成什么伤害,不过是气不过周渺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好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周渺不想和他一个小辈计较什么,只冷冷地看了贺怀景一眼,转身捂着手离开了。他去找了张雯玉问药,想要先随便处理一下,张雯玉吓得面色微变,连忙拿出备用药箱带着他去消毒上药,并用白纱布给他一圈圈地缠了起来。
在包扎的时候,周渺一直盯着桌面,脸上带了点说不清的落寞,他耳边一直回响着贺怀景那句“他明明有喜欢的人,那个人未必就是你”。张雯玉敏锐地察觉到了周渺低落的情绪,她并没有问发生了什么,只是轻轻地处理好伤口,然后拍了拍老友的肩膀,嘱咐道:“小心些。”
“谢谢。”周渺不仅在谢她帮忙处理伤口,也在谢她的不追问。
周渺是组局者,不可能将那些人丢在包间那么久,很快就回去了。他走进来的时候,淡淡地扫了坐在一角的贺怀景一眼,什么都没有说。
有人见他进来,玩笑道:“周总,怎么来得这么晚?人家贺小少爷早就看完回来了,你才姗姗来迟!”
周渺亮了亮缠着纱布的手,装作讨饶的样子:“路上有点事耽搁了。”
“周总的手怎么了?”
周渺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笑来,他开口,满不在乎地道:“刚在后院里碰到了一只乱吠的狗,我见着烦,没承想被他咬了一口。”
此言一出,有人便帮着骂道:“真是恶狗!怎么不抓住那小畜生教训一顿?”
“不成。”周渺眼皮一抬,冷然的目光落在贺怀景身上,接着道,“这静时轩里,来的都是贵人,贸然教训了,万一是哪家金贵的爱宠可怎么办?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他的笑意分毫未达眼底,亲眼看着贺怀景的脸一点点白了下去,又渐渐转成了红,可谓是非常。
整个包间里,只有贺怀景能听出第二层意思来,周渺最后那句话,是在警告他,今日之事是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才这样轻飘飘地揭过去了……若是再有下次,周渺绝对不会再这样轻易地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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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不对心 第四十二章·疼吗
等宴席散去,已经是九点多了,席间周渺没怎么喝酒,等结束了他就打电话叫司机送他去医院,去打破伤风针。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十一点,在玄关脱皮鞋时,他不得不弯下腰去,用单手了点力气才把皮鞋拽了下来。
周渺几步走到沙发前,一屁股坐了下去,胡乱地扯着领带,将扣到最上面的纽扣解开,而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周渺看着这点模糊又温柔的月色,想,今天可真是兵荒马乱的一天。
渐渐地,周渺被催生出几分困意,其实他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已经闭眼小憩过一会儿了,现下余困未消,又着实心累,不知不觉间竟又睡着了……
“周渺,醒醒。”一个男声模糊地传来,将周渺从半梦半醒之间拉出来,“怎么睡在这里?会着凉的。”
周渺睁开酸涩发干的眼睛,好半天才看见面前站了个男人,吓了一大跳,当他抬起头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心脏猛地蹦了一下,让他那点余下的睡意都散了去。
“平,平洲?”周渺的喉结动了动,暗自猜测郑平洲怎么会在这,与此同时,他还顺便把那只缠着纱布的右手往背后藏了藏,“你怎么回来了?”
郑平洲是被周渺那通电话给撩拨了,一整天脑子里都是周渺那句邀约一般的“春色很美”,让他真的很想快点回到周渺身边。原本郑平洲应该在明天和工作人员一起回来,但夜晚太长了,实在难熬得紧,郑平洲没办法等待,于是,他当夜就改签了一张回国的机票。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望着周渺笑了起来:“嗯,为了回来亲眼看看我那株桃花开得怎么样。”
周渺:……?
不过,周渺不得不承认,看到郑平洲,他心里那股窝了一天的火气轻而易举地就被安抚了。他站起身,走到一旁去开灯,问道:“坐了晚班飞机回来,很累吧?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叫我去接你。”
“啪”的一声轻响,客厅亮了起来,周渺刚打算回身去拿行李,就被人托着后背,大力按到了墙上,接着,一具微冷的身体贴了过来,熟悉的气息瞬间就笼住了周渺。郑平洲抓着他受伤的右手手腕,力道都不敢放大,生怕捏疼了周渺,声音里带着怒火和焦急,还有一点不易察觉的心疼:“这怎么弄的?”
“啊。”周渺被他半抱着,脸上发烫,心脏乱跳,“不小心划了一下,没事。”
“被什么划到了?”
周渺看着郑平洲脸上认真的神情,像是要听“仇人”的名字,然后替他去报仇似的,不由哑然失笑:“就是不注意的时候被铁丝划了一下,不是大事,已经处理过了。”
郑平洲垂下眼,长睫缓慢地扇动了两下,他抬眼盯着周渺,声音轻轻的:“周哥,疼吗?”
周渺目光落在郑平洲垂下的左手上,心脏狠狠地一抽,他抓起郑平洲的左手,将自己的脸贴到掌心,蹭了蹭郑平洲手心里那道狰狞粗糙的疤痕。周渺脸上出现一种趋近于示弱的神情,过了很久,他才哑着声音问:“那你疼吗?”
郑平洲掌心那道疤痕,永远都是周渺心里难以忘怀的隐痛,虽然过去的这些年,他们都默契地闭口不谈,但是这并不代表伤痕会消失,失去的会回来。他常常会想,如果不是当年那场无妄之灾,郑平洲说不定现在已经是个出名的钢琴家了……周渺想起从前听郑平洲弹琴时,那双按在黑白键上的手,手指灵活又修长,优美的音乐在他指尖流淌着,就连郑平洲的钢琴老师都说他以后必有大成,只不过,现在已经只能追忆了。
那时候……他的平洲又该有多疼呢?
想到这里,周渺心里涌上一股深重的愧疚与心痛,他抬起手摸索着将灯关掉了,以掩盖自己变红的眼眶。
郑平洲在一片黑暗中,用指腹轻轻地揉去周渺眼角的湿润,他叹息着笑了起来:“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对不起,如果不是因为我……”周渺顿了顿,心痛难忍地挤出几个字来,“也许你……”
郑平洲将手指抵在周渺的唇上,他手上还有点液体,那是刚从周渺眼角擦下来的泪:“嘘。”
“反正都是要留疤的,不过是在你肩头留一道,还是在我手心留一道的区别。更何况……”接着,他将额头抵上周渺的,黑色的眸子紧紧地看着周渺的,两人的身体贴得更近了,“是我心甘情愿。”
周渺浑身一颤,仿佛过电了似的,一股麻意瞬间从脊背处蹿了上来。他突然伸出手,扣在郑平洲的后脑上,狠狠地吻上了那两片艳色的薄唇,不过很快郑平洲就掌握了主动权,他在周渺的口中掠夺阵地,缠着周渺的舌品尝他嘴里微苦的味道,两人分开的时候,唇上还带着暧昧的水渍。
他听懂了——郑平洲没有怪他的意思,从来都没有。
“刚下了飞机,还有力气吗?”周渺低低喘了几口气,他眼尾带红,微挑的桃花眼里说不清的勾人,“还有的话,操、我。”
…………
第二天早上,周渺起来的时候,发现床侧已经没有了郑平洲的身影,他摸了一下,发现已经没有什么余温了,推测郑平洲可能已经走了有段时间了。他起身去洗澡,当看到床下那套被随意丢在一旁,褶皱多得像个垃圾的西服,还有衬衫被撕开的时候,绷了满地的扣子,眼角还是不由抽了两下。
昨夜闹到太晚了,周渺记不得到底来了几次,最后,两个人大汗淋漓、满身黏稠地搂在一起睡了,甚至都来不及去洗个澡好好清理一下。
等洗完澡,周渺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下楼的时候,刚好碰见了从门外走进来的郑平洲,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运动服,额上还带着一层薄汗,显然是刚刚晨跑回来。见到周渺,他露出点笑来,举了举手里的东西:“刚去买的早餐,一起吃点?”
周渺抬头看了眼挂在墙上的钟,发现已经是十点钟了,他有点无奈地想,这算是早饭,还是午饭啊?
吃过饭后,郑平洲上楼去拾床铺,床单上到处都是干涸的白色液体,看得周渺面红耳赤的,他伸手想帮着郑平洲一起弄,但被郑平洲制止了:“你的手还没好,我来就行了。”
见周渺还要反驳,他补了一句:“我一个人来还快一点。阿姨马上就来了,你总不想让她替咱俩洗这个床单吧?”
周渺都三十岁的人了,的确干不出来这种事,只好去捡起床下散乱的衣服,将它们都丢进脏衣篮。他突然想起什么,回头问道:“你这次回来待多久?”
郑平洲的手一顿,回道:“一天。”
“走得那么急?”
“嗯。”郑平洲欲言又止地看了周渺一眼,声音放缓了些,“明天我们就要去k市的洛山,可能要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
洛山是他们主要拍摄的地点,他在那里至少也要待两三个月,很少有时间回来,这就意味着他和周渺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了。
两人的工作注定他们会聚少离多,如果想要见面,那么必须要有一个人做出一定的让步和牺牲。郑平洲并不想因为这些事牵绊住周渺,便暗自算着要什么时候才能抽空回来看看他。
两个人接下来的时间也没有做什么,在一起看了场电影,去院子里散了散步,晚上的时候,周渺到了郑平洲房里,蹲**帮他一起拾行李。
他做得很自然,没有一点别扭或是不情愿,很快就把一大半整理好了。郑平洲坐在他身边有点脸红,咳了两声道:“其实不用你帮我做这些的,我自己也可以的。”
“我帮你拾东西,并不是担心你不会、不可以。”周渺侧过头,暖黄色的灯将他的侧脸映得格外柔和,“反倒是你长得太快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变得什么都会做,什么都不需要再依靠别人了。我答应过母亲,要多照顾你,但其实现在想想看,我并没有帮到过你什么。现在,就当是给我个机会,让我帮一帮你吧。”
郑平洲听得一愣,而后悄悄地向周渺身边靠了靠,让两个人的肩膀挨在一起。
他透过窗子,看着院里墙边那几棵桃花树,想着,也许在这个春天,他的桃花树也要开花了。
那棵早就来到他身边,与他结缘,注定与他要走过一生的桃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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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不对心 第四十三章·勉强
洛山离k市的市中心很远,由于景区尚未完全开发,没有什么游客会来这里,来这里的基本上都是附近的村民和拍摄影视的剧组。剧组人员抵达后,就住在洛山景区内的一个宾馆里,那宾馆建了有些年头了,又是在山里,热水器有点不太好使,郑平洲不得不用微冷的水洗了个澡,冻得他皮肤都有点泛青。好在k市地处南方,这个月份已经不那么冷了,不然他非要冻感冒不可。
等郑平洲洗完澡出来,他就准备去片场看看器材准备的情况,结果碰到一个根本不该出现在此处的人。
“贺怀景?”郑平洲眉头拧了起来,面上神色不大好看,“你在这里做什么?”
贺怀景回过头,笑出两个小酒窝:“嘿嘿,你这次可不许赶我走啊,我可是来做正经事的!”
郑平洲才不信他有什么正经事可做,眉间的褶皱顿时拧得更深了,开口就要撵人:“你赶紧回家,不要再到处添乱了,还让你哥跟着担心!你说你在这能干什么?”
“这次我来我哥知道,而且我是真的有正事。”贺怀景从一边拿起一个本子,在郑平洲面前晃了晃,“看见没,我现在可是剧组的一员,是演员!郑导,缺了我,这大山里你上哪里去临时找个顶替的?”
郑平洲拿过本子,翻开看了一下,发现贺怀景这确实是演员的本子,是个很龙套的角色,剧本整个就两页,台词很少,总共加在一起还凑不够一张纸。不过,这个角色是女主的高中同学,有年龄限制,贺怀景的年纪和长相都很合适,要说没了他,郑平洲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别人顶替。
可是在此之前,郑平洲并不知道此事,他心里有疑,便走到一边,掏出手机给制片人秦姐打了个电话:“喂?秦姐,现在在忙吗?想问你个事。”
“还好,你说。”
“今天我在洛山里看到贺怀景了。”郑平洲顿了顿,声音放得低了些,“他说他要演李屏那个角色,这事儿我之前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电话那头沉默了,过了一会儿,秦姐有点尴尬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啊,你说这个啊……就是前几天,贺总给我打电话,要我给他弟弟安排一个角色……他不就是来跑个龙套吗?反正这种小角色也就是随便找个人就能演,剪一剪在银幕上都不会超过三分钟,我以为说不说都没什么的。”
秦姐敲着桌子,有点不能理解郑平洲为什么要小题大做——这种事情其实在圈内是很常见的,投资方投了钱,自然会顺便塞一两个自己人进来露露脸赚人气,有时候甚至会直接内定男主或者女主,这也算是一种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但这件事有一点非常奇怪,星悦的贺总前些天来了电话后,不仅没要求什么主要角色,反而是说要一个台词少、戏份轻,不会演着太累的边缘角色。这让秦姐很是想不通,但碍于两人的身份,她也没办法再多问,只私下随便安排了一个角色给贺怀景。
“秦姐啊,你可真是……”郑平洲气得额角直跳,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一点,“不是戏份多不多的问题,而是这么大的事你应该问一问我,至少提前告诉我。贺怀景的身份和以前那些塞进来的人不一样,且不说别的,万一他磕了碰了,出了什么事,贺家人会轻易罢休吗?”
电话又默了一阵,这次秦姐的声音里带着点懊悔:“郑导,你说得对,是我欠考虑了。之前我以为可能是小少爷想来体验一下生活,演完玩玩就回家了。再说这种事以前也有过,我没有想这么多,就自作主张了。”
郑平洲觉得头疼得很,因为他知道,现在再想甩掉贺怀景这个**烦可就难了。
“算了,这件事已经成定数了,多说无益。”郑平洲嘱咐了几句,就挂掉了电话。
在郑平洲打电话的时候,贺怀景倒也没干站着,他在一群人中间,好奇地凑过去看工作人员调整摄影机器,郑平洲叫了好几声,他才听到。贺怀景见郑平洲已经打完电话,也不看了,步伐有点迟缓地走了过去,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说了是有正经事做的,不是来看你的,你少自恋啊。”
郑平洲把手里那单薄得不像话的台词本还给贺怀景,抱着双臂盯着贺怀景,怒极反笑道:“你别以为拿你哥哥来压我,就事事都会顺你的心意走,贺怀景,我告诉你,要是我不乐意,你照样不会在我的剧组里多待一天。”
贺怀景向来会看眼色,他知晓此时不能再继续挑战郑平洲的底线,便立刻换了一套方法,脸上露出委屈的神色来,声音低低地说:“平洲哥哥,我都为了你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了,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要立刻赶我走吧。我比你们剧组来得还要早,昨天就到这里了,今天为了见你还特意换了一双新鞋子。谁承想山路这么难走,我的脚都被磨破了!”
郑平洲想起他刚刚走路时不大利索的模样,再看他脸色确实隐隐泛白,像是在忍痛,不像是装的,便蹲下握住了贺怀景的脚踝:“我看一下。”
贺怀景借着他的力道脱下鞋,他这双确实是刚从专柜买回来的牛皮皮鞋,试的时候刚刚好,但第一次穿,就会把脚后跟给磨破,脚上薄薄的白袜已经被血浸透了一块。贺怀景这个情况看得郑平洲皱起了眉,问道:“你怎么不早说?再说了,鞋不合适,就不要勉强穿着,这种道理还需要我教你吗?”
“我就是想穿这一双,哪怕不合适我也想穿,为什么不能勉强?”贺怀景垂下眼,抿紧了唇,“再说了,新鞋哪有不磨脚的呢?不合适,多穿几遍,它总会合脚的。”
郑平洲听出了他话里有话,松开手站了起来,他看着面前神情倔强的贺怀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二十岁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自负到能和全天下作对。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没有经历过社会的锉磨,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对于未来的忧虑,所以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因为他们有试得起的资本,即便碰了南墙,也能有条重新来过的后路可走。
贺怀景更是如此,他从小受尽宠爱,备受呵护地长大,若说这二十年来,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栽了跟头的,也只有郑平洲了。
郑平洲颇为无奈地盯着面前的男孩,觉得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才让贺怀景这么执着于得到他。贺怀景把好感与敬仰都错当成爱情,将胜负欲错当成占有欲,像是得不到糖的孩子一样又哭又闹,想尽各种办法誓要得到心仪的对象,然后牢牢地抓在手里,才觉得满足。
可是贺怀景还是太年轻了,郑平洲想,他还不知道,爱情有很多种模样,远远不止是占有欲——爱一个人,是能忍受住独行的寂寞,是能学会在不得已的时候放手,是能强笑着祝他永远幸福,然后黯然离场的。
爱不止是占有,爱还可以是妥协。
“郑导,你想什么呢?”贺怀景撇了撇嘴,“不要把我晾在这里好不好。”
郑平洲冷冷地回道:“在想你什么时候能长大。”
贺怀景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就炸了毛:“我已经长大了!我成年了,都二十岁了!”
“我看你的心智怎么好像停留在十八岁了,并没有同你的年纪一起长大啊?”郑平洲哼笑一声,在贺怀景气得跳脚之前,拉起他的一只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让人靠在自己身上,走路的时候可以省点力气,“你脚磨破了,就不要在这里乱转了,我送你回宾馆去吧。”
贺怀景嫌他生硬,撇着嘴道:“喂,这个时候不都是应该你蹲下来背我,或者把我抱回去吗?”
郑平洲瞥了他一眼,说:“以后没事的时候,少看点小说和电视剧。”
他心里暗道,贺二想得倒美。全天下,他就背过一个人。
而且他的后背,也只给那个人靠……其余的什么人,都还没那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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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我看你就是死皮不要脸!哼哼!




口不对心 第四十四章·直男
山间的空气很好,晚上云层稀薄的时候,可以看到漫天闪烁的星子,如同贵妇首饰盒中四散的碎钻。山里面晚上温度低,郑平洲披了件薄毛衣出去看星星,顺手往兜里揣了个小保温杯——不过那里头泡着的不是枸杞,而是温热的蜂蜜柚子茶,是周渺之前给他在行李箱里塞的那罐。
周渺知道这次郑平洲离家的时间长,就什么都往他行李箱里面塞,大到衣物鞋子,小到茶饮巧克力,都是他亲手整理进去的。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就算不是恋人,也一定是最熟悉彼此的人,郑平洲不用开口,周渺就知道他需要什么。而且周渺在这方面一向比郑平洲心细些,郑平洲有些想不到的,他也都统统备了一份,可谓是十分周到了。
郑平洲仰头去看天上闪烁的星星,突然想起来十八岁那年,和周渺一起出去野营的事情。他不由有些唏嘘,有些事真的是要讲缘分的,那天夜里等了一晚,也没等来云雾散去,露出半点星光来,而这一次,他到山里的第一天晚上,就见到了这样漂亮的夜幕。
他望着天上的月盘,有些出神地想,不知道这时候周渺在做什么?这轮月亮照在周渺的窗前,也是这样皎洁吗?
这时候郑平洲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又犯了老毛病,留学时在他国养成了坏习惯,见到什么都要想起周渺来,思念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他。
正当郑平洲向离宾馆不远的小溪走去时,在树林里意外地听到了钟千千的声音,他不由停下脚步,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继续走还是掉头回去。这一迟疑,就有几句话钻进了郑平洲的耳朵,声音虽然有些模糊,但大概听得出是在和恋人讲情话。钟千千声音偏冷,平常与人讲话虽然礼貌客气,但很少像现在这样句句含笑,每个字眼都藏着说不尽的温柔。
郑平洲没有听墙角的爱好,本打算转身离开,但忽然想起钟千千的男友正是那个成日黏在周渺身边的梁嘉言,他那本来要离开的脚步就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他第一次做这种亏心事,做得极其不熟练,刚找到一棵可以藏身的树,还没等走过去,兜里的保温杯就不慎从兜里掉了出来,不锈钢磕在坚硬的石头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响动,惊动了正在打电话的钟千千,她皱着眉回头,发现不速之客是郑平洲后,面上的不悦就变为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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