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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北佚
苏玉秀一惊,心里的不安急剧扩大,连忙撑起身来,目光搜索着那个人。
难道,昨夜又是一场谎言?
彼时,温向平正伏案桌上,奋笔疾书,闻声停笔,轻声道,
“我在这儿呢。”
苏玉秀仔仔细细把温向平打量数遍,仿佛要确认自己是不是眼花,半晌,才故作无意的勾了勾耳边一绺碎发,
“你起的这么早啊。”
确实很早。村里人向来天蒙蒙亮就要起床,温向平起的比苏玉秀还早,半天都只能点着油灯写。
这油灯是个贵的,还是温向平备战高考时,苏承祖咬牙买回来的,平时很是舍不得用。因此天刚蒙蒙亮,温向平就把它熄掉了。
温向平也不拆穿,只笑道,
“我想写点东西拿去城里投稿,看能不能挣点润笔回来给孩子们买点糖吃。
苏玉秀以为他又是要打着这名义偷懒不上工,眉头拧了起来,
“可是…地里的活计…爸一个人干…太吃力了。”
特意不提自己和李红枝,这就是要温向平想想当时麦的时候他是如何勤劳的了。
温向平失笑,
“工肯定是要上的,所以我才一大早爬起来写啊。”
看着对面渐渐泛起红霞的俏脸,温向平心思一动,对她招了招手,
“你来。”
一早晨误会丈夫两次还叫人家看穿,苏玉秀脸都快埋到脖子里了。但还是故作大方的下炕,走到他身边。
温向平起身把自己披着的外衣披在她的肩上,
“怎么不披个衣服,大早晨还凉,又是刚睡醒,小心着凉。”
苏玉秀呐呐,抬起大眼看了一眼温向平,只见他满脸关切,肩膀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手透过薄薄衣衫传来的火热。
她又低下头去,呐呐道,
“那你呢。”
温向平坏心骤起,拉她坐在自己腿上,把她拥入怀中,甚至坏心眼的在她的颈窝边嗅了嗅,
“我有你这个小火炉啊。”
苏玉秀一僵,已然是不敢动弹了。
结婚七八年,除了那些夜里,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亲密。
温向平失笑,
“不要紧张,来,帮我看看我写的这篇怎么样。”
苏玉秀故作放松,扫了一眼桌上的纸,嘴角渐渐抿起,呐呐道,
“我不识字…”
倒不是完全不认识,毕竟她也是上过小学的,只是这上面好多字都是她没学过的。
温向平拥着她拿起纸张,在她耳边温柔道,
“那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苏玉秀耳垂红红,点了点头。
温向平于是温声念到,
“人间有一座山叫蜀山,高耸入云端,终年云绕雾缭,仙气飘飘,人们都说,山顶上一定有神仙在居住。
“但其实,蜀山上没有神仙,不过,却有一个宗派,一个修炼仙术,要渡天下人的宗派,因为坐落在蜀山之巅,故名蜀山派。
“蜀山派最厉害的弟子被称为大弟子,其它弟子要称呼他为大师兄,百年一换。由于蜀山的弟子都学习了法术,皆能御剑除魔,胜过常人许多,蜀山长老为了约束弟子,磨练他们的心性,不叫他们恃强凌弱,于是定下了没有师命,或不到邪魔侵入人界之时,蜀山弟子皆不准下山入世。
“一日,蜀山掌门忽闻山外有婴儿啼哭之声,于是闻声而去,在山脚找见一个弃婴。掌门见之不忍,于是把他带回蜀山抚养,取名徐长卿。
“谁知,徐长卿生有仙根,悟性极高,修炼也一日千里,心性更是沉稳仁善,年纪轻轻,就成为了蜀山弟子第一人,也成了蜀山众弟子心悦诚服的大师兄。
“忽有一日,山下尸毒肆虐,感染者神志全无,凶狠嗜血,好食人肉,哪怕被感染者咬一口又侥幸未死,也会很快被伤口的尸毒同化成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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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祥和安宁的小镇很快成了人间炼狱,到处都是死气与阴霾。
“蜀山向来以救济天下人为己任,看见这番情形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排出了大弟子徐长卿并数百弟子下山除魔,查清事情真相,还人间一个太平。
“却说徐长卿与众师弟下山以后,发现…”
温向平的声音素来自有温雅之风,又随着故事情节高低起伏,引得苏玉秀很快入迷在这新奇的故事里,渐渐不自觉在温向平的怀里放松下来。
听到人被尸毒感染以后竟是那般可怖模样,苏玉秀不禁惊呼一声,随即做贼似的捂住嘴巴,回头一看,两个孩子兀自睡得喷香,完全没有被她吵到。
温向平还从未见过妻子这样生活的模样,他凑在苏玉秀耳边道,
“别紧张,孩子们没醒,趁着天还早,我再给你念会儿。”
苏玉秀羞赧的点点头。
温向平轻笑,继续在她耳边诉说着一个新奇的世界,带她一同看蜀山弟子侠义之心,看人间百态。
“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温向平还只写了三章,不到半个小时,存稿就交代了个干净。
苏玉秀点点头,
“虽然我不认字,可听你这么念,觉着写的真好,拿去城里投稿,一定会有人愿意的。”
温向平看她一脸认真,忍不住就要逗逗她,
“就算没人要也不怕,你能这么喜欢,我就没白写。没人愿意看我的故事,我就专门写给你一个人看,连孩子们都没有,好不好。”
苏玉秀立马闹了个大红脸,捂住温向平的嘴不让他说。
这人怎么最近总这么油嘴滑舌的,孩子们还在屋里呢,让孩子们听见了多不好。
温向平眼睛里的笑意挥也挥不去,轻啄了她的掌心一下,看着她如触电般缩回手,又站起来绷着脸说,
“就这样吧,我觉着你写的挺好,也支持你去投稿,爸妈知道你的想法也会同意的。天不早了,赶紧拾一下下地去。”
哎呦,玩过头了。
温向平面色一僵。
苏玉秀却背过身不看他,唤两个孩子起床。
“玉秀——”温向平凑过去就要讨饶。
甜宝和温朝阳却在这时醒了。
“妈妈——”睡眼惺忪的甜宝张开手要妈妈抱。
苏玉秀抱着孩子坐在一边对温向平的声音充耳不闻。
唉,自作孽啊自作孽。
温向平抹了把脸,一把把儿子抱在自己怀里。
“来,儿子,让爸爸给你穿衣服。”
温朝阳睡得迷迷糊糊也没反抗,只咕囔了一句,
“我长大了,可以自己来。”
温向平心底又软又烫,叭叭在儿子小脸上亲了两口,
“我儿子再大也是我儿子,爸爸给穿衣服,应该的,这是爸爸爱你的表现。”
说着叭叭又亲了两口。
温朝阳有再大的睡意此时也醒了,他僵着身子被他爸叭叭亲,他妈平时都不这么粘糊的。
苏玉秀看见了也说,
“一个男孩子你老亲他干啥。”
温向平理直气壮,
“男孩子咋啦,你不能因为女孩子可爱就看不起我们男孩子啊,男孩子也是需要表达内心的对别人的爱,也是有知道别人爱他的权利的!”
说着蹭蹭儿子脸蛋,
“儿子你说是不。”
温朝阳怔怔的看着他爸,脸上慢慢泛起红潮,随即把脸埋在他爸的怀里,小手紧紧抓着温向平的衣襟,任他帮自己穿衣服。
甜宝听了也甜甜的叫,
“甜宝也要,亲亲。”
一边身子扭来扭去急着去找温向平和温朝阳。
苏玉秀不轻不重的在她的小屁股上打了两下,
“衣服没穿好什么都不能去干。”
甜宝立刻安分下来,只是从苏玉秀颈边探出小脑袋,巴巴的看着温向平。
温向平隔空飞了个么么过去,
“一件事一件事的做,先把衣服穿好,爸爸就在这儿,又不会跑。”
甜宝这才满意了,乖巧的坐了回去。
待孩子们拾整齐了,温向平志得意满的牵着媳妇儿孩子出了屋。
苏承祖和李红枝已经起了,李红枝正把早饭吃的稀饭端上圆桌,看见这一家四口美美满满的模样,立马笑弯了眼,
“快来吃饭吧。”
苏玉秀臊的不行,挣脱了温向平去帮忙。
温向平今天已经很满足了,于是也没怎么失望,牵着两个孩子在桌边坐下。
苏承祖亦是满意的点点头,就这样过日子,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多好啊。
第9章
王贵祥一家最近很是春风得意,因为有了个大学生女婿撑腰,底气足足的,逢人就要把自家女婿好好夸一番,刘艳还要附赠贬低温向平一波。
王玉兰小心翼翼的看一眼身边面无表情的丈夫,心下惴惴。
虽然她的这个丈夫总是面上带笑,她却没由来的总是害怕他,尤其是他面无表情的时候。
远处,刘艳正唾沫横飞的跟邻居炫耀自家的好女婿,连地里的活儿也顾不上干。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一点都不知道敛,
“诶,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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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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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温向平自讨了个没趣,讪讪的摸了摸鼻尖。
这会儿的服务行业都这么凶的么?
温向平没招,他来这儿可是有任务的,总不能把时间都浪在这种事情上。只是路上大多数人行色匆匆,想必是赶着去上班的。
温向平只好拦住一个慢慢悠悠,似乎在逛大街的人,
“您好,请问邮局怎么走。”
那人摆了摆手,
“不知道,你问问别人吧。”
温向平道了谢,又看见一位老大爷,于是上前问道,
“大爷,请问邮局怎么走?”
“喔——”老大爷倒很热心,给他指了方向,
“沿着这条街一直走,走到十字路口左拐,那对面就是了。”
“谢谢大爷。”
温向平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心满意足的就要离开,孰料旁边一行色匆匆的行人听见了他的声音,突然停下来,惊讶的叫,
“二弟?!”
第10章
百货商城外。
温向安跟经理请了假,带着温向平回家,一路上不住念叨,
“二弟,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温向平只摇头,
“没有,我在大河村过的挺好。”
温向安一副好哥哥的模样,
“那就行,哥哥这就放心了。”
随即佯怒斥道,
“只是你这么些年,怎么也不知道写封信回来,可把爸妈担心坏了。”
温向平唇角微微掀起一抹冷笑,面上却疑惑道,
“哥,咱家还在原来那条巷子里头么。”
原身刚下乡的时候写了多少封信回家,虽然回信寥寥,心里到底好受些。只是到后来,写的信就都因为地址变迁无人签而退了回来。
无非是彼此心知肚明的装聋作哑罢了。
温向安脚步一顿,随即若无其事的扶了扶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
“哎呀,都怪我这个当哥哥的,当年哥哥跟你嫂子结婚之后就带着爸妈搬了家,光想着让爸妈过好日子,也忘了跟你说。”
说着一副愧疚的样子,
“向平,你怎么怨我恨我都是应该的,毕竟当年要不是为了哥,你也不会下乡受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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