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让你窝心
“商鞅的《商君书禁使》云: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若使马,马能焉,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所以为端也……”刘黻见皇帝点头,又接着讲道,同时抬头看向其。
“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赵昺知道其意在相询自己是否能听得懂,点点头道,又示意其可以继续。
他知道这一段话讲的道理,一是讲在国家管理上,君臣二者谁也离不开谁,这是指“事合”,然而从利益关系上不是相合的,吏谋私利,势必侵害国家公共利益。驺与虞是养马与赶马的马夫,如果马也能视、能言,那么驺虞的一切劣行恶迹便不能有任何隐瞒,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有相反的一面,这就是所谓“合而利异者”。
商鞅,他是以这个来比喻官民的关系。官员是统治和管理民众的,官民这二者是国家行政机构必备的要素,这是讲合。然而在利益关系上,如果官员谋取个人的私利,那必然与民众的利益相对立,如果民众能视能言那么官员的任何私恶皆会被揭发出来,官员便无所逃其恶。
马是看得见,不会说话的,而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当然看得清,百姓的嘴也能把看到的恶事说清楚,如果放开百姓的言论,那么官吏便无所逃其恶了。那为官的怎么办呢就只能利用在官的职能以治民,从而保全自己。
反之,如果双方的关系是
第1034章 以史为鉴
俩老头的话题从国家政治制度,转到了官制,又引着自己跑到了历代的监察制度上,让赵昺不由的顺着他们的话题聊开了,由奏闻也变成了君臣对答。可起初的那种不好的预感又冒出头儿来,却又一时摸不清俩人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只能接着话题聊了。
“入汉之后,复置监御史,监察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踰侈,及弩力十石以上等九项,一般是三月还监,满两年轮换,引为制度!”刘黻继续言道。
“不错,但效果非尽人意吧”赵昺喝口茶轻笑道。他知道汉初中央派出的监御史,但范围只在京畿三府,即冯翊、扶风、弘农三郡,也非常设,满两年更换他人,其监察的对象是郡县的官吏,并不是代替郡县行政。
在制度设计上监郡的御史是定期到指定的地方考察,然后回朝廷述职,御史不是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两年便要更换,这样可避免御史在地方久任与地方郡守建立共同的利益关系。可想象与施行的效果往往是两回事,即便有了防范措施,仍能出现监御史与郡守互相勾结,包庇地方贪吏的事。
“陛下深愔其中成败,看来外界所传陛下不读经史乃是不实之言,误会了陛下!”刘黻听了捋捋胡须一副甚是欣慰的模样笑道。
“刘知事拗赞了,还是几位先生悉心教导之功!”赵昺心中已有警惕,自然不会被‘蒙蔽’,便转手将功劳送给了应节严。
“臣可不敢居功,还是陛下勤奋,多年来能够读书不缀!”应节严却不接招,而是指指书房中几个矗立的大书架言道。
“嗯,陛下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然对前人所为有了独特的见解!”刘黻笑着点点头,接着话题道,“正是因为看到了其中弊端,汉文帝便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使丞相出刺地方,并督监察御史,以求解决吏治上的贪墨之风!”
“丞相遣使分刺州郡事实上也只有一时之效,却使得地方屋上架屋,机构重叠,职责叠加,不仅无法根本解决问题,还为后世留下隐患!”赵昺给俩老头儿亲手斟上茶水道。
汉时由丞相府派丞相史到地方监察地方行政,包括由御史台派出的监御史也成为被监察的对象。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与后世明朝的秘密警察倒有一比,先是设立锦衣卫进行特务活动,可皇帝又觉得他们全力太大感到不放心,便由身边的宦官成立东厂来监督锦衣卫,后来又觉得东厂也不可控了,就再选一帮亲信宦官建立西厂监督东厂,最后导致宦官权力爆棚,连皇帝也管不了啦!
“陛下对此为何有此感悟呢”应节严说道。
“自然是历史教训!”赵昺又给自己斟上茶,放下茶壶道,“汉武帝当政时以为‘天下郡守多为奸吏’,为了加强监督,才有元封五年设立十三部刺史。而所谓十三部刺史,即除京畿诸郡外,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监察区,设一刺史负责所在州部郡国。就此在地方上设立一个相对稳定的与郡县区划不完全一致的监察机构,专司监察地方。刺史之名便是由文帝时丞相府派遣丞相史出刺诸郡县,并督监察御史而来。”
“嗯,陛下所言不错,刺史之名正是由此而来。”刘黻点点头道。心中更觉小皇帝不读书之名的帽子可以摘了,只此一番话便能表明陛下还是用心读书的,否则对历史上的典故岂能不假思索,张嘴就来。
而这十三州正如其所言,汉时至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正是十三部,区划与中国古代九州的区划相近,这样便由十三州刺史分区监察全国一百零三个郡国。
“刺史问事有六,非条不问。”赵昺接着说道,“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
“陛下可知这六条之意指”应节严对小皇帝的回答也十分满意,但为师者的毛病又犯了,端起茶水喝了口问道。
“刺史所遵条例的中心是治官,而非治民。但这六条来看,比文帝之时又有扩大,而也正是由于其肆意增加刺史之权,以致后期刺史开始参与行政,为汉末的动乱埋下隐患!”赵昺言道。
随着年龄‘增加’和执政的经历,赵昺意识到前世的那些经验和知识已不够用了,他不得不潜下心来研究那些自己从前最厌恶的经史。这两年他床头的游记和地志已经换成了历代史书,以从中吸取经验,而他有了这么多年名师教导的底子,加上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潜下心来还是有所得的。
如此应节严的问题是难不住他的,这六条中,除第一条是针对地方豪强并限制贫富两极分化的,其余五条都是针对郡守二千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地方官员行政过程中背公营私,不允许对民众滥用刑罚,制造冤案,不允许买卖官职,贪污纳贿,其中有一条还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换一句话说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势为非作歹,也在监察范围之内,比之文帝时
权力已经有所扩大了。
“陛下对汉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官员似另有所想,且以为无益于国家治理。”应节严话似平淡,可谁都听得出来,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不错!”赵昺回答的很干脆,并不否认自己的看法道,“文帝与武帝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本是临时之策,当时国
第103第5章 时代抉择
随着应节严的话锋一转,赵昺已经明白他们的苦心,其是以历史上中央对地方监督监察制度作为一个切入口来对自己进行劝谏。想想自己入主江南两年以来,那些曾追随自己的军将们皆晋升高位,且以加强江防为名委以重任,总领军政,而那些州府官员则像他们的幕僚,地位大大下降。
赵昺如此做出除了论功行赏外,不外乎有借此打压文臣,抬高武臣地位的意思。但他如此做当然也存在着风险,他们掌管着数万军兵,占据着战略要地,时间一长以他们的地位不难与那些文官沆瀣一气,如此监察系统对他们来说便如同虚设,脱离中央的监管。
不过赵昺并非没有考虑到这种风险,他一直将财权和人事任命权牢牢的抓在手里,没有钱、没有人,他们即便想造反也不成。此外他还通过事务局对各部进行监控,通过主管军政的虞侯进行牵制,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能及时获知,果断处置。可他也清楚这并非是万全之策,也不可能万全堵住所有漏洞,但却是当前最有效的方法。
为了能搅动朝廷这滩浑水,赵昺也却如历代帝王所采用的方式——起用新人。他先是将御前办的几位亲信分赴各重地担任要职,又把在琼州招揽和培养的一批官员安插进朝廷和地方担任基层官员,尤其是县乡。以打破地方势力的垄断,并推行自己的政策,而随着退役官兵转入地方掌管基层武装力量和强力部门,进一步强化了自己对地方的统驭。
在巩固地方政权的同时,赵昺对朝廷也展开渗透,利用陈宜中谋反案将自己的亲信班底开始安插到各部,并提拔江璆和陈则翁兄弟入阁,加强自己在朝中的话语权。且又以改造临安城为契机,将周毅骤然晋升高位,打破了朝中用人的规矩,给那些三心二意者以警示。而周毅也确实争气,领会了自己的意图,给自己长了脸,成功的打开了局面,为自己下一步动作打下了基础。
现在俩老头儿明里暗里的点出了这两件事情,给赵昺的感觉自己的所为已经与阁臣们产生了分歧,而能让应节严和刘黻两人联袂而来也说明事态很严重。当然他并不以为两人已经与自己分心,恰恰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才会予以提醒,可如何解决这件事情让他有些头疼!
想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赵昺站起身走到窗前,一阵凉爽的秋风吹了进来,让他精神一振。此时窗外的花圃中百花依然争艳,似乎在冬天到来前展示自己最后的芬芳。抬头看看天,夏日总是阴沉的天空随着秋天的到来变的豁然开朗,正应了秋高气爽的老话。看看小西湖中的一池秋水,在风的吹拂下泛起层层涟漪,将水波推向岸边。
赵昺看着窗外的秋景,沉闷的心情似乎好了许多。他知道中央对地方完善的监督监察制度在维护国家的统一、政令的通畅、吏治的整顿是有益的。再就监察制度本身来说,这个问题如果要从纵向展开,可以成为一部专史,如果从横向展开,那还涉及中央的监察系统,整个御史台的职能。从地方的角度展开,便涉及整个地方行政制度上的沿革,不仅要懂得历史,还要懂得现实意义。
同时它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制度的制订在执行过程中,自然随着利益关系而异化,制度设计的目的与效果往往会出现反向的运行,故制订法律和制度固然重要,但如何执行则更加重要,还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修订制度。但赵昺以为除了制度,根本还是人的问题,人的价值观念异变以后,他对待制度的态度,不是如何遵循完善制度的设计,而是如何钻制度的空子,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那么任何制度都有它的变异,形式与实质可以反向而行,走形式往往会变成掩盖违反制度的贪渎行为。所以严格地监察行政的全过程才成为制度执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不仅在历史上,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的教训也实在太多了。如今虽说没有一部完整的宋律,但是继承和颁布的敕令不谓不多,可效果如何,执行状况又如何,依然是一个大问题。
因此不要以为有法就万事大吉了,实际执行的情况因人、因时、因地而相差甚远。因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有一些人心目中,制度是给人看的,办事自有潜规则。而单靠制度治人有它的局限性,最根本要管好官员,要摆正社会风气,在观念上要正能压邪。
赵昺通过与应节严两人一番长叹,一番梳理后感触颇深,但也有了另外的认识。他深知一个国家制度的建立,与这个时代的文化和统治思想及社会变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唐宋转型后,经科举制的有力推动,一个士大夫官僚阶层迅速崛起。他们中的精英分子自许是天下安危、生民利病的实际担当者,向皇帝发出了“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吁请,展现出迥异于前代士人的自觉意识。即以理学强调“内圣外王之道”而论,就是旨在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内圣”功夫,最终落在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外王”之道上。
所以宋代的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入世型文化,讲究履践,强调经世,从根本上关注百姓怎样生存发展、国家如何安宁强盛,体现出“以天下为己任”的淑世情怀。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号召,都是这种理念情怀的经典表述。
晚唐五代以降,忠义廉耻扫地以尽。新儒学重建过程中,表彰名节操守尤其不遗余力,至北宋中叶已“中外荐绅知以名节为高”。名节操守敦促优秀的士大夫官僚“不枉道以求进”,自觉信奉“刑赏为一时之荣辱,而其权在时君;名义为万世之荣辱,而其权在清议”,将当世与后代对自己的评价视为高过赏罚、超越生命的永恒价值。
宋朝士大夫独立人格之养成,当然有社会变动的深层原因,但最高统治者的政策保护与思想导向,其作用也不可忽视。尤其对于承担权力
第1036章 烫手山芋
“朕同意遣重臣主持征西,但遣何人前去,又如何授权呢”赵昺看向俩老头儿沉着脸言道。
“这……”刘黻听了面色一喜,可转眼即逝,他看向应节严却没有作答。
“陛下以为何人合适呢”应节严也没有马上作答,沉吟片刻又看向小皇帝道。
“朕以为此次出兵虽是以夺得重庆为作战目标,但是战争可能会随着局势的发展有所扩大,如此也将主持整个川蜀的防务及牵制陕甘之敌的重任,因而此人不仅熟知军事,且要有主政一方的能力。”此前两人力求遣重臣主持征西,但说到人选又犹豫起来,赵昺想了想言道。
“陛下所言极是,但是此人要德才兼备,尤其是要忠于陛下!”刘黻点点头道。
“嗯,川蜀远离中枢,主持之人确是要选一个干臣。”应节严点点头道,不过面色也是有些沉重。
皮球踢了几个来回,双方都冷了场,赵昺看着俩老头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又有些好笑。其实谁都知道主持川蜀军政乃是位高权重,但也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南渡以来主持川蜀的历任官员都是下场凄惨,让人视之畏途,避之不及。
川蜀地区地形封闭,也是少有的富庶之地,可与江浙相媲美,但也是山高皇帝远之地。这块平和之地在朝廷南渡之后却骤然成了军事重地,抵御金、蒙入侵的前线,为朝廷所重视,派遣重兵大将防守。
宋廷针对四川防御体系布置之措施,大体而言,宣抚使为指挥单位,可对四川防御体系发号施令,川北诸军为作战单位,制置使权位低于宣抚使,对川北诸军亦有指挥权,都统制仅可控制该都统司之部队,无法统率川北诸军,后勤单位可控制财权,宋廷先后以随军转运使、都转运使以及转领掌握之。
为南宋为抗击外敌,于建炎三年五月,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前往四川设置防御体系,高宗因对张浚信任,而以其宣抚处置四川,并授以便宜权,可掌理四川之全权。但由于张浚将便宜权授予属下程千秋及王以宁,或是属下官员滥用便宜权。
建炎四年九月,高宗下令‘宣抚司所遣官,如有合从权措置如事,自合申听本司’,仅限宣抚处置使司掌有便宜权,并下令京西、湖南北路勿隶川、陕宣抚司节制。其后因张浚属下李允文杀朝奉郎知岳州袁植于鄂州,宋廷诏李允文落职,令其还川陜宣抚处置使司供职,此事件虽未导致张浚受罚,限缩张浚便宜权范围,却显著减弱高宗对于张浚之信任,宋廷因此逐步限制张浚便宜权。
宋廷此时仅是限制张浚在四川之权力,仍希望张浚在四川筹措防务,但在富平之战后,由于宋军大溃,张浚谋求挽回颓势,极力筹措粮饷,遂与宋廷发生财政争论,终导致宋廷将张浚召回。但赵昺以为张浚去职主要还是因为其职权过度膨胀,招致宋廷疑惧,且出身武臣之故。
自张浚去蜀后,宋廷为符合宋金战争之需求,亦为调整四川军权及财权关系,在四川施行一连串措施,逐步将四川军权与财权分割,并调整宣抚使职权,不复在四川常设,任期不定,且事毕则罢,使四川分而治之。但在开禧北伐之后,宋金重启战端,其后又需面对蒙古之挑战,宋廷遂再次改变对四川政策。
由于宣抚使手握便宜权,掌握四川之全权,宋廷恐惧其职权过大,遂逐步对其裁抑。将宣抚使司对六部之行移由札子改为申状,压制宣抚使职权,并为分王似之权,以知夔州卢法原为副使,又削夺宣抚使之军权,改由都统制吴玠负责措置边防。
在富平之战后,宋廷便开始限制宣抚使之便宜权,却导致都统制吴玠之崛起,因独掌军权而为宣抚副使,更将宣抚使兵权改由都统制吴玠掌理,承认其对川北诸军之指挥权,四川因此进入武臣宣抚使时期。吴玠掌握军权后,其职权逐渐向财权扩张,宋廷因此陷入两难之尴尬局面,必须依赖吴玠等吴氏家族成员在四川筹备防务,以高官厚爵笼络之,另一方面又必须防制其权势过大,不复在四川常设宣抚使,以分化四川事权。
宋廷同时针对宣抚使之人事权进行限制,武臣方面,按南宋武臣官名,地位由高到低依序为都统、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正将、副将、准备将,军中武职原由大将或宣抚使自行任命,绍兴议和以后,宋廷规定统制官以上武官由宣抚司推荐,枢密院授予付身,都统制可自行辟任其余军官,23藉由掌控高级将官之任命权,以强化对四川军权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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