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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男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viburnum
进退两男
作者:viburnum

【引子】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醒来,对于褚江童来说,早就习以为常。应该说,他很少在自己的床上迎接早晨。作为风月场上的老手,而且绝对是独占鳌头的那种,他有足够的资本选择自己在谁的床上醒来。有钱的,有权的,有脸的,有手段的,只要能让他尝到甜头,无论是哪个方面的甜头,他都可以用一夜风流来交换。是的,他是世俗眼中不入流的“那类人”,很多人看来,他甚至比青楼女





进退两男 分卷阅读1
【引子】
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醒来,对于褚江童来说,早就习以为常。
应该说,他很少在自己的床上迎接早晨。作为风月场上的老手,而且绝对是独占鳌头的那种,他有足够的资本选择自己在谁的床上醒来。有钱的,有权的,有脸的,有手段的,只要能让他尝到甜头,无论是哪个方面的甜头,他都可以用一夜风流来交换。
是的,他是世俗眼中不入流的“那类人”,很多人看来,他甚至比青楼女子还低贱,卖身给男人的男人,算什么东西呢?女子堕入风尘,尚且有被逼无奈的成分,还是值得同情的,堂堂男儿,远比女子可走的路多多了,那么多正经营生不做,偏要做这等事,这脸……就真的有地儿放吗?
褚江童清楚,这样议论他的人,不在少数。
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早就不想在乎了。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能喜欢男人的年纪里,他第一次知道男人背叛男人,男人玩弄男人,也可以一样残忍,第一次知道男人也可以以色侍人的年纪里,他第一次报复一样畅饮着凌驾于那些平日里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头上的快感。
所以,以色侍人,又当如何,他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见多大的世面,就看他有多大的心了,他不是王公贵胄,但他过的是王公贵胄争着要他陪的日子,这,不是很好吗?不是好得很,好极了吗……
所以,低贱与否,就去他的吧,民国乱世,饿殍遍野,遇上灾年老百姓都饿到吃死耗子了,他却能坐在北京饭店法餐厅里吃鹅肝,要是尊严和脸面能换来锦衣玉食,他凭什么不乐意?反正真心都是要让负心的癞皮狗给啃了咬了糟践了的,不如留着还没被横七竖八戳过刀子的那部分多疼疼自己。
人啊……还是对自己好一点儿吧。
睁开眼,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时,褚江童从心底发出一声浅浅的叹息。
“叹什么气?……我昨儿晚上没喂饱你?”身后,传来一句带着浅笑的质疑,紧跟着,就是一双围拢过来的手,躺在旁边的男人抱着他,贴着他,嘴唇凑到他耳根,“江童……你不知道你到底有多让人欲罢不能……”
这话说的。
笑了出来,却不是因为被赞赏,暗暗回了一句“我还真就知道”,褚江童坐起身,看着对方。
那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男人,五官端正,剑眉星目,虽说表情淡然目光温和,却也透着藏不住的英气和正气,若是不说他的真实身份,铁定会有人认为他是哪家大商行的少东家,或是哪所高等学府的名教授。男人有种天生来的正派人的气度,就算他实际上,是北京城势力最大的黑帮的大当家。
他叫孙竞帆。
家里排行老三的他,人称孙三少爷,他是整个家族最强悍的一个,他用和那张好人脸同样是与生俱来的狡黠跟残忍,为孙家搏来了全城三分之一的势力范围,油水肥到吓人的货运铁路线,就是由他亲手策划成了孙家的,前不久垮台了的,同样是“黑”的性质的桂家,也刚刚被他咬掉了一大块“肥肉”。孙竞帆手眼通天的程度令人害怕,甚至他把自己的心腹安插在桂家大公子身边长达十一年,都没被察觉,除去这位心腹确实也有两把刷子之外,不得不说,孙竞帆识人断事的本事,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明。
也许,这样的强者中的强者,喜欢上谁,谁该哭着喊着以身相许,粘着腻着至死不渝才正常。
但,可惜,褚江童不是这样。
他没兴趣。
还记得前些日子,那个对他同样死缠烂打的浪漫文人郑家礼曾经拉着他的手问他“你就看不出我是真心对你的吗?”,他的回答只是一个风骚入骨的浅笑,狐狸眼半眯着,丢给对方一句:“看得出啊,可我并无‘真心’可回报你,只有你一番‘真心’,哪怕真到咳出血来,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褚江童就是这样的人,别人的真心,他不稀罕要,他的真心,他不稀罕给,又或许,他早就忘了自己还有真心这种东西。
“三少爷先歇着,我得回去了。”翻身起床,他伸手从旁边的长绒地毯上捡起自己的衣裳。
“不留下吃了早饭再走?”孙竞帆问。
“下次吧。”回头笑了笑,褚江童把手探进袖子里,穿好上衣。
“下次”,这样的说法已经在若干人身上,用过若干次了,有人当真,有人只是听听而已,就像他只是说说而已的那样。
穿好衣服,整理好头发,他迈步往卧室门口走,身后传来一句“叫司机送你回去,就说是我说的”,他简单应了一声,道了个谢,然后头也不回出了门。
下楼的时候,正遇上打扫卫生的女佣在上楼,他没有打招呼,他知道女佣也不太想跟他打招呼,他就像个不存在的影子一样,独自走到楼下的大厅,在那儿,他看见了正推门进屋的另一个男人。
男人身材瘦高,戴着礼帽,羊毛短大衣搭在手上,一身黑色的西装格外笔挺,皮鞋也是擦得锃亮,一尘不染。
听见脚步声,看见人影,男人抬起头来和他四目相对。
那是一张俊秀的脸,有点血色不足,嘴唇是浅粉色的,瞳孔便被反衬得格外漆黑,单眼皮的一双眼生得很是标致,眼尾稍稍扬起,跟上挑的眉梢呼应着透出一分清冷。
这个可以随意出入孙竞帆的宅邸的人,叫周冰颜。他,便是在孙家的老对手,桂家潜藏了若干年的那个。这是个神出鬼没一样的人,缺乏表情的脸从来不肯轻易透露出一丝喜怒哀乐。孙竞帆生性多疑,唯独对他有种异乎寻常的绝对信任。而在褚江童眼里,这种特殊的关系,只不过就是可以供他消遣解闷儿的谈资罢了。
“周先生~”笑了起来,那男人四六步走得甚是风流,溜溜达达迎上前去,他站在跟自己身高差不多的周冰颜面前,“这么早就过来?”
对方没有鄙夷,也没有讨好,只是点了个头,仍旧保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回了一句:“生意场上的事,不分早晚。”
“可你家三少爷还光着屁股在被窝里呢~”
这,可以算是很刁难人的提醒了,周冰颜听了,脸色一沉,略作迟疑,嘴角似有似无笑了一下。
“我先叫司机送褚先生回住所去吧。”
平静的音调成功激起了褚江童继续逗弄对方的意图,干脆直接凑上前去,他一把揽住周冰颜的脖颈。
“你家三少爷,还没威猛到我让连自己叫洋车的力气都没有呢,现在哥哥我还是生龙活虎的,要是不信,你可以跟我再快活快活,反正天色还早~”
这样的举动,就真的有点欺负人了。
周冰颜脸上骤




进退两男 分卷阅读2
然泛红,表情也比刚刚难看了几分,眉心皱着,睫毛垂着,他保持着最后的体面轻轻抓开那只滑溜溜的爪子,往旁边撤了一步,说着“多谢邀请,不必了。”,然后一伸手,优优雅雅,潇潇洒洒,做了个“慢走不送”的手势。
褚江童无意自讨没趣,欺负人的目的达到了,乐子尝到了,他自然会心满意足“慢走不送”,道了声“回见~~”,摆了摆手,满脸春风得意的男人不慌不忙,走出了孙家大宅。
并没有真的叫司机送他回去,只是自己像个遛早的老头子似的慢悠悠沿着街溜达,他一边寻思着去哪家开得早,档次高的茶楼坐一坐,吃点平头百姓吃不起的点心,喝口市井小民喝不起的香茶,一边轻松自在,哼着小曲,迎着太阳,一路往东走去了。
*** *** *** *** ***
全是西洋样式家具摆设的宽大卧房里,它的主人孙竞帆,正翻身起床。
随意穿上绸缎的睡裤,高大的男人从床头柜上摸过香烟,点上一支,边抽,边走到窗边,推开镶嵌着色玻璃的落地窗,让外头有点清冷的空气弥散进室内。
背对着门口,他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却几乎听不到脚步声,跟着,就在他回头看之前,一个低沉柔和平缓的询问就飘了过来。
“三少爷,不冷吗?”
开口说话的,是周冰颜。
他看了一眼窗边站着的男人,看了一眼那肩,那背,那紧绷绷的腰身上松垮垮挂着的睡裤,然后在对方回过身时,回了瞟到两腿之间某个轮廓的视线。
“冰颜啊,你走路还是没声音啊,像个小猫似的。”孙竞帆笑了,指间夹着烟,男人揉了揉眼角,走回到床边的宽大沙发椅里坐下。
“三少爷别拿我开玩笑。”有点窘迫的神情泄露的少许心里的悸动,被说是小猫的周冰颜低头清了清嗓子,而后走过去,把手里一直拿着藏在腕子上搭着的羊毛大衣下面的几份文件交给对方。
“这又是啥。”孙竞帆接过来,却没有看。
“货运线上的几分新合同,之前天津那边的分站惹出来一点麻烦,不是让他们换人重签了么,三少爷还记得吗。”一边平平常常说着,一边从椅子扶手上轻轻抓起那件胡乱丢着的睡衣,周冰颜面无表情将之捋顺,和自己的羊毛大衣并排着,整整齐齐搭在红木大床的床尾,而后很是自然地继续整理床上的被褥,“起初,还有人不想重签,说是新规有点儿太苛刻,太严格了。后来,还是调度室的老虞出面做了调停,这才乖乖签了。这件事,老虞算是做得漂亮,我已经跟那边管钱的打过招呼,以后给他的分成,再多一成,要是三少爷不反对……”
“不反对。”低头看看手里的合同,又抬头看看背对着自己的那个修长的背影,慢慢吸了口烟,“你的决定,我什么时候反对过。”
周冰颜沉默了片刻,无奈地挑了一下嘴角。
“三少爷这么说,是会有人不高兴的。”
“谁?谁敢不高兴?”
“那么多给三少爷办事的人,就算不是个个儿得力,至少也是个个儿尽力了,他们不会乐意听见您这样夸大我的作用的。”
“我又没亏待他们,有什么意见,给我忍着。”满不在乎说着,仍旧低头看文件,仍旧在慢慢吸烟的孙竞帆并不清楚,那个踩着无声的步子,在他的房间里默默拾好每一处细小的凌乱,直到校准钟表,用隔夜茶浇花这种杂事都做过之后,便站在近旁安安静静等着的男人,正用什么样的眼光看着他。
从发梢,到脸颊,从肩膀,到胸膛,从手臂,到指尖,从那夹着烟的动作,到缓缓燃烧的香烟,他都偷偷看着,偷偷记住。
他记得这双手是怎样把他从地上拽起来的,记得这个男人是怎样把他从火坑里拖出来的。当初只有十二岁的他,家道中落,被狠心的爹妈直接卖进了窑子,他不肯接客,就要挨打,被打裂了颧骨也不肯吭一声的他,让领家老板揪着头发拽到裤裆里,说是还敢不听话就把他全身的骨头都打断,然后卷在破席子里头,带到护城河边儿上活埋了的周冰颜,抬着眼皮看了一眼那个满脸狰狞的男人,而后低垂下睫毛,张开口,含住了对方的命根子,含到最深,用足了力气,一口咬断。
惨叫响彻了整个怡君院,传到大马路上,钻进了正好路过的孙竞帆耳朵里。
就是那一夜,孙竞帆救了周冰颜。
他救了这个脸上挂着淤青粘着血污,虚弱到嘴唇都没有颜色,拼死跑出来,失足一滑摔倒在他脚边,擦破了手掌摔疼了膝头,全身发抖却还是不哭不闹不说话的孩子。他眉头一皱,抬头看了看怡君院的招牌,便弯腰伸手,直接把他拽起来,抱上车,带回了家。
没人敢阻拦,谁不认识孙家三少爷呢?阻拦?是想被“打断全身的骨头然后卷在破席子里头,带到护城河边儿上活埋了”吗?得了,放聪明点儿吧。
是孙竞帆找来大夫给周冰颜治伤,做体检,调养身体,然后把他留下来,给自己当了助手。
因为他发现,这个孩子,是真的,真的,太聪明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生冷静到可怕,任何事,他可以不带着个人情绪地集中力迅速记住,任何人,他也可以从最客观最现实的角度出发逐一打点,于是,十六七岁时起,周冰颜从助手变成了副手,就算对外他的身份永远没有人真的知道。
他是个幕僚,却看似跟班小伙计,因为那么年轻的幕僚,鬼才会相信,也正是得益于此,当年风华正茂的孙家三少爷走到哪儿都带着他,什么事都交给他办,别人眼里,他只是个帮着老大拿帽子提手杖穿大衣沏茶倒水的小随从,细脚伶仃,面色苍白,人前连痛快屁都不多放一个,每次分配任务到下头,别人也都以为他只是个传话的,如此而已。殊不知,正是这个说话从不高声,走路干脆不怎么出声的男人,手里的权力,一天天翻倍增长,终于到了仅次于孙竞帆的地步。
可是,这一切,都是从什么时候戛然而止的呢?
在短到可怕的时间内掌握了实权,却又一夜之间放权,心甘情愿去桂家做暗线的周冰颜,到底是图个什么呢?
兴许,只是图个清静吧。
孙三少爷,身边从来不缺男人,年轻的,漂亮的,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忘了自己从何时起就不想再看到有人从孙竞帆的卧室里走出来的,他只记得这种异乎寻常的嫉妒心燃烧到爆裂时,有着怎样强大的操控力。他主动提出要“叛变”去桂家,而后在出发的前夜,鼓起所有的勇气,放下一切的尊严,走进了孙竞帆的卧房。
然而,




进退两男 分卷阅读3
当年的孙竞帆,对他说了“不”。
不管脸上的表情有多惊讶,有多复杂,有多难以形容,孙竞帆终究说了不。
他幻想着属于他的那个男人,不要他。
那一夜,从来冷静到让人以为不具备悲喜情绪的周冰颜,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头一回,哭到呼吸困难,喉咙沙哑。
第二天,他在天亮之前,拾好自己,提着小小的皮箱,最后看了一眼晨曦升起之前整个笼罩在黑暗之中的孙家大宅,一声不响,独自离开。
亏他还本以为,拿“这一走,未必还能活着回来见三少爷”为借口,那个男人会可怜他,会多少给他点儿值得回味的记忆的……
他果然,应该更冷一点,更静一点,更现实一点,更深不见底一点,才对。
周冰颜,离开孙家,整整十一年。他用尽手段让桂家那对父子信任他,他绞尽脑汁把一条一条秘信不露痕迹从桂家老宅的那两扇朱漆大门给送出去,可天意使然,他做到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活着回来,会重新站在孙竞帆身边的,可同样是天意使然,他回来了。要说唯一他认为能在他意料之中和掌控之中的,便是过了这么久了,自己可以冷静面对当初的失败之举,可以独享之后的压抑与孤单了。十一载春秋冬夏,还有什么不能抛到脑后?
所以,回来了就好,至于什么出来卖的褚江童有多受孙竞帆的青睐……就一笑而过,一笑了之吧……
不这样,他又想怎样,他又能怎样呢。
“行了,看完了,一会儿你帮我签了,就发下去吧。该给谁给谁。”坐在沙发椅里的孙竞帆突然开口,打断了周冰颜的胡思乱想。
“怎么能让我代签呢……”他微微皱眉。
“怎么不能,你又不是不会我的签名。”随意笑着,孙竞帆不容辩驳,直接把那一叠纸塞给对方,站起身来,熄灭了烟蒂,“早饭就跟我一块儿将就将就吧,吃饱了再去忙也不迟。”
“三少爷……”
“听话。”哄孩子似的说着,孙竞帆抬手拍了拍周冰颜的肩头,继而抓起睡衣穿上,一颗一颗,扣好扣子。
“既然,三少爷都这么说了。”无奈地点点头,周冰颜也拿起自己的大衣,
“本来,是想跟褚江童一块儿吃个饭的,他急着回去,我也就懒得硬留他了。”边随意念叨,边看着对方整理大衣袖子的手,孙竞帆略作沉吟,还是开了口,“你还是习惯小指紧贴着无名指啊……”
整个人一愣,周冰颜抬眼和对方视线交错,在记起所有之后又猛然低下头去。
是,他是想起来了,当初在被卖了之后,他被强迫穿女装,擦胭脂,挑着小指端茶杯,拿酒盅,就是不顺从的他,惹急了领家老板,右手的小指,就那么被掰断了。没人给他医治,他是自己咬着牙用布条把小指和无名指绑在一起直到康复的。
骨头,愈合得不周正,不懂医学的他把两根指头在一起固定了太久,以至于到不觉得疼了之后,仍旧紧紧挨着,也不是不能完全分开,跟生理上留下的缺憾相比,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一种一定要有所依靠的习惯。
唯一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是孙竞帆,就是从被注意到这一点开始,周冰颜的心思,就让这个男人给搅乱了。
乱了很多年。
“三少爷,这次是对褚先生动了真心了?”保持着面无表情的冷静,周冰颜低声问。
“谁知道,走着瞧吧。”撇了撇嘴,孙竞帆迈步就往外走,“听说那个姓郑的流氓文人也对他死缠烂打的,就看谁有手段了呗。”
“啊……郑家礼。”
“就是他。”
“……嗯。”只应了一声,并没有多做评判,周冰颜跟在对方身后,往卧室门口走去,屋子里空了,仅留下敞开着的落地窗,透进早春缺乏热度的风,和浅白色的阳光。
*** *** *** *** ***
前门外胭脂胡同一处很隐蔽然而巧绝伦的小宅院里,二楼的某一间房,门窗都敞着,穿堂风带着一丝微凉,吹得正对着宽大的穿衣镜整理头发的男人一阵寒噤,打了个喷嚏。
“郑公子,染了风寒了?”身后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随之靠近的,是个花枝招展的男子。脸上的脂粉还有残留,梳着女人发髻,行为举止也像个女人的粉面小生黏黏腻腻贴过来,白嫩的指头滑到对方背上。
而男人给他的反应,是另一个喷嚏。
“见了活鬼。到底是谁骂我……”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这位郑公子没有理睬背后雌雄莫辨的那个,只念叨了一句,“看八成是姓夏的……”
“姓夏的?”
“夏广霖,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学究。”
“郑公子正年轻,何必跟个老棺材瓤子计较?”
“……,也不是老头儿,就是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你懂不懂?那种一肚子阳春白雪子曰诗云……算了,多说无益。”牢骚的言辞并没有打算进行到底,男人打好领带,微微抬着下巴,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换了几个角度,似乎在尝试什么样的眼神对众生最有杀伤力似的,最终流露出满意神色后,伸手拽掉还挂在自己身上的人,“行了,我先走了。”
“这么早?”
“不早了,我今儿还有个文友会非去不可呢。半路上在暨春园吃个饭再过去,正好能迟到得恰到好处。”心安理得说着迟到,郑公子在对方脸颊上敷衍了事地亲了一下,“得了,秀儿,下回来我还找你~”
只扔下这么一句谁都知道不可能实现的承诺,郑公子迈步就往外走,踩着锃亮的尖头新皮鞋下楼时,身后就传来“秀儿是哪家的小骚蹄子?我花名是红你又忘了!再叫错就别上我床!”的抱怨。那故意拿腔拿调的尖细的嗓音让男人不自觉翻了个白眼,出来卖的那么多,谁记得住你到底是哪个,红绿青紫,到头来还不都是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消遣解闷儿而已,纠结个屁啊……
很是有几分没良心地暗暗想着,一身昂贵西装,头油发蜡古龙水,皮鞋腕表文明棍一应俱全的郑大公子郑家礼,潇洒体面地走出了这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院。
他是来嫖的,舒爽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久留的道理,更何况,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儿个,他是要去文友会露脸的,怎么能耽搁了呢?
是的,他是个文人。
他居然,是个文人。
在文人派别里,他是个极端浪漫主义者,他同时也是那种家道殷实,世代达官显贵的豪门子弟。郑家到他这一代已经积攒了躺着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十几岁就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




进退两男 分卷阅读4
,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没去过外面世界的人们被他那些异常生动鲜活的叙述和描写吸引到欲罢不能,包括贯穿其中的,时下最流行的新派诗歌,包括几乎没有哪本书能做到的大量真实照片转印的插图,甚至包括扉页上环绕着西式百合花相框的作者肖像,全都成了最佳的卖点。受不了这种种活色生香的诱惑乃至勾引的男女老少蜂拥抢购,几经加印再版仍旧时常缺货的那本诗歌散文体游记,让郑家大公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同时一夜之间,成了社交圈子的名流,成了凡夫俗子的偶像,成了花界男色的炫耀资本。谁跟郑大公子睡过,那是可以恨不得举着大喇叭去城门楼子上吆五喝六疾声高呼昭告天下的。跟他郑家礼过夜,那不叫过夜,那叫临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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