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是古代维特利安语,”斯蒂芬沾沾自喜地说,“标记了两个管区的边界,还有到下一个瞭望塔的距离。”他扬起下巴,“不过他们把这条路叫做‘嗜血痕’。奇怪,这‘嗜血痕’又是什么意思呢?地图上标的是‘维卡大道’。”
“你的脑袋里怎么会装满了这些东西?”埃斯帕问。
“这是我的专业啊—古代言语学和历史学。”
“听起来蛮有用啊。”
“如果我们没有过去,就没有将来。”斯蒂芬兴致勃勃地回答道。
“过去已经死了。嗜血痕,不过是一个陈旧的迷信。”
“啊哈!原来你听过这个名字。是当地民间传说?是怎样说的?”
“你不会感兴趣的。”
“我刚说过我感兴趣。”
“过会儿就不会了。那只不过是个无聊的故事。”
“可能吧。但很多民族传承了远古智慧。一些历史的真实片断埋藏在朴素的习俗里,变得通俗易懂。虽然受到了曲解和误会,但真实还是保存了下来,等待有学识的聪明人来拼出谜底。”
埃斯帕笑起来:“呵,所谓民族可真了不起啊。”
“求求你告诉我吧,有关‘嗜血痕’的事。”
“如果你骑上你的马,继续跟我走的话。”
第四章 见习修道士(7)
“噢—没问题,当然。”他小心卷起手中的拓片,装进一个帆布袋子里,然后上了马。
“实际上没多少要说的,”两人再次出发后,御林看守道,“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还是司皋魔统治这个世界的时候,它们曾把人类当作猎犬,让他们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地奔跑,不停地跑,直到跑得双脚皮开r绽,骨头尽现。而司皋魔只把这当成娱乐,并在他们身上下注,赌他们谁能拖着血流不止的双脚精疲力竭地跑到最后才死。后来,这条路从头到尾,遍洒鲜血,所以叫嗜血痕。”
“司皋魔?你是说司皋斯罗羿?”
“只不过是个故事而已。”
“是个故事,没错,但你看,里面也藏有真实!你叫它们司皋魔;但在莱芮语里叫异壳兽;在火籁语里,叫煞兽。这些都是确凿的事实。而这些细微之处,就是历史。第一个起来反抗它们的,是维吉尼亚人,他们借助了圣者的协助。”
“是啊,这故事我知道。但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司皋魔。”
“呃,它们都死了。”
“那无论信不信,都无所谓了不是?”
“呃,这一种见解,可能有失偏颇。”
埃斯帕耸了耸肩。
“我很奇怪,”斯蒂芬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脸,“难道在维特利安之前,这真是司皋斯罗羿的路?”
“如果你相信那些说法的话,为什么不可以是?还有的说整条路都有熬尸出没。一些老人说熬尸轻如薄雾,如幻如影,却又异常美丽,谁看了谁死。但瑟夫莱人却说它们是饿死的司皋魔的鬼魂。人类总是用物品来祭祀它们。一些人对它们有好感,但大多数是尽量逃避。”
“这些熬尸还做别的什么事吗?”
“偷小孩儿,传播疾病,毁坏庄稼。用魔咒迷惑人类,让其做一些昧心的恶事。它们白雾似的手指,可以自由自在地伸进你的心脏,使其静止。当然,我从来没有见过,所以—”
“—原来你不信这些啊,御林看守。我想我开始理解你还有你的哲学了。”
“好。如果这让你欢喜,能否劳驾把你的尊口闭上片刻?如真有什么媚鬼,什么尤天尸,什么赫因巫在我们周围鬼鬼祟祟,总该有些蛛丝马迹吧?”
没想到这话竟奇迹般的有效,斯蒂芬真的安静下来,一边骑马一边一声不响地研究刚才的摹拓。过了会儿,埃斯帕自己反倒怀念起他的唠叨来。沉默使得他心神不宁,溪水边的死蛙,还有地面的爪印,这些记忆在脑中交替闪现,提醒他森林里确实存在着什么他没见过的东西,即便是在他安然地徜徉在大道之上的这个时候。
而且,如果存在没见过的怪兽,那么为何不能有荆棘王?
他记起儿时跟瑟夫莱人生活在一起时,唱过的一首歌。孩子们边唱边围成一圈玩游戏,结束时所有人都得装死。尽管许多游戏的细节他想不起来了,但歌词仍然记得清清楚楚。
唠叨,愚蠢
空空而逝
荆棘王他无处不在
喋喋,啾啾
比翼齐飞
绿鳞兽与人面兽在天上走
绝妙,蹉跎
映入眼帘
荆棘王他要把谁来吃
旋即,旋离
来去无踪
吹走了你也撕破了天
“那是什么?”斯蒂芬问。
“什么?”埃斯帕的思绪被打断了。
“你唱的歌啊。”
“我没唱。”
“唱了。我想我没听错。”
“不值一提,忘掉它。”
斯蒂芬耸耸肩:“悉听尊便。”
埃斯帕把缰绳换到另一只手上,要是自己也能轻轻松松地忘记就好了。可事与愿违,他竟想起了另一首韵文诗,是养母桔丝菩曾经常常挂在嘴边的。
狂风呼啸雷雨惊,
岗间骨白号角鸣。
江山之主多磨难,
世事平息才堪行。
第五章 公主(1)
“我们被发现了。”奥丝姹气喘吁吁地说。
安妮斜靠在橡树上,抓牢了粗糙的树皮。在她身后,她的米色母马顿着足并嘶嘶叫唤。
“嘘,飞毛腿。”她轻言道。
两个女孩站在森林的隐蔽处,前方是起伏的绿色牧场,被称作“袖套”。她俩看到,有三人骑着马穿越在紫罗兰遍布的草地上,来来回回改了无数次方向。他们身着皇家轻骑队的暗黄色披风,盔甲上折s出太阳的光芒。约在半个箭程远处。
“没事,”安妮转向奥丝姹道,“他们没有发现。但仍然在找。我想领头的是凯松德队长。”
“你真的认为他们是领命来抓我们的?”奥丝姹掠开脸上的一缕滑落的金发,蜷伏得更低了些。
“绝对没错。”
“那我们到森林深处去吧。如果他们发现我们的话—”
“他们找得着吗?”安妮开始动起了心思。
“就怕他们找过来。我—”奥丝姹的蓝色眼睛如杏仁般圆瞪,“不要,安妮!”
安妮笑了笑,一把扯下头巾露出橙红的头发,接着抓住缰绳轻巧地越上马背:“在这里等着,直到他们离开,然后到伊斯冷幻门来找我。”
“我做不到!”奥丝姹申明道,尽量把声音压得很低,“你不要走啊!”
她没有理会,双腿夹紧马儿侧腹,命令道:“走,飞毛腿!”
飞毛腿疾驰起来,一些树叶儿在她的身后打着旋儿。马蹄落在潮湿土地上发出了单调的声响。大约十多秒后,轻骑队的某人叫嚷起来。安妮往身后一瞥,便知道自己的计策生效了:凯松德队长的红脸儿就紧跟自己身后。其他人也趋了白色的骟马正追赶自己。
安妮迎着风欢愉地叫了一声。袖套这块地,又长又绿又漂亮,用来赛马可算完美无缺。在她右边,林中草木吐出了新芽,山茱萸和樱花点缀其间。在她左边,却是一道险峻的滑坡,从袖套一直延伸到旖旎岛外围的沼泽地。沼泽地外面,便是无休无止吞吐着金色砂砾的护城河—巫河。
飞毛腿迅猛如雷,安妮快捷如电。让他们来吧,来逮她!
袖套围绕旖旎岛南部边缘,成为一道绿色弧线,一端倾斜向上,与汤姆双峰相接:汤姆。窝石峰与汤姆。喀斯特峰。但安妮却并没有老老实实地在袖套上跑,她突然勒紧缰绳,策马急转,朝右边树林奔去,留下身后一片尘草飞扬。她俯身避过许多枝桠,还跳过了一条小溪。可她回头时,发现骑手们要比预想的快多了,他们已经开进了树林,一副不抓到自己誓不罢休的样子。还好,新长的枝叶繁茂密集,阻碍了他们的进程。
她曾经走过这条路,是条捷径。几年前由于火烧,所以相对来说没那么杂乱,飞毛腿也能自由如意地穿梭在极为粗大的岑树和橡木之间。安妮看到跟踪者们在倾斜相交的树木下心急火燎的样子,格格一笑,即而上了一座小山头,往右拐,于是又重新回到了袖套上。此地正是通往汤姆双峰的。待上得更高了些,从右望去,那些高耸在上的塔尖,伊斯冷堡的塔楼,还有随风飘扬的三角长旗,便都一览无余了。
当骑手们好不容易逃离树林返回袖套时,只剩了两人,两人都拼了命在追,速度约为适才的两倍。不过这时安妮已经安然地绕过汤姆。窝石峰的峰脚,转而回到了岛的南部边沿。只要等到上了迂廊,就安全了,根本没人能看见她的精彩表演。可笑啊,真可笑。
“好样儿的,飞毛腿小姐,”她稍稍放缓了脚步,“羞怯胆小可不适合你,你得坚强勇敢!听见了?不过现在可以休息了,我找点儿东西给你吃,我发誓一定找。”
可是忽然,眼角余光所见之物,让她心跳加速起来。第三个骑手!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与安妮就近在咫尺。更糟糕的是,这是一个穿红披肩的新手,骑着一匹兔灰马。安妮惊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嚯,在那儿!站住!”
安妮辨出这声音是凯松德队长的。她此时心如猛锤敲击,狠狠地朝飞毛腿踢了一脚,开始绕山而转。汤姆双峰就像丰满少妇的双r,安妮从r隙间疾驰而过。
第五章 公主(2)
“你最好给我慢点儿,你这不知死活的蠢蛋!”凯松德叫嚣起来,“那边什么也没有!”
不过他错了。那边有很多东西—青翠的湿沼、河流、南面沼池。穿过双峰中线的此时此刻,对安妮来说简直美妙极了,因为她的面前仿佛呈现了整个世界。
“飞毛腿,我们走!”安妮叫道。随后,飞毛腿的四肢都尽在半空了。一阵恐怖的战栗朝安妮袭来,她几乎可以用舌头尝到它的滋味。可是,后悔已经太晚。
仅仅一瞬间,却恍如隔世。安妮手里紧攥着马儿的鬃毛平躺在地。马儿温暖的麝香味儿、马鞍的皮革与油脂味儿、还有激荡的气流,这些几乎构筑了安妮的整个宇宙。她的腹部有厚实的羽绒作垫,并未受伤,不过她还是尖叫了一声,或许是因为意犹未尽的恐怖,也或许是在庆祝劫后余生。飞毛腿的四蹄正扣击着地面。这里是岛屿峭壁上的一处峡谷,是细长曲折的“迂廊”。
飞毛腿几乎从一头走到了另一头,后腿及臀部的姿态看起来很笨拙。它沿着迂廊的边缘一蹦一跳,不小心失去平衡滑倒了,而后又站起来继续蹦跳。安妮骑在它的背上,感觉眼前的世界颠三倒四混乱不堪,她很害怕,但同时也似乎有些兴高采烈,种种感受混杂在一起,说不清也道不明。飞毛腿蹒跚得很厉害,它的头几乎都要栽在地面上了,但如果这事真的发生,那她俩的行程也就在此结束了。
所以真要那样的话,她想,如果真得死,一定要死得光荣!不能像她的祖母一样,躺在床上跟病狗一般,一直耗到发黄发臭。也不能像她菲妮姨母一样,因为分娩把自己的血都流干了。
其后,安妮知晓自己并不会死。飞毛腿登上了一个斜坡,而且它的脚步已经变得坚实起来。迂廊底端有一些巨大的柳树,柳条儿轻轻摇摆着,正招她前去。在她进入树荫隐蔽处之前,她朝来路望了最后一眼,看到她的那些追随者们的侧影,仍然在峰口徘徊。他们不敢追上来的,当然不敢。
她终于可以逃脱了,如果今天剩下的时间也足够幸运的话。
飞毛腿的肩背有些颤抖,于是安妮下来让它自己走。如果通过平常路径,那些守卫们大概永远也找不到这里来,而且,那些路有二十条之多,光是择路就足够让他们烦了。她爬上一棵粗枝粗叶的柳树,弄清了自己的方位,然后微微一笑。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往东走,直达伊斯冷幻门。
“太棒了,我们走,飞毛腿!”她把脸上的头发统统往脑后一摞,“他们甚至不打算来追我们!现在只要找到奥丝姹,然后躲到古墓里过完今天剩下的时间就行了。他们不可能到那里来找我们。”
因为激动,飞毛腿的蹄声、喘息声,甚至她自己血y流动的声音,在她听来都似乎很喧哗。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另一个人的马蹄声,直到此人在她身后打了个转儿。她也打了个转儿停下来,瞪着眼前这个人。
是那个骑兔灰马的新手,披着红披肩。这个年轻人高大而白皙,发色金黄,眼眸是黑色,大概十九岁的模样。他的兔灰马也喘息得相当厉害,跟飞毛腿不相上下。
“圣冰斗湖啊,这算什么骑法儿!”他叫道,“简直疯了!你这小伙子也真是—”他忽然住了口,上下瞟了安妮一眼。
“你不是小伙子。”他说。
“从来就不是。”安妮冰冷地回答道。
他的眼光落定在她的脸上,而且眉毛也轻扬了一下:“你是安妮公主!”
“我是吗?是什么让你那样认为?”
“呃,我不是很确定。我以为皇家轻骑队是在追逐一个小偷或者入侵者。我想我能帮他们,就当是骑马玩玩。但现在感觉有些困惑。”
“我敢肯定,是我母后派遣他们来的。大概是因为我忘了完成被任命的某项无趣的差事。”她把脚伸进马镫,重新翻身上了马鞍。
“啊?这么快?”年轻人说,“不过我才刚刚抓获你。我就不能得点儿好处?”
第五章 公主(3)
“我可以再次摆脱你。”安妮发誓。
“你从没有摆脱过我,”他指出,“我一直跟着你的脚后跟。”
“别吹牛,你早就在这里待着了。”
他耸耸肩道:“你已经对这里很熟悉了,可我在今天以前从没踏上伊斯冷半步。”
“那你很厉害呀。”语声落地,她已经驱马离开。
“等等。你甚至不想知道我是谁?”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她反驳道。
“我不清楚,但你是谁可跟我相当有关系。”
“哦,好,”她问,“你的姓名?”
他下马鞠了一躬,道:“邓莫哥家族的罗德里克。”
“好,邓莫哥家族的罗德里克。我是安妮。戴尔。今天我们似乎并未见面吧。”
“那是多么遗憾的事啊。”他说。
“你太大胆无礼了,不是吗?”
“你也太漂亮了,安妮公主。圣冰斗湖嫡亲的女骑士,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如果你要说我没有见过你,那么就算我没有见过你吧。”
“很好。”
“可是……呃……可否请问一句,我为什么没有见过你呢?”
“我说过,我母亲—”
“啊,是王后。”
她对他怒目而视:“对,是王后。圣者庇护着她,而她生下了我。”说完,她的眼皮耷拉下来。“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我在王宫里见过你。就在九天之前,我被授予了骑士的红玫瑰。”
“哦,原来是罗德里克爵士。”
“没错。你当时也在,跟着你的姐妹们。”
“噢,是的,我想我很显眼,简直是天鹅群里的一只鸭。”
“是你的红头发吸引了我,”罗德里克说,“并非鸟毛。”
“对。还有脸上的雀斑和小船龙骨似的鼻子。”
“没有必要把我的赞美都一网打尽吧,”他说,“我喜欢你的鼻子,见了后立刻就喜欢上了,而且我很荣幸能亲口对你说出来。”
安妮的眼神一转,道:“你刚才还认为我是男孩。”
“因为你的穿着很像,还有骑术也像。不过只要向脸上看一眼,就能打消那个愚蠢的念头。”他皱了皱眉,“为什么你要穿马裤?”
“难道你穿过裙子骑马?”
“姑娘们始终都穿着裙子骑马啊。”
“是的,当然—还得横坐马鞍。你认为我应该乖乖地横坐在马鞍上,然后轻轻巧巧地跳到迂廊上来?”
他吃吃地笑了起来:“我懂了。”
“没有人懂的。小时候穿什么都没有人在乎;宫里所有人都说可爱,叫我什么‘安妮小公主’。但当我长大了,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我要穿这身出来骑马,就必须得提心吊胆鬼鬼祟祟。母亲说都十五岁了,该磨掉孩子气了。但我—”她停下来,忽然一阵可疑的神色爬上她的面颊,“没有人遣你来抓我,对不对?”
“什么?”他的惊讶显得很诚实。
“母亲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把我嫁掉,随便跟哪个笨瓜、老头或者肥猪都没有关系。”她上下打量着他,“但你不笨不老也不胖。”
罗德里克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苦恼的样子,说:“公主殿下,我所做的不过只是表达了对你的赞美。而且我非常怀疑你的母亲是否肯从我的家族里挑选驸马。我们家并非巨富,也不大会逢迎阿谀,在你父亲的宫廷里也似乎并不太受欢迎。”
“不错,你敢直言不讳。我为刚才的话道歉,罗德里克爵士。当你在宫廷待了一段时间后,就会知道那地方信用与诚实是怎样的稀有。或许我得求你原谅。”
“笑笑吧,我立刻就原谅你。”
安妮有点儿无所适从,她感觉自己的双唇弯成了一道弧形。瞬时,她发现自己的胃变轻了,感觉怪异,就像仍然在跳往迂廊的半空中一样。
“好极了。比整个王族的宽恕都好得多。”他说,接着重新上马,“唔,很高兴见到你,公主殿下。希望我们还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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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主(4)
“你要走?”
“这不正是你所期望的吗?此外,我还意识到了一件可能发生的麻烦事。万一我们被发现在一起,在树林里,又没有仆人相伴—”
“我们没做任何值得羞愧的事,”安妮说,“也不会去做。但如果你害怕的话—”
“我不怕,”罗德里克说,“我考虑的是你的名誉。”
“你真好,不过我能照顾好自己的名誉,谢谢。”
“什么意思?”
“我没法信任你。你也可能去跟谁说见过我。我想你最好成为我的保镖,在今天剩下的时间里一直陪伴我左右。”
“那可真太幸运了。我才加入玫瑰骑士队不过一个星期,就已经是公主殿下的护卫了。不过,尽管我不能照你说的去做,但我真的非常高兴。我还有别的任务,你知道的。”
“你总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吗?”
“并非总是。但在这种情况下,是的。我并不敢有如此的奢望。”
“不是奢望,”安妮边说边策马前进,“你来还是不来?”
“我们去哪里?”
“伊斯冷幻门,我祖父沉睡的地方。”
他们不言不语地骑了一段时间,安妮已经偷偷地看了好几眼她的新同伴。他在鞍上坐得笔直,显得从容而骄傲。他的臂膀很瘦,赤l到肩,上面缠着缰绳。从侧面看去,他就如同一只小鹰。
她开始怀疑他是否就是他自己所说的那个人。万一他是个强盗、流氓,或者刺客—甚至是个寒沙间谍,可怎么办?他的口音很奇特,而且他的确有着北方人的面孔。
“邓莫哥,”她说,“究竟在哪里呢?”
“南方。是火籁王国的一个省。”
“火籁。”她重复道,并试着回忆皇家书库里的地图。她好像想起来了,那里就是南方。
他们的马蹄得得得地跑过塞尔渠上的石桥,桥面上经历风吹日晒,已经有了蚀痕。沉默又重新把他们包围起来,尽管安妮觉得自己应该要说点什么别的,但脑子里空空如也找不到任何话题。
“伊斯冷比我想象的要大。”最终还是罗德里克开了口。
“这里不是伊斯冷。伊斯冷是一座城堡,也是座城市。这里是旖旎岛。我们就快要到湿沼地带了,那是旖旎岛跟巫河之间的一块低地。”
“那伊斯冷幻门呢?”
“等等—就在那里。”她指向林中一处拱形的开口。
“圣冰斗湖在上!”罗德里克凝视着这座死一般的城郭,大气都不敢喘。
城郊朴素极了,一排排的小木房,或者茅草屋顶,或者木瓦屋顶,全都面对着污垢斑斑的街道。有些修缮得很好,还有打扫得很整洁漂亮的院子。但更多的却显得支离破碎,如扭曲的骨骼一般。里面长满蔓草荆棘,也落满了陈年的树叶。甚至有小树生长出来。
这个古代坟场境内有五条循环的渠水,一条围着另一条。这些渠水横穿过一排排看似比较坚固的屋舍,用打磨过的石块作墙,石板瓦作顶,铁条作栅栏。街道和林荫路都用了鹅卵石铺地。似乎找不到什么漏d。所以除了地势靠近中心的殿宇和尖塔显得高大庄严之外,安妮和罗德里克没有办法发现更多有用的东西。
“我们在邓莫哥也有王族的墓地,”罗德里克说,“但绝不像这种样子!谁被埋在这些又小又可怜的屋舍里?”
安妮耸耸肩道:“可怜的人。每一个伊斯冷山麓的家族都有四分之一住在这里,来看守他们的财富。建造与维持这些事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如果谁家哪天运势好转,就会把里面他们祖先的遗骨移到内环。如果第三条渠水上的某人运势逆转直下,他又会把遗骨移到外环。”
“你的意思是,一个被埋在此殿里的人,在一个世纪以后有可能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个乞丐窝?”
“就是这样。”
“好像并不太公平啊。”
“既不要虫子吃掉你的眼睛,也不要你去陪葬,有什么不公平的?”安妮挖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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