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强迫症 找回美丽的日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东振明
我们之所以如此的控制眼神、声音、呼吸和口水等,都是因为这些东西影响了我们状态,影响了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由于追求完美的性格,我们极力想要那种没有干扰的状态,以致于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要明白求不可得的道理,顺其自然的接受现有的状态,这样我们才能慢慢地好转。
可能遇到的问题七:
这样不是认输了吗?问题还在的啊,难道永远都要这样下去吗?
捷径有时是一条弯路。以前硬碰硬的控制了那么久,不是使我们越来越糟糕了吗。兵法的最高境界是不战而驱人之兵,这是真正的大智慧。我们现在做的就是不战而驱强迫症。下面一首禅诗对此有很好的说明。“手把青秧插满田 低头便见水中天 心地清净方为道 退步原来是向前”这里要明白退步原来是向前的道理。不要认为暂时的无为,暂时的接纳是无奈的放弃,其实这是真正好转的大道。比如,我们站在原地,现在想要跳起来,我们第一个动作是什么呢?是不是首先要下蹲呢,我们的目标是向上,但我们首先要做的却是向下。再比如,我们走路时前面遇到一道沟,沟不是很宽,但需要尽力才能跳过去,这时我们会先做什么呢?我们需要先后退几步,来个助跑才能跳过去。同样,我们的目标是向前,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后退。我们这里要求大家不要刻意地去追求完美的状态也是这个道理,是为了让我们真正好起来,才需要暂时的接受。
3、2、3强迫症第三宗罪:过度责任罪
强迫症朋友的责任感都很强,认为自己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以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纰漏、马虎、大意等可能造成的对自己或别人的伤害,或者财产上的损失。我们不能客观的去分析这种伤害或损失真正发生的可能性,只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一旦真的发生,那么就是自己的责任。为了把自己的责任降到最低或者避免去承担责任,我们就会去实施强迫行为。
上周去同学家玩,给他的孩子买了个电动玩具。玩具的外包装上写着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我算了一下同学的孩子还差3个月才到3周岁呢。当时觉得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孩子是由爷爷奶奶带着的。可是回来以后还是老想这个问题,而且越想越觉得可怕。如果真的因为玩具发生什么危险,那我不是把人家给害了吗。现在都是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如果真的发生意外那我不是把同学的家庭给毁了吗。上面写着的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就是说不到3岁的小孩不能玩吗?玩了就会有危险的。后悔不该送这个玩具的。越想越焦虑,越想越害怕。都快到夜里12点了,我还是无法入睡。内心一直在斗争是不是应该给同学打个电话?一个声音告诉我,不用打,没关系的,有大人看着不会有问题的,而且都这么晚了会打扰人家休息的。另一个声音却说:还是打一个吧,万一他家里的大人没注意这个说明就完了,明天打可能就晚了,还是现在打吧。痛苦的挣扎了很久之后,还是给同学打了电话,告诉他要注意这个玩具。
我的车是我怀孕时父母给我买的,我的家庭并不是很富裕,父母为了给我买这辆车几乎花光了他们半辈子的积蓄,这使我非常感动,但同时也有很大的压力。如果车丢了,那我不是太对不起父母了吗?他们一定会非常伤心的。而且,这是他们半辈子的积蓄,我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让车丢了呢?所以每次停好车后,我都要绕这车走上三圈,四个车门每个车门拉三次,以确定车门确实锁好了,这样就不会丢了。
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余光,谈话的时候总是注意别人的缺陷或者隐私部位,别人发现我眼神的问题后,常常变得不自然。这完全是我造成的,是我的眼神让别人不自然。我给别人造成了不舒服的感觉,都是我的错,我恨自己,为什么老是这样,为什么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呢?
我的口水特别多,需要不断的吞咽口水,而且吞咽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都能听到。这种声音影响了别人的学习,他们一定都很烦这种声音。我拼命地控制自己,结果越控制越糟糕。我想别人一定很讨厌我,甚至是恨我。我也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只是这个可恶的口水问题就是好不了。
我一般不敢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因为我知道我肯定会强迫的,当强迫来的时候我就很难受,不想说话也不想玩。死气沉沉的气氛就会打扰朋友的心情,人家本来应该玩的好好的,却因为我的状态而变的不开心。为了不影响到朋友,所以我尽量避免和朋友们一起玩。虽然我内心里很想和朋友在一起,我也不喜欢孤独,但烦人的强迫让我只能这样一个人痛苦。
审判工具五:不是所有的可能都真的会发生
很多危险不会因为我们认为有可能发生就真的会发生,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而我们的问题就是把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划上了等号,我们认为有可能会发生的就必然会发生,这是推理上的错误。我们明天有可能发生车祸,但这只是一种可能而已,并不意味着我们明天肯定会发生车祸。如果我们把这个可能性等同于必然性,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明天一天不出门,后天再出门。同样,后天出门也有可能发生车祸,如此看来我们就永远都不能出门了。我们所要承担的责任是需要我们担心的可怕后果真的发生才行,如果我们所担心的可怕后果不发生,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可能遇到的问题八:
“虽然可能发生的未必真的会发生,但还是有可能发生的啊,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不还是我造成的吗?”是的,这话没错,但生活中的可能性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如果我们要避免所有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无法正常地生活。要学会去允许这些可能性的存在,并且看到那些更大的可能性。如果你有理由去担心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就更应该有理由去关注另外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可能性。这并不是自欺欺人,也不是什么啊q精神,而是客观事实。如果你有理由相信那万分之一的话,那就应该有九千九百九十九倍的理由去相信那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发生是可能,不发生也是可能,我们要选择那么两种选择都是可以的,只是不发生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发生的可能性,所以选择更大的可能性更明智,更可取。
审判工具六:我们无法承担所有的责任
一件事的发生需要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并不是我们完全可以控制的,很多事情的发生并不需要我们承担责任。我们只能做好我们应该做的,而且我们应该做的是正常的行为,不是过度的行为。如果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有些事情还是发生了,那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比如说锁门这件事情,我们应该做的也属于正常的行为是:锁好之后可以检查一次。车门锁好了,从驾驶员的位置上下来,这个驾驶员位置的门可以检查一下,这还算正常的范围之内。而绕着车走一圈,把四个门都检查一遍,这就不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了。那么如何判断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正常的呢?方法很简单看看别人怎么做就可以了,如果我们的行为和大多数人的行为一样,那就是正常的。如果我们的行为和大多数人的行为都不一样,那就是不正常的了。记住,我们只需要做正常的行为。如果正常的行为做了,还是发生了什么,那是无可奈何之事,已经不在我们控制范围之内了,我们也不需要为此承担什么责任。比如,车门我们已经检查过了,可车还是丢了,那是任何人都没办法的事情;房门已经检查好了,可还是丢东西了,那我们也没办法。你检查十次和检查一次效果是一样的,如果没有锁好的,我们第一次检查就会发现的。如果已经锁好了,就算我们检查一百次还是锁好的,后面的九十九次检查都是在做无用功。
同样地,我们也无法为别人的情绪负责。我们的余光和我们吞咽口水的声音是否会影响到别人,那不应该由我们来负责。而应该由受影响者本人负责。就像如果我们听到时钟的滴答声很烦恼,那是该怪钟还是该怪我们自己呢?所以不必去考虑别人的感受,更不必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的反应负责。我们在和朋友一起的时候,也不必考虑自己的强迫会影响别人的情绪。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情绪负责,所以他们开不开心,是否觉得沉闷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不必对此负责。
可能遇到的问题九:
那我多检查几次不是更保险吗?而且也不怎么浪费时间。如果我不检查就会焦虑很长时间,几分钟的检查就可以换来一天的安宁不是很划算吗?这种说法貌似很有道理,但还是经不起推敲的。
我们多检查几次是否就真的更保险了呢?事实上我们一次的检查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其他的能力并没有问题,我们锁门的能力没有减弱,我们发现门是否锁好的能力也没有问题。我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会无缘无故地怀疑,没有任何根据地不相信自己。因此我们检查一次就可以了,我们检查一次的安全程度和检查十次的安全程度是一样的,后面九次的检查并不会更保险,都是在做无用功。
另外,看看我们周围的人,他们并没有如此地检查,不是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吗。这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我们也是安全的,我们的反复检查并没有使我们的安全程度高于那些不检查的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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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需要花很多时间,不检查就会焦虑很长时间,几分钟的检查换取长时间的安宁还是划算的”。从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来看,确实是这样的。但从长远来看,却恰恰相反。我们是在用几个小时或者是一天的暂时安宁换取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的痛苦。因为通过强迫行为来缓解焦虑,唯一的后果就是我们的强迫越来越严重,因为这本来就是方向上的错误,在错误的道路上我们做的越多就离正常越远。南辕北辙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他的马跑得越快,干粮带得越多,他离目的地就越远。想想我们最开始强迫的时候,我们也许并没有现在这么严重,检查的次数没有现在这样多,需要检查的情境也没有现在这样多。最初我们也许只需要检查两三次,而现在要五六次;最初我们可能只需要检查门窗、煤气之类的,而现在很多情境我们都需要检查了。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我们一直以为检查一下无所谓的,检查了就不难受了,就在这样一次一次的自我放纵下,我们的强迫越来越严重了。这点和吸毒很像,当毒瘾发作的时候非常难受,吸一口感觉就舒服了,这样每次难受的时候都吸一口,唯一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毒瘾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要控制强迫行为!虽然不实施强迫行为我们会有一段时间很焦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焦虑会自然缓解的,只要我们能挺过这段时间,我们的强迫就会慢慢得好起来。忍受暂时的痛苦是为了长远的解放!我们要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而不能只看眼前。
审判工具七:勇于承担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无法避免所有的万一。就算我们整天的通过强迫去避免,有些事情还是可能会发生。就算我们每天都检查门是否锁好,也不能保证家里永远不会被盗。如果我们认为门锁好了小偷就进不去了,那我们真的低估了小偷的专业技能。所以很多事情不是我们单方面可以完全把握和控制的,我们只能像大多数人一样正常地生活。强迫症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远远大于丢一次东西或者得一场病。我们做了该做的就可以了,如果这样还是发生了什么,那我们要有勇气去承担那份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3、2、4强迫症第四宗罪:要求确定罪
我们必须百分之百地确定每一件事情,如果对某件事情有一点点的不确定,那就可能发生很可怕的事情,或者是无法忍受的。
每天晚上我都要在客厅和卧室里检查一个小时之后才能上床睡觉,因为我要确定所有的东西都在什么地方。是否在原来的位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确定地知道它们现在都在什么地方,如果不能确定我就会很焦虑,无法入睡。我必须确定每道题目都看清楚了没有遗漏任何文字;我必须确定自己真的明白了对方说的话;我必须确定自己到底做没做那些可怕的事情;我必须确定自己是否丢东西了;我必须确定电源已经关好了门已经锁好了等等。
审判工具八:习惯在不确定的状态下生活
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里不存在什么确定性。我们需要去接纳对几乎大多数事情我们是永远不可能确定的,接纳作为一个人的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想要去消除所有的可能性,去确定每一件事情,那么我们可能会花所有的时间来焦虑。这点可以参考前面的审判工具二:成本-效益分析。可以分析一下要求确定性我们需要付出的成本和收益,以及不要求确定性我们的成本和收益。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没有彩排的戏,未来充满了无限可能性,也意味着存在着无数的不确定性,生命也因为其具有不确定性而更精彩。我们要习惯在不确定的状态下生活,很多事情我们不需要去百分之百的确定仍然能很好地生活,相反,如果我们想去百分之百的确定每件事情,那我们就不能很好的生活。《士兵突击》里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我们强迫症朋友出发点都是好好的活,但我们做的却是自以为有意义的无意义事,而做这些事情的结果就是使我们越活越糟糕。这是南辕北辙,事与愿违的事情。去渴求确定性就是无意义的事情。对于我们强迫症而言是:想好好活→做自认为有意义的无意义事情→活的更糟→更想好好活→做更多自认为有意义的无意义事情……就是这样我们在强迫症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为了更好的生活我们就必须接受生活中的不确定性,放弃对确定性的要求,学会在这种不确定状态下生活。要坚信,别人都在这种不确定状态下生活着,而且生活得很好,所以我们也可以在这种不确定状态下生活,也能生活得很好。
审判工具九:如果没有证据和信息能够证明或者提示我们没做好,那么我们就是做好了
上面提到很多事情是无法百分之百确定的,但也有一些事情还是可以确定的。我们的问题是不仅仅要求确定性,而且还会怀疑已经确定的事情是不确定的。比如说锁门、关电源这类的事情,其实我们检查一次就可以确定了。我们是否在不知道的时候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不需要去一遍一遍地回忆和检查就可以确定是没有做的。而我们就是对这类已经确定的事情还是要表示怀疑,还是要进一步地确定。现在我们需要学会一种新的判断方式:如果没有证据和信息能够证明或者提示我们没做好,那么就是做好了。
比如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刚才把小孩弄死了,我们没有看见小孩、没有听到小孩的哭声、没有感觉到小孩的反抗、没有记忆自己做了这些动作,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信息提示我们做了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们就要坚定地相信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再如,没有任何信息提示我们丢了东西,我们没有发现自己少了什么,所以就不必在刚才待过的地方或者路过的地方反复检查;同样,我们检查过一次之后没有任何信息提示我们门没有锁好,那么就说明门已经锁好了。其实这种无缘无故的怀疑和担心是强迫症的症状,是大脑发出的错误信号和感觉,都是虚假空的,我们不能被这种错误的感觉牵着鼻子走。
附:检验证据表格(在第一列写出我们的一个担心,在第二列写出支持我们这个担心是事实的证据,在第三列写出反对我们这个担心是事实的证据。第一列是示例。)
我的怀疑支持的证据反对的证据
我怀疑被针头扎到了无我没有看到针头。
我没有感觉到疼。
结论:
3、2、5强迫症第五宗罪:过度道德罪
我们强迫症朋友还有一个显著的性格因素就是道德感太强,认为我们只能有某些想法而不能有另外一些想法。认为我们只能有积极的、健康的、美好的、善良的、孝顺的、符合道德标准的、符合社会规范的想法,而不能有消极的、不健康的、丑恶的、下流的、邪恶的、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想法。一旦出现这类不好的想法,我们就认为自己不好,不道德等等,从而引起我们的焦虑,进而我们就会想尽办法来控制这类想法的出现。
比如我们见到亲人或者朋友出现性的想法或画面,就会认为自己太龌龊了,怎么可以有这样违背伦理的想法呢?看到自己的孩子想从窗户扔出去或者想伤害他/她的想法,我们会自责,认为自己不爱孩子,不是一个合格的父母,认为自己是邪恶的。看到新闻里一些车祸的报道会联想到自己亲人死亡的场面,不仅觉得这很可怕而且还认为自己这样想是不孝顺的,自己对亲人不该有这类的想法。等等。
审判工具十:想法的出现是不可控制的 对想法的看法是可以控制的
强迫思维具有闯入性,就是说这些想法是不会事先和我们打招呼的直接闯入我们的大脑。也就是说当我们意识到这些想法的时候,这些想法已经出现在我们的大脑里面了,已经是现在完成时了。从这点来说,我们是无法之前控制这些想法的出现的。所以就不要在控制这些想法出现的方向上浪费精力了,因为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些想法出现之后如何去看待和对待它们。人的大脑是宇宙间最复杂的事物之一,由140多亿个脑细胞,每秒钟可以发生10万次的生物化学变化,任何想法都有可能出现在我们的大脑里。什么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想法,是我们之前无法控制的。既然是无法控制的就不要再试图去控制这些想法的出现。但我们对这些想法的看法是可以控制,就是说我们如何看待出现的这些想法是可以控制的。
审判工具十一:想法不具备道德评判价值
上面提到了对这些已经出现了的想法如何看待是可以控制的。我们之前一直用道德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想法的,给这些想法贴上了很多负性的标签。这里我们必须明白的一点就是:真正使我们焦虑的并不是这些想法本身,而是我们对这些想法的看法决定了我们是否焦虑、自责和恐惧。所以,治疗的目标不是去消除这些想法,也不是尽力去不让这些想法出现,而是改变我们对这些想法的看法。首先需要的明白的是我们任何想法都可能出现,其次要明白的是想法仅仅是我们头脑里的想法而已,不具备任何道德评判的价值。所以不能因为我们有不好的想法就认为我们是不好的人,从而自责。我国有句古话“淫莫论心,论心自古无圣贤”,就是说看一个人是否霪乿不能看他的心理是怎么想的,如果看他的心理是怎么想的,那么从古到今没有一个人可以称为是圣贤了。这也从另一个方向上说明了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现类似的想法,既然是任何人都可能出现的想法,那么这也就不能说明我们的人品如何了。
想法永远都是想法,没有任何意义。比如你到派出所去自首,说我在心里想象了抢银行,派出所会立案吗?很明显警察会认为我们有毛病,把我们赶出来。同样法官也不会因为我们心里想象弓虽.女干某个女性而判我们有罪的。所以说我们什么都可以想,想什么都没有关系。这些也不是我们主动要想,大脑要冒出这些想法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对此根本不需要进行任何的评价和控制。
可能遇到的问题十:
我有这些想法是不是说明我真的想这样去做,如果我真的想这么去做,那我不就是不好的人了吗?
这些想法到底是不是我们真实的愿望,各家的说法不一。我也不准备在这里做过多的探讨和分析。这里需要记住的一点就是:无论这些想法是不是我们真实的愿望,都不能说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能说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的是我们的行为。虽然这些想法的出现无法控制,但我们的行为是绝对受我们自己控制的。所以,根本不必把问题搞的这么复杂。这些想法出现就出现吧,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3、2、6强迫症第六宗罪:非黑即白罪
在很多强迫症朋友的观念系统里存在着非黑即白的两极化逻辑(也可以称为全有或全无)。就是认为一件事情要么就是黑的,要么就是白的,只有这两种可能,看不到黑与白之间广泛的灰色区域。比如,我要么就没丢东西,丢了后果就非常严重;我要么就是把门完全锁好了,没锁好后果就非常严重;我要么把名字签的非常正确,没签好就会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我的手要么非常的干净,不干净我就会生病;我要么就完全没有这些想法,有这些想法就真的会发生;我要么状态就非常好,不非常好我就什么都做不了;我要么就完全没有焦虑,有一点焦虑就无法忍受。我要么就百分之百的集中精力,不能百分之百集中后果就很严重等等。
审判工具十二:看到更多的可能性
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两种结果,在黑与白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其他可能性,我们需要把注意力从黑与白两个极端转移到中间的灰色区域。
比如关于丢东西这件事情,我们只关注两种结果,一个是确实没丢,一个是丢了就完蛋了,后果太可怕了。这里的灰色区域就是在我们丢东西和可怕的后果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可能性。很多人怕丢东西并不是怕丢手机、钱包、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东西,而是怕丢这些东西带来的后果。事实上就算这些东西真的丢了,后果未必像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我们可能仅仅是损失了一些钱,丢的证件再花点时间补办而已。有些朋友担心的不是丢这些东西,而是怕丢的东西上携带着自己的秘密,这样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的秘密了。就算我们丢的东西上真的有一些我们的秘密,又有多少人会捡到这个东西呢?就算有人捡到了又有多少人关心这些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呢?就算真的有人对这些感兴趣,又有多少人认识我们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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