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
作者:关风月
异世架空开放式结局别扭鬼畜吸血鬼攻x淡漠忧郁血奴受虐心
覆水难收 分卷阅读1
《覆水难》作者:关风月/蜻竹儿/一个耿直的狗血爱好者
文案:
原创 男男 未来 微h 正剧 美人受 虐心
此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读者不得阅读。
身为血奴的a到了而立之年,主人嫌弃他的血不够新鲜,把他卖到了黑市。
一个倒霉的被当做吸血生物储备粮的美人的故事,短途车,狗血天雷,逻辑扯淡。
“太难喝了。”
清晨的阳光迎着窗前开败了的香水百合徐徐荡下,a看着他的主人举起手边宽大透明得像个鱼缸般的玻璃杯,将自己的血一饮而尽。
主人的胃口一向很好,尤其是在彻夜狂欢之后。这与其说是他的早餐,不如说是他的夜宵。
a苍白的致面容倒映在犹自滴着浓郁鲜血的杯沿边,同主人饮毕鲜血后红润的面庞对比强烈,a觉得很有趣,着迷地看着自己那被弃嫌的血一滴滴顺着杯子滑下,像一尾垂死的锦鲤。
他的失神引来了主人带着淡淡戏谑和不满的注视,随即主人“啪”一声清脆地掷下了手中银叉,转头向管家抱怨,形容他的血口感粗糙如同廉价苏打水,味道又褪色得如同腐坏了的香水,是谁想出这种主意,用如此低劣的血玷污自己的餐桌?
管家不敢说“这都是您的意思”,只得泥胎木塑般噤声不语,不住地向a使眼色。
a一向认为主人是个奇怪的人,喜欢一样东西时就算烂成了疮疤也会甘之如饴,厌弃时连稀世珍宝也可以付之一炬,所以他从来不会因主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有所动摇。
而奇怪的人有奇怪的奴隶,也不稀奇。
a是唯一被允许坐在桌边同主人一起用餐的血奴,主人享用他的血肉,他则出神地用洁白牙齿咬啮面前松软面包。看到了管家不断示意的眼神,他却也没有任何讨好的举动,甚至我行我素地站起身来,赤足曳着一袭修身的简洁白衣走向了书架,踮起骨骼分明如琉璃的小腿去够昨天看到一半的书。
“砰!”
身后一声暴躁的响动,是主人打翻了那只可以放两三条肥美大鲤鱼的早餐杯:“他多大了?”
“据孤儿院提供的资料,他到今年已经三十了。”
“三十……这么说他已经跟在我身边二十年了?”
分明是自小一起长大,然而主人诧异的语气却像是在询问旁人:“你家宠物今年多大了?”
a心知他语调里满满当当都是对老奴隶的厌弃,心里却早已没有一丝波澜,只自顾自翻动着书页,尽力想将每一个字都记下来
说不定这就是最后一眼。
主人喜怒无常,阴晴不定,天资聪颖,却不大喜欢读书。但他每季还是会购入许多珍贵而美丽的孤本,堆放在老宅那散发着梅雨青涩气息的木头书架上。他读书一目十行,只撕下每一本书里最喜欢的一页,尽数黏在一个薄册里,其余的付之一炬。
a经常偷书,哪怕是被主人食用之后虚浮无力,也会偷偷去灰烬里翻检仅存的书页,再对照着主人的薄册拼凑想象。按理说为了那些特别的书页做一个薄册,应当是极为喜爱的,然而主人却又放任一个奴隶翻阅,显得轻蔑之极。
a的心绪也有些乱了,翻着翻着,竟然翻到薄册里一张照片,年幼的小主人满头金发璀璨,拉着被强行打扮成洋娃娃的自己,两人同时对着镜头微笑。
从管家偶尔的自言自语中,他知道现在是公元3045年。人类已经选择了更好的道路,勋贵们从出生起便接受改造,曾经被惊怖为“鬼”的血统,现在却是强大力量的象征。
他们会长生不老,会拥有超人的体能和智慧,惧怕阳光和某种辛辣植物都是无稽之谈,他们只需要饮用一些新鲜饮品而已。
比起其他的奴隶,尽管a的眼神也和幼时一样无辜得茫然,但他触摸过更多书页,或多或少明白这不过是历史中一个微小的分支,有人像太阳一样升起,有人像淤血一般沉底,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没有得到长生恩赐的奴隶们自然会死去得更早,普通人对血液的需求和改造后的能力也大不如这些位于顶端的“新人类”。而为了便于主人取食,a也接受过改造,否则他不可能活到三十岁。
荒谬的是他一直认为主人是个很仁慈的人,虽然对他一直冷言冷语,看不上他本就低劣的血质,但至少给了他正常的食物,甚至允许他阅读。
a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为什么沦落到了那个屠宰场般的孤儿院了,他瞟过一眼自己的契约书,好像自己本来是有个煊赫姓氏的,但却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母亲抱着他死在黑市里,陷落在泥垢里的尸体被人拖出去清理了骨肉,剩下的残血兑了化学药剂,封装在致小瓶里,标上“绿色无污染”上架冷冻柜。
管家虽然没说什么,也不会主动说什么,但a经常听主人说自己的血味道寡淡,像一丛凋谢的干花,皱巴巴的花瓣哪怕是在情潮汹涌时,也只会温吞地盛开。若不是被他好心带回家,恐怕早就在黑作坊里成为铁钩上一颗人头了。
a曾亲眼看过主人的朋友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家养奴隶的,有人为了纤体美容,甚至只让奴隶喝所谓的“营养水”,饿到奄奄一息,身体也再排不出一丝内容物时,再割破了其薄如纸的肌肤取食那一点最为澄澈的血液。
a很感激主人,尽管以他的身份,并不应该懂得什么叫感激。如果有了感激,那他也会有其他感情,那么有朝一日,当主人要求他一次奉献全身所有血液时,他会挣扎的。
那会给管家和打扫的人添很多麻烦。
a赤足半跪在地上,捧着薄册小心地阅读,主人却也在沉沉地审视着他。
所有从小就被当作食物养大的奴隶都有一双迷人的眼瞳,看似神秘而纯粹,实则只是幼稚无知。然而a却不同,乌黑眼睫纤长地上翘着,焕发着生机,并不像是心死如灰的样子,但也没有任何感情波动的迹象。
若用人淡如菊四个字形容他,却又少了几分幽微色香。主人露骨的视线一路沿着他的脚踝上移至脖颈,那里有一枚象征身份的白金项圈,镶嵌了一颗盈盈的红宝石。
即使是把他当做宠物,也没有人能否认这只宠物的美丽。他垂首低眸时,就像一株滴在细白砂石上的红珊瑚,却又令人目眩得如同斑斓梦境。
有人不计较口味,只要求奴隶生得美一些,有人则不会屈尊和奴隶媾和,哪怕是在亲口饮用时情欲最炽之际,故此只要求最佳的血质。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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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白,自己的主人是要么两者都要,要么两者都不要的一个怪胎。他的代号是a也代表不了任何事,可能主人最宠爱的是某个z。
主人偏好在床上享用他,但最近却越来越多地大量储存他的血液,令他头晕目眩,连坐下时都会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
主人注视他太久了,却始终不曾走过来,只淡淡地吩咐管家去准备自己和未婚妻度假出行的事宜,并皱眉冷淡地指示:“把那束残花拿走,给我烧干净。”
a闻言不由一震,猛然抬头看了一眼,窗前香水百合枯萎的芬芳传入鼻息,他嗅到了令人感到亲切的死亡。
管家躬身行礼,却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看着他,又看了看主人,似乎想要得到一个明确的指示。
主人饶有兴趣地看着a因为那些花而无措的样子,口中却是惯常的冷漠:“年纪实在太大了……”
除了a没有人能听出他的言不由衷,从前夫人去世,主人刚刚度过改造后的不应期,浑身发冷,半夜爬上他的床彻夜抱着他睡,也只会气鼓鼓地来一句:“我半夜会饿,要吃宵夜,这样不用别人跑上跑下了。”
a用自己的血肉温暖了面前这个男人,这个生物整整二十年,却也因此深知他的冰冷,故此a看着管家满脸遗憾地瞥了自己一眼,也没有任何激烈反应,只是静静地阖上了眼,靠在书架上,想让疲惫的身体休憩片刻。
不知过了多久,有女佣静悄悄地推开了窗,换上了新的香水百合,凄婉的残花余香就像转瞬即逝的香水前调,匆匆流失在风里。a惬意地眯起眼,让风吹拂自己多年没有修剪的及腰黑发,也袭染了一身花香。
然而一缕透骨的寒气却让他打了个寒噤,惊慌地张开了眼,面前立着的果然是朝夕相处二十年的人。
人吗?
“到长椅上去。”
主人的金发变深了,不像小时候那样,烂漫得如同一片无忧无虑的麦穗。同时他的身体也强健了起来,高大挺拔,俊朗得像是人工制造的阿波罗。
a顺应主人的吩咐合上了薄册,放回书架时无声对它道了句“再见”,而后便柔顺地顺应着主人冰冷视线,坐到了主位的红丝绒长椅上。
他娴熟地张开了双腿,自己掀开方便主人享用玩弄的洁白衣袍,双手死死抓住了椅靠,仰首等待熟悉的刺痛来临。
没过多久主人便用力拖开了椅子,在餐桌旁解下沉甸甸的腰带,揉捏着他的双臀狠狠侵入了他,同时忽然探出的虎牙轻而易举便咬开了项圈上的环扣,抵在数枚深深浅浅的牙印上,挑逗亵玩着身下的猎物。
早上才刚刚流了那么多血,如果再来一次,他可能会死。a的手指用力到指尖淡粉尽褪为苍白,大腿也在剧烈抽插下抖动得痉挛,脖子上的两枚虎牙就好像玉质的筷子,钝痛地在他的血肉间摩擦拣选。
但他始终睁着眼睛,主人来了兴致,揪着他的头发挺腰提胯不断干他身下泥泞一片的花穴,同时埋首在他颈间用力吸吮,将生命和情欲一同盛在冰凉的手心里送给他,又无情地全数掠夺
他也始终睁着眼睛,望着长长的檀木餐桌,渴望从这最后的晚餐中解脱。
或许也不是“渴望”,他还是想再摸一摸那头灿烂的金发的,那时候它们蜷得很可爱。
主人诧异于他的冷静,也因此更加兴奋,最后结束时他们已经用过了好几种姿势,从桌边到地毯上,斑斑点点都是液和血迹。主人搂着他的腰,迫他翘起双臀,潦草地抖动着阴茎,射在了他臀缝间,又将他随意一推,擦了擦嘴,回味着口中清淡的甜味,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会未婚妻了。
管家来扶他时a才苏醒过来,面容憔悴得正像一束被摧折的花,姿态狼狈,大片大片裸露的洁白肌肤却别有动人心处,引得同样接受过改造的管家眼神不禁深了几分,不住地在他脖颈间的伤口上逡巡。
被改造之后无论是欲望还是力,都是从前原始人类的数倍,因此人类的发展也一日千里,道德的争论跟不上变革的速度,便只能被弃之脑后。
a双膝酸软,不由自主地伏在地上,向后瑟缩着提了提被扯破的白衣,脉脉眼波掩盖了情动时的泪水,却掩不住脸颊边的勒痕。偏偏他还一脸隐忍,像是极力想要让自己平静下来,又像是被索取得太多,不堪重负,只要有人一抱便会崩溃在旁人怀里。
管家挥了挥手,来处理的人见a还活着,便也耸了耸肩各自散去,只留管家一步步走向他:“既然主人没有让你死,说明念在这么多年,还是要放你一条生路。”
“照老规矩,你可以离开了。”
管家一脸悲悯,a却弯了弯唇角,忽而开口:“脖子上带着项圈的奴隶,旁人一看便知,不会去碰被吃干抹净的烫手山芋的。”
管家第一次听到他如此随意地表述自我,不像往常总显得落寞,此刻他分明虚软无力,却显得更富攻击性,更像个活人,不由吃了一惊,没有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没有人肯接纳我,我就不能生存下去。这当真是生路吗?“a缓缓转过头,任艳丽的黑发在肩头披散如瀑,眼神迷离地望向面前喉结不住滚动的管家,头一次真心地向并不存在的神祈祷,祈祷自己的血对主人们还有哪怕一点诱惑力,祈祷管家一早上过于忙碌,忘了享用早餐:“您可以放我一条生路吗……?”
管家漆黑而锃亮的牛津鞋尖逐渐靠近了他,a忽然发现眼前被一条拆散的领结蒙住了,随即便是颈间一痛,令他哀婉地闷哼了一声,绷紧了足尖
外间吸着卷烟等候管家吩咐的劳力正在闲谈,只听到数声轻哼,撩人得很,却又轻得如同调皮的风。
有人揉了揉鼻子,常年被烟酒侵蚀的嗅觉也闻到了一丝香气,从关得并不太严的门扉中若有似无地流溢了出来,空山新雨,分明是令人宁神的气息,却又是如画疏柳,青翠欲染,难引人攀折。
劳力们摘了头上被油漆渍染的深蓝色工装帽,抹了一把前额的汗,互相调侃起来:“这么极品,居然也舍得处理?”
“你哪懂人家,喝腻了就丢呗……”
门外絮絮言谈传入门内,反而更添几分刺激,a双眼被覆,又有人在听,不由更加紧张,然而这好像正是管家的兴趣,他抱着身下垂死的人,啃啮得更深了。
管家的牙齿更细长一点,a觉得他咬到了从前没被伤害过的地方,细嫩而滚烫的血肉更加刺痛,无心的眼泪也簇簇滚落。而脖颈上经常被主人吸吮的伤口则早已习惯,被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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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撕裂都不会有太大感觉了。
管家喜欢从靠近肩胛的地方进食,同样寒冷的手指已深入了他的下身,贪婪地来回搅弄,在他身体上翻覆着不住地亵玩,却到底还是守住了一点被雇佣者的底线,没有真切地染指主人的爱宠。
进食结束后,管家气喘吁吁地起身,拿起一块揉皱了的餐布擦了擦嘴,对着光可鉴人的银盘捋了捋头发,便重又衣冠楚楚了。
a却连合拢双腿的力气都没有,徒劳地试图睁开眼,身子却不住地向下堕去。管家又看了他几眼,大约是受了空气中恬淡清香的蛊惑,竟真的生出了几分善心,愈加遗憾地拈了块温热帕子,替他擦拭:“其实你也不算次品,只是主人眼界太高。”
a忽觉膝头一凉,原来是管家丢了一块硬邦邦的黑色名牌在他身上,那名牌边缘闪烁着银光,却好像是用铅制的,沉得让人拿不起来:“诺斯拉图……?”
“这家血吧是你们这些没用的奴隶唯一能去的地方。”管家说得含蓄,a却立刻明白了过来,那是奴隶们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黑市。
他在书上看过这种地方,已经被人用过的奴隶多半口感不佳,但总有养不起家养奴隶的人愿意淘淘旧货。暗无天日的血月下,他从此只能卖身招揽客人,以此换取每天微薄的口粮,直到某个喝醉的客人狂性大发直接喝干他全身血液为止。
新的人类,更高等的人类,早已不愿将自己和某种传说中的蛮荒生物扯上关系了,可这家血吧仍然讽刺地起名“诺斯拉图”,就像是赤裸裸地挂上了人肉生意的招牌。
“如果你实在起不来了,我也可以送你个清静。”
等着搬运死尸去加工厂的劳力们就在门外,管家的暗示再明显不过,a一咬牙,还是扶着长桌的边缘勉强跪立了起来,每动一下脖子边缘便刺痛无比,头也抽痛而晕眩:“我……我去。”
管家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替他翻开了那块沉重的引荐名牌:“既然你还要活,倒也不是全无办法。到了那儿你会明白的,黑市头一号的人物有个怪癖,最喜欢豢养二手奴隶。”
a摇了摇头,他宁可成为银杯里被人连看都不看就倒光的隔夜饮料,也不想再成为任何人的速冻血块。
管家见他执拗,提前揣测上意将任务完成后,同一个奴隶也无话可说,便又端着一副冷若冰霜的脸离开了。
a强自撑着模糊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名牌,上面居然有三个字,是他的名字,原来他不止是一个代号,而是有名字的活生生的人。
覆水,江覆水。
母亲当年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替自己取名的?是满怀怜惜,还是早有预料
命如扁舟,覆水难。
02
江覆水曾经幻想过很多次凭自己的双腿走上外面的大街,站在坚硬而无垠的大地上,仰头看看已经被污染得不剩一点星子的天空。哪怕呼吸的空气都有毒,也甘之如饴。但他却是被管家打发上了一列运送奴隶的快车,直接送到这华丽地下黑市的。
奴隶们待在货物仓里,就像不战而败的俘虏,阴冷的空气凝结了他们面上惶恐的神情,没有人敢出言交谈,都各自抱着身体蜷缩在车厢角落里。
只有江覆水一直好奇地伸手触碰车窗,因为污染太过严重,车窗上幻化的蓝天白云是万年如一日的全息图景,他想看看离黑市只有九条街的贫民区是什么样的,哪怕泥水坑里满是红的绿的破烂菜叶,哪怕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钢铁厂烟囱向天咆哮灰烟,也是他在书页里想象了多次的景色。
然而列车平稳到达,甚至没有一丝颠簸,更别提一场劫难或奇遇。
奴隶们的眼罩和手铐脚镣被取下后,见到的是满眼的酒红。他们置身的房间足够华丽,镶着亮金尖头钉的天鹅绒铺满了墙面,情欲的红色令人麻痹,是人类想象中最美的一朵尖刺玫瑰。
有人以雌雄莫辩的嗓音招呼他们:“欢迎,欢迎。”
江覆水听出那人的声音虽然柔媚,却因烟酒而带了些哑嗓,抬头望去时,看到的却是一位美人,人如其声,美得无关性别。
闲散倚在挂着深紫色流苏长椅上的人动了动,本想直接命人带这些新来的牲口去清洗,却敏锐地留意到了江覆水,两人一时对视,那人十指交拢,微微笑了:“你可以叫我rose。”
“是,主人。”
瑟瑟发抖的奴隶们反射性地回应着每一个指令,哪怕他们并没确切听懂其中的含义。江覆水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人,从他(或者她?)尖锐得像把匕首的殷红高跟靴,到他手上侵略意味十足的小牛皮糅革长手套:“是,老板。”
rose愣了愣,忽而大笑:“这个称呼顺耳多了。”
他起身,踏着“咯噔咯噔”如绞刑齿轮的高跟来到他牧放的群羊面前,挑起其中最出挑的一个的脸庞,低靡地笑出声来:“我的确不是你们的主人,我也是奴才,替人卖命而已。”
“你们命大才能见到主人,命好的才能在见过之后还没被他玩死。”rose耸了耸肩,江覆水看到他脖颈上也有条漆黑的项圈,他和他们一样是血奴。
rose不知想到了什么,忽而满脸厌倦,挥手便命人把他们带下去清洗装点。只多留了江覆水片刻,懒洋洋地蹬掉了鞋子,翘着足尖指使旁人:“这个的价定到最高,你们也少磋磨他,省得摇钱树还没听个响动就被你们喝成干尸了。”
侍从们都是高大男子,身着清一色紧身黑衣,头戴的是高耸覆面的漆黑尖顶帽,处处透露着阴森诡谲,纵横勾勒的塑胶紧身衣却又充满了性暗示。江覆水叹了口气,忽然开始认真地想念主人给他的那个温暖的狗窝。
这就是所谓的奴性吧。
由于rose的另眼相待,没过几天江覆水便正式登台了,从其他奴隶的闲言闲语中,他多少了解到了rose的身世。
和这里许许多多的奴隶一样,他也是被主人抛弃的,区别只在于他比别人更美,也更狠。他愿意接待一切玩起来不要命的客人,却也因此得到了黑市主人的看重,大约是觉得奴隶管束奴隶会更为卖力,狗咬狗也更有趣,给了他一条求生的绳索。
他也真没辜负主人的期待,江覆水每天晚上回到住所时,都能看到有被吸成干尸死状可怖的奴隶被抬出去,更可怕的是新的奴隶还源源不绝,rose既能满足残虐的客人,也能维持住黑市的门面。
在被他看中之前,江覆水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做这个“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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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拉图每夜十二点亮灯,每周五休业,圆月和血月有特别演出,待得久了,会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不过是赤裸裸做生意而已。而做得久的奴隶,也比普通的家养奴隶和只供吸血的牲口多了些想法,互相倾轧,甚至争抢豪客,都是常有的事。
这里是全世界最大的奴隶黑市的入场之处,每天有无数人寻欢作乐,来此寻求财富和情欲的恩赐,故此他们这些“非卖品”血奴是质量最高的,侍奉过的前任主人也多是权贵,光靠名头便能引来无数想尝鲜的客人。
江覆水最为垂涎的职位是每夜轮值的吧台侍应,那是最清静的肥差,只要负责调配酒水,大不了抽自己几管血给点单的客人就可以了。
然而rose红唇轻启,似怜似讽地拍了拍他的脸颊,便决定了他的命运:“你要想多喘一口气,就得拼了命给我赚钱,明白吗?”
江覆水试图看出他眼中有没有多余的情感,但却是rose先受不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你也不要想这就是死路一条,聪明人总会找到去处的,我给你们递了刀,要自杀还是要割断脚镣,只看你们自己。”
聪明人,江覆水笑了笑:“你还是把我们当人的吗?”
“我自己都没资格做个人,你说呢?”
rose的长烟杆里徐徐飘散出烟雾,模糊了这个无解的问题。
江覆水开始接客,此地豪阔的主人辟了一座座血池,透明的香槟杯里俏皮地洒着雕成石榴的红宝石,氤氲的殷红烟雾动摇着池中荡漾水波,令跪伏在酒杯中等待垂怜的美人们也如同香醇的酒液
是哪位大作家曾形容过,一席“流动的盛宴”。
江覆水脖子上显眼的颈环被取下,这样旧主就算反悔想再找人也没了凭证,统一换成了黑皮银扣的狗项圈,只不过给他的细很多,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露出来能引得无数客人驻足调笑的地步:“你主人到底是多喜欢你,才会像条狗一样每天没完没了地抱着你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