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蜉蝣卷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落日蔷薇
“秦,你和他说会话,我去外面等你。”这个眼神,沈浩初读懂了,拒绝不了。
“谢谢。”卓北安的声音不再像从前那样沉厚有力,每个字都吐得艰难。
沈浩初点点头,出了房间,卓北安才缓缓抬手,却叫秦一把握住。
“北安叔叔。”秦坐到他身侧床沿,泪水难再克制,一颗颗滚落。
这双手,曾经抱过她,牵过她,予她危急之时一线安全,也曾牢牢按下她的鲁莽冲动,而今,却瘦得连抬起的力量都几乎没有。
她痛极,很想抓住些什么,可那些东西却始终在远去。
“傻丫头,哭什么?”他的手艰难地抬到她脸侧,温柔拭去她夺眶的泪,“早就想这么做了……可惜……”他欲言又止,话中有他一生遗憾。
“北安叔叔,你会好好的。”秦索性握着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让泪濡湿他的掌。
他笑了笑,唇瓣已没有血色:“今天能看到你,真好。秦,我能不能求你件事?”
“什么事?”他声音太虚弱,她听不清,不得不俯头凑向他。
“叫我一声……北……安……”他贪婪地看着她,迈出今生最难的一步,也是最后一步。
是北安,不是叔叔。
秦捂了唇不叫自己痛哭失声,努力呼吸几口控制好情绪,她开口,声音温柔:“北安,卓北安。”可这一声“北安”出口,她好不容易控制下的情绪却又突然决堤,猛地倾身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耳畔一声又一声喊。
“北安,卓北安,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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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一再告诉自己,他们是不一样的,然而终究是同一人,又经了那么多事,便是没有断头冤狱,他也已是五年后的卓北安了。
除了那段不会再发生的事,他就是那个曾经在她落难之时施以援手,一路相扶相守的沈浩初啊。
泪水磅沱而下,滚进卓北安衣襟中。
卓北安已经没有力气阻止她的哭泣,只能用无奈而宠溺的语气虚弱道:“秦,谢谢你。”
这辈子,他原以为自己会寂寥至终,是她的出现,让他尝到这世间情爱滋味,纵然不能相守相伴,甚至连一句钟情心悦都难出口,他也觉得高兴。
日子终于不再是灰白黑的单调,心情有了起伏,他会笑会难过会生气……那才是他。
“以后,不能再看着你了,你和他要好好的,替我……好好过下去。”他用尽全部力量,将她的脸托起,“笑一笑,我想看你的笑。”
“北安……”秦流着泪朝他扬起笑脸。
“好姑娘。”他也随之笑起,就像那年初见,她捂着馒头转身跑开时,他也笑了。
“去把他叫进来,我有些话要交代他。”他拍拍她的手道。
秦胡乱抹了脸,松开他的手,出了内室。
到最后,他们之间便是告别,也只短短数句,像这辈子每一次见面,隐忍克制,相逢之时有礼,辞别之时不回头,只那厚重如山的复杂感情,化成细细丝线,牵在心房之上。
生死不忘。
从卓府回来之后,秦就一反常态的沉默起来。
秋雨歇后又是飒爽艳阳,可天却冷了几分。卓北安病重后,朝中之事都交给沈浩初,这两天他常到深夜才归来。秦总要守到他回来,替他更衣梳洗后才肯安稳睡下。
死死地抱着他不松。
他知道她不安,却不知如何排解。
直到第三日。
秦睡得晚,可这天早早就醒了,起身时沈浩初还在睡,眉间拢着倦色,她不忍吵醒他,怔怔盯着他看了会,悄无声息地下床。
天刚微明,丫鬟们正揉着惺忪睡眼在外面准备早起的汤水饭食,秋璃给她倒了热茶,她捧着慢慢啜饮,屋外有忽促脚步迈来,沈逍在外求见。
“禀夫人……卓大人昨天夜里……去了。”
砰
秦手中瓷盏落地,恍惚了片刻,她忽拔步往里跑。
沈浩初被裂瓷声吵醒,正要从床上下来,却见秦疯了般过来,冲进自己怀中,把头埋在他胸口,肩头耸动不止,呼吸急促,他惊诧地抬起她的脸,看到她已满面泪痕。
卓北安走了。
“北安,你还在?”面对沈浩初,她很少喊这个名字,可这一回,她只想知道,她的卓北安是不是还在。
“在,我在!”他抱紧她,“我不会走,陪你一生一世,等老了,我带你回西北,看你说的大漠戈壁,黄沙碧湖。”
秦泣不成声。
幸好,他还在。
作者有话要说:2
原谅我。
这个故事,我想了两个结局,一个给你们,一个留给我自己了。
第171章六年(完结章)
叫卓北安的男人走了,一如上辈子那般,循着他原本的轨迹,在她二十二岁这一年,溘然而逝。秦活过那年秋天,终于走到她和他都没见过的岁月里。
那年的冬天,格外漫长,大雪凛冽将兆京掩埋,繁华的都市只剩下灰白墨,像卓北安屋中单调的颜色。沈泽城还不明白生与死的意思,总会想起卓北安,在秦面前“义父义父”地提,也会顶着对沈浩初严厉的眼神问他几时带自己去见义父……
有些思念无法宣之于口,只有孩子,毫无顾忌,替他们说出心底思念。
年关还是过得热热闹闹,大房与二房间走动得倒比从前更亲密些。沈浩文去岁终于考中进士,殿试得名六十五,进了礼部,请沈浩初过去饮酒时,宋氏终于不再如从前那般,腆着脸请沈浩初提携兄弟,那时,沈浩初已是吏部侍郎兼任内阁辅臣,一路由天子亲手提拔,乃天子近臣,京中争相结交的对象。
段谦已然外放松江,小陶氏原还忧心忡忡,但见沈芳华满面光华,并无怨气,那担忧慢慢消了下去。今年是他外放的第三年,松江匪患已平,他政绩卓着,回京述职时带着沈芳华和两个儿子去沈府拜见了小陶氏,小陶氏乐得嘴也合不拢。夫妻二人虽无锦衣玉食,却是和和美美,家里没有妾室通房,清清净净,只有儿孙笑闹,没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三年过去,三房的两个姑娘已经出服,沈芳润的年纪略大了些,秦正紧锣密鼓地替她相看亲事,沈芳善差一点才及笄,已出落得婷婷玉立,比其姐还要稳重三分。秦忖其气度,竟是有大志向与主见的人,问明她的意思后,秦将她送去了母亲娘家罗氏的学堂里学些经营之道。
女子从商,自是将礼法抛弃,古往今来也没几人,只是但凡留名者,无不成就一番事业。她既有这样的志向,秦便成全了她。
罗氏如今已舒舒服服地做状元的娘,住在皇帝赏给秦望的大宅里,秦望不耐烦久居京城,天子又正缺能替其考察民情的人,加之早两年因要处理各省各地的贪腐,便赐了他尚方宝剑,往各地暗访,一年里倒有八、九个月是在外头的,如今内局稳定,他今年冬回京述职,已不打算再外出。罗氏则急着给他张罗婚事,掐指算算秦望年纪不小,可他自己的心思却不在这上头,把亲娘给愁坏,却也无可奈何秦望的人品脾性,能合得上的姑娘,难找。
秦家那边,江南王的贪腐案牵出浩浩荡荡一批官员,其中就有秦家大伯秦少华,分家之后秦家祖父秦厚礼上演了一出绑子上殿、大义灭亲的戏来,算是彻底抛弃大房。因着早已分家,又有秦厚礼此举,天子没有大罚秦家,只让秦厚礼告老辞官,又将秦少华流放三千里,至此,秦家大房没落,秦家只剩下一个秦望。
秦舒的婚事兜兜转转,诸般筹谋,最后蹉跎了大好时光,到如今还待字闺中,也不知来路怎样,秦与她,已不再相见。
一簇烟花腾空而起,在夜幕中绽开万束光芒,照亮京城繁华地,也将这未融的雪照得金光华灿,天,便没那么冷了。
秦倚着沈浩初,看满堂热闹,心里空落渐渐填满。
满城团圆欢聚之时,西北狼烟骤起,一封三百里加急的战报,送入宫中。
回纥集结二十万人马,于掖城以西的天门关进犯大安,天门关内九城告急,沈浩初与一众大臣被连夜召进宫中急议。
该来的,避无可避。
万兴七年,史书所载的,大安明宗帝霍熙在位期间最大的一场战事爆发。
这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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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绵延三年。
又是一个三年。
西北风沙凛冽,戈壁荒芜,雪山酷寒,一至冬日便冰封千里。
何寄终于亲眼见到秦笔下所绘的西北比起文字描述,眼中所见更加苍凉荒芜,千疮百孔的风蚀土丘、连绵的长城烽燧、大片的沼泽水湖,天高地广,沙漠无垠。
这是他离京的第六个年头,随燕王剿清江南王的叛军,诛杀了江南王后,他又接军令随军远赴西北天门关,迎战回纥二十万大军。
战事比他想象得更加残忍,金戈铁马的诗句间,浸染无数亡魂,广袤天地被血色染红,枪魂箭影厮杀之间白骨累累,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劫后余生的悲怆,没有喜悦。
这战,胜了,回纥被败退千里,城却也毁了泰半。
皇帝班师回朝的旨意下到玉泉城时,驻扎在城中的将士齐声欢呼,夜里便燃起雄雄篝火,和玉泉城的百姓在草原上饮酒欢歌。西北的人奔放热情,女人也不拘礼法,在火堆前载歌载舞这让何寄想起秦。
胡琴喑哑的声音忽然被一阵笛声压过,有人在军中唱起家乡小调。
六年未归,也不知家中妻儿老小已是何等模样,战事急苦,家书不达,多少的思念都已埋在沙场黄土之下。
何寄捧着酒坛坐在石头上,遥看被火光照得满面通红的人,他们有妻儿父母,远在大安腹地,守着这天门关,便是为家人守着那道平安的关卡,铁骑所向,便是一往无前的争战,可到底心有牵念,上了战场也都惜命,不像他,孤身一人,身后没有归处,到了沙场上便是亡命之徒,杀出一条鲜血满溢的荣耀归途。
“将……将军,他们都……都让我来问你……你娶……娶亲没有。”不到二十的少年,穿着褪色的棉袍,醉醺醺地凑到他跟前,捋不直舌头。
何寄看着他空荡荡的左臂袖管,淡道:“何事?”
“老,老莫看上将军,想……把他家二丫,许给将军,就不知道将军有没家室。我,我说将军娶过妻了,可他们不信,我们打,打赌……”少年说着打个酒嗝,用仅存的右手敬何寄酒。
酒坛撞出清脆声响,何寄饮了一大口,从石头上跳下,按着少年的脑袋:“去银子吧。”
少年一跃而起:“将军有家室了!”
何寄转身回城。
大军驻在城中民居,何寄的住处与普通士兵并没差别,只胜在僻静。
回到屋子时,屋里亮着灯火,有道纤细人影在他屋里站着,何寄沉了眸:“谁?”
女人抱着几件衣裳回头,露出年轻光洁的面庞,弯弯的笑眼,有些像秦。
“何大哥。”她将手里衣裳举了举,“我把晒好的衣裳送过来。”
声音温柔,颊上有几缕红晕,是莫家的二丫头,闺名妍华,土生土长的西北人,性子率真爽利。大军驻扎玉泉城已有一年时间,军中多是糙老爷们,平日里守卫疆土几无空闲,何寄又治下甚严,不许军中将士扰民,所以玉泉城的百姓对他们很是爱戴感激,战事已停,城中妇孺便组织起来,给军中将士送些衣物吃住,平时也替他们拾屋子做些内务。
莫妍华便是其中之一。
“有劳莫姑娘。”何寄说着进屋,接过她手中衣裳,见她仍站着,便问道,“还有何事?”
莫妍华的目光落在桌案上,那上面放了根簪子。
玉兔抱桃簪,簪已有些变形,金色黯淡,上头有斑驳血迹,看得出来主人时常带在身上。
“这是……”她神色变得急切。
何寄将衣裳随意扔到椅上,拈起簪子,面无表情:“拙荆之物。”
小姑娘的面色顿时煞白,细细“哦”了声,转头飞奔而出。屋里只剩下何寄一人,他拈着簪子,指腹抚过簪身上的斑驳血迹,思绪陡然间飘远。
那是他从军第二年的事了吧,那次他带百人小队深处敌腹,差一点,便归不来……
那是他第一次尝到战争残酷的滋味。
那日急雨如注,树摇草动,他们的埋伏遭遇出卖,江南王早一步做了准备,将他们诱入陷阱。他只记得自己杀红了眼,耳畔只有同袍的惨烈叫声,他搏命杀到江南王跟前,手中枪剑早已尽失,被江南王近身侍卫压制在地,生死一线间,亏得他藏着这枚簪子在身上。
以簪代匕,刺入对手颈间,血沿着簪子灼烫了手。
他提着江南王的首级归来,战功卓着。
然而这身功勋背后,沾染着无数英魂之血。
那一役,同去的百名兄弟,无一生还,只有他活了下来,因为这根簪子。
午夜梦回,他仍旧会听到不绝于耳的厮杀声与悲鸣,磨着他少年尖锐的棱角,一点一点,化作藏鞘的刀锋。
前线大捷的消息传回,朝廷上下皆喜,天下大赦天下,整个兆京陷入沸腾。
五月,大军归来,天下大定。
又是一年花神节。
秦的二十五岁生辰,沈浩初特特告假一天,陪她游玩。今年的花神节,比往年更加热闹。铁鹰军班师回朝,京中参军的将士各自归家团圆,自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弦月如钩,坠着天际几颗星辰,初夏的夜,凉风惬意。
酒肆里传来酒令喧声,十来个铁鹰军包下整间酒肆,在其中饮酒作乐,酒肆之外便是放灯的上清河,窄细的河道里有上游漂下来的河灯,多是各色莲花,烛火跳跃,寄着一段儿女情思。
河畔孩童跑过,散落铃音笑声。
“阿芜,你快些,要追不上了。”小男孩梳着溜光的发髻,散落几缕卷翘的发,生得玉雪漂亮,只是此时两道漂亮的眉毛却紧紧蹙着,小大人般看着身后矮胖的丫头。
他在追逐自己刚才折的纸船,想知道那艘船能漂到何处。
母亲说,那船会把他想说的话,送到义父那里。
小丫头不过两岁,刚会走路的模样,穿了身红衣,手上戴着金铃,胸口佩着大玉牌,苹果似的脸蛋,肉坨坨手一抬,抿了小唇:“哥哥背我。”
小男孩神情顿僵:“你那么胖……”
小丫头眼睛湿润,可怜巴巴看着他,他瞬间败下阵来。
“背你背你,摔了别跟娘告状。”他两步跑到小丫头跟前,转身蹲到地上。
小丫头“咯咯”笑起,朝前一扑,驾轻就熟地扑到他背上。小男孩掂了掂人站起,身后传来大人气急败坏的叫唤:“世子,快把芜姐儿放下,你背不动他,要摔的!”
小男孩好胜心起,背着沈嘉芜飞快跑了出去,把人远远甩开。
“哥哥厉害吗?”
“厉害,哥哥最厉害。”小丫头乐得直笑。
沈泽城十分得意,岂料还没得意多久,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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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绊到石头,往前栽了跟头,在地上跌了狗吃屎,背上的小丫头也跟着摔出,他吓得大叫:“阿芜”
他摔痛了没关系,万一要是伤到小丫头,那就完了。
意料中的哭泣没有响起,小丫头并没摔到,她被从酒肆里像风一样卷出的男人救下,抱在手里。
那人个子很高,一身戎装,风尘仆仆的模样,下颌上有些铁青胡茬,眉目坚毅,身上透出峥嵘气势,抱着沈嘉芜居高临下看着沈泽城,只道:“是男人就自己站起来。”
六岁的孩子拍拍自己的衣裳爬起,虎口被砂砾磨得一片狼藉,他没叫疼,只是抱拳:“多谢阁下相助,那是舍妹,请阁下交回。”
小大人似的语气,一本正经的模样,倒是像他记忆里的人。
何寄看了眼怀里的小丫头,小丫头并不怕生,也无惧他一身煞气,正“咯咯”笑着用胖乎乎的手指戳他,他心念一动,刚要开口问他二人名姓,便闻得远处传来叫唤:“阿芜泽城你们这两兔崽子!”
十分熟稔的声音。
沈泽城却是脸色一变,再顾不上正经作派,窜到他身边道:“快把妹妹还我。”
何寄勾唇笑了。
那头寻娃的二人奔到酒肆附近,忽然驻足,与他隔着遥遥距离相望。
秦看着眼前男人,一时无话。她知道大军回朝,他也归来,却从未见过他。
相别六年,少年不再。
沈浩初迈前一步,拱手:“何将军,别来无恙。”
何寄将手中孩子放下,看着两个孩子老实地回到她身边,乖乖喊她:“母亲。”
此别经年,她已为人母,儿女俱全。
他错眼别开,朝沈浩初回礼:“别来无恙,沈侯,还是要唤你,首辅大人?”
同朝为官,已是平分秋色。
沈浩初微笑,抱起女儿,牵起秦的手:“故人相逢,何必言及朝中虚名。今日多谢将军出手,改天沈某再请将军饮酒致谢。今日沈某夫妻尚有要事,就不打扰将军雅兴,告辞。”
秦随之福身行礼,带着沈泽城与他错身而去。
浮生一日,蜉蝣一世。
两世所求,便是重头来过,有所得亦有所不得。
不得之求,便倾尽余生,缓缓图之。
何寄回眸,沉沉目光隐于夜色。
渐行渐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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