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虔至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叶遍华
沈乔,他演得太好了。
从摄影机后观察沈乔时,赵文彦几乎要被那种震撼式的力量压倒:如果不是三脚架的支撑,他想他根本握不稳摄像机。
他开始下意识模拟如果他是导演他该如何处理这个片段,他脑海中闪过许多种方式,却又都觉得不够,全部不够。
那些方法似乎都太过简单粗暴,无法让这种震撼最全面、最直观地释放。也许老师会有办法,他这样想,下意识看向郑耀国。
出乎他意料的是,郑耀国眉头紧锁,似乎还有些不满,他心中讶异,郑耀国却忽然道:“过。”
全场欢呼。郑耀国上前轻轻拍了拍沈乔的肩膀,道:“回去休息吧,下一场戏不用拍了。”
沈乔点点头,转身朝赵文彦招了招手:“文彦,回去吧。”
“你看第几遍了?”
听到女子的声音,郑耀国没有回头,只淡淡道:“看多少遍都没用。”
宋一锁紧眉头。
她在电影里饰演的是一个青年守节的寡妇,深受村人拥戴,但出了戏,即便她还穿着粗布麻衣的戏服,脸上化了深色的妆容,国际影后的风范也掩盖不住:“还是不知道怎么办?”
“是。”郑耀国紧紧盯着剪辑器,忽然长叹道,“沈乔......他太抢戏了,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剪他的戏。”
在郑耀国原先的预想里,“南山”只需要贴合角色,如何调教处理他自有办法。后来发现沈乔演技出奇地好,他也只觉得是个意外之喜,什么样的演员匹配什么样的导演,而他有自信能驾驭。
可现在的沈乔一次比一次演得好,今天在湖边的戏,已经让他开始怀疑他能不能驾驭好,而沈乔局部的过分出色,对整体又有怎样的破坏?演员的表演可以提高影片的质量,甚至能成为影片的亮点,但在他的构思里,《南山》绝不是一部男主角的演技秀。
沈乔的演技还没到炉火纯青,但他与角色太过贴合,角色的经历又是他正在经历的,那他的发挥必然远超他的正常水平。但同样的法则,对郑耀国并不成立。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布莱希特的苦恼,过于出色的表演会让观众完全入戏,从而无法思考导演的表达内容(1)。”郑耀国苦笑道,“是我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出色。”
“我一直觉得,你定下沈乔,太仓促了。”宋一说,“哪怕你事先让他表演一个片段,都不会是这样。”
只要他在表演,他的天赋与演技根本隐藏不住。如果事先发现,那现在的局面完全可以避。
“‘南山’的演员只需要贴合角色,我也根本没想到他不仅有演技,演技还这么好。”郑耀国苦笑,“文彦跟我说他有合适的人选时我就已经决定了,只要那个人条件不错就是他。文彦......他难得那么喜欢一个人。”
“是,他难得喜欢一个人。”宋一静了静,轻叹道,“不论怎么说,沈乔已经超出了你的电影。耀国,你必须舍弃一个。”
要么舍弃沈乔,让他改变他的表演方式完全跟着郑耀国的节奏,或者直接换一个演员;要么舍弃他原本构想的所有框架,未来的发展、最终的成品,完全跟随沈乔的意念,从此之后,《南山》就是沈乔的电影。
选择前者,这部作品会跟随郑耀国原先的构想,同他此前无数次稳定发挥一样中规中矩;选择后者,有很大的可能电影会顾此失彼,但沈乔的表演,注定会得到最好、最完全的保留,即便电影成品不佳,他也不会因此蒙尘。
但后者最大的隐患恰恰出在郑耀国身上:他从未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是导演,他掌控着电影,但沈乔所可能给他带来的挑战,可能会超出他的才华与能力:他敢不敢去赌?
“他演得太好,不是他的错。我不能因此毁掉他,因为总会有人拥有足够能力去驾驭他。”郑耀国重重叹了口气,眼神在灯光下隐隐有了些悲壮意味,“他们才是未来。”
宋一目光幽微,不语。
“从明天开始,我们跟着沈乔的节奏。”郑耀国反而平静下来,他朝宋一笑了笑,一字一句道:
“如果这部电影配不上他,那就舍弃这部电影。”
(1)即“陌生化效果”
第五十五章:
电影在9月18日杀青。
最后一个镜头是南山坐火车离开,青青靠在车门前,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南山没有说话。青青又问:“你会回来吗?”
他摇摇头,眼帘微微低垂:“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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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明亮,太耀眼,以至于一丝一毫的黯然都那样突兀,是不应该存在在他身上的事物。
“我不会再回来,我们也不会见面了。”他说,低头拿起自己的行李,“再见,青青,不要忘记我的名字。”
“noah。”
他的英文名,他真正的名字,终其一生青青可能都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但他想他该告诉他。
他上了火车,列车员一一锁上车门,青青望着远去的车厢,一言不发,而后蹲在轨道旁,慢慢哭了起来。
他是旅客,是这座山的异乡人,他只在她生命中出现了两个月,给她的烙印却是一生。
她再也不能心如止水地面对日复一日的生活,不甘心一辈子局限在那个山明水秀的小山村,这也许是好事,可也许也不那么好。
“过。”
郑耀国一声令下,全场却没有立刻欢呼雀跃:电影拍摄历时不到三个月,在郑耀国的电影里算是时间最短的一部,但这些跟着郑耀国上天下海拍了十几年电影的人,在《南山》的拍摄过程中第一次没有忍受他过于益求以及动辄发火的古怪脾气,全程剧组和乐融融,感觉不是来拍戏,是来体验生活。
这样的日子,要结束了还真舍不得。
“19号回北京,今天晚上就在村子里举行杀青宴。”郑耀国从监视器后走出来,“东西现在去镇里买,有空的都去搭把手。”
这语气顿时又有了一代国导说一不二的气场,沈乔刚想跟过去就被郑耀国拉回来:“你就不用去了。”
杀青宴几个平时负责搬运器材的杂工在空地里生了火,愣是折腾出了一个篝火晚会,郑耀国以前在四川凉山州拍过戏,个个都是锅庄好手。沈乔跟着他们,没几下也跳得像模像样。
赵文彦坐在一棵树下,慢慢喝着当地品牌的饮料,他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吃了点东西就坐到了一边看人群中的沈乔。他喝了些酒,没有醉,却兴奋异常,他本来玩心就大,一兴奋更是谁都拦不住。
他在旁边看着他恣意玩闹,也挺好的。
“干什么呢?”
他一惊,沈乔站在他旁边,抱着手笑吟吟地看着他。赵文彦起身:“怎么不跟他们玩?”
“我累了,想来陪你。”沈乔说。
赵文彦伸手摸了摸沈乔的头,他比沈乔高一点,做起这个动作并不力,沈乔环顾四周,看没人注意到他们立刻悄悄在赵文彦脸上吻了一下。
这一下赵文彦心情顿好,顾及到有旁人也不敢再做什么。沈乔打开手上抓着的一小瓶酒,陶醉地闻着酒香:“这酒不错。”
“你才喝过多少酒,就懂酒好不好了?”
“总比你喝得多。”沈乔轻哼。
赵文彦不说话,沈乔立刻凑上去摇着他的手:“生气了?”
赵文彦保持沉默。沈乔顿时慌张起来:“我错了,你不要不理我。”
他话说得情真意挚,眼睛迅速积攒泪水泫然欲泣,赵文彦一把拍开他:“别演了。”
沈乔这才放下心,把酒瓶放到一边去:“怎么了,不开心吗?”
“你有想过下部电影拍什么吗?”赵文彦不答反问。
“没有。”沈乔摇摇头,“才拍完戏,就想下一部戏干什么?”
赵文彦失笑。
他演电影,未来必然会做影星,不懂经纪公司事业规划,就敢冒冒失失跑过来。
还真是个孩子啊。
“也是,这种事随缘。”赵文彦说,“你跟我说过,你姐姐现在在北京?”
“她打算在北京定居!”沈乔脸上立刻风雨大作,“因为我姐夫是北京人!我连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都不知道!”
......你跟你姐姐一年就见一两次面,她背着你认识你姐夫很奇怪?
“你姐姐不是说她跟你姐夫来机场接你吗?”赵文彦说,“你见面了再问,也不迟啊。”
......好像也是这个道理耶。
然而第二天下午,他们在机场航站楼见到来接机的沈芸和她的未婚夫时,巨大的震惊顿时同时吞没了他们------
霍启渝站在沈芸旁边,朝沈乔伸出手:“你好,我是你姐夫。”
第五十六章:
“那天你让启渝送我回酒店,之后我请他吃饭算是感谢,就认识了。”沈芸说。
“我一直有回国的打算,六月份北京一家企业联系了我,我跟小芸商量了一下,就决定一起来北京。”霍启渝说。
逻辑严密,条理清楚,迅速解释完从恋爱到求婚到搬家的全部过程。
机场里,沈乔仍有些难以理解:“那姐姐以后打算在北京做什么事?相夫教子?”
“你就这么想你姐姐的?”霍启渝无语凝噎,“她之前就有来北京发展的打算,只是你们本来见面时候就少,没有告诉你而已。”
“是。”沈芸斜睨沈乔一眼,难得开起了玩笑,“难道我要靠你姐夫养吗?以后你跟我们留在北京,其他事情回家再商量。”
沈乔眼珠转了转,像是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忽然扑到霍启渝怀里,高声道:“姐夫!太好了!”
霍启渝无奈地拍了拍沈乔的头,没说别的,嘴角却情不自禁上扬。
......这改口还真是快。
一直在旁边默默充当观众的赵文彦心中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他记得一年前沈乔跟他说过,他姐姐想让他去香港陪她,那至少说明那时候沈芸还没有来北京的打算,以沈乔家族的庞大,一个搬迁决定只用一年就基本完成,也未太快了吧?
不过沈乔的家事他本来也不算太了解,有他不知道的内幕细节太过正常。
出了机场,霍启渝问他要不要跟着一起吃饭,赵文彦拒绝了。
“我回家还有事。”他说,“有机会再见吧,二哥,二嫂。”
“那怕就是婚礼了。”霍启渝笑了笑。
他转头又看向沈乔,他拉着他衣袖,眼巴巴看着他,他失笑,拍了拍沈乔的肩膀:“没听到二哥说吗,婚礼见。”
婚礼会举行两场,10月1日在北京,11月18日在香港。
“在香港的婚礼你要当伴郎。”沈芸眺望着阳台外的风景,道。这套二环边的别墅是他们回北京之前霍启渝看中的,她也很喜欢这里的户型布局,索性亲自设计了花园外观,内厅的装修图也是她亲自拍板,现在外景内景已经基本装修完毕,到年底大概就能住人了。
沈乔嗯了一声,似乎有些爱答不理。沈芸瞧着他,微微挑眉:“怎么了,不愿意。”
“没有。”沈乔摇摇头,他觑着沈芸的脸色,小心翼翼问道,“姐姐,您为什么想和姐夫结婚?”
“你都叫他姐夫了,还问‘为什么’?”沈芸失笑。
“您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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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就是我姐夫,但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沈乔说,眼神是面对沈芸很少有的坚定与认真,“您能不能告诉我?”
“好吧。”沈芸无奈道,她穿着高跟鞋,比沈乔还高一些,抬起头时沈乔也看不清她眼底的情绪,只听得到她微微沙哑的声音,“我跟启渝性格很合适,他能帮到我很多,而他清楚我的底细,愿意和我一起承担风险与益,况且你喜欢他。”她的声音微微低了些,“我提出的结婚,我不会后悔。”
好几分钟,二人都没有做声,良久,沈乔忽然笑了笑:“好啊。”
他踮起脚,直直注视着姐姐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您不后悔,我就没有意见,以后,他也是我们的家人。”
“是。”沈芸也笑了,她伸手摸了摸沈乔的头,轻声道,“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你也会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但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她没有注意到沈乔眼中一闪而过的惊慌,只看到弟弟短暂的沉默后,忽然坏笑道:“还有侄子侄女呢,别忘了。”
“胡闹!”
“北京的婚礼我会参加,但不会作为代替你的父母。”老者坐在办公椅上,点了一杆烟,“你有你的亲生父母,结婚都不请他们,像什么样子?”
“知道了。”他对面,霍启渝回答道,烟雾直接扑到他脸上,气味绝对说不上好闻,但他惯有的闲散与轻微傲慢似乎都在这个老者面前消失殆尽,就像父亲面前的儿子,即便不喜欢那种味道,也得恭恭敬敬地吸二手烟,“只是他们未必愿意过来。”
“我替你通知他们。”老者察觉到他隐含的意思,无奈地笑了笑,还是决定给这个台阶,“说起来,时间还真是过得快,你都要结婚了。”老者按灭了烟,朝痰盂里吐了口痰,顺手比了比,“你刚送到我身边时,还是个这么点高的孩子。”
“是,不过您还是一副样子。”霍启渝原本有些紧绷的脸色也放松了下来。
“少来!”老者笑了声,忽然道,“结婚,你想好了吗?”
“想好了,我不会后悔。”霍启渝说,“我的未婚妻......她的身份很合适,结婚以后,那些人就不会再盯着我,而且......”他微微低下头,“她是沈先生的女儿,能娶她是我的荣幸。”
“沈先生的确是个值得敬重的人,他为国家做的贡献,都写在我们心里。”提及故人,老者似乎也有些伤感,语调中隐含的犀利质问却分毫未减,“这就是原因吗?你跟人家姑娘结婚,是喜欢人家姑娘还是人家姑娘的爸?”
“他们一家都......”
“正面回答!”
望着老者锐利的目光,霍启渝知道自己必须不带含糊地回答这个问题,只得道:“我喜欢她,但如果不是她的身份,如果不是她的父亲,我不一定会选择结婚。”他抬起头,抢在老者开口前开口,“最合适的人我恰好也喜欢,这是幸运。”
老者堵在喉头的话被硬生生噎回去,只得长叹道:“是,运气好。”他看着霍启渝的脸,那张清俊的脸孔还是他看着长大的轮廓,只是那个曾经一眼就能被他看穿的孩子如今眼神中隐含的情绪想法已经不再是他能把控:“你这么想也很好,回去好好准备婚礼吧,但愿你以后不会后悔。”
“放心,我不会后悔。”霍启渝笑了笑,低身端起痰盂。
第五十七章:
之后霍启渝去见了郑耀国,跟他谈了沈乔经纪约的事。他和郑耀国之前就认识,郑耀国也知道他要结婚,只是不知道对象是沈乔的姐姐。
“还真是巧。”郑耀国感叹道,“要是在婚礼上才见面,指不定多意外。”
“是啊。”霍启渝笑了笑,“以后还要劳烦您多照顾沈乔些了。”
话语中潜藏的意思本可不必挑明,郑耀国却点点头,直言直语道:“那是自然。”他目光微微低垂,“即便你不说,我也会照顾好他。沈乔是个好孩子,他喜欢电影,想签在飞帆,是我的幸运。”
霍启渝微怔,旋即舒然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
北京的婚礼办得还算低调,但来宾个个都来头不小:他们夫妻俩将来是要在北京工作的,自然要用心经营这边的人脉关系。新郎家人倒是都来了,但霍启渝跟他父母几乎没有任何礼节之外的交流,老两口也非常冷漠,仿佛结婚的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的哥哥倒是还看得出高兴,对自己的弟媳和弟媳的弟弟也很热情,沈乔想逗逗他女儿也放任他。
相对而言,香港的婚礼当真称得上“世纪婚礼”,当天所有报刊头条都是离岛沈家的大小姐出嫁,只是碍于沈芸事先表露过希望婚礼不要被打扰,只登出了新婚夫妇主动放出的几张照片。
霍家父母并未出席,男方宾客除了根本算是被沈乔拉过来的赵文彦和黎萧,就只有从纽约远道而来的尼克与他父亲。“你很幸福,我为你高兴。”婚礼开始前,乔治洛克特坐在更衣间里看着正在换衣服的霍启渝,道。
“谢谢。”霍启渝系好领带,“以后我有了儿子,记得做他教父。”
证婚人是沈芸的老师,那个俊秀的中年人在香港惯是玩世不恭的做派,今天主持婚礼时却是难得的认真。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朝霍启渝道:“霍启渝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沈芸小姐作为你的妻子,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爱着她、珍惜她,对她忠诚且不加隐瞒,直到永远?”
“我愿意。”霍启渝回答道,眼神有刹那的恍惚。
“沈芸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霍启渝先生,接受他的照顾、他的疼爱,无论未来是顺利还是坎坷都共同面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愿意。”沈芸说,雪白的头纱掩盖住了美丽绝伦的面容,一字一句却分外清晰。
“好。”苏敛点点头,看向沈芸的目光是丝毫不加掩饰的疼爱与不舍,仿佛看着女儿出嫁的父亲,“我谨代表你们未能到场的父母,宣布你们在此时此刻结为夫妻。希望未来的每时每刻,你们都将如今日一般恩爱,直至死亡将你们分离。”
婚礼之后他们在香港住了几天,就都回到北京。他们还有许许多多的公务私事人际关系要处理,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倒是叫沈乔格外轻松,每天就是跟在《南山》剧组里认识的朋友在北京城到处闲逛。赵文彦忙着《南山》的后期,倒是鲜少能出来。
中途沈乔抽空去了趟英国,跟查尔斯霍布斯解释自己突然退学来中国的事。“他怎么说?”沈芸问。
“查尔斯说,‘你长大了,会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人生,我只是暂时无法接受’。”沈乔笑了笑,语气难掩激动,“他没有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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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那就好。”沈芸也笑了笑。
时近年关,郑耀国便让赵文彦回家休息几天,赵文彦想着沈乔肯定要跟霍启渝和沈芸在一起,这个短暂的假期想必也就是在家休息。万万没想到他回家就看到沈乔蹲在他门边,看到他立刻惊喜地站起来:“你总算回来了!快开门!”
“......”巨大的震惊立刻吞没了他,“你怎么在这里?不陪二哥和你姐姐?”
“他们都有事,今天我一个人在家。”沈乔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转动钥匙孔,“我家人不在,肯定就过来找你。”
他们下午逛了几个附近的胡同巷,晚上在外边吃过饭,就去附近的南鼓锣巷等跨年。90年代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还不严,巷子里早早摆好了烟花等待燃放。
“明年我们可以去天坛,北京很多地方跨年活动都是‘unparalleled’。”赵文彦拿《南山》里的台词调侃道。
“是啊。”沈乔买了一只糖葫芦,津津有味地尝道,“我们可以一年去一个,北京跨年的地方就那么几个,我们可有几十年。”
赵文彦笑了笑,摸了摸沈乔的头:“是啊,我们还有几十年。”
他们挤在跨年的人群中,跟着他们一起倒数,在烟花绽开时一起跳起来欢呼,紧紧拥抱在一起。
是新的一年了,1994年。
在这一刻,他们迎接新年钟声的时刻,他们不会知道:这一年是多么地伟大,多少大师之作在这一年诞生,多少电影人又是在这一年走向台前:
后来,人们称它为:上帝也想看电影的一年。
第五十八章:
“joe。”
“joe。”
“joe。”
沈乔睁开眼睛,愕然张望着四周。他在沈家的花园里,那个他幼时惯熟的地方,他面前,他的亲生父亲蹲下`身,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他有些难以置信地叫了声:“dad?”
“嗯。”沈嵘笑了笑,他伸手理了理沈乔的衣领,声音温柔得有些虚幻,“走吧,去接lizzie回家。”
哦,他想起来了,姐姐刚放春假,爸爸和他要去接姐姐回家。
他欢欢喜喜地牵住沈嵘的手,眼前的景象却霎时变换。沈嵘心口炸开一片巨大的弹花,铅中毒后的血开始发黑,一滴滴滴到他脸上。
“跟我去伦敦,joe。”他身后,另一双手扼住他肩膀,他回过头,查尔斯霍布斯穿着纯黑的西装,要带走他。
他慌张的挣脱,想拉住沈嵘的手,沈嵘却一把甩开他。他被拖到一个陌生的房间,身后是查尔斯冷漠的声音:“以后,这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父亲,joe`hobbes。”
这不是他的家,他拼命摇头,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家不在这里。他的父亲不是查尔斯,他也不姓霍布斯,他拼命敲着门,却没有人理他。
“我们去北京,沈乔。”身后传来少年清润的嗓音,他回过头,美国戏剧学院的宿舍里,赵文彦拿着护照与机票,朝他笑了笑。是啊,他想起来了,他要跟赵文彦一起去北京,去试镜他老师的电影。他推开门,机场航站楼里,霍启渝和沈芸并肩而立,对他说:“joe,我们以后是一家人。”
他们穿着西服与婚纱,珠联璧合的一双人。他回头,赵文彦拍了拍他的肩膀,调笑道:“我们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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