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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羽小飞
“他娘的。”恶狠狠地啐了一口,许三子掏了掏耳朵,骂道:“没吃饭还这么有力气。”
“就是没饭吃,饿得快死了才吓人啊!”钟师爷坐倒在地上,两条腿不住地发抖:“这已经不是人了,都是恶鬼,为了一口吃的连命都不要。我听人说,要是城破了,流民什么都不会放过,米啊面啊不必说,连、连人都吃!”
说到后面,他的嗓音都变了调,尖利得像是指甲刮过粗糙的墙面。许三子听得头大,忍不住踹了他一脚:“闭嘴,怕个屁啊,又不用你上去拼命。何况饿得狠了才好”
舔了舔嘴唇,许三子望着下面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流民,冷笑一声笃定道:“你这胆小鬼,就安心留在这里看场好戏就成。”
呼喊声越来越近,流民们怀着对食物的憧憬,像巨浪一般涌向古虹的城墙。跑得最快的,是队伍里相对强壮的那些青年男人,看到城墙,他们像是在沙漠中绝望跋涉许久的旅人终于看到了一汪泉水,瞬时间脚步甚至又加快了几分。
他们是第一批炮灰,蚁附攻城时将会极大地消耗云阳守军的箭矢与火.药,同时用尸首填满壕沟,方便后面的乞活军锐冲锋。
这是冯天王用惯了的战术,然而古怪的事情发生了,离城外壕沟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人群的速度忽然一滞。
“怎么回事?”苟丕疑惑道:“这群泥腿子怎么停下来了?”
冯天王皱眉,心里有了点不好的预感:“事情有点不大对,让督战队上去。”
但督战队注定起不了作用。
冯天王不知道为什么,许三子在却上面看得分明,不由咧着嘴,得意地笑道:“这主意还是我第一个想出来的,只不过上回是撒钱,这回换成了吃的。”
城墙靠外侧星罗棋布地埋设着食槽、铜鼎、铁锅,城里一切能用来装东西的器具都被集了起来,装满了米糊面糊安置在这里,食物的香气第一时间就引起了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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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注意。
第一个看到食物的人,像疯了一样扑向面前的铁锅,喉咙里发出连他自己都听不懂的嘶吼,又是哭又是笑,第二个,第三个,很快无数人涌了上来,一双双骨瘦如柴的手伸向面前的米糊。为了防止被打翻,所有的容器都是半埋在地里的。第一个人死死抓着地面,不管身后像是要把他撕扯成碎片的力量,伸长了脖子将脑袋埋入大铁锅。来得太迟、吃不到东西的人怒吼一声,不甘地扒着人墙想要靠近,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人推出去。最后一次努力时,他不幸摔倒在地,立刻有人踩在他的背上,踮着脚想靠铁锅更近一些。
摔倒的人很快就没了声息,他身上的人挥舞棍子,重重打在前面那些流民的后脑勺上,然后踩着尸体不断往中心靠拢。为了一口吃的,流民们你争我夺,前赴后继,一切道德、法律,乃至于来自冯天王的鞭子与怒吼都没有了意义。
“时候到了,”钟师爷见状神不由一振,陪笑着对许三子道:“你还不快带兵冲下去。”
“急什么。”许三子含糊应了一声,眼睛却牢牢盯着战场变化:“我家大人早有安排。”
在这一问一答之间,情势便已发生了转变。
冯天王正气急败坏地叫督战队杀人,乞活军背后,却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支军队,黑色军衣银色铁甲,连绵的号声响起,刀枪丛林向前有条不紊地移动,肃杀之气扑面而来,叫人只看一眼,就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的恐怖力量。
云阳军只有几千,而乞活军加上流民有数万人,但他们在那支钢铁军队的衬托下,仿佛在狼群的包围下庞大却杂乱无章、软弱无力的羊群。
百闻不如一见,冯天王张目结舌地回头看去,瞳孔骤然缩。他见过许多所谓的大楚强军,却没有一个让他刚打了个照面,就能感受到一股彻骨的寒意。
对面军中打起旗帜,纹饰高古,一只黑白相间的凶煞猛兽踞于旗面。军阵中响起一声高过一声的“万胜”呼喊,三角令旗挥舞翻飞,箭弩瞬间齐发。
羽箭铺天盖地而来,乞活军变阵不及,原本冲锋送死的流民都在壕沟前争抢吃食,留在后面压阵的锐反而挡在了第一线,此时在云阳军的第一波攻击下伤亡惨重。
再考虑这支军队是怎么绕到背后去的,已经没有半点意义。
乞活军的武器兵甲全靠抢掠所得,比不上大楚正规军,若是这么一轮一轮对射下去,必输无疑。意识到林可早有准备,自己恐怕陷入了陷阱,冯天王当机立断,决定摔众直接对冲,以人数优势压制对方,将云阳军拖入一场混战。
冯天王的应对不能说有错,但他忽视了一件事,攻击在糊糊阵面前受挫,而一支伏兵又突然出现在背后,乞活军上下都沉浸在一种焦虑浮躁的情绪中,此时此刻,他的这道命令,实在是太像要突围逃命了!
接到命令的那一刻,焦虑迅速转换成了恐惧,士兵们的冲锋没有了平时的章法,体力好的跑得快,体力差的就被落在了后面,从高空看,乞活军的战线扭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波浪线,而云阳军却展开成了宽大而厚实的阵形,在点与点接触的相对数量上,云阳军反而在人数方面占据了优势。
数十面皮鼓敲得惊天动地,接下来没有任何计谋,云阳军以堂堂之阵应对乞活军的冲击。双方华对阵,厮杀比之前一战更为惊心动魄。远在城中,似乎也能听到血肉兵器碰撞的声音。
“可算到时候了,冯狗才的脑袋是我的!”
许三子双眼闪闪发亮,一把拎起钟师爷,看向身边披着甲胄的亲兵,只觉得一腔热血在身体里沸腾翻滚:“时候已到,传令开城门,走,都跟老子一块抢人头,赚军功去,大人说了,这群天杀的流寇,他娘的一个都不能放跑了!”
这就是林可先前定好的战术,前后夹击,尽量保全流民,同时最大限度地绞杀乞活军的有生力量。
许三子踌躇满志,想要取冯天王的首级,但出手还是晚了别人一步。
一面倒!
此时的战场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冯天王重重勒着马缰,对眼前的一切心惊不已。
大楚何时有了这样一支横空出世的强军,为何与在西原的那些军队全然不同,还有粮食,林可到底是从哪里找出来的这许多可以浪的粮食!?
开战前的豪言壮志像是个讽刺的笑话,他的信心在这一切面前被碾成齑粉。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南洋粮食交易、以及一支运载量巨大的船队意味着什么,凭借福船的运载量,林可携带了远超出他想象的大量粮草,解除了云阳军出征在外的最大隐忧。
为了这一天,孟昶青准备了八年,而林可准备了两年。十年的呕心沥血,足可碾碎一切敌人,何况冯天王一个小小的流寇头领?
“大人!”苟丕心胆俱裂地大喊一声。冯天王恍惚回头,一抹矛尖自他胸口穿出,血迹缓缓扩大,痛觉只有一瞬,很快所有的感觉都随他而去。最后的视野中,他看到弥勒旗跌落泥土中,被千万人践踏,而貔貅旗在风中飘扬,那强悍的黑白凶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眼底。
我为什么会败……
带着这个疑问,冯天王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苟丕恐惧地后退几步,脚底一滑坐倒在地,却发现自己踩上的竟是一颗不知哪里滚来的人眼珠。他打了个哆嗦,望着周围满是鲜血与死亡的战场,忽然爬了起来,拖过冯天王的尸体,用手中的刀用力劈砍后者的脖子。
头颅滚了下来,就像一颗沾满了血的西瓜。苟丕双手颤抖着抱住那个脑袋,高高举起,大声喊道:“冯天王已死,冯天王已死!云阳军胜!”
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乞活军终于在一声声的“冯天王已死”中崩溃,彻底变成了一盘没有组织的散沙。
林可适时下了“投降者不杀”的军令。
无数人放下手中的兵器,惊恐而卑微地匍匐在强者面前。失去对手的云阳兵士先是茫然若失,随之而来的便是狂喜。
几千人对数万人,他们胜了!他们竟然真的胜了,而且胜得如此轻而易举!
欢呼声如响雷,林可听着“云阳万胜”的喊声,抹了把脸,努力压抑住自己极度兴奋的情绪,双手却仍不由自主地轻颤。
这条路是对的,她的冒险与操劳没有白,她真的建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庸,从此站稳脚跟,在这个乱世拥有了搅动风云、参与游戏的资格。
未来还有无数艰险,但那又如何?
赚钱,嫁人,平安喜乐、岁月静好地过完一生?
不!
她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不能畏缩不前,将自己的世界局限在一方宅院之内。
天高云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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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广袤,不论成败如何,她来过,奋斗过,必要在青史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那片足迹!
☆、第91章狐狸
数千击败数万,这以少胜多的一战彻底打响了云阳军的名气。
但打胜了不代表一切都解决了,此刻摆在林可面前的就有一个极为棘手的山芋:活着的两万流民和三千多俘虏应该怎么处理?
若她冷血一点,大可以将俘虏都杀了,再把流民全部遣送回原籍仍他们活活冻死饿死。但这种暴行不光令人难以接受,会很大程度败坏云阳军的口碑,同时也是对这些优秀劳动力的极大浪。
俘虏不必说,能从饥荒中活下来、千里迢迢跟着冯天王来到番峒的流民,都是优胜劣汰之后体力较好的,只要吃饱了养上一段时间,就各个都是身强体健的青壮。
林可要打造一支职业军队,云阳相应的就会出现劳动力缺口。这数万人是不安定因素,同样也是难得的机遇。但要顺利接这些人,有两个问题必需考虑:第一,她只是一个千户,那么多人去云阳,若是给人参上一本,扣上个“密谋造反”的帽子,那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第二,云阳百业方兴,她未必有这个实力将那么多人都消化掉,让流民和俘虏真正转化成可用的劳动力。
身边没有可以商量的人,林可第一个就又想起了孟昶青。
她没在朝堂上混过,不知道具体怎么做才能避出现第一点里的情况,而孟昶青是处理这些事的最佳人选。于是在送出战报的时候,她同时放出了一只飞鸽,打算参考孟昶青的意见后再做决定。
然而此刻京城里,众人讨论的重心却已经从流民转到了坠星一事上面。
宫闱秘事讳莫如深,难以探知,可那流星和巨响却是不分贵贱、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天子脚下的百姓,日子总比别处要好过些,也就有了闲暇,在茶馆一边吃点心一边眉飞色舞地低声讨论这些鬼神之事。
而茶馆边上的一条青石小路上,一辆牛车碌碌而行。赶车的人戴着斗笠遮住面貌,靠在车厢上轻快地哼着荒腔走板的不知名小调,听到茶馆里传来的议论声,那小调的声音又高了些,透出遮掩不住的一丝得瑟来。
一只带着老茧的手掀开帘子伸出车厢,重重在他斗笠上一敲。初一隐含怒意的声音响起:“旺财,闭嘴。”
“狗蛋。”
初九抓着斗笠扭头,笑嘻嘻道:“我唱得分明不错,司马先生都没开口,你气什么?”
他们两个都易容用了化名,初九声称贱名好养活,十分品味堪忧地给自己取了个旺财的名字,并且一不做二不休,顺便把“狗蛋”也一起打包,硬是套在了初一的头上。
初一听到“狗蛋”两字就来气,哼了一声合上帘子,随即便转头对司马康歉然道:“我兄弟二人是乡野之人,不知礼数,还望先生不要见怪。”
司马康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继续矜持地闭目养神。
初一见状,心里微叹了口气。
五十而知天命,司马康活了一大把年纪,身上的狐狸毛有多白,一颗心估计就有多黑,实在不是什么好应付的人物。
孟昶青已经摸清了司马康的态度,但具体合作的细节,还是需要初一与对方进一步细商。
顿了顿,初一只得将话给挑明了:“对方才街头巷尾的议论,先生有何看法?”
“没什么好避讳的。”司马康仍是闭着眼睛,嘴上淡淡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初一吃了一惊,忍不住道:“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
司马康肃然道:“就是后日进宫,在圣上面前,我也这么说。至于五皇子殿下,必定是心病所致,待老夫开导几句,其病自愈。”
初一这下是真的惊了:“司马先生,您忘了此次入京,到底是为了什么吗?”
此话一出,司马康终于纡尊降贵地掀起眼皮看了看他:“年轻人,浮躁。”
他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说道:“见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小狗蛋啊,这里面的门道,你还有的要学。”
这语气颇有些操.蛋。
初一扯了扯嘴角,忍不住郁闷地想:狗蛋就算了,为什么还非要加个小字?
不过郁闷了一会,初一也就想明白了。司马康将来是五皇子的老师,铁打的五皇子党。他一介大儒,若是旗帜鲜明地谈论什么鬼神之事,只会平白引人怀疑而已。只有先将自己摘出去,站在看似超然中立的位置,司马康说的话才会有分量,才能在无形中更好地影响众人,尤其是天子的想法。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是这一系列计划出了什么事,司马康片叶不沾衣,要脱身也会更加的容易。
老狐狸!
初一心中暗骂一声,却只好扯着唇角,微笑着对司马康道:“先生一身正气,鬼神不侵。迁天机阁一事,非先生不可胜任。”
司马康却又恢复了方才那入定的模样,闭着眼睛嗯了一声,像是在表态,又像是睡迷糊了发出一声呓语。
初一拿这水泼不进的老头实在有些没办法,便暗暗伸手出去,隔着层帘子往初九腰眼上一戳。
初九便探头进来,朝初一扫了一眼,接到眼色,就把牛车停到路边,敲了敲车门笑嘻嘻道:“先生放心,这牛车拿厚木板做的,隔音,您不必这么藏着掖着。”
司马康依旧八风不动,似乎没有半点要搭理他的意思。
“先生这样,可就没什么意思了。这事很重要,关乎五皇子,关乎主子,关乎您,关乎许多人的荣华富贵,但同时也关乎无数百姓的福祉。”
初九敛了笑意,当他不笑时,瘦削的脸上带着肃杀之气,被掩盖的尖锐气质毫无遮掩地显示出来,微陷的眼窝使得他的目光格外深邃。那些吊儿郎当、让人时刻想揍上一拳的混混气质倏忽褪去,他定定地望着司马康,一句一句地冷声逼问道:“满朝上下,除了从难民堆里爬出来的主子,还有谁真正关心百姓的死活?满朝上下,能推您一把,让您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的,除了主子还能有谁?主子拿命在赌,而您想做大事,却连一句准话也不肯给我们,儒家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难道只是一句空话不成?”
这一番慷慨激昂、绵中带刺的话砸过去,司马康终于抬眼,那不冷不热的态度倒是变了,却只是不骄不躁、不急不缓地轻笑一声。
“我的血,早在几十年前就凉了。旺财小子,你这激将法对老夫没用。”
初九一噎。初一正想接话,司马康却摆手,直言不讳地说道:“得了,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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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你也别跟老夫玩红脸白脸那一套。”
老狐狸果然不好对付。
初一与初九对视一眼,目光均有些凝重。
“别急着动手。”
司马康见状,呵呵笑道:“唉,一代不如一代。年轻人,还是太浮躁。”
在初九、初一两人齐齐的瞪视下,这倚老卖老的糟老头子锤了锤发麻的腿脚,随即掀起车帘往外看了一眼,才转过头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既然上了你们的车,难道还会跳下去不成?只是你家主子行事,有时过于离经叛道,只看结果,不论手段,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我若知道来龙去脉,便不了要出于忠君之念出手阻止……年轻人啊,你们再多活上些年头,就会明白世事艰难,难得糊涂啊。”
他口中称老,实际却不服老,重新来到这座恢弘的皇城,那些属于老人的沉沉暮气一点点从他身上褪去,雄心与壮志在他行将就木的老朽身体中渐渐复活,若非脸上的道道褶子,他此刻看上去几乎像是一个踌躇满志的年轻人。
“也差不多到地方了,我还要去拜访几位老友,你们不方便跟着,我自己走着去,你们二人在我的落脚处等我便是。”
司马康说完理了理衣袍,肃然地直起身体打算下车,顿了顿,目光炯炯地回头看了初九一眼,忽然又笑了:“你那满堂春唱得其实不错,就是最后几句跑了调。”
满堂春是几十年前曾在京城流行过一阵的淫.词艳.曲,难为一代大儒司马先生这么些年了却还记得清清楚楚,想必当初年少轻狂时,也是条道貌岸然、风流倜傥的大尾巴狼。
市井嘈杂之声隐没了司马康的背影。
初九目瞪口呆地目送这位同道中人走远,连“司马老头”都不叫了,充满敬畏地朝初一开口道:“这通身气度,司马先生当年一定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哪里的大场面,朝堂还是欢场?
初一无言以对,唯有沉默。
只是沉默片刻,初一忽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问道:“你刚才劝司马先生时,说什么关乎黎庶福祉。你知道主子要从天机阁里拿什么东西?”
密卫里分工明确,除了孟昶青与掌总的初一之外,其余的人包括初九,都只知晓跟自己任务相关的那一部分计划内容。
“我怎么会知道,就是那么一猜。”
初九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你可是第一个跟随主子的,主子的性格你还不知道么,做事有私心有公心,可归根结底,那点私心最后还是为了公心。譬如改漕归海,与整个浙党为敌,一般人谁能干得出这事。为了推进某些事,他几乎不计代价,这么多年,又何曾变过?”
孟家灭门,年幼的孟昶青流落江湖,经历了一场削骨剥皮的蜕变。这么多年,他其实从未自那场灾祸中走出来,只是他将恐惧与仇恨藏得太深,除了最早跟在他身边、且如今还活着的初一、初六、初七、初九等寥寥几人,再没人能窥见他身上残留的那一鳞半爪的痕迹。
他的一举一动皆有目的,可谁会在乎其中层层隐藏的深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为那件事情做准备,表现得却几乎就像个在名利场中打滚,热衷于争权夺利的“正常人”了。
“主子的初衷……”
初一微怔,喃喃到一半就警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在揣摩主子藏得最隐秘的某些东西,顿时悚然一惊,随后又忍不住怒道:“你倒成了主子肚里的蛔虫,伯牙身边的子期了?滚蛋!”
初九却笑笑,不光不滚,还索性在车上找了个地方,安安稳稳地坐了下来:“你吼什么,怪没意思的。咱们最初的十个人,现在只剩下一半了。我其实挺不喜欢你这拒人于千里之外,事事都爱端着的脾气的,你大概也不喜欢我,没办法,稍微忍一忍,反正过几日我又要走了。”
初一抿了抿唇,想照例喷他几句,却发现鼻子不知怎么的竟有些发酸,顿时恼羞成怒道:“你走了最好,主子身边又能清静几天。”
“你这脾气还真是万年不改,嘴里说出来的什么话都得反着听。”
初九笑道:“你别急,我就是有几句话想托付你。”
他将懒洋洋的笑容敛起来,抬眼看着车顶,语调不怎么认真,却透出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意味来:“狗蛋,你见主子哭过吗?我见过一次,就那么一次,初二、初三、初四、初五他们几个那回都死了,他坐在灯光晦暗处喝酒……”
轻轻叹了口气,初九继续说道:“主子年纪轻、十七八岁的时候脑子就好使,阴谋诡计一个个往外蹦,可我心里其实一直都不服他,但那时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跟了这么个主子,从今以后再出生入死、肝脑涂地也值了。”
脑海中描摹出那时的情景,他怀念地笑了一下,转头看初一,轻声问道:“你呢?”
初一愣住,随即道:“有一次暗杀,我出剑慢了一步,想要靠身体挡住对方刀势,主子一把推开我,险之又险地自己出招挡住了那个杀手。”
初九哈哈大笑:“剑都拔不出来,像是你能干出的傻事。”
初一眉梢一跳,怒道:“放屁!”
两人突然都沉默下来。
“小一。”
良久,初九突然开口道:“哥们几个天南地北,我过几日也要走了,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回来……”
说到这里,他的话音突然顿住了。
初一的脸色渐渐缓和下来,接着他的话郑重说道:“你放心,我管不了别的,但有我在,就一定让主子好好活着。”
“好。”
初九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没做到,我成了鬼也不放过你。”
他大概天生是个当混混的好材料,这严肃的状态维持不了多久,说完这句,便又故态重萌地可恶起来,扯着初一调笑道:“光管生死可不行,记得给主子找个漂亮媳妇。”
初九就是习惯性的日常一嘴贱,然而听到“媳妇”二字,初一的表情却略微僵硬了一瞬。
这一闪而过的神色逃不过初九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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