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从了我吧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鸡子饼
他提笔示范,在我写的字旁边写下工整的两个字。
对比很明显,但我无暇慨叹,默默记住了笔画顺序。
“握笔的时候,中指要贴在这里,身体坐直,眼睛不要东张西望。”
他掰直了我的脊背,让我坐直。
我本来是撅着屁股坐的,被这么一掰正,屁股完全贴合软垫,疼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坐姿正确了,握笔姿势正确了,笔画也正确了,我重写的“规矩”两字的确比之前写的好看多了。
“有进步,继续写。”
“……嗯。”
我埋头写字,等写完十遍的时候我回头看沈月卿。
他正拿着那锭金子放在嘴边咬着。
我用狐疑的目光盯着他。
沈月卿轻咳一声,正色道:“你的心意我就却之不恭了,当成你的学吧。”
我:“……”
你咋不上天呢?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有文化了。
第22章风波
南诏的文字笔画繁多,结构复杂,一个字至少三四十画,有的甚至有五六十画,写起来着实不易。
幸好字帖上每个字的上方都配上了浅显易懂的插图,对照着插图基本可以知晓文字的读音和意思。
沈月卿画的插图每一幅都很美,写的字也是工整漂亮。
他坐在另一张石桌上处理王府的公事,我就在这张石桌上练习写字。
遇到不确定的字我会询问他,他停下手里的工作给我念一遍。
也仅仅就念一遍。
如果听一遍后忘了怎么办呢?
若再三的请教,他多半会说我不够专心认真。
我思索了一个方法。在他读的时候飞快地写下了简体汉字版的同义字,来不及写同义字干脆先标注了汉语拼音,等得空了再仔细琢磨。
这种认字的方法我不是没用过,念小学时,英语老师先教认英文字母,还没教音标,我死活记不住字母的读音,只好在每个字母旁边标注汉字或汉语拼音,比如“w”可记作“打不溜”或“dabuliu”。
我沾沾自喜,一度将这种方法教给周围同学,为此还成了当时班级里的风云人物。
我练了一下午的字,连厕所都没上一个。
沈月卿也核算了一个下午的账本。
他还给我布置了学习任务:一本字集里面有三百个常用字,一天认二十个字,分半个月学完。
他每天会抽查我前一天的学习情况,学习三天可以休息一天。
第一本书学完再学第二本。
我完成了今日的练字任务,认认真真地好书,同他告别。
出了院门,左转右转一瘸一拐翘着屁股准备回朝林苑。
来的时候我憋着一肚子火,还带着一锭金子。走的时候我好像没那么气了,但那锭金子也被他拐跑了。
沈月卿……是个性格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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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导呐。
回朝林苑的路并不远,但也不那么近,在路过曲廊前面的潋滟池时,我被人叫住了。
王府里有一处地儿叫曲廊,是府里的高级会所,里面的人都是王府来贵客时负责表演歌舞的琴女,平日里不用做活,当小姐养着的。
曲廊里的姑娘我见过一次,她们容姿无双,冰雪美丽。随处往哪里一站,便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叫住我的是曲廊里一个名叫姚丽的琴姬,她身上穿着繁复致的粉色衣衫,头戴一支紫金色的步摇,眉心绘着粉色的花瓣印记,十根手指的指甲用凤仙花染成了粉色。
她一开口,便是傲慢与偏见的古代版:“那边的,去把我的耳环捞上来。”
她的左耳上挂着一只通体碧绿的耳环,另外一边的耳朵上什么也没有,应该是掉进了潋滟池里。
潋滟池是王府内种植荷花的人工池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一只碧玉耳环掉进去,凭一己之力来捕捞,是几乎不可能捞上来的。我虽然水性还不错,但刚刚退烧,屁股上又有伤,断然不可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妖怪卖命。
我径直走开了。
姚丽见我不理她,气呼呼地追上我,推了我一把,我差点撞到旁边的树上。
“你竟然不理睬本姑娘,一个粗使丫头,不把本姑娘放在眼里,当心本姑娘告到宁王殿下那里去,把你的脑袋摘了!”
……这狐假虎威的,有点严重了。
虽说琴女贵养,粗使丫头贱养,但奴毕竟是奴,再怎么被主人宠爱,毕竟还是奴。
摆出自己是主人的身份排场来,总有一天会死的很惨的。
“碧儿,柔儿,替我好好教训这丫头,今天我非把她扔进潋滟池不可!”
碧儿和柔儿是她的两个侍女,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身材比楠丁还要粗壮结实,她们不吹灰之力就捕捉到了我。
在挣扎的过程中,我怀里带着的准备带回去复习背字的书也掉在了地上。
柔儿拾起了那本书递给姚丽,姚丽翻了一页后脸色微变。
“好你个大胆的丫头,竟然还偷书!这书的纸张用料考究,你是从哪里偷的!”
沈月卿虽然抠门,但在学习上还是供我用了好墨好笔,那本他亲手所做的字籍,选取的也是手感较好,光滑细腻的纸张。
姚丽挺识货,但她不知道我和沈月卿学习认字的事情,只觉得一个粗使丫头不可能偷书来看,必定是偷书去卖。
“一年前有个丫头弄坏了殿下的书,被砍断了手脚,你说,”姚丽阴沉沉地笑了一下,喃喃道,“要不要重演一遍呢?”
她的话音刚落,那本书就被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直直地落进了潋滟池里。
我张嘴咬住碧儿的耳朵,又一脚踹向了柔儿的小腹。
我在体格上比不过她们,但愤怒的我,打起架来是不怕死的,几乎将碧儿的耳朵给咬了下来。
碧儿吃痛哭嚎着放开了我,我趁机跑到潋滟池旁,纵身跳了下去。
——若是让沈月卿知道他的书泡了水,估计要抽死我。
我才刚开始读书认字,绝不能失败在这种地方,这些琴姬手里。
但初夏的潋滟池里长满了荷叶,几乎将水面都铺上一层,毫无缝隙,我根本就看不到书究竟掉在了哪处。
我已经不理会池边那三只的叫骂声了,但潋滟池的水深超出了我的想象。
平日里我水性不错,但屁股上的伤口浸了冷水之后迅速开裂,疼得我直吸气,就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右边的小腿被水里的水草缠住了。
挣扎几下,越缠越紧。
最后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help!”
我一张嘴,蹦出一个英文词。
赶紧改口喊道:“救命!救命啊!”
岸上那三个当然见死不救,姚丽甚至嘲讽我:“偷书小贼,死有余辜!”
就在我挣扎不了,慢慢下沉的时候,有人抓住了我后背的衣裳。
我被拉出水面,猛烈地咳嗽一番,力地睁开眼睛看他。
他立在一片荷叶上,鞋尖上腾起一串晶莹的水珠。看样子他的牙疼已经好很多了,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碧总,我的书掉在里面了。你快救我的书!它很重要!”
碧池诧异地挑挑眉,然后松开了手,我“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啊喂!
叫你救书,你也要先把我放到岸上去啊!
不过被碧池这么一折腾,缠在我右小腿上的水草被拽开了。
我奋力向岸边游去。
岸上这回很热闹了。
宁王殿下和沈月卿都在,还有身份更为尊贵的太子罗寒。
那三只妖怪正跪在地上。
我爬上岸,抖了抖身上的水,也跪在了地上。
“丽丽,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宁王这一声“丽丽”叫的很亲热,看的出来非常宠爱她,也难怪姚丽性格恶劣平时敢如此飞扬跋扈,都是惯的。
“回殿下的话,这位姑娘不小心撞到了我,还把殿下您送我的一只耳环撞到了水里。我与她理论几句,她就咬了我的侍女——”姚丽红了眼圈,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拉过了另外两只大妖怪,给宁王看她们的伤势。
宁王伸手抚了抚姚丽的脸颊,轻声道:“你接着说,本王会为你做主,还你们一个公道。”
姚丽喜极而泣,沈月卿的面色微微有些凝重。
罗寒倒是丝毫不把这些女人之间的宅斗放在眼里,手里捧着一个莲蓬,撕开来剥着莲子吃,自娱自乐。
姚丽继续顺嘴胡说道:“她还偷了书,想拿出府去卖钱,我制止了她,她却把书扔进了潋滟池里。”
“她偷书?”沈月卿反问道,“姚姑娘可看清楚了?”
“不论她看没看的清楚,书我给你们拿上来了。”
碧池扬了扬手,已经被池水泡湿的书扬起的水珠四溅,全溅到了姚丽的脸上。
不知他是无意还是有意。
姚丽敢怒不敢言,只能继续抱紧宁王的大腿。
宁王问我:“现在轮到你说了,把事情的经过给本王讲一遍。”
我点头:“回殿下的话,我路过这里,姚姑娘让我下水给她捞耳环,我不肯,她就把我的书扔到了水里。”
“胡说八道,大字不识的粗使丫头怎么可能有书?!”
姚丽的侍女碧儿刚一开口反驳,就被宁王踹翻在地。
“本王没有嘴么?需要你来替本王质疑?”
宁王的这一脚力度不小,碧儿在地上哼唧哼唧半天没能翻过身。
“殿下,碧儿说的没有错,粗使丫头大字不识,怎么会有书呢?”
在这里,粗使丫头的确不识字,也不该识字。
沈月卿听姚丽说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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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道:“朱珠现在跟沈某学习认字,这书是我送给她的。”
沈月卿的话一说完,所有人的视线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连正在剥莲子的罗寒都“啧”了一声。
……貌似是跟着沈月卿学习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诶。
“这丫头平凡无奇,看不出一点特色,也入的了你的眼。”宁王淡淡道,“能有南诏第一才子当老师,她何德何能?”
“朱珠头脑灵活,也愿意吃苦。”
“头脑灵活,愿意吃苦的人遍地都是。”宁王提醒他道,“你可别忘了,当初父王要将你指给熹儿当她的老师,你可是拼死拒绝了的,若是让熹儿知道此事,可有的闹。”
沈月卿不卑不亢:“公主千金之躯,月卿才疏学浅,恐难当此大任。”
“才疏学浅?你可是南诏最年轻的状元呀。”宁王继续笑道,“你若是才疏学浅,本王岂不是目不识丁,草包一个?”
“殿下——”
“行了,本王最忌讳家宅后院不宁,这事就到这里了,难得兄长和碧少侠来这里赏花,莫要打扰了他们的雅兴。”宁王挥挥手,“你们几个和好吧。”
“谢殿下。”
虽然心中不爽,但姚丽有宁王宠爱,我也不好为求公道大吵大闹。毕竟在这里他说了算,他真要胡搅蛮缠,沈月卿也保不了我。
我心中更讶异的却是沈月卿的身份,那南诏第一才子的名声听起来就牛逼哄哄的,他还是南诏最年轻的状元,可是那他为什么不做官而窝在这里当一个总管呢?
还有,熹儿公主又是谁?沈月卿为什么拒绝她呢?
这些问题我暂时不知道答案,沈月卿向宁王说明了情况,然后送我回朝林苑。
一路沉默。
快到浣纱溪的时候,我看到了丁护院,她拖着一个大木桶,步履蹒跚地往溪边走去。
木桶里都是府里男丁的脏衣服。
我心中有些不忍,毕竟是我害她沦落至此。
丁护院也看到了我们,放下木桶向沈月卿行礼:“老奴见过沈爷。”
沈月卿停下脚步,声音极为冷淡:“丁护院,我以为你会安分守己一点。”
“沈爷这话是什么意思?老奴不明白。”
“朱珠的事,我只是让你借坡下驴,保留一个名声。有人举报你克扣的部分账款,伪造假账本冲账。”
丁护院定定道:“沈爷勿信小人之言,老奴为王府奉献一生,任劳任怨,绝不会为一己之私危害王府和王爷的利益。”
“是不是小人之言,我正在查,真相总有水落石出之日,若丁护院实乃无辜,月卿必会还你一个清白。另外,还请丁护院转告你的侄女姚姑娘,叫她最好和我的学生朱珠井水河水互不相犯,若是她再陷害朱珠,月卿即使拼上一切身家性命,也不会让她得意。”
沈月卿顿了顿,加重了语气,“王爷宠爱她,但王爷需要我。她胆子够大,可以试试,二选一,王爷到底站哪边?”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第23章升级
“最后一句,写,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沈月卿坐在秋千上,目光飘向远处,缓缓合上了书本。
我在纸上写下最后一句听写的内容,搁下了笔。
今天是我学业考核的日子。
沈月卿的听写并不是如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不是光听写书本上的字,而是只要出现过的字,他都会进行自由组合,有的甚至是成语和歇后语。
他走了我的答题纸,并将书还给了我。
这本书上的字我已经全部都学完了。
而距离上次的姚丽妖怪事件,已经过去有一个月了。
我翻开书,里面的纸张因为被水浸泡过又晒过太阳,所以微微泛黄又发皱。当时幸好碧池救书及时,若是再在水中泡一会儿,恐怕字和画就要模糊了。
沈月卿很快给我批改好,将试卷递给了我。
我细细查看,四百多个字的听写,只错了一个字:瓜。
并非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个成绩算挺优秀了。
“朱珠,你可知道这个‘王婆卖瓜,自卖自夸’里,王婆卖的瓜是什么瓜吗?”
“……是西瓜吧。”
这句歇后语并不陌生,我们时常会用到,但一时之间问我这瓜是什么瓜,我还真不能肯定。
但多半是西瓜吧,王婆应该没那么新潮去卖其它瓜。
“错了,这瓜指的是胡瓜,喏,你看那里——”
正说着,阿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出来。
托盘呈上,是一壶清茶和一碟水果。
沈月卿的抠门在人员使用方面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阿影不仅是他的护卫,也要替他打扫院子、削水果、泡茶以及处理一切杂事。
我也曾因此委婉地提出异议,沈月卿却一本正经:“我跟阿影讲过,这些事粗中有细,他若都能处理好,我就考虑让他升职了。”
这句考虑让他升职让阿影已经等了三年,目前看来,可能他还要一直等下去。
“这就是胡瓜。”
沈月卿指了指碟子里的水果。
切成薄片的橙黄色,明显就是哈密瓜。但在这里,它的名字还叫胡瓜。
沈月卿开始了愉快的吃瓜时光。
他一天工作安排的再紧凑,有两件事也是必须要做的。一件是在歪脖树下荡秋千,还有一件事是抽出下午的一段时间来,喝喝茶,吃吃瓜和糕饼。
当然了,我和阿影只有看着并羡慕的眼福份,没有吃的份。
阿影比我更惨,有时候他看着看着,沈月卿还会给他安排事情把他支开:“后院的草拔了吗?蔬菜浇水了吗?你很闲吗?”
阿影只能默默走开。
沈月卿吃完一盘胡瓜,将剩有一片胡瓜的碟子端到我面前:“吃吧。”
“……谢谢沈总。”
淡淡甜味的胡瓜入口,还没细尝,就咽了下去。
不过我没有抱太大的期待。
古代的蔬菜很好吃,脆脆的饱含汁水,但水果却没有那么好吃。
所有我们现代吃到的水果,基本都经过培育和改良,口感和甜度都没得挑,但古代的水果都是微甜发酸。
“恭喜你呀,第一本书学完了。还算不错,只写错了一个字,回去再抄几遍吧。”
沈月卿左手支着下巴,右手握着茶杯,难得露出轻松平和的笑容。
我的心情也不错。
今天,意味着我在古代从“一年级”毕业了。
初步认识了三百个常用字,并且还能熟练运用了。
目不识丁的帽子也算是摘掉了。
接下来就是学习第二本书了。不过沈月卿还没给我发第二本书,估计是他还没有画完。
临走时,沈月卿还通知了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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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从今天起,我不用再给宁王采摘洛梅伺候晨沐了。我已经被调配到了王府的绣楼里,从粗使丫头上升到了细使丫头的级别。
对于这个调配,我先是呆愣,随即进行了委婉的抗议。
我压根不会缝纫,也不懂刺绣,拿个针戳来戳去的,迟早把自己的指头给戳烂掉。
与其这样,我还不如继续采洛梅,苦力活再怎么苦,也比那些细活少脑子少操心。
沈月卿却根本不管我的意愿:“我只是通知你,不是征求你的意见。阿影等会儿会带你去新的住处,你到那里要虚心请教他人,勤学苦练,莫要让我听到关于你的闲话。”
“……是。”
“还是有好处的,绣楼不像朝林苑,她们六天可以休息一天,不用做活的。”
也是,朝林苑几乎全年无休,绣楼却可以上六休一。
换了工作,自然也要换住处。
绣楼离朝林苑不近,楠丁和我是必须分开了。
近两个月的时间相处下来,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健壮结实又心眼实在的黑姑娘的,阿影帮我搬行李的时候,楠丁看着我,慢慢的就红了眼眶。
“朱珠!朱珠!我舍不得你啊!”她扑过来抱住我,终于哭出了声。
……有点夸张,不过我相信她是真情流露。
“朱珠,你走了,谁把早饭让给我吃啊啊啊啊——哇哇哇——以后我又要吃不饱了!我的早饭啊!”
突然间,感动的情绪烟消云散,我的心情变得有些不可描述。阿影直接在旁边吐槽:“吃吃吃,你再吃下去,还嫁的出去吗?”
“关你什么事!我胖我快活!我又不嫁给你!”楠丁恶狠狠地瞪着阿影,恨恨道,“谁像你,整日跟着沈爷后面吃香的喝辣的,你当然不在意那顿早饭了!你哪能懂我的辛苦!”
这话简直戳中了阿影的痛楚,跟着沈月卿后面,别说吃香的喝辣的了,连吃剩下的瓜皮,沈月卿也不会给阿影的。
阿影吃得少动的多,却不瘦,那身肉简直来历成谜。
老实说阿影和楠丁就外貌而言,两人还是挺般配的。
但双方就是互相看不上。
楠丁的心上人是账房的莫掌柜。莫掌柜终日懒洋洋地窝在账房里打算盘,还不许闲杂人等去打扰他。
王府一月发一次月钱,楠丁也就一月能见到一次莫掌柜。她无数次抱怨过王府若是能够日结工资,她就能天天看到莫掌柜了。但她又很矛盾,那样莫掌柜的工作量就非常大了,会累着。
对于她的心思,莫掌柜是懒得去表态的。楠丁雷打不动送了他一年的花,他也没夸过一句好看。
毕竟莫掌柜的所有力都放在沈月卿身上了,他的工作直接对接沈月卿,且沈月卿早就放话了:别人犯错可以原谅一次,你莫思思犯错了,直接滚蛋,不用解释。
从朝林苑搬出来,再搬进绣楼,我从粗使丫头就变成了细使丫头。
绣楼安排的房间是单人单间,干净敞亮,我不会再有室友了。
这里的住宿环境提高了很多,梳妆台上还放了一盒胭脂、一盒口脂和一支青黛眉条(描眉用的),硬板床上也铺上了软垫,工作服也没那么挫了,不再是水泥灰,而是少女粉,甚至还配上了一条绣了桃花的白色腰封。
我的隔壁房间住的姑娘叫祈真,就是那天来给我和楠丁送了两床新被的可爱姑娘。
祈真话不太多,总是微微笑着,眨着明亮的大眼睛,但偶尔开口说的话总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我慨叹沈月卿长的好看,祈真表示赞同:“是的,他确实长的好看,我想跟他睡,已经很久了。”
“……”
见我露出惊恐的表情,祈真面上的笑意更深:“怎么了?难道你和他相处那么久,就没对他起半点心思?”
我很实诚地摇了摇头。
如果沈月卿对我大方些,不扣我的月钱也不打我,我可能早就对他动心了。
“两年前,我有幸偷看过他洗澡,他那里,”祈真两手比划了一下,划出一个骇人的长度,“有这么长,很粗,很大。”
“呃……”
完全看不出来啊。
沈月卿小脸白白嫩嫩的,我以为他全身也是白白嫩嫩的,不会出现那么不和谐的物事。又粗、又大,很长,这些匪夷所思的字眼能形容他?
“你再猜,我还看到了什么?”
祈真又笑了一下。
那笑意令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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