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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夕夕里
“阿锦。”他嗓音低沉,似穿越风沙里的号角声,隐藏着让人惊惧的力量。
叶重锦小心抬眸,视线落在男人滚动的喉结上,飞快的移开视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06
线,他很清楚,此时的顾琛,不再是七年前那个敛了爪牙的幼虎,他浑身散发着成熟野兽的气息,他已经足够强大,不需要敛锋芒。
他小声嗫嚅:“什么?”
顾琛好像怕吓到他,用极轻缓的语气,道:“我对你的心思,早在多年前,晟王府那夜,已向你父亲阐明,所以,你的意思呢。”
“你是皇帝……”
顾琛抚上他的唇,打断将出口的话,道:“不是皇帝,在阿锦这里,我就只是我,你不必把我当做大邱的君主,也不必碍于权势地位,你只说,若顾琛喜欢你,想照顾你一生一世,你可愿意?”
他的指尖有一层硬茧,叶重锦的唇又极为柔嫩,轻轻一碰便有些微刺痛,生出一种被灼烧的错觉。
日暮时分,风拂过树叶,一片沙沙的声响。
良久,少年从男人的怀里钻出来,眼睫微颤,“其实我想过的,七年前,你离开京城时我就想过,于我而言,你到底意味着什么。若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离开,我不会那样不舍,可那时,我很想留下你。”
他抬眸道:“我是有些喜欢你的。”
顾琛蹙起两道剑眉,静默不言,他知道后面必然有转折。
果然,便听叶重锦道:“可是,我喜欢的东西太多,例如美味佳肴,日月星辰,无拘无束的日子,再例如大猫,喜欢也有深浅之分,若此时让我在你和大猫之间选其一,我是一定会选大猫的。”
顾琛愣了片刻,才想起叶重锦口中的“大猫”,是几年前,他送的那只小白虎。
一时间脸色便有些难以言喻。
叶重锦见他面色不善,心中一凛,忙道:“你不许伤害它!”
帝王沉默片刻,却是勾唇,露出浅淡的笑。
“怎么会。”
叶重锦抿抿唇,睨他一眼,道:“我说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顾琛望入他的眸,道:“当初不该离开京城的,若陪伴你七年的人是我,此时你也不会拿这种荒谬的说辞搪塞我。”
说着,他长臂一伸,把纤细的男孩抱在自己腿上,叶重锦脸颊通红,他坐在顾琛的腿上,被他用年幼时的姿势抱着,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羞耻感,他又羞又臊,道:“你这是做什么……”
“阿锦,丢失的这七年,我们找补回来可好。”
说着他拿起缰绳,驱使马车,从林间绕了出去,也不知去往何处。
叶重锦窝在他怀里,身后的胸膛就像一块滚烫的石头,烫得他坐立不安。这个男人即便一身简单的装束,也透出一股慑人的气势,墨发如泼墨一般,落在自己的白衫上,显得张狂而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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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叶家的车夫被人从寺庙禅房里发现,他慌忙去找小少爷,却发现连人带车一并消失了,慌忙往府里跑。
听完下人的禀告,叶家两父子显得很镇定,摆摆手,道:“下去吧,此事莫要张扬。”
等人退下,叶重晖冷着脸,说:“他从前就无法无天,如今没了顾忌,只会变本加厉。”
叶岩柏捋了把胡须,道:“然也。”
叶重晖道:“孩儿去寻阿锦。”
叶岩柏却将他唤住,道:“他若有心藏,你把京城翻个底朝天,也是找不到人的。何况,陛下再如何乱来,也绝不会委屈阿锦,好些年没见,总归有些话要说,随他去吧。”
“父亲想得开,孩儿却无法苟同,阿锦这些年养得娇贵,陛下又沾染了军蛮子的脾气,手上没个轻重,伤了弟弟该当如何。”言罢,略一颔首,转身去寻人了。
叶岩柏面露愕然,而后无奈一笑,他这大儿子样样都好,只可惜对感情过于木讷,新帝对阿锦,哪里是寻常的喜欢,分明是情爱,不娶回宫,誓不罢休的。
新帝如今已十八有余,皇室子弟在这个年岁,别说正妃,就是嫡子都该学走路了,他却孑然一身,就连宫里的太后,还有太皇太后,都没有替他置办的意思,其中缘由不难猜想。
他先前参加宫宴,无意间听刘晋云提起,塞北战事早在一年前已经尾,不过太子临时起意,深入大漠腹地,追击金夷残部,本不过是几支残余部队,给他们十余年,也未必能卷土重来,太子却花了大力气,将其清除。
也许……等到陛下垂危归来,是他的本意,他不想受人干涉婚事,又不愿与陛下生隙,所以迟迟不肯班师回朝。
如此一来,倒是说得通了。
他从一册书卷中翻出一道明黄圣旨,展开来,却是空白的,左下角盖着大邱的传国玺印。叶丞相拧着眉,轻叹一声,这道圣旨不好下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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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围场,金吾卫包围了整片山峦。
叶重锦坐在马背上,顾琛在他身后,已然换上帝王常服,揽着他的腰,一脸的兴致勃勃。
“这……这是?”
顾琛道:“就从庆宗十年的秋猎补起。”
叶重锦皱着小脸,提醒他道:“可那年,因为栗县的涝灾,秋猎取消了。”
“所以,才要补。”
说完拍马前行,夜色已深,山里透着阴森的气息,叶重锦不自觉抓住顾琛的衣袖,顾琛凑他耳边,轻声哄道:“乖,等下猎完,就在山里烧烤,阿锦想吃什么?狼?熊?……”
顿了顿,他森然一笑,道:“就老虎吧,吃完肉,还能给阿锦做一件虎皮夹袄。”
叶重锦嘴角微抽,这人还在记恨大猫呢。他摇头:“不要老虎,别的都可以。”
顾琛蹙了蹙眉,到底没坚持,忽然他神色一凝,快速抽箭搭弓,屏息一瞬,而后快速射出,顷刻之间,远处传来一声野兽的嘶吼,随后是重重倒地的声响,随行侍卫立刻前去搬取猎物,片刻后,回禀道:“是一头成年野猪。”
顾琛点头,又拍马前行,道:“这个滋味差,换别的。”
在山里饶了一圈,便猎了满满一车的猎物,顾琛选了一只鹿腿,旁的分了下去犒赏随行士兵。
围场里点起好些篝火,叶重锦活了两辈子,还不曾在山上烤过野味,如今已是四月,天气开始暖和,只是山里还是冷,顾琛给他披上一件狐裘大氅,连人抱在怀里。
少年瓷白的面颊映着火光,明丽干净,顾琛问:“可有不适?”
叶重锦摇头,把自己冰凉的小手伸到男人的脸颊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道:“手有些冷,陛下替阿锦焐一焐。”
顾琛唇角一勾,把那两只玉质无骨的手包裹在手心里,犹嫌不够,又捧到唇边,在白皙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恶作剧的小孩笑不出来了,想缩回手,却挣脱不开,只得干瞪眼。
“阿锦,我在塞北这些年,最怕听到京里传来你的消息。”他道:“三年前,听说你高烧不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07
退,我在战场上分了神,险些把命丢了,多亏雪怡堂姐出手搭救了我。”
叶重锦心里一颤,良久说不出话来。
他小声道:“那次是忽然下雪,我受了寒才病的,不是我贪凉,也不是馋嘴,你让他们送来的药,我都吃了,就连那个蛇王蛇胆,那样苦,我都吃完了的……我知道你担心,所以不曾乱来,这几年,都在好好养病。”
怀里的这个少年,娇柔,纤细,看似娇惯,其实乖巧听话,总是在为别人着想。
顾琛不自觉紧手臂,从胸腔里发出几声低笑,透着愉悦的意味,道:“左右我舍不得罚你,阿锦任性些也无妨。”
男人低沉喑哑的嗓音,含着无限宠溺,喷洒在叶重锦耳边,惹得他脊背微颤,不知事的娇嫩身躯,受不住这样强烈的男性气息,他努力让呼吸平稳,心跳却失了频。
待闻到烤肉香味,叶重锦眼前一亮,道:“陛下,阿锦想吃……”
顾琛撕下一片焦黄的鹿肉,倒上调料,递到少年嫣红水润的唇边,道:“唤一声琛哥哥让我听听。”
叶重锦不听,张嘴就咬,却是将顾琛的手指含入口中,尚且沾着肉香,那块鹿肉却变戏法似的,到了另一只手上去了。
他忙吐出来,却见顾琛将他方才含过的,沾着口津那根手指,缓缓递到自己唇边,眼里一片深不见底的幽暗。
“你不肯唤我名讳,只唤我陛下,可是希望我以君王的身份待你?”
叶重锦早发现了,顾琛往日会在他面前自称“孤”,可今日见面起,只自称“我”,可他的身份,不会随着这一声称呼而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顾琛似看透了他的想法,眯起狭长的黑眸,却是笑了起来。
他撕下一条鹿腿,一片一片撕下来喂他,叶重锦心里忐忑,小口小口地吃着,待他吃完,顾琛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将他唇上的油光擦拭干净,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水,递到他唇边,慢悠悠地喂他喝。
他这般悠闲的姿态,惹得叶重锦越发不安。
等他吃饱喝足,顾琛直接将他打横抱起,带上自己的车辇,叶重锦问:“去哪?”
顾琛把他放在软塌上,并不答话,而是朝外道:“回宫。”
叶重锦扯住他的衣袖,道:“我要回家,你……”
顾琛一笑,将那只雕细琢的玉骨置于手心把玩,挑眉道:“这便是叶公子的礼数么。”
叶重锦皱了皱眉,换作恭谨的语气,道:“陛下,阿锦想回家。”
“朕若不允呢。”
家?相府算什么家。从前寄放在叶家,不过是看在叶家干净,适合阿锦长大成人,如今他对那一家子越发依赖,却忘了,他本该属于谁。
叶重锦噎住,“陛下总不能,一直不让阿锦回家。”
顾琛轻笑一声,捏了捏他的指尖,道:“朕说过,那七年要分毫不差地找补回来。”
他想要找补回来的,何止那七年。
第77章那年
先帝驾崩后,帝王寝宫迁至紫宸宫,帝王仪仗所到之处,宫人跪了一地。
新帝虽然年轻,气势却比先皇更甚,皇城内几万金吾卫,只听帝王调令,其中右金吾卫,乃是由塞北归来的将士编而成,这些人是新帝一手培植起来的心腹,民间老百姓称之为“阎王军”,说是阎王都不敢。
六匹骏马堪堪停下马蹄,一座紫金映照,气势恢弘的宫殿矗立在眼前。
桓元帝下了龙辇,将上前伺候的宫侍挥退,敲了两下镂金雕刻的车窗,道:“到了。”
龙辇内坐着一个白衣灵秀的少年,闻言只抬了抬眸,随即垂下眼睫,掩去眼底的流光,仍坐在原处。
顾琛得不到回应也不恼,却问:“或者,阿锦更希望朕抱你下来?”
叶重锦不答,就在顾琛撩开帘幕,准备付诸行动时,他开口道:“陛下此举,恐有不妥。”
“有何不妥。”顾琛挑眉,静静望着他。
叶重锦叹了口气,随即神色凝重,沉声道:“历来天子寝宫,后宫妃嫔侍寝亦不可留宿,古往今来,胆敢留宿帝宫的,哪个不是魅上惑主的妖妃,让百官口诛笔伐的狐媚子,如今陛下让阿锦住在此处,将阿锦置于何地?又将叶家置于何地?”
桓元帝静静望着他的脸,叶重锦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
良久,顾琛低笑道:“你这番话,倒是有些像他。”
叶重锦蹙眉:“我就是我,不像旁的任何人。”
“是,你就是你,”顾琛捏住他的下颌,道:“天底下,胆敢对朕说教的,除了你还有谁呢?”
言罢,他朝外道:“去雍阳宫。”
雍阳宫在紫宸宫侧面,相隔不远,虽是夜晚,仍是一片华光溢,珠光宝气。
叶重锦松了口气,随他下了龙辇,殿前点着数盏宫灯,宫婢早已布好膳桌,引他们入座。
顾琛用翡翠碗盛了一碗银耳燕窝粥,放到他手里,道:“先前吃了油腻的荤腥,吃些清爽的,好入睡。”
叶重锦接在手里,手持玉白瓷勺,轻轻搅拌了几下,这燕窝粥熬得粘稠柔软,瞧着很能引起食欲。
他忍不住笑,道:“分明在雍阳宫备好了晚膳,却故意诓我。”
“有备无患罢了。”顾琛盛了一碟配菜,摆在他跟前,道:“若阿锦愿意,紫宸宫也备好了同样的膳食,这便起驾过去。”
叶重锦瞪眼:“你这人,当真是无所顾忌。”
顾琛却笑,“谁都可以指责朕,唯独阿锦不行。朕在你面前,还不够谨小慎微么。”
“……”
叶重锦不欲与他理论,埋头喝粥,忽然一根手指探到唇边,抚着他濡湿的唇,眸色幽暗难明。
此时殿内还有几名宫婢,叶重锦忙拍开他的手,却被顾琛扯住手腕,直接抱到自己腿上,那人霸道的气息侵袭而来,滚烫的鼻息洒在脖颈间,让他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你,你疯了……”
“别怕,别怕,她们既聋又哑,也不识字。”顾琛将脸埋在他后颈处,深吸一口气,道:“阿锦不相信朕吗,朕怎么舍得让人非议你,即便今晚宿在紫宸宫,也不会玷污叶家百年清名,更不会有人胆敢非议你,朕会让你比在叶家过得更自在,更无拘无束。”
前世犯下的错,今生怎么可能再犯。
叶重锦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只觉得脊背发颤,他感觉得到顾琛的唇贴在自己的后颈上,轻啄,研磨,好似没完了似的,他羞恼道:“我还没用完膳,放开。”
顾琛自是不肯放的,伸手将翡翠玉盏拿在手里,他的手掌很宽厚,玉盏在他手里显得小巧致,他舀了一勺,吹了两下,递到叶重锦唇边,直勾勾地望着他的唇。
叶重锦不得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08
不启唇吞下,那粥熬得软滑可口,他是喜欢喝的,喂了一整碗,尚且意犹未尽。
顾琛将碗搁下,把怀里的少年打横抱起,放到榻上,大掌抚上他软乎乎的肚皮,轻轻揉了揉,笑道:“不好再喂,会积食的。”
叶重锦便眼睁睁看着膳桌被撤下。
用过晚膳,他伏在桌案上,面前摆了一摞的游记,外传,不知从何处寻来给他解闷用的,他没兴趣,便抬眼看对面的帝王,那男人正在专心处理政务,时而蹙眉凝思,时而露出一抹冷笑,提笔在奏章上留下朱批。
殿内烛火微晃,恍然间,竟似回到了前世,他们坐在一起品读诗文,批改奏折,遇到不懂的典故,那男人便耐心地讲给他听。
宋离原本是不识字的。
他出身贫寒,但打小生得漂亮,村里的老人说,男生女相,想来是个福薄命浅的,因而家里好几个孩子,爹娘唯独把他送来了宫里。
进宫后,跟尚衣局的一个老太监学手艺,其实就是个做粗活的,自然也没人教他读书识字,再后来,误打误撞,他被东宫的贵人要了去。
东宫与别处不同,即便是个下等奴才,也需识几个字。
他那时很得小太子的喜欢,顾琛那时不过六七岁,跟几个兄弟关系不好,没有同龄玩伴,刚好得了个漂亮的小太监,很是爱不释手,走哪都带在身边,还手把手教他认字。
“宋离”二字,也是顾琛教的。六岁的太子殿下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宋离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的名字,用笔墨书写在宣纸上,是如此雅致,端庄。
他把那两个字牢牢刻在脑海里,也把这位骄纵任性的太子殿下,记在了心里。
这件事顾琛早已不记得了,因为不久之后,他过了兴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了。
直到几年后,大皇子派来刺客,宋离替他挡下致命的一剑,自此被他放在心上,他把人调到自己身边,问他:“可曾读书识字?”
宋离呆滞许久,恍然大悟,原来尊贵的太子殿下,早忘记了他的存在。是了,这是应该的,他这样卑贱的身份,不过是贵人拿来打发时间的玩物罢了,怎敢太把自己当做一回事。
他低眉顺眼道:“奴才不曾识字。”
顾琛便又从头开始教他,手把手教他写“宋离”二字。
几年前,六岁的顾琛用稚嫩的手握着狼毫,一笔一划教他写自己的名字,板着一张严肃的小脸,命令他好生记住。
几年后,十二岁的顾琛,提笔一挥而就,道:“这便是你的名,可记住了?”
宋离颔首,他一直记得,忘了的人不是他。
第78章安启明
桓元帝批完奏折,抬眸看去,对面的少年不知何时已经睡去,纤细的身躯伏在案上,睡颜沉静。
从来不知体贴为何物的男人,不知不觉屏住呼吸,好似怕惊醒了沉睡的少年,他俯下身把这惑人的妖抱起,步伐沉稳,往榻上走去。
少年似猫儿一般,在他怀里蹭了蹭,忽然发出一声极细微的梦呓:“顾琛……”
男人坚毅的面庞,在刹那间柔和了不知多少倍,轻声应道:“我在。”
忽然,他脸上的笑凝滞住,因为他看到少年浓密的眼睫微颤,一滴清泪顺着他的眼角,徐徐滑落,没入发间。
胸口传来一阵钝痛,从来强大的帝王,立在空旷的宫殿中,久久没有动作。阿锦唤着他的名,流下了泪,是做了噩梦,或是他在不经意间伤了这个瓷娃娃般娇贵的孩子。
不论是什么缘由,仅仅是这个画面,已经足以叫他受伤。
小心把少年放在软榻上,盖上锦被,顾琛趴在床边,望着他静谧优美的睡颜,彻夜未眠。
天将亮时,叶重锦睡醒,打了个哈欠,见顾琛像条大型犬似的趴在枕边,黑瞳里充满血丝,愣了好一会,才问:“身体不舒服吗?”
想起昨天二人还在赌气,只好又换了副恭谨的口吻,道:“陛下龙体有恙?”
男人望着他开开合合的粉唇,猛地扑上去,把人抱紧,脑袋埋在叶重锦脖颈间,深吸一口气,闷声道:“阿锦,阿锦生气了么?气到即使在梦里,都讨厌朕么?”
“……”
叶重锦有些愕然,许久,轻叹口气,“即便原本有气,见你这副模样,也气不起来了,就像蛮横的野兽,忽然露出委屈的姿态,跟人撒娇,即便心里知道你是野兽,可已经心软了。”
顾琛便低低笑出声,顺势在他锁骨上亲了一下,惹得叶重锦面染绯色,这才唤人进来更衣。
换上玄黑五爪绣金龙袍,他坐在床沿,似有话要说,叶重锦眨着眼等他说,顾琛面露挣扎,道:“朕去早朝,阿锦先用早膳,等朕回来,我们出宫一趟。”
“送我回相府?”
顾琛捏捏他的脸蛋,道:“对,回相府,你爹那里有棘手的东西,不解决了,朕不安心。”
叶重锦恐吓他:“你昨天把我劫走,今天送上门去,不怕我哥哥和爹爹与你拼命吗?”
顾琛道:“怕,所以阿锦要好好护着朕,左右朕不敢还手,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叶重锦才不信他的鬼话,却还是被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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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味楼上,几位贵客入了座,将小二哥唤到跟前,道:“最近有什么新出的菜品,只管上来,再来几壶好酒,快去快去。”
说着扔了一锭碎银。
伙计得了赏赐,喜笑颜开,道:“几位请稍等,小的这就去准备。”
其中一人撩开衣摆入座,倒了杯茶水,却是祠部郎中沈琳。
沈大人摇头道:“新帝总算是即位了,这半个多月来,本官一口荤腥都没沾到,都快忘了肉是什么滋味儿了。”
旁边几人笑话他,道:“你这个祠部郎中,平日里偷闲偷得厉害,如今为先帝守几日丧,反倒抱怨起来了。”
大邱礼部下属有四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其中祠部掌吉凶大礼、祭祀之事,先皇丧期,朝中文武皆要守丧,私底下偷两口荤腥也是常事,祠部的官员却是这没胆量的,满朝上下都盯着,除非是不要命了。
沈琳道:“这话可不好乱说,本官何曾抱怨,丧期守丧,乃是我等分内之事,本官只是高兴,新帝即位,我大邱一片繁华盛世,值得痛饮三杯。”说着开坏大笑几声。
旁人也不揭穿他,倒是有人问:“薛大人最近可好?”
这薛大人,指的是礼部尚书薛护,他先前是明王的人,先帝驾崩后,他意图扶持明王登基,在朝堂上多番贬低太子无德,如今明王锒铛入狱,新帝倒是不曾处置他,就这么干巴巴地晾着他。
沈琳慢悠悠抿了口茶水,摆手道:“薛大人得了急病,好些日子不曾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09
来礼部点卯了,都是安侍郎替他处理事务。”
旁边传来一声嗤笑,罗衍展开手上的折扇,道:“那日在金銮殿上,薛大人舌战群儒的气概,你们是不曾见到,依我看,他若是病了,许是话说多了所致。”
一番话惹得笑声连连。
沈琳冷笑道:“可不是么,礼部就是他的一言堂,就说安侍郎,虽然官低一等,可年龄和资历摆在这里,还是叶相的泰山大人,就看相府这层关系,也该给些面子不是,可他呢,处处给安侍郎脸色看,有一次,当着一众下职文官的面,重声呵斥他,当时安侍郎的脸色,别提多难看了。”
罗衍抚着折扇上的诗词,哂道:“他以为跟着明王,日后加官进爵不在话下,叶相都不放在眼里,何况一个安世海。再说,安世海年近六旬,没个几年就要退下,他两个儿子个顶个的没出息,只忙着争夺家产,安家这一代,许是要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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