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夕夕里
安家的宅邸十分气派,叶重晖却不爱这种奢华,亭台楼阁,雕栏画栋,匠气过重,反而失了草木水流的质朴自然。
他顺着一条荒芜的小径往前走,忽然听到一阵琴声,似烟云缥缈虚幻,方才不过饮了两三杯酒,竟醉了么。
循着琴声,走进了一间庭院,是与安府的景致截然不同的一道风景,只能看到大片飘洒的梨花花瓣,叶重晖阖上眼眸,好似听到了耳边有潺潺的溪水声。
一瞬间,他好似清醒过来。
似曾相识的场景,数年前,他曾在金山寺后院破过一个桃林阵,这梨花林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他抬眸看向梨花树下的紫衫少年,琴声便是出自他手,此时少年了手,指尖停在琴弦上,只呆呆看着他。
叶重晖略一颔首,致歉:“叶某无意打扰公子雅兴,这便告辞。”
身后忽然传来急切的声音,道:“恒之表哥,且慢!”
叶重晖皱了皱眉,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杂乱的声响,他回首看去,那少年狼狈地摔倒在地,紫衫沾染了白色的梨花花瓣,而一旁,是一个木制轮椅。
“是……启明表弟。”
那少年咬着唇,有些难堪地道:“正是,只是不曾想,会在恒之表哥面前出这样大的丑。”
叶重晖已经走到近前,扶起轮椅,将地上的少年抱起,放置在轮椅上。
再想离去已经不能,因为他的衣袖被人扯住,并不紧,只需要一点力道就可以轻易挣脱开,但是这个小动作太像阿锦,以至于他心有不忍。
“何事?”他耐下性子问。
安启明连忙松了手,道:“余昭偶然拜读了表哥的诗词,心之向往久矣,故而失了分寸,还望表哥见谅。”
叶重晖道:“无碍,余昭,你的字?”
安启明颔首。
昭者,明也。只是一个启明,一个余昭,这字取得蹊跷。
但到底是私事,他不好过问,只道:“你我是表亲,若有不懂的学问,可去叶府寻我。”
他离去后,安启明看了眼自己的指尖,缓缓置于唇上,露出一个称得上惊喜的笑。
第90章再生一个
相府的观星台,是叶重锦亲自设计的图纸,请京里最有名的能工巧匠建造而成,用的是坚固,且不易受风雨侵蚀的水杨木,小小的方寸之地,既有休憩的躺椅,又有可供书写的桌案,还有烹茶的器具,还有一个隔间,放满了绘制的星图。
是叶重锦平时最喜欢待的地方。
傍晚霞光漫天,观星台上睡着个美貌少年,少年身旁,卧着一头威武的白虎,睡得正香,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耷拉在少年的腰上,好似一刻也分不开。
男人放轻脚步,坐在少年身畔,那头猛虎骤然瞪开虎眸,显然被陌生的危险的气息所惊醒。
“原来,已经忘记我的气味了。”
顾琛抬手,大掌抚上那头白虎的脑袋,眼神危险,“也对,不过是只畜生罢了。”
大猫龇起利齿朝他低吼一声,凶相毕露,那模样,早已不是当年那只只会欺负鹦鹉,连幼犬都惧怕的假老虎了。
叶重锦睡得不熟,迷糊道:“大猫,别吵……”
那老虎歪了歪脑袋,拿尾巴蹭他,蹭得叶重锦不耐烦了,睁开眼,却见眼前多了一人。
他揉了揉眼睛,失笑道:“原来是你来了,难怪这家伙一直闹。”打哈欠,懒懒道:“皇帝都这么悠闲吗?”
“一日得不到你,朕这个皇帝便做的没甚滋味。”
顾琛解下披风,披在他身上,把人捞在自己怀里,将一双冰凉的手揣在怀里温暖,道:“高处风寒,易着凉,下次可不许这样睡着。”
叶重锦道:“原不想睡的,谁料看书看困了。”
顾琛这才注意到,他身旁放着一本破旧的书册,好似翻阅过许多遍,页脚已经发白。
“这是什么书?”
叶重锦朝他咧唇一笑,直看得顾琛心痒难耐,他却一字一顿地道:“不告诉你。”
顾琛先是一愣,随即意味深长地扯了扯唇角,噙起一抹略有些邪气的笑,道:“莫非是那种书。”
叶重锦瞪他:“你这淫棍,脑子里就只有淫邪之事!”
“阿锦这话说得蹊跷,朕又没有明说,阿锦怎么就知道,朕想的是淫邪之事,莫非此乃阿锦心中所想。”
“……”
男孩脸红得几乎滴血,在他怀里动弹个不停,顾琛忙顺毛道:“是朕,是朕想的,阿锦纯真无邪,哪会想这等下流事。”
叶重锦却觉得更羞窘了。
顾琛见他不再闹了,松了口气,伸手去翻那本书,连翻好几页,然后讪讪地了手。
叶重锦促狭地望着他,问:“古楼兰的亚去卢文,陛下看得懂?”
……看不懂。
叶重锦早知他看不懂,轻哼一声,将那书册仔细进匣子里,嘀咕道:“是一些旁门左道,说了你也听不懂的,从师父那里借来的,改日要还回去。”
顾琛道:“不还又如何,阿锦喜欢,只管着便是,空尘那里,朕会想其他法子补偿。”
叶重锦噗地一笑,道:“你这土匪的性子也该敛些了,外面的人说,皇帝是冥主转世,比罗刹还凶残百倍,食人肉,饮人血,再这样下去,百姓都要开坛祭法,请菩萨了你这暴君。”
顾琛眼里掠过暗芒,只一刹那,又迅速恢复了不正经的模样,道:“朕若食人肉,第一个便要吃了阿锦,惦记了这许多年,闻见肉香都馋,一宿一宿地做美梦,梦到阿锦就在朕的眼前,朕把你洗得干干净净,然后……”
拾起少年纤细的玉腕,递到唇边,轻轻咬了一下。
“一口一口地享用。”他缓缓说道。
叶重锦被他瞧得脸红,骂道:“下流。”
忙转移话题道:“其实,最近祖父正好要办一场讲学,你也知道,老人家闲不住的,我看机会难得,就请他顺便为你辟除谣言,他也答应了。”
叶老先生的名声遍传九州,他当年教导出来的学生,无一不是当世大儒,对后世影响之深远不可估量,文人学子为见之一面可抛头颅洒热血,若他肯为皇家说一个字,胜得过朝廷做十件善事。
可他这些年只一心著书,怎么会露面。
顾琛勾起唇,问:“顺便?不是阿锦为了朕,特地求叶老先生办的讲学?”
叶重锦心里一惊,面上却不显分毫,笑道:“陛下多虑了,阿锦素来怕麻烦,哪有这个工夫。”
顾琛无奈地低笑,道:“是,阿锦最怕麻烦。”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29
而且还很嘴硬,不过这一点也招人疼便是。
他忍不住把人搂得更紧了些。
先前先帝病危,他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回来,是因为莫怀轩事先给他传了消息,有人用一种失传已久的古文字,写了一封密信,信上说,陛下病重垂危,太子归京在即。
莫怀轩无法判断真假,只好如实转述给他,让他自行决定。
那时,他便猜想,写信之人是怀里的少年。
因为这世上,会不问好坏,不求回报,为他着想的人,只有这个少年,他的阿离。
阿离一定不知道,前世他遇刺的那一晚,是他有生以来最满足的一日。
当刺客出现在东宫时,他其实就已经猜到,是明王派来的人。
一直以来跟他扮演兄弟情深的大皇兄,终究厌烦了,想要除掉他,那时他也不过十多岁,到底年幼,想法也天真。他虽然知道大皇兄想要拿他做垫脚石,登上那个位子,但是仍存有一丝幻想,以为他们之间尚存一丝兄弟情分,大皇兄不至于要他的命。
到底还是让他失望了。
他不知道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在他面前阿谀奉承的宫人,转过头在背地里耻笑他;怯懦胆小的宫婢,背地里往他的茶水里下毒;一只毛茸茸的小小的番狗,也被人种了毒疮来接近他。就连他的母后,人人以为软弱良善的皇后,也毒杀了一直要好的姐妹。
如今跟他兄友弟恭十多年的兄弟,想杀他,似乎并不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因为早已习惯了虚伪,所以应该顺理成章地接受信任的人想杀害自己。
残酷却真实的生存法则。
这件事,将他对人性最后的一丝信任,给击碎了。
直到那个小太监出现,他出现得那样突兀,却又理所当然。
夜色深沉,他几乎没有注意到,殿内有一个低眉顺眼侍茶的内侍,也许他注意到了,但并不在意,一直到他蓦然出现,挡在自己身前,利剑穿透他的胸膛,鲜红的血液顺着泛着寒光的剑峰滴落在地,顾琛听到自己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眼神要那样惊慌,虽然只有一刹那,但他看得很清楚,这个身份低微的小小内侍,不希望他死。
他问:“你想要什么。”
小内侍一身蓝衫已被鲜血浸透,眼神涣散,道:“请殿下为宋离尸。”
尸……真是奇怪,怎么会有人提这种要求。
人若是死了,尸体如何处置真的重要么,他不想要一具尸体,他只想要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想要再一次看到那个眼神,那个让他觉得,原来自己很重要的眼神,不是因为他是太子,仅仅是因为“顾琛”这个人。
顾琛不知道,或者连宋离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拼尽全力喊出的那一句话,与“尸”无关,他仅仅是,想再一次地,在这个高高在上的殿下面前,念出自己的名字。
宋离。
对于一无所有的他而言,最珍惜的便是“宋离”这个名字,因为曾经有个男孩,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并要他牢牢记住。
之后的事,顾琛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那一日,宋离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便像中毒一般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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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
安氏送来一盅燕窝粥,笑得极温婉:“老爷,可乏了?妾身熬了些补品,老爷尝尝可好。”
叶岩柏轻咳一声,握住她的手,问:“夫人,你这是想要了?”
安氏拍开他的手,嗔怪道:“老爷莫要说浑话,快喝粥。”
叶丞相只好亲自盛了一碗,慢悠悠地吃,等着妻子发话。
安氏犹豫片刻,终于道:“其实妾身今日回安府,见到了灵薇侄女,这姑娘这几年出落得越发水灵了,相貌出众不说,性子又乖巧伶俐,问了嫂嫂,说是还没许人家,也不知谁家有这个福气。”
说完就这么看着叶岩柏。
叶岩柏把这碗粥用完,捋了下胡须,道:“夫人的意思,为夫明白,只是晖儿一贯是有主见的,便是我们觉得好,他不愿意,也是无用的。”
“晖儿的主见?”安氏道:“他的主见就是不近女色,做个清心寡欲的假和尚。前次我听堂嫂的劝说,想到一个主意,找了个风尘女子给他通人事,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姑娘一丝不挂贴在他怀里,他竟是眼都不眨,就给人推开了。”
叶岩柏嘴角一抽,“哪有做母亲给儿子招妓的,成何体统……”
安氏道:“那姑娘虽说出自风尘,却是自小被调教好,要拿去卖给大户人家做美妾的,还是处子,但什么都懂,这是最难得的。那样的尤物,谁见了不心动?可你儿子,偏给人扔门外去了,老爷你说说,若是换做是你,能把持得住?”
“……”
叶相沉默地站起身,将妻子打横抱起,大步往内院走。
安氏急道:“老爷,妾身在与你商议子嗣传承的大事,你这是作甚?”
叶相沉稳道:“此事说来也简单,夫人再给为夫生个儿子便是,三个儿子,总有一个能传继家业的。”
第91章困扰
叶老爷子将办讲学一事,迅速在京城里传开,不仅仅是京里,当天就有人快马加鞭往周遭州县传递消息,各地的名儒隐士,尽皆往叶家送名帖,只盼着得到一封邀请信函。
这些信函,自然不会由老爷子自己写,也不可能由家仆代劳,只得由叶相带着两个儿子写。
好在这一家子的字都是拿得出手的,一封信函,不看内容,单看字迹,都足以成为珍藏。
叶重锦最不耐烦做这种事,趁哥哥不注意,将自己面前的一摞未书写的信函,小心混到他那一摞里。
叶重晖眸光一闪,勾起唇,却没作声。
他知道是阿锦做的,阿锦也知道他会发现,不过兄弟二人,都默契地保持了沉默。
安氏端了一盘瓜果进来,放在两个儿子面前,心疼道:“阿锦和晖儿累得紧吧,先歇会,吃点清凉的,让你们父亲去写便是。”
叶重锦便歇了手,用木签叉起一块紫葡萄送进嘴里,又往他哥哥嘴里塞了一小块西瓜。
叶岩柏轻咳一声,探出手想偷拿一块,被安氏拍开,“这可不是给老爷吃的。”
“夫人,你怎能偏心至此?他们累,难道我就不累吗?”
安氏柳眉一挑,凉凉道:“老爷最近太清闲了,该多忙一忙,累一累,才不会没事找事。”
叶岩柏噎住,终于知道哪里得罪她了,最近或许是索取太频繁了些,不过尚可,尚可。
他抵着唇轻笑一下,转身继续写信函。
叶重锦暗自撇嘴,这两个老不羞,又当着儿子的面打情骂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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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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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爷子难得出山,此番需要邀请的宾客,少说上百人,其中许多不在京内,光是发信函,便要月余时间。
六月已至,晟王妃的京郊赏花宴先行到来。
说是去京郊的避暑山庄,一道赏花吃茶,但往年晟王妃只邀请京中贵妇,此番却不同,特意注明了,谁家有年岁合适的姑娘,一并带来,其用意不言而喻。
原本安家是没有资格来的,虽然安世海官职不算低,但他两个儿子官位低微,他们的夫人自然是没这脸面,得到晟王妃邀请的。
最后求到安氏头上,安氏原本就是要去的,带上侄女也无妨,这姑娘讨人喜欢,刚好可以说说话解闷。
叶重锦跟顾悠坐在一辆马车里,顾悠问:“子延怎么没来。”
叶重锦嘴角一抽,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
他之前跟陆凛演了一出戏欺骗陆子延,虽然只是送了个香囊,但到底有不对的地方,后来去找陆子延道歉,结果被陆家人给打发了,说什么小公子以后不见客。
叶重锦觉得这里面有文章,又去找陆凛,谁知这人更可恨,什么也没透露,只说了一句:“本侯这是遂他的意。”
不清不楚的。
叶重锦问:“那子延不想离京了?”
陆凛道:“应是不想了。”
于是谈话就此终止。
叶重锦道:“子延他……身体不舒服。”
顾悠不疑有他,道:“那明天,我们去侯府看望他,我跟皇兄借御医。”
“不用不用,他已经快痊愈了,就是觉得累,需要休息。”
顾悠又点点头,表示了解。
叶重锦掀开车帘,看了眼外面,笑道:“今天来了不少人,看来晟王妃是打定主意,要给王爷讨一个漂亮媳妇。”
顾悠眨眨眼,说:“皇叔母说,要悠儿看哪个姑娘最漂亮。”
叶重锦看着他懵懂的模样,暗想,莫大人可真是作孽。
此时,皇城内。
穿着玄黑龙袍的男人略挑起眉梢,问:“查不出来?”
“是,毫无头绪,好似只是坊间传闻,最后越传越广,但若没有人暗中谋划,不会流传得如此广泛,尤其是在我们暗中压制下,仍然不可逆转。”
“子枫以为,是何人所为。”
莫怀轩抬起眸,道:“陛下心中已有答案。”
“能有如此势力的,唯有前朝乱党。”
莫怀轩道:“前朝之事一直是由陆侯爷追查的,不过早在数年前,就因为线索中断,不得不暂时停止,如今再想调查清楚,只会更难。”
顾琛拿起桌案上的玺绶,放在手里把玩,道:“大邱已经历三朝帝王,他们却还在做着可笑的复国梦。一朝兴起,一朝覆灭,本就是顺应天意,身为君王,至少要有这种觉悟。”
他的语气实在耐人寻味。
莫怀轩眸光一闪,道:“前世臣走得早,不知后来如何……”
顾琛似乎没料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沉默了片刻,才轻笑着道:“后来?后来朕杀了很多人,朝中那些所谓的忠臣,所谓的清流,几乎被朕屠杀殆尽。”
莫怀轩一时间失了语,好半晌,找回自己的声音,问:“宋大人他,他怎么可能放任陛下如此胡作非为。”
顾琛道:“是啊,阿离若是知道,势必不会原谅朕的,可是他不知道,那时他已经什么都不会知道了,那些人,打着所谓‘清君侧’的名号,暗中谋划,把阿离从朕的身边夺走了,还口口声声说什么,为了江山社稷,甘心赴死。”
“说得真好听啊,一个个倚老卖老的老东西,好像朕有多在意身后之名似的,那些虚妄之事,朕何曾在意过。既然他们想死,朕索性就成全他们的一片赤胆忠心,用他们的血,祭奠阿离的在天之灵。”
“虽说陛下所做之事,耸人听闻,但是,臣似乎可以理解陛下的心情。”若易地而处,他不会比顾琛做出更理智的选择。
顾琛轻嗤一声,道:“也罢,朕知道你现在心急如焚,晟王妃在给悠儿挑媳妇,莫大人的心,只怕早不在这里了,去吧,等你忙完私事,再替朕办事。”
“陛下是打算彻底清缴前朝余孽?”
顾琛将玺绶扔在桌上,擦了擦手,道:“姑且算是吧。”
莫怀轩颔首,脚步略显匆忙地退下。
顾琛却眯起眼,看着桌案上,叶恒之上表的奏折,是关于改善水利良田的法案,难为他一个翰林院二把手,心里总记挂着民生大计。
他提起朱笔,在奏折上画了个圈。准奏。
任凭莫怀轩那般聪明,却也不会想到,前世,他是死在叶恒之手上的。
当胸一剑,让他彻底解脱。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个谪仙似的男人,竟也会露出如此阴冷的神色。
叶恒之说:“是你害死了他。”
顾琛想反驳,却又无从反驳,的确是他害死了阿离,他没有保护好他。
叶恒之说:“若你早些放他离去,就不会有今日种种了,既然爱他,为什么不为他着想,如此浅薄,你怎配拥有他。”
顾琛痛得几欲昏厥,却硬是扯出一抹笑:“即便,重来一次,朕也还是……无法放他走,朕就是如此浅薄之人,他过得好与不好,都只能在我的眼前,下辈子,朕还会继续寻他。”
“……疯子。”
那男人一身白衣,衣袖上染了点点红梅,仍是清冷出尘,他扔下剑,转身离去。
顾琛想,你为他做了那么多又有何用,他只以为你讨厌他,一直到生命终结,也都以为你讨厌他。
他低笑几声,彻底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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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侯府。
陆子延穿着一件薄衫,挂在他舅舅身上,撒娇道:“舅舅,今日的赏花宴必定热闹得很,你就让我去吧~”
陆凛捏着他的下颚,眼里带着笑,道:“延儿,要做舅舅的禁脔,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如今想反悔,不嫌太迟?”
陆子延噎住,他原先不过是冲着一股子新鲜劲,而今趣味过去了,便又想念自由的日子了。
陆凛吻了吻他眉心,道:“延儿想出门,是嫌舅舅疼爱得不够么。”
“……”
陆子延睨他,就知道吓唬人,有本事真刀实枪地来一炮,那才是真本事呢。
陆公子很不开心,因为他舅舅似乎有隐疾,否则为什么每次箭在弦上,他都不发。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会觉得有点困扰,毕竟,从一个零转变成一,还是挺难的。
第92章赏花宴(上)
晟王妃宴客的避暑山庄,在京郊洱山之上。
传闻,当年太皇太后在洱山上得见佛光普照,漫山霞光,以为此山乃是福地,故而命人在此建了一座府邸,寻常百姓不得入内,恐污了佛气。
金玉其外[重生] 分卷阅读131
后来晟王爷大婚,这府邸就一道赐给他了。
洱山虽然比不得东峄山灵秀,亦比不得龙址山辽阔,但妙在山水相映,夏季清爽宜人,用作避暑最好不过。
因晟王妃喜欢热闹,年年都会办一场赏花宴,故而山庄里奇花异卉种类繁多,就连点心茶水,也都是用花瓣制成的。
叶重锦跟顾悠两个吃了一路,等到山庄时,已经吃饱了。
不过这点心实在做得致,他忍不住多吃了几个,夏荷在旁边看着,小声提醒道:“主子,吃多了要积食的。”
叶重锦纠结片刻,到底还是停下来了。
若是闹得肚子不舒服,回去要被一家子念叨,还有顾琛,肯定会借机教训他一顿,得不偿失。
顾悠眨眨眼,把手上的半块点心放回致的青花瓷盘里,道:“那,那我也不吃了。”
叶重锦忍俊不禁,道:“王爷,你好歹把剩下的半块吃了。”
说着用杯盏倒了半杯水,放在他手边。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瞧见晟王妃为首的一行人,悠哉地朝凉亭这边走来,身后皆是京中贵妇贵女,绫罗绸缎,光华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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