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雪共白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曲有一误
我平静地给自己泡了一壶茶,找了一套白玉酒杯,李笙说白玉酒杯一定能让谢临风想起祥平。我在茶水里放了一味药,然后开始慢慢喝了起来。我族人的血能解百毒,所以这药自然是为谢临风准备的。他今日还没有出现,但我不急,他一定回来找我的,因为他是个念旧又心软的男人。
果然,他并没有让我失望。
他想带我走,我当然是不会跟他离开的。
“莫慌,我的陛下。有什么事情,先喝了这杯茶再说。”他看到我手中端着的白玉杯,果然愣住了。
他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然后瘫坐在了地上。
趁他还有意识,我给他讲了个故事。
故事里有风华正茂的安阳王,和他倾尽一切去追求的爱恋;有一个沉稳的长兄,和他疼爱的两个弟弟;有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和雪地里共白头的誓言……
“谢临风,一切因你而起,你是罪有应得。”我终于可以撕下伪装,用充满怨恨的眼神对他吼道。
他苦笑了一声,说:“你大可杀了我。”
“我答应过一个人,不杀你。祥平总说,君子一诺千金重。纵我做不了君子,可他说过的话我也想要奉行。”我低声说道,“况且这些年,你待我不薄……”
“哈哈哈哈,一步错,步步错。可错的究竟是我,还是父皇。我们不过都是用情至深之人罢了……我累了,你退下吧。”谢临风的意识逐渐模糊,他用尽全力说完这句话,便昏死过去。
而谢临渊此时恰巧冲了进来,他看到倒在地上的谢临风,登时红了双眼,质问我:“你对他做了什么?”
谢临风纵使失掉了一切,却仍有谢临渊相陪。而我,却只孤身一人。
“他没死,你带他走吧。”我说,“这个灯笼你带着,有它在没人会拦着你。”
我拿出一把红灯笼递给了他,这是我和二师兄他们约定好的,为了避误伤了我,所有死士都被交代不准伤害带着红色灯笼的人。
谢临渊不敢相信地瞪大双眼问我:“究竟是为什么?”
我没有回答他,反而道:“等谢临风醒了你自己问他。快走吧,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他点了点头,背起谢临风往门外跑去。
一切都结束了,现在这儿就剩了我一个人。
雪还在下着,我翻出了一身青色的衣裳,把自己打扮地光鲜亮丽,然后缓步朝御花园走去。我走到井边,雪往井口里下落,却永远也填不上这井中间的破洞。
风吹乱了我理好的头发,我看见额前飘散的青丝中已经有了白发。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当初说好一起白头,可你怎么依旧青丝如故。从小到大,你从未骗过我半句,可为何偏偏在最重要的一句上撒了谎?
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今日就不同你计较了。只是你答应在忘川水边等我的事情,莫要忘了。若你再骗我,我定不会再原谅你。
井水冰冷刺骨,可我的心却是暖的。不知道我如今这幅面容,你还认不认得出我。
再次醒来时,我走在一条小路上,前面有两个人,一个穿黑衣服,一个穿白衣服,他们都带着高高的帽子。
“这是哪里?”我问他们。
穿黑衣的那人回道:“黄泉路。”
我四下望去,两畔都开满了彼岸花,开得像火一样热烈,果然是黄泉路。
“离忘川还有多远?”我又问。
穿黑衣的那人有些不耐烦地回我:“前面就是。”
我往前方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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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有一条河水。河畔站了一个人,光是看背影我就一眼认出了他。
“鬼使大人,容我先走一步。”我快步向前跑去。
穿黑衣的人想要拦我,却被白衣服的人叫住了,穿白衣的人说:“容他去吧。”
我用尽了全力奔跑,我此生都没跑过这样快。因为没了肉身,我的身子轻飘飘地,竟一点也不觉得累。
“祥平”我大喊了一声。
河畔那人回了头,朝我笑着:“念之,怎么来得这般早?”
“我怎么忍心让师兄等我太久。”我抱住了他。
“念之你真是一点也没有变。”他摸着我的头说道。
黑白鬼使已经走到了我们的身边,穿黑衣的说:“时辰不早了,该去投胎了。”
师兄拉着我的手说:“走,我们去投胎吧。来世我们一起白头。”
地狱阴森森的,我却看见了光……
第二卷麒麟佩终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全部结束了,之后还会有两章番外。本来是想写三卷的,还有一卷是柳木离的视角,但因为是第一次写长一点的故事,很多东西都把握不好,总体感觉非常糟糕,所以我不打算继续把这篇文章进行下去了。总之,非常感谢可以看到这里的你。
这篇文章是我初三毕业去北京旅行时,在去往明十三陵的路上的脑洞。当时我在车上思考着关于龙阳君的故事,龙阳君和魏王的故事被传为美谈,可龙阳君真的是爱着魏王的吗?而且在龙阳君出现在史书上不久,魏国就灭亡了,那么做个大胆的假设,说不定魏国的亡国和龙阳君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后来经过近五年的脑补,我终于敢开始下笔写这个故事。把它当做我的第一篇略长的文章,算是对我想要写文的初心的纪念。虽然它在我笔下并没有成为我想要的样子,但它对我而言意义非凡。或许日后我写文能更得心应手的时候,我会重新回来修这篇文章,并为它补完第三卷。
有缘再会,以及再次感谢愿意看到这里的你
第29章番外4姜江帆的故事
我叫姜江帆,是个普普通通的杂志社编辑,做着截稿日前忙得忘记自己在做什么,截稿日过后又像没有工作的社会闲散人士一般的工作。我从出生到现在,过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我生命中唯一的不普通便是我龙凤胎的哥哥。
我的哥哥叫姜云帆,是现下最炙手可热的炸子鸡之一,用媒体的话说,他是为演戏而生的。当然,即使他拥有一个微笑就能迷倒众生的技能,他还是被某个小漫画家吃得死死的。不过,这是别人的故事,与我无关。
今天我打算和我手里的某位人气插画师约谈,我们合作很久了,关系还不错,所以今天打算一同吃个午饭。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时间不早了,我随意地化了个妆就准备去赴约了。
说到这位插画师,和他熟悉了以后我才知道,他和他家那位居然是我哥家里那位的高中同学,世界还真是小。我以为从不会有任何关联的人,偏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前听过一个理论,世界上任意的两个人,都能通过最多五个人认识,细想一下真的有点可怕。
我又看了一下时间,快要迟到了。和作者约谈要比对方早到是身为一个编辑的基本素养,我只能在手机上叫了一辆快车,并祈祷自己千万不要迟到。
我坐在车上,还在焦急地看着时间,前方又是红灯,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等红灯期间,我连待会赔礼道歉的说辞都已经准备好了。
突然,一辆大卡车从测前方驶来,它好像失灵了一般,直直地往我的方向过来。我惊恐地闭上了眼,紧接着便感受到了剧烈的撞击……
我还活着
我尝试坐起来,却意外地非常轻松。我浑身感受不到一点疼痛,不对呀,我明明记得是出了车祸,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我之前是在做梦。我抬起了手臂,等等,怎么回事,我的手怎么变得这样小。
“有人吗?”我喊道,然后被自己发出的声音吓了一跳,居然是稚嫩的童声。
我这是穿越了还是借尸还魂很快就有人赶了过来,是个女人,看衣着打扮是个宫女。虽然我的工作是个编辑,但我大学时是学历史的,因为机缘巧合被骗去了杂志社。不过历史系的能找到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我也谢天谢地了。
“公主,您醒了。”那个宫女眼睛红红地应该是刚刚哭过。
“我怎么了”我问。
我真的穿越了!还是个公主!我暗中祈祷自己是个命好点的公主,毕竟,历史上的大多数公主的命运都是非常凄惨的。
这宫女又流了眼泪,她一边擦试着一边回复道:“公主您发了高热,已经昏睡过去很久了。”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是谁,这里是哪里”我问。
“公主别急,我这就叫御医进来。”宫女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带来了一个老头。这老头年龄大了,手都是抖的,他将手架到我的手腕上,给我把脉。“启禀公主,大概是发热所致。至于记忆能不能恢复,全靠命了。”御医说。
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怎么再找回记忆,我暗自嘲笑。“行了,你先下去吧。”我对御医说,然后又转头看向宫女,“你留下陪我说说话吧。”
宫女叫晓月,曾经是皇后身边的人,后来被指派给了这具身体的主人。我迂回地向她询问了当今的时代,得知如今竟处在两朝时期。这是历史上少有的两朝对立的时代,距我的时代不过几百年而已。我的身份是离国的公主,真的是糟糕透了,因为特殊的时代背景,离国的嫡公主都会被送去昭国和亲,但好在我这具身体年龄尚小,和亲的事情现在还不用考虑。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让我绝望的。因为我随后就发现我当下所处的时代是两朝末期,东离不出十年就会被南昭灭国。我的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是东离的安和公主。据史书记载,安和公主被送去和亲后不久就命丧黄泉,还有史家推测是受到东离的牵连。
呵呵,我的运气还真是好。
别问我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改变历史,用现代人的身份开个金手指轻轻松松地走上人生巅峰。因为历史是不可改变的,当我来到这个朝代,我就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安和公主注定就是我,我就是安和公主。曾经的我已经经历过了一次英年早逝还被写进了历史书,所以现在的我无论尝不尝试,命都摆在那里了。
不过至少汝南王和我处在同一个时代,某种意义上我又非常幸运。
试问当今华夏人,谁不知道汝南王!!根据记载,汝南王模样俊美,又好诗书作画,性格随和亲民,而且是皇亲国戚,人设简直苏到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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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汝南王一直是最受现代华夏人喜爱的古人之一,以他为原型的电视剧小说不计其数,他与长安花魁柳木梨的爱情故事让无数少女为之痴迷。东离灭国后汝南王不知所踪,柳木梨也在史书上失去了踪迹,所以后人大胆推断,定是这二人一同归隐山林了。
总之,只要能让我见到汝南王一面,让我立刻去死我也愿意!(来自一个历史狗的执念)
但晓月告诉我,汝南王半月前就已经立刻长安,去拜访名山大川了。
啊!!!我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被车撞!我难道不是女主吗!
没过几日,我就见到了当今的皇帝,也就是我名义上的哥哥,谢临风。
第一眼看见他,我就愣了,嫂,嫂子?虽然模样不是完全相同,但谢临风的气质和我哥的男朋友简直一模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我脑补过度,我的潜意识将谢临风和我嫂子默认成了同一个人。
那我是不是能在这个时代见到我哥?我默默脑补了一下在这个时代见到姜云帆的场面,如果有幸能回到现代,我一定会好好跟我哥扯扯他的前世。
我逐渐适应了古代的生活,每天读读书,画点画,跑去御膳房偷偷学一下离国御厨的手艺,我还养了一只虎纹猫,闲着没事就逗猫玩,日子还算说得过去。
转眼到了中秋节,谢临风派人叫我同他一起用膳。
背着我哥和嫂子一起吃团圆饭,我哥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打死我的。不过如果我哥在这儿,第一个要打的人肯定不是我,而是让他戴了绿帽子的楚麒。
晚膳吃的是一些家常菜,虽然古人的食材没有当代人丰富,但他们做菜胜在用心,一道菜可以反复琢磨一辈子,所以美味得难以想象。谢临风例行地关照了一下我的日常起居,然后我们两个人就一起埋头吃饭。就在气氛最尴尬的时候,楚麒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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