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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江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好大一卷卫生纸
回屋穿上比较正式的外衣,一只形状优美、白皙剔透的手突然从床帐中伸出来,扯住他衣袖:“再睡会儿嘛。”
怀清怀明在院里,听见这句,齐齐惊呼。
程千仞心中紧张,一把扯回袖子:“你干什么!”
逐流撩开帐幔钻出来,赤脚站在地上,默不作声,泪凝于睫。很委屈的模样。
美人垂泪,自然美得不可方物。
怀清怀明看傻了。
天啊,这人是谁,山主做了什么。
魔王死了,大家昨夜喝酒狂欢,通宵达旦,山主整得更刺激啊。
程千仞看惯了逐流的脸,没什么特别感觉,只觉得自己在欺负小孩。
扬声对窗外喊道:“咳,你们先走吧。”
一边手忙脚乱把逐流塞回去,低声教育:“哥哥错了,不该凶你,哭什么,这也至于哭吗?我从前怎么教你的,男儿有泪不轻弹!怎么能在外人面前哭哭啼啼。你已经十六岁了!”
逐流嗯了一声:“我没哭啊,刚起床打了呵欠。哥你快去吧。”
程千仞真的怕了他:“好好好,我中午就回来。”
怀清离开后,忍不住激动心情,眉飞色舞,与相熟的弟子分享:“悄悄告诉你们,山主房间里,藏了个大宝贝!”
一传十、十传百,集会正式开始前,整个澹山无人不知。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神兵、法器?”
“不能说。”怀清守口如瓶,“我和怀明刚才亲眼看到,至于你们能不能看到,就随缘分了。”
大家好奇地要死,差点把怀清打一顿:“到底是什么大宝贝!”
程千仞来到山坡,发现弟子们格外兴奋,个个看着他两眼放光。以为是魔王死去的消息传开了,人心受到鼓舞。
“今天大家随意些,都坐吧。”他率先盘膝坐在草地上,“开山大典几经波折,最终圆满成功,全靠大家风雨同舟,这很不容易。我们得互相感谢。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剑阁要面对的大考验,还在后面……”
他在南渊时做过很多场演讲,算轻车熟路。明天还要做誓师大会的致辞,今天却不一样,除了自己说话,他还想让大家说话,想了解剑阁弟子、南渊学子们现在的想法、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聊天时间过得快,气氛放松,有说有笑。
不觉间日悬中天,程千仞突然惊道:“你怎么来了?”
形貌丽的少年站在槐树下,手里提着三层食盒。
众人双眼放光,恍然大悟:“啊大宝贝!”
逐流羞怯地笑笑,迎上前:“你早晨出门什么都没吃,中午还没回来,我想你一定饿了,就带了点吃的给你。”
弟子们高声起哄。
直男程千仞不解风情:“不饿啊,我早辟谷啦。”
逐流一怔,自嘲道:“我忘了。我还当是小时候,原来已经物是人非。”
众弟子交换着震惊的目光。
大宝贝不是风流债,是青梅竹马!
程千仞懵懵的。
弟弟,你这是搞哪一出啊。
逐流盘膝坐下,打开食盒,登时香气飘散。
“天啊,好香,是板栗烧鸡!”
“天天吃鸡,我从没闻到过这么好吃的!”
容貌俊美的少年好脾气地笑笑:“做的比较多,各位师兄一起吃吧。”
弟子们快感动哭了。
第104章道不虚行
逐流的厨艺是程千仞教的,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南央时,程千仞买菜他做饭,加上徐冉顾雪绛,家里四张吃饭的嘴,谁不说他做得好吃。
众弟子难得有机会看自家山主的热闹,一边吃鸡一边套逐流的话,问他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从哪里来、何时上山的。
程千仞怕弟弟被吓到,又怕有人起疑,使朝歌阙身份暴露,张口想替他答两句,却被一阵阵起哄。
谁知少年从容不迫,浅笑道:“哥哥叫千仞,我叫逐流。哥哥说‘一山一水,山水相依,是两个能长久的好名字’。我们虽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一直很好……可惜后来人事离分,阴差阳错,闹出许多误会。我昨日才寻到他身边。”
程千仞乍一听,老弟挺有分寸,不该说、不能说的都没有说,乐呵呵地点头:“没错没错。”
逐流只看着他笑,眉眼含情。
好一个引人遐思的‘脉脉不得语’。
没有血缘,感情深厚,不愿分离,万里来奔。
剑阁弟子本就吃人嘴软,又见少年这幅模样,八卦之心立刻淡了。
“好可怜。长得好看,做饭好吃,偏偏命苦。”
“你年纪小,还没有什么修为,一个人在这吃人的世道怎么活啊!”
“幸好你又回到山主身边了。我们山主顶天立地,一定不会辜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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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剑阁也是正经宗门,每天有鸡吃。”
程千仞:“啊?”
有鸡吃就是正经宗门?!
他站起身:“各位未太激动了,今天演练剑阵了吗?”
奇怪,有什么好激动的。
弟子们纷纷起身告辞。
逐流的到来,使南渊学生尤为兴奋:“程院长当初,少年风流,说点你们不知道的,南央城最风雅的花街是哪里,文思街,文思街最大的宅院是哪户,程府啊。就在明镜阁对面,温乐公主亲笔题写的门匾,开府时刺史也带人来贺……”
南渊人情怀浪漫,有道是‘自古英雄配美人’,身边有倾国之色生死追随,才不愧为真正的英雄豪杰。
他们坚信,等乱世结束,学院重新开院授课,程千仞还要回去当院长。万不能在剑阁呆久了,染得一身清苦剑修习气,变得像傅克己一样沉默寡言、面无表情。
逐流不用刻意讨好,只需花一点微不足道的心思,就能使所有人喜欢他。
除了傅克己。
作为剑阁烟山山主,程千仞的老朋友,他直觉对方这位突然出现的弟弟,是个很危险、很不简单的人。
“你真打算带他一起去东境?”
程千仞:“嗯,他没什么修为,我得照顾好他。”
傅克己讲话直来直去:“未必,你当局者迷。我对他拔剑,也难伤他毫发。”
程千仞:“你不用对他拔剑啊。”
“你不信?”
程千仞:“其实我……”
傅克己剑眉一挑,长腿迈过小院低矮篱笆,直径向逐流走去。
初春时节,深山春意来迟,山桃只生出嫩弱可怜的花苞,被傅克己路过,随手折下一截细枝。
逐流正在小院石桌边摆盘,桌上两素一荤,一道汤、一瓶花。菜是贴胃的家常菜,花是后山的白梅花。
夕阳西下,晚霞布满西天,橘金色光芒落了他满身,使他显得柔软无害。
他相信程千仞在外奔忙一天,与人相谈宗门结盟和天下大事,回家看到这幅画面,一定会勾起往日美好回忆,感到温情妥帖。
但第一个来的不是哥哥。
逐流嘴甜地喊了声‘傅师兄’,笑道:“刚做了晚饭,您就上门做客,若不嫌弃,一起吃吧。”
全然一副主人做派。
傅克己仿佛没有听到,毫无预兆地抬手,将桃枝掷出。
“嗖!”
破风声锐利,细枝裹挟剑气,眨眼间逼近逐流眉心,却像被一道无形力量包裹,陡然静止。
逐流抬手拈来虚空中的桃枝,侧身插进长颈青瓷瓶中。剑气被他尽数化解,颤巍巍的花苞没有半分损伤。
盛放白梅中混着一支山桃,别有意趣。
“傅师兄,来吃饭而已,带什么东西。”
傅克己闷哼一声,退了两步,被赶来的程千仞一把扶住,才站稳身形。
“老傅,没事吧?”
傅克己摇摇头,当着逐流的面,很耿直地说:“我没事,可见他虽然骗了你,但应该没有恶意。”
程千仞一怔:“多谢。”
傅克己拍拍他肩膀,转身离开:“保重。”
程千仞心里叹气,这人就是这样,一旦发现朋友身边潜藏危险,不怕得罪人,也不怕出力不讨好。
他说多谢,是谢对方这份情义。但他忘了逐流此时的心情,还替傅克己解释了一句:
“老傅没有恶意,只是担心我,我们吃饭吧,饭后再说。”
少年为他布菜,程千仞觉得不适应:“我自己来就行。”
逐流心思电转,面上不动声色。一顿饭吃的食不知味。
要摊牌吗?
要不要先发制人,把哥哥锁进小世界,明天的抵御魔族誓师大会,自己扮作哥哥的样子替他去参加?
饭后,逐流起身拾碗筷,却被一只手拦住:“我来吧。洗碗不做饭,做饭不洗碗,都忘了?”
他愣怔片刻,看见哥哥包容的笑意,眼泪簌簌落下:“对不起,我不该骗你。哥,你有许多朋友。你与他们关系亲厚,肝胆相照。我却不一样……”
逐流抬眼,一字一顿说道:“我只有你。”
“傻,我们是家人啊。”程千仞将少年抱进怀里擦眼泪,叹气道:“哥不会不管你,当年送你走,害得你心里没有安全感,才学了这些手段,我知道小流是好孩子。别哭,男子汉大丈夫……”
程千仞吃饭的时候想,朝歌阙行事沉稳,但什么都瞒着他;逐流做事看似任性无理,却总能达成自己的目的。
朝歌阙是真黑,逐流是假软,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即使逐流再三强调,程千仞也很难将他们分开看。这更像一个人有两件衣服,平时穿黑衣,偶然换上白衣,就说穿黑衣的不是自己?哪有这种说法?
是我弟弟后来受刺激性情大变?还是我回忆中的错觉,误以为他懂事乖巧,其实从不了解他,他本来就是这样?
程千仞曾经以为自己养孩子挺成功,顾雪绛来家里吃饭,都会问他如何才能教出逐流这样的小孩。
现在旧事难追,一摊烂账,他决定还是自己背这个锅。
程千仞:“以前我时常想象,你长大之后的样子。”
到了南央,日子安定下来,人就容易胡思乱想。
“想你怎么求学,毕业了做什么谋生,娶什么样的姑娘,生什么样的孩子。”他自嘲一笑,“你天资不凡,注定展翅高飞,我虽然不舍得,也得放手。那时候我人穷没本事,就是这样想的。”
“我只想你好好长大。”
逐流不哭了,把头埋进程千仞怀里。
这是我哥哥。哥哥太好了。
他觉得自己拥有一件绝世珍宝,想向全世界炫耀,又怕别人觊觎,恨不得藏起来。
气氛正好,两人一起拾碗筷,洒扫庭院,配合默契,家庭和睦,仿佛回到过去好时光。
直到夜幕降临,星河初照。程千仞将青瓷花瓶拿进屋里,放在书案一角,看着那枝山桃。
逐流以为他想到了傅克己,随口引开话题:“今年春天来得迟些,往年这时候,花都开了。为了杀魔王,耗天地间生机……”
程千仞微怔,喃喃自语:
“向天借三日春光,你做到了,可你拿什么还。”
逐流心里后悔,闭口不言。唉,难受,不是傅克己就是朝歌阙。
却听那人问:“你觉得,魔王有没有复活的可能?”
“那又怎样。能杀他一次,就能杀他第二次!”逐流下意识答道。
须臾转为温柔笑意:“我说笑的,哥。我们歇息罢,明天誓师大会,你养好神。”
程千仞神色微茫。
自从魔王死去的消息传开,除雪域外,大陆各地气氛狂热,人们开始狂欢。从修行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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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界以外的人世。
他突然想起自己出关后,因为天象未变,所有人都以为他突破失败了。
自己在朝歌阙的帮助下,尚且能欺天瞒地,魔王为什么不能?如果朝歌阙谋局千日,还是没有杀死魔王,又或者,魔王复活了呢?
人族对魔王的了解毕竟太少。
距离剑阁千里外,夜来风雨。林渡之拿着竹杖拨弄面前一丛篝火,小火堆烧的更旺了,灰烬与火星四下飘飞。
春雨潇潇,冷风刺骨。他打算在这座废弃小庙避一夜,明天雨停了再出发。
倏忽一道电光闪过,照亮漆斑驳的佛像。
黑暗中响起的响动,不远处角落有人起身,朝这边走来。林渡之以为对方来接火取暖,没有在意。
灰色长衫的书生在他对面坐下,隔着火堆,低声问:“林师兄?”
林渡之疑惑皱眉:“你是?”
灰衫书生笑道:“你不认识我,但我认得你。南山榜首,林师兄。”
林渡之点头致意,微微笑了笑。乱世漂泊,雨夜偶遇昔日同窗,也是难得缘分。
“师兄往哪里去?”
“往东。”
“听说师兄治病救人,广有善名,既然不求建功立业,何必犯险往东?”
林渡之放下竹杖:“可我真的要往东。”
灰衫书生告罪:“是我冒昧了。”
林渡之:“无妨。你为何郁结?可有病痛缠身?”
他见对方虽然礼貌笑着,依然难掩愁苦之态,不由多问一句。
书生连连摆手:“身体还算康健。心里有事想不通,人就不舒服。”
在南渊时,这位南山榜首少言寡语,显得高不可攀,如今再看,只觉得他淡然从容,有种使人内心平静的力量。
两人又寒暄几句,聊了些求学时的旧事。
雨声纷繁,书生突然问道:“林师兄,离开南渊后,你过得开心吗?”
林渡之:“悲欢匆匆,行走世间,闻思修行,无所谓在不在学院。”
书生扯出一抹苦笑:“当年我在南山后院读书、辩难,何等意气风发,纸上谈兵指点江山,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只等时运一至,便乘风而起,做一番大事业,名垂青史。乱世忽至,大家离开学院出去闯荡,有修为的从军挣功名,或做了漂泊散修,没有修为的拜入别人门下做幕僚,出谋划策,成全人家的功业……”
“经年沉浮,才知道大事业没那么容易成,自己也没什么了不起。谁能掌握命运,做翻云覆雨手,到头来不得不接受,我本就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师兄道高,自然与我们不同,或许不懂……”
林渡之认真听完,说道:“有什么不同。”
“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遭受苦痛,我即使不眠不休,也无法救治所有人。我治好的人,或许第二天就会死于战火、死于横祸,但我还是每天行医。百舸争流,我不想做船,也不想做掌控船只的水流。我在岸上走自己的路,比乘船辛苦,却让我感到内心满足。”
“有来有往,有破有立。天人焉有两般义,道不虚行只在人。”
书生听罢郑重行礼,长揖及地:“受教了。”
林渡之随之起身,还他半礼:“不敢当。”
天光微亮时,春雨渐渐停歇,书生向林渡之辞行,才发现他身后缩着一个小孩子,裹着一件林渡之的披风。约莫六七岁,很不起眼,令他原本以为那是一包行李。
玉雪可爱的小孩睡醒了,伸出脑袋,揉着眼睛。
蒙蒙亮的晨光中,他似乎看到了一双浅金色瞳孔。
再看却是寻常黑色,心想是自己一夜未眠,神思恍惚,产生错觉了。
昨夜庙里躲雨的旅人们陆续离开,只剩林渡之和小孩。
“休息好了吗?”
孩子软糯糯地答:“嗯,我们也走吧。”
林渡之取出一条三指宽的白绢,为他系在眼前。
孩子伸出小手,拉着他的衣角站起来。
林渡之将竹杖递给他:“走。”
朝阳初升。
他带着捡来的可怜孩子,向东边走去,路上继续行医治病,也与人聊天,答疑解惑。
孩子跟在他身后,看他行医、看他讲经、发愿、开示众生。
心想这就是转世佛子吗,看起来真的好弱啊。
像雪域上的长毛兔子,明明一根手指就能摁死,却偏喜欢看它们满地打滚撒欢。
作者有话要说:
ps:“道不虚行只在人”出自宋代邵雍的《观易吟》
第105章你快活吗
林渡之捡到孩子时,恰逢魔王的死讯传开,市井间热闹喜气,人们暂时忘却战乱苦痛,奔走庆祝。他们以为,最为可怕、永生不死的魔王都已经死去,东境的战争很快就会结束,又回到太平年岁好日子。从此往后,人族再不受魔族侵害。
文人墨客甚至开始酒楼集会,写诗作赋,歌颂首辅伟大功绩:人族战胜异兽之后,又将战胜魔族,成为这片大陆唯一的主宰、最后的赢家。
魔族终将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像如今濒临灭绝的异兽那样。
就连乞丐和地痞也感到快乐,他们表达快乐的方式,是拿别人取乐。比如欺负更弱小、无力反抗的人。
被围堵戏弄、丢石块和泥巴的小孩拼命逃跑,一头撞在青衣修士身上。
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扶他起来,身后追赶他的人见状一哄而散。
林渡之本没有在意这件事,低头时忽然一怔。他看见了这孩子的眼睛。
小孩瑟缩地退后两步。
“生来便是如此吗?”
孩子说话声音软糯可怜:“是,我的眼睛不好。”
“哪里不好?”
“与别人不一样,就是不好。”
“你的家人呢?”
“我没有家人。”
林渡之俯身道:“这不是你的错。”
他还没有去过雪域,对于魔族的了解,大多来自于经书、典籍、世人传说。
他想,自己遇到的,应该是高等魔族与人族的混血,所以瞳孔有时会变成浅金色。
“你不该在这里。你应该去东边。”
在这里受人欺负,哪天激起血脉里的魔性,必然后患无穷。就像病弱的老虎崽子混入羊群,羊群尚且浑然不知。
换成其他修行者,多半已经痛下杀手。
林渡之回忆起与顾雪绛分别那夜,校场上尸首分离的小孩。直到今天,他依然不同意顾雪绛的观念有些存在即原罪。
他做不到杀死一个尚无善恶之分,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
小孩显然不明白他的意思:“是,在这里我会被人打死的。哥哥愿意带着我吗?我什么都会做。”
林渡之摇头:“我的年纪,已经




见江山 分卷阅读156
可以当你父亲了。”
孩子立刻改口:“阿爹。”
“不,还是叫名字吧。我名林渡之,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您能给我取名吗?”
“我教你读书写字,以后你可以取自己喜欢的名字。”林渡之看着不远处一间庙门:“我与你庙前相遇,暂且叫你‘小庙’,你愿意吗?”
“好啊!”孩子拍手笑起来:“我就叫林小庙。”
林渡之也笑,一个名字就能让他如此开心满足。可见本性是个好孩子。
林小庙当然开心。
这一点他不曾说谎,他确实没有名字。
人们称他魔王,魔族称他‘波旬’,是魔语中神王的意思。他以前不需要名字,没人会叫他、或者说敢叫他名字。
佛子可真有趣啊。
林渡之原本打算将孩子送到东边,最好是雪域边缘,既然不能下手杀他,就送他回到该去的地方。
但小庙非常懂事,见他行医,便学习照顾病人,风餐露宿不觉得辛苦,随他一同茹素也十分满足。
每晚睡前,小庙安静地听他讲佛经故事,举一反三,一通百通。
这使得林渡之愈发相信,世间众生本性并无善恶之分,后天的教化与成长环境使他们不同。
小庙是人与高等魔族的混血,有魔性也有人性,可以成为魔,也可以成为人。
波旬跟随林渡之学佛理。林渡之因为忙于救人,修行境界进益缓慢,但每日都满足喜乐。
起初他不明白,这有什么可开心的呢?
他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万千子民的敬畏,都不曾比林渡之开心过。
渐渐他看什么都新鲜。
万年不往人间去,人间已换了模样。
芸芸众生跳不出生老病死的轮回,圣人修成真仙,破碎虚空,离开此方世界。只有魔王永远存在,千年万年,孤独的永生。
不管这是天道的恩赐还是惩罚,总之无趣至极,所以他常年沉睡在宫殿里。
有人借天地之力来杀他,他正好趁此脱身,去寻转世佛子。
不曾想与佛子为伴乐趣无穷。
那我不杀你了,你也不要去成佛。我们一直这样,似乎没什么不好。
***
兴灵二百七十年。初春。
天下宗门结盟,挥师东去。
四万八千位修行者浩浩荡荡,兵分六路,分批乘坐各门派飞行法器,前往白雪关。
飞行法器在云层间投下巨大的阴影,剑阁再次展露出第一宗门的实力。
慈恩寺燃灯法会那夜,傅克己乘坐云船,带着澹山剑阵,从天而降来解程千仞之危。这次还有另一座更巍峨、更气势宏伟的庞然大物,轰隆隆地从后山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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